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试行培训管理条例
酒店培训管理条例(试行)
为加强本酒店培训工作的管理,保证培训工作的开展,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1、入职培训的基本要求:
新员工在上岗之前应对酒店有个全面了解,熟悉酒店的规章制度,建立基本的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能为客人提供更好服务。
培训期间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者代打。
进出酒店要走员工通道,需要时使用员工洗手间。不准使用客用设施,不准在任何一个非岗服务区域内出现。
在培训教室内不准吸烟、进食、也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服装整洁、大方。
参加培训的员工需认真做好笔记。
在培训结束时将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若在培训期间严重违反规定者,酒店将不给予录用。
2、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每位新员工必须接受培训部主持的新入职培训课程。
每位新员工培训后必须通过培训部的入职考核,否则人事部不能给予录用。
新员工入职培训必须遵守培训纪律,若有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人事部门不能给予录用。
新员工接受入职培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违反课堂纪律,连续三次经培训人员提出不改正者,不给予录用。
新员工在接受培训期间无故旷课两次,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新员工入职考核有两次机会,补考不及格者,人事部门不能录用。
3、领班主管培训制度
每位领班主管必须接受“领班主管专题培训”。
没有经过领班主管培训并考核及格者,不给予晋升或转正。
受训人员缺勤(无论是无故或请假)两个专题培训,取消受训资格,被视为不及格。
迟到早退一次,口头警告一次,三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无故缺勤一次,书面警告一次。
有事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前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培训部备案,培训部不接受口头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受训人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若有违反一次,记口头警告一次。
被取消培训资格者,三个月内不得提升或转正。
4、优质服务培训管理制度
每位员工必须接受“优质服务培训专题”培训。
没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及格者,不得提为优秀员工评选。
受训人员缺勤(无论是无故或请假)两个专题培训,取消受训资格,被视为不及格。
迟到早退一次,口头警告一次,三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无故缺勤一次,书面警告一次。
有事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前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培训部不接受口头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受训人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若有违反一次,记口头警告一次。
被取消培训资格或考核及格者,三个月内不得提升或转正。
培训部必须将培训的通知提前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须合理安排,若因部门经理导致员工不知道而未能参加培训者,记部门经理口头警告一次,两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5、公共课程培训管理制度
公共课程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
在培训通知中列出名单的员工必须参加公共课程,而没有列出名字的员工可视为选修课。
列出名单的员工迟到早退一次,口头警告一次,三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列出名单的员工无故缺勤一次,书面警告一次。
受训人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若有违反一次,记口头警告一次。
有两次无故不参加列出名单的公共培训课程的员工不得提升、转正或批准调换部门,不得参加优秀员工评比。
有事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前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培训部不接受口头请假。非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6、外语培训管理制度
每位员工必须参加相对应级别的外语培训。
受训人员可提出免培训,但必须通过培训部门的考核认可。
没有经过培训并考核及格者,不能享受相应级别的职位待遇。
受训员工缺勤三次,无论是无故或请假,取消受训资格,被视为不及格。
迟到早退一次,口头警告一次,三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无故缺勤一次,书面警告一次。
有事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前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培训部不接受口头请假。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受训人员必须遵守课堂纪律,若有违反一次,记口头警告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