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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齐抓共管多管齐下规范(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69

安全管理齐抓共管多管齐下规范

第1篇 安全管理齐抓共管多管齐下规范

煤矿行业是一种高位行业,安全是头等大事,天字号工程,我们始终践行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项目部在2023年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结束之际,我们项目部严格遵循:反三违,守“红线”,保安全“活动主题,保证了项目安全施工。作为一名煤矿基层管理人员,在本次活动中受益匪浅,感触极深。

概括的说就是:安全管理,齐抓共管,多管齐下。

首先,根据上级“百日安全“活动文件要求,项目部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召开项目部”百日安全“活动启动会议,主要是从思想上向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意识,只有管理人员从思想上有了安全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才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才能远离“红线”,保证施工安全。然后由各单位负责人在本单位向职工传达“百日安全“活动精神,在由班组长进行落实,要让每一名职工做到杜绝“三违”,远离“红线”,同时还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让职工学会自我保护,增强自保意识,实现人人自保,人人安全,保证安全有效生产。

其次,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向职工灌输安全理念。项目部先后通过了让职工在“百日安全”活动条幅签字,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宣誓,在调度室悬挂“百日安全”倒计时牌,让职工时时刻刻在工作中想安全、念安全,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盲目冲动。充分让职工使用好自己的权利,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坚决不开工。同时要求职工增强自保互保意识,在现场不断学习,及时发现施工隐患,并及时进行汇报。

再次,安全管理,措施先行,做有力支撑。项目部首先对安全管理制度及施工作业规程进行复查,查找与现场施工中的区别,及时修订,组织职工分专业、分工种进行考核,只有通过考核,才能上班。同时,项目部针对冬季特殊气候施工,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编制了《冬季“五防”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让职工真正了解自己施工中所需注意的安全事项;针对井下胶轮车无轨运输,项目部修订了《无轨胶轮车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胶轮车司机以及胶轮车运行区域作业人员进行宣贯;近日,为了确保年底全面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又组织编制了《确保年底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措施》,再一次深入现场,深刻剖析,找出隐藏于施工深处安全隐患,主动出击,积极击溃,将隐患彻底消灭于根芽状态。

另外,项目部还实施了项目部班子成员对区队安全管理分包制度。根据职务及专业进行分工,每一名班子成员分包一支掘进队伍和一支辅助队伍。由相应分管项目部领导进班前会进行安全工作部署,重点针对施工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进行特殊作业施工,工序变换,系统调整环节进行管控。11月份上旬,118队施工的中央进风大巷进入矿山压力增压区域,项目部领导班子积极与矿方进行沟通,及时更改支护方式,由原¢18.9mm锚索改变为¢21.6mm锚索,还对巷道肩窝进行补强锚索支护;同时项目部向处分管领导汇报了这一情况,张庆中副总亲行现场指导,提出应对策略,保证了进风大巷安全施工。

最后,项目部管理干部现场跟班,为安全管理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为了能及时、有效、全面、快速的发现现场施工安全隐患,解决隐患,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特点,中、夜班跟班人员必须是项目部领导班子或安监站站长,并要求每一名下井带班干部在跟班过程中对井下施工实施全面安全管控,每班至少向值班调度室汇报三次,在现场跟班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立即召集现场班队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解决隐患后,再恢复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求带班干部加强自身学习,要在现场不分专业、工种进行隐患及问题排查、处理,首先优先于公共系统排查,其次于独立施工地点检查,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提高施工生产安全系数,同时也提高了管理干部安全意识,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保证。

虽然“百日安全”活动已接近尾声,但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本次活动中,我们尝试了,也积累了宝贵的安全管理经验,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取得更大的突破,使得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处

第2篇 安全管理常规检查规范

1. 是否制定各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

2. 是否定期对操作方法、安全措施进行讨论、修改。

3. 是否对特殊危险作业专门制定管理制度。

4. 是否对操作人员进行过安全教育和培训。

5. 是否对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潜在性危险交底。

6. 是否对操作人员进行过紧急事故的处理交底。

7. 是否对工人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过教育、训练。

8. 是否进行日常维护检修作业。

9. 是否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和定点检查制度。

第3篇 电梯安全管理要求规范

一、电梯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二、电梯工每天对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或故障隐患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并做好电梯《日巡视记录》。

三、部门经理在周检时组织电梯工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四、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电梯公司方能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五、电梯工和机电工程师负责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质量进行检验。

六、各单位在消防中心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接到警报。

七、在电梯机房悬挂《电梯困人求援规程》,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规定执行救援工作。

八、电梯在保养和维修时,应将警示牌和围栏放于电梯首层。

九、电梯工和电梯公司人员严格按照劳动局有关安全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十、经劳动局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年检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第4篇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管理标准规范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以及检查与考核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矿属各单位、科室、作业区域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

2 引用文件

2.1 钢政办发【2006】69号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管理办法

2.2 钢政办发【2006】68号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 术语

4 管理职责

4.1 安全环保科是全矿安全教育管理主管单位。

4.1.1 负责承办生产岗位职工(新入矿人员矿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及管理人员(大班长、班组长、安全员)安全教育。

4.1.2 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矿内日常安全教育活动(包括班前安全活动、每周安全活动日)、复工教育、调换工种教育和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包括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等。

4.1.3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和矿级的安全教育档案。

4.2 组织人事科是进行矿安全教育具体实施单位

4.2.1 负责编制矿级中、长、远安全教育计划。

4.2.2 负责落实安全教育经费、师资的配备和场地的安排。

4.2.3 负责向安全部门提供新入矿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调换工种人员的名单。

4.2.4 负责汇总新入矿人员安全考试成绩,填入个人档案卡片。同时,对各单位新入矿人员签订的“师徒合同”进行检查、督促。

4.2.5 负责组织新任科级干部的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并负责向安全部门提供在职科级干部和分配来的大、中专业毕业生,调入干部人员名单,汇总其安全考试成绩,并纳入干部考核管理。

4.3 矿属各单位

4.3.1 负责新入矿人员、作业区域、车间级、班组级的二级安全教育。

4.3.2 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性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包括:班组安全活动日、每周安全活动日、复工教育、调换工种教育、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等。

4.3.3 每季度对本单位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总结。

4.3.4 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安全教育档案。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

5.1.1 新入矿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矿人员包括分配来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外单位调入的干部、工人、新分配来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外单位实习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矿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5.1.1.1 矿级安全教育

a 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武钢及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制度;

——矿发展史、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概况;

——安全生产知识,矿主要危险源点及事故应急知识;

——安全心理知识;

——工伤现场急救知识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公司及矿典型事故案例。

b 实施步骤:

——矿级安全教育由矿主管矿长负责,组织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对新入矿人员应及时将情况书面通知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安排安全教学内容和落实教材,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矿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作业区。如未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人事部门不得向作业区分配,作业区有权拒绝接收。

5.1.1.2 车间(作业区域)级安全教育

a 教育内容:

生产特点和主要工艺流程,危险源点及要害部位;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自我保护的基本知识;矿和车间(作业区)典型事故案例。

b 实施步骤:

由车间(作业区域)主管领导负责,车间(作业区)安全人员、组织人事科派驻作业区人员组织实施,时间为24学时。车间(作业区)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分配到班组。如未进行车间(作业区)级安全教育,不得向大班或班组分配,大班长或班组长有权拒绝接收。

5.1.1.3 班组级安全教育

a 教育内容:

班组概况;班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部位,设备状况;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保管知识;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及使用规程以及岗位职责;三不伤害措施及班组工伤事故案例;创建安全合格班组的条件、计划与措施。

b 实施步骤:

由大班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时间为24学时。

5.1.1.4 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及时逐级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并签字,经安全部门审查确认后,转组织人事部门归档。分配到岗位时,必须确定一名有经验的作业人员指导,并签订“师徒合同”,其中必须包含安全条款。

5.1.1.5 新入矿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作业人员,各单位要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对教育培训效果定期进行抽查,时限为一年,并将跟踪动态管理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每月在矿安全管理工作月报中报送矿安全部门。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者追究管理者的责任,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5.1.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由组织人事科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名单报安全环保科,安全环保科按《武钢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5.1.3 复工、调换工种、岗位安全教育

5.1.3.1 凡离开本岗位三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5.1.3.2 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和管理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凡调换同类性质岗位的操作工人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调换岗位。

5.1.3.3 培训内容

a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 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新规定;

c 新岗位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d 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e 脱产期间,公司及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5.1.3.4 具体实施办法

a 复工安全教育,先由车间(作业区)进行安全教育,再由班组进行安全再教育。

b 调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公司内部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调换,按新入矿人员的规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矿内部单位与单位的调换,由调入的单位负责进行车间(作业区)、班组两级安全教育;

