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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规范(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4 17:16:02 查看人数:59

高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规范

第1篇 高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规范

1办证

1.1《高处安全作业证》由项目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项目所在单位、作业单位应共同制订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办证人须按《高处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1.2项目负责人持《高处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物资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作业负责人、作业执行人和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相关人员在《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1.3根据高处作业级别,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经当班班长或岗位安全卫士(小组长)、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将《高处安全作业证》交给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1.4《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叁份,项目负责人、作业负责人或作业执行人、监护人各一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存档。

1.5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1.6操作工正常操作、换照明灯泡、防腐保温结束后现场验收及紧急情况处理人员需高处作业的可以不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但必须系好安全带及其他安全措施;带压堵漏易燃易爆的设备管道时可不系安全带,但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

1.7高处行走时不能双手持物。

2有效期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4项目负责人和作业负责人

4.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所在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特级高处作业项目负责人由技术员以上人员担任;作业负责人必须是作业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担任作业负责人 。

4.2 项目负责人对作业负全面责任。

4.2.1负责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4.2.2必须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作业部位及周围情况,制订、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4.2.3负责作业交出条件的合格。

4.2.4负责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4.2.5负责作业前安全措施、物资的检查落实、发布开始作业指令。

4.2.6负责作业过程的全面协调和监管。

4.2.7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问题,方可离开现场。

4.3作业负责人负责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并应坚守作业现场,若因故离开应临时指定他人代理其职责;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5 监护人

5.1 监护人由项目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及气防急救知识的人员担任。

5.2 监护人负责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并随时与设备内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5.3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监护人不能同时担任作业执行人。

5.4必要时,也可由作业单位和项目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由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单位分别指派监护人。在生产区域内进行重大的危险项目施工或作业(如抽堵盲板、带压堵漏等),需申请安全中心配合监护的,由各事业部向安全中心提出,安全中心派气体防护人员进行监护。

5.5 在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检查现场, 确认无遗留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6 该程序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从2007年3月1日开始执行。

第2篇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版]

1基本要求

1.1 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1.2 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件);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油田企业井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进行正常岗位作业时、以及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3 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 以下两类人员应取得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相应高空作业操作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a) 登高架设作业

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b)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1.5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开票人员,开票人员需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许可证办理的资质。

1.6 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持证上岗。

2高处作业分级

2.1 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及30m以上四个区段。

2.2 直接引起坠落的11种客观危害因素

a) 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b) gb/t 4200-2008规定的ⅱ级(含ⅱ级)高温作业;

c) 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d) 接触等于或低于12℃冷水的作业;

e) 作业场所有水、冰、雪、霜、油等易滑物;

f) 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g)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距离;

表1 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

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10

35

63~110

220

330

500

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h) 作业基准面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i) gb3869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j) 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v%)的作业环境;

k) 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

2.3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不存在2.2所列任何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所2.2列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

表2 高处作业分级

分类法

高处作业高度/m

2≤hw≤5

5

15

hw>;30

a

b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危害分析和辩识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风险分析,根据识别与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措施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内。

3.2许可证办理程序:

3.2.1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到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基层单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3.2.2 各单位基层单位车间领导根据基本要求1.4条款确定开票人员,开票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并在许可证的相应栏目签字。

3.2.3 各单位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对i级高处作业作业程序进行确认,并签发许可证;开票人员所在车间的领导对ⅱ、ⅲ级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核,各单位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签发许可证;各单位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ⅳ级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核,设备主管厂长签发。

3.2.4 开票人员应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施工单位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高处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3.2.5 高处作业完工后,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在许可证完工验收栏签字。

3.3作业安全措施

3.3.1 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3.3.2 应制定应急预案,其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下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ⅳ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3.3.3 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6095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在进行高处移动作业时,应设置便于移动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安全绳应为直径大于12mm的不锈钢无油钢丝索或防爆场所专用塑料长纤维索,钢丝索回绕的搭接处至少应用3个索夹正确固定,中间锚杆的锚点间距不得超过6m。

3.3.4 劳动保护服装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对于需要戴安全帽进行的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帽带。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3.3.5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gb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经过验收挂合格、挂绿牌后方可使用。高处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挡脚板;临边及洞口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覆盖措施。

3.3.6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在高处休息。在彩钢瓦屋顶、石棉板、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方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3.7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应采取“错时错位硬隔离”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安全防护。

3.3.8 高处铺设格栅板、花纹板时,要按照安全作业方案和作业程序,必须按组边铺设边固定;铺设完后,要及时组织检查和验收。

3.3.9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3.10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3.3.11 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如五级以上强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条件时,严禁露天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4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及职责

3.4.1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疾患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在进行ⅲ级高处作业前,应提供的作业人员半年内体检合格报告;在进行ⅳ高处作业前或风险较大的高处作业,基层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登高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专项体检,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表附在高处作业许可证后面。

3.4.2 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3.4.3 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和作业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4.4 对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3.4.5 对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4.6 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时,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5许可证的管理

3.5.1 许可证是进行高处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3.5.2 许可证一式三联,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持有第一联,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有第二联,各单位基层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留存第三联。

3.5.3 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

3.5.4 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

附件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

所属单位

开票人及证号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人

作业内容

施工地点

作业人

监护人及证号

危害识别

许可证有效期

年 月 日 时 分至20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认人签名

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2

作业人员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3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所用工具系有安全绳

4

工具不用时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5

使用的脚手架、吊笼、防护栏、梯子等符合安全要求

6

临边及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警示标志或覆盖,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7

在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上方作业时需铺设牢固的脚手板

8

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

9

30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0

作业人员佩戴:a.空气式呼吸器b.过滤式呼吸器

11

补充

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意见

开票人签字

及意见

审核部门签字

及意见

审批部门签字

及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

施工单位签名:

基层单位签名:

第3篇 防止高处坠落安全技术管理方案

根据建设部建委(2003)82号文件规定,为预防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订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如下:

一、强化落实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及体检工作。

1、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做好专项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作业前应进行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进行相关安全技术蓟苠,并履行签字手续。

5、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的人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上高作业。

二、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规范各类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1、加强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检查验收,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发挥其警示、警告作用。

3、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拆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完善洞口、临边防护

1、预留洞口防护

(1)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利用钢筋砼板内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2)50--1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内钢筋贯穿洞口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20cm的,要另外加密。

(3)150e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挂小眼安全网。

(4)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规定防护或搭设脚手架,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5)垃圾井道、烟道、管笼井应随楼层施工进度及时安装防护,每隔二层或不大于10米张挂安全网,门口处设防护栏杆,消除洞口隐患。

2、楼梯口防护

(1)应随着施工进度及时做好楼梯口、楼梯边的临时护栏。

(2)顶层楼梯平台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设置临时护栏或正式栏杆。

3、临边防护

(1)对楼层临边、阳台临边、屋面临边应随施工进度及时安装临时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设二道横杆,长度大于2米时,应设置立柱,立柱可利用结构物或在板内预埋铁件焊接。

(2)张挂好安全网。

4、电梯井口防护

(1)电梯井门口用型钢制作防护门,门高1.8米,宽度根据电梯井门大小而定,门上部左右角用螺栓固定。

(2)电梯井内每隔二层或不大于10米张设安全平网,生根牢固,在电梯井壁四周打八只巾12膨胀螺栓与5。5.50角铁连接或用巾48,3.5钢管扣件连接牢固。

(3)搭、拆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四、脚手架工程(落地、悬挑、升降)

1、脚手架搭、拆应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搭、拆作业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3、高处临边搭、拆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确。

4、做好施工层及以下四步一隔离,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5、按规范做好拉结(水平不大于3.6米,垂直不大于3.6米,采取梅花形拉结),防止脚手架倒塌。

6、脚手架应设专用通道,严禁作业人员攀爬架体。

7、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升降时脚手架上不准有其他施工人员,每升降一次后应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8、拆除脚手架前应对脚手架全面检查,在确定无危险因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拆除作业,如有拉结已被拆除的,应先加固,以确保拆除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拆除应按自上而下顺序,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得上下同时作业。

10、在搭、拆脚手架时,如已拆开扣件,均不得中途停止,对留存的脚手架的端面必须做好封头,防止人员坠落。

11、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如风力大于6级、大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高处脚手架搭、拆作业。

12、搭、拆时应设置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五、井架搭、拆及使用

1、井架搭、拆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搭、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3、搭、拆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确。

4、井架搭设完毕后,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拆卸前必须对井架进行全面检查,在确定无危险因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拆卸作业。

6、严禁人乘在吊篮里进行拆卸作业,严禁吊篮载人,严禁超载。

7、井架卸料平台应铺设牢固,二侧防护应严密。

8、吊篮层头未停稳前,层头门应关闭,不得开启。施工人员的头、手不得伸人井架内探头张望。

9、操作室应搭设在视线良好位置,通讯装置应灵敏,操作人员应精力集中,实行定机定人责任。

10、搭、拆时应设立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井记录。

六、人货两用电梯的安、拆及使用

1、人货两用电梯的安、拆应有施工方案,安、拆单位应符合资质要求,安、拆前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安、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井经过体检合格。

3、安、拆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4、安装后应由专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楼层卸料平台应铺设牢固,二侧防护应严密。

6、楼层层头门向内开启,有驾驶员负责关闭,严禁楼层作业人员违规开启层头门。

7、防坠装置灵敏有效,通讯装置正常。

8、驾驶员应持证上岗,严禁超载,吊笼未停稳不准开启笼门。

9、安、拆时应设立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七、塔吊的安、拆及使用

1、塔吊的安、拆应有施工方案,安、拆单位应符合资质要求,安、拆前履行交底签字手

续。

2、安、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3、安、拆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4、安装后应由专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内爬扶梯应设安全圈,与楼层连接通道二侧防护应牢固严密。

