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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细则总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28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细则总则

第1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细则总则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总则

1、各有关施工生产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每周一的安全自查活动,并在平�会前书面报矿安检站,未组织检查、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200元。矿组织的周二安全检查及每员月的安全大检查(包括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有关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参加(至少一名领导和一名电工),未参加检查,每次罚款20-100元。

2、岗位工或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按20元/人次处罚。

3、井口检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职工携带烟火下井或酒后下井,罚检身人员50元,罚责任者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工作籍。

4、矿召开的各种安全会议、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无故不参加的单位罚款50元/次,迟到罚款20元/次。

5、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或不积极组织抢救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由矿研究处理。

6、规程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对不组织会审的部门主管每次罚款100元,对无措施指挥生产的责任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7、职工变更工种,新工人入矿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或未建立师徒合同,罚责任者50元。

8、井人员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不佩带矿灯入井者罚款50元。

9、工人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⑴脱岗者(情节严重者取上限,其它按下限)。

⑵在岗上或井下睡觉者(情节严重者取上限,其它按下限)。

⑶在岗上或井下打架斗欧者(取上限)。

⑷在岗上打毛衣、打牌、看小说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⑸未经有关领导同意,自找他人代岗者。

⑹酒后上岗者。

⑺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者(要害工种取上限)。

⑻作业人员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者。

10、损坏机电设备、通风设施、通讯设施、井下路标和各种安全设备设施者,除对责任者按经济损失的两倍赔偿外,还执行100--200元的罚款,属于有意破坏者,一经查实,将给予降级,情节严重者开除工作籍。

11、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区队长不认真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者,罚款20元/人、次。

12、对敢于坚持安全生产、抵制“三违”的人和事进行打击报复者,一经查实,将给予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13、采煤、掘进等施工生产单位,不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当安监员及业务部门人员提出整改而被拒绝或无故拖延,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有权作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的决定,每停头(面)整改一次,罚款100--1000元。

14、有关施工单位对于矿临时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落实的,视情节每次按100-1000元处罚,二次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未完成的,将按第一次的罚款金额加倍处罚。

第2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试题管理人员b卷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测试题(企业管理人员b卷)

一、填空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新入矿的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

2.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________、同时________、同时________。

3.矿山企业新入矿的露天作业人员教育时间不少于________小时,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________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4.矿山企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________安全生产费用。

5.矿山企业放炮员在采场往炮眼装药前,爆炸物品可以放在木箱,必须采取的措施是________。

二、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容易被水湿润的粉尘称为亲水性粉尘;否则,称为,对于后者,不宜采用湿式除尘器净化。

a.疏水性粉尘b.高分散性粉尘c.低分散性粉尘

2.矿工自救时,佩戴自救器后,若感到吸入的空气干热灼烫,则应。

a.取掉口具;b.坚持使用,脱离灾区;

c.取掉一段时间再戴;d.取掉口具,马上就地修理;

3.伤情轻重主要是根据伤员受伤部位、破损程度、精神状态进行判断的。一般首先要检查的三大体征是。

a.体温、呼吸、瞳孔;b.体温、脉搏、瞳孔;

c.心跳、呼吸、瞳孔;

4.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下面哪一项属于应急响应阶段的行动。

a.应急队伍的建设b.报警与通知c.事故损失评估

5.当发生脊椎伤害骨折时,以3~4人用两手伸直插入头、肩胸、髋臀和下肢,然后动作一致地将伤员托起,平放在担架上的搬运方法称为。

a.平托法b.翻滚法c.固定法

三、判断题(每小题3分,共24分)

1.非煤矿山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按照引火原因的不同,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

3.风井应有反风装置。()

4.一般岩石的硬度越小越稳定。()

5.边坡角越大,边坡越稳定。()

6.尾矿库包括库区、尾矿坝、排洪构筑物和坝的观测设备等,用以储存选矿厂排出的尾矿。()

7.尾矿坝在大地震时极易发生液化。()

8.屏护就是用遮栏、护罩、护盖以及箱匣等将带电体与外界隔离开来。()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6分)

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2.矿井通风系统的反风试验是如何规定的有何规定

3.地下矿山应当配备那些特殊工种人员

4.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内容是什么

5.尾矿库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6.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第3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以人为本、循序渐进、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狠抓井上、下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为主线,以强化专业组动态检查、深入开展“红黄绿旗”竞赛活动、推广样板头面、线路、皮带走廊、“两堂一舍”窗口、推广样板区队、科室评选为手段;以规程、措施、资料、制度为突破口,强力推行精细化管理,抓好生产技术管理和职工培训工作,为圆满完成2007年各项指标而努力奋斗。

二、奋斗目标

1、消灭工程质量不合格品,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专业在2007年上半年达行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年底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2、调度、综合管理、矿容矿貌、财务、劳资、职工培训、洗选、矿区铁路专业达企业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3、抓好各类工程验收移交,抓好文明生产管理,消灭文明生产死角。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他副矿长

成员:生产技术部、调度指挥部、机电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地质测量部、通风管理部以及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选煤厂单位正职。

四、管理职责及业务分工

1、管理职责

领导组组长是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常务组长具体分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副组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成员对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各专业组组长是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分管标准化的区(队)长具体负责本区(队)标准化工作;班长是当班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各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过程负责。

2、业务分工

2.1生产技术部负责矿井综合管理专业的管理考核;负责掘进专业中所属普掘组单位标准化的管理考核;负责牵头辅助组所属单位的标准化管理与考核(包括辅助运输业务、通风部下属队组和井下运行工区所属队组的文明生产)。

2.2机电管理部负责矿井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管理考核;负责运输专业的主运及机电设备、设施方面管理业务;对其分管的通讯站制定相应考核办法。

2.3安全监察部负责矿井掘进专业中的综掘组所属队组标准化的管理考核;负责省级及其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对外接待工作。

2.4调度指挥部负责矿井采煤、矿区铁路、调度标准化的管理考核。

2.5通风管理部负责全矿通风标准化的管理考核。

2.6地质测量部负责地测防治水的管理考核;负责矿压管理及矿井地质与矿压资料的管理工作。

2.7企业形象专业分为四项,由企业管理部总牵头,其中矿容矿貌标准化工作由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职工培训、劳资管理标准化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财务管理标准化工作由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

2.8洗选标准化管理工作由选煤厂具体实施,并对口集团公司洗选加工处。

3、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主任:李河清

成员:由各专业组组长、办公室成员及生产技术部分管综合管理的人员组成。

办公室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负责规划、实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对全矿各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考核奖惩;负责组织召开每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等具体问题;负责组织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项活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标准化大检查和抽查;牵头“三大环节”优化、美化工程。

4、参加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的专业共十二个,分别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综合管理、调度、矿容矿貌、职工培训、财务管理、劳资管理,洗选、铁路专业不参加矿井评分排名,以上14个专业均由办公室总体牵头、考核。并下设采煤、综掘、普掘、机电、辅助、通风六个检查组和地测防治水、调度、铁路、综合管理、洗选、企业形象六个标准化专业管理组。

5、综合管理组归属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各专业及相关部门的各种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资料的管理进行考核。

6、办公室下设的专业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与各专业组另行商定。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

1、完善、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管理制度

1.1各检查组和专业管理组对照集团公司颁发的《晋城煤业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中企业一级标准制定、完善本组相关制度。

1.2各检查组和专业管理组要主动与对口处室联系,确保制度可行,达集团公司标准要求。

1.3制定的各项制度、检查标准及考核办法在该文件下发后10日内制定完毕,并报办公室。

2、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

2.1由办公室牵头制定培训方案,指定专职教师授课,必要时请处室人员讲课。重点对井下各专业、各部室检查人员、区队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低于90分的,每低一分,罚款50元;对考试不及格者先自学后补考,直至考试达90分及其以上。凡补考一次罚200元。.

2.2在全员全过程培训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竞赛,竞赛方案另行下发。

3、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计划管理

3.1办公室每月5日前召开一次质量标准化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计划。

3.2各区(队)每周都要有工作计划和目标,每半个月要召开一次讲评及考核,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

3.3各区(队)对计划的每一项工作要有安排、有措施、有负责人、有时间要求、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3.4各区(队)的计划考核资料分类归档。

4、以技术资料管理为切入点,强力推行精细化管理

4.1生产技术部牵头对各类设计审查、上报,对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专项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及区队作业规程复查、评优、自检、互检等进一步完善制定办法,本文下发5日内制定完毕并下发。

4.2对技术资料、检查资料分门别类建档,计财部要按办公室的要求给各部室、区(队)将办公用具配备齐全,达到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5、企业形象专业分别由各相关部门对所分管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进行自检,每旬检查一次。企管部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对其它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办公室每季对各部门进行一次检查,并现场提问抽考专业标准,企管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每月末前一天将本月部门专业得分按集团公司要求的表格进行定级打分整理后报办公室,迟交的单位扣专业绩效分5分,不交扣100分。同时确保四项专业必须动态达到企业一级标准,集团公司检查时定级得分不低于97分,每低0.1分,扣相关部门绩效分5分,办公室检查每发现一条问题扣20元,三个部门每月27日前必须向办公室送交一份标准化工作总结。

6、各检查组要实行包队,经常深入现场,查找标准化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每月上、中旬由各检查组分别组织一次活动,下旬由办公室于每月27日(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统一组织检查(机电、通风下旬可单独组织),上、中旬为专业自检,下旬为互检,每次检查必须上尺上线,检查结束后将三旬检查结果于27日报办公室,每次检查分别按企业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定级。

7、地测防治水、调度、铁路、洗选四个标准化管理组每旬自检一次,存档保存,每月将三旬平均打分定级及三定表于27日前将结果报办公室,迟交的组扣专业绩效分5分,不交扣100分。资料管理必须动态达标,办公室将组织不定期检查,每扣0.1分,扣管理组绩效分1分。集团公司检查不低于97分(97分),每低0.1分扣管理组绩效分5分。

8、综合管理组每月对各施工队组在用规程措施进行一次互检复查,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一次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前报办公室,考核结果纳入标准化绩效工资考核。

