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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4

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第1篇 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2公司奖励类型

通报表扬、嘉奖、年终先进评选。

3公司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五种。

4员工受奖或被处罚时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办法中规定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罚款。

5奖惩权责划分

5.1行政部为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经办工作,并协助执行,行政部依据本条例规定和各部门的执行结果对各类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5.2员工受通报表扬、嘉奖或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时,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并上报材料,行政部考察,物业公司经理审核,长沙公司副总经理审核,长沙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3员工受嘉奖由物业公司经理提出,行政部上报材料,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5.4对员工进行奖励,须填报《员工奖励申请审批表》。

5.5对员工进行处罚,须填报《员工过失处罚单》。

5.6对员工处以开除处分时,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材料,行政部核实,物业公司经理签署意见,报长沙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会同长沙公司相关领导进行调查并签署意见,经集团相关领导签署意见、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导签署意见,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7员工奖励细则

7.1奖励标准

7.1.1通报表扬:每次奖励50元-500元;

7.1.2嘉奖:每次奖励500元-1000元;

7.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7.2.1 克服困难,工作足为楷模者;

7.2.2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及时完成重大任务者;

7.2.3 开源节流,降低成本,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7.2.4 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者。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8.1能严格履行职责,在工作中连续创优异成绩者;

8.2领导有方,业务发展有相当成绩者;

8.3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8.4对公司的管理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行,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9员工处罚细则

9.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并处罚20元罚款:

9.1.1上班衣着不得体,仪表不整洁者;

9.1.2上班与人闲扯或在电话中聊天者;

9.1.3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吃东西、乱丢烟头、槟榔、纸屑等杂物者;

9.1.4不及时关灯、关水、关空调等造成浪费者;

9.1.5犯有其他类似过错者。

9.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并处罚50元罚款:

9.2.1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收看电视或观看与工作无关的碟片、上网等;

9.2.2当班时间睡觉者;

9.2.3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影响工作,情节轻微者;

9.2.4因个人失误导致本人及同事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者;

9.2.5对上级指示或下达的指令任务,无故未能按时完成者;

9.2.6惹是生非,挑拨离间,影响部门、员工之间团结造成不良后果者;

9.2.7未经许可私自配置公司钥匙;

9.2.8拾遗不报者;

9.2.9犯有其他类似过错者。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并处罚100元罚款:

10.1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0.2侮辱、谩骂、打架骂人、袭击他人者;

10.3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情节轻微者;

10.4犯有其他类似过错者。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分并处罚200元罚款:

11.1工作出现差错,情节较严重者;

11.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捏造、制造事端,情节较严重者;

11.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1.4不服从主管上司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11.5员工拒不接受值班安排者;

11.6犯有其他类似过错者。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并处以200-2000元罚款:

12.1犯第五条1、2、3、4款过错,屡教不改者;

12.2计划外生育者;

12.3斗殴、酗酒、聚众闹事、参与赌博,情节严重者;

12.4参加非法组织者;

12.5在公司上班期间在外面兼职者;

12.6违反国家刑律被依法拘捕或入狱者;

12.7不服从正常调动,无故拖延、终止或拒绝工作者;

12.8浪费、损害公司财物,情节严重者;

12.9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12.10员工不负责任或明显失误,使公司形象和利益受到较大损害,或办事不公,包庇纵容违纪员工造成极坏影响者;

12.11营私舞弊,涂改或伪造公司有关单据、证明、文件等谋取私利者;

> 12.12贪污、盗窃公司财物者;

12.13失职、渎职,以权(职)谋私、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2.14犯有其他类似过错者。

13 其它规定

13.1本奖惩条例未作规定的事项依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处理。

13.2 本条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14 文件

14.1支持性文件

14.1.1员工奖励、处分审批程序

14.1.2 开除处分审批程序

14.2 形成文件

14.2.1 员工奖励申请审批表

15 质量记录

第2篇 物业管理条例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 )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a、业主

b、物业管理企业

c、开发建设

d、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2、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a、业主

b、物业管理企业

c、业主和使用人

d、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a、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小区管理办公室

d、物业管理协会

4、业主大会应当(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a、代表

b、维护

c、代表和维护

d、领导和保护

5、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 )业主大会。

a、一个

b、二个

c、多个

d、不限

6、业主(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a、必须本人

b、可让物业使用人

c、可以委托代理人

d、不可以委托代理人

7、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 )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大会临时会议。

a、10%

b、20%

c、30%

d、50%

8、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a、7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9、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 )。

a、物业管理公司

b、行政主管部门

c、公安派出所

d、居民委员会

10、业主大会做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 )以上通过。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公约,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管理区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 )以上通过。