——车间(作业区)内部调换,由调入的班组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班组内岗位或工种变动由班组负责组织安全教育。

5.1.3.5 复工教育和调换工种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作业。

5.1.3.6 一人从事多工种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如果是特种作业则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5.1.3.7 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5.2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5.2.1 矿级领导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按《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管理办法》(钢政办发【2006】69号)中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第九条负责组织培训。

5.2.2 矿级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级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矿安全环保科按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计划、组织,并报送培训人员名单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钢政办发【2006】69号《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管理办法》中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第十条负责组织培训。

5.2.3 各职能部门科级以上干部及车间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由矿安全环保科、组织人事科按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计划,组织、并报送培训人员名单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劳动保护教育中心按钢政办发【2006】69号中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第十一条负责组织培训。

5.2.4 大班长、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5.2.4.1 大班长、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原则由矿组织培训,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在职的大班长、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应每四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

5.2.4.2 新任职的大班长,在任职一个月内由各单位将人员名单报矿安全部门,由矿安全部门组织培训;新任职的班组长和安全员,在任职一个月内由各单位组织培训;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颁发合格证,考试不合格,可补考一次,仍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

5.2.4.3 教育内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本大班、班组和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及预防;工伤现场急救知识、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

5.2.5 一般人员的安全教育

5.2.5.1 教育对象:除以上规定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

5.2.5.2 教育内容: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安全卫生基本常识,公司和矿、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或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由各单位按教育大纲组织实施,培训时间16学时。

5.3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5.3.1 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一天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掌握。

5.3.2 每周安全活动日。

5.3.2.1 各单位每周一升安全旗。每周一班组安全活动日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3.2.2 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三不伤害措施,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识,武钢安全合格班组标准,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5.3.2.3 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加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5.3.3 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

5.3.3.1 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有效重要手段,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全员要共同参与。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局域网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5.3.3.2 围绕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全矿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5.3.3.3 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节假日职工思想活跃,领导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5.3.3.4 矿安全环保科利用《安全简报》及时宣传报道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会议精神、安全管理知识等。各单位要将其作为安全活动日的学习资料。矿宣传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拍摄安全专题新闻,报道安全生产中好人好事、播放安全教育电视片、举办安全展览等。

6 检查与考核

6.1 新入矿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6.1.1 矿级安全教育: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6.1.2 车间级安全教育: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6.1.3 班组级安全教育:一人次未进行培训,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

6.1.4 各单位未按期向安全部门报送新入矿人员跟踪动态管理情况,每人次扣单位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人100元。

6.1.5 新入矿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而分配到岗位作业,一人次扣责任单位5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扣责任单位主管分配人员200元。造成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6.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按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6.3 各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复工、调换工种、岗位安全教育,一人次扣责任单位5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扣责任单位主管人员200元。

6.4 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正副矿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矿级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级专(兼)职安全员;科级以上干部及车间(作业区)负责人;大班长、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无故不参加培训,一人次扣责任单位5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扣责任人300元。

7 附录和记录表式

7.1 职工培训开班审批表

7.2 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7.3 矿级安全教育登记台帐

第5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为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件效应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b)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c)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d)向外界证实这种符合性;

e)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f)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iso9000:200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事故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3.2

审核audit

见gb/t1900-2000中3.9.1的定义。

3.3

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

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总体绩效,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过程。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在活动的所有领域。

3.4

危险源hazard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5

危险源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6

事件incident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注:其结果未产生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事件在英文中还可称为“near-miss'。英文总,术语“incident”包含“near-misses”。

3.7

相关方interestedparties

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

不符合non-conformance

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3.9

目标objectives

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

注:目标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3.10

职业健康安全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ohs)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3.1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managementsystem(ohsms)

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组织对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3.12

组织organization

见gb/t19000-2000中3.3.1的定义。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每一个单独的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

绩效performance

基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可测量结果。

注1: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注2:“绩效”也可称为“业绩”。

3.14

风险risk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3.15

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

评价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16

安全safety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3.17

可容许风险tolerablerisk

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

4.1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4章描述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如图1所示。

图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

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如图2所示。

图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组织应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该方针应清楚阐明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a)适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b)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c)包括组织至少遵守有关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组织接受的其它要求的承诺;

d)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

e)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义务;

f)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g)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

4.3策划

策划如图3所示。

图3策划

4.3.1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这些程序应包含:

一常规或非常规的活动;

一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一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考虑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和控制的效果,将次信息形成文件及时更新。

组织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

一依据奉献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进行确定,以确保该方法是主动性的而不是被动性的;

一规定风险分级,识别可通过4.3.3和4.3.4中所规定的措施来消除或控制的风险;

一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一为确定设施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或)开展运行控制提供输入信息;

一规定对所要求的活动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的实施。

4.3.2法律和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得适用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组织应及时更新有关法规和其它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3.3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内部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如可行,目标宜于以量化。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

—法规和其他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

—可选择的技术方案;

—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相关方的意见。

目标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4.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实现其目标。方案应包含形成文件的:

a)为实现目标所赋予组织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

b)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应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应针对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4.4实施和运行

图4实施和运行

4.4.1机构和职责

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予以沟通,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组织应在最高管理者中指定一名成员(如:在某大组织内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确实施,并在组织内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执行各项要求。

管理者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组织的管理者代表应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

a)确保本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b)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该表明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4.2培训、意识和能力

对于七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在教育、培训和(或)经历方面,组织应对其做出适当的规定。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意识到:

一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一在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效益;

一在执行职业进康安全方针和程序,实现职业进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见4.4.7)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一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培训程序应考虑不同层次的:

一职责、能力及文化程度;

一风险。

4.4.3协商和沟通

组织应具有程序,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相互沟通。

组织应将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员工应:

一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

一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一参与制业健康安全事务;

一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员工代表和和指定的管理者代表(见4.4.1)。

4.4.4文件

组织应以适当的媒介(如:纸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a)描述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

b)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注:重要的事,按有效性和效率要求使文件数量尽可能少。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确保:

a)文件和资料易于查找;

b)对文件和资料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受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c)凡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具有关键作用的岗位,都可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

d)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e)对处于法规和(或)保留信息的需要而保存的档案文件和资料予以适当标识。

4.4.6运行控制

组织应识别与所认定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有关的运行和活动。组织应针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进行策划,通过以下方式确保它们在规定的条件下执行:

a)对于因缺乏形成文件的程序而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程序;

b)在程序中规定运行准则;

c)对于组织所购买和(或)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识别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建立并保持程序,并将有关的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合同方。

d)建立并保持程序,用于工作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考虑与人的能力相适应,以便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以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作出响应,以便预防和减少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

组织应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尤其是在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

如果可行,组织还应定期测试这些程序。

4.5检查和纠正措施

检查和纠正措施如图5所示

图5检查和纠正措施

4.5.1绩效测量和监视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常规监视和测量。程序应规定:

一适合组织需要的定性和定量测量;

一对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满足程度的监视;

一主动性的绩效测量,即监视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运行准则和适用的法法规要求;

一被动性的绩效测量,即监视事故、疾病、事件和其他不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历史证据;

一记录充分的监视和测量的数据和结果,以便于后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分析。

如果绩效测量和监视需要设备,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此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结果的记录。

4.5.2事故、事件、不符台、纠正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便:

a)处理和调查:

一事故;

一事件;

一不符合;

b)采取措施减小由事故、事件或不符合而产生的影响;

c)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

d)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这些程序应要求,对于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在其实施前应先通过风险评价过程进行评审。

为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而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适应。

组织应实施并记录因纠正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对形成文件的程序的任何更改。

4.5.3记录和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健康安全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并记录保存期限。

应按照适于体系和组织的方式保存记录,用于证实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5.4审核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审核方案和程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以便:

a)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

1)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策划安排,包括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2)得到了正确实施和保持;

3)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

b)评审以往审核的结果;

c)向管理者提供审核结果的信息。

审核方案,包括日程安排,应基于组织活动的风险评价结果和以往审核的结果。审核程序应既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和能力,又包括实施审核和报告结果的职责与要求。

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

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组织外部。

4.6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如图6所示

图6管评审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管理评审应形成文件。

管理评审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他要素。

第6篇 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规范

引言

天然气的应用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前进而迅速发展,管道运输作为连接供需双方主要的运输方式,其覆盖面非常广大。因运输距离较长,路面情况较复杂,天然气的运送对于管道的要求较高,铺设、维护好长输管道对于天然气的运送具有重要意义。一旦运输管道出现问题,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安全,给社会经济带来损失。管理好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

