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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员岗位规范(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5 07:04:07 查看人数:39

设备管理员岗位规范

第1篇 设备管理员岗位规范

一、工作范围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企业设备的操作、管理、维修、维护、检查等规程的制定。

2、负责全公司内的设备的安全使用及技术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3、负责机械设备的配件及备品的采购与外协加工制作。

4、建立各种设备的档案管理及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方案设计与制定。

5、定期编制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及四项费用的管理与分配。

6、对国家规定的年检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并配合检验部门作好年检工作。

7、监督检查维修人员的巡检、维修、维护及设备保养工作的执行情况。

8、负责对全公司的设备操作者及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9、负责公司的安措技改项目的实施。

10、对各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鉴定与认证。

11、负责各种备品配件及外协加工件的结算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设备的管理明细,做到物、卡、帐相一致,并做好各种设备的档案记录。

2、对各种设备的备品备件,要分门别类地统一划分,并对特殊设备的改造所用的备品配件做好统一记录。

3、全面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认真做好各种设备的检修记录,编制机械设备的检修计划。

4、汇总全公司的每月备品配件的统一计划的提出,并按各车间审批后的备品配件计划进行统一购买和分配。

5、对全公司的生产用所消耗的备品配件的费用进行考核。

6、定期进行对机械设备巡检和鉴定,并对维修人员检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认定。

7、每两周要对全厂的设备进行综合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整改意见,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8、对各种设备的安全事故及隐患能够发现及时,准确判断出事故的原因,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继续扩大。

9、在备品配件的采购及外协加工制作中,要本着“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进行采购,并应全面考虑外协单位综合能力。

10、对各种备品配件及外协加工件进行进厂验收检查,对检查验收合格后的各种配件办理入库手续。

11、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地提高业务水平,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护技术,不断地改善设备的使用性能,提高生产效率。

12、应定期地对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设备使用者和维修者的技术能力。

13、配合公司的设备管理及使用考核、评比、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

14、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临时工作和任务。

三、职责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公司的各项义务。

2、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岗位规范中各项工作和内容。

3、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负责,礼貌待人,对各种违纪违章的设备使用现象,要敢于制止,及时更正。

4、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要严格律已,忠于职守,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事情。

5、在生产过程中,对所需的各种备品配件及外协加工件,要保质保量地供应及时,满足生产要求。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岗位规范中要求,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三次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篇 班组仪表设备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编制各种计划和报表。

1.1 .1每月底前统计仪表的使用率、完好率、控制率、定检计划完成率,上报公司生产科。要求四率数据真实、无差错。

1.1 .2填写仪表维修用的材料、配件消耗定额记录本。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每月下旬向站提出下月的材料、配件消耗计划。

1.1 .3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年度全站仪表的定检计划、标准仪器的送检计划、燃料油流量计的送校计划,经班组长批准后,报公司生产科,并组织实施。

1.2 深入仪表岗位,解决运行与检修质量问题。

1.2 .1每周至少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仪表岗位,检查巡检记录或按规定路线巡检全站仪表及 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运行中的关键疑难问题。对影响输油安全、问题处理不了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1.2 .2深入班组,发现仪表维护检修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仪表工共同探讨。不能及时解决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2 .3协助仪表工共同搞好小改、小革活动。

1.3 承担仪表技术培训工作。

1.3 .1负责本专业月度、年度技术培训、岗位练兵计划,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做好资料记录。

1.3 .2每年组织对本站的仪表工人进行一次技术素质的考核、考试。

1.4 承担科研课题,参与科学试验工作。

1.4 .1主动选择本专业内有推广使用价值的论题进行研究、攻关。

1.4 .2主动参加或配合好相关专业的试验工作。

1.5 参加仪表工程项目的交接、验收工作。

1.6 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

1.6 .1针对性的参加各种新技术学术活动。

1.6 .2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应用于生产。

2.责任与权限

2.1 责任

2.1.1 保证仪表的使用率、完好率、控制率均在98%以上,定检计划完成率100%,标准仪器送检率100%,仪表引压管线无渗漏。

2.1.2 在生产运行中,因仪表维护、检修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危害的要负有责任。

2.2 权限

2.2.1 制止无仪表使用操作证者使用仪表。

2.2 .2有权停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不完好仪表。

2.2 .3有权参加与仪表有关的事故调查。

3.检查与考核 按车间工作标准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第3篇 设备管理员岗位规范职责

一、工作范围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企业设备的操作、管理、维修、维护、检查等规程的制定。

2、负责全公司内的设备的安全使用及技术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3、负责机械设备的配件及备品的采购与外协加工制作。

4、建立各种设备的档案管理及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方案设计与制定。

5、定期编制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及四项费用的管理与分配。

6、对国家规定的年检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并配合检验部门作好年检工作。

7、监督检查维修人员的巡检、维修、维护及设备保养工作的执行情况。

8、负责对全公司的设备操作者及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9、负责公司的安措技改项目的实施。

10、对各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鉴定与认证。

11、负责各种备品配件及外协加工件的结算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设备的管理明细,做到物、卡、帐相一致,并做好各种设备的档案记录。

2、对各种设备的备品备件,要分门别类地统一划分,并对特殊设备的改造所用的备品配件做好统一记录。

3、全面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性能,认真做好各种设备的检修记录,编制机械设备的检修计划。

4、汇总全公司的每月备品配件的统一计划的提出,并按各车间审批后的备品配件计划进行统一购买和分配。

5、对全公司的生产用所消耗的备品配件的费用进行考核。

6、定期进行对机械设备巡检和鉴定,并对维修人员检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认定。

7、每两周要对全厂的设备进行综合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整改意见,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8、对各种设备的安全事故及隐患能够发现及时,准确判断出事故的原因,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继续扩大。

9、在备品配件的采购及外协加工制作中,要本着“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进行采购,并应全面考虑外协单位综合能力。

10、对各种备品配件及外协加工件进行进厂验收检查,对检查验收合格后的各种配件办理入库手续。

11、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地提高业务水平,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护技术,不断地改善设备的使用性能,提高生产效率。

12、应定期地对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设备使用者和维修者的技术能力。

13、配合公司的设备管理及使用考核、评比、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

14、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临时工作和任务。

三、职责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公司的各项义务。

2、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岗位规范中各项工作和内容。

3、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负责,礼貌待人,对各种违纪违章的设备使用现象,要敢于制止,及时更正。

4、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要严格律已,忠于职守,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事情。

5、在生产过程中,对所需的各种备品配件及外协加工件,要保质保量地供应及时,满足生产要求。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岗位规范中要求,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三次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篇 燃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范

一、一般规定

1、严禁携带火种、非防爆型无线通信设备进入场站内生产区,瓶组间、存瓶间等,未经批准严禁在上述生产区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

2、站内防雷设施、防静电装置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每年雨季前及入冬前2次对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要求。

3、定期对用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装卸车、灌瓶、加液、加气用的橡胶和金属软管及液化气加气枪防拉断阀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卸车软管每年进行打压试验,打压不合格和外皮有龟裂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4、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和其他有害气体并进行氧份检测,确定安全后方可进入。

5、进入压缩机房、气瓶间、燃气调压室及其他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需要穿戴防护用具,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作业必须2人以上,1人作业,1人监护。作业人员应轮换操作。

6、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带气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或采取防爆措施,防止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使用36伏安全电压以下的照明及防爆电动工具。

8、各场站及超过30个瓶的瓶组间必须24小时值守。

二、设备管理

(一)压缩机、烃泵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运行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统无异常。

2 进、出口阀门开关灵活,连接部件紧固,运动部件平稳,无异响、过热、泄漏及异常振动等。

3 现场压力、温度等一次仪表正常、各运行参数应在规定范围内。

4 各项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5 当有下列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车处理:

1)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失灵。

2)润滑、冷却、通风系统出现异常。

3)压缩机运行压力高于规定压力。

4)压缩机、烃泵、电动机、发动机等有异声、异常振动、过热、泄漏等现象。

6 压缩机检修完毕重新启动前应对设备进行置换,置换合格后方可开机。

7 压缩机、烃泵的大、中、小修理,应按设备的保养、维护标准执行。

8 压缩机、烃泵所配备的仪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一年校验一次。

9定期对压缩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排污,污物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加气站、灌瓶间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灌装设备、介质的不同,采用相应的运行管理方式

2 灌装前应对灌装设备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灌装系统连接部位紧固,运动部位应平稳,无异响、过热、异常振动;

2)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应正常;

3)气动阀、手摇油泵系统的压力、密封、润滑正常;

4)使用的灌装秤、加气机应在检定的有效期内,灌装秤灌装前应进行校准;

3 对站内管道、阀门应定期进行巡检和定期维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阀门无锈蚀; 2)站内管道无泄漏;

3)阀门和接头没有泄漏、损坏现象;

4)定期对阀门进行启闭操作和维护保养,无法启闭或关闭不严的阀门,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4 灌装前应对在用气瓶进行检查.发现下列情况时不得灌装:

1)未取得国家颁发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厂生产的气瓶;

2)外表损伤、腐蚀、变形严重以及被判报废的气瓶;

3)超过检测周期的气瓶;

4)新投用的未经置换或未抽真空处理的气瓶;

5)未张贴电子标签的车用瓶;

6)绝热气瓶失去真空度的;

5 气瓶灌装后应对其灌装重量和气密性进行逐瓶复检。合格的气瓶加封塑封防伪标志。

6 加气、卸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软管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灌装秤、加气机定期进行检定;

3)加气、卸气前应检查系统连接部位,确认密封良好,自动、连锁保护装置正常,接好地线;

4)卸(装)车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液化天然气装卸车时人体未受保护部分不得接触未经隔离装有液化天然气的管道和容器;

5)液化天然气卸(装)车结束之后,应使拆卸下的低温软管处于自然伸缩状态;严禁强力弯曲,恢复常温后,应对其接口采取封堵措施;

6) 卸(装)车作业结束后,应对卸(装)车管道内的液体燃气进行回收或排空,严禁液体燃气滞留在密闭管段内;

(三)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符合下列要求:

1 储罐及附件的运行、维护和保养,根据各场站内设施的工艺特点及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

2 站内值班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定线进行巡检,并记录储罐液位、压力和温度等参数。储罐进出液时,应观察液位和压力变化情况。

3 当储罐压力超出范围且安全阀起跳时,且外界温度超过35℃时应启动喷淋降温。

4 进入冬季后,要对储罐的排污管、阀门、液位计、液相管采取保温防冻措施,并定期对储罐进行排水、排污。

5 储罐的第一道阀门应为常开状态。阀门应经常维护,保持其启闭灵活。

6 每年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校验。

7每年定期对阀门做密封和启闭性能测试,当阀门无法正常启闭或关闭不严时,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8 液化石油气储罐检修时进行气密试验采用充惰性气体和充水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但是采用充水方法时,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

9地下储罐应定期检查储罐的防腐涂层及腐蚀情况,设有电保护装置的应定期检测,每年不应少于2次。

10储罐区内水封井应保持正常的水位。

11液化天然气储罐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进行试压,不得使用空气和水。

12每年对真空绝热储罐蒸发率进行检查;每2年对其检测1次真空度。

13不同来源、不同组分的液化天然气宜存放在不同的储罐中,并应密切监测气化速率。

14对较长时间储存液化天然气且不向外输气的储罐,应定期进行倒罐处理。

(四)瓶装供应站和瓶组气化站

瓶装供应站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空瓶、实瓶按指定区域分别存放,并设标志,漏气瓶或其他不合格气瓶应及时处理,不得在站内存放。

2 气瓶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2层;50kg气瓶应单层码放,并应留有通道。

3气瓶总容量不得超出设计的数量,存放数量及接口数不得随意更改。

4对无人值守的瓶组站应每日定期巡查,站内密封点应无泄漏,管道及设备应运行正常,瓶组站周边环境良好,并做好巡查记录。

5瓶组站的工艺管道应有明确的工艺流向标志,阀门开、关状态明晰,安全附件齐全。

6站内灭火器每年定期检查和补充。

(五)调压器及附属设备(包括各瓶组间、场站内)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巡检各连接点及调压器工作情况。当发现有燃气泄漏及调压器有喘息、压力跳动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2 及时清除各部位油污、锈斑,不得有腐蚀和损伤。

3 对新投入使用和保养修理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必须经过调试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4 对停气后重新启用的调压器,应检查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

5 定期检查过滤器前后压差,并及时排污和清洗。

6 定期对切断阀等安全装置进行可靠性检查。

7 瓶组供应站内配有伴热系统的调压装置,在瓶组卸压时应观察 各级调压器热媒的进水和回水温度,不得超出正常范围。

(六)气瓶运输

1 运输气瓶的车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是取得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手续的车辆;

2) 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准运证和化学危险品运输驾驶证;

3) 车厢必须为敞开式;

4) 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

5) 配备gps定位系统;

2 气瓶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运输车辆上的气瓶,应直立码放,且不得超过两层。运输50kg气瓶应单层码放。并应固定良好.不应摇摆、碰撞;

2)气瓶装卸不得摔砸、倒卧、拉拖;

3)气瓶运输车辆严禁携带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4)随车人员严禁吸烟;

第5篇 工程施工、监理及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甲方分包工程、工程监理及所有甲供、乙供(包括三方合同)的工程材料采购、设备采购。以下情况除外:①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或者采购产品在1万元以下的,经项目总经理批准;②明码实价的商品以及垄断经营项目,经项目总经理批准;③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项目。

规范目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科学、严谨,以最低的成本,挑选最可靠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材料和设备供货商,确保工期、质量、成本控制达到公司要求,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招投标机构

第一条:公司招投标小组:负责公司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及决策,负责对全部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小组成员: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部总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招标工程师、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成员(工程材料设备采购)。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小组:负责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工作的经办工作,小组成员:项目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助、设计师、专业工程师、审算工程师。

工程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采购规模划分

第一条:大型招标:

1.主体工程、桩基工程、工程监理;

2.标的在100万元以上材料、设备的采购;

3.以及各项目通用的工程(具体内容待定)。

第二条:中型招标

1.(除大型招标内容以外)标的在30万以上的工程;

2.标的在15~100万元(包括100万元)材料、设备的采购;

第三条:小型招标

1.(除大型招标内容以外)标的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

2.标的在15万元以下(包括15万元)的材料、设备的采购。

第四条:同一项目、同一类别的材料设备不得分次或拆分招投标。

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第一条:在项目开工前制定项目材料设备采购总体计划表,提交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根据各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原则要求所有项目的同类材料设备能够集中采购。

第二条:在每月25日之前,各项目经理部提交准确的下月度采购计划,(中途需要变更的要填写'计划变更情况表',)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统一编制上网计划;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通知项目经理部自行按规范其他条款组织招投标。

第三条:一次招投标的标准流程为20个工作日,项目经理部需提前作好安排。

投标单位的确定

第一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由公司认可合作单位(包括承建商、供货商、监理公司)名册和资料库。

第二条:公司认可合作单位,必须是与万科有过良好合作经历的,或者是社会声誉卓着并且经考察证实具备实力可以合作的单位。合作单位由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推荐(其他职员可通过部门经理推荐),并由推荐部门(材料、设备由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统一组织考察小组进行考察,出具考察报告,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经项目总经理或工程管理部经理或成本管理部经理签署及公司领导批准后,即纳入认可单位名册。考察详细情况报告(包括时间、人员、结果、分析报告等)归入其档案。