6、三限位、五保险应灵敏有效。

7、驾驶员挂钩指挥应持证上岗。

8、吊装区域应设警告标志,吊臂半径范围内临设应搭设防坠棚。 、

9、安、拆时应设立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八、各类固定、移动式操作平台及卸料平台

1、固定式、移动式操作平台及卸料平台应由项目工程师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及绘制图纸。

2、应对制作、搭设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操作平台可采用4~,4-8.3.5mm钢管、扣件连接,平台搁栅间距不应大于40cm,台面应满铺5em厚木板或竹笆。

4、有登高扶梯。台面四周有1.2米高围护,在0.6米、1.2米处设栏杆二道。

5、固定、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度达到2米的,底边长度不小于1.5米;平台高度达到3米 的,底边长度不小于2米;平台高度达到4米的,底边长度不小于2.5米;平台高度达到5米的,底边长度不小于2.8米。底边以正方形为宜,平台高度不宜大于5米,作业台面不宜 大于10平方米,立柱上部宜向内倾斜15度左右。

6、移动平台主轮宜用手推车车轮,用转轮的不小于~30cm为宜。

7、卸料平台不得与脚手架连结,应独立与建筑物拉结牢固。

8、固定、移动卸料平台制作(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验收牌上应注明容许荷载值,严禁超载。

9、移动平台移动时,平台上面不得乘人,严禁人在平台上攀拉平台移动,以免造成平台倾覆。

10、操作平台在移动后,作业前应用木楔将轮子固定。

九、模板工程

1、模板支拆应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支、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支、拆人员应正确戴好安全帽。

4、临边无防护设施情况下支、拆模板应系好安全带。

5、搭设排架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不得随意拆除脚手架拉结,梁底横楞不得伸出脚手架外立杆,以妨碍张挂安全网。

6、随着拆模进度及时做好洞口的封盖工作。封盖应按照工具化,定性化要求,封盖牢固。

7、模板支、拆时应设立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十、钢筋工程

1、钢筋绑扎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

2、作业人员应正确戴好安全帽。

3、临边无防护设施情况下绑扎钢筋,应系好安全带。

4、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必须搭设脚手架,绑扎3米以上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筋箍上绑扎,必须搭设操作架,绑扎3米以下柱筋可用马凳。

十一、砼浇捣工程

1、砼浇捣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作业人员应正确戴好安全帽。

3、离地面2米以上浇捣过梁、雨蓬、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泵车送料时,平台上不准过量堆放,严防平台超载而倒塌伤人。

5、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层头安全门,头、手不准伸人井架内,待吊篮停稳后,方可进入吊篮卸料。

十二、装饰工程

1、装饰工程作业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外脚手架转入装饰阶段后应重新进行检修、验收。

3、室内满堂脚手架应编制搭、拆方案,搭、拆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作业层应满铺竹笆,满铺竹笆有困难而使用木跳板的,跳板不得有探头板,跳板头与横钢管应有铅丝绑扎,并每轴设一条生命线,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

十三、基坑工程

1、基坑四周应设围护栏杆,高度1.2米。

2、基坑上下通道应设专用扶梯,二侧设防护栏杆。

第4篇 某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洞口、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1)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①尚未安装栏杆结构楼层周边、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必须设置1.2m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置定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搭设固定的立网防护。

②护栏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连接,其整体构造应在任何一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

2)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①楼板、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为2.5~25cm以上的洞口,必须设坚实盖板并能防止动移位。

②25cm×25cm~50cm×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固定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置的措施。

③50cm×50cm~150cm×150cm的洞口,必须预埋通长钢筋网片,纵横钢筋间距不得大15cm;或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应绑扎固定,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④150cm×150cm以上洞口,四周必须搭设围护架,并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中间支挂水平全网,网的四周要拴挂牢固、严密。

⑤位于车辆行驶道路旁的洞口、深沟、管道、坑、槽等,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⑥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设置防护门或绑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低于80cm的竖向洞口,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⑦电梯井必须设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井内首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⑧洞口必须按规定设置照明装置和安全标志。

(2)高险作业的安全防护

1)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①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②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③立梯工作角度以75o±5o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并不得有缺档。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o~45 o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④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出2m宜加设护笼,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⑤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⑥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m2。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①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②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方可使用。

③高空吊装钢结构、桁架等大型构件前,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④吊装中的模板、预制构件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⑤支模板应按规定的工艺进行,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⑥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凳。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⑦浇注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有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⑧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上操作,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⑨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⑩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挡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1.5~2m,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0.5m,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1m。

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①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首层四周必须支搭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距地不小于3m。

②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m,且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③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保证人、物安全。

④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不得摇晃,凳间距离不得大于2m,且凳上脚手板至少铺两块以上,凳上只许一人操作。

⑤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投掷物料。

4)操作平台的安全防护

①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m2,高度不应超过5m,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②操作平台台面满铺脚手架,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上下扶梯。

③操作平台上应标明容许荷载值,严禁超过设计荷载。

(3)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①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内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②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操作,并应设专人监护。

③钢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第5篇 高处与交叉作业安全管理程序

1. 目的:

加强对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权力,消除安全隐患。

2. 责任和权力:

2.1工程处:

1、 安排施工时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 施工前必须编写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3、 必须按规定安装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4、 必须保障特殊高处作业的通讯顺畅。

5、 施工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6、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的安全规定。

7、 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8、 特种工必须取证上岗。

2.2项目部安监科

1、负责按规定审批安全措施。

2、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标准。

3、检查并督促整改个人违章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4、检查特种工取证情况和施工人员体检情况。

5、协调交叉作业中不同单位间的安全关系。

3. 具体程序:

3.1 工程处作业前组织施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工程处作业前必须按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交底签字。

3.3 工程处作业前必须检查,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

3.4 施工中项目部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整改单按'三定'原则整改。

3.5 交叉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与交叉单位联系,设计并安装安全设施。

3.6 施工完毕后,安装单位负责按规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离设施。

第6篇 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

1.1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1.2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件);凡经高处作业特殊培训的岗位人员(如油田企业井井架工、供电线路外线工等)在进行正常岗位作业时、以及在正式巡检路线进行正常高处检查的人员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1.3高处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以下两类人员应取得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相应高空作业操作证,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a)登高架设作业

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b)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1.5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开票人员,开票人员需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许可证办理的资质。

1.6高处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应持证上岗。

2高处作业分级

2.1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及30m以上四个区段。

2.2直接引起坠落的11种客观危害因素

a)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

b)gb/t 4200-2008规定的ⅱ级(含ⅱ级)高温作业;

c)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

d)接触等于或低于12℃冷水的作业;

e) 作业场所有水、冰、雪、霜、油等易滑物;

f)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g)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距离;

表1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

危险电压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10

35

63~110

220

330

500

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h)作业基准面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500mm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mm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i) gb3869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j)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v%)的作业环境;

k) 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和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

2.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

不存在2.2所列任何一种客观危险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a类法分级,存在所2.2列的一种或一种以上客观因素的高处作业按表2规定的b类法分级。

表2高处作业分级

分类法

高处作业高度/m

2≤hw≤5

5w≤15

15w≤30

hw>30

a

b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危害分析和辩识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风险分析,根据识别与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将安全措施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内。

3.2许可证办理程序:

3.2.1 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施工任务单,到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基层单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3.2.2 各单位基层单位车间领导根据基本要求1.4条款确定开票人员,开票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并在许可证的相应栏目签字。

3.2.3 各单位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对i级高处作业作业程序进行确认,并签发许可证;开票人员所在车间的领导对ⅱ、ⅲ级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核,各单位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签发许可证;各单位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ⅳ级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审核,设备主管厂长签发。

3.2.4 开票人员应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施工单位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高处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3.2.5 高处作业完工后,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在许可证完工验收栏签字。

3.3作业安全措施

3.3.1 各单位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3.3.2 应制定应急预案,其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下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ⅳ级高处作业(30m以上)宜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3.3.3 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6095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在进行高处移动作业时,应设置便于移动作业人员系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安全绳应为直径大于12mm的不锈钢无油钢丝索或防爆场所专用塑料长纤维索,钢丝索回绕的搭接处至少应用3个索夹正确固定,中间锚杆的锚点间距不得超过6m。

3.3.4 劳动保护服装应符合高处作业的要求。带电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对于需要戴安全帽进行的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帽带。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3.3.5 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符合gb26557等标准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挡脚板、跳板等,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并经过验收挂合格、挂绿牌后方可使用。高处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挡脚板;临边及洞口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覆盖措施。

3.3.6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不得在高处休息。在彩钢瓦屋顶、石棉板、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上方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3.7 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应采取“错时错位硬隔离”的管理和技术措施,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安全防护。

3.3.8 高处铺设格栅板、花纹板时,要按照安全作业方案和作业程序,必须按组边铺设边固定;铺设完后,要及时组织检查和验收。

3.3.9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3.10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3.3.11 遇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恶劣气象(如五级以上强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条件时,严禁露天高处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对作业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4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及职责

3.4.1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疾患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在进行ⅲ级高处作业前,应提供的作业人员半年内体检合格报告;在进行ⅳ高处作业前或风险较大的高处作业,基层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登高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专项体检,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表附在高处作业许可证后面。

3.4.2 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3.4.3 在作业前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和作业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4.4 对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3.4.5 对违反本规定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4.6 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等情况时,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3.5许可证的管理

3.5.1 许可证是进行高处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许可证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3.5.2 许可证一式三联,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持有第一联,施工单位负责人持有第二联,各单位基层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留存第三联。