9、集团公司到矿检查时,相关专业组必须派人陪检,并在检查当天将结果报办公室。

10、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成员由六大部室(除机电、地测外)各派一人组成,重点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保证检查客观公正。

11、加强三定问题的复查力度,实现封闭化管理,所有三定一式四份(本部门、被检查队组、安监部、办公室各一份),三定问题要进行跟踪复查,坚持谁检查谁复查的原则,对逾期没有处理的问题要重新下三定,复查后的三定表注明整改情况、复查人、复查时间后及时返回办公室。同时将三定表未整改的条数于每月27日前报办公室,所有复查未整改问题纳入标准化绩效工资考核。

12、下旬检查或集团公司检查,凡采用锚喷支护施工的队组必须在工作面预留两排锚杆以备检查。

13、对从事零星工程作业的队组进行检查时,只下三定,不定级,按两种方式打分,第一种根据现场检查的所有工程质量文明生产问题打分。工程质量问题按点内检查标准扣分。第二种是取当旬检查同组其它队的平均分。专业组在检查前要根据零星工程的施工内容等情况确定出打分方式,并及时告知受检队组,确保检查公平合理。

14、对于有两个及其以上头面的队组检查时,所有头面一律检查进行定级打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为该单位得分。

15、各专业组对本专业当月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及下月计划安排在每月月末一天前交办公室。

16、“六大部室”、选煤厂、基层区(队)每月20日前向办公室和政工部各交一篇关于标准化方面的通讯报道。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专业的主管科室、矿正规队组、选煤厂每月设置标准化宣传板报,并及时更新(此项工作由政工部牵头)。

17、将区队工资总额的10%与标准化绩效挂钩。一线、二线单位基础分为95分,低于95分,每低1分下浮5%;每高1分上浮5%。

18、各区队要严格执行工程验收移交的管理规定,确保各项工程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不留尾巴进行移交,其考核结果将纳入标准化绩效工资考核。职能部室各类工程移交后,将一份移交单报办公室留存。

19、各区队、各部室要明确一名标准化分管副职,并在该文件下发后三日内将名单交办公室。

20、为强力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将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特别小分队,队长由办公室主任指定,小分队成员由各部室派人组成,小分队不少于5人。每月二期,每期下井8个,查问题以三定表为准,每人不少于30条,停产整顿不少于2次。特别小分队有权到井上、下任何作业场所或办公地点进行检查。

21、井下各区队现场检查打分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晋城煤业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标准;停产整顿标准执行赵煤生字2006第(35号)文关于下发《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六、树立“样板”,以点带面;实施“三大环节”工程,进行优化、美化,提升标准化档次

1、每半年评选出采掘样板头面各一个,一条标准化皮带走廊,一条运输路线,一个文明窗口,一个样板机房和一个样板硐室。

2、力争在2007年向集团公司推荐出一个精品样板并获奖,打造赵庄特色、赵庄品牌。

3、采掘样板及运输线路(含盘区运输及队组轨道运输路线)评选标准由办公室和各自专业组研究另行出台具体办法;皮带走廊(含选煤厂和运行队)、样板机房、硐室由机电管理部出台具体办法 。

4、由企管部牵头文明窗口,以“两堂一舍”为切入点,以职工关注为热点树立服务窗口,并制定下发考核办法。

5、“三大环节”优化、美化工程由办公室牵头,逐步实施,逐步提升标准化档次。

七、红、黄、绿旗竞赛管理办法

1、红、黄、绿旗竞赛分组

红、黄、绿旗竞赛组分为采煤专业组(综采一队)、综掘专业组(包括机一、机二、机三、机五、机六)、普掘专业组(开拓一队、开拓二队、开拓三队、开拓服务队、江苏一处下属队组、宏圣综掘队)、辅助组(包括运行队、辅运队、瓦斯抽放队、防尘队、炮检队)、机电专业组(地面运行工区、水暖队、浴管队、安装队、机修厂)和洗选专业组(选煤厂各车间)。

2、采煤组综采队得分在96分及其以上得红旗,得分在94-96分之间不得旗,得分在94分及其以下得黄旗,低于90分得绿旗。综掘、普掘、辅助、机电、洗选各专业所属队组标准分低于95分取消得红旗资格。小组最后一名得黄旗,若得分低于90分均得绿旗,为不达标单位。井下运行工区下属二个队有一个队得绿旗,井下运行工区得黄旗,两个队都得绿旗,井下运行工区得绿旗。通风部下属三个队有一个队得绿旗,通风部得黄旗,两个或三个队得绿旗,通风部得绿旗。通风部和井下运行工区所属二级单位有一个单位得红旗,其它单位得分均在95分及其以上,通风部和井下运行工区得红旗。选煤厂下属车间均不得红旗,厂部得黄旗,有一个车间为绿旗,厂部得黄旗。

3、红黄绿旗竞赛每月进行一次,以每月各单位标准化绩效考核进行排名,见附件三。

4、凡每月获得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优胜红旗的单位,干部当月奖金系数上浮0.2;获得黄旗警告的单位,干部当月系数下浮0.2,获得绿旗不达标单位,干部当月系数下浮0.3。凡得红旗的单位奖励3000元,得黄旗的单位罚款3000元。得绿旗的单位还要按二级停产整顿处罚标准进行考核。(获得红旗的单位在授旗仪式上领取办公室给予的奖励单,获得黄旗的单位在授旗仪式上领取办公室给予的罚款单。所有单据一式三份,计划财务部一份,获奖或被处罚单位一份,办公室一份。获奖单位凭奖励单到计划财务部领取现金。)

5、各检查组和专业管理组要具体明确本组的检查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在该文件下发后6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并经办公室审核后方可下发执行。

6、授旗仪式在下月第一周周五调度会上进行,由矿领导主持授旗,矿政工部摄像并报道。

7、各区(队、车间)必须将所得旗悬挂在接班室醒目位置并保持整洁,每月末最后一天交办公室。

8、凡连续两个月被评为黄旗的单位,单位正职要向分管矿长做出书面检查,该单位分管标准化的负责人向办公室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标准化例会上做检查。

9、凡连续三个月被评为黄旗的单位,凡评为绿旗(不达标)的单位正职要在授旗仪式的调度会议上做检查。

八、达行业一级、企业一级考核办法

1、明确井下七大专业达行业一级、企业一级的标准,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系统分专业培训,使职工知标准、懂标准、干标准、快弥补。

2、元月份通过下发关于《强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行业一级工作安排》的通知,元月底,采、掘、机、运、通、地测全面达到行业一级标准,并巩固提高完善至6月底。

3、凡在1-6月份动态不达行业一级,即生产、机电、通风标准化得分低于90分的责任区队,按二级停产整顿停工整改。

4、上半年各专业,各区(队)在达到行业一级的基础上要向企业二级标准逐步迈进,每月末打分定级为两个级别,即行业级和企业级。

5、7月份下发达企业一级的工作安排(指井下七大专业)。

5.1各专业、各区(队)对照企业一级的标准自查整改、摸底期限一个月。

5.2各专业、向分管区(队)进行交底、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期限二个月。

5.3 10月份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综合管理全面达到企业一级标准,11月、12月为巩固、提高阶段。

5.4凡达不到企业一级标准的区队、部室,区队按标准化一级停产整顿考核并停产整顿,区队、部室的第一责任人按过失论处并进行电视讲评,同时处罚责任部室2000元。

6、洗选专业、矿区铁路、企业形象(包含4个专业)2007年1月达到企业一级,并巩固、提高,以上专业各自牵头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报办公室实施,按照企业一级标准规范运行,集团公司检查达不到企业一级的牵头部门罚款2000元,单位正职按过失论处并电视亮相。

九、考核

(一)奖励

1、季度质量标准化绩效奖

1.1奖励范围

1.1.1采煤、综掘、普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综合管理、矿容矿貌、财务、劳资、职工培训、洗选、矿区铁路专业的管理人员,(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在办公室登记注册,井下六大部室职务在副部长及副部长以上人员除外)。

1.1.2、接受集团公司当季度标准化检查的矿属各单位区队区长、队长、书记、分管标准化的副区长、副队长。

1.2资金来源:矿安全奖励基金。(每季度4万元)

1.3得奖条件

1.3.1当季度无原煤、基建死亡事故。

1.3.2前三季度井下采、掘(机掘、炮掘)、机、运、通、六大专业达行业一级,其它专业达企业一级。

1.3.3四季度所有专业达企业一级。

1.3.4季度内都必须得矿生产奖。

1.4奖励办法

1.4.1集团公司未进行正式排名时

1.4.1.1各专业基础奖

采煤专业1200元,综掘专业4000元,普掘专业5200元,机电专业5000元,运输专业2000元,通风专业4000元,地测专业1200元,调度专业1200元,企业形象(4个专业)4×1000元,办公室(含综合、洗选、铁路及相关人员)7000元。

1.4.1.2个人最高得奖额为600元。

1.4.1.3根据管理绩效确定奖励额

1.4.1.3.1专业组得奖额=本专业基础奖×季度绩效考核平均分/100;

1.4.1.3.2办公室得奖额=办公室基础奖×矿标准化领导组绩效考核分/100。

1.4.2集团公司进行全公司正式排名时,执行集团公司奖励,奖励办法另行下发。

2、季度文明生产奖

2.1奖励范围:职能部室包巷人员。

2.2奖励条件

2.2.1所包巷道检查总分在95分以上,完成办公室的指令任务。

2.2.2文明生产职责,区域划分明确,不出现扯皮。

2.2.3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及时,不留尾巴。

2.2.4包巷人员每月自检,达标后向办公室提出申请验收,凡不提申请视同验收不合格。

2.2.5办公室每月对所有巷道进行检查一次,进行打分排队,排名最后两名免奖。

2.3奖励标准

2.3.1每季度8000元。(个人最高得奖额为500元)