a、1/3;1/2

b、1/2;2/3

c、2/3;1/2

d、1/2;3/4

11、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 )

a、组织机构

b、权力机构

c、自治管理机构

d、执行机构

12、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 )备案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c、政府社团登记部门

d、公安部门

1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 )职责。

a、招标管理

b、委托管理

; c、统一管理

d、自治管理

1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 )

a、管理

b、指导

c、监督

d、指导和监督

15、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 )

a、委托协议书

b、临时委托合同

c、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d、临时性合作协议

16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 )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a、临时委托合同

b、物业管理协议c、业主临时公约

d、临时性合作协议

17、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 ),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a、管理契约

b、住户手册

c、管理规定

d、业主临时公约

18、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 )的合法权益。

a、业主

b、物业使用人

c、住宅区居民

d、物业买受人

19、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用( )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a、协议

b、批准

c、推荐

d、选派

20、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 )约定的内容。

a、公共维修资金

b、物业装饰装修

c、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d、公用面积分摊

21、前期物业服务公同可以( );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a、约定期限

b、不定期限

c、定期二年

d、定期三年

2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a、暂停

b、作废

c、调解

d、终止

23、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a、所有权

b、使用权

c、处理权

d、所有权或使用权

24、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 )进行查验。

a、技术资料

b、共用部位

c、共用设施设备

d、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 )

a、公共停车场

b、商业服务设施

c、物业管理用房

d、公共场所绿地

26、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 )。

a、独立核算能力

b、能自负盈亏

c、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d、独立的法人资格

27、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 )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a、一个

b、二个

c、多个

d、不限

28、物业管理企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b、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c、对于住宅小区治安,消防防范不够

d、虽然加强管理,但仍旧

29、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 )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a、施工单位

b、开发建设单位

c、业主委员会

d、居民委员会

30、物业管理用房的所用权依法属于()。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a、使用人

b、业主

c、开发建设单位

d、物业管理企业

3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图纸,档案资料交给( )

a、居民委员会

b、业主大会

c、业主委员会

d、当地房管部门

32、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 )

a、职业资格证书

b、职业技术等级

c、职业等级技能

d、职业技术职称

33、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书面的()

a、物业托管合同

b、物业服务合同

c、前期物业合同

d、物业选聘合同

34、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 )

a、经济责任

b、赔偿责任

c、违约责任

d、法律责任

35、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 )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a、业主

b、业主大会

c、业主委员会

d、物业管理企业

36、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专业服务项目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 )一并委托他人。

a、常规服务项目

b、特约服务项目

c、全部物业管理

d、房屋装修管理

37、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若物业服务费用欠交,由( )负连带交纳的责任。

a、业主

b、业主的直系亲属

c、使用人所属单位

d、房屋中介机构

38、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 )

a、可以不交

b、有业主分摊

c、由物业企业核销

d、由建设单位交纳

3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 )的监督。

a、质量

b、经营

c、收费

;d、标准

40、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 )。

a、业主确定

b、物业管理企业确定

c、政府物价部门确定

d、双方约定

41、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向( )收取有关费用

a、物业管理企业

b、业主

c、业主委员会

d、最终用户

42、物业管理企业应( )做好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a、努力

b、全力

c、加强

d、协助

43、物业管理企业顾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 )。

a、擅离职守不负责任

b、监守自盗违法犯罪

c、侵害公民合法权利

d、形成恶势力危害业主

44、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 )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

a、业主

b、物业使用人

c、物业管理公司

d、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45、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关( )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a、使用人

b、业主

c、使用人直系亲属

d、业主直系亲属

4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 )

a、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

b、经营所得利润的分配

c、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拆

d、招投标管理活动的批准

47、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 )

a、随意租售

b、改变用途

c、擅自占用

d、任意损坏

48、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 )

a、业主委员会

b、业主大会

c、物业管理企业

d、居民委员会

49、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 )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a、业主

b、业主大会

c、业主委员会

d、物业使用人

50、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 )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a、业主委员会

b、业主

c、物业管理企业

d、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51、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 )

a、业主委员会

b、物业管理企业

c、业主大会

d、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52、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 )的同意。

a、业主

b、业主大会

c、业主委员会

d、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53、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 )恢复原状。

a、10天内

b、20天内

c、30天内

d、约定期限的

5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迅、有线电视等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 )

a、经业主大会同意

b、经业主委员会同意

c、经物业管理企业同意

d、及时恢复原状

55、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 )物业管理企业。

a、事先告知

b、同时告知

c、完工告知

d、验收告知

56、业主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 )告知业主。

a、禁止行为

b、注意事项

c、规章制度

d、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57、( )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业主委员会

d、物业管理企业

58、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违法行为

b、从业活动

c、服务工作

d、经营活动

59、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 )的罚款;

a、10~20%

b、20~30%

c、30~50%

d、40~60%

60、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a、业主大会

b、业主委员会

c、居民委员会

d、物业管理企业

二、多选题

61、国家提倡业主通过( )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a、公开

b、公平

c、公正

d、合理

62、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a、新技术

b、新知识

c、新方法

d、新成果

6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力( )

a、按合同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b、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c、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d、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合使用