一、长输天然气管道运行现状

1.长输天然气管道运输特点

长输天然气管道的运输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它是由油气田集气管网、输气干线管网和城市配气管网三大管网构成一个统一的、密闭的、连续的输气系统,部分利用地层压力来进行运送,其输气管道的末端需具有较大的储气功能。

2.我国长输天然气管道运行的情况

长输天然气管道一般指运输距离在25km以上的管道运输。目前,世界上大型天然气、输油管道总长度已超过200万公里,且每年都在递增。我国长输管道的总长度不足世界的1%,而油气储量却位居世界前列,比例的不协调在技术、安全性等方面加重了我国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管道运行安全的管理。

二、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意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便捷、快速的天然气等其他能源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多。天然气这类能源的易燃易爆特点决定了其应储存在远离大量人类生活的区域内。安全、迅速的将其运送非常重要,管道运输承载着天然气等能源运输的重要使命。长输管道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它对天然气的运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然环境、外部条件的不断变化会给长输管道带来腐蚀、焊缝开裂、管道穿孔等老化、破损现象,这就使天然气的长输管道运行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如果不加强安全运行管理,一旦管道发生爆裂,将会严重污染环境,甚至带来人员伤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加强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管理十分必要,它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更有利于保障人类

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定。

三、长输天然气管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天然气管道运送危险性的认识

采用长输管道对天然气运送是目前来说最经济实惠的运输方式,而人们却缺乏对其运送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性的认识。天然气在管道运送过程中,常常要经过人口较密集的区域,往往要穿过民房、医院、工厂、田地等,而有些建筑物在施工或农民在耕田种地时,认为深埋在地下的天然气运输管道很结实坚固,不会因为一时的挤压或碰撞而被破坏,他们不了解长输天然气管道被破坏、天然气泄漏后的严重后果,所以不会考虑变更施工计划或耕种路线。这种意识上的麻痹大意是造成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2.自然环境的变化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破坏

由于天然气运输管道深埋在地下,铺设线路较长,在考虑经济因素、人力物力等综合因素的前提下,即便是灾害多发区,长输天然气管道也要穿过,这样自然环境的变化对其影响就较大。如一些处于地壳活动较频繁的地段带来的地震,暴雨引起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极易引起天然气运输管道的破损、护坡堡坎垮塌现象的发生。即便未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因长输天然气管道多采用直缝管、无缝管、螺旋缝管等钢制材料制成,即便埋于地下也避免不了受常年的风雨积雪侵蚀,管道也易遭腐蚀。

3.私自窃取天然气或故意破坏对长输管道运输的影响

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铺设距离较长,会经过多个地方。没有条件对各个地方实施实时监管,这就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他们为了个人利益,在居住环境附近的长输管道隐蔽处开孔栽阀盗取天然气,在窃取后将其装入简易的装置中存放使用或变卖。由于他们不是专业人士,不懂专业技术,不能将开孔部分很好的进行修补,这就为以后的管道运输埋下了安全隐患。这样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更使自己和周围居住的人陷入了天然气泄露、爆炸等危险当中。

4.他方施工对天然气管道运输的影响

在实际生活中,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铺设获得批准后,其他一些工程项目的铺设等也需要同时规划建设。这就形成了多条线路的相互交错,如各项目间的交叉穿越、近距离的平行分布或成品油管线与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同沟铺设等。在施工时,就要求施工单位要综合考虑各个项目间的相互关系制定出不同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而现实情况却是,因各个项目所属的施工单位、开工时间、工期长短、设计要求、安全标准等不尽相同,施工效果就会互相干扰。如为赶工期、节约成本以创造出更大的利益会出现不同建设项目间的安全距离不足、不同管线的外加电流相互干扰导致防腐层的保护失效等等。另外为缩减开支,在管线两侧5米内挖砂取土,在未反复核查地下管线时就采用大型机械进行快速挖掘或碾压都会对地下管线造成破坏,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着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5.违规建筑引起的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隐患

一些个人或单位利用职务之便,在未履行一些法律手续的前提下,为自己谋求私利。他们不顾天然气运输管道的铺设,为了使自己获得最大效益,忽略长输天然气管道与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肆意的在其上或附近搭建违规建筑。这些违章行为已严重影响长输天然气管道正常发挥其效用,为其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四、提高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对策

1.建立健全法律机制,为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建立健全的法律机制有利于保护国家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其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同样,对于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运行,也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私自盗取天然气自用或变卖的行为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处以罚款。对于检举揭发从事该行为的人进行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嘉奖,以鼓励所有人对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法律履行的力度,改善天然气管道运行区的治安环境,进而形成有力的制约。

2.提高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能力

加强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是保证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风险预测力提高,就会提高天然气运输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可靠性,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常见事故主要有燃气泄漏、毒物扩散、火灾爆炸等,为了提高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能力,就要对管道进行可靠性分析研究、进行定量风险评价,其主要分为明确评价的对象及范围并对其做充分的了解,根据项目周边情况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选择确定正确、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提出消除、减弱危险的建议并得出结论这几个主要步骤。定量风险评价可以分析影响管道失效的原因,制定恰当安全的维修计划,以减少损害。半定量分析则是根据事故损失后果和发生概率,通过计算形成一个相对的风险指标。而定量风险分析与评价__是最权威、准确的风险评价法,其对于提高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能力具有重大作用。

3.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为了使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定期的检查必不可少。这里的检查包括:安装前仔细检查安装的管道质量是否合格、管道有无破损。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认真核对管道铺设的位置是否适宜,深度是否恰当;安装过程中,要认真检查技术人员的操作是否正确,一旦发现管道有损坏,要及时修复、更换;在安装后的使用过程中,要根据管道所处的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的不同做定期的检查,要及时排查出天然气泄漏或毒物扩散等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管道的维护工作,要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企业要不定期的对这些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来确保他们具备过硬的技术,能及时处理突发状况,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4.明确责任范围,加强监管力度

对于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管理,要建立完整的应急机制,明确责任范围,将责任逐级分配到每个人身上,各级政府承担着对其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管道生产运营企业与政府之间要形成良好的沟通,一旦发生重大的管道安全问题,互相协调配合解决问题,建立联防机制,逐步形成良性的安全责任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要增强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监管力度。

5.重视科技因素,提高管道自身质量

提高长输天然气管道的自身质量,增强其防腐能力,对于保证管道的安全运行具有深远的意义。提高管道的防腐能力主要有阴极保护、防腐涂层技术和聚乙烯管道材料的使用。科技的进步必然会带来一些新材料的出现,在环保节能、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将新鲜元素融入到以前的材料中,使其具有更高的耐碾压力、防破损力的功效。

6.保障资源市场供应安全

对天然气资源的灵活分配调度,可以降低供气风险,缓解供气紧张,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另外,积极引入国外优质的天然气资源,增强我国储气能力,在保障居民用户有充足的天然气可以使用的同时,也可以平衡市场的供求平衡。

结语

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了能源市场的不断前进,天然气资源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其安全运输十分重要。它的安全运行不仅可以保护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维系社会的稳定,还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改善天然气运输管道自身的质量、提高对其风险预估能力、加强对其的管理监督力度等手段以保障对长输天然气运行安全的管理,势在必行。

第7篇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向公众开放的室内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

a)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b) 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c) 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d) 游艺、网吧、游乐场所;

e) 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注: 建筑面积2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 single story or multi-story civil building

9层及9层以下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2

高层民用建筑 tall building

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3.3

地下民用建筑 underground building

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

3.4

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after-glow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由疏散出口标志图形或疏散通道标志图形或由两种标志图形组合而成的一种起到疏散指示作用的消防安全标志。

包括电致发光型(如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电子显示型疏散指示标志等)和光致发光型(如蓄光自发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3.5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lighting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用不燃材料制作,通过电源发光方式发出疏散指示信号的疏散指示标志。

3.6

蓄光自发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after-glow luminescent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

用蓄光自发光型材料制成,当其外界照度消失或降低时仍能自发光的疏散指示标志。

4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4.1 一般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公共娱乐场所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共娱乐场所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4.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

b) 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c)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d)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e) 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3 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

b)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c) 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d) 组织整改火灾隐患;

e) 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f) 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共娱乐场所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分析研究本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b)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c)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

c)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d) 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4.6 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顾客疏散。

4.7 承包、租赁、委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5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5.1 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

5.1.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5.1.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5.1.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5.1.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5.1.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7 燃气、电气设备5.1.8 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5.1.9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5.1.11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5.1.12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公共娱乐场所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检查、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 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注: 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2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公共娱乐场所应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a)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b)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c)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d)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注: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注: 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6 场所设置要求