3、标准化红、黄、绿旗竞赛奖

3.1资金来源: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

3.2奖励范围:参与红黄旗竞赛的所有单位及部室相关人员。

3.3奖励条件

3.3.1根据每季度红黄旗竞赛(标准化绩效考核分计算其平均分)平均分达95分及其以上(基层单位)。

3.3.2集团公司检查上半年达行业一级、四季度达企业一级。

3.4奖励办法

3.4.1在季度红黄旗竞赛均分在95分的基础上,各专业奖励为:综采队奖5000元;不达95分罚4000元,综掘组排名在一、二、三、四名时;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最后一名或均分低于95分罚款4000元,普掘组排名一、二、三、四、五名时分别奖5000元、4000元、3000元、2000元、1500元,最后一名或均分低于95分罚款4000元(一个单位有两个及其以上头面时以所有头面的平均分计算单位得分)辅助组排名在一、二、三、四名时分别奖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最后一名或得分低于95分时,扣2000元;机电专业组排名在一、二、三、四时分别奖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最后一名或得分低于95分时扣2000元;选煤厂各车间,第一名奖2000元,最后一名扣1500元,以上各专业组最后一名且得分在90分以下(不达标)的单位,罚款加倍。

3.4.2个人得奖额最高400元。

3.4.3各专业组包队人员所包队组季度排名最后或不达标,包队人员免于奖励。

4、标准化智力竞赛奖另行制定办法。

5、标准化特殊奖:对标准化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员进行特殊奖励。

(二)、处罚

1、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组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营私舞弊者与现场严重失真被检查出,扣检查人员每人100元,并取消当季度质量标准化绩效奖得奖资格。

2、检查人员未认真按标准化打分,每查出一次扣50元。检查人员检查不全面每次扣50元。每旬检查,必须在现场将问题敲定,三定表现场签字认可,杜绝扯皮,不执行此规定每发现一次扣检查人员100元。

3、各种标准化活动或会议迟到者扣50元。无故不参加者扣100元。

4、科室管理人员对工程验收移交把关不严,遗留问题得不到落实处理,可不报工程量,直至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凡造成工作扯皮每次扣负责人50-100元。

5、业务人员(包队人员)所分管区队出现被矿井办公室或特别小分队停产整顿(除业务人员自己停产整顿)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6、区(队)拒签三定,从月度标准化总分中扣1分;同一条问题经复查第一次不整改,从月度标准化考核总分中扣0.5分,凡区(队)同一条问题连续二次不整改,从月度标准化考核总分中扣1分(依此类推),并建议对分管标准化的副职组织处理。

7、区、队、车间每发生一次一级、二级、三级停产整顿,各罚款5000元、4000元、3000元,其中区(队)长、书记各罚款500元,分管标准化的副区(队)长罚款400元,其他干部、验收员和当班班长每人罚款300元。

8、对各类报表、通讯报道未及时报送,每次罚所在单位行政正职50元。

9、所查三定工程质量问题每条罚款50元,文明生产问题每条罚款20元;集团公司检查、办公室抽查、标准化特别小分队检查时加倍处罚。

10、标准化小分队成员每有一项任务完不成,罚小分队队长200元,成员每人50元,同时株连部室部长100元。

11、各类工程移交未将移交单交办公室,每次罚100元。

十、本办法从二oo七年五月一日起执行。原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废止。

十一、本办法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4篇 6s管理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王准时、清洁、整理、标准、安全、素养6个词组在英文拼写中的第一个字母均为“s”,所以简称“6s”,其中安全是6s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6s管理是当前国际一种先进的管理方法,是企业实施人本管理的一种重要方式。潞安王庄煤矿开展的6s管理是潞安企业新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目的是规范员工在“6s”方面的行为,以促进本企业的快速发展。

1 6s管理使王庄煤矿安全文化上台阶

王庄煤矿是潞安集团下属的一座最大的煤矿,建矿以来,励精图治,长远规划,博采众长,开拓创新,创造了优秀的企业文化。王庄煤矿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南,以6s管理为先导,以“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责任重于泰山,事故防于未然”为安全核心理念,以“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为安全核心管理方法,以设备设施投入、看板标识管理为核心物质文化(视觉文化),全面建设王庄煤矿安全文化。通过安全理念的灌输渗透和6s管理工作的开展,王庄煤矿安全文化走上了健全纯熟、稳健高效的安全管理层次。

2 6s管理促进了员工行为的规范化

王庄煤矿在企业安全理念的定位和引导下,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将先进的管理方法应用于实际,开展6s管理后,构建了科学严密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形成了规范高效的安全行为文化。“我要好好干,并且干得好”的人本管理为规范员工的个体行为、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保证。

2.1 促成了员工守章作业的好习惯

王庄煤矿开展6s管理的内涵是要推行《潞安员工6s行为规范》,促成员工6s行为的养成。推行6s的主要方式是实行a,b,c“三卡考核”和优秀员工、合格员工、试用员工“三工转换”。每名员工每班都要填写a卡,员工填写自评分,班组长对本班每名员工进行考评打分,打分时要填写相应的问题点。6s考核其中重要一项就是安全,结合煤矿特点,安全是6s考核的一个重要项目,它占全部考核分值的30%以上。

2.2 清洁和整理为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工作现场有一个清洁整理的面貌,不仅能够起到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还能保证安全生产。通过清洁整理,现场的物品就比较清楚,现场就会秩序井然,不容易发生意外。并且通过整理会发现现场存在的隐患,从而做到及时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王庄煤矿在现场开展清洁整理工作中,一项创新工作就是广泛实行了《定置管理图》,即现场所有的物品都按定置图摆放,都在标识指定位置摆放,工具用完后要及时放回原位。通过广泛地开展清洁整理、定置管理工作,员工们养成了现场工作的良好习惯,使工作现场面貌为之一新,特别是井上工库房的现场管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3 为员工规范自身行为提供了平台

6s岗前仪式是开展6s 管理的一个重要载体,一个重要的表现形式。它包括讲评、司训、诵读、唱歌、列队上岗五部分,其中讲评是最重要的一环。讲评是指让上一个班6s考核的第一名员工上台讲讲自己是如何干好工作的,最后一名员工讲讲自己为什么没有干好工作。在开展6s讲评中,广大员工把规范自己安全行为的好经验讲出来,对发生事故的教训进行分析,使广大员工从中得到了警示和教育,从而为井下遵章作业和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司训也是“岗前仪式五部曲”中重要的一环,它主要是指安排当班工作,指出和强调安全要点,另外要对6s讲评进行点评。司训一般是由队长、书记、副队长或班组长进行。根据上班6s考核的结果对下班进行提示,指出安全工作的要点,对不放心的人、不放心的地点、不放心的工作进行严密布控,确保井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4 夯实了王庄煤矿五环安全管理基础

“五环安全管理”是王庄煤矿2005年提出的一项重大安全管理工程。五环分别是指井下生产安全、地面生产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居家安全。王庄煤矿两年来推行的6s管理在所有的基层科队得到实施。6s管理是一项精细管理,通过实行6s考核,全矿广大员工的安全行为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员工们争干标准活、放心活。通过开展6s讲评,员工们普遍取得了进步,更加胜任本职工作,变过去的“要我好好干”到现在的“我要好好干,并且干得好”的人本管理。开展6s考核和6s岗前仪式为规范员工个体行为、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3 建立健全优秀的安全物质文化

安全物质文化是企业安全文化的“脸面”,是通过视觉和听觉来表现的文化识别形式。王庄煤矿的安全物质文化识别系统主要由技术装备、安全标识、看板管理、后勤建设等4个部分组成。王庄煤矿在日常的工作中统一使用标准字、标准色和辅助图案,在名片、信封、纸杯、手提袋、宣传册等办公用品和办公楼、会议室、旗帜、电视、报纸、网络上广泛使用。另外,王庄煤矿还推出了本企业的吉祥物——“太阳小子”。

王庄煤矿一方面投入资金对生产环节进行改造,引进先进的采煤掘进运输设备,提升企业整体装备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进行;另一方面加强矿区环境建设,定期对全矿居民楼和厂房进行粉刷,对机关办公楼进行装修,对矿区环境进行绿化、美化、香化、亮化,调整矿区结构。王庄煤矿在2003年新落成的企业雕塑不仅体现了王庄煤矿的历史文化,还反映了王庄矿工的精神追求,同时也体现了“从零开始,向零迈进”的安全理念;于2004年建成的“永安”“永乐”广场,象征和印证了企业的安全永久和职工的安居乐业。这一系列的活动不仅为矿山职工家属营造了一个安全舒适、美好温馨的家园,为全矿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的后勤保障,还进一步丰富和夯实了“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建设。

王庄煤矿以6s管理打开了安全文化建设的大门,为全矿安全管理做出了贡献,进一步推动了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建设。

第5篇 煤矿开采主要灾害安全管理

一、瓦斯(甲烷)

甲烷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甲烷比空气轻,相对于气空的比重为0.554。瓦斯爆炸是煤矿生产主要灾害之一。煤矿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危害十分严重,其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和有害气体可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人亡矿毁,因此,防止瓦斯爆炸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其主要措施是加强矿井通风,防止瓦斯局部积聚,防止煤(岩)与瓦斯突出,防止火源引燃瓦斯。

1.矿井瓦斯的危害:

(1)瓦斯窒息

甲烷本身虽然无毒,但空气中的甲烷浓度较高时,就会相对降低空气中的氧气浓度。氧气浓度相对减少,使人窒息死亡。当空气中甲烷浓度升高,氧气量降到17%,使感到呼吸困难,氧含量降到12%以下时,使人窒息死亡。

因此,凡井下盲巷或通风不良的地区,都必须及时封闭或设置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的警标,严防人员入内。

(2)瓦斯燃烧和爆炸

当瓦斯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高温火源就能燃烧或发生爆炸,一旦形成灾害事故,就会造成大量作业人员的伤亡,严重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事故中最严重的事故。

2.瓦斯爆炸的概念:

瓦斯是一种能够燃烧和爆炸的气体,瓦斯爆炸就是空气中的氧气与瓦斯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结果。瓦斯在高温火源作用下,与氧气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并放出大量的热,这些热量能够使反应过程中生成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气迅速膨胀,形成高温、高压,并以极高的速度向外冲击而产生的动力现象,这就是瓦斯爆炸。

3.瓦斯爆炸的危害:

瓦斯爆炸的主要危害是产生高温焰面,冲击波和有害气体。

焰面是巷道中运动着的化学反应区和高温气体,其速度快、温度高。从正常的燃烧速度(1~2.5 m/s)到爆轰式传播速度(2500m/s),焰面温度可高达2150℃~2650℃。焰面经过之处,人被烧死或大面积烧伤,可燃物被点燃而发生火灾,扩大灾情。

冲击波锋面压力由几个大气压到20个大气压,前向冲击波叠加和反射时可达100个大气压。其传播速度总是大于声速,所到之处造成人员伤亡、设备和通风设施损坏、巷道垮塌。

瓦斯爆炸后生成大量有害气体。据分析,瓦斯爆炸后的气体成分为:o2为6%-10%、n2为82%-88%、co2为4%-8%、co为2%-4%。如果有煤尘参与爆炸,co的生成量更大,往往成为人员大量伤亡的主要原因,因此,《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配戴自救器。

4.瓦斯爆炸的条件及其影响程度:

瓦斯爆炸的条件是:一定浓度的瓦斯、高温火源的存在和充足的氧气,三者缺一不可。

(一)、瓦斯浓度

瓦斯爆炸有一定的浓度范围,我们把在空气中瓦斯遇火后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瓦斯爆炸界限。瓦斯爆炸的界限为5%-16%,5%为爆炸下限,16%为爆炸上限。

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遇火不爆炸,但能在火焰外围形成燃烧层;当瓦斯浓度为9.5%时,其爆炸威力最大(氧和瓦斯完全反应);瓦斯浓度在16%以上时,失去爆炸性,但在空气中火仍会燃烧。

必须强调指出,瓦斯爆炸界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受许多因素的影响:

(1)可燃气体的混入,使瓦斯爆炸界限扩大。

(2)惰性气体的混入,降低了氧浓度,使瓦斯爆炸的危险性和爆炸界限降低。

(3)煤尘掺入可降低瓦斯爆炸下限。

(4)瓦斯与空气混合气体的初始温度越高,爆炸界限范围就越大。

(5)瓦斯与空气混合气体的初始压力越大,瓦斯爆炸界限范围越大。

(二)、引火温度:

瓦斯的引火温度,即点燃瓦斯的最低温度。一般认为是650℃~750℃,但受瓦斯的浓度、火源的性质及混合气体的压力等因素影响而变化。当瓦斯含量在7%~8%时,最易引燃;当混合气体的压力增高时,引火温度降低;在引火温度相同时,火源面积越大、点火时间越长,越易引燃瓦斯。

瓦斯与高温热源接触时,并不立即燃烧、爆炸,而是要经过一个很短的时间间隔,我们称此现象为火延迟性,间隔的这段时间称感应期。感应期的长短与甲烷浓度、火源温度、火源性质、混合气体压力有关。火源温度升高,感应期迅速下降;瓦斯浓度增加,感应期略有增加。

瓦斯爆炸的感应期对煤矿安全生产意义很大。例如,使用安全炸药爆破时,其初温达2000℃左右,但高温存在的时间只有千分之几秒,小于瓦斯爆炸的感应期,所以不会引起瓦斯爆炸。如果炸药质量不合格,炮泥充填不紧或放炮不正规(如放明炮、糊炮等),就会延长高温存在时间,造成瓦斯爆炸事故。为了安全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采用安全隔爆器。

(三)、氧的浓度:当氧在混合气体中的浓度低于12%时,混合气体中的瓦斯失去爆炸性。正确认识氧的含量对瓦斯爆炸的作用,对密封或启封火灾区及时封闭火区时,判断火区内有无瓦斯爆炸性等均有指导意义。

防止瓦斯爆炸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防止瓦斯事故扩大。

二、矿尘

矿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矿物微细颗粒的总称。矿尘包括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岩尘。矿尘不但对井下污染环境,还对工作人员的健康不利,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燃烧和爆炸(煤尘具有可燃性,遇有外界火源,很容易引起火灾,还可能导致爆炸事故),除此以外,还会加速机械设备的磨损,影响井下工作人员的视线,因此应采取各种有效的排降措施,如:加强通风,洒水降尘,将矿尘浓度控制在规定的浓度标准范围内。(关于煤尘爆炸资料附后)

三、火灾

矿井防灭火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首先应通过改进开采技术措施,健立完善的通风系统;其次采取防止漏风和预防性灌浆、喷洒阻化剂、均压灭火、注入惰性气体等综合措施防止煤炭自燃的发生;再次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杜绝或控制明火和电火花的产生等有效措施,防止煤矿外因火灾发生。(矿井火灾防治附后)

四、水害

矿井水害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和危害很大,轻则使生产条件恶化,管理困难;重则造成伤亡或淹井事故,因此,在安全生产和管理方面,应该在保证排水系统可靠的前提下,加强采掘工作在探、放水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保障矿井安全。(矿井水害防治附后)

五、顶板

顶板事故会造成井下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生产停顿等事故,是煤矿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随着开采深度的不断增加,巷道断面不断增加,预防采掘工作面的顶板事故更加重要。为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应制定和执行严格合理的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应建立顶板灾害发生的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对顶板的支护;加强对采空区的观察,合理留设煤柱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控制顶板事故。

除上述“五大”灾害以外,随着矿井开采深度不断增加,采空区面积随着增大,冲击地压的危险也将会更加突出,冲击地压又称岩爆,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它具有很大的破坏性,也是煤矿的重大灾害之一,我矿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采空区大面积冒顶引发地表塌陷,使地表水透入井下造成的水害。

第6篇 强化管理确保煤矿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0 引言

煤矿井下生产的特殊环境对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下面就从一起机电事故案例分析中,分析如何搞好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某矿东翼强力胶带机头变电所发生一起特大电气着火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8.25万元,问接经济损失137.42万元。经过调查分析,事故由多种原因造成,有人为因素、技术因素和管理方面的缺陷。从技术角度看主要有以下几点:① 操作上对真空开关的知识了解不够,缺乏运行经验,在供电系统绝缘水平降低.存在漏电隐患的情况下甩掉保护,违章强行送电,最终导致事故发生。② 馈电开关、高压防爆开关过流保护整定过大,未能起到保护作用。漏电和欠压保护的杠杆弹簧的固定螺母松动,不能动作跳闸,起不了保护作用。

③ 过流产生大量热量,使变压器内部油温油压迅速升高,高温高压的油气致使变压器外壳变形开焊,油气高速喷射、氧化着火引燃周围的电缆及电气设备,引发火灾事故。这起事故充分说明,加强煤矿机电技术管理,搞好煤矿机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 加强机电技术管理

1.1 开展机电技术培训

结合机电各岗位、工种特点,按照集团公司全员强制性培训要求,做好“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考、一月一评”,有针对性地加深理论知识教育,使机电从业人员懂得机电事故发生机理,并结合实际逐步加深理解,以降低盲目、冒险操作的概率。

1.2 开展岗位技术比武

组织煤矿各机电岗位技术比武,在全矿范围内营造一个学习技术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在班队之问开展以日常检修、维护质量、设备故障率、设备及小型电器的防爆合格率、安全生产等为内容的工作日安全生产技术比武活动,形成学、比、赶、帮、超的竞争机制。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办法,按技术水平的高低、事故率和服务的满意度为基本考核内容,表彰先进、惩治落后的奖励制度,以调动广大机电从业人员自觉学习、钻研本岗位技术的积极性。。

1.3 加强反“三违”教育

人是生产关系中最活跃的因素,只要加强了对人的教育,提高了安全意识,就能大大减少事故的发生机率。对“三违”人员进行“三违”学习班学习,进行脱产培训和曝光亮相是对“三违”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的有效方法。

1.4 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机电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直接反映了其个人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以不定期查岗的形式对各个班组的日常工作及安全情况(包括班前学习、设备故障率、事故率以及“三违”等)进行抽查考核,有利于各岗位安全作业 一方面.促进班组成员之问的互相帮助与监督,有利于提高班组整体技术素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技术培训的成效,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和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2 加强机电技术的现场管理

(1)现场监督检查力。加强井下现场机电技术的监督管理,确保机电安全。现场机电技术的监督检查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2)隐患整改。 查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案例中,如果机电、安全部门的机电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现场的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那么诸如漏电保护被甩掉、馈电开关及高压防爆开关的过流整定值过大等突出问题就能得到及时整改,也就可以避免这场火灾事故。

(3)加强信息反馈。充分发挥安全信息中心的作用,加强对现场安全检查情况和隐患整改反馈的信息管理是现场机电安全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信息站的信息是动态反映井下机电设备和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及隐患整改情况,了解动态信息,才能避免有人查隐患、没人抓落实的问题。矿安监部门要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制订整改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 加强设备管理

煤矿机电设备的运行是否安全可靠,直接影响到井下安全生产。

因此,进一步加强对井下设备的维修、检修、使用的管理,是搞好机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机电技术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

3.1 建立设备帐卡实行图牌板管理

(1)建立设备台帐和卡片。设备台帐是进行设备管理的重要依据和资料。为了管好、用好各种机电、电气设备,矿机电办及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进行分类和编号,建立详细的台帐,通过台帐可以使机电管理部门适时掌握各种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其分布地点、使用情况、目前安全状况及维护周期等信息,及时对待修的设备进行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所有设备都应随设备台帐一起建立卡片,同时做到一物一卡,帐、卡、物一一对应。卡片上应记录历次检修的时问和主要检修内容、调拨搬迁等情况。设备卡片可使管理人员及机电人员简单了解设备基本情况,便于维修与管理。

(2)绘制设备图牌板。图牌板是标明设备的实际使用地点及设备的名称、编号、规格、完好状况等的设备系统图。建立设备图牌板便于更形象、更直接地了解各种电气设备的现场分布、使用情况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便于流动设备的管理。

3.2 做好基础工作.健全技术管理资料

(1)设置全矿井、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配电峒室的供电系统图。设置供电系统图是为了便于管理人员掌握供电系统、了解设备动态,分析事故隐患,以及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制定正确的处理措施。必须应该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第450条规定设置各种系统图。

(2)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技术档案是了解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状态、分析事故,进行检修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依据。设备技术档案应详细记录设备出厂时问、生产厂家,购人时间、编号、投人使用时问、历次调拨、变更使用地点的情况、各次检修时问、检修内容、检修负责人、各种试验结果等技术数据。