64、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

a、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b、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c、按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d、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nbs

p; 65、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 )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a、共用设施设备

b、建筑物规模

c、社区建设

d、市政公用设施

66、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 )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a、先后顺序

b、建筑面积

c、住宅套数

d、产权期限

67、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

a、选举业委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b、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提出建议;

c、提出制定和修改主业主公约、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d、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68、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

a、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b、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委员工作

c、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d、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69、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 )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容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a、集体讨论

b、分组讨论

c、书面征求意见

d、小会讨论

70、业主大会作业出以下决定:( )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2/3以上通过。

a、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

b、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c、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d、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

71、业主大会会议分为( )会议。

a、定期

b、不定期

c、临时

d、随时立会

72、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

a、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实施情况

b、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c、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d、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3、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利益:( )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a、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b、业主的共同利益

c、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d、违反公约应当承担责任

7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 )等事项作出约定。

a、议事方式

b、表决程序

c、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

d、业主委员会组成和委员任期。

75、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和从事与物业管理( )

a、无关的决定

b、无关的活动

c、相抵触的行为

d、不作为行为

76、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 )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a、物业管理企业

b、公安机关

c、居民委员会

d、街道办事处

77、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

a、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b、设

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c、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d、物业管理所必需的产权资料。

78、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对( )等内容进行约定。

a、服务质量

b、服务费用

c、物业管理用房

d、物业管理事项

79、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 )原则

a、合理、公开

b、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

c、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

d、使业主不产生投诉和纠纷

80、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 )。

a、予以制止

b、依法处理

c、行政处罚

d、行事处分

81、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由( )制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a、业主

b、业主委员会

c、物业管理企业

d、物价主管部门

82、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 )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a、公共建筑

b、公用设施、设备

c、道路

d、场地

83、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 )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a、业主

b、业主大会

c、业主委员会

d、物业管理企业

84、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行收益应当( )

a、主要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b、也可按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c、和效益创造人分成

d、物业管理企业也应利益均占

85、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a、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

b、给以警告

c、没收违法所得

d、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

86、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和司法部门( )

a、吊销资质证书

b、依法追究直接主管刑事责任

c、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d、依法追究法人代表刑事责任

87、(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下1万元以下罚款;

a、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用途

b、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

c、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经营

d、擅自占用物业用房

88、《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 )

a、建立了十项基本制度

b、明令四项禁止行为

c、规范两项书面合同

d、法规授权四项规定

89、《物业管理条例》归纳为建立了十项基本制度包括( )

a、招投标制度

b、资质管理制度

c、人员资格制度

d、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90、《

物业管理条例》明令四项禁止行为( )

a、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b、物业区域道路、场地不得占用、挖掘

c、区域内公共建筑和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d、不得将该区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他人

三、判断题:

91、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虽多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92、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

93、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

94、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95、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必须遵照执行。( )

96、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

97、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2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

98、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也可以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

99、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第3篇 x物业管理奖罚条例

1、公司设立奖罚条例之目的是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奋发上进,取得更大成绩。同时也为了防止员工违纪、失职、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员工奖励条件: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由所属部门经理或行政部酌情签报,经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①对公司业务技术上有特殊贡献、经实施获得重大改进,成绩显着者;

②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改进、或有创见,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经营合理化方面作出贡献者;

③能事先发现或防止,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作出贡献者;

④遇突发事件、随机应对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维护了公共利益者;

⑤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有相当成就者;

⑥才能卓着、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者;

⑦品德兼优、业务水平高超、工作勤奋者;

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实施有效者。

3、奖励的种类:员工具备前述各项事迹之一者,酌情给予以下奖励

①通报表扬;

②授予奖金;

③加薪;

④升职。

4、员工的惩处: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所属部门经理或行政部酌情签报,经总经理批准,给予以下相应惩处:

①渎职、失职或对重大问题失察者;

②遇特殊危急事件,畏难逃避或救护不及时令公司或公众蒙受重大损害(失)者;

③泄露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④工作时间内偷闲怠工、睡觉或擅离职守、干私活的;

⑤干出有伤风化行为者;

⑥有打架、赌博、吸毒、嫖娼、参与黑社会等严重损害集体形象行为者;

