十二中教科研管理规范制度
州温十二中教科研管理规范制度
为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促进研究成果向实际应用的转化,为教育宏观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要求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可持续性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条例。
一、教科研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通过宣传和引导,强化教科研意识,确立学科教育科研的先导地位。要求全体教师:
1、明确教育科研与学校发展的关系,树立“科研兴校”的观念;
2、明确教育科研与教育改革的关系,树立教育要改革、科研要先行的观念;
3、明确教育科研与质量的关系,树立向教科研要质量的观念;
4、明确教科研与教育方法的关系,树立从“苦教”向“善教”转化的观念。
二、教科研工作的组织机构
⒈教育科研领导小组
教科研领导小组由组长、特邀顾问、副组长和组员10-12人组成。组长由校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和教研室主任担任;组员由各主课题的负责人、子课题的教师代表组成。
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科研的课题规划,制定管理措施,落实经费等;完成市教科所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省、市级教科研课题的审报与管理;指导各教研组或教师个人的课题审报与研究工作;负责报课题的评选和推广。
⒉实行校长领导下的教科室--课题组--教研组的教科研组织形式
教科室是学校教科研工作的主要机构,教科室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根据教科研领导小组的规划和部署,具体负责安排和布置教科研活动,举办教科研知识培训班,提供相关的情报、资料,总结推广科研成果,完成教科研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课题组是开展教科研活动的合作团体。课题组活动由课题负责人主持,直接进行课题研究资料的搜集、研究方法的确定、子课题的分工、研究进程的安排等教科研实践。课题组在完成教科研各阶段任务后,填写活动汇报表,撰写研究活动小结和研究报告。
教研组是学科教学和研究的重要组织。教研组对教学活动中有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并将其作为研究课题纳入科研活动予以深入研究,寻找解决途径。同时负责对教科研成果进行实践和检验,对先进或成功的研究成果予以推广应用。
三、教科研工作的队伍建设
⒈定期举办教科研知识讲座或邀请专家、学者讲学,讲授教科研理论知识,传递教科研信息,指导教科研方法,以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
⒉选送骨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科研知识培训班和研修班进行学习。
⒊开展“书架子”工程。发动教师有针对性地学习,提高理论水平。要求每位参与教育科研工作的老师每学期至少要通读两部、精读一部教育科研理论专着,并列入考核范围。
⒋开展教学科研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总结、提高。每学年召开一次教科研交流会,选编一本论文集。
⒌凡担任专题研究任务的教师,每学期要记录2节与自己课题研究有关的教学片断,上一节研究课,撰写一篇教学心得或论文。
四、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管理
⒈课题的选择
①课题的选择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教育教学中应解决的有价值的问题,进行有创新意义的研究;
②课题的选择要以应用性为主,鼓励进行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
③课题的选择要以小寓大,注意课题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④鼓励进行教育实验和个案研究,为教育决策提供服务;
⑤对经验性总结,要从理论高度进行概括,并以丰富的事实作为理
论观点的支撑。
⒉课题的申报制度
①课题申报的原则是全面规划与自由选择相结合,统一招标与自由申报相结合。国家、省、市指定给本校的教科研课题,由领导小组组织申报和实施。
②课题申报。要求教研组每学年申报一次,至少申报一个课题。申报时应明确填写申报的课题、类型、研究人员、研究步骤及完成日期,由教研领导小组立项认可。
③申报课题立项认可之后,根据研究需要可发给一定的研究经费,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组根据课题的实际情况提出,经教科室讨论,报领导小组审批。
⒊成果的管理制度和鉴定
①对国家、省、市级的研究课题要重点管理,配备力量,抓紧研究,确保完成。对各教研组和个人研究课题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保证质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②对已完成的课题研究成果,要组织专家、领导予以鉴定、评选,其中优秀成果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③修改权属课题研究者所有,保护研究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