3.3 制定、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管好、用好机电设备,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人员的安全,除了做好上述几项基础工作外,还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如:设备管理权限和责任制;设备的搬迁、安装、回收制度;设备包机制;岗位责任制;设备的检查、检修制度等。通过不断加强现场机电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机电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水平,减少机电设备故障率,确保机电安全运转,为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第7篇 澳大利亚煤矿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

采矿工业组织及其职能

澳大利亚联邦各州都设有一些从事矿工安全和福利工作的政府组织,其业务职能从制定法规、组织实施到政策研究。这些组织包括:属于政府机构的有昆士兰州矿山能源部、昆士兰州矿山安全试验与研究服务局、新南威尔士州矿物资源部、昆士兰州联合煤炭局、西澳大利亚州矿物能源部及澳大利亚工业、科学和资源部;属于工业部门的机构有昆士兰州采矿委员会、新南威尔士州矿物委员会、西澳大利亚州矿山局、澳大利亚矿物委员会及澳大利亚煤炭学会研究计划部。

根据有关法规条款的规定,联合煤炭局的主要职能是:为煤炭工业职工提供职业安全和工作条件改善的服务,包括提供预防性医疗服务、监察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对有关健康问题开展调研;收集、分类和公布事故,以及其他与煤炭工业职工健康与安全有关的数据;负责向煤矿总监察长或联邦部长和州部长报告有关煤炭工业职工安全的问题;根据国际开发援助计划,提供煤炭生产和利用课程;促进煤炭工业职工福利事业的发展;制定和实施有关煤炭工业职工健康与安全培训方面的标准;对煤矿粉尘实施监督管理;收集、分类和公布与煤炭工业有关的统计数据。

矿物资源部在对煤矿安全实施管理过程中还采取鼓励职工参与工作地点安全与健康决策的政策,同时,在新规程指导下开展煤矿安全与健康系统开发的咨询业务。

煤矿安全现状

澳大利亚煤炭工业安全状况一直保持世界最高水平。澳大利亚井工矿的主要事故是煤层自燃、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近20年来发生最多的是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为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各煤矿都制定了完整的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计划,加强煤矿管理。对煤层瓦斯采取预抽放措施。煤矿灭火采取以氮气灭火为主。

最新研究成果表明,在缩短每周工作天数的同时把工作班的时间增至12小时对矿工有很大的益处。目前昆士兰州采矿工业最普遍采用的工作班时间是12小时。另外,缩短每周工作天数的好处还有,矿工能够有更多的时间与家人在一起,进而促进家庭生活的稳定与和谐。

工作环境管理

1.粉尘控制和监控

煤矿粉尘监测系统由各州负责。在新南威尔士州,煤矿粉尘监测是由联合煤炭局负责的。在昆士兰州,则由矿山能源部和矿山安全试验与研究服务局负责。

成立于1954年的联合煤炭局负责粉尘控制方法的改进、发布粉尘防治方面的信息和培训矿工掌握防治粉尘技术。采用的粉尘取样仪器有两种:一种是常流量取样器,另一种是瞬时粉尘检测器。

井下呼吸性粉尘规定值是每立方米空气取样的呼吸性粉尘含量为3毫克。对含石英的呼吸性粉尘规定值是每立方米空气取样0.15毫克。在正常情况下,对连续采煤机生产班的空气取样每年一次。长壁工作面生产班的空气取样每年两次。煤矿其他工作现场的空气取样每年一次,包括对钻眼工、井下运输等,以及露天矿、地面选煤厂装载和破碎设备。

如果采集的粉尘样品浓度超过规定的最高值,则需要在相同的作业环境中重新取样。如果重新采集的粉尘样品浓度仍超限,监察部门便向煤矿下达书面通知,要求煤矿按规定时间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

为控制煤矿粉尘浓度,澳大利亚采取了各种措施,使煤矿粉尘浓度大大降低。但还应注意到,在过去的15年中,澳大利亚煤矿生产发生了两项重大变化,一是长壁综采工作面个数翻了一番,二是长壁综采工作面平均日产量从4000吨增加到8000吨以上。这说明长壁综采工作面在提高煤炭产量的同时,也增加了粉尘生产量。

2.职业噪音

国家对职业接触噪音规定的标准是超过8小时的平均日接触噪音值为85分贝。一项在新南威尔士州井工煤矿噪音的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人员中,接触噪音超过平均日接触噪音值85分贝的人员占80%。为此,新南威尔士州政府采用了一种听力保护装置,使矿工听力损失索赔案件数量急剧下降。1996年,该州颁布了《工作场所噪音管理和听力保护实施规程》。规程适用于包括煤矿在内的所有工作场所。 (武 威)

第8篇 试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防护措施浅析

随着国际形势不断发展变化,我国从进入wto后为适应国际形势更好地发展壮大。党中央人民政府把安全工作推上了新的台阶,“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成为安全生产的主题,党和国家领导人每年亲自到煤炭安全生产的第一线视察指导工作。由此可以看出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煤炭安全生产的重视,同时也看出煤炭安全生产也是他们的一块心病。我认为煤炭安全生产最主要的环节是现代煤矿安全管理,主要是对人、设备和矿井自然环境的安全防护管理。其中,对人的管理是核心,因为人的因素是主导、管理因素是关键、物的因素是基础、环境因素是条件。在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中,应由事后追查为主转变为事前预防为主,按照人的心理规律和客观规律制订安全预防措施,引入和运用心理科学这个手段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安全管理体系。

1 煤矿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煤矿安全与生产是相互依存关系,安全是伴随着生产而言的,没有生产就没有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不安全就不能更好地生产。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思想还比较普遍,造成事故几率也会增加。在当前煤炭市场较好的形势下,煤矿的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的方针落到实处,落实到现场,才能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运行过程是指人-环境-安全行为-安全状态-人的反复循环,其中,人是安全生产运行中的核心因素。安全管理就是要着重研究和控制在生产活动中自由度极大的人,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基础和保证。煤矿发生事故,除了环境和设备诱发的因素外,更多的是人为事故,即责任事故。要克服人为事故的发生,必须要运用安全心理学的原理,培养训练员工养成自我控制的素质,从而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出现,避免事故的发生。

2 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安全意识在安全防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对自已所处的工作环境及工作方式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有一定的认识;其次,对于隐患有一定的防范措施;最后,这些意识始终在人的大脑里跟随。在进入工作场所后,这些意识就不断地提醒自己,从而消除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安全意识对客观事物属性的认知程度如何,对人的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要让安全驻足于人的意识中,必须依靠安全教育培训和对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只有清晰地感知到井下的客观环境,才能为排除不安全隐患奠定认识基础。同时,只有矿工意识到不安全隐患才能在行为上、技术上做到预防,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3 煤矿安全文化的建设

“安全文化”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指导和约束企业整体安全行为及员工安全行为的价值理念。首先,要明确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目标。建设煤矿安全文化的最终目的,是有效控制和最大化降低安全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煤矿安全文化的目标应定位于“使人们牢固树立安全观”。其次,要明确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原则。根据实践经验,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原则应确定为“以人为本、坚持和树立安全发展思想观、将安全文化这一看似抽象的概念转化为有实用价值的指标”。最后,构建煤矿安全文化的运行机制和落实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使人们对安全文化的内容、目标、重点、原则、方针及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作用和意义有系统的了解。制订安全文化的建设规划,不断总结,逐步形成有煤矿特色的安全准则、安全理念和安全管理模式。把安全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对人的观念、意识、态度、行为等有形与无形的安全氛围的影响,达到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控制。

4 推行精细化管理

推行精细化管理,进而提高职工的质量标准化意识、管理人员科学管理意识。这样一来职工与管理人员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增大,学标准、干标准活的思想意识普遍形成,职工的素质和工作积极性逐步提高,促进企业的发展。

首先,在生产管理上推行精细化管理矿及各基层单位制订精细化管理文件,在全矿范围内形成精细化管理体系。精细化体系文件的建立是管理控制体系形成的体现,是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方法、活动、程序等内容的体系整理和总结,使安全生产管理的所有活动,都能得到充分而有效的控制。科学的体系文件建立,使基层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在生产中“有法可依”有了工作的标准,减少了以往在安全生产中的随意性,杜绝盲目蛮干,做到正规上岗,上标准岗。精细化管理的推行在管理上实现层次化、制度化,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使各项工作协调配合,实现预定的目标。

其次,在环境上推行精细化管理对生产环境特别是井下生产环境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狠抓工程质量管理,狠惩“三违”,切实有效地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方针,为煤矿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最后,在外部环境上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力度,以粘贴标语、广播、电视、座谈、走访等各种形式大力广泛地唱响安全文化,为企业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要安全”的安全氛围。

5 加强安全心理培训

通过培训来提高矿工的素质,但强调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和身体素质,往往忽视了心理素质。虽然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不可少,但都要受心理素质的制约,必须要以心理素质作为共同基础。实践证明,在紧张、危险的工作环境中,心理素质强会激发斗志、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员工的技术素质就会得到更好地发挥,处理好险情,保证安全生产。

矿工安全心理和安全态度的形成,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一个自觉学习的过程。对矿工进行安全心理培训,就是要运用心理学这个手段,建立矿工安全心理模型,形成安全心理定势,提高安全心理容量,从而使员工在生产中能够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做出适应性的反应,用心理指导行为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矿工安全心理培训是一个新内容、新任务。培训工作要采取逐步展开的方式,内容从简到繁,方式由易到难,做到经常化、渐进式,有计划、有步骤、有程序的进行。通过培训使员工自觉地控制心理活动,指导好自己的工作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大力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采掘工艺和安全基础设施的投入,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更是非常必要的。总之,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任重而道远,只有建立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全员的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煤矿的安全工作才能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建立安全生产的管理机制,以人为本,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第9篇 精细化管理是煤矿安全的可靠保证