6.1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

6.1.1 耐火等级

公共娱乐场所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

注: 也可设在已经公安消防部门核准的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

6.1.2 设置的部位及防火分隔要求

6.1.2.1 宜设在建筑物的首层、二层或三层靠外墙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6.1.2.2 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6.1.2.3 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6.1.2.4 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应设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b)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c) 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地下房间和无窗房间、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6.1.3 布局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的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应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

b) 不应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

c) 不应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6.2 安全疏散设施

6.2.1 安全出口

6.2.1.1 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注: 建筑面积不注: 大于50m2时,注: 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6.2.1.2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6.2.2 疏散宽度

6.2.2.1 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的疏散总宽度不应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

注: 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注: 标注: (人/m2)与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m2)的乘积,注: 其中,注: 录像厅的人员密度指注: 标注: 为1人/m2,注: 其它场所为0.5人/m2。

6.2.2.2 公共娱乐场所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注: 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注: 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1m;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注: 其楼梯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2m,注: 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设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注: 其楼梯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4m,注: 走道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注: 应小于1.4m。

6.2.3 疏散距离

6.2.3.1 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40m。

6.2.3.2 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应大于22m)。

6.2.4 疏散楼梯间

6.2.4.1 设有公共娱乐场所且超过3层的地上建筑、设在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裙房及未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地下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注: 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执行gb50045-95中的有关规定。

6.2.4.2 设有公共娱乐场所的地下建筑,其地下层数为三层及三层以上的,或地下层数为一层或二层且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设有防烟楼梯间。

6.2.4.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2.4.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6.2.5 其它要求

6.2.5.1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6.2.5.2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

注: 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注: 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注: 可不注: 受此限。

6.2.5.3 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内外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6.3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6.3.1 地下一层

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 a级为不注: 燃性材料、b1级为难燃性材料。

6.3.2 首层、二层、三层

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固定家具和其它装修材料可采用b2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3.3 四层及四层以上

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6.3.4 其它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其它部位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还应符合gb50222-95中的有关要求。

6.4 建筑消防设施

6.4.1 消火栓

6.4.1.1 设有公共娱乐场所的单层、多层公共建筑超过5层、住宅建筑超过6层、其它民用建筑体积≥10000m3的,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6.4.1.2 设有公共娱乐场所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人防工程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6.4.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4.2.1 设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4.2.2 设在建筑物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及设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84-2001中的有关要求。

6.4.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4.3.1 设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内及设置在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4.3.2 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设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建筑面积5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多功能厅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98中的有关要求。

6.4.4 火灾应急照明

6.4.4.1 公共娱乐场所的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 楼梯间、前室;

b) 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c) 疏散出口和安全出口;

d) 观众厅、建筑面积200m2的演播室、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公共娱乐场所的多功能厅;

e)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6.4.4.2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公共娱乐场所的地上部位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某0.5l*,地下部位不应低于5l*;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b) 应急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20m;

c) 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d) 火灾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应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采用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或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e) 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15s。

6.4.5 疏散指6.4.6 示标6.4.7 志

6.4.5.1 公共娱乐场所的下列部位应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a)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

b) 疏散走道。

6.4.5.2 公共娱乐场所的下列部位应设有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a) 疏散走道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

b) 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

6.4.5.3 公共娱乐场所的下列部位宜设置蓄光自发光型疏散楼梯台阶标志:

a) 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的主要疏散楼梯踏板的踏面和踢面;

b) 建筑面积超过1000m2设置在地下的公共娱乐场所的主要疏散楼梯踏板的踏面和踢面。

6.4.5.4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b)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c)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d) 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5m,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3m;

e)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f)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6.4.8 灭火器

6.4.6.1 应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等适于扑救公共娱乐场所火灾的灭火器。

6.4.6.2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6.4.6.3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15m。

6.4.6.4 灭火器的配置还应符合gbj140-90中的有关要求。

6.4.9 其它消防设施

公共娱乐场所还应设置其它必要的消防设施。

注: 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符合gbj16-87中的有关要求;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符合gb50045-95中的有关要求;设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符合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7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7.1 一般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变更用途、重新进行内部装修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审核。开业前,应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使用或者开业。

公共娱乐场所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举办活动的现场应加强看护,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禁止超过额定人数。

公共娱乐场所除值班人员和更夫外,禁止无关人员留宿,禁止设置员工宿舍。

7.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公共娱乐场所应将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实行严格的管理。

注: 舞台、ktv包房、放映室、观众厅、变配电室、消防控制中心等部位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7.3 电气防火管理

7.3.1 一般规定

7.3.1.1 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7.3.1.2 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7.3.1.3 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

7.3.2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7.3.3 安装的防火要求

7.3.2.1 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a) 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b) 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c) 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d) 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e) 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7.3.2.2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02、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7.3.4 电气防火管理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b) 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c) 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d) 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e) 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7.4 可燃物、火源管理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a) 公共娱乐场所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b) 营业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和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c) 影剧院、录像厅等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多功能厅禁止吸烟和采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d) ktv包间不应使用蜡烛照明;

e) 营业期间严禁明火维修作业和油漆粉刷作业;

f) 实行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

g) 配电设备等电气设备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

h) 应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i) 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7.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a) 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b) 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

c)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d) 营业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e) 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

7.6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求

7.6.1 一般规定

7.6.1.1 公共娱乐场所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正常工作。

7.6.1.2 公共娱乐场所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7.6.1.3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6.2 灭火器管理要求

7.6.2.1 对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7.6.2.2 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7.6.2.3 灭火器应放置在指定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7.6.3 消火栓系统管理要求

消火栓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消火栓不应被遮挡、挤占、埋压;

b)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c) 消火栓箱不应上锁;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6.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要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洒水喷头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报警阀、末端试水装置应有明显标识;

c)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d)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7.6.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探测器等报警设备不应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

b) 不应违章关闭系统,维护时应落实安全措施;

c) 应由具备上岗资格的专门人员操作;

d) 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

e) 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8 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

8.1 一般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前,应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入单位消防档案。

8.2 巡查

8.2.1 巡查频次

营业期间,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

8.2.2 巡查内容

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e)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f) 营业结束后,清除烟头等杂物情况;

g) 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8.3 定期防火检查

8.3.1 检查频次

公共娱乐场所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8.3.2 检查内容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 消防水源状况;

d) 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e)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g)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h) 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i) 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8.4 火灾隐患整改

8.4.1 一般规定

8.4.1.1 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8.4.1.2 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检查、验收。

8.4.2 整改要求

8.4.2.1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 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 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c) 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d) 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e)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f)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g) 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

h)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j)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8.4.2.2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9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9.1 宣传教育、培训

9.1.1 一般要求

9.1.1.1 营业期间,应告之顾客安全疏散、逃生方法。

9.1.1.2 春、冬季防火期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9.1.1.3 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9.1.1.4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共娱乐场所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培训。

9.1.1.5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专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9.1.1.6 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

9.1.2 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

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 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e)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f) 新职工上岗消防安全培训后,应达到'四懂、四会'要求。

注: '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四会'即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9.2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9.3 组织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a) 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b) 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c) 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d) 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e) 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f) 其它必要的组织。

9.3.1 预案内容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b) 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

c) 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d) 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e) 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

f) 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g) 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h) 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9.3.2 演练的组织

9.3.2.1 演练时应在公共娱乐场所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9.3.2.2 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修订预案内容。

10 消防档案

10.1 一般规定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不应漏填、涂改。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10.2 档案内容

10.2.1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审核、验收、检查法律文书;

c)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f) 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h)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i) 楼层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2.2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b)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c)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d) 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

e)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f)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g) 火灾情况记录;

h)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0.3 保管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共娱乐场所应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

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不应缺页。往年的档案不应丢弃、毁损,应保存10年以上。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永久保存。

第8篇 井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基本要求-规范作业

(一) 规范作业

1.井下从业人员规范作业基本要求

(1) 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生产工艺、认真学习贯彻 《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以下简称“三大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违反劳动纪律,从而确保工作质量。

(3)必须保障身心健康,严禁精神状态不佳、身体不适或带病上岗。

(4)必须了解作业地点和本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严禁冒险作业。

(5)必须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严禁使用损坏或失效的设备、设施。

(6)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行为,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严禁隐患未排除仍然继续作业。

2.大力推行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为内容的岗位规范。

从思想上强化标准化意识,人人学习标准和规章制度,工作中从熟练掌握标准化的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入手,按标准要求规范行为。要制定从业人员行为举止规范和,加强岗位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上岗尽职,恪守职责。

