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青中学班级校产设备管理条例
一、班级财产设备的清查、交接:
1、清查:每一学期结束,由总务处协同相关部门对全校各班教室内财产设备进行清点、登记。(登入班级财产设备登记表)
2、交接:每学期开学初,由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相应班级的财产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总务处留底备案。班主任按登记表上所列财产对本班财产设备签收、认可。如中途班主任更换,应先由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然后由新任班主任到总务处领取新的财产设备登记表;班级学生毕业离校前,班主任应协助总务处对其班级财产设备进行清查,如有缺少、损坏,在办理完相关的赔偿手续后,才能办理学生毕业手续。
3、班级财产设备包括:空调(包括遥控器)、电视机、数字投影机、视频展示台、电动银幕、电风扇、饮水机、音箱、桌、凳、门、窗、黑板、 日光灯、开关、插座、窗帘、卫生器具等。
二、班级财产设备管理:
1、各班必须成立财产管理小组,对本班的财产设备签收,认可。班主任作为班级财产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
2、各班主任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出现问题,及时报修;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3、每个学生使用固定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如发现有螺丝松脱等情况出现,应及时到总务处报修;如出现小问题不及时报修,出现大的问题时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4、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例外)。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
5、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并及时在使用登记表中登记;不得随意使用各种设备。平时对各种设备要做好卫生打扫工作。如有故障出现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报修。
6、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班主任到总务处填写报修单,由总务处签发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维修妥当后,需由班主任签名验收。
7、报修单及维修通知单均作为班主任工作及维修人员工作考核依据。
8、每学期结束,由学校总务处、学生处组成检查小组到各班检查财产管理情况,结合各班报修情况,评估各班财产管理达标情况。
9、财产设备管理达标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学校评选优秀班干部、优秀班级的参考依据。由总务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每学期末根据条件评选“财产设备管理达标班级,对于财产设备管理达标的班级,学校将给予100、200、300元三等级的班务费奖励;并在以后新设备的更换时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