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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 第2篇消防站规范管理补充规定
第1篇 消防站规范化管理规定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6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时发生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管理员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站人员除遵守店规店纪外,应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站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第2篇 消防站规范管理补充规定
1、为了保证自身安全,执勤战斗员严禁不着战斗服进入火场。
2、服从安全环保部及站部的工作安排,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
3、请假必须履行手续,必须书面请假,经站长或副站长签批同意后方可请假(请假未有人顶班者,将扣其中班、夜班费,若有人顶班,则不扣当天的中班、夜班费)。
4、执勤人员在值班期间未经同意严禁离开消防站。
5、消防站是执勤战备的场所,任何人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6、消防站所有工作人员当班期间严禁饮酒。
7、保持良好的工作卫生环境,消防站各楼层值日生每天应搞好楼层卫生。
8、严禁外来人员到消防站充电、洗车、冲凉。
9、以上各条请全站人员严格遵守执行,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