眼下,我国煤炭年产量占世界35%,矿工死亡人数却占世界80%之高,平均每天有16名矿工死亡,平均每生产100万吨煤炭就有三名矿工付出生命。反观那些一次次吞噬矿工生命的矿井,其设备不可说陈旧,技术不可说落后,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日常管理的疏忽、马虎,管理方法简单,管理思想陈旧。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每一处细节都可能对煤炭企业构成大的安全隐患。须知,精细化管理对于条件复杂多变、灾害事故多发、经营管理粗放的煤矿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细节决定成败,精细化管理正是通过对每个细小环节的管理,及时查堵漏洞,大到一条巷道,小到一颗螺丝,都根据标准要求,从严从细管理,使安全意识、理念、渗透到生产现场的每个环节、每个人,为职工编织起一道安全防护网,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使本质安全型矿井、本质安全人不再是空谈。

当然,实施精细化管理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笔者调研发现,有些煤炭企业对“细节决定成败”的理解只是停留在表层,为了单一追求精细化,往往在管理中追求一些冗赘的环节和步骤。更有甚者,只是为了精细化而精细化,把精细化看作一种形象工程,不计成本地推行,从而增大管理和运营成本,与精细化的初衷适得其反。繁琐的管理制度和复杂的管理程序带来很高的操作成本,不可避免地降低了效率。只有正确理解精细化,才能为下一步的管理打好基础。精细化管理“赢在执行”,但往往一些精细化管理细则很难得到有效的执行。究其原因,或是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没有充分考虑到执行人的反应,在执行层面缺乏可操作性,只是领导们的一厢情愿,致使精细化管理出现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最后掉在地上的尴尬局面;或是设计得很精良,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执行不力、执行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只有不断提高执行者的素质,大力提高执行力,才能确保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笔者认为,精细化管理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最终做强做大的基础工作。精细化管理也是一种文化,它能否在煤矿企业落地生根,主要取决于有没有适合其生长的文化土壤。因此,煤矿企业的党政一把手要做精细化管理的倡导者,要加强宣传引导,为精细化管理的发展创造有利的舆论空间和舆论氛围,要把精细化管理变成一种安全作风、一种安全行为、一场安全磁场,让煤矿精细化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良性运转,使煤矿多一份温馨、多一份平安和谐的氛围!

第10篇 关于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实务探讨

煤矿是个特殊的行业,为此,党和国家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加以强调;并把“安全装备、管理、培训并重”视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要求企业抓实抓好。可是,事故却屡屡发生,纠其原因主要是管理工作不到位。在煤矿安全生产实践中,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生产规模不同、生产装备不同、生产环境不同、管理难易程度不同,发生事故的性质、大小也就不同。通过对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事故案例分析,因管理不到位、不扎实而引发的事故让人触目惊心。比如由于技术和装备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冒顶事故、瓦斯爆炸事故、跑车事故、水灾事故、火灾事故等重大事故;再如现场管理不到位,职工行为不规范引发的零打碎敲事故等。因此,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第一位的工作。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技术、装备、资金投入、职工培训、干部责任制落实、、安全制度措施落实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工作。下面对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谈几点认识。

1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金字塔”式安全管理体制是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的组织保证

安全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激励和约束等环节来协调管理对象,以期更好地达到予期安全目标的一个全过程。在企业,不论规模大小,法人代表都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有领导责任。“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作为企业法人你就是“金字塔”的顶尖人物,你就应该俯视安全管理上的一切工作。并充分认识到基础不实不牢,“金字塔”会出现倾斜的道路。通过俯视看管理是否到底,看责任是否到位,这样你就可以按照领导级别,领导分工,制定逐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责权,激励与制约办法等一系列“纵向到底”的管理体制,即:矿长管什么,分管矿长管什么,科长管什么,队长管什么,企业员工怎样动态互保和联保;同时,还要结合安全管理的分工不同,责权范围的不同制定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措施。即:分管矿长之间的协调,分管科长之间的协调,采、掘、机、运、通队组间的协调。

管理从职能上讲上级应给下级负责,前期工作应为后期作保障,这是管理的实质。比如,安全培训工作,脱产培训属职教部门管,发证工作是班组管理部门管,现场操作属生产队组管理,如果职工现场操作不规范就应该追究培训部门、发证部门的责任。还有,在生产工作现场,生产计划、生产任务属生产部门管,机电设备属机电部门管,作业规程属技术部门管,怎样协调这些关系,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协调统一,围绕统一目标开展工作等。所以,在环境多变、行业特殊、各种灾害事故多发的煤矿企业建立科学的安全管理体制和严格的安全管理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同时,这种体制和机制千万不能受到改革、改组、改制所左右。作为一个企业法人,只要你摆正了安全与改革、安全与稳定、安全与效益、安全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系,你才会主动地考虑如何抓安全管理的科学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机制的健全、安全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目标的实现。

2 “宏观管理”先于“微观管理”“软件管理”先于“硬件管理”以达到“纲举目张”的效果

管理工作主要有两条:一是管人,二是管事,但主要是管人,因为事是由人去做的。管人要管人的思想、认识、态度、行为等;管事要管部下在处理事情发生偏差时给予纠正和指导。

“宏观管理”是指企业的法人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工程设计、采掘布置、生产衔接与规划、产品营销与收益,实现高度集约化生产,创造本质安全生产型环境,杜绝重大事故发生,有效控制零打碎敲事故。“微观管理”是将“宏观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办法、措施付诸实施,落实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当然,“宏观管理”是将“宏观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办法、措施付诸实施,落实到安全生产全过程。当然,“宏观管理”先于“微观管理”并不是说“微观管理”不重要,而是要通过抓“微观管理”落实“宏观管理”的方方面面工作,切实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健康稳定发展“高瞻远瞩”和“有的放夭”。

“软件管理”主要是抓“无型”的管理,即对人的管理,并通过对人的管理达到对物的管理。因此,就要制定相关的对人、对物的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奖惩办法。在“软件管理”中,应重点抓两条:一是抓管理者,因为管理者大都是干部。毛泽东曾经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各级干部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是否对职工有深厚的感情和爱心,这就是能不能胜任工作的标准;二是抓员工素质的提高。要通过教育和培训促进职工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他律”向“自律”的转变。只有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的思想转变了,认识提高了,工作到位了,安全生产的环境一定能改善,安全生产目标一定能实现。

3 管“目标”与管“过程”同步“激励”与“约束”并重是实现安全生产重要举措

国家经贸委的有关领导在分析我国工伤事故宏观趋势及其诱因时指出:“建国以来我国工伤事故的教训有三条:一是事故高峰出现前一般都有先期政治运动;二是事故高峰出现几乎都伴随着重大改革、机构撤并、职能转变;三是事故高峰出现的时间与幅度往往与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同期同步”。实际上在煤矿企业除了存在上述原因外,同时还与企业的生产衔接、地质变化、节假日、生产任务、装备状况、职工行为等密切相关。同样有喊起来重要,“安全第一”;忙起来次要、安全就不是第一了;急起来不要,经济是基础,生产任务完不成,光喊安全也发不了工资,该投入的不投入,工程质量不抓了,凑合过去就行。

在煤矿企业还有一种现象也不可忽视,就是管“目标”与管“过程”不同步,重处罚和重奖励有差距。所有煤矿企业几乎都一样,年初,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控制指标层层分解,于是就出现了个人写“安全保证书”,领导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可喜现象,以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队、队保矿、矿保公司的“包保联”责任制形式是乎真能够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其实并不尽然,只不过是责任分解的一种形式,仍需要全过程的管理工作的落实。在全过程抓安全管理时,重点在现场。一是要抓工程质量标准化,保证有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二是要抓职工行为标准化、规范化,控制因行为不规范造成的各类事故。然而,只要对事故细细分析,就会发现管“过程”没有到位。

在安全生产的实践中突出的事例告诉我们:当安全与直观效益发生矛盾时、当安全与生产任务发生矛盾时不光是普通工人就是领导干部也产生了思想动摇,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随之发生,有时还可能发生分管安全与分管生产的两领导间的矛盾,他们的脑子里来不及考虑发生事故后的政治影响、直接与间接的经济损失和矿井的发展,而是只考虑眼前的经济利益。发生了事故当然追究责任,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技术的、领导的,追到谁、谁负责,一律重罚;而在生产过程中因为安全而挑毛病、查漏洞、查“三违”的人总认为是不受欢迎的人。还有,就是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检查时因突击整改,工程质量达标,检查过后工程质量反弹;生产环境好时工程质量达标,环境差时工程质量滑坡等现象。再有,就是发生事故的处罚与实现安全目标的奖励也不成正比,挫伤了一些干部职工全过程抓安全的积极性。

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根深蒂固。有些领导还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搞得比较好的、没有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企业领导与员工,对安全生产认识产生麻痹,漫不经心,没有认识到安全工作在时时、处处、天天、年年都得小心谨慎,以预防为主的的重要性。这是煤矿企业领导干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的课题,应围绕这一课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把别人的事故教训以“拿来主义”的精神,对照检查自己工作,进行反思和自究。“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把安全措施落实在安全生产管理的全过程中。

4 在创新安全管理的同时应保持安全管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有效衔接和可持续发展

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也就是说创新实际上是新旧体制管理上的一个有机衔接,废旧而创新。创新是指在旧的基础上,为了把工作进一步做好所采取的新措施和新方法。追忆过去的安全管理工作,觉得一些旧的安全管理方法、措施、制度都是根据当时的特定情况在深思熟虑的思考上产生的,有的是经过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中已经养成习惯形成制度的,这些方法、措施、制度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过去在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实行的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机制,现在撤并了国家各行业管理局,企业的安全工作除了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外,没有行业管理的职能了。过去大型煤矿企业的安全监察局负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双重职能也只剩下安全管理职能了,这就要求在煤矿安全管理中要确保管的准而无疏忽,管的细而无漏洞,管的严而无漂浮,管的实而无虚假。特别是在这重大的历史变革中,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显得非常重要。在新的措施没有出台之前,要继续沿用旧的有效的管理方法,新的措施的出台也应在旧的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高,本文所指的是安全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受改革、改组、改制的冲击,机构不能因此而撤消,人员不能因此而清退,办法不能因此而废止。