第三条:公司定期对认可合作单位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应单独列入《不能合作单位名单》予以淘汰;详细规定见《万科地产合作单位管理规范》和《供应商评估管理规范》。

第四条:投标单位必须是万科地产认可名册中的单位;投标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三家,投标单位不够三家时:小型招标需报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同意,中型和大型招标还需报工程总监及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投标单位的选择:小型招标全部由项目经理部招标小组推荐,并报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备案;中型招标由项目经理部推荐2/3竞标单位,工程管理部及成本管理部推荐1/3竞标单位;大型招标由项目经理部推荐1/3竞标单位,由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推荐2/3竞标单位,并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定批准。

招标书

第一条:招标书应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文本,其内容主要包含:工期要求、进场要求、工程造价或取费标准要求、质量要求、付款方式、招标范围、结算方式、验收标准、废标条件、接标时间、开标时间、定标方法、标准合同条文、图纸、投标单位的补充意见、其他要求等。

第二条:招标书中的空白部分和补充内容,均由经办部门负责填写,标准招标书中不适用本工程的条款,可在补充条款中注注明及补充。

第三条:大型招标的招标书,须征求公司招投标小组意见,由工程管理部经理最后定稿;中型招标的招标书,须征求项目经理部招标小组及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意见,由项目总经理最后定稿。

第四条:小型招标的招标书,须征求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小组意见,由项目总经理最后定稿,并报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备案。

第五条:材料、设备采购在网上招标的招标书,由项目经理部在网上填写标书后提交给公司建材采购协调小组,经过公司指定有关人员审核后,通过集团电子商务安排上网招标。

开标

第一条:大型招标的开标会,由工程管理部主持,由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等三个部门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中、小型招标的开标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主持,由项目经理部总经理(或副总、总助)及项目经理部审算工程师、项目经理部专业工程师等至少三人参加。

第三条:网上招标的,按规定设置开标时间、开标权限,不再召开会议。

第四条:开标后,由经办人如实填写记录,参加人员签字作实。

定标

第一条:评标、定标工作,应严格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项目成本管理指导书》中有关成本控制指标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定标价超出该指标10

万或10%的,需进行专题说明,资料报送公司成本决策委员会审批。

第二条:大型招标的定标会,由工程管理部经理主持,公司招投标小组成员参加评标和定标,会议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中型招标的定标会由项目总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招标小组及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参加,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工程、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材料及设备的定标会,还需公司招标小组参加;定标结果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四条:小型招标的定标会由项目经理部招投标小组自行组织,会议结果报项目经理部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定标结果报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备案。

第五条:参加材料设备采购评、定标的人员通过每人填写一份意见表(该表可根据不同要求设定各项权重,以百分制乘以各项权重计算评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并汇总。然后按各部门平均参加人数综合评定结果,以此作为参考依据,报有关领导审批决定。

第六条: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填写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履行表》、对材料设备投标结果进行分析及编制产品比较表,作为定标的参考文件。

第七条:定标后,全体与会人员须签名作实。

其他

第一条:全部招投标资料需按公司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归档保管。

第6篇 某某小区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规范

我公司对房屋建筑本体、公共部位、公共配套设备和设施加强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并定期记录在相应表格中。

1、房屋建筑本体及公共部位: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

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有关部门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

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每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修1次;

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巡检有记录;

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供配电系统

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电气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巡视检查制度、维护制度、安全及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具备变配电运行知识和技能,具备上岗资格,持有上岗证书;

保持配电房清洁卫生,每周清扫地面及擦拭配电柜表面,要求地面干燥无积灰,配电柜表面无污渍;

每日检查变压器电压、电流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熔断器及避雷器、配电箱、导线等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定时抄表做好记录,出现异常及时处理;

每年委托专业单位对变压器进行1次测试、试验等项目的维修保养;每年对变压器外部、低压配电柜进行2次清洁、保养;保证正常电力供应,限电、停电按规定时间通知业主(使用人);每年检测1次保安接地电阻;每年检测1次配电房主要电器设备的绝缘强度;每年检测2次配电房内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妥善保管高压操作工具,并每年送供电部门检测1次;

潮湿天气时,采用安全有效措施,保持配电房内主要电器设备干燥;

每月检测1次配电房内有无蛙、鼠、蚁等虫害,如发现马上采取措施杜绝;

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3、弱电系统

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工作时认真负责,精神集中,对异常情况能及时识别;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有切实可行的维修保养计划;保养、检修及时;

对相关设备、设施定期进行调试,使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工作、维修、养护有记录,特殊系统、设备的进入经过授权,密码有有效保护;

分系统定时检查和记录各部分、各监控点的工作及运行状态,定期对各类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日、月报表。

4、给排水系统及其配套设施

给水设施

饮用水水池(箱)半年消毒1次,操作人员具有相应操作资格,按照程序操作,清洗时无二次污染,有严密的管理设施;水质每6个月化验1次,有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保持箱体完好,池体内清洁,没有对水质构成污染的因素;保持水池(箱)结构完好,无渗漏,表面和支架不锈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经常检查保养水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泻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冬季水箱有可靠的保温措施,且不得对水质产生污染;

保持泵房清洁卫生,良好的通风、照明和采暖,地面排水畅通,每3个月(结合清洗水池)清洗1次泵房;水泵运行正常,每2小时巡查泵房1次,以防低位水池液压阀(浮球阀)失灵,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阀门开关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不经常启动的水泵,每月启动1次,保持水泵能正常运行,每月检查1次消防泵及管道阀门,使之处于完好和正常开启状态;水泵运转部件经常加油,保持润滑灵活;每年对水泵机组清洁保养1次;泵房内设备2年后,每年翻新1次,并标明各种标志 ;每日填写水泵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每半年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对轻度锈蚀应将脱皮清理干净,在管道干燥的情况下,涂刷防锈漆两遍,然后再刷两遍面漆。各类阀门定期开关,对出现故障的阀门及时修复,阀门应开关灵活;

专业人员专人巡视,每日检查泵、管道、水箱、阀门、水表状况,定期保养、维护,出现问题随时处理。

排水设施

*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保持完好,开裂、破损等及时更换,定期检查,每3年全面更换1次;

*每周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拔出沟内生长的杂草;达到目视基本干净无污渍、无杂草,排水畅通,无积水、臭味;

*每2个月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捞起井内泥沙和悬浮物;每季度对地下管井彻底疏通1次,清理结束地面冲洗干净。清理时地面竖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拦。清理后达到目视管道内壁无粘附物,井底无沉淀物,水面无漂浮物,水流畅通,井盖上无污渍、污物。

5、智能化安保系统

每日进行系统检查,确保系统始终处于正常、安全运行状态。

*日检:系统外观:前端、终端传输线路信号日常检查记录;软件测试。

*例检:系统外观:前端、终端传输线路信号传输阶段性检查、记录;软件测试。

*监检:对日常维护工作、例检工作进行监督,对其工作成果进行测评。

制定维护计划

*小修计划:根据日常维护记录、月检记录及报告,制定每季一次的小修计划。

*中修计划;根据季检记录及报告,年检记录及报告制定每年一次的中修计划。

*大修计划:根据年检记录及报告,制定每三年一次的大修计划。

保安人员负责监控中心设备的日常运行操作,每班清洁中央监控室及设备表面;每次交接班时检查监控设备系统,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管理服务中心并迅速联系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处理,同时立即采取人工保安补救措施。