3.5.3 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

3.5.4 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当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许可证。

附件

中国石化高处作业许可证

所属单位

开票人及证号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负责人

作业内容

施工地点

作业人

监护人及证号

危害识别

许可证有效期

年月日时分至20年月日时分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名

1

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着装符合工作要求

2

作业人员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3

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所用工具系有安全绳

4

工具不用时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

5

使用的脚手架、吊笼、防护栏、梯子等符合安全要求

6

临边及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警示标志或覆盖,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

7

在石棉瓦等轻型材料上方作业时需铺设牢固的脚手板

8

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

9

30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

10

作业人员佩戴:a.空气式呼吸器b.过滤式呼吸器

11

补充

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意见

开票人签字

及意见

审核部门签字

及意见

审批部门签字

及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完工验收

年 月日时分

施工单位签名:

基层单位签名:

第7篇 西南油气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36-2009),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位置进行的作业。主要包括:除按规范设置有护栏的固定设备或平台外,各类梯子、脚手架、机械升降机、斜面房顶、临边和洞口以及平台、安装钢架或安装(更换)房顶、以及管排架上从事的作业等。相关术语和高处作业高度的确定见附件1。

第三条 公司高处作业应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第四条 高处作业分级按《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

第六条 作业申请人、作业许可签发人、作业批准人、专业人员、作业项目负责人、属地监督、安全监护、隔离执行人、气体检测员、作业许可独立审核员等人员职责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职责要求执行。

第三章  技术安全措施

第七条 高处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凡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严重关节炎、手脚残废、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以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二)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掌握高处作业的操作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

第八条 高处作业的基本要求:坠落防护应通过采取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等措施来实现。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

(一)尽量选择在地面作业,避免高处作业;

(二)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

(三)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

(四)使用边缘限位系索,以避免作业人员的身体靠近高处作业的边缘;

(六)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如配备缓冲装置的全身式安全带和系索。(安全绳、生命线)

如果以上防范措施无法实施,不得开始作业。

第九条 消除坠落危害措施

(一)在作业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制定作业方案方案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作业方式,尽量避免高处作业。

(二)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制定坠落保护计划。坠落保护计划指南参见附件2。

第十条 坠落预防措施

(一)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坠落危害,应通过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护栏、屏障、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

(二)应避免临边作业,尽可能在地面预制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处进行作业。如必须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三)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高空电缆桥架作业(安装和放线)应设置作业平台。

(四)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范》(q/sy1246-2009)的要求。搭架人员必须经特殊工种培训并考核合格,作到持证上岗;脚手架必须经过脚手架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并悬挂目视化合格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档脚板等。作业前,脚手架技术负责人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五)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或围栏。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六)梯子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踏步间距不得大于300毫米;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梯子最上两级严禁站人,并应有明显警示标识。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过6米,应在中间设支撑加固。一个梯子上只允许一人站立,严禁带人移动梯子。在梯子上工作时,应避免过度用力、背对梯子工作、身体重心偏离等,以防止身体失去平衡而发生坠落。

(七)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措施。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在电路控制箱、高压动力线、电力焊接等有任何漏电危险的场所应使用专用绝缘梯,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第十一条 坠落控制

(一)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预防坠落危害,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的坠落危害,选择安装使用坠落保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抓绳器、吊绳、锚固点、安全网等。高处作业应系挂全身式双钩安全带。

(二)个人坠落保护装备包括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吊绳、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抓绳器、缓冲器、缓冲安全绳或其组合。使用前,应对坠落保护装备的所有附件进行检查,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参见附件3。

(三)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应直接连接到安全带的背部d形环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严禁与缓冲安全绳一起使用或与其连接。

(四)在屋顶、脚手架、贮罐、塔、容器、人孔等处作业时,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动式梯子及升降平台等设施时,也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五)吊绳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安装和使用。水平吊绳可以充当机动固定点,能够在水平移动的同时提供防坠落保护。垂直吊绳从顶部独立的锚固点上延伸出来,使用期间应该保持垂直状态。安全绳应通过抓绳器装置固定到垂直吊绳上。

(六)全身式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参见附件4。安全带应系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空不足可短系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式。禁止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带。

(七)安全网是防止坠落的最后措施。使用时应按《安全网》(gb5725-2009)进行安装和坠落测试,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网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磨损、损坏和老化情况。掉入安全网的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及时予以清除。

第十二条 以下作业类型为特殊高处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实行升级管理。

(一)三级及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米/s)以上;

(三)高温作业分级(gb4200-2008)规定的ii级或ii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的作业;

(五)作业场所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六)作业场所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七)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小于《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规定的;

(八)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意一边小于500 毫米的矩形平面、直径小于500 毫米的圆形平面或具有类似尺寸的其他形状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九)《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1997)规定的ⅲ级或ⅲ级以上的体力劳动强度;

(十)存在有毒气体或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的作业环境;

(十一)可能会引起各种灾害事故的作业环境或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第十三条 其他安全要求

(一)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档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三)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应尽量避免高处作业,确需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四)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五)禁止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

(六)高处作业使用梯子时应执行《便携式梯子使用安全管理规范》(q/sy 1370-2011)。同一架梯子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爬。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如在悬空的板上架设梯子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七)在作业期间,应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处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处作业应按《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2008)的要求轮换作业。

(八)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第8篇 谈高处作业电动吊篮的安全管理及使用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国民经济的快 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明确设 速发展,建筑业作为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的支柱产业 备的选型、安装平面布置图、安装的注意事项、操作 取得了飞速发展,从而相继诞生了一系列超高超大 的注意事项、拆除的注意事项,同时要明确安装及 的建筑工程。

目前上海浦东新区在建第一高楼上海 验收负责人以及吊篮使用管理负责人,吊篮二次安 中心大厦工程总高度已达到632m.天津117大厦工 装检测验收及管理程序:

电动吊篮应逐台办理ic 程总高度达到597m,如此高大的建筑工程如果采 卡,并具有出厂合格证:防坠器及防倾覆限位应有 用传统旋工脚手架对外檐进行装饰装修作业将难 生产许可证及合格证。

施工方案应明确所有安全装 以保证施工作业安全及质量.因而高处作业吊篮由 置的强制检测要求。 于其机动灵活而且管理控制相对比较容易,并且通

二、 严格控制电动吊篮设备进场关 过严格管理其安全系数能够达到最高而成为高大 所有进场的电动吊篮要与施工方案相符.并且 工程外檐装饰装修首选工具式脚手架。但如何能够 确保各种配件齐全.完好有效。

施工现场要严格审 做到对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与使用,通过多年 核电动吊篮组件进场清单,认真清点,逐一对照,不 施工管理及监督管理实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 同厂家和型号吊篮禁止混装。坚决杜绝以小代大, 方面重点加强管理。

以次充好。电动吊篮进场必须由现场项目部安全负

一、 要严格抓好吊篮施工方案关 责人及机械管理人员负责验收,同时要由监理单位 施工方案的编制是确保吊篮安装及安全使用 负责监督。 施工的前提。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

三、要严把吊篮安装及验收关 人会同所有项目管理人员统筹编制.并经企业技术 电动吊篮是以散件形成进入施工现场的,要严 吊篮的的维护、保养应明确维保单位资质和人 员资质或由有特种设备维修、保养、改造资质的企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l一 6.吊蓝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007) 吊篮的操作人员应进行培训和考试,培训、考

[2]高处作业吊篮(gbl9155-2003) 试合格后向其发放合格证,吊篮的操作人员必须培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一 训和考试后持证上岗。应明确合格证发放单位和要 91) 求。

吊篮施工安全 格控制每个吊篮是否组装正确.各部件是否有断 维修完毕要重新组织验收,同时填写《高处作业吊 裂、开焊和严重锈蚀现象,特别是安装过程中连接 篮安装自查表》。

对于配备专职检查维修人员的问 螺栓没有加装弹簧垫.是吊篮安装过程中要重点控 题.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提出。每天作业完的吊篮 制的首要程序。

吊篮安装完毕后.要及时组织吊篮 应停在楼底部或首层安全网以上位置并且固定好. 厂家或租赁方、现场技术人员、使用单位、监理单位 防止吊篮来回移动。 进行联合验收.重点验收吊篮的安装位置.结构的

七、 严格预防电动吊篮提升机出现卡绳 组装情况.配重、安全绳、安全锁、电气装置的灵活

1.引起电动吊篮提升机卡绳问题的原因 完好情况。吊篮上线运行是否有障碍物.钢丝绳的 由于电动吊篮提升机是垂直放置在建筑施工外 底部应与地面不相接触。

防止钢丝绳打扣变形。验 墙的正下方.并且与钢丝绳的连接孑l也是垂直向正 收必须做到100%.禁止出现漏验现象。验收要填写 上方.这样就增加了上面的水泥残渣直接坠落后掉 验收表格并存档。

吊篮移动位置必须重新验收.未 人提升机与钢丝绳连接孑l的几率。残渣掉入提升机 经验收的吊篮禁止使用。 的入孑l后直接进人提升机的钢丝绳轮盘.由于提升

四、 严把上机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安全教育关 机本身与钢丝绳的无缝隙工作过程.当轮盘正常转 凡上机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禁止 动时.进入的残渣造成钢丝绳的挤压,导致被挤压后 从事施工作业。

安全教育一方面要对其如何正确操 的钢丝绳不能被正常滑出.上面的钢丝绳被轮盘继 作和使用吊篮以及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应如何 续掺入,这样就造成了钢丝绳在提升机里面推挤、辗 应对等方面进行教育.尤其要重点对其进行安全操 压.引起钢丝绳卡绳。

钢丝绳卡绳后不仅对电动吊篮 作规程的教育。

另一方面要对机上作业人员进行自 提升机的使用寿命有着严重的影响.对钢丝绳也是 身安全防护及安全行为教育.作业人员禁止向下抛 “致命”的。

]提升机卡绳后.情况轻则会使钢丝绳出现 掷物品.上机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锁扣,以防 毛刺、弯曲,考虑到安全影响,不能再继续使用:重则 止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要对作业班组进行专项 会使钢丝绳出现断裂、或出现严重的事故。

电动吊篮 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提升机卡绳在电动吊篮使用过程中是一个非常严重 五、要严格控制好日常管理关 的机械事故。 施工现场内的吊篮要进行编号并贴在吊篮上.