3. 规范作业的四化要求:

(1)管理精细化。严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做到班班有领导,事事有人管;对安全检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检查质量,真正把问题看清、隐患查准。

(2)行为规范化。从业人员入井工作服的穿着、矿灯和自救器的佩戴要求以及在巷道里行走、乘坐人行车、材料码放等都要遵守规范标准,对不执行者批评教育,重则离岗培训。

(3)操作程序化。组织人员对采、掘、机电等井下所有岗位工种编制标准操作程序,并在井下施工现场公示,让作业人员随时可以看到岗位操作标准。从业人员到现场先干什么,后干什么,怎么干,一步接一步,一清二楚。

(4)质量标准化。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执行。注重动态达标、过程达标、力争精品工程。

(二)反对“三违”

1.“三违”的含义

“三违”是指煤矿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任何人违反了其中的一项,就被称之为“三违”人员。

(1)违章指挥

违章指挥是指煤矿各级管理人员下达违反法律、法规、规程及有关规定的指令,并强使他们执行的行为。违章指挥行为往往会引导、促使从业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其危害性很大。班(组)长、区(队)长要严格杜绝违章指挥行为。

(2)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是指违反“三大规程”,冒险蛮干的行为。违章作业主要发生在一线作业人员和直接操作的班(组)长身上。这是人为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带电检修电气设备、井下放炮时不检查瓦斯等。

(3)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企业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煤矿企业虽然制定了严格的劳动纪律,并有严格的惩罚制度,但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还是时常发生。

2. “三违”心理的表现

影响安全行为的“三违”心理因素主要有:麻痹大意,习惯心理,蛮干心理,侥幸心理,厌倦心理,唯心心理,急躁情绪,懒惰心理,无知心理,马虎心理,逆反心理,慌张心理,恐惧心理,随意心理,悲观情绪,盲目乐观情绪等方面。

3. 容易产生“三违”的人员

容易产生“三违”行为的主要群体为:劳动纪律松懈的人、不了解“三大规程”和缺乏安全知识的人、有侥幸心理的人、行为懒惰的人、劳累过度的人、家务负担重的人、兴奋过度的人、悲伤过度的人、情绪低落、思想压抑的消沉人、生产中的紧张急躁人、心理失去平衡的人、工作落到后面的人、对管理有抵触情绪的人、反应迟钝、智力不健全的人。

据调查,超过90%的煤矿安全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有些煤矿“三违”现象时有出现,屡禁不绝,严重地威胁了矿井的正常生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甚至造成了矿井的惨重灾难,其影响极坏,危害极大。因此,对“三违”的现象和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决不能宽容和忽视。

第9篇 工艺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与应用领域

1.1 目的

为规范工艺安全管理活动,辨识、评估和控制与工艺相关的危害,避免工艺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包括中国石油控股的合资企业,以及为中国石油服务的承包商。

1.3 应用领域

本规范应用于研发、设计、制造、施工、操作、维修和采购等业务活动中涉及高危害工艺(hhp)和低危害操作(lho)的工艺安全管理。

2 参考文件

工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

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规范

操作规程管理规范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

工艺安全审核管理规范

hse培训管理规范

承包商安全管理规范

人员变更管理规范

事故管理规范

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规范

新设备质量保证管理规范

设施完整性管理规范

启动前安全检查规范

设计阶段hse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艺安全管理(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简称psm)

有组织地应用系统的方法(如计划、程序、审核、评估)辨识、评估和控制工艺危害,以避免工艺事故的发生。

3.2 工艺安全管理委员会(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committee,简称psmc)

负责制定工艺安全管理政策、方针,审议工艺安全管理计划,协调、指导、解决工艺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专业(分)委员会。

3.3 工艺危害分析(process hazards analysis,简称pha)

有组织地应用系统的方法来辨识、评估和控制与工艺装置有关的危害,主要包括下列活动:危害辨识、后果分析、危害分析、风险评估和提出改进建议。

3.4 危害(hazard)

物料、系统或工艺所固有的性质或特性,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

3.5 危害事件(hazardous event)

造成物质、能量的意外或危险性释放(如毒性/腐蚀性泄漏、火灾和爆炸),并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一次或一系列非计划事件。

3.6 危害辨识 (hazard identification)

辨识可能造成危害事件(如爆炸、火灾和毒性物料释放)的工艺、设备、人为因素的系统性过程。

3.7 风险(risk)

某一特定的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频次)与后果的组合。

3.8 风险评估(risk evaluation)

评估风险程度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9 高危害工艺(higher-hazard process,简称hhp)

生产、使用、贮存或处理某些危害性物质的任何活动和过程。这些危害性物质在释放、点燃或不经意混合时,由于存在急性中毒、可燃性、爆炸性、腐蚀性、热不稳定性、潜热或压缩等,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不可康复的健康影响、重大的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厂外影响。危害性物质包括任何产生上述影响的以下物质,如压缩可燃气体、易燃物、高于闪点的可燃物、反应性化学品、爆炸物、可燃粉尘、高度或中度急性中毒性物料、强酸、强碱以及蒸汽发生系统。

3.10 低危害操作(lower-hazard operation ,简称lho)

生产、使用、贮存或处理某些物质的任何活动和过程。这些物质很少由于毒性、物理或机械性危害、窒息而造成人员死亡或不可康复的健康影响、重大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对厂外影响。低危害性物质包括低于闪点的物质、惰性低温气体、蒸汽分配和冷凝水回用系统(所有压力等级)、低压燃料气、低毒性物质、慢性毒性物质、少量的危害性物质。低危害性机械操作包括融化铸造、挤压、造粒或制丸、高速旋转设备操作、纺纱、压延、机械干燥、固体加工。

3.11  不可康复的健康影响(irreversible health effects)

由工艺事故引起的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的非死亡伤害。严重残疾包括削弱器官(如肺、肾)关键功能的永久性损害、永久性限制全身功能的严重烧伤(如手的使用功能丧失)、视觉或其它感觉的丧失或严重减弱、一个重要肢体的截肢或使用功能丧失。该定义并不适用于可康复的健康影响,如可恢复的骨折、不影响大的延续功能的较小伤害(如丧失一个手指)、急性暴露后的慢性健康影响(如致癌性或化学敏感性)。

3.12  工艺事故(process incident)

与工艺设备和物料(包括厂内贮存和处理的工艺物料)直接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事故。

注:个人安全事故 (如滑倒、绊跌、坠落、被非工艺设备所击中、撞击、挤压等)不认为是工艺事故。

3.13  现场察看(field tour)

pha 小组对分析对象所在区域进行的实地检查,目的是使分析人员熟悉工艺和平面布置,并开始辨识危害。

3.14  后果分析(consequence analysis)

分析因工程或管理控制失效引发危害事件对企业、社区和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3.15  装置定点评审(facility siting evaluation)

对有关建筑、设施的选址、区域布置、平面布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分析的过程。

3.16  人员因素分析(human factors analysis)

对人员及其工作环境如何相互作用的所有方面进行的分析,主要考虑人机工程学,人机界面,注意力分散,培训、技能和表现,操作、维修程序。

3.17  本质安全(inherently safer)

设备、设施或生产技术工艺含有的、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的功能。

3.18  管理控制(administrative controls)

运用管理手段,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统一,以有效地消减和控制风险。如建立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等。

3.19  工程控制(engineering control)

运用工程技术手段,对工艺设备进行控制,以有效地消减和控制风险。如自动操作系统、联锁和报警等。

3.20  完整性(integrity)

设备或系统能保持完好和/或实现其预期功能的能力。

3.21  工艺设备变更管理(management of change p&f,简称 moc-p&f)

为消除或控制变更可能对程序、系统或操作带来的潜在危害,对工艺和设备变更(包括微小变更)进行管理的过程。

3.22  psm关键点(psm critical)

因失效可能导致或促使工艺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不可康复的健康影响、重大的财产损失、严重的环境影响的部件、设备或系统。

3.23  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ailure modes and effect analysis, 简称fmea )

一种定性的危害评估方法,该方法采取系统分割的概念,根据实际需要把系统分割成子系统或进一步分割成元件,找出它们可能产生的故障类型及其产生的影响,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3.24  故障树分析(fault tree analysis,简称fta)

一种系统的安全分析方法,从特定的故障事件(顶尖事件)开始,分析可能引起该事件的各种原因事件及其相互关系。该方法采用布尔逻辑(布尔代数)符号,形成演绎顶尖事件发生原因及其逻辑关系的逻辑模型(即故障树),可以定量评估顶上事件的发生概率。

3.25  故障假设分析(“what if” analysis)