6、电梯运行与管理

a、电梯及其安全设施每周不少于1次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例行保养;每年对小区所有电梯进行1次全面综合检查、清洗、润滑、修理、调整和测试;年度检测由维修保养企业的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检测报告;每台电梯每隔2-3年必须进行1次负荷校调试验,负荷校调试验由注册安全检测员实施并签署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副本应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保持电梯机房清洁,每周1次清扫地面和擦拭控制柜、主机表面,地面无积灰,控制柜、主机表面无污渍;保持电梯机房消防设施完好;每年检查2次电梯井底,清除垃圾杂物。

确定合理的电梯运行时间,随时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适时降温、通风、防雨,做好运行服务,经常巡查楼层,防止地面水流入电梯井,值班监督,防止违章使用电梯;记录每日电梯运行情况,建档备案。

电梯维护保养提前一天通知业主(使用人),并尽可能减少对业主(使用人)正常生活的影响。建立电梯运行档案,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住宅电梯年故障率低于5%。

制定紧急救援方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20分钟解救乘客、排除设备故障。

使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电梯类)》,对电梯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

按照国家有关制度组织办理电梯年检和电梯准用证。

b、工作程序

电梯维修保养管理:

*电梯主管工程师和电梯公司根据电梯安全维护操作规范,确定《电梯维修工岗位职责》。

*电梯例行保养:

①电梯公司维修组组长每月初填写该月《电梯保养时间安排》。

②对每栋电梯按照当月《电梯保养时间安排表》中时间安排及《住宅区电梯定期保养与检查记录》的检查项目,进行例行保养工作。

③每次保养完毕填写机房内的《住宅区电梯定期保养与检查记录》表。

*电梯维修管理

①电梯公司维修人员按照《电梯维修工岗位职责》的规定,参照《电梯维修保养工艺细则》中操作规范,对照《电梯季检报告书》中对应项目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修。

②电梯的大、中、小修和急修的定义及项目分类按照《电梯维修质量检验制度》确定。

③电梯的小修工作由电梯公司驻点维修组进行,组长对维修质量负责。电梯维修过程中需停梯时应通知中央值班调度室,经中央值班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停梯维修。

④电梯的中修工作由电梯公司驻点维修组组长根据电梯状况提出书面申请报主管工程师和电梯公司审查,由电梯公司调配技术力量和人员配合实施。

⑤电梯的大修工作由电梯公司实施。

⑥由主管工程师及质检员进行维修质量检查,对维修质量不符合国际(gb10060-93)和《电梯季检报告书》中要求时,应限期两周内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电梯方可正常运行。

⑦任何电梯维修完毕后由维修组填写《电梯维修记录表》。

7、道路、停车场(车棚、车库)及配套设施

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制定详细的道路维修养护计划,按照合同约定实施;

保持居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设立报修渠道,并有巡查制度,专人负责,发现损坏及时修补;

按照业主公约的约定,劝阻人为损坏路面,制止在路面焚烧垃圾、落叶或其他杂物;

停车场、棚、房完好无损,有大、中、小修计划;

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无阻,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符合停车场规范要求,便于管理和车主停放车辆。

标准与要求

维修人员在上门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之前,应做到'五个准备'和'三个统一',即:准备一双鞋套、一块抹布、一块施工布、一把刷子和一个塑料袋(装施工垃圾);服装统一、标识统一和收费标准统一;

雨水井、污水井完好率99%;

路灯完好率99%;

报修处理及时率达到100%;

维修质量合格率100%;

道路完好率99%;

业主基本满意率达到95%;

急修服务注意,在最短时间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维修作业人员岗前岗中培训率达到100%;

管理区域内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房屋完好率99%;

管理区域内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有完善的区域指示标识;

管理区域内无乱搭、乱建现象,无违章装修;

房屋档案齐全,管理完善;

公共设施、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管理区域内生活用水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无二次水污染发生。水质检验合格;

第7篇 企业生产设备综合管理规范

企业生产设备的综合管理

1.设备及设备的特点

设备是指企业的有形固定资产,是企业可供长期(1年以上)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且价值在一定限额以上的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的统称。通常包括机器、装置、炉窖、车辆、船舶、飞机等。设备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物体,既是一种由其他工作母机生产出来的产品,又是一种能在人类生产活动或其他活动中起到工具作用的物体。设备往往具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使用费用,其自身价值亦会逐渐降低。

2.设备综合管理的概念

设备综合管理通常是指从设备的选择、规划、设计、制造或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到报废这一全过程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统称。

3.设备综合管理的内容

(1)实行设备的全过程管理。(2)实行设备的目标管理。(3)实行设备的综合管理。

(4)实行设备的可靠性、维修性设计。(5)实行设备的信息管理。(6)实行全员管理。

4.设备综合管理的任务

(1)设备的前期管理。(2)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技术管理。

(3)设备运行过程中的经济管理。(4)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

5.设备前期管理的概念

设备前期管理是指从设备规划、决策开始直到投入生产使用为止的期间,对设备进行技术和经济的全面管理。

6.设备购置技术性评价

(1)生产性,即设备的生产效率,是指单位时间生产的产品数量。在考虑设备的生产效率时,首先应能满足生产现状的要求。

(2)可靠性,即设备在规定的条件下、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概率。

(3)维修性,即设备维护、保养和修理的难易程度。

(4)安全性,即设备对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5)节约性,即设备节约资源的能力。

(6)环保性,即设备减少环境污染或改善环境的能力。

(7)成套性,即设备的配套能力。

(8)适应性,即设备适应不同工作条件,加工不同产品,完成不同工艺的能力。

(9)耐用性,即设备应具有一定的自然寿命。

7.设备购置的经济性评价

(1)投资回收期法

购置设备需要投资。投资回收期,即为设备投资与采用该设备后的年净收入(节约额)之比。比较不同设备购置方案的投资回收期,回收期越短,投资效果越好。

(2)年费用法

它是根据设备的寿命周期,把设备购置费(一次性投资)按复利利率换算为相当于每年的费用支出。年度总费用较低的设备购置方案为最优方案。

(3)现值法

它是根据设备的寿命周期,把设备的年度使用费用,按复利利率,换算成相当于设备购置年份(最初时点)的一次性投资支出。

8.设备购置决策

(1)自制或购买决策分析。

(2)首先必须明确其目的,明确企业对设备的需求。其次,设备自制需要企业具有比较雄厚的技术、经济实力。

(3)租赁与购买决策分析

租赁可以减少企业的长期资本支出,减少贷(借)款利息,及时取得生产所需设备,并减少了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但是,由于设备租赁只能根据合同规定取得租赁期内的设备使用权,无权根据生产需要对设备进行改造;租赁期限有一定要求,一般不得低于两年;租赁设备支付的租金总额可能高于设备购置价格等。

(4)必须进一步进行租赁与购买的经济性评价。

9.设备后期管理的概念

设备后期管理的概念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包括: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检查、修理以及设备故障管理等技术性内容。

10.设备abc分类的概念

为了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能,避免平均使用造成的人力、物力的浪费,对设备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设备,采用不同的管理和维修对象与措施。

11.有形磨损的概念

是指设备在投入生产使用后,由于设备配合表面在外力作用下的相互接触、摩擦、振动和疲劳,以及化学反应的作用,设备的实体会逐渐磨蚀、损耗、变形,甚至老化、断裂。

12.无形磨损的概念

是指由于经济或技术的原因而使设备贬值所产生的损耗。

13.设备故障的概念

是指设备或其零部件在使用过程中,丧失规定功能的不正常现象。

14.设备故障的分类

按设备故障发生的速度,可把故障分为两类,即突发性故障和渐发性故障。

突发性故障,又称损坏性故障,一般是由偶然性因素和意外性因素造成的。渐发性故障,又称劣化性故障,是指由于设备性能逐渐降低、劣化而引起的故障。

15.设备维护的概念

设备的维护是指为保持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延长使用寿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一系列作业。

