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园物业管理处职责范围
雅园小区管理处职责范围
管理处职责范围
1)负责对小区实施综合一体化管理在物业管理业务方面接受公司客户部、工程部、保安部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贯彻执行公司制订的物业管理质量体系标准,按标准要求实施管理;
3)完成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4)管理调配人员,保持各岗位的分工与协作;
5)制定设施设备保养维修计划,定期对所有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如供水、供电、消防、环保、机电设备、通讯、路灯、园林绿化、排水、车辆等实施维修养护并配置相当的管理人员。
6)负责业主单元的装修审批,协调违章处理和落实;
7)负责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
8)负责拟定小区月工作计划;
9)负责日检、周检工作,并做好记录,接受开发商和本公司、业户、物业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10)参加创建'福州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福建省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的考评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1)小区的安全防范、消防管理工作;配专职保安人员,24小时值勤承担门卫盘查外来人员及通出车辆等任务,确保小区安全。
12)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与物业管理有关部门的关系,有效开展工作。
13)理顺关系、协调各方。协助配合街道居委会,派出所、政府相关能部门管理好小区的治安、流动人口、消防、车辆、通讯等工作。
14)维持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公约载明业户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供必要的有偿服务,努力为业户排忧解难。
工程部职责范围:
房屋、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和定期维修,水、电气、设备、设施的运行、养护。
保安部职责范围:
巡逻、门卫、消防、车辆管理
人事财务职责范围:
处理有关人事财务方面的工作。
客户部职责范围:
处理业户投诉,巡视、回访、跟踪监督作业人员业务。清扫、保洁、绿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