2.如何预防钢丝绳卡绳 做到清晰醒目。对每部吊篮上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 如何预防钢丝绳卡绳应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全面登记,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要绘制出吊篮

(1)首先要在施工前对设备进行短距离的升降 的平面布置图,布置图上每台吊篮编号清晰.作业 检查及电动吊篮使用前的安全检查项目。早发现问 人员责任明确。安全管理资料内要按照每台吊篮建 题早解决。 立档案.以方便检查验收。

电动吊篮使用前,不要直接将电动吊篮提 施工现场要指定专职电工每天班前对吊篮的 升.先将电动吊篮调整到下降.让电动吊篮先把钢 电气系统进行检查.项目部要成立管理小组由副项 丝绳向上退出.

这样即使有残渣物体也会随着钢丝 目经理为组长,对配重块、安全绳、安全锁等确认无 绳一起排出。 误后方可上机作业。作业中设专人巡视检查.由工

(3)电动吊篮使用完毕后尽量用工地的废模板 地内的专职安全员和施工班组长负责.有条件的工 或塑料布把提升机盖住。 地可把配重放置地点(例如屋面)和电气控制装置

(4)电动吊篮运转时如发现一端或两端略有停 配电箱进行封闭.除检查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 顿。则说明即将发生电动吊篮卡绳问题.此时应马 禁止人内。遇有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应设专人进行 上停止电动吊篮的运行,并向相反的方向运行.这 监护。电动吊篮的一切组件严禁挪作他用。 样可以解决70%的电动吊篮提升机卡绳问题。如果

六、严把电动吊篮的维修及保养关 效果不佳,则马上停止运行.按照电动吊篮提升机 施工现场内吊篮产权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维 卡绳后的解决办法进行。 修人员进驻现场.对故障吊篮及时检查维修。

第9篇 管道局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管道局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高处作业项目的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的制定、作业票申报、审批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道局所属各单位、直属机构、各工程施工项目部及为局服务的分包商。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高处作业许可管理程序或实施细则;施工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培训、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六条 员工接受高处作业培训,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参与高处作业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 作业人员

1.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和相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 高处作业分级

第八条 高度在2~5m(含2m),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含5m),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含15m),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含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九条 以下为特殊高处作业:阵风风力在六级以上;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高处作业;在降雪时进行高处作业;在降雨时进行高处作业;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高处作业;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固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险高处作业;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烧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在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条 基本要求:

1.坠落防护应通过采取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等措施来实现。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

--尽量选择在地面作业,避免高处作业;

--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

--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

--使用边缘限位安全绳,以避免作业人员的身体靠近高处作业的边缘;

--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如配备缓冲装置的全身式安全带和安全绳。

如果以上防护措施无法实施,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参见《管道局作业许可管理办法》。

3.对于频繁的高处作业活动,如更换路灯等,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可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培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十一条 消除坠落危害

1.在作业项目的设计和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制定设计方案,选择安全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作业方式,避免高处作业。

2.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减少或消除攀爬临时梯子的风险,确定提供永久性楼梯和护栏。在安装永久性护栏系统时,应尽可能在地面进行。

3.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制定坠落保护计划。坠落保护计划指南参见附录 a。

4.设计人员应能够识别坠落危害,熟悉坠落预防技术、坠落保护设备的结构和操作规程。在设计阶段就应对可能发生坠落的部位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

5.各单位、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在高处作业施工前,必须开展风险识别工作,将识别出的风险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推荐合适的坠落保护措施与设备。

第十二条 坠落预防

1.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坠落危害,应通过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护栏、屏障、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

2.应避免临边作业,尽可能在地面预制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处进行作业。如必须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3.应预先评估,在合适位置预制锚固点、吊绳及安全带的固定点。

4.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高空电缆桥架作业(安装和放线)应设置作业平台。

5.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或围栏。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6.梯子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踏步间距不得大于 300mm;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禁止踏在梯子顶端工作。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过6m,应在中间设支撑加固。

7.在平滑面上使用的梯子,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措施。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

第十三条 坠落控制

1.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预防坠落危害,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的坠落危害,选择安装使用坠落保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抓绳器、吊绳、锚固点、安全网等。

2.个人坠落保护装备包括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吊绳、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抓绳器、缓冲器、缓冲安全绳或其组合。使用前,应对坠落保护装备的所有附件进行检查,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参见附录b。

3.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应直接连接到安全带的背部d形环上,一次只能一人使用,严禁与缓冲安全绳一起使用或与其连接。

4.在屋顶、脚手架、贮罐、塔、容器、人孔等处作业时,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在攀登垂直固定梯子、移动式梯子及升降平台等设施时,也应考虑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5.吊绳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安装和使用。水平吊绳可以充当机动固定点,能够在水平移动的同时提供防坠落保护。垂直吊绳从顶部独立的锚固点上延伸出来,使用期间应该保持垂直状态。安全绳应通过抓绳器装置固定到垂直吊绳上。

6.全身式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参见附录c。安全带应系在施工作业处的上方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如净空不足可短系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式。禁止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全身式安全带。

7.安全网是防止坠落的最后措施。使用时应按gb5725进行安装和坠落测试,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网应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磨损、损坏和老化情况。掉入安全网的材料、构件和工具应及时予以清除。

第十四条 其他安全要求

1.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灵便,禁止穿带钉易滑的鞋。

2.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标准规范的吊架、梯子、脚手板、防护围栏和挡脚板等。作业前,作业人员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是否坚固、牢靠。

3.高处作业应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4.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有防掉绳,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人员有可能进入坠物区域。

5.禁止上下垂直进行高处作业,如需分层进行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30m以上的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相应的通讯装置。

6.同一架梯子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禁止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爬。

7.严禁在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条件下以及40℃及以上高温、-20℃及以下寒冷环境下从事高空作业,在30℃-40℃的高温环境下的高空作业应按gb/t4200-2008的要求轮换作业。

第十五条 高处作业许可证

1.作业负责人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办理前应准备如下相关资料:

--高处作业内容详细说明;

--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

--坠落保护计划;

--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

--其他。

2.高处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次数。超过延期次数的,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3.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延期、关闭及分发具体按照《管道局作业许可管理办法》执行。

4.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现场监护人员应及时取消作业,终止相关作业许可证,并通知批准人。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许可证: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高处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发生重大偏离;

--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

--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事故状态下。

5.安全职责

(1)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识别作业风险,熟悉作业内容;

--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2)作业批准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批准和取消作业。

(3)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4)作业监护人: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暂停作业;

--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作业许可证(简称作业票)的管理

1.一级、二级高处作业,由施工班(组)长与机组技术、hse监督员,根据项目部的技术方案或施工措施,填写作业票,由班(组)所在机组的机组长审批。、

2.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由作业机组长会同项目部技术、hse部门共同拟定方案和作业措施,上报各单位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

3. 高处作业前,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作业项目主管部门或作业项目所在基层队组织项目相关部门、施工作业单位、项目所在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分析作业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按照消除风险、降低风险、个体防护的优先顺序,制定详细的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

4.根据现场风险识别和制定的措施,由施工作业单位负责填写“高处作业安全工作票”履行申办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应在作业开工前完成。

5.作业票通过审批手续后,施工作业前,施工作业单位应指定作业现场负责人、现场监护人及重要操作岗位人,并明确职责。

6.施工作业前,作业票必须携带到现场,作业现场负责人、现场监护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从新确认并签字。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作业票上签字。所有人员应按照作业票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7.作业票一处一次一办。如遇人员、工艺、设备、环境发生重要变化,应由作业现场负责人下令停止施工。并上报项目主管部门或基层单位,重新组织风险识别,完善控制措施,并重新审批。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局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应在管道局范围内进行沟通。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术语和定义

1.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3.基础高度: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称为基础高度。

4.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确定可能坠落范围而规定的相对于作业位置的一段水平距离称为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其大小取决于与作业现场的地形、地势或建筑物分布等有关的基础高度。

5.可能坠落范围: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称为可能坠落范围。

6.高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简称作业高度。

7.吊绳: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其上面挂安全绳或安全带。

8.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安全绳、缓冲器、吊绳或它们的组合。

9.锚固点:用于其上固定吊绳、引入线或安全绳的固定点。

10.安全绳:安全带上保护人体不坠落的系绳,用于将安全带和锚固点或吊绳相连接。

11.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施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12.缓冲器:当人体坠落时,能减少人体受力,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部分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安全绳等。

13.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吊绳上的两根安全绳。

14.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坠落预防计划指南

坠落预防计划

a.1 为了作业人员能够确定工作中所存在的坠落危险,并采取有效的坠落预防措施,防止坠落事故发

生,应在作业前制定坠落预防计划。

a.2 坠落预防计划应由作业负责人组织编制并在作业中负责执行。计划中应针对现存及潜在的危害,

制定坠落预防措施。

a.3 坠落预防计划一旦制定,所有作业人员应得到充分培训,并在作业负责人的指导下实施。员工有

责任向作业负责人反映所有可能造成伤害的不安全行为或状况。

a.4 坠落预防计划的任何变更都应经过批准。

坠落预防计划(示例):