16.设备修理的概念

设备的修理是指修复由于正常原因或非正常原因而造成的设备故障或精度劣化,通过修复或更换磨损、老化的零件,调整或恢复原有技术性能,故障排除等项技术活动,补偿设备的物理磨损,恢复精度,提高效率,延长使用寿命,保持生产能力,以维护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

17.设备的磨损规律

第一阶段--初始磨损阶段。第二阶段--正常磨损阶段。第三阶段--急剧磨损阶段。

18.设备的故障规律

设备故障规律是指设备在寿命周期内,故障的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设备的故障规律分为三个阶段:初始故障期、偶发故障期和劣化故障期。

19.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2)一级保养。(3)二级保养。

20.设备修理制度

(1)计划预修制。(2)计划保修制。(3)预防维修制。

(4)其他维修制(生产维修、改善维修、预知维修)。

21.设备的合理使用

(1)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工艺要求,合理配备各种类型的设备。

(2)保持设备的工作精度。

(3)建立健全合理使用设备的规章制度和相应的责任制。

(4)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为设备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5)培训操作者。

22.设备更新的概念

设备更新是指用技术上更先进、经济效益更显著的设备,替

换技术上陈旧落后、不能再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宜再继续使用的设备。

23.设备改造的概念

第8篇 工程乙供材料设备及分包工程限价管理规范

乙供材料设备及乙方分包工程限价管理规范

适用范围:合同总价和单价没有包死情况下的乙供材料设备以及总包范围内的

分项工程(样板房装修工程除外)。

规范目的:降低成本;明确程序和责任;加强限价工作计划性;加强限价资料管理。

规范内容:

第一条:限价的含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事先限定乙供材料设备或单项工程的结算价格,并由施工单位认可执行的一种成本控制措施。

第二条: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合同中必须明确指明限价材料设备或单项工程的范围。对以下材料设备,应按信息价或厂家价下浮一定比例的方式

结算并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即予明确:

1、土建类:商品砼、轻质墙板、砌块、内墙涂料、防水涂膜、防水砂浆添加剂、保温材料、门碰、木方、车边镜、水泥砖、钢化玻璃;

2、安装类:电线、电缆、桥架、母线、母线槽、给排水管及管件、电线管及管件、各类阀门、风机、水泵、开关及插座、地漏、铸铁雨水排水蓖、铸铁井盖、水表、雨水斗、消防箱、消火栓、玻璃钢水箱、门铃、刚性套管、各类风口、通风管材、空调系统保温材料、线槽。

限价依据

第三条:限价的依据来自四个方面:

1.招投标:其结果是限价的主要依据,具体参照招投标有关规范执行。

2.公司价格信息库。

3.信息价下浮一定比例。

4.询价。

第四条:选择采用四种限价方式的规定:

1.在条件允许且没有重复劳动的情况下应尽量采取招投标方式;

2.对于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的材料设备及单项工程,如公司价格信息库中有最近的限价数据,则可直接参照使用,交施工单位认可执行;

3.在无法按照前述两种方式确定限价的情况下,可考虑采用本地区最近时期的信息价下浮一定比例后执行;

4.总价低于1万元的零星材料或属于独家生产经营的工程、材料,如用量少、工期紧,则可采取询价方式(仅适用于主体总包单位)。

限价计划及组织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后10天内组织编制《**

项目材料设备选型定板及限价计划》(见附件1),并报成本管理部备案。其中属材料选样定板的时间安排计划由万创负责完成,具体参照《材料设备选样定板规范》执行。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是限价的责任部门,应按计划及时组织进行,以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在招投标方式下,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推荐2~3个单位参加投标。为保证价格合理,项目经理部应同时向至少2家其他供货商或工程单位发标,且发标书应有项目经理部审算人员签字认可。

第八条:询价方式下,经办人员需及时填制《材料询价情况比较表》(附件2),做好记录,并报项目经理审核。

第九条:价格一经确定,经办人员应及时填制《价格审定表》(见附件3),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收确认。

档案信息管理及其他

第十条:双方确认后的《价格审定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审算人员、成本管理部各一份。

第十一条:《价格审定表》是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依据,由预算专业人员进行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认可的限价结果,应及时归入公司价格信息库。其中属于《价格审定表》中反映的内容由成本管理部负责录入,::自收到《价格审定表》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相关信息,如限价方式、招投标资料编号、历史项目名称或信息价的期号等需要备注说明的信息,则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录入,自送出《价格审定表》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三条:应尽量避免乙供材料设备的采购、乙方分包工程采取三方合同的方式。如施工单位拒绝接受限价或者为保证质量和工期而不得不采取三方合同方式,则公司仅是受施工单位委托付款给供货商,其他责任仍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发票仍由施工单位开具。

附图2:限价工作流程图

附表6:材料设备选型定板及限价材料计划

附表7:限价材料询价情况比较表

附表8:价格审定表

第9篇 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规范定

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为提高我校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教学、科研、生产及行政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维修经费的来源

1、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经费,每年在实验室经费中留取一定比例,用于大型精密仪器和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经费由教务处控制使用,一般设备的维修经费由教务处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院系,由各院(系)控制使用。

2、行政设备的维修由学校行政设备费开支。

3、专向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的维修,由科研经费开支。

二、办理维修手续操作流程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院(系)负责人,由院(系)以书面形式报告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以下简称“实管科”),同时填写好“z大学设备维修登记表”(一式三联,以下简称“登记表”)。教务处汇同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检查鉴定,分析故障原因,确定维修方案。由校内人员维修的,维修人员、用户和教务处协商修理费,维修配件费经资产管理处仪器设备维修中心(以下简称“维修中心”)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帐。

2、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

(1)、无修理能力的单位仪器设备需要维修,首先要填写好“登记表”。维修仪器设备原值在5000元以下由送修单位实验室主任签字;维修仪器设备原值在5000元以上由送修单位院(系)级实验室主任或分管实验室的院(系)主任签字。对“登记表”填写不全的不接受维修任务。

(2)、有修理能力的单位原则上应自行维修保养仪器设备,做到小修不出室,中修不出院(系)。自修的仪器设备也要填写“登记表”,用户凭“登记表”和发票到实管科签报配件费。对于维修配件,如计算机的硬盘、软驱、打印头和各功能卡等,必须将损坏的部件交维修中心后,才能更换新的配件。

(3)、送修单位将“登记表”连同送修仪器的电路图一并送交维修中心,由维修中心及时提出修理意见。本校能维修好的,指定维修人员(专职或兼职)维修,本校不能修理的,由维修中心签署同意外修的意见,方可移送外修。

(4)、仪器设备的修理零配件一般由送修单位购置,或委托资产管理处代购。由维修中心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账。

(5)、仪器设备修理完毕,在校内维修的,修理人员应根据收费标准在“登记表”上填写修理工时费以及实际消耗的配件费,经送修单位签字验收后,“登记表”的第一联由维修人员留存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第二联交送修单位主管,以便及时掌握维修经费的使用情况,第三联维修中心留存作为各单位维修费的依据(不包括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单,大型精密仪器的维修单第三联由教务处实管科留存)。送外修理的,根据实际开支(发票等凭证)由送修单位填写修理费及修复情况,将“登记表”返回维修中心,维修中心审核签字后,由用户到实管科登记,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修理费用。

三、仪器设备修理工时费标准:

1、总的原则是维修费收费标准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根据仪器设备原值和修理难度,按小修、中修、大修收取修理工时费,其标准如下:

仪器设备原值 小修中修 大修

500一3000元 5% 8% 10%

3000一5000元3% 5% 7%

5000一10000元 2% 3% 5%

2、1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视其情况以4%以内,由送修单位和维修人员面议定价。

3、大型精密仪器(5万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和2万元以上的国家科委和省科委规定的33种仪器设备)由送修单位、维修人员和实验室管理科在3%以内一同面议收费标准。

4、对于价值在500元以下的低值设备,修理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由送修单位和维修人员面议。但修理费和材料费的总和超过仪器原值的50%,且又不能完全恢复功能的,原则上应作报废处理。

四、附加说明

1、仪器设备的原值,对于大型仪器和多部分组合到一起的设备(如计算机等),只按需要的维修部分计算。

2、能搬得动的小型仪器设备一般由送修单位送维修中心修理,大型仪器设备或不好搬动的仪器设备由维修人员上门维修。

3、此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与本办法不符的有关文件,均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10篇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工作内容及评价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鲁质监特发〔2007〕76号 《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

db37/t651《质量技术监督区域监管工作规范》;

国质检法[2003]206号“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鲁政办发〔2007〕54号《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db37/722《电梯维护保养要求》

db37/686《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

3.2  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不含自然人)。

3.3  安全管理机构:使用单位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指定的专门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4 兼管机构:使用单位因特种设备数量较少,所指定的兼职管理特种设备的机构(或部门)。

3.5 作业人员:使用单位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含管理和操作)。

3.6  特种设备隐患: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客观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7严重事故隐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

(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

(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

(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

(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3.8 主要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包括实际控制人。国家对特殊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4.1  使用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种类和操作特点,配备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的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使用单位义务,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4.2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规模、特种设备数量和种类等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单位管理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确保其能正确履行职责。

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编制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管理记录等。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本单位实际,满足有关法规要求。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正式颁布实施。

4.4 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设备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特种设备监控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5 使用单位应建立覆盖本单位全部特种设备、全员参与、从设备采购到报废全过程的隐患排查工作体系。明确隐患分级排查、整改、监督的责任范围和工作程序,对隐患排查、登记、风险评估、整改、验收都作出明确规定。

4.6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做好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和区域监管巡查。

4.7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工作效果进行内部和外部的评定,对安全管理状况开展开展安全评价。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提高管理绩效水平。

5  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要素

5.1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5.1.1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设备特点及核心业务,制定文件化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方针,经主要负责人签发。

5.1.1.1方针内容应体现:

--遵守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

--企业特种设备危险特点;

--预防设备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持续改进。

5.1.1.2方针的传达、评审与修订

使用单位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向有关员工传达所制定的方针,并使员工熟悉和理解。应当定期对方针进行评审,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对方针进行修订,以确保其适宜性。

5.1.2管理目标

5.1.2.1目标的设立

使用单位应设立文件化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目标应与安全管理方针相一致,体现企业的风险特点和不同职能、层次的具体情况,并能够量化分解至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实施。

5.1.2.2目标的实施

使用单位应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保证实施,应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5.2安全管理组织和制度保障

5.2.1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并应当指定一名单位领导层人员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拥有的特种设备种类、数量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2.3使用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所有参与特种设备管理的部门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

5.2.4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所使用特种设备的种类和特点,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可单独成册,或包含在本单位总的管理制度中。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内容: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投入及使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4)特种设备采购与验收制度;

(5)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及调试制度;

(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停用、报废)制度;

(7)作业人员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

(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9)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10)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管理制度;

(11)特种设备自行检查制度;

(12)特种设备运行(日常使用,包括停、开机,运行、交接班等)管理制度;

(1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4)运行故障和事故管理制度;

(15)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6)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管理制度;

(17)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

(18)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9)特殊设备的管理制度。

5.2.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特种设备种类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内容应包括各类设备的操作参数,方法、安全要点、故障应急处置等内容。

5.2.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结合管理和岗位操作的实际,定期分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效果,适时修订。

5.2.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主动获取和更新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信息和安全状况信息,并在内部及时有效地作相应传达。

5.2.8使用单位应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基层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相关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5.3作业人员

5.3.1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种类和使用特点,配备相应数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3.2  使用单位应当在每年年初制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工作应有工作见证。在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5.3.3使用单位作业人员数量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5.3.3.1锅炉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0.7mw),司炉工不少于1人;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7mw),大于1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0.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2人,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人;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24.5mw),大于10t/h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7mw),燃煤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人,燃油(气)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

当2台锅炉在1个锅炉房内同时运行时,当班司炉持证人员可按70%计算。

5.3.3.2  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每个生产操作岗位每班次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对于连续运行的化工生产企业应根据其化工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规模、复杂程度不同,每个生产岗位每班必须配备不少于2名持证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5.3.3.3  压力管道

根据压力管道的种类,每班应配备不少于1名相应的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巡线人员应持证上岗。

5.3.3.4  电梯:

货梯、医用电梯和其它确需人工操作的电梯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5  起重机械: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6  厂内车辆: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3.3.7  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5.4  安全管理档案

5.4.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管理台帐和设备技术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5.4.2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2)有关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管理台账;

(4)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安全技术档案、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5)隐患管理台帐及有关整改确认资料;

(6)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7)安全管理体系实施的其它相关工作见证资料。

5.4.3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种类,分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安全阀管理台账,并绘制有较为直观、准确的特种设备分布示意图。台账应及时维护更新,确保为最新状态。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位号(或内部编号)、注册登记信息(注册代码、使用证号)、设备主要参数(额定起重参数、压力、介质、尺寸、制造单位、产品编号等)、检验信息(安全状况等级、下次检验日期等)、使用状态情况等。

--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号、持证项目等。

--安全阀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制造单位、出厂编号、规格型号、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整定压力、校验单位、校验报告编号、下次校验日期等。

5.4.4 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的有关文件和资料;

(2)自行检查和定期检验的记录与报告;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制造质量证明书、日常维护保养和校验记录。

(7)设备使用登记资料(注册登记表和使用证等)。

5.4.5 使用单位应建立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记录;

(4)作业人员工作情况考核记录。

5.4.6安全技术档案为长期保存档案,设备报废后方可销毁。安全管理档案的保存期由使用单位根据需要确定,但不得少于2年。

5.5 岗位安全责任制

5.5.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各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等事项。

5.5.2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5.5.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3)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4)其他岗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5.6  特种设备采购与验收

5.6.1  使用单位应当选购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或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使用单位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特种设备用于生产。

5.6.2  设备到货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查验设备随机资料,并对实物进行检查。

5.6.3  供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的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必须妥善保管,做到标识清晰,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确保安全质量的可追溯性。

5.6.4  对设备(或部件、安全附件、压力管道元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制造单位予以妥善解决。

5.6.5  气瓶使用单位应对瓶装气体供方进行评价,应选用取得相应气瓶充装许可证单位充装的气体。气体到货后应当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有关充装、警示、检验等标识齐全有效后方可使用。

5.7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

5.7.1  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

5.7.2  使用单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有关设备资料,配合安装单位办理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手续,督促并支持安装单位依法申报监督检验或验收检验。

5.7.3 特种设备改造所使用的设计文件、部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7.4 特种设备的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应经过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5.7.5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完毕,应及时进行现场验收和设备交接,向施工单位索取竣工资料并归入相关特种设备档案。

5.7.6  应依法进行监检而未监检或监检不合格的,使用单位不应接收相关设备或将相关设备投入使用。

5.7.7  经改造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当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向原设备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8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5.8.1  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的有关资料(注册表、使用证等)应及时存放于设备档案内。

5.8.2  使用登记前,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应登记规则要求,填写使用登记相关表格。

5.8.3  办理使用登记时,应按特种设备登记部门的规定和相应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向设备登记部门提供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使用单位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填报信息正确。

