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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3-11-23 15:40:08 查看人数:38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第1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临床住院医师素质,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规定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要求,以及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目标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成有规模的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向省内各级医院培养、输送优秀的临床住院医师,引入竞争和分流机制,促使住院医师由“医院人”向“社会人”的身份转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院医师是指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是本业务最高主管机构,主任由业务院领导担任,各二级学科主任和资深教授担任委员。其职责是讨论制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审定各二级学科制订的住院医师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督促检查各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培训考核执行情况,审定住院医师培训资格。

第五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部是日常管理机构,设在教务处。其职责是在专家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及培训工作,组织住院医师的招聘工作,组织对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的质量评估,管理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所有档案,办理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负责临床专业学位的申报工作,组织和培训住院医师师资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学员助学金的审核发放。

第六条

二级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是培训管理组织机构,经广东省认定的我院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与重症医学、放射医学、急救医学、康复理疗学、全科医学等二级学科由教研室主任牵头组成住院医师培训指导小组,配备一名兼职秘书。

第七条

科室住院医师指导小组是具体的执行机构,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住院医师培训指导小组负责人,师资人员应为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

第三章住院医师的招聘

第八条

报名条件

一、国家重点高等院校医疗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二、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六级者优先。

三、遵守《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愿意按相应二级学科培训大纲的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四、努力学习,有钻研精神,身体健康,能胜任繁忙的住院医师培训工作。

第九条

招收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根据医院网上公布各专业的招聘数量,在每年的10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将《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住院医师培训申请表》、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加盖本校教务部门鲜章)、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本校副高以上职称临床工作人员推荐信并加盖学生工作部门鲜章等资料寄往我院住院医师培训部,经预审后,参加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聘入学考试。如申请者为硕士以上学历需附研究生期间的学位课成绩、临床轮转情况、论文发表情况。

二、考试

专业考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

(一)理论考试内容包括西医综合、专业基础、专业理论(二级学科知识)、英语翻译。

(二)技能考试内容包括临床基本技能和诊断思维

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面试内容包括个人综合素质、临床医学知识、英语听说。

参加面试人员为医院专家委员会成员、相关的二级学科资深教授、住院医师培训部人员。

录用:根据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教务处和组织人事处共同确定当年建议录取名单,报医院党委审定、录取。

三、劳动合同签订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者签订为期三年的合同(即第一阶段培训),完成三年通科培训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三年的考核成绩和医院工作的需要,进行双向选择,分流或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章培训毕业后的录用和分流

第十条

录用和分流方向

一、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并考核优秀者,按培训人数的比例,部分学员纳入留院计划(根据医院工作的需要),不大于30%。

录用程序:个人申请、科室主任签字同意、教务处及组织人事处审核、医院党委会研究批准。

二、考核合格者,颁发《南方医科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自行择业。考核成绩优秀,表现良好,完成培训计划者,优先推荐到兄弟医院及基层医院工作。

三、第一阶段培训过程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完成研究生课程班25学分的,允许参加院内各专业临床型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满三年后可报考在职研究生。

第五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十一条

培训模式:

住院医师培训时间为五年,第一阶段通科轮转三年,主要在二级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进行轮转;第二阶段专科培训时间两年,在三级学科进行培养,达到低年资专科医师水平。

第十二条

住院医师培训目标: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受训者在完成培训后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

第十三条

培训内容

一、综合素质要求:

(一)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的科学态度。

(二)“关怀服务”的职业理念和优良的医德医风。

(三)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四)遵纪守法,团结协作。

二、基本理论及临床技能要求:依照各二级学科的《培训大纲》要求执行。

三、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要求系统、认真地阅读各学科指定的外文专著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四、科研能力: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培养一定的科研能力,在第一阶段应发表一篇论文,至少一篇文献综述或个案分析报告。

五、教学能力:在教研室的安排下,参加《诊断学》小班课教学、实习生带教工作,学生评价优秀。

第十四条

住院医师的待遇

一、身份: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人事代理制,其行政关系、档案、户籍由广东省人事厅人才服务局负责管理,费用自理。

二、学位攻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和《南方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的相应要求,申请攻读硕士/博士临床学位课程的学习(学费自理),达到学位的相应要求,可获得相应的临床专业学位。

三、生活待遇

(一)参照广东省相关人员补助标准发放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岗勤工资(具体见合同),标准为:取得医师执照并注册前为每月1800元(试用期一个月为1000元)、执业医师注册后为每月3000元。“五险”按广东省有关政策执行。