作业单位: 作业项目:

1. 工作区域的坠落危险有以下类型:

高空升降机;

脚手架、梯子;

高空平台;

深坑、洞口边缘;

建筑物、设备边缘;

其他。

2. 防坠落装备至少应包括下列物品:

全身式安全带,配有背上定位的 d 形环;

单个或两个带有自锁铆钉挂钩的缓冲减震安全绳;

挂钩;

尼龙绳;

抓绳器。

3. 检查

所有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一旦发现有缺陷的坠落防护装备,应停止使用,并立即销毁。

4. 头部保护

在高处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所有可能伤害头部的危险突出物,均应设置警告标识。

5. 急救和救援

5.1 应根据现场需要,制定急救和救援措施,并事先与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联络,做好救援准备。如

果现场发生坠落事故,应根据伤情选择由兼职医疗救护人员或预定的医疗机构实施救援。

5.2 作业单位应备有急救箱,急救箱位于作业人员方便获取的地方,并在作业前上告知所有的作业人

员。

6. 援救人员注意事项

如果发生坠落事故,作业人员应能得到及时的救助或者进行自救,以防止悬空时间过长造成窒息伤害。应对援救人员、梯子、高空升降机或其他援救设备的可用性进行评估。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

b.1 锚固点

b.1.1 对于需要坠落保护或限位设施的每项任务,作业人员是否知道合适的锚固点

b.1.2 所有锚固点是否能够支撑至少对于固定到上面的每个人各 2268kg 的负荷;或者,整体坠落保护

设施是否具有至少 2.0 的安全系数,并经过了合格人员的监督

b.1.3 用于全身安全带的所有锚固点是否超过位于肩部高度,用于自行自动收缩式吊绳系统的锚固点

是否超过位于头顶

b.1.4 锚固点是否独立于工作表面之外

b.1.5 作业人员是否能从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位置,或者爬上爬下,而不会有坠落机会

b.1.6 如果吊绳、安全绳、或自行自动收缩式吊绳没有永久性地固定到高空作业工人区域的锚固点上,

那么在垂直和水平移动期间第一个向上的人员 或最后一个向下的人员是否能受到保护

b.2 垂直吊绳

b.2.1 吊绳是否按期校验和测试是否处在有效期内

b.2.2 吊绳是否具有保护磨损、腐蚀或切割边缘的措施

b.2.3 当作业人员连接到吊绳上或者从它上面脱开时,系统能否提供坠落保护

b.2.4 吊绳是否正确布置,使得作业人员绝对不会需要握住它来进行平衡

b.2.5 与水平段综合在一起的垂直段能否提供连续坠落保护

b.3 水平吊绳

b.3.1 整个水平吊绳是否是由合格人员设计和批准的

b.3.2 用于固定吊绳的锚固点是否是专门为水平吊绳而设计的,并接受了评估

b.3.3 用在水平吊绳上的五金件是否由钢制成

b.3.4 绳子或钢丝绳是否没有磨损或腐蚀迹象

b.3.5 绳子或钢丝绳是否具有要求的初始松驰量

b.3.6 作业人员是否获得关于潜在坠落危害的警告通知

b.4 抓绳器

b.4.1 抓绳器是否能与将要安装或操作的吊绳相匹配

b.4.2 抓绳器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b.4.3 抓绳器是否配备有切换杠杆,这允许它变成吊绳上的一个固定锚杆

b.4.4 抓绳器是否配备有锁定机构;它能防止装置的意外打开和随后从吊绳上的脱离

b.4.5 是否合适地标注出抓绳器的'向上'方向,使得设备能够被正确地固定到线路上

b.4.6 抓绳器是否被包括在常规维护程序中

b.5 安全绳

b.5.1 安全绳的长度是否短到符合需要;而且在任何情况下,其长度都不会大于 1.8m

b.5.2 当希望能够收回安全绳的松驰部分时,是否使用了人工可调的安全绳

b.5.3 如果安全绳带有缓冲器,使用者能否轻易看出缓冲器曾经被伸展过

b.5.4 是否需要双重安全绳

b.6 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b.6.1 工人是否受过合适的培训,能正确使用自动收缩式救生索

b.6.2 自动收缩式救生索是否处于常规维护和检验程序之下

b.6.3 绳子端部是否合适地穿绳眼(套环眼垫、回复编织环眼、和楔紧装配/套环)

b.7 弹簧钩

b.7.1 是否已经使用了双重锁定弹簧钩

b.7.2 弹簧钩是否按照弹簧钩制造商批准的方式固定到 d 形环、吊环螺栓、或其他五金件上

b.7.3 是否定期检验弹簧钩有无应力、磨损、扭曲和弹簧故障

b.7.4 弹簧钩布置是否正确,保证它们绝对不会互相连接在一起(不得将它们互相连接在一起)。

b.8 全身式安全带

b.8.1 为具体作业而选择的全身式安全带是否配备有所有必要的附着点(用于坠落保护、工作定位、下

降控制、营救或梯子坠落保护系统)

b.8.2 是否定期检查全身式安全带,有无磨损、磨蚀、断裂、缝合

b.8.3 作业人员是否接受过关于全身式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和保管的培训

第10篇 高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高处作业的定义及分级

2.1 定义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出基准面1.8米以上(含1.8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2 分级:

--高度在1.8~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一般规定

3.1 施工前必须对参加高处作业的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3 在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作业队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监督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3.4 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全身式安全带(双扣)、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其所挂位置必须牢固;

3.5 脚手架的搭设和验收,必须符合《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已搭好的脚手架没有“准用”标识,不得使用。高处作业使用吊篮时,吊篮的制作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6 在道路和设备、设施上方或上下交叉作业区域,及人和物体有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区域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挂设安全网,拉警戒线。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以上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督;

3.7 进行容器和框架内的高处作业与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配置性能完好的通讯设备,保持与外部或地面的联系,特殊情况下应设专人负责通讯联络。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3.8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必须先将其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均必须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运;高处作业时,工具必须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面应随时清理干净,并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杂物、余料和废料等;

3.9 在施工区域邻近处,如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等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排放气体、粉尘浓度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且有专人监督;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3.10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3.11如发生事故或灾害,而需在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紧急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并经次级施工分包商的hse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和项目组审批;紧急情况下为了抢救人员,在保证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可由次级施工分包商的现场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口头批准,实施抢救作业,同时要尽快向本单位领导和项目组报告。

4.高处临边作业管理规定

4.1 所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周边,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栏杆(上下两根,间距不得大于0.6米);

4.2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垂直输送物资的平台,除必须在其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和活动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空应设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必须封闭;

4.3 临街(或道路)高处作业区的周边,必须采取可靠的封闭措施,防止物体从高处坠落。

5.高处洞口傍作业管理规定

5.1 在洞口和因施工需要而临时留有的洞口处进行作业时,为了防止人或物体有坠落可能,以及消除对人身安全的隐患,此时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

5.2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必须设置有效防护设施外,夜间还必须设红灯作警示;

5.3 对边长或最大直径小于1.5米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或钢管、钢筋构成的防护网格盖住洞口,并加以固定;必须封闭时,应在防护网格上满铺脚手板和其他隔离物品;

5.4 对边长大于1.5米的洞口,四周必须有防护栏杆,洞口下必须挂安全网;

5.5 在邻近作业的人与物且有坠落危险的竖向洞口、孔及管口处,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

6 攀登作业管理规定

6.1 地面或固定平台基础面以上5米内的一次性攀登作业,可使用移动式梯子,应遵守以下要求:

(1) 梯子顶端要高出施工作业面

(2) 梯脚底部应垫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的上下间距应为300毫米,不得有缺档;

(3)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0°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 站在梯子上作业时,只许一人在上作业,上部应留有四步空档,下面应有专人扶梯监护,同时作业人员应把安全带挂在牢固位置。

6.2 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吊蓝载人进行高处作业。特殊情况下使用吊蓝载人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次级施工分包商的hse经理和项目组批准后实施。对施工所使用的吊蓝等须经施工分包商的hse经理或专职监督员检查、确认合格后,施工人员方可正式进入吊蓝进行作业,但设备或框架内部不可直视的高处攀登作业,禁止使用吊篮等垂直载人设施。

6.3 对设备壳体有特殊防护要求的内部攀登作业,可采用绳梯进行,绳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使用时应悬挂在牢固的物体上。

6.4 钢柱、钢梁、屋架、管廊等构件吊装前,应先按要求设置爬梯、脚手架等高处作业工具。

6.5 在设备、框架等大型设施上,需较长时间作业,应设置为固定式直爬梯,固定式直爬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6.5.1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步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6.5.2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6.6 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利用绳索、立杆、设备接管、管子、构件预留孔和立柱等非规定通道,也不得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上下;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7.悬空作业管理规定

7.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7.2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机具设施必须经施工分包商的hse经理或专职监督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1篇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做到十个必须

【摘 要】 近年来,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处作业采用吊篮施工迅猛增加,同时由吊 篮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必要对吊篮施工安全管理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剖析。 本文重 点分析了我国近几年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现状与发生安全事故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建议.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增长 ,城市人口也快速成 长 ,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 ,而 高 层 建 筑 和 超高层建筑由 于 其 用 地 少 , 城市基础设施费用低 , 可提高城市面貌等众多优点 , 得到了迅速发展 ,中 国已逐步成为世界建造高层建筑的中心 。