一种危害评估方法,通过提出问题、回答可能的结果、降低或消除危险的安全措施来评估一系列“假设”问题以辨识潜在的工艺危害。

3.26  故障假设/检查表分析(“what if”/checklist analysis)

将“故障假设”分析法与检查表法相结合的一种危害评估方法。

3.27  危害和可操作性分析(hazard and operability analysis,简称hazop)

一项系统的、定性的危害评估方法,它使用一系列的引导词来研究有关工艺参数的偏离,用来辨识工艺危害和可能的操作问题。

3.28  保护层(layer of protection)

为防止初始事件转化成危害事件和/或减轻危害事件造成的影响,根据pha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的一个或多个安全保护系统、装置或措施。如,基本工艺控制系统;关键报警、人员监控、手动调控系统;自动安全联锁系统;压力释放装置;围堰、防爆墙;应急响应。

3.29  维修程序(maintenance procedure)

用于维护或修理工艺设备,使其安全地恢复运行功能的一套综合性指导书。

3.30  操作规程(operating procedures)

一套综合性的工艺操作指导书。详细描述所有工艺状态(如开车、正常操作、停车)的操作参数、操作步骤和安全操作极限及极限外操作的后果,改正和/或避免工艺偏离所采取的措施。

3.31  操作纪律评估(operating discipline assessment)

评估组织在操作纪律方面已经达到的程度,是psm要素评估的补充和扩展。

3.32  结果指标(lagging indicators)

用来衡量psm以往表现的一组或一系列负面事件(如事故、伤害、财产损坏、罚款或处罚等)的数据。

3.33  过程指标(leading indicators)

描述现今的psm状况、预测将来psm表现的一组或一系列数据或指标。

3.34  同类型工厂技术(sister plant technologies)

同一业务领域内多个工厂的产品生产技术,这些工厂具有类似或完全相同的工艺设计基础、危害物料、设备设计基础及经营过程中所特有的工艺危害。

3.35  排气系统(vent system)

将介质排至大气的设备和管道,包括阻爆器、呼吸阀、阻火器、爆破片、环保装置和释压装置。

3.36  人机工程学(ergonomics)

研究人、机及其工作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学科,它运用生理学、心理学、生物力学和其它有关学科知识,使机器和人相互适应,创造舒适和安全的环境条件,从而提高工效。

4 职责

4.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

4.2 专业分公司(事业部)组织推行、实施本规范,并提供资源保障。

4.3 企业根据本规范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工艺安全管理程序,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审核。

4.4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工艺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5 员工接受有关工艺安全管理培训,参加工艺安全管理各项活动,执行工艺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

5.1 实施概要

5.1.1 本规范从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3个方面,描述psm 13个要素的实施原则和基本要求,具体见附录1。psm 13个要素如下:

-- 工艺安全信息(psi);

-- 工艺危害分析(pha);

-- 操作规程和作业许可(op/swp);

-- 工艺技术变更管理(moc-t);

-- 人员培训和表现;

-- 承包商安全和表现(csm);

-- 人员变更管理(moc-p);

-- 事故调查和沟通(ii);

-- 应急计划和响应(ep&r);

-- 审核;

-- 质量保证(qa);

-- 机械完整性(mi);

-- 启动前安全检查(pssr)。

5.1.2 应用本规范控制工艺活动时,其活动性质可分为高危害工艺(hhp)和低危害操作(lho)两类。对高危害工艺和低危害操作的实施原则和基本要求见附录1。

对于不符合hhp和lho定义的范围,介于高危害工艺(hhp)和低危害操作(lho)之间的操作过程,属于“灰色区域”。

对于灰色区域,要在负责该操作过程的管理部门指导和领导下进行后果分析(ca),根据后果分析的结果来界定该工艺过程。

5.1.3 以下情况不执行本规范要求。

-- 属于非hhp或lho的工厂、装置、场所等(如办公室、只处理少量危害物质的实验室、小规模的研发中试工厂、垃圾填埋场);

-- 与工艺无关的单纯机械操作或任务(如安装脚手架、安装栏杆、物料装运等);

-- 仅与物料仓储有关的机械活动(如装盘、运送、堆垛);

-- 小包装危害物料密封后的短程运送。

5.2 操作纪律

实施和持续保持有效的psm需要通过良好的操作纪律来实现。确保良好操作纪律的11个方面如下:

-- 领导承诺;

-- 资源保障;

-- 员工参与;

-- 有效沟通;

-- 程序一致;

-- 不走捷径;

-- 环境优良;

-- 团队合作;

-- 经验共享;

-- 文件有效;

-- 员工自豪。

5.3  psm指标

5.3.1  企业psm计划评估指标

企业应通过设立过程性指标和结果性指标定期评审和分析psm计划的实施状况。这些指标由直线管理组织定期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与相关员工进行沟通。有关psm计划完成日期要修改或延期时,需经直线管理层的评审和批准,并保留psm延期数量的清单。psm计划评估指标参见表1。

表1  psm计划评估指标

psm指标 hhp lho

计划安排的、待完成的和逾期未完成的pha数量 要求 建议

事故调查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pha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建议

第一方psm审核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第二方psm审核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应急演练评估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逾期未完成的mi测试和检查的关键设备的数量 要求 要求

关键设备的测试和检查临时延期或逾期完成的数量 要求 建议

关键设备mi测试或检查所要求的校正行动待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操作和维修人员再培训和考核计划完成情况 要求 要求

工艺技术变更所提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超过期限仍未结束的临时变更或测试的数量 要求 要求

逾期未评审/修改的操作规程和作业许可的数量 要求 要求

启动前安全检查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要求 要求

人员变更90天后表现出的能力状况 建议 建议

5.3.2 专业分公司psm表现指标

专业分公司应通过设立指标定期评审和分析所有适用企业的psm计划执行情况和表现。指标可以包括以下的内容:

-- 计划安排的、待完成的和逾期未完成的pha数量;

-- pha所提建议的待完成和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psm事故的数量;

-- 事故调查所提建议的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第一方审核的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关键设备的mi测试和检查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 经批准延期的psm建议和行动项的数量;

-- 逾期未作评审或修改的操作规程的数量;

-- 第二方psm审核建议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数量。

5.3.3 总部psm能力指标

psm能力中心要制定和维护具体的有关psm的指标,可按表2进行评审。

表2  总部psm能力指标

工艺事故 每月

工艺事故的趋势分析 每季度

第二方psm审核建议的完成情况 每半年

第二方psm审核评分的趋势分析 每年

第二方psm审核计划的完成情况 每年

5.4 psm信息交流分享

存在同类型工厂技术时,通过交流来分享有关psm的知识、经验教训、以及防护系统来保持风险管理的一致性。为保证psm信息交流,专业分公司应制定相关措施,以确保在同类型工厂间有效地交流分享有关psm的资讯。

5.5 业务职责

5.5.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门

5.5.1.1 根据本规范的要求,制定和维护有效的第二方psm审核计划和psm表现指标,主要包括:

-- 制定年度psm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psm审核;

-- 认定和维护足够的psm审核资源(审核组领导和成员等);

-- 跟踪和评审psm审核的重要指标和结果及审核建议的完成情况。

5.5.1.2 在以下方面组织psm培训和提供技术支持:

-- 组织有关工艺危害分析(pha)、装置定点、事故调查、机械完整性(mi)、工艺安全信息(psi)等psm知识的培训;

-- 对企业在psm方面提出额外要求的,组织提供专门的技术培训;

-- 组织psm审核员的培训和再培训;

-- 为企业有效划分hhp和lho提供技术资源;

-- 对兼并和收购前的企业做psm评审,为收购和新建企业的初始hse整合提供支持。

5.5.1.3 组织建立和维护psm信息沟通和分享系统。系统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集团公司有关psm标准和指南;

-- 涉及工艺安全事故的经验分享(包括外部事故);

-- 工艺事故的趋势和分析;

-- 有关psm的技术培训信息;

-- 企业有关psm的信息需求和问题交流等。

5.5.2 psm 能力中心

psm 能力中心是为集团公司psm的计划实施、改进和审核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和咨询的技术支持机构,包括pha技术组、psi技术组、miqa技术组、事故调查技术组、psm审核技术组。主要职责如下:

-- 参与集团公司psm规范和指南的维护;

-- 根据事故、意见、目标和外部资讯,对psm规范进行年度分析;

-- 提供psm咨询、服务和培训;

-- 参与集团公司内重大工艺事故调查;

-- 建立和维护psm信息沟通和分享系统;

-- 参与专业分公司和企业psm计划和表现指标的评估;

-- 提供psm审核员培训,参加第二方psm审核计划的第三方评审;