创新安全工作非常必要,它能使安全工作常抓常新,使职工能产生思维上的理念更新。比如在管理机制上创新,要结合企业的改革、改组、改制,设立高效运转的体制;在人员配备上将专业型、技术型、经验型的人员充实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安全生产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在技术投入上创新,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实现装备现代化,高度集约生产,减少用人与用工,减少事故发生几率;在信息管理上创新,采计算机智能化管理,实现安全信息调度反馈的及时性和网络化;在安全管理制度上创新,废止无效的,增加有用的和科学的,激励与制约相结合,并且采用让员工”跳起来摘桃子“的渐进式方法,调动广大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为实现安全目标奋斗的积极性。

煤矿安全工作重要性在管理。应该特别提醒的是,管理的严松是决定企业政治影响、经济效益、社会安全、企业发展的大事。严则平安稳定,松则事故多发。作为企业的领导,不要侥幸,不要浮躁,不要急功近利,要充分认识到“管理也是生产力”。按照“****”思想,实实在在地把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刻挂在心上,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广大矿工负责。因为管理工作是领导者的责任,作为各级领导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这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第11篇 论乡镇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贵州省乡镇煤矿经过1998年以来的“关井压产”和多次整改,安全生产设备投入明显增强,大多数煤矿已形成了正规的壁式采煤方法,煤矿生产规模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有的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通过向社会招考或向国有大矿招聘录用了一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充实了煤炭安全生产队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同程度的得到提高。但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二十条)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乡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通过对全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调查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和相应解决的办法及对策。

1 乡镇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

全省除六盘水、毕节2个地区(州、市)有独立的煤炭管理局外,其它6个地区(州、市)、县(区、市)、乡(镇)大多数均无专门的煤炭管理部门,地、县两级煤矿管理部门均由乡镇企业局兼管,多数只有煤炭管理科,没有安全监察科,全省产煤乡(镇)在机构改革中,大多数乡(镇)煤管站已撤销,由乡(镇)社会事务管理站兼管。在三级煤炭管理部门人员中,大多数为聘请临时的管理人员,少数为事业编制人员,煤炭管理人员一般1~3人。

1.2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缺乏

地(州、市),县(区、市)、乡(镇)三级煤炭行政管理部门大多数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在聘请的管理人员中,虽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和近年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仅有书本知识,没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因此,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是全省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大隐患,也是管理严不起来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在聘请的管理人员中,以前的工作均从煤矿管理费中开资(含事业编制人员),现今上级部门已不允许收取煤炭管理费。由于有的煤炭管理部门财政紧张,工资待遇低,工资发放不能按时到位,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安心、缺乏积极性,缺乏创新热情,不能主动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煤矿安全检查责任心不强,有的安全检查人员不懂,查不出问题。有的未尽心、未尽责,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存在死角。

1.3  对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中无数

全省地、县、乡三级煤炭管理部门的领导大多数均不是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说他们也想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管理的力度也比较大,但没有人知道怎样才能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没有长期打算和远期目标,对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心中无数。有的煤炭管理部门的领导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混乱,流于形式,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责任意识从上至下呈现层层衰减,逐级弱化趋势。

1.4领导调动频繁

1998年“关井压产”以来,全省地、县、乡三级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调动频繁,至今,大多数均全部更换。由于煤矿是地下作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工作环境差,煤矿井下作业点受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有害气体等灾害的危害,新领导又不是专业技术人员,难以胜任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只停留在一般工作布置上,管理、监督和责任制也只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会议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

1.5  煤矿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

有的煤炭管理部门未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煤矿检查到位,有的只有检查,没有落实,有的未建立安全隐患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跟踪落实档案。没有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找差距,抓整改。煤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着“侥幸的心理”等。

2 对策及建议

2.1  从人的因素上消灭安全隐患

从全省乡镇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存在的安全隐患来看,可以说都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和人为造成的。这就充分说明了决定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好坏因素是人。所以,要搞好煤矿的安全生产,首先要从人的安全因素上消灭安全隐患。根据全省各级(地、县、乡)煤炭管理部门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较少和无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实际,建议各级煤炭管理部门配备1名主管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的工程师,负责指挥和指导本辖区内的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目前所有不是安全技术管理的人员全部组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煤矿安全执法证书者方可从事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因此,只有消除人的安全隐患,才能消除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才能有效地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2  建立健全煤炭管理机构

建议地、县级设立煤炭管理机构和煤炭监察机构,重点产煤乡(镇)设立煤炭管理站。根据本辖区内乡镇煤矿的实际,配备足够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从事煤矿开采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层层分解,处处落实和把关,变领导负责为全员负责,变领导关心为大家关心,真正的形成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地、县级煤矿管理部门和重点产煤乡(镇)配备一名主管煤矿安全生

产技术管理的总工程师,负责指挥和指导本辖区内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才有保障。

2.3  聘用合格的领导干部

作为煤炭安全生产管事部门的总工程师或主要分管领导是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指挥者,必须具备丰富的采矿工程专业理论和独立解决采矿工程专业技术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以及采矿工程专业相关科学技术专业基础知识的技能,有丰富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能撰写有重要价值的技术报告或提出重要价值的建议和意见。熟悉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程、规范、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并应用到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中去。要从指导方针上、措施对策上有“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理念飞跃,要知道如何扭转该辖区内煤炭工业的投资环境和提高对外开放的整体水平;要知道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国内外商家的投资环境和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制政策环境。要能够为今后该辖区内煤炭工业的发展和推广介绍引进国内外商家的煤矿建设项目、煤炭深加工利用项目、煤炭洁净技术(选煤、型煤、水煤浆、煤炭高

效燃烧、煤电、煤炭气化、煤炭液化、煤炭脱硫等技术)项目,要能够为将来煤炭工业的发展指明方向。

2.4  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随着国家对乡镇煤矿开采技术要求的提高,那些传统的煤炭开采方法将被先进的符合现代化的开采技术所取代,先进的煤炭开采技术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人来管理,因此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专业化。所以提高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全省各级煤炭管理部门今后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只有依靠科学的进步和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才能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才能把煤矿安全事故降下来。

2.5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煤炭安全管理队伍

针对全省各级(地、县、乡)煤炭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各级主管煤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领导要深刻地认识到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表率作用到位,安全意识到位,安全教育到位,技术管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齐抓共管到位。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的原则,真正做到煤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第12篇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切实抓好煤炭板块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令第24号)、《神华集团煤炭板块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管理暂行规定》(神华安(2022)47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乌东煤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乌东煤矿及区域内所有地面等单位。

第二章 重大隐患认定

第三条 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重大、中等、一般三级。

(1)重大隐患。该级隐患的整改有较大的技术难度,需较大资金保障。该级隐患由公司负责。该级别隐患在没有整改、验收、评价之前,煤矿必须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认真实施,确保安全。

(2)中等隐患。该级隐患的整改有一定的技术难度,需要矿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或者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整改完成。由矿负责整改的隐患。

(3)一般隐患。该级隐患的整改无技术难度,不需资金投入。按照区域管理的模式由班组、区队负责整改的隐患。

3.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顶板、运输、机电、通风、瓦斯、煤尘、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共十类。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重大隐患。

(一)“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2.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管理安全费用的。

4.未按规定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的。

5.生产矿井(包括联合试运转超过6个月的矿井)“六证”不全的。

6.未按中国神华要求建立并运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

7.生产矿井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

8.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或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

9.未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编制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的。

(二)“违反规定组织生产或检修作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0.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具体指:(1)煤矿全年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的;(2)煤矿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3)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布置超过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或者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布置超过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4)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5)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11.未按正规设计形成完整的矿井和采区通风、排水、供电、监控等系统,安排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的;未按规定编制采区设计或未按采区设计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未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12.在井下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

13. 采煤工作面2个安全出口不畅通进行回采的。

14. 违反规定进行放顶煤开采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15.超层越界开采的,具体指:(1)国土资源单位认定为超层越界的;(2)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3)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4)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16.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消除威胁组织生产的。

17.过采空区尤其是未冒落或冒落不充分的房采区、旺采区、老窑、空巷等,未提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大面积冒顶隐患,冒然进行采掘活动的。

(三)“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8.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19.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20.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或调整采区和工作面通风系统时,没有调整设计和制定安全措施的。

21.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未按规定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的;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没有按规定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的。

22.矿井井下爆炸材料库、充电硐室、采区变电所未按规定形成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的。

23.矿井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行分区通风,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24. 采掘工作面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串联通风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的。

25. 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或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26.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27.贯通巷道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28.采掘工作面氧气浓度不足、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浓度超限作业的。

(四)“瓦斯防治不符合规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9.未按规定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专业人员、瓦斯检查人员配备数量不足的;未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空班漏检、假检的。

30.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的。

31.井下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后未按规定停电、撤人,不采取措施处理隐患继续作业的。

32.矿井或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以及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等指标未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规定的。

33.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井建设、水平延深、新采区设计时,未按规定编制瓦斯抽采设计的;矿井未按规定编制矿井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瓦斯地质图的;矿井未按规定及时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及突出危险性等相关参数的;矿井专用排瓦斯巷的设置和管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违反规定排放瓦斯的。

34.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开采容易自然煤层时,未采取预抽为主的综合瓦斯治理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的。

(五)“安全监控系统不符合规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5.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6.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37.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擅自提高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的。

38.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39.矿井建设进入二期工程前,未安设安全监控系统的。

40.安全监控系统发出瓦斯、烟雾、主扇开停等报警信息没有及时汇报并跟踪落实处理的;人为修改监测数据的。

(六)“火灾危害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1.对新揭露煤层未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的;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4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的;未按规定建立灌浆、注氮等综合防灭火系统和束管等监测系统或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

43.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继续生产的。

44.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45.采空区或地表存在火区或高温点,未采取有效手段,查明火区(高温点)位置、面积和深度等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威胁进行采掘作业的。

(七)“水害防治管理不符合规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6.矿井无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未按《神华集团公司关于强化煤矿防治水管理的十项规定》(神华安〔2010〕284号),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47.矿井未按规定编制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及防治水图件,未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的;未定期组织开展水患排查及水害预测预报的;无主要含水层地下水动态观测网(站)或未定期监测的。