⑦有碍同事之间的团结者;

⑧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者;

⑨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或不服从上级安排命令;

⑩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5、惩处的种类:员工有上述各项之一者,视其动机原因及影响程度按下列规定予以惩处:

①警告;

②书面警告(书面警告三次,作解雇处理);

③减薪;

④降职;

⑤除名;

⑥开除。

6、功过互抵规定:同年度功过可抵消。

7、申诉程序:员工对奖罚不满,可向部门(区域)经理申诉。如仍未满意的,可向资源部或越级向正、副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诉。

第4篇 某物业客服部工作管理条例

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司赋予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履行我部的职责,根据我部现有的条件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对公司和本部门的指令绝对服从,如有异议,应先服从并执行,后再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不得当面顶撞,背后议论。

三、尊敬上级,团结同事,不得拉帮结派,不搞小团体、不得吵架、打架斗殴、不得酗酒滋事或无理取闹。

四、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擅自离岗、换班。如有特殊情况,可电话向领班汇报。

五、当班时严禁嬉笑打闹、聊天、吃东西、看报纸、睡岗、窜岗、脱岗、不得玩忽职守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非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不得会客,闲聊或长时间打电话。

六、严格遵守请假制度。请假填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并按规定的时间归队销假。非休息日请假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可先电话知会部门主管,后补书面申请。

七、岗位上应保持良好的姿态,不得抱臂、交叉腿、攀扶建筑物或倚靠桌椅等,不得有其它影响形象的行为。

八、接待客户要热情主动、面带微笑,礼节、礼貌要到位,牢记服务第一,业主、客户至上。

九、交接班时,物品清点齐全,并做好登记,不得在登记本乱写乱画,或恶意撕毁,丢弃。

十、洁身自爱,遵守公德,未经他人同意,严禁动用他人物品,更不得盗窃公私财物。

十一、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外来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员工宿舍,更不得在宿舍留宿。员工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被子折叠整齐,床单平整,床铺下物品摆放整齐,值班员须认真负责地搞好本宿舍以及所属公共区域的卫生。

十二、必须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公差勤务,以及业务培训。

十三、点名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缺席。

十四、上班时间规定着装整齐,不得擅自添加、或减少衣服,如天气气温造成不便,须上报批准后统一行动。

十五、不得有其它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十六、以上条款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辞退等处罚。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奖惩条例

第一条总则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创造性,认真贯彻'严格、系统、人性、协调','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方针。

第二条奖励条件员工表现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酌情奖励:

1、改进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有重大贡献。

2、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

3、抵制歪风邪气,检举、揭发损害企业利益的违规行为,事迹突出。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及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5、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成绩突出。

6、年终评为优秀员工。

7、其他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1、表扬: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

2、奖励:事迹突出当月给予现金或物质奖励。

3、晋薪:根据表现结合整体工作,酌情给予晋升工资。

4、升任:根据工作表现、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综合素质考察,给予升任职务。

第四条奖励程序符合奖励条件,由所在部门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奖励建议书》呈报项目区域常务经理审核,经公司经理签署后执行。

第五条处罚种类对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撤职和降级、辞退和除名。

第六条口头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

1、未按部门规定的时间上班,出现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吃零食、随地吐痰、叠岗、吸游烟、乱丢杂物等。

3、上班时间长时间占用电话、会亲友、闲谈、聊天。

4、下班后无故在辖区内逗留。

5、服务欠周到、用语不规范。

6、对完成所分派的工作任务迟缓、拖延。

7、同事之间不交流、不沟通、散布不利团结的言语。

8、在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出现各类有失职业风度的不雅举动及形象。

9、上班时间不按规定要求着装,不戴工作牌、上岗证。

10、发现违章违规行为不纠正、不制止,但尚未造成影响。

11、在辖区内大声喧哗、戏耍。

12、其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公司规定,类似上述性质行为,情节轻微。

第七条书面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扣除10-50%的当月考核浮动工资。

1、1个月内有2次类似性质的口头警告。

2、在规定的办公(工作)时间内,出现无故迟到早退。

3、无故拖延工作任务,责任性不强造成差错。

4、在接待客户来访时不热情、不耐心、并与客户争吵,在职责范围内受到客户合理投诉。

5、工作时间串岗、离岗。

6、使用粗言秽语、侮辱、唾骂同事和客户。

7、对打架事件不劝阻、不制止。

8、无故不参加班组部门例会及组织活动。

9、在辖区禁烟场所吸烟,酗酒后上班。

10、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报告不属实。

11、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执行规章制度,发现问题未及时制止、批评、汇报、不按规章办理并造成影响。