-- 收集、分析集团公司和外界psm指标趋势、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5.3 专业分公司

5.5.3.1 技术部门应保障足够的psm资源用于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开发,在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开发过程中负责工艺危害分析和设计评审。

5.5.3.2 生产管理部门应确保有足够的资源定期评审psm表现,制定和维护有效的psm计划,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 参加所属企业的工艺安全和风险管理活动;

-- 设立专业分公司的工艺安全目标和指标;

-- 对企业的psm指标和年度计划进行评审;

-- 为企业提供足够的psm资源支持;

-- 推动和协调同类型工厂技术的企业分享管理知识;

-- 为重大项目建设或变更提供咨询和资源;

-- 对涉及psm的关键领导岗位人员变更提供建议。

5.5.3.2 专业分公司hse部门应参加所属企业psm活动(如第二方psm审核、pssr,以及对于可能的收购项目的评审)。具体职责包括:

-- 协助企业制定、实施和维护企业年度psm计划的执行和评审;

-- 监督和评审企业psm计划的实施情况,对企业psm表现进行统计和分析;

-- 协助所属企业更新和维护psm程序;

-- 对工艺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评审,并提供意见;

-- 参与专业分公司新建或改建项目计划制定,确保psm得到有效实施;

-- 参加新兼并和收购企业的psm计划的制定和整合。

-- hse部门设有psm协调员,psm协调员是psm能力中心成员,负责制定和维护专业分公司psm审核计划、指导和协调psm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协助企业挑选psm技术组成员。

5.5.4 企业

5.5.4.1 企业管理层负责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文化,实施综合性的psm计划,通过操作纪律实现优秀操作。

-- 制定和维护企业psm的目标和指标,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 按psm规范要求制定企业的psm计划和程序;

-- 为psm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提供足够的资源保证;

-- 评估已制定的psm计划和程序相符合的程度;

-- 为直线组织保持足够的psm知识、技能和能力提供保障;

-- 鼓励员工广泛参与编制、实施psm计划的活动,征求员工对改进psm计划和系统的意见,鼓励员工参加psm分委员会、工艺危害分析(pha)组和其他psm活动。

5.5.4.2 企业应明确psm领导,组建psm专业(分)委员会。psm专业(分)委员会应协调相关部门并参与以下活动:

-- 制定、沟通、跟踪年度psm目标和指标;

-- 组织制定、发布和更新本企业psm程序;

-- 确定企业生产区域的hhp或lho;

-- 在不同的业务部门之间提供psm协调;

-- 组织企业内部psm审核,分析psm审核结果,向管理层汇报psm实施情况;

-- 向员工提供psm方面的培训和再培训;

-- 与其它外部组织建立联系,有效地分享和借鉴psm知识。

5.5.4.3 企业hse部门应参加企业的psm活动。具体职责包括:

-- 对企业psm表现进行统计和分析;

-- 协助企业更新和维护psm程序;

-- 参与工艺事故调查和报告评审,并提供意见;

-- 参加新兼并和收购企业的psm计划的制定和整合。

5.5.5 相关部门

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和企业的工程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在psm方面职责如下:

5.5.5.1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新建或改建装置设计、建设过程中的工艺安全管理的落实,并对psm计划提供支持和咨询。具体职责如下:

-- 收集、整理工艺安全信息(psi)资料包;

--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协助开展pha;

-- 对新装置或改建装置实施质量保证管理;

-- 为制定、维护和更新关键psm的技术标准提供支持;

-- 对现役装置,提供事故调查和机械完整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或培训;

-- 对承包商进行管理。

5.5.5.2 采购部门

-- 对提供影响工艺安全的设备、零件以及安装调试服务的供应商(承包商)进行评价、选择和管理;

-- 对设备微小变更的采购进行管理;

-- 对提供关键设备、技术和服务的新供应商进行审核,撰写质量审核报告。

6 管理系统

6.1 资源支持

集团公司、企业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规范的可利用的资源。

6.2 管理记录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保留本规范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 审核要求

集团公司和企业都应把工艺安全管理规范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按附录a和b以及第二方审核管理规范的要求,针对工艺安全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6.4 复核与更新

本规范应定期评审和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起不可超过3年。

6.5 偏离管理

企业在依据本规范制定本单位工艺危害分析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专业分公司(事业部)批准。企业在执行工艺危害分析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企业主要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载,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6 培训和沟通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和沟通,相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本规范在整个组织内沟通。

6.7 解释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10篇 一中创建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实施方案

ee一中创建'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创建'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校安全工作走过那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校园和谐治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着力推进'安全小区'及'安全管理规范化达标学校'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强化师生'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意识,扎实推进校车、食品等专项检查,大力整治学校主编治安秩序,确保年内全面建成'和谐校园'及'安全文明校园',为ee市率先建成安全、文明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要点

(一)全面开展安全专题教育

1、重视加强安全管理培训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主题教育活动。以广播站、黑板报、班级主题活动等阵地,以安全常识为基础,面向广大师生员工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基本常识,掌握报警、求助电话的使用方法和在紧急情况下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积极争取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以'二日一月四节两假'('3月27日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和寒暑假)为契机,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平安交通'等主题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低于潜在危险的能力。

2、重视加强校园安全、犯法*等*、法纪法规、消防安全等各类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崇尚科学,抵制*,热爱生活,珍爱生命'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广泛开展法纪法规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引领广大师生员工牢固确立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变成自己的自觉行为。

(二)扎实推进安全专项管理

1、加强门卫和师资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加强门卫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培训,严格执行门卫登记制度,未经许可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外来机动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凡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它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的物品带入校园;学生下课、放学尤其是夜间晚自习下课时,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拥堵引发事故。

2、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值周制度,值周人员要熟悉报警装置,按时到岗,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擅离职守。紧急情况下,领导和保卫干部要确保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保证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a)加强校园用电、特种设备和校园网安全管理。要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加强校园用电设备和线路规范化建设,确保无超负荷或缺相工作情况。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使用和安全管理,教育局域网和校园网必须加载性能可靠的网上设备。

b)加强交通和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c)加强校舍和宿舍的安全管理。

d)加强体育和设备器材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等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设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e)加强校园饮食和卫生防病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把炊事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必须保存48小时)、人员隔离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品中毒事件和投毒案件。

f)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要建立健全教育、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城管、新闻等共同参加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机构,配合公安交巡警、交通部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积极配合工商、文化等部门,依法规范学校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三、努力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今年,学校各部门将在'省级安全文明校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配齐配强法制辅导员,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零犯罪校园'创建活动,努力避免或降低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要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在学校建立警备站(警备室或校园'110'),切实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要深入开展'无毒学校'的创建工作,确保覆盖率达100%;要全面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

四、制度建设

1、工作责任制度: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建设'的原则,通过鉴定,《ee一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等形式,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安全责任;通过选调一定数量政治觉悟高、奉献精神强、综合素质好的中青年教师,建立一支专(兼)职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队伍师生积极参加,群防群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及综治工作。

2、定期检查制度:要把定期检查作为安全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查重点、重点查、反复查、查反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安全预案制度:以自然灾害、暴力犯罪、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理机制,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师生进行实战情境下的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4、安全考核制度: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评之中,对工作成绩显着或有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凡因工作不力酿成事故或超过安全工作年度指标的,坚决行使'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先进评比资格,考核结果将列入年度工作考核之中。

2023年元月8日

第11篇 排土场安全管理规范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排土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应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排土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排土场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2、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排土场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包括:排土场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土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排土场安全隐患治理制度;排土场抢险及险情报告制度;排土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计划;排土场安全技术规程;排土场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排土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排土场安全评价制度等。

3、企业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对排土场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并报批验收。

4、 设计变更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或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论证,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随意变更排土场设计或研究机构经技术论证后推荐的排土段高等参数。

5、 排土场滚石区应设置醒目的符合gb 14161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6、严禁个人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其他活动。未经设计或技术论证,任何单位不应在排土场内回采低品位矿石和石材。

7、排土场最终境界20m内应排弃大块岩石。

第12篇 餐饮厨房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目的

为强化营运期佳兆业广场的消防安全管控,规范并指导各分公司做好厨房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集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范。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

3. 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标准适用营运期佳兆业广场所有厨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1) 步行街餐饮商户厨房;

2) 主力店餐饮厨房;

3) 超市熟食区操作间;

4) 员工食堂。

4.管控内容及要求

4.1安全用电

4.1.1厨房区域配电箱须装在厨房入口墙面,并与蒸炉、油锅、灶台、水池保持1米以上距离,且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1.2-1.5米之间;

