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二中学生公寓纪律管理条例
1.禁止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架,禁止在宿舍区聚众闹事,要服从宿管老师管理。
2.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晚上按时熄灯就寝,早晨按时起床出操,早晚自习不可逗留于宿舍。
3.坚持午休,提高午休质量,绝对禁止做任何与午休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听音乐、聊天嬉戏、洗刷、洗衣服等)。
4.晚寝预备铃响后,要迅速做好休息的准备(上厕所,准备床铺)就寝铃响后统一熄灯,要无条件安静休息,禁止再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听音乐、聊天嬉戏、洗刷、洗衣服等)。
5.禁止再就寝后串逛宿舍,禁止就寝后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向宿管老师报告,在征得同意后方可外出。
6.除学校统一安排休息,任何住宿生不得随意回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老师或教育处请假,准假后在宿管科备案方可回家。
7.任何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外来人员,如有发现将驱逐外来住宿人员和取消该宿生的住宿权利,男女生宿舍不许彼此串访。
8.住宿生晚寝后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外出,如有发现取消住宿资格、通知家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