1. 工艺要求使用吊蓝 随着我国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明显增多 , 构造要求应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 :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等级不 定),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 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 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

定位点 :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 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 ,定位点离悬挑梁 得低于c20 的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 上 , 锚 固 型 钢 悬 挑 梁 的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 直 径 不 宜 小 于 16mm。 用 于 锚 固 的 u 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 成 型 。 u 型 钢 筋 拉 环 、锚 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 楔或硬木楔楔紧 。

钢悬挑梁固定端 应 采 用 2 个 (对 )及 以 上 u 型 钢筋拉环或锚固螺 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 ,u 型 钢 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 、板 底 层 钢 筋 位 置 ,并应与混凝土梁 、板 底 层 钢筋焊接或绑扎 牢 固 ,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 准 《混 凝 土 结 构 端 部 不 应 小 于 100mm。 定位点可采用竖直焊接长 0.2m、准25mm-30mm 的钢筋或短管等方式 。

立 杆 、剪 刀 撑 :悬挑梁间距应按 悬 挑 架 架 体 立杆纵距设置 ,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 悬 挑 架 的 外 立 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 。

(三)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布置型钢 ,特 别 是 在 转角、阳台、凹凸及平面变化部位 。 当实际排布方法 和尺寸与方案有误差时 ,应 及 时 修 改 方 案 ,按 修 改 方案实施 。 (四)应按方案和规范的要求对材料 、型 钢 排 布 方法和尺寸 、构造节点等进行验收 。 设 计 规 范 》gb50010 中钢筋锚固的 规 定 。

锚 固 型 钢 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20。

钢 丝 绳 、钢 拉 杆 :悬挑钢梁前端 应 采 用 吊 拉 卸荷,吊拉卸荷的吊拉构件有刚性的 ,也 有 柔 性 的 , 如果使用钢丝绳 ,其直径不应小于 14mm,钢 丝 绳 卡 不得少于 3 个。

吊环: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 hpb235 级 钢 筋 ,其 直 径 不 宜 小 于 20mm

对高层建筑物的外墙装饰装修 、外墙上设备和管道 的安装 、外装饰的维护和清洗等作业设备提出了新 的 要 求 。 特别是根据国家 “四 节 一 环 保 ”的 要 求 和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 范 》gb50411-2007 的 要 求 ,许多建筑外墙有外墙外 保 温 设 计 (如 外 墙 保 温 板 、外 墙 保 温 砂 浆 )需 要 满 足节能验收要求和 重 庆 市 限 制 、禁止建筑外墙使用 饰 面 砖 饰 面 ,改 用 建 筑 涂 料 、 铝 塑 复 合 板 等新型外墙材料饰面的要 求 ,用传统的落地式双排外装饰 钢 管 脚 手 架 、悬 挑 脚手架 、 整体提升脚手架实施建筑外墙外保温 、外 墙涂料 、外墙幕 墙 、外墙上设备和管道的安装 、外 装 饰的维护和清洗等均难以很好地满足 ,而 需 数 道 工 序才能完成 , 且工序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要求 。

在这种情 况 下 ,一种更适宜的设施应运而生--高 处作业吊篮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

2. 使用吊蓝的优势 意见和措施 ,及 时 地 整 改 、落 实 ;建立完善的高处作 业吊篮施工安全 监 管 体 系 ;建 立 可 追 溯 、分 析 、改 进 管 理 的 依 据 ,才 能 有 效 遏 制 、减 少高处作业吊篮施 工导致安全事 故 发 生 ,所以非常有必要去探讨和研 究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 。

二、吊篮使用和管理现状分析 吊篮出现在施工现场始于上世纪 60 年 代 ,而 电 动吊篮是我国 于 80 年代初从比利时 、日 本 和 卢 森 堡 等国家引进吊篮样机及关键部件 ,后由中国建筑 科 学院消化吸收设计 , 目 前已在我国大城市普遍 使 用 。 它从简易吊架到吸 取国外技术进行国产化设 计,不过短短几十年时间 。

吊篮的制造管理现状 近年来 ,国内吊篮的制造业和租赁业如雨后春 笋般蓬勃发展 , 吊篮制造企业间水平参差不齐 ,存 在鱼目混珠的情况 。

吊篮的制造未纳入特种设备或生产许可证 产 品 管 理 范 围 , 吊 篮 的 制 造 、 安 装 、 使 用 的 门 坎 较 低。

因 吊篮的制造门坎较低 ,存在吊篮产品质 量验收标准的 不 一 致 ,存在市场上吊篮产品质量高 低混杂 。

(3)吊 篮配套件制造管理要求不明确 ,相 应 的 吊篮配套件的质量也存在差异 , 如吊篮的提升机 、 安全锁两大配套件等

2. 吊篮的使用管理现状 目 前 在建筑工程上使用的吊篮多采用从租赁 公司租赁的形式进入施工现场 ,而租赁公司多为个 体经营者 ,在使用管理上存在下述现状 :

未编制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方案 吊篮现场 组 装 、安 装 、拆 除 、使用无专项施工方 案或有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 (方 案 不 可 行 ),仅 凭 经验施工 。

(2)吊篮未按审批的专项方案安拆和使用 吊篮 现场组 装 、安 装 、拆 除 、使用不按审批的方 案 实 施 ,存 在 违 规 、违章进行吊篮现场组装 、安 装 、 拆除、使用情况 。

(3)吊篮安装和移位后验收未进行或不规范 吊 篮安装和移位后没有组织有建设单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使 用 单 位 参 加 的 验 收 , 更没有形成书面的验收资料或没有认真进行 、规 范 高 处 作业吊篮凭借其架设拆除方便 、 适 用 性 强 、占用场地少和施工效率高等 优 点 ,在 高 层 建 筑 外墙外保温 、外墙涂料和幕墙安装等施工中得到了 广泛应用 。

研究吊蓝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目前,高处作业吊篮广泛用在建筑外墙装饰装 修和已用建筑外墙修缮与保洁作业活动中 ,吊 篮 已 成为建筑行业中进行外墙装修的主要设备之一 。

由 于短时间内高处作业吊篮的广泛和大量使用 ,按 供 需关系和市场经济原则 ,吊 篮 的 生 产 企 业 、租 赁 单 位和使用单位 越 来 越 多 ,国内吊篮的制造业和租赁 业如雨后春笋 般 蓬 勃 发 展 ,全国的吊篮制造企业不 下 几 十 家 ,年产量早已过万 ,在 世界上也可称之为 吊篮生产的大国 ,这样势必导致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水 平、使用水平 的 参 差 不 齐 。

因高处作业吊篮使用时 要载人高空作业 ,存在较大的施 工 危 险 性 ,一 栋 建 筑外墙装饰装修动辄同 时使用数十台高处作业吊 篮。 如何保证吊篮的安全使用 ,是一个必须高度关 注的问题 。

但因吊篮的操作随意性 、作 业 人 员 素 质 和技能的不足及系统管理监督不完善 ,造 成 事 故 频 发,已成为主要安全隐患之一 。

因此,对近年来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的安全事故 进行系统的分 析 研 究 , 找出这类事故发生的特点 ; 对高处作业吊篮施工的 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系 统 的 分 析 ,找出存在的问题 、隐 患 、不 足 ,提 出 整 改 45 吊篮施工安全 2013 年第 1 期 进行验收 。

(4)吊篮操作人员未进行培训 吊 篮 操作人员因政策上没有明确的持证上岗 要求,缺乏上岗培训 ,安全意识不强 。

(5)吊篮的维护 、保养不到位 吊篮的维修保养要求不明确 ,且租赁单位缺乏 对吊篮设备的 维 护 保 养 ,包括吊篮返回租赁公司的 保养和在使用过程中的保养均不到位 。

(6)旧吊篮的质量确认不明确 使 用 年数较长的设备 , 设备质量的确认不明 确;检验、校验要求未落实 。

3. 吊篮的监督管理体制现状

(1)施 工现场在使用高处作业吊篮时 ,因 为 没 有划为特种设 备 范 畴 ,不知如何与相关行业主管部 门进行安全监管工作的衔接 。

(2)使用单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高处作业 吊篮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监管 。 仅仅依靠企业自己的 管理经验和分包管理制度进行粗放式的监管 。

(3)对安装单位的资质和安装作业人员资质没 有明确规定 。

(4)现场对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人员是否需要上 岗证,该证由什么机关部门发放无法确定 。

(5)高 处作业吊篮安装或者移位后 ,不 知 由 什 么单位或者什么人员检测验收才算合格 ,也 不 知 是 否需出具检测报告 。

(6) 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 ,仅 仅依靠分包合 同 划 分 责 任 。 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后 , 该分包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都有待确认等 。

三、 常见吊篮事故原因 、特点 高处作业吊篮用于载人高处作业 ,存 在 较 大 的 危险性 ,一旦发生事故 ,其后果通常都会十分严重 。

1. 造成吊篮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吊篮悬挂机构受力矩形管壁厚过薄,不满足 受力要求,导致悬挂机构失稳破坏,造成吊篮坠落。

(2)吊篮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过长组装或超载 使用(包括人员 、工 具 、货 物 等 重 量 ),导 致 机 构 失 稳 或受力件破坏 ,造成吊篮坠落或人员高处坠落 。 坠落。

(5)吊 篮安装不当或配重数量不足 ,导 致 悬 挂 机构失稳 ,造成吊篮坠落 。

(6)操作人员未将安全带系在独立于吊篮的安 全绳,造成人员失足高处坠落 。

(7)限位失效 ,冒顶。

(8)其它违规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 。

2. 吊篮安全事故特点

(1)死伤率大,即吊篮一旦发生事故,死伤率高。

吊篮安全事故与吊篮设备本身的质量 、安 装 的 质 量 、是否正确作使用 (即物的不安全状态 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密 切 相 关 ,吊篮设备本身的质 量 有 问 题 、吊篮安装的质量有问题 、违 规 违 章 操 作 使用均会导致吊篮安全事故的发生 。