5.8.4设备登记后,应将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相关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注:登记标志为使用登记证或包括使用登记编号信息(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的标签。

5.8.5  设备发生以下变化时,使用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附录a.6),并按有关使用登记规则的规定,及时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单位名称发生变更;

--设备转让或出租;

--设备变更使用地点;

--设备使用状态发生拟停用一年以上(或停用后重新启用)、报废、拆除等变更;

--设备更改使用参数。

《特种设备变更备案表》内容应包括:设备基本信息(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名称、使用证号、注册代码等)、变更项目(单位名称、停用、移装、过户、报废、重新启用、安全状况变化等)、提交的有关资料情况(使用证、注册表、检验报告、其它相关见证资料等)。经使用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5.8.6气瓶(车用气瓶除外)使用登记工作由充装单位负责。租用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登记后将有关资料及时移交设备使用单位。

5.8.7 危险化学品气瓶(含车用气瓶)应当在办理登记后,采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悬挂电子标签。

5.9  现场运行管理

5.9.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设备运行管理。

5.9.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明确设备运行管理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相关作业人员应当如实、认真记录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

5.9.3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不方便实施的,应当采取喷涂、悬挂标示牌等方式明确标示特种设备身份。

5.9.4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应将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5.9.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清洁、通风、温度等环境条件。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为作业人员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条件。

5.9.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在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5.9.7 重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积极推广视频监控,充分运用电子监管手段,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5.9.8 液氯、液氨等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充装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5.10  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置

5.10.1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本单位制定的检查制度,明确规定各类设备各级人员的巡查职责、巡查内容和周期,并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外部检验。

5.10.2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每月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应当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和《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检查(或在线检验)。

5.10.3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确定本单位的重点监控设备。重点监控设备至少应包括《山东省重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办法》中所定义的特种设备,以及按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构成重大危险源单元内所包括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监控方案,明确检查项目和内容,明确检查责任,每三个月至少由专业人员进行一次检查。

5.10.4电梯使用单位应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协议。要求维保单位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要求》(db37/722-2007)要求每15日至少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应对维保记录进行确认。维保单位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10.5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合理配置维修保养人员,确保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能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要求》(db37/722-2007)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

5.10.6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大型游乐设施应按照《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要求》(db37/686-2007)维护保养。

5.10.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5.10.8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10.9各项检查均应作出记录,年度检查(或在线检验)应形成报告。检查记录或报告应存入安全管理档案。

5.10.10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10.11 对报废或停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妥善进行处理。对于危化品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应当进行介质置换,确保安全。

5.11   定期检验

5.11.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或停用一年以上设备重新启用时)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申报表格式见附录a.7)。检验申报表的内容应包括拟检验设备的基本信息(名称、内部编号、注册代码等)以及计划检验时间。申请检验后,应向检验检测机构索取申请检验回执。

5.11.2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并告知检验人员现场安全注意事项,为检验人员的现场检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应有相应工作见证。

5.11.3 现场检验检测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办理检验检测结束告知手续。

5.11.4 在定期检验后,应及时向检验检测机构索取检验结束通知单(或检验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5.11.5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12  特种设备隐患治理

5.12.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监督责任制度,认真开展隐患自查。

5.12.2  对在本单位日常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验和政府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监察中发现的特种设备隐患,使用单位应及时填写《特种设备隐患管理台账》(见附录a.8),建档管理,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特种设备隐患管理台账》内容应包括隐患名称及隐患发现来源、处理结果。

5.12.3  对于已经发现的每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使用单位应当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隐患治理工作。应当投入必要的隐患整治资金,并及时安排时间进行整治。

5.12.4  经过整治消除隐患后,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进行检查(验)确认,并在有关书面检查材料上签字。对于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察指令书》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通知单》提出的问题,使用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相关安全监察或检验检测机构确认。

5.12.5  对于因生产等原因不能(或难以)及时整治的隐患,使用单位应进行风险评估,对重大的、难以容忍的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其它严重程度的,应当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措施、监控责任、整改期限。监控措施经特种设备管理机构审核,并报经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实施。重大隐患的监控方案还应报告发现该隐患的安全监察或检验机构备案。隐患监控时发生事故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5.12.6  对于仅依靠本单位力量难以消除的隐患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隐患,应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协助消除。

5.12.7  对于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特种设备设计使用年限或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又无法消除安全隐患,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12.8 隐患整改和确认的相关资料应及时存入安全管理档案。

5.13  事故应急管理

5.13.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与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应急处置和报告的程序及内容。

5.13.2 使用单位应在本单位应急事故预案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特种设备专项预案。

5.13.3 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并配备满足事故处置需要的救援人员,做好物资准备和资料准备。

规模较小而无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规模较大的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下,建立区域专项应急救援队伍,接受当地政府及安全监察机构统一调度。

5.13.4物资准备主要包括抢险防护用品、专用工具、安全检测仪器、通信设备和器材等其它救灾物资;

资料准备包括特种设备的技术资料、现场工艺流程图和平面示意图、现场作业人员岗位布置、应急人员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最近区域事故应急救援特殊装备资源、政府有关部门救援支持联系电话等。

5.13.5  使用单位要按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一次),演练记录和见证应存入设备安全管理档案。

5.13.6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演练暴露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13.7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当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向及时进行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或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13.8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原因未查清,隐患得不到整改,防范措施未落实,事故设备不得重新启用

5.14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5.14.1使用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向安全监察人员提供所需要的有关材料和信息,为现场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5.14.2使用单位应告知监察人员有关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5.14.3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提出的问题和下达的《安全监察指令书》,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6 安全管理效果

6.1使用单位内部审核

6.1.1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效果进行内部评审,查找安全管理漏洞,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措施,持续改进,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6.1.2内部评审工作由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分管负责人组织进行或委托中介组织(协会或检验机构等)进行。每年至少一次,发生严重以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事故后必须重新进行评审。

6.1.3每次评审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安全评价、各级安全监察机构下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应作为管理评审的重要输入。

6.1.4每次评审均应形成评审报告。对于在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指令,经主要负责人签署,下发落实整改。

6.2管理部门检查

6.2.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要求,对有关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检查。

6.2.2对于存在问题较多的使用单位,管理部门应作为安全监察和日常监管的重点单位,加大日常检查频次。

6.2.3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使用单位进行纠正。对于违反有关法规的行为,应告知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6.3 安全评价

6.3.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现状进行安全评价,以查找、分析和预测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及风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6.3.2 安全评价可以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也可委托专业特种设备安全评价机构承担。

6.3.3 对安全评价提出的整改项,使用单位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

6.3.5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附录b的推荐评价内容,根据在用特种设备实际状况及管理需要,增减评价内容及改变评级标准。

6.3.6 安全评价不能代替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安全监察机构可以采用安全评价内容对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第11篇 夏季鹰展商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规范

夏季商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要求规范

随着夏季的来临,商场因为环境温度高空气潮湿,商场电气设备使用时间长,用电量加大,往往因为超负荷用电,大功率电器设备频繁的使用,容易造成短路。电线和设备因潮湿绝缘性能下降,容易造成漏电、短路、故而电气火灾多发。同时雷电、暴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易造成地势低的设备设施被水淹,商场楼顶漏水、墙面渗水。设备设施被雷电击坏,屋顶及广场设施易被台风刮坏。

根据商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迎峰用电、安全检查工作,对高配室、层配室、楼层开关控制箱、空调主机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等用电设备及电器装置和各处的临时用电线路装置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和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对一些安全较差的设备、展位要制定整改计划,对少数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缺陷务必采取停电措施。