(二)住院医师入住医院的公寓,按医院标准交纳房租、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费用。

四、职称:符合条件者可参加卫生部组织的职称资格考试,并由广东省人事厅人才服务局调级备案,医院实行评聘分开,在规范化培训期间仍只享受住院医师待遇。

五、其他待遇:文章奖励、行政奖励、婚育、假期、补贴、夜班补助等参照珠江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细则或合同内容执行。

六、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待遇按双方签定协议执行。

第十五条

住院医师培训的考核

一、日常考核及记录

(一)住院医师工作日的安排:工作日每年为240天。

(二)请假3天以下(含)由本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培训部备案方生效。3天以上者,由住院医师培训部审批后生效。

(三)住院医师应当如实填写在培训工作量化登记本上,由指导教师逐项签字,科室主任审核签名。

二、轮转考核:当住院医师轮转完一个科室时,由该科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小组(高年资主治医师、正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三人以上)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并做记录。

三、年度考核:每年由各培养科室(二级学科)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组织进行,住院医师培训部组织理论考核。

四、阶段考核:第一阶段培训结束后,住院医师培训部将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制定考核方案,对每位住院医师进行技能考核,并参加广东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的认定

一、当月考核合格者,发放该月全额工资、补贴,当月考核不合格者,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扣减。

二、完成第一年培训结束后,学员应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作为第一年度考核成绩,两次考核未取得医师执照者终止培训。

三、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并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获得《南方医科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不合格者延长培训时间一年,工资只发放基本生活费每月1800元。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十七条

在招收录取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处罚。

第十八条

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化登记、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之前所完成的工作量酌情予以承认。

第十九条

学员在三年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辞职,需提前终止培训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二十条

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应及时向医务处申请登记注册,不按时注册者将不予晋升工资。

第二十一条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为24小时负责制。在培训期间如重大疾病病假、事假在三个月以上或怀孕生产而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预以留级,工资待遇参照延长培训时间标准。

第二十二条

培训过程中,凡发生服务态度恶劣(被病人有效投诉三次以上),工作责任心差、甚至因严重违反规定出现医疗差错、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者,按照《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和《珠江医院住院医师培训管理办法细则》予以处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三条

培训期间,每年进行一次“优秀培训医师”评选,对工作认真积极,为医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将给予奖励,在留院和推荐工作单位时将优先考虑。

第七章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培训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医学硕士学位获得者进入住院医师培训后,第一年的轮转科室为非本专业科室。轮转的科室由各二级学科参照该研究生已有的轮转记录来决定。

第二十五条

住院医师培训第一阶段轮转的年限根据第一年的轮转工作考核结果决定。

一、考核结果符合三年级住院医师要求,即可颁发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之后进入第二阶段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考核结果符合二年级住院医师要求,可减少一年时间的第一阶段培训。

三、考核结果不足二年级住院医师要求,则仍按照三年的时间完成第一阶段的住院医师培训。

第二十六条

每个二级学科组建一个相应的考评小组,制定不同年级住院医师的标准和考核内容,侧重学员的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各二级学科在住院医师培训部的指导和安排下对硕士学位获得者进行第一年度的考核。

第二十七条

考评小组进行考核后,提出缩短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轮转年限的具体建议,由住院医师培训部审定,报医院和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其后培训部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该住院医师的轮转。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规定和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也可遵照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以往的有关管理规定同时作废。

第2篇 区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区第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卫生局颁发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构与职责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

职责:负责指导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和批准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规定、方案;决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其它重大事项。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办公室

职责:

1、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全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住院医师培训考核执行情况。

2、负责全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各科住院医师的培训情况,定期组织考核。

3、负责管理住院医师培训的所有档案;

4、审核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资格。

5、定期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汇报住院医师培训情况。

(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组

以单个临床、医技科室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培训单元,各临床、医技科室设专家组组长一人,专家若干,各科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决定专家数量,专家必须由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担任。各科将拟定的专家组名单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审核,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批准后可成立。若人员有变,必须重新申报、审批。

职责:

1、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制定本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具体方案、要求,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审核、备案。

2、按照本专业制定的培训要求,对住院医师进行培训。

3、负责住院医师的各种考核,包括出科考核、转段考核、及第二阶段的定期考核等。

二、培训时间及阶段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5年,分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第一阶段为期3年,第二阶段为期2年。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需延长2年。