(3)现 场 管 理 不 到 位 ,未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 隐患,导致吊篮安全事故的发生 。 四、吊篮管理的具体举措 目前重庆的建筑施工现场 ,绝大多数工程因为 外墙装饰设计有外墙外保温 、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 饰面等 ,以前的整体提升外架 、悬 挑 脚 手 架 、落 地 式 双排外脚手架无法满足施工要求 ,基本上都改用高 处作业吊篮施工外墙外保温 、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 饰面。

结合高处作业吊篮的作业特点 ,该 设 施 在 高 空 作 业 ,属于现场重大危险源 ,一旦管理失控就很 容易酿成安全事故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

对吊篮管理的现状分析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 的安全管理已引起相关责任单位的高度重视 。 为规 范 吊 篮 管 理 , 应 制 订 专 门的高处作业吊篮管理办 法 ,应明确相应的管理流程和管 理 要 求 ,杜 绝 高 处 作业吊篮事故的发生 。

笔者认为强化和规范高处作 业吊篮施工管理的核心 是按特种设备管理的思路 和要求进行管理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 1. 必须使用电动吊篮 当外墙外 保 温 、外墙涂料和外墙幕墙饰面等施 工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高处作业吊篮时 ,应 有 申 请 和 报 批 程 序 ,经批准同意后才能使 用 吊 篮 ,但 禁 止 使 用手动吊篮 ,必须采用电动吊篮 。

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动吊篮 吊篮是载人作业的高空悬挂式设备 ,危 险 性 不 言而喻 。 为从源头上杜绝租赁和使用不合格生产单 位的产品设备 ;对资质的审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

(3) 吊篮提升机与吊篮篮体的联接螺 栓 失 效 (如断裂 、脱落等 ),造成吊篮坠落 。

(4)提 升机蜗轮齿损坏 (如 断 裂 )、钢 丝 绳 断 裂 或钢丝绳固定绳夹滑脱 ,且 安 全 锁 失 效 ,造 成 吊 篮的生产厂家应具备机械工业产品生产资 质证书和安全 许 可 证 , 吊篮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型 式检验报告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 。

租赁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合 格 的 起 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吊篮安装资质满足 除,且安装后必须进行验收 进 入 现场的吊篮设备多以散件的形式进入施 工 现 场 .

第一步是对进 入现场的吊篮设备进行组 装, 应严格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组装 ,做 到组装正确 、牢 固 ,组 件 齐 全 ,组装完成后应进行组 相应的塔吊安装资质要求 ) 和合格的特种设备维 装 验 收 ;

第二步是对组 装合格的吊篮设备进行安 修、保养、改造 资 质 (吊篮维保资质满足相应的塔吊 维 保 资 质 要 求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合 格 的 安 拆 人 员资质 (吊篮安拆人员资质满足相应的塔吊安拆人 员 资 质 要 求 )等 ;租赁单位可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和 人员进行安装和维保 。

公司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 同时,租赁单位应提供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 进行安装和维保的合同 。 装,由有起重设备安拆资质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按专 项方案要求进 行 安 装 ,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验 ;

第 三步是安装完成后应运行试验 ,将悬吊平台在离地 3m 的 范 围 内 上 下 运 行 3~4 次 , 贴墙滚轮应运转自 如 、爬升机构应运行正常 ,载 荷 试验在超过额定载 荷时超重限位 应 切 断 电 源 ,悬吊平台运行到墙面最 高处超高限位 应 切 断 电 源 ,试验合格后进行安装验 收。 组装和安装完成的验收首先由起重设备安装单 位 进 行 自 检 , 在 自 检 合 格的基础上进行有建设单 位 、监 理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安 装 单 位 、使 用 单 位 参 加 的 验 收 , 并 形 成 《施 工 机械检查验收表 (电 动 吊 篮 )》,验收重点检查组装质量 、配 重 、安 全 绳 、安 全 锁 、悬 挂 机 构 、 升 降 装 置 、 电气装置等是否满足要 求。 吊蓝验收必须是 100%地进行验收 ,并形成书面 以 上 资料审核符合要求后 , 公司方可同意使 用,公司向其发放 “准入证 ”,该设备才能进入公司 。

必须编制吊篮安拆和使用专项方案 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的规范性文件 ,施 工 过 程 中做到有方案可依 、有 方 案 可 循 ,才能有效地保证 施工过程有效受控 。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必须编制吊篮安装 、拆 除 和 使 用 专 项 方 案 , 专 项 方 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批 验收资料 ,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

未经验收或验收 后,经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 高 处 作业吊篮施工专项方案要根据具体工程 特 点 ,明确高处作业吊篮平面布置 、安 装 、拆 除 、使 用 的 要 求 ,要严把方案的编制关 、审 批 关 、使 用 关 , 使其具有针对性 、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

4. 必须对进场吊篮进行验收 高处作业吊篮进入施工现场后 ,施 工 单 位 应 对 进入施工现场的吊篮设备的规格 、型 号 、厂 家 按 设 备准入的要求和专项方案要求进行入场验收 ,包 括 吊篮设备的规格 、型 号 、厂 家 ;吊 篮 外 观 质 量 检 查 ; 生产厂家的企业 资 质 、合 格 证 、型 式 检 验 报 告 、建 筑 起重机械设备 统 一 编 号 ; 租赁单位的企业资质 、安 拆资质 、维保资质和人员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资料查验 ,符合设备准入的要求和专项方案要求且 进场吊篮设备实体质量外观检查符合要求后 ,向 监 理单位报验 ,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 场。 对不是新 的 吊 篮 设 备 ,吊篮租赁单位应提交合 规的检验 、检测资料和自检 、自校合格的资料 。

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和 人 员 进 行 安 装 、 拆 不合格的吊篮严禁使用 。 书面验收资料应绘制吊篮 的 平 面 布 置 图 ,并对其进行排序 编 号 ,同 时 平 面 布 置图反映的吊篮的编号应在吊篮醒目处标识 。

高 处 作业吊篮施工完毕且质量得到确认后方 可拆除吊篮 。 吊篮拆除由有起重设备安拆资质的单 位和人员严格按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拆除 ;拆 除 悬 挂 机 构 时 ,作业人员一般处于高处 临 边 位 置 ,要 特 别 拆除安全 。

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交底 吊篮安装 完 成 后 , 安装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 、 使用单位进行书面交底 ,并形成书面的交底记录 。

高处作业 吊 篮 使 用 前 ,一方面是施工单位或项 目部应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重点放在如何正确操 作和使用吊篮以及对可 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何应 对和处理等方 面 , 以增强上机人员的自保意识 ,培 训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参训人员发放培训合格证 ; 另一方面是施工单位或 项目部应向使用单位和人 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 ,使 使 用 单 位 和人员了解和掌握使用规定和要求 ,也 应 形 成 书 面 的交底记录 。

7. 必须按规定操作和使用高处作业吊篮 使用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培训 、交 底 的 要 求 和 专项方案的要求及 《高 处 作 业 吊 篮 》gb19155-2003 的要求使用吊篮 ,严禁违规 、违章使用吊篮 。 每个吊篮上操作人员要求相对固定 ,以 便 统 筹 协调和管理 。

项 目 专职电工每班班前应检查吊篮的电气系 统,项目安全员每班班前应检查 ,包 括 :①吊 篮 平 台 和悬挂机构各节点螺栓是否完好 、紧 固 :

②屋 面 悬 挂机构 、配重等 是 否 有 倾 斜 、移位和掉落等现象 ;③ 安全锁是否可靠 ; ④爬 升绳和安全绳不得粘有油 脂 、砂浆或泥土等杂物和出现异 常 情 况 ;⑤保 险 绳 是否有损坏等 。

吊篮爬升 、下降时应密切注意墙面和机械运转 情 况 ,发现异常立即停机 ,待 排 除异常情况后方可 重新开机 ;吊篮到达作业位置开始墙面作业前要停 止升降并关闭电源以防止机械误动作发生意外 。

如 使 用过程中或检查中发现存在故障或安全 隐 患 ,禁 止 使 用 ,应先排除存在 故障或安全隐患后 才能使用 。 清除墙面 上 的 障 碍 物 ,如伸出墙面的短钢筋应 在吊篮第一次上行前即行清除 ;要在墙面上加装物 件,在最后一次下行前完成 。

接线回路 ,如必须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 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 , 防止电焊渣溅到钢丝绳 上,造成钢丝 绳 损 坏 。 污物。 钢丝绳不得折弯或沾有油迹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下方严禁人员进入 ,应 做 好 隔离措施 ,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

8. 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维保 高 处 作业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或检查中发现存 在故障或安全隐患 ,应 禁 止 使 用 ,应先排除存在故 障或安全隐患后才能使用 。 针对存在的故障应通知 有特种设备维修 、保 养 、改 造 资 质的企业的特种设 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故障排除后才能使用 。

9. 必须建立吊篮档案 施工现场应按吊篮的编号建立 “一 机 一 档 ”的 设备管理档案 ,“一 机 一 档 ”的设备管理档案应反映 吊篮设备本身的质量资料 、安 装 验 收 资 料 、使 用 人 员 资 料 、使用人员的培训交底资料 、每 班 班 前 检 查 验收记录 、每班的运转记录 、维护保养记录等 。