12、上级知晓下属违规违纪而未开具《员工违规违纪通知单》。

13、违反规定造成浪费、损坏、丢失财物(除按价赔偿外)。

14、违反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无故涂改各类工作记录、表格、数据及档案资料等,造成影响或后果。

15、其他违反规章制度不足记过。

第八条记过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取消当月全额考核浮动工资。

1、1个月内受到2次类似性质的书面警告处分。

2、当班时间脱岗、睡岗。

3、知晓财物损坏或丢失,不管不问不汇报。

4、私藏、私拿公司和他人财物,并占为己有。

5、知晓员工违规违纪不及时处理,造成影响。

6、伪造各类工作记录、表格、数据及档案资料等。

7、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经济损失。

8、旷工半天以上。

9、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类似上述性质行为。

第九条降级或撤职有下列行为者,给予撤职或降级处分:

1、所辖部门工作长期无起色。

2、有严重渎职行为。

3、所犯错误丧失领导资格。

4、未尽职出现管理工作上失误,给企业、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和经济损失。

第十条辞退、开除或除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开除及除名处理。

1、不能胜任所担负工作任务或经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2、留用期间再次受书面警告以上处分。

3、留用期间工作平常,缺乏主动性、积极性。

4、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

5、累计旷工2天。

6、拒签或撕毁开具的《员工违规违纪通知单》及对情况属实而不接受处理。

7、在职责范围内连续受到客户合理投诉。

8、盗窃财物,参与打架斗殴、赌博、聚众闹事、起哄、威胁危害他人。

9、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无故拒绝接受工作任务,公开顶撞上级。

10、故意损坏公物、严重违反财务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

11、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其他严重违纪违章行为。

第十一条处理程序与处罚

1、受书面警告处分,由直接上级开具《员工违规违纪通知单》,经部门主管核实,填写《员工违规处罚单》,报项目区域常务经理审批执行。

2、受记过以上处分,由部门填写《员工违规处罚单》,经项目区域常务经理审核,报经理审批执行。

3、凡受处分的员工,将《员工违规处罚单》装入其本人档案。

4、撤销处分,对受处分后其本人认真吸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做出显着成绩,符合奖励条件可以撤销处分(撤销处分按处分权限执行)。

5、凡受书面警告的员工,当年奖金不能全额享受。

6、凡受记过处分的员工,一律作留用处理(留用期为1个月),当年奖金只能享受50%以内。

第十二条申诉员工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可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

第6篇 物业绿化管理规则条例

物业绿化管理规则条约

1、园区内的花草、树木、园艺景观是美化点缀小区的设施,人人均有责任爱护,任何人请勿随意占用、践踏、攀摘或损坏花草、树木、景品。

2、业户请勿在树木上挂晒衣物,严禁在绿地上堆放垃圾、杂物及设置广告牌等,不得向花草树木泼洒污水或有害物质。

3、为维护园区园林的整体设计风格,业户请勿利用公共绿地种植农作物或其它花木,请勿在阳台上搭接花架。

4、绿地水井系浇花养护之用,请勿随意开启,更不能利用其冲洗车辆或挪作他用。

5、小区水系内的水泵、电气、灯饰等请勿触摸,以免造成意外损伤

6、业户请自觉遵守《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及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如造成公共区域草坪及绿化设施损坏者需按原价赔偿。

第7篇 物业公司合同管理条例格式怎样的

1、经济 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公司的经济合同是公司业务经营的凭证。

加强合同的管理,对于维护公司的合同利益,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具有重大的意义。

2、综合管理部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以及合同的管理检查,监督合同的执行。

拟定合同要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和政策,认真了解对方的各项基本情况,并且注意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做到文字清楚、定义准确、逻辑严谨、叙述规范、结构完整、内容详尽,权利、义务关系和违约责任明确,日期、期限和数字准确无误;3、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应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一律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

合同由业务部门起草,经财务部、审算部核实,由主管副总经理认可,并经法律顾问审查,由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签字(或盖章),公司其他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应有总经理授权才能办理;

4、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程序为:先由经办部门经理同意,业务部门起草,经财务部、审算部核实,由主管副总经理认可,并经法律顾问审查,报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审批后盖合同章。

合同原件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案,经办部门留存复印件。

未经上述审批程序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予盖章,财务不予付款;

5、在合同执和过程中,如需中途变更或解除,由原经办业务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决定;

6、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隐患或出现纠纷,经办人或经办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反映,并及时采取对策,避免或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凡属发生法律效力的经济合同正本,一份应由经办人及时送交公司综合管理部分类编号造册、登记、保管,另一份在综合管理部编号后交财务保管。