三、培训对象

(一)医学院校本科及专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从开始临床工作的第一年进入规范化培训;专科毕业的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时间需延长两年。

(二)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后未从事临床工作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毕业生,进入住院医师第一阶段第三年的培训。研究生毕业前已任住院医师,但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进入第二阶段相应的培训年限。

(三)从其他单位调入的住院医师,可根据业务水平及工作年限决定实际培训阶段。原则上参与临床工作未满三年的参与第一阶段的培训,满三年未满五年的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临床能力、专业理论、专业外语、科研和教学能力等。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主治医师基本条件要求。

(一)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和优良的医德医风,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熟悉与医疗卫生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医院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定。依法行医,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具备医患沟通技巧。

(二)临床能力、专业理论。

第一阶段结束后,掌握所轮转专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常见病的诊疗常规、常用的临床操作技能。此阶段必须通过执业医师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第二阶段结束后,掌握本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各种疾病的诊疗常规和常用的临床操作技能,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和新技术。此阶段必须通过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必修课考试。

(三)专业外语:以自学为主,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各学科相关的外文专着和有关文献、专业杂志。

(四)科研能力:基本掌握临床科研方法,掌握各种文献检索工具的使用方法,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五)教学能力:能指导实习医师的临床实习,有一定的带教能力。

五、培训方式

以临床实践、自学为主,采用参加科室轮转、辅导老师带教、科室培训和医院组织辅导相结合的多层次培训方式。

(一)辅导老师带教:

第一阶段要求各专科安排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进行指导,进行严格的临床工作基本训练,同时学习有关专业理论知识。

第二阶段由各专科副高以上医师指导,目的是为专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通过专业培训,深入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的临床技能和理论知识,达到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熟练掌握危重病人的救治。鼓励参与临床科研,撰写综述或科研论文。

(二)参加轮科和科室培训:

1、参加轮科主要是第一阶段培训中,本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需轮回参加临床各主要科室的临床医疗工作。轮科计划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制定。研究生和中医、眼耳鼻喉、麻醉、口腔、影像、病理、检验及其他已定专业的本科生,原则上主要在本专业内轮转,可适当安排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专科进行轮科,其轮科计划由各专科的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审核后执行。

2、第二阶段:专科培训阶段。

在本专业的各亚专业组内轮转学习,必须安排担任本专科的总住院医师工作(门诊、口腔中心因医院暂不设总住院医师可除外)。总住院医师工作要求按照我院的《总住院医师制度》执行。

3、内科、外科系统专业的住院医生必须到急诊、icu各培训3个月,如在第一阶段培训中未安排的,必须在第一阶段由科室安排,并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备案。

(三)医院组织辅导

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定期安排各专科的专家进行讲课辅导,讲课内容由各专科自定。参与医院或医学会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讲座。

六、考核

1、第一阶段培训考核:对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生,以每轮转一个科室为一个考核周期,于住院医师结束在该科轮转前完成考核。考核分医德医风、操作技能和理论三部分。医德医风及操作技能考核由各专科的专家组负责,理论考核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完成后将成绩登记归档。第一阶段结束前需进行理论、医学英语、操作技能等方面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2、第二阶段培训考核:由各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组制订考核方案,定期组织考核;第二阶段培训结束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

住院医师在培训过程中要填写《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如实记录临床实践活动及有关科研、教学活动,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考勤

(一)住院医师培训阶段的考勤由各培训科室负责,培训期间请假3天以上者,需经科室主任同意后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审批。

(二)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第一年培训的本科生及直接参加第一阶段第三年培训的研究生实行24小时负责制,具体要求: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任何时候都能随叫随到返回科室;每天晚上7:00至9:30分必须在科室,参与夜查房、临床诊疗工作或业务学习,由住院总负责该时段的考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定期抽查;节假日完成科室查房工作后方可休息。

八、其他管理规定

(一)在培训阶段,多次违反本细则管理规定及医院有关制度的,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讨论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

(二)第一阶段结束考核不合格或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第一阶段培训延期一年;对经多次考试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组处理。

(三)必须完成总住院医师、急诊、icu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方可晋升主治医师。

(四)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住院医生不能单独值班,所书写的病历、病程记录等医学文书需有上级医生签名确认,不能独立开具医学证明文书。

本办法自公布即日起实施,之前实施的《关于我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办法》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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