4.1.2厨房配电箱内电源开关及总闸须张贴对应控制设备标识,箱门上须张贴开关箱配线图、标识清晰无污迹;

4.1.3厨房墙插必须加装防水罩,严禁使用移动插线板;

4.1.4餐饮商户内需24小时持续供电设备如:冰箱、冰柜等,须单设专用供电回路,单独控制。严禁使用多项插座,严禁其它用电设备共用该路电源或插座供电;

4.1.5厨房安全用电检查由工程部负责,每月进行1次厨房安全用电检查,每季度进行1次热成像仪电气安全检查。安全用电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断路器、开关负荷、开关发热、接地情况、 漏电保护器、布线规范(横平竖直)、虚线、脱线开关箱上下孔洞封堵、套防火管、插排串接等违规用电行为。

4.2 灭火器

4.2.1厨房区域内灭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备两具4kgabc干粉灭火器,且不得少于两具,灭火器须在离灶台、常用大功率设备等周边1米距离内,安放位置固定并设明显标识、方便拿取;

4.2.2商管公司营运部负责厨房区域内灭火器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外观、压力、生产日期、充装日期、附件完整、埋压、遮挡等。

4.3 灭火毯

4.3.1厨房区域内,灭火毯须配置规格不小于1.2米×1.2米,必须固定放置于灶台左右两侧并设有明显、统一的标识,且每个灶台应配置不少于一张灭火毯;

4.3.2厨房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方法,每名员工每年要进行一次灭火毯实操演练;

4.3.3商管公司营运部负责厨房灭火毯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损坏、污染、规格、放置位置合理性、会否使用等。

4.4挡火板、油烟口、油烟管道

4.4.1须使用阶梯式挡火板,挡火板之间必须达到无间隙拼接;油烟口开口不得大于油烟罩内平面面积的30%;开口位置应位于油烟较大灶台的侧上方;油烟罩长度超过3米,须设2个油烟口,油烟口间距不大于2米;

4.4.2厨房挡火板必须每日擦拭,表面无积油、油垢等;每周对油烟口上方半臂之长进行清刮和擦拭,无油垢积存;

4.4.3油烟管道须建立清洗计划;商户排油烟管道在满足不积油情况下,可分为两级清洗方式:一级为重油烟商户,分户排油烟管道每月不少于1次清洗;二级为轻油烟商户,分户排油烟管道每2个月不少于1次清洗;当以上清洗频次下排油烟管道仍有积油,须采用调整清洗级别、专项突击清洗、采用技术改造等解决方案;

4.4.4安管部负责建立油烟管道清洗档案,每月归档一次清洗记录。油烟清洗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油烟管道清洗合同、清洗单位资质、清洗前后对比照片(照片须显示拍摄时间)、验收记录、清洗收据或发票影印件等。

4.5.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管理

4.5.1广场(自持部分)内有油烟管道的厨房必须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蛋糕、咖啡、水吧、甜品店除外)。自动灭火装置的控制柜须牢固固定在墙或支架上,安装高度以柜底距地1.2米为宜,控制柜应远离热源;

4.5.2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满足操作和维修更换的要求。

4.5.3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必须具备自动、应急、手动三种启动方式;喷药管线须为不锈钢且壁厚符合要求,不锈钢管件丝扣联接;必须有延时喷水功能、并可自动关闭。

4.5.4工程部负责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日常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电源、指示灯处于自动状态、气瓶压力、保险销是否取下、开关正常、药剂充装时限、探测头、喷射头清洁无异物堵塞、喷射头防护帽无脱落、箱体封签是否完好、供水管的球阀处于开启状态等,管路是否污垢过多;

4.5.5工程部负责房自动灭火装置安装台账及档案的建立。台账及档案应包括: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维护保养合同、药剂充装资料、维护保养记录等内容;

4.5.6商管公司营运部须监督相关商户,每6个月由设备厂家对厨房自动灭火装置进行维护保养一次,并出具维保合格证明;

4.6可燃气体报警器

4.6.1厨房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并应满足操作和维修的要求;

4.6.2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米~1.5米,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距墙不应小于0.5米;

2) 操作面宜留有1.2米宽的操作距离;

3) 安装须牢固,不倾斜;

4) 当安装在轻质墙上时,须采取加固措施。

4.6.3为了正确使用探测器及防止探测器故障的发生,严禁安装在以下位置:

1) 直接受蒸汽、油烟影响的地方;

2) 给气口、换气扇、房门等风量流动大的地方;

3) 水汽、水滴多的地方(相对湿度:≥90%rh);

4) 温度在-40℃以下或55℃以上的地方;

5) 有强电磁场的地方。

4.6.4工程部负责厨房燃气报警器日常检查,检查内容因包括但不限于:燃气报警器控制箱电源开启正常、指示灯显示正常(绿色为正常、红色为异常、黄色为故障)、燃气报警器探测头污损、安装位置异常等。

4.7 感温探测器

4.7.1厨房感温探测器须安装70℃报警的感温探测器。其安装空间高度小于8米时,每20平方米~30平方米安装不少于1个感温探测器,厨房内独立封闭空间必须加装感烟探测器;

4.7.2厨房感温探测器日常检查由安管部负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探测器外观、有无松脱、污损、指示灯正常巡检等。

4.8 喷淋设施

4.8.1厨房区域内喷淋设施须严格按照经当地消防部门及物业公司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如商户进行二次装修,需对喷淋设施实施改造的,须重新向当地消防部门及商管公司申请,并按审核通过的设计图纸进行改造;

4.8.2安管部负责厨房区域内喷淋设施的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喷淋头污染、未使用标准喷淋头、安装位置不规范、安装数量不足、喷淋管网上拴挂物品或管线等。

4.9安全出口、疏散标识、应急照明

4.9.1安全出口

1) 厨房面积大于50平方米、地下室厨房面积大于30平方米,必须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2个安全出口间距不少于5米;安全出口疏散门开启方向应向外;

2) 安全出口日常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标识常亮、疏散门开启方向正确、无锁闭、阻塞、占用等。

4.9.2 疏散标识

1) 厨房疏散标识(含安全出口标识)应使用接入消防电源的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如使用蓄电型的疏散指示标志,须每个3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蓄电型疏散指示标志应处于常充电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必须保持常亮;

2) 安管部负责厨房疏散标识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置明显、常亮、无破损、松脱、亮度均匀、地面蓄光型标识清洁、无破损等。

4.9.3应急照明

1) 厨房应急照明宜选用消防电源作应急照明电源,如使用蓄电型应急照明,须每隔3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蓄电型应急照明应处于常充电状态;

2) 工程部负责应急照明的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常亮、蓄电型应急照明处理充电状态、无破损、松脱、接入双回电源等。

4.10 消防安全培训

4.10.1餐饮商户员工须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

4.10.2安管部负责对新入职的厨房工作人员进行厨房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培训及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厨房作业管理(包括设备设施配置要求、三关一闭、油烟清洗、动火监护等)、突发情况处置方法、灭火器材使用维护、消防四个能力、厨房自动灭火装置的使用维护等;

4.11 监管机制

各项目须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确保值班经理每日抽查不少于餐饮商户总数的10%,安管部负责人每周抽查不少于20%,项目负责人每月抽查重点餐饮商户,发现问题必须追究管理责任人的监管责任。

4.12未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商户的管控

4.12.1责任界定及整改

1) 各项目应发函明确告知餐饮商户未加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界定;

2) 未安装自动灭火装置的商户,各项目应要求商户限期安装。对未能在期限内安装的商户,各项目应积极沟通并协调,督促商户整改,确保安装到位。

4.12.2消防安全管控要求

在商户未安装厨房自动灭火装置期间,各项目应要求商户配合并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安全:

1) 商户须每周组织全员进行1次消防器械使用培训、应急疏散演练。安管部每月对商户全员进行一次专项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2) 厨房区域须配置充足的灭火器和灭火毯。每50平米配置8具4㎏干粉灭火器,每个灶台配置灭火毯2张;

3) 工程部每月不少于2次对商户内的喷淋末端装置、燃气报警器进行检测,安管部每天不少于2次对油烟罩及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 厨房动火期间,必须确保有专人在岗值守,严禁离岗、脱岗。

5.其他

5.1其他涉及本标准以外的安全管控要求,遵照集团相关消防安全作业指导书及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及规范执行;

5.2本标准自下发之日执行,并作为集团总部对各分公司、项目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及考核依据。

安全管理齐抓共管多管齐下规范(十二篇)

煤矿行业是一种高位行业,安全是头等大事,天字号工程,我们始终践行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项目部在2023年开展“百日安全”活动结束之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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