其他人员,如分管业务、财务的副总经理、经办部门,则立卷保存复印件。

综合管理部立卷保存的经济合同,应把每个项目或每笔资金的合同和全部 原件装订一起存档长期保存;

8、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含重要的 )从签订之日起至失效之日止。

失效的合同(含重要的 )从失效之日继续封存十年;

9、合同(含重要的 )的复印和散发:公司的经济合同除原经办部门业务需要可复印外,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执行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得复印和散发;

10、合同的借用:合同正本、副本的原件原则上不准外借。

如有关人员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借合同文本,须填写'合同复印人借单',经执行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复印或定期借用,用后按期交回保管;

11、合同封存、销毁:失效的合同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主持封存。

封存期满的合同,造册登记后销毁;

12、合同遗失,特别是正本和 原件遗失,遗失人要及时上报,并有责任继续查找,查明原因和情况后,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13、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问题,主办业务部门应依照合同条款和法律的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按拆讼程序或仲裁程序解决的,经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批准、授权业务代表公司进行处理。

第8篇 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试题

关于《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测 试 卷

一、 单选择题(3分/题共30分)

1、国务院()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a、建设部 b、房地产行政主管理部门 c、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行政主管部门

2、 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以上通过。

a、1/3 b、2/3 c、1/2 d、3/4

3、经( )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a、10% b、20% c、30% d、40%

4、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 )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a、15日 b、30日 c、一周 d、二个月

5、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现与()起施行。

a、2002年2月1日 b、2003年9月1日 c、2003年5月28日 d、2004年9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 )开始施行。

a、2002年5月1日 b、2003年9月1日 c、2003年5月28日 d、2004年9月1日

7、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应当按照( )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a、 自定标准 b、不破坏结构的标准 c、防水标准

8、将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的罚款。

b、 300元以上1000元 以下 b、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c、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d、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9、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入住率达到( ),入住率达到30%以上,且物业交付使用已满2年的。

a、50% b、60% c、70% d、80%

10、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a、1/2b、1/3 c、2/3 d、1/4

二、 多选择题(3分/题共30分)

1、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 )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a、合理 b、公平 c、公正 d、公开。

2、 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 )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a、新技术 b、新方法 c、新思想

3、 业主有义务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 )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a、物业共用部位 b、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 c 、环境卫生的维护

4、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 )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a、 物业管理事项 b、服务质量、服务费用 c、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d、物业管理用房

5、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资料下面有()。

a、竣工总平面图 b、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c、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 d、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

a、允许施工的时间 b、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c、违约责任 d、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7、下面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的行为()

a、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b、卫生间做防水处理 c、拆改供暖管道

d、改变住宅外立面

8、下列申报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a、房屋所有权证 b、申请人身份证件 c、装饰装修方案 d、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下列装修企业不得承接住宅装修业务有是( )

a、没有装修企业资质的单位 b、没有《住宅装修工上岗证》的个人 c、没有办理装修申请的单位

10、住宅使用人系()的,应当先征得住宅所有人书面同意后,再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a、私房的承租人 b、借用人 c、代管人 d、单位自管房

三、 判断改错题(4分/题共40分)

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 )

2、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权向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但无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3、 业主大会可不定期召开。( )

4、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5、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

6、《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房屋内的设施进行查验。( )

7、物业管理企业协助公安部门保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安全防范()

8、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

9、建设单位应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提供房屋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为4‰( )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1 目的为加强作业人员管理,规范作业标准,特制定本条例。

2 处罚条例2.1 治安部处罚条例:

2.1.1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2 治安员必须按要求交接班,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3 当班治安员必须按要求做好记录,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4 当班治安员睡觉或擅离职守,每查处一次处罚100元;

2.1.5 礼貌对待来访客人,对客人无礼被投诉,每查实一次处罚50元;

2.1.6 严禁闲杂人员、来历不明物品进入管辖区域,每出现一次当班治安员处罚50元;

2.1.7 无客服部负责人签发的《物资出门单》放行物品,每查处一次处罚50元;

2.1.8 遇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汇报,遇事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

2.1.9 保持值勤岗的整洁,当班治安员未按规定清扫值勤岗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2.1.1 0治安人员当值时,责任范围发生一般安全事件,每发生一次处罚20元;

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由行政部界定)每次处罚50元;

2.1.1 1在休息或公共场所身着制服时,严禁吸烟、喝酒、吃零食、嚼槟榔、打闹、做怪相;

严禁将烟插入耳际;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2.1.1 2在执勤时喝酒、吸烟、嚼槟榔、吃零食、会客、做怪相、看书刊杂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打私人电话,每次处罚50元;

2.1.1 3. 离岗、溜岗、睡岗每次处罚100元;