48.矿井排水系统不健全,水仓容量及排水能力不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的;生产矿井延深水平,未形成新水平防、排水系统开拓掘进的;有突水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及以上的基本建设矿井,永久排水系统未形成前,施工三期工程的。

49.未制定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或探放水钻孔超前距离、止水套管长度不符合规定的;没有专用的探放水钻机,用煤电钻代替的;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或保安煤柱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没有坚持有掘必探的。

(八)“水害隐患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50.采掘工作面超越老空(窑)水警戒线,未先探后掘的。

51.当上、下煤层间距小于下煤层回采导水裂隙带高度时,在下煤层回采前未打钻疏干上煤层的老空(窑)积水的。

52.急倾斜煤层上覆存在老空(窑)积水、灌浆注水或其它水患未处理进行开采的。

53.受底板灰岩承压水威胁煤层,采区设计前,没有采用三维地震或其它技术查明采区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岩溶陷落柱、落差较大的断裂构造、灰岩含水层等赋存情况的。

54.在灰岩含水层上部的煤层(岩层)布置巷道工程,没有采用物探等技术超前探清巷道前方的突水异常区,并用钻探对突水异常区进行验证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水患危险进行掘进施工的。

55.受底板灰岩水害威胁的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缺少下列防治水工作之一的:(1)未采用物探等技术查明工作面底板含(隔)水层厚度变化、灰岩富水性及可能存在的导水断层、岩溶陷落柱等突水异常区的;(2)未对突水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钻探工程未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编制探防水措施,并组织实施的;(3)未对勘探成果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的;(4)具有突水威胁的工作面,未根据其底板隔水层条件及突水系数的大小,采取疏降开采、在构造破碎带及突水异常区进行局部注浆改造、对含水层进行整体注浆改造等治理措施的;(5)防治水工程竣工后,未经分(子)公司组织验收合格后擅自组织回采的。

56.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后其导水裂缝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富水性强的含水层(含水砂层),在掘进、回采前,未对含水层(含水砂层)采取超前疏干措施,或措施没有经分(子)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的。

57.煤田火区剥采留下的采坑、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等未填平压实的,对原有地面裂缝未堵塞形成积水的,矿井地表泄洪通道不畅通受阻的;井口及工业广场标高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洪水倒灌井下的。

58.未制定暴雨紧急撤人制度、水害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救灾演练的。

59.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60.井下无避水灾路线或避灾路线不合理或避灾路线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九)“供电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61.矿井未形成取自不同母线段的两回路供电线路的。

62.矿井电源线路上分接其它负荷或装设负荷定量器的。

63.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采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单回路供电的。

64.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的两回路供电线路不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

65.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未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和“三专两闭锁”的。

66.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有突水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进入二期工程施工前,其他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未按设计建成双回路供电的。

(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电气设备安全保护不完善或失效”,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67.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机电设备或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68.使用非阻燃皮带、电缆、风筒或入井前未进行阻燃性能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9.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没有安全标志、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乙炔气瓶、压力管道、提升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起重机械、斜井人车和井上下机动车辆等)的;没有按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的。

70.防爆设备选型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电气设备失爆的。

70.斜井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封闭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的。

72.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

(十一)“违反项目建设程序进行施工”,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73.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生产能力提高一个标准设计档次(不含一个标准设计档次)以上的技术改造(产业升级)项目和净增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上的资源整合(兼并重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未通过核准批复、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通过审查批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组织开工建设的。

74.项目在设计、建设之前,未按要求查明瓦斯、水害等安全开采条件,地质勘探程度未达到相应级别的;施工、监理单位不具有相应的资质,承揽相关施工、监理任务的。

75.遇以下情形,没有提前对已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变更修改,并经原审批机构审查同意后实施的,或者先施工后报批、边施工边修改的:(1)矿井瓦斯、煤层自燃、煤尘爆炸危险等级以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发生变化的;(2)开采地质条件、采煤方法及工艺发生变化的;(3)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矿井供电系统、开拓方式、提升运输方式发生变化的;(4)首采区及首采工作面布置发生变化的;(5)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影响安全施工,需要修改设计的。

76.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或者随意压减工期,盲目赶超进度,一期、二期、三期工程结束时间比施工组织设计原计划时间提前超过3个月未及时向公司报告的。

77.项目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78.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安全监控等主要安全生产系统未按设计建成,不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进行联合试运转的。

79.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或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

80.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与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鉴定安全协议的;随意肢解工程或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

(十二)“其他重大隐患”,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81.未在规定期限内建立完善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

82. 爆破材料储存、运输、使用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的;违章处理瞎跑、残炮的;火工品丢失被盗的。

83.未建立防尘供水系统或系统不完善的;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煤(岩)尘严重超标的。

84. 有毒、剧毒物品及放射源未按相关规定管理的。

85.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安全监察机构及企业内部,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可能造成事故的其他重大隐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各职能单位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专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全面负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专业的重大隐患,按照定隐患、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限、定责任人的“五定”原则限期整改。

(二)研究制定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对本单位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分(子)公司研究决定。

(三)负责对ⅱ类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复查验收,销号管理。ⅱ类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及时组织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并将复查验收结果报分(子)公司备案;ⅰ类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及时向分(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所有被复查验收的隐患,必须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出验收复查意见,并签字存档备查。

(四)做好重大隐患的上报工作。每日将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上报公司;每月将本单位及各级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公司(表样见附件1)。

(五)及时对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汇总,建立台账、闭环管理。

第六条 矿本质安全科主要负责重大隐患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汇总上报、分析建档和ⅰ类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制定、挂牌督办、验收销号等工作。

(一)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单位监督检查存在的重大隐患,按照“五定”原则组织或督促限期整改。

(二)研究制定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并挂牌督办,督导治理,限期整改。接到各单位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号。所有被复查验收的隐患,必须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出验收复查意见,并签字存档备查。

(三)做好重大隐患汇总上报工作。矿本质安全科每月20日前将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整改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公司安全监察局(表样见附件1)。对日常新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24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监察局(特殊情况须立即上报)。

(四)及时对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汇总,建立台账、闭环管理。

第七条 重大隐患报告和治理方案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隐患报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分类。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对于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在井口或作业人员出入较集中的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发挥警示作用。其内容包括:隐患内容、产生地点、主要危害、治理措施、应急预案、治理责任单位、督办责任单位、治理进展情况等(模板见附件2)。

第九条 重大隐患管理台帐应包括单位、编号、分类、隐患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牵头单位、督办单位、发现日期、整改时限、实际完成整改日期、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意见、是否销号等。(表样见附件3)。

重大隐患的档案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保存期限为三年。

第十条 重大隐患未彻底整改前,必须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重大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停产停建整改;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严防发生事故。

第十一条 被责令停产停建治理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本矿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矿本质安全科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被公司责令停产停建治理的重大隐患还必须报公司备案或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隐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纪检单位和有关业务单位报告。安全、纪检单位和业务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

鼓励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举报重大隐患,不得进行打击报复。对发现、排除和举报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第十三条 隐患排查方式

采取“一、三、五”流程安全检查、专业检查、跟班检查、区队自查等方式。

第十三条 职责分工

1.矿长对全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3.职能部门、业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本安办办公室负责全矿隐患排查治理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和对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与考核工作。

5.各区队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管辖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五、隐患排查要求

1.安全隐患的种类主要分为:顶板管理、瓦斯治理、矿井通风、机电管理、火工品管理、水害防治、采掘布置和其它八种。

2.各单位每月必须组织对所管辖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每月20日前将隐患排查小结上报本质安全科,逾期不报的单位,给予该单位行政正职罚款200元/次。

3.由本安办每月组织对矿所有专业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无故不参加的单位,对该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次。

4.每月23日前由本质安全科组织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隐患排查会议对确定的重大级、中等级、一般级隐患由本质安全科负责每月25日前上报公司安监局。

5.各队、办、驻矿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

六、隐患整改要求

1.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矿本质安全科备案并制定措施、应急预案,提交公司请求解决。

2. 对于重大隐患,本质安全科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局部、全部停工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3.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止作业;对难以暂时停止使用或停止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对于重大隐患,各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矿反映,由矿本质安全科向公司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6.隐患整改坚持“谁存在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隐患的单位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

7.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单位,凡单位能整改地不准推向矿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8.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危险源检测整改书》要求,对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矿本质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9.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本质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10.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11 .对排查出的一般安全隐患,由本质安全科以“五定”形式下发各单位整改,并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跟踪落实。

(乌东煤矿本质安全科电话:0996-6803155;邮箱:)

第四章 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十四条 各单位未认真履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因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神华安〔2010〕133号)的规定,上升一个事故等级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况的,在本安体系考核总分中直接扣分:

(一)未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扣1分。

(二)未按本规定上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三)未按本规定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四)未按本规定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管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五)未按本规定对重大隐患进行复查验收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六)未按本规定建立重大隐患建档台账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七)对举报重大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八)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且未及时报告说明充分理由的,每一条扣1分。

第十六条 凡被公司查出,各单位未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本安体系考核扣分标准的双倍扣分。

二、工作分工

按照专职专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我矿隐患挂牌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级、挂牌,督促整改工作;基层单位负责隐患整改落实工作;矿领导负责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的督促工作。

三、工作程序

1.隐患报告

严格落实对本矿隐患的排查治理上报工作。各职能科室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规定上报公司的隐患要进行登记建档,每月、每季、每年按规定进行汇总分析。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现场要采取撤人或停止作业等强制措施,责令、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按要求上报公司。

2.挂牌督办

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一般、中等隐患,由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照矿领导、职能部门、区采队、班组长落实人挂牌落实督办后,本安办在地面候罐室煤悬挂“隐患单位”公示牌;在隐患地点树立“隐患标志牌”,明确隐患内容,内容包括:分管矿领导、分管职能部门、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3.摘牌销案

挂牌督办的隐患治理工作完成后,一般、中等级隐患由挂牌督办小组组织矿相关负责人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摘掉“事故隐患单位”公示牌和“事故隐患标志牌”,并在公示栏上给予公布,验收不合格的,继续实施挂牌整改。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摘牌销案后,逐级上报公司相关科室。

四、有关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煤矿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建设安全矿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督办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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