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临市防灾减灾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职责
沂临市防灾减灾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职责
第一章 保管人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严格执行仓库、库区管理制度。
二、负责做好物资的接收、登记、分类、包装等工作。
三、负责救灾物资的仓储管理工作,保证库内物资不变质发霉,不丢失损坏;物资分类堆放,码垛整齐,便于物资出入库;准确掌握识别物资数质量和存放位置。
四、负责与有关单位物资托运、运输、承付的结算工作。
五、负责物资的发放、押运工作,制定运输计划并组织实施。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保证仓库通风干燥,严防物资变质,人为损坏。
七、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章 统计人员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救灾物资的统计、核查工作。
二、物资验收合格后,由统计人员根据物资储备(入库)通知或物资采购清单,及防灾减灾中心主任签发的执行意见入库。
三、统计人员在填写物资储备(入库)通知时,必须按要求对报表所列内容逐项填写,并有经手人、核准人、批准人的签字或盖章。
四、统计人员必须对物资储备(入库)通知所列物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认真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接收,与保管人员共同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资入库清单,并签名盖章,做好入库记录。
五、 统计人员要认真审查物资出库通知及相关凭证。对“白条”及手续不符的有权拒绝发货。如遇紧急救灾(救援)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时,可先按减灾中心领导指示办理,但事后必须按规定及时补办物资出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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