10. 必须逗硬检查和管理 使 用 单位和租赁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吊 篮设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要做到斗硬处理 ,要做到该停就停 、该 换 就 换 、该 修 就 修 ,使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及 时 受 控 消 除 ,使 设 备正常运转 。

五、 建 议 1. 将吊蓝产品纳入特种设备管理 。 为保证吊 篮 产 品 质 量 ,建议将高处作业吊篮纳 入特种设备或生产许可证产品管理范围 。

规范租赁市场 应明确租赁单位的资质要求 ,规范租赁市场 。

3. 将吊蓝安拆并入起重设备安拆管理 吊篮的安拆执行备案制度 、 安 装 告 知 制 度 、准 用证制度 ,吊篮的安拆应明确安拆单位资质和安拆 人员资质或由有起重设 备安拆资质的单位和人员 进行安拆 。

确定安装验收程序和标准 吊篮的安装和移位后应制订验收制度 ,制 定 吊 篮安装验收表 ,明确吊篮的安装和移位后的验收条 款和内容 。

遇5 级及以上大风必须停止使用吊 篮 , 吊 篮 上 操作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和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 全 带的系挂在吊 篮 安 全 绳 ,并 高 挂 低 用 。 严 禁 吊 篮 操 作人员在酒后作业 。

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 ,严 禁 在 空 中 攀 爬 进 出 吊 篮 ,严禁酒后登吊篮操作 ,严 禁 在 吊 篮 中 嬉 戏 打 闹 ,严禁向下抛扔杂物 ,严禁将吊篮用作起 重运输和进行频繁升降运行 。

严禁吊篮超 载 作 业 (包 括 人 员 、工 具 、货 物 等 重 量 ).严禁作业人员向下扔掷杂物 ;吊 篮 上 携 带 的 材 料和施工机具必须放置均匀 , 不得使吊篮倾斜 ;吊 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 、乙 炔 瓶 等 易 燃 易 爆 品 ;作 业 时吊篮要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不允许在悬吊平台内 使用梯子 、凳子、垫脚物等进行作业 。

吊篮在正常使用时 ,严禁使用安全锁制动 。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 ,严禁用吊篮做电焊 5. 吊蓝的维护 、 保养执行起重 设 备 的 维 护 、保 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国民经济的快 速发展 ,建筑业作为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的支柱产业 取得了飞速发 展 ,从而相继诞生了一系列超高超大 的建筑工程 。

第12篇 防止高处坠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为预防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订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强化落实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及体检工作。

1)、对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做好专项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作业前应进行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进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5)、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的人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上高作业。

2、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规范各类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1)、加强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检查验收,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2)、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发挥其警示、警告作用。

3)、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随意拆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3、完善洞口、临边防护

3.1、预留洞口防护

1)边长或直径在20-50cm的洞口,可利用钢筋或固定盖板防护,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2)50-150cm的洞口,可用钢筋砼板内钢筋贯穿洞口构成防护网,网格大于20m的,要别外加密。

3)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挂小眼安全网。

4)预制构件的洞口(包括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参照上述规定防护或搭设脚手架,满铺竹笆,固定防护。

5)垃圾井道、烟道、管笼井应随楼层施工进度及时安装防护,每隔二层或不大于10米张挂安全网,门口处设防护栏杆,消除洞口陷患。

3.2、楼梯口防护

1)应随着施工进度及时做好楼梯口,楼梯边的临时护栏。

2)顶层楼梯平台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设置临时护栏或正式栏杆。

3.3、临边防护

1)对楼层临边、阳台临边、屋面临边应随施工进度及时安装临时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时,应设置方柱,立柱可利用结构物或在板内预埋铁件焊接。

2)张挂好安全网。

3.4、电梯井口防护

1)电梯井门口用型钢制作防护门,门高1.8米,宽度根据电梯井门大小而定,门上部左右角用螺栓固定。

2)电梯井内每隔二层或不大于10米设防护平台,平台生根牢固,在电梯井壁预留四只φ75圆孔,孔内穿φ48*3.5钢管固定防护平台。

3)搭、拆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4、脚手架工程(落地、悬挑、升降)

1)、脚手架搭、拆应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搭、拆作业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3)、高处临边搭、拆时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确。

4)、做好施工层及以下四步一隔离,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5)、按规范做好拉结(水平不大于3.6米,垂直不大于3.6米,采取梅花形拉结),防止脚手架倒塌。

6)、脚手架应设专用通道,严禁作业人员攀爬架体。

7)、升降脚手架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升降时脚手架上不准有其他施工人员,每升降一次后应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8)、拆除脚手架前对脚手架全面检查,在确定无危险因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拆除作业,如有拉结已被拆除的,应先加固,以确保拆除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拆除应按自上而下顺序,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得上下同时作业。

10)、在搭、拆脚手架时,如已拆开扣件,均不得中途停止,对留存的脚手架的端面必须做好封头,防止人员坠落。

11)、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如风力大于6级、大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高处脚手架搭、拆作业。

12)、搭、拆时应设置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5、井架搭、拆及使用

1)、井架搭、拆及使用

2)、搭、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3)、搭、拆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佩戴正确。

4)、井架搭设完毕后,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拆卸前必须对井架进行全面检查,在确定无危险因素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拆卸作业。

6)、严禁人乘在吊篮里进行拆卸作业,严禁吊篮载人,严禁超载。

7)、井架卸料平台应铺设牢固,二侧防护应严密。

8)、吊篮层头未停稳前,层头门应关闭,不得开启。施工人员的头、手不得伸入井架内探头张望。

9)、操作室应搭设在视线良好位置,通讯装置应灵敏,操作人员应精力集中,实行定机定人责任。

10)、搭、拆时应设立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6、人货两用电梯的安、拆及使用

1)、人货两用电梯的安、拆应有施工方案,安、拆单位应符合资质要求,安、拆前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安、拆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休检合格。

3)、安、拆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4)、安装后应由专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楼层卸料平台应铺设牢固,二侧防护应严密。

6)、楼层层头门向内开启,有驾驶员负责关闭,严禁楼层作业人员违规开启层头门。

7)、防坠装置灵敏有效,通讯装置正常。

8)、驾驶员应持证上岗,严禁超载,吊笼未停稳不准开启笼门。

9)、安、拆时应设立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7、塔吊的安、拆及使用

1)、塔吊的安、拆应有施工方案,安、拆单位应符合资质要求,安、拆前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安、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体检合格。

3)、安、拆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4)、安装后应由专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内爬扶梯应设安全圈,与楼层连接通道二侧防护应牢固严密。

6)、三限位、五保险应灵敏有效。

7)、驾驶员挂钩指挥应持证上岗。

8)、吊装区域应设警告标志,吊臂半径范围内临设应搭设防坠棚。

9)、安、拆时应设立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8、各类固定、移动式操作平台及卸料平台。

1)、固定式、移动式操作平台及卸料平台应由项目工程师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及绘制图纸。

2)、应对制作、搭设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操作平台可采用φ48*3.5l钢管、扣件连接,平台搁栅间距不应大于40m,台面应满铺5m厚木板或竹笆。

4)、有登高扶梯。台面四周有1.2米高围护,在0.6米、1.2米处设栏杆二道。

5)、固定、移动式操作平台高度达2米的,底边长度不小于1.5米;平台高度达到3米的,底边长度不小于2米;平台高度达到4米的,底边长度不小于2.5米;平台高度达到5米的,底边长度不小于2.8米。底边以正方形为宜,平台高度不宜大于5米,作业台面不宜大于10平方米,立柱上部宜向内倾斜15度左右。

6)、移动平台主轮宜用手推车车轮,用转轮的不小于φ30m为宜。

7)、卸料平台不得与脚手架连结,应独立与建筑物拉结牢固。

8)、固定、移动卸料平台制作(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验收牌上应注明容许荷载值,严禁超载。

9)、移动平台移动时,平台上面不得乘人,严禁人在平台上攀拉平台移动,以免造成平台倾覆。

10)、操作平台在移动后,作业前应用木楔将轮子固定。

9、模板工程

1)、模板支拆应有施工方案,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支、拆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安、拆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4)、安装后应由专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内爬扶梯应设安全圈,与楼层连接通道二侧防护应牢固严密。

6)、三限位、五保险应灵敏有效。

7)、驾驶员挂钩指挥应持证上岗。

8)、吊装区域应设警告标志,吊臂半径范围内临设应搭设防坠棚。

9)、安、拆时应设立警戒区,有专人负责监控并记录。

10、钢筋工程

1)、钢筋绑扎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作业人员应正确戴好安全帽。

3)、临边无防护设施情况下绑扎钢筋,应系好安全带。

4)、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必须搭设脚手架,绑扎3米以上柱头钢筋时不准站在筋箍上绑扎,必须搭设操作架,绑扎3米以下柱筋可用马凳。

11、砼浇捣工程

1)、砼浇捣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作业人员应正确戴好安全帽。

3)、离地面2米以上浇捣过梁、雨蓬、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泵车送料时,平台上不准过时堆放,严防平台超载而倒塌伤人。

5)、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层头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后,方可进入吊篮卸料。

12、装饰工程

1)、装饰工程作业前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外脚手架转入装饰阶段后应重新进行检修、验收。

3)、室内满堂脚手架应编制搭、拆方案,搭、拆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4)、作业层应满铺竹笆,满铺竹笆,满铺竹笆有困难而使用木跳板的,跳板不得有探头板,跳板头与横钢管应有铅丝绑扎,并每轴设一条生命线,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

13、基坑工程

1)、基坑四周应设围护栏杆,高度1.2米。

2)、基坑上下通道应设专用扶梯,二侧设防护栏杆。

高处安全作业管理程序规范(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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