2.1.1

4 索要或敲诈小费及他人财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1.1

5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2.1.1 6治安员违规,治安班长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班长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3保洁员处罚条例3.1按保洁部各区域制订的《保洁工作规范》作业,按时、按要求、使用专门工具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违反一条每次处罚20元;3.2保洁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并保持整洁的个人形象,严禁化浓妆和散发披肩,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3工作中要求精神饱满,站立姿势端正,背不靠物,手不叉腰、不抱胸、不插衣袋;

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闲聊、打闹、做怪相;

严禁吸烟或将烟插入耳际;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4 利用工作之便串岗、办私事,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5 未按时完成定期作业的保洁工作,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6 责任区域内的保洁工作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3.7 爱惜使用工具,工具使用完毕后及时清洁,按规定放至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3.8 将保洁工具及物品带出或外借他人,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9 每天认真填写《保洁工作值日表》,每缺一天处罚20元;3.10人为浪费保洁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3.11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3.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20-50元。

4 食堂作业人员处罚条例

4.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品制作规范规定的时间和配方标准要求进行作业,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2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卫生保洁规范和餐具消毒规定操作,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4 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主厨处罚50元,其它每人处罚20元;

4.5 擅自代买食品或加工食品,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4.6 印制和使用假餐券,不收(少收)就餐券,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4.7 人为浪费食堂用材,每发现一次处罚50元;

4.8 严禁公物私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9 严禁在操作间吃零食、吸烟,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4.10保持食堂环境整洁,未按规定清扫,每查处一次处罚10元;

4.11食堂工作人员违规,主厨不查处和不如实上报的,一经查实,主厨与当事人一同处罚。

4.12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50元。

5 水电维修工处罚条例

5.1 对于水电维修,设备保养、固定电话、空调使用等电器设备严格按管理规范、制度做好日常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2 及时做好进水总表以内进水管线及下水道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30元;

5.3 及时做好电力内线、电灯维修,未及时维修,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4 及时做好电信接线盒以内固定电话线路及话机的维护,每违反一次处罚20元;

5.5 及时做好门窗、桌椅、小家电的零星维修,未及时维修,每次处罚20元;

5.6 发生属于电力外线、给水进水总表外水管、下水道井外管道、电话接线盒外故障和空调等电器机械故障,及时上报工程主管,未及时上报的,每次处罚50元;

5.7 未经批准,私自承接管辖区域内水电安装和维修业务赚取外快的,每次罚款100元;

(视情况可以做劝退处理)。

5.8 进行维修时,因工作不负责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返工或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每次处罚50元;

5.9 有其它违反作业标准和制度规范的行为,视情况处罚10-20元。

6 高配间电工处罚条例

6.1 定期对高配间内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未及时维护,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2 负责岗位区域内的日常卫生,按时打扫,并保持高配间内整洁有序,如违反,每查处一次罚款20元。

6.3 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遇到紧急突发事故,及时汇报,违反者,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6.4高配间值班人员每天21:00之后必须在岗,如违反,每查处一次处罚20元。

7附则

7.1本处罚条例不影响公司对作业人员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2本处罚条例未明确事项依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考勤加班管理条例》、《员工请假规定》、《责任过失处罚暂行办法》等,以及各类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7.3本处罚条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人事管理条例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条例

一、用工原则:

1、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视其是否符合某一工作标准而定。凡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政历清楚的报考人员,经全面考核符合录用条件者,均有被录用之可能。

2、用工形式:合同制、劳务制、非正规就业、公益性组织。

二、新进员工录用手续:

1、每位新进合同制员工须于报到之日起向公司办公室人事部提交原单位退工单及劳动手册,未递交或不愿递交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将不予以录用。

2、其它用工形式的员工报到之日递交相应有关证明文件,未递交者或不愿递交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将不予录用。

3、在报到之日,须同时递交一寸免冠红底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指定医院体检报告、并交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正本、专业技术证正本。

4、员工录用日期以收到员工劳动手册或有关证明文件为准。

三、试用期:

1、凡被录用的员工,均须经过为期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视合同期而定)。

2、试用期内,若员工因犯有较严重过失或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随时解除聘用。

3、试用期限届满,经综合考评合格者予以结束试用期;对于不合格者,公司将不予录用。

4、试用期内员工工资为协定工资的80%。

四、员工培训:

1、所有员工均需接受公司安排之职前及在职培训、并通过应知应为的考核,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转正及综合考评依据之一。如有考核成绩二次不合格者,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各类上岗证及培训费用自理。

3、保安人员经区、市公安局培训合格,在本单位服务满三年者,可以报销上岗培训费用。

五、个人资料:

1、员工所填写的各类有关表格,应将正确资料如实填上,做到忠诚老实、不隐瞒、不假造。

2、为避免有关资料不确实而导致日后员工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员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有关记录若发生变化,例如:迁移地址、婚姻状况、学历、分配调动、晋升出国、生育及涉及刑事、行政判决处理等,均应及时通报公司。

3、如有隐瞒,虚报造假,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及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

六、员工晋升:

所有员工均有被提职之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之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品德、职位是否空缺来决定。升职后前三个月属岗位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职位要求,则公司将正式委任该职。

七、员工调职:

1、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至其他部门或其他岗位(工种)工作。

2、员工被调职后工资及各种津贴均按新岗位标准发放。

八、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或劳资双方在劳动中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将终止,不再继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

九、解除合同:

1、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冗员时,公司有权裁减员工人数,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合同,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公司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并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提出辞职,公司同意解除合同。

正式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30天(或支付相当天数的工资)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并办理离职手续。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者做除名处理,并追其相应经济责任。

3、公司辞退员工必须提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或支付相当天数的工资)。

4、新进员工在试用期一个星期内提出辞职或辞聘,劳资双方不发生工资,公司向员工支付相应天数的津贴和饭贴。

5、在试用期内公司和员工不需任何理由,可随时中止劳资关系,双方不需支付任何赔偿。

十、工作移交手续:

1、员工因调职、终止合同、解除合同等原因离职,均需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将原职位所担任的工作内容及有关资料交待清楚,并以书面形式呈上级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移交手续一般在离职前3天起开始办理,3日内结束,特殊情况可视情况相对延长或缩短移交期限。

3、离职员工不得以任何假期冲抵离职时的移交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十一、离职手续:

1、凡离职员工须到办公室办理手续,交还公司财物,包括工作证、名牌、制服、员工手册、衣柜钥匙、工具、书本等,未能全部交还以上物品者,须按公司规定赔偿,否则公司有权拒发薪金和离职证明。

2、辞职员工离职时,为其所定制的制服按一年半为折旧使用期,衬衣为六个月折旧使用,根据员工就业日期计算支付折旧费,服装归个人所有。

3、辞退员工离职时,如本人不原支付服装折旧费,则服装应交还公司。衬衣必须按半年折旧费计算,归其个人所有。

第11篇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物业管理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各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5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5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注:本项处罚与全勤奖处罚条例发生冲突时任选其一执行)。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第12篇 s物业公司合同管理条例

1、经济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公司的经济合同是公司业务经营的凭证。加强合同的管理,对于维护公司的合同利益,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具有重大的意义。

2、综合管理部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以及合同的管理检查,监督合同的执行。拟定合同要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和政策,认真了解对方的各项基本情况,并且注意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做到文字清楚、定义准确、逻辑严谨、叙述规范、结构完整、内容详尽,权利、义务关系和违约责任明确,日期、期限和数字准确无误;

3、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应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一律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由业务部门起草,经财务部、审算部核实,由主管副总经理认可,并经法律顾问审查,由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签字(或盖章),公司其他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应有总经理授权才能办理;

4、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程序为:先由经办部门经理同意,业务部门起草,经财务部、审算部核实,由主管副总经理认可,并经法律顾问审查,报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审批后盖合同章。合同原件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案,经办部门留存复印件。未经上述审批程序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予盖章,财务不予付款;

5、在合同执和过程中,如需中途变更或解除,由原经办业务部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决定;

6、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隐患或出现纠纷,经办人或经办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反映,并及时采取对策,避免或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7、凡属发生法律效力的经济合同正本,一份应由经办人及时送交公司综合管理部分类编号造册、登记、保管,另一份在综合管理部编号后交财务保管。其他人员,如分管业务、财务的副总经理、经办部门,则立卷保存复印件。综合管理部立卷保存的经济合同,应把每个项目或每笔资金的合同和全部附件原件装订一起存档长期保存;

8、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含重要的附件)从签订之日起至失效之日止。失效的合同(含重要的附件)从失效之日继续封存十年;

9、合同(含重要的附件)的复印和散发:公司的经济合同除原经办部门业务需要可复印外,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执行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得复印和散发;

10、合同的借用:合同正本、副本的原件原则上不准外借。

如有关人员确实因特殊原因需要借合同文本,须填写'合同复印人借单',经执行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复印或定期借用,用后按期交回保管;

11、合同封存、销毁:失效的合同由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主持封存。封存期满的合同,造册登记后销毁;

12、合同遗失,特别是正本和附件原件遗失,遗失人要及时上报,并有责任继续查找,查明原因和情况后,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13、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问题,主办业务部门应依照合同条款和法律的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要按拆讼程序或仲裁程序解决的,经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批准、授权业务代表公司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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