--商场要检查安装在外墙内部和靠近窗户附近设备、设施及线路的绝缘情况,同时检查外墙及窗户的防水性能,如有漏雨情况要及时修复。

--商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要用兆欧表表检查绝缘状况,用电设备低于规范要求的要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要及时更换。更换陈旧、老化、损坏电线。

--商场开关、线缆接头要仔细检查接触是否良好,接头松动的,要及时拧紧防止因接触不良而造成过热而烧坏设备甚至起火。

--夏季环境温度较高,有些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发热量较大,因此,在夏季要做好变压器室、中央空调主机房、电瓶充电室的通风降温工作,对设备升温情况,要经常进行监视,不使其超过规定的温度(例如:高低压配电室、弱电机房、监控室、消控室等室温不得超过40度)同时,还要注意不要超过设备的额定负荷。因为超负荷运行必然会使设备过热,容易造成设备损坏甚至产生火灾。

--夏季电气设备容易受到雷电的侵袭,也往往会发生火灾。为了防止遭受雷击,在雷雨季节之前,避雷装置应检验是否合格。要检查避雷针的保护范围,使所有电器设备都处于保护范围之内。此外,还要检查避雷针接地电阻是否合格。一些没有用的线路、天线应予拆除,以减少受雷目标,免遭雷害。

--所有配电箱内检查电涌器(spd)是否动作过,如果浪涌器动作过要及时更换新电涌器,确保设备设施前端有过电流保护。

--夏季触电事故会多发,这是人到夏天出汗多,皮肤潮湿,人体电阻显著下降,一旦接触到电源,就容易有较大的电流通过人体,造成伤亡。加之空气中温度高,一些电器插头、开关漏电,绝缘性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因些要加强对商场员工、营业员、装修施工队等人员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

--霉雨季节,因为空气中所含的水分较多,水是传导电的,电器设备上所用的绝缘材料,如纸棉纱、橡皮、胶木、绝缘漆、瓷、玻璃等,内部吸收了水分,或表面附着了水分,都会使绝缘程度降低,可使电在导体中通过时泄漏出来,如果再由于电器设备上的杂物不经常清扫,堆积了一定的灰尘,会吸收更多的水分,更容易导致漏电。所以商场要清扫设备开关,接头周围的灰尘杂物。

--低洼地区的商场和设备机房,商场要疏通排水沟、下水管道,检查地下室排水设施是否完好,地势低的机房门口是否有防水门挡。

--商场防洪沙袋、潜水泵等防洪材料准备好。堆放在指定地点有专人保管,确保可以随时使用。

--检查屋顶及厂场设施固定是否完好,如果有隐患要及时加固或拆除。同时要检查性能是否合格,无用的物品要及时拆除。楼顶杂物要及时清理,防止下水管道士堵塞。

--仔细检查楼顶防水层,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防止漏水。检查墙体防水及时维修防止渗水。

--电梯机房由于在房顶上要时刻注意门窗是否关闭,避免雨水冲刷到机器,考虑电梯是精密设备夏天电梯机房温度要时刻检测,避免机房温度过高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

--个别商场由于高配间在地下室,避免雨水倒灌。

注:1、有条件的商场可做一次防洪、防涝的培训和演习。

2、附件表格各商场可以根据本商场实际情况增加内容。

3、应急预案各区域、各商场根据当地情况进行修改。

第12篇 班组热工设备技术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 日常管理工作

1.1 .

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技术规程、规定、文件、通知等。

1.1 .

1.2 实施各项专业标准,并检查各运行岗位执行情况。

1.1 .

1.3 承担热工设备及附机

(风机、泵、火咀等),

(各类伐、压力表、水位计等)的技术服务,并处理有关的技术问题。

1.1 .

1.4 制订健全以提高炉效和安全经济运行为目的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1.1 .

1.5 及时了解、分析热工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1.1 .2基础管理工作

1.1 .

2.1 建立健全本专业的热工设备档案、档案包括: a设备及附机、 的全套图纸及使用维修说明书。 b有关的标准、规程、文件、通知等。 c完整的安装、大修、改造和更新资料。 d年度检验记录、报告等。 e各种统计资料。

1.1 .

2.2 设备档案要完整、齐全、准确,认真填写、字迹工整。

1.1 .3事故处理

1.1 .

3.1 按有关规定承担小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1 .

3.2 其他事故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1.1 .4统计资料

1.1 .

4.1 每月报一次热工设备技术状况。

1.1 .

4.2 每季报一次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

1.1 .

4.3 年末报一次设备的大修完成率。

1.1 .

4.4 三季度末上报当年的检验记录报告和

(根据检验报告)次年的大修理、更新计划。

1.1 .

4.5 大修、更新、改造期间,每半月上报一次工程进度。

1.1 .

4.6 按规定要求上报其他有关资料。

1.2 热工设备的运行和维护保养。

1.2 .1定期检查本站各热工设备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检查: a加热炉、锅炉运行人员无证不得独立上岗。 b加强炉膛温度、排烟温度、氧器温度等重要参数的控制,使其保持在允许的范围内。 c加强运行工况的调整,优先使用高效炉。

1.2 .2承担热工设备易损配件、 更换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1.2 .3承担热工设备一次仪表更换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1.2 .4督促和检查热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3 热工设备的检验。

1.3 .1及时配合和协助当地劳动部门做好锅炉的年度检验工作,使受检率达到100%。

1.3 .2按照加热炉检验规程的要求。做好本站各台加热炉的检验工作,使受检率达到100%。

1.3 .3加热炉检验数据作为下年度大修的依据。

1.3 .4本岗位应是经过培训,取得局内加热炉检验证。

1.4 大修理

1.4 .1在三季度未上报次年大修理计划,由处、局根据资金情况统一平。

1.4 .2参与施工队伍的落实工作。 施工队伍须具备局发的施工许可证,择优录用。

1.4 .3参与大修工程合同的签订工作,合同应明确工程量、工期、施工质量和违约责任。

1.4 .4承担大修工程质量的检验、工期的督促工作。

1.4 .5参与大修工程的验收工作。

1.5 更新、改造

1.5 .1根据有关规定编制,上报设备的报废、更新计划。

1.5 .2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确保安全运行为前提,对本站热工设备积极地进行技术改造工作。 提出改造方案设计,在改造方案中应包括技术、经济论证。投资回收期一般不宜超过三年。

1.5 .3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改造方案的鉴定完善和普及、推广工作。

1.6 教育与培训

1.6 .1承担新工人上岗前的培训工作。

1.6 .2制订操作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学习有关的规定、标准。

1.6 .3承担新设备投运前的技术培训工作。

1.6 .4检查和指导热工岗位练兵的管理工作。

2.责任与权限

2.1 责任

2.1.1 有对热工设备进行全面全过程管理的责任。

2.1.2 及时处理日常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对热工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负责。

2.1.3 对加热炉的检验质量负责。

2.1.4 对热工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施工质量检验工作负责。

2.1.5 有对操作人员普及规程、标准等的责任。

2.1.6 有健全本站热设备档案的责任。

2.1.7 有准确、及时反馈有关信息的责任。

2.1.8 有完成上级下达各项指标的责任。

2.2 权限

2.2.1 有制定热工专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权利。

2.2 .2有检查热工岗位工作质量的权利。

2.2 .3有参与落实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的权利。

2.2 .4有检查工程质量、履行施工合同的权利。

2.2 .5有对热工设备事故进行调查的权利。

2.2 .6有权禁止不符合标准、规程、规定要求的热工设备投入运行。

2.2 .7有权禁止对热工设备的违章操作。

3.检查与考核 按车间岗位工作标准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设备管理员岗位规范(十二篇)

一、工作范围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企业设备的操作、管理、维修、维护、检查等规程的制定。2、负责全公司内的设备的安全使用及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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