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社区管理条例
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社区管理条例
第一章安全保卫
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公寓)区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阻止有损宿舍(公寓)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
1、住宿学生应按作息制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入寝室。凡超过规定时间进出者,应向值班员说明原因并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
2、住宿学生因故需借用本寝室钥匙须凭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办理。住宿人员不可将寝室钥匙借与他人。请勿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丢失钥匙应及时上报物业组,由物业组统一更换门锁,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由责任人员负责。
3、学生请勿在寝室内留宿外来人员。
4、来访客人(限同性)需在值班室登记、出示相应证件,方可进入宿舍(公寓)。会客时请勿影响周围同学,客人晚10:00前必须离开宿舍(公寓)。、
5、男生宿舍(公寓),女士止步;女生宿舍(公寓),男士止步。直系亲属探望需经值班员许可登记后方可进入,在限定时间内离开寝室。经物业组准许的工作人员除外。
6、养成离室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的习惯,贵重物品须妥善保管。住宿学生应制止小商小贩在宿舍(公寓)内兜售物品,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值班员和校保卫处。
7、请勿在宿舍(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8、增强消防意识。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9、宿舍(公寓)内不可有以下将给宿舍(公寓)和同学带来危害的行为,违者将受到一定的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1)擅自挪用、破坏消防器材;
(2)在宿舍(公寓)内使用明火;
(3)使用电炉、热得快等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电器;
(4)私接乱拉电线;
(5)在宿舍(公寓)内烧煮饭菜;
(6)乱扔烟蒂等。
10、发现治安、刑事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及物业组并协助处理。
第二章公共卫生
住宿学生应遵循以下“五不”行为:
1.不将盒饭带上楼;
2.不向窗外、门外泼水;
3.不随地吐痰;乱丢果壳、纸削等杂物;
4.不将垃圾直接扫至走廊;
5.不在宿舍(公寓)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第三章公共秩序
宿舍(公寓)区内遵循以下“十不”行为:
1.不将自行车停放在宿舍(公寓)楼内;(寒暑假除外)
2.不在阳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严重影响安全的重物;
3.不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
4.不在走廊、房间内和其他公共场所私拉绳晾晒衣物;
5.不在宿舍(公寓)区或走廊内打球、踢球、溜冰;
6.不在自修时间及熄灯后打牌、下棋、大声喧哗等;
7.不吸烟、酗酒、赌博、起哄闹事;
8.不经宿管办批准擅自调换寝室与床位;
9.不经宿管办批准擅自改动房间内家具的摆放位置;
10.不从事未经宿管办批准的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服务活动。
第四章公用设施
1.学生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宿舍(公寓)内水电设施、门窗、家具、电话接线及其他设施设备;
2.学生宿舍(公寓)内家具由学校统一配置;
3.个人使用的家具由自己保管,共同使用的家具由集体分工保管,寝室长负责;
4.未经宿管办同意,请勿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或互换使用;
5.学生按照规定调整宿舍(公寓)时,书桌、床铺、箱架等家具请勿擅自搬迁;
6.管理人员定期对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检查,遇有丢失、损坏现象,相关责任人须按价赔偿,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寝室学生共同承担;
7.毕业生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章用水用电
1.节约用电,人离灯熄;节约用水,随用随关;
2.发现水电设施损坏,请及时到值班室登记报修;
3.请勿私拉乱接电线、网线、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未经学校批准功率大于200瓦的电器;
4.请勿在寝室内烧煮饭菜;
5.实行一个人为单位的水电定额指标进行补贴,补贴指标按月拨给,当月有效;
6.每两个月抄表公布各寝室水电用量并收取超额水电费,超出部分按表记录由所辖人员分摊(寒暑假单独结算),由各区物业组代收缴;
7.经催交仍未付水电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水供电;
8.未交清水电费的退宿学生,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六章电话使用
为方便学生通讯,每个寝室都已配置201校园电话。使用电话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电话接线属公共财物,需认真爱护,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2.话机按照物业组统一规定的地点放置,请勿私自更改线路或移动话机;
3.“201”卡及其密码需妥善保管,不要轻易告诉他人;
4.晚上熄灯后,如无特殊情况请勿使用电话,以免影响其他休息;
5.遇线路出现故障,请拨电话障碍受理台(“112”)查询;话机出现故障,请及时到值班室保修;
6.请勿恶意拨打“119”、“110”、“120”等特种服务电话及校内急用值班室电话;
第七章计算机与电视机
学生在宿舍(公寓)内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时,应做到:
1、学生在宿舍(公寓)内使用计算机、电视机,应事先向宿管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宿舍使用计算机等电器申请表》,经院(系)批准宿管办审批并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未经申请和批准,计算机和电视机请勿进学生宿舍(公寓);
2、请勿私自跨寝室,跨宿舍(公寓)进行计算机联网。在宿舍(公寓)内使用计算机、电视机,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对计算机、电视机信息管理的规定;
3、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请勿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非法影视碟片及从事其他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不得使用计算机、电视机玩黄色电子游戏和看黄色影片;
4、计算机、电视机拥有者应执行安全用电规范,遵守学校用电制度;
5、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时,不得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
6、计算机、电视机拥有者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计算机、电视机;
7、电视机只能使用室内天线,不得使用室外天线。
第八章宿舍内务
整体布置:
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寝室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1、床铺、书桌、脸盆架、书架、热水瓶及卫生洁具等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墙面:
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或图钉固定,请勿使用浆糊和胶水。
床面:
1、起床后须叠被并放在床铺靠窗的一侧,枕头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
2、床面不堆放杂物;
3、床下鞋子、纸箱摆放整齐。
桌面:
桌上的茶杯、装饰用品、电视机、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应整齐摆放;人离寝室须将方凳置于桌下,桌面不应堆放纸箱等物品。
地面:
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废纸篓里,请勿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服及其他杂物。
书架:
书架内书本、物品应放置整齐。
箱架:
个人物品装箱入包,在箱架或空闲床铺上整齐摆放;箱架上不乱堆杂物。
其他:
1、脸盆请勿存积污水;
2、毛巾等生活用品请统一挂放;
3、室内请勿拉绳晾、晒、挂衣服;
4、请勿将脏衣服长时间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