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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采掘队长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第2篇采掘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第1篇 采掘队长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生产组织管理中,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查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器材,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拒绝使用失效的支护材料。
3、有权在安全管理中对队内管理人员、员工进行考核奖惩,对以上人员进行任免。
4、当施工作业点、场所,出现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限期达到要求。
5、有权检举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马虎行为。
6、有权要求煤矿配齐配足自救器,提高自救能力。
7、有权要求煤矿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环境及条件,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分管副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业务工作受矿职能部门指导,对队内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劳动保护、员工教育等工作全面管理,负直接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法令,执行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负责地传达上级和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议、会议精神,由于贯彻不到位,执行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3、组织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三违”帮教工作,建立好员工个人安全档案,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活动,督促员工掌握清楚避灾路线和水灾事故撤人信号,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由于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4、负责组织落实整改本区域内各段不安全隐患,并跟踪复查,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治到位。由于隐患整改、落实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5、定期组织开好队内安全办公会,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补救措施与办法。
6、督促和深入现场管理,监督进班安全会质量,落实值班责任制。现场值班不出现空班、出早班现象和现场无管理人员检查现象,督促值班长搞好一班“三汇报”制度。现场管理必须靠前指挥,要有预见性。督促员工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出现空顶作业和超控顶距作业行为,不使用失效支护材料,督促员工搞好敲邦问顶和穿戴好劳护用品。若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现场无管理人员等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现场值班长负重要责任。
7、定期对机电运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不失爆,不带病运行,由于未组织检查、整治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8、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由于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检查,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10、管理好自救器,督促员工会使用自救器。
11、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到达现场组织人员抢救,接受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12、制定值班管理规定,安排好值班人员(井下、地面、星期日),若未制定规定和安排出现事故负重要责任。
第2篇 采掘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在生产组织管理中,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查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器材,拒绝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拒绝使用失效的支护材料。
3、有权在安全管理中对队内管理人员、员工进行考核奖惩,对以上人员进行任免。
4、当施工作业点、场所,出现危及员工安全时,有权责任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并限期达到要求。
5、有权检举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的马虎行为。
6、有权要求煤矿配齐配足自救器,提高自救能力。
7、有权要求煤矿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环境及条件,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分管副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业务工作受矿职能部门指导,对队内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劳动保护、员工教育等工作全面管理,负直接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法令,执行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制度,负责地传达上级和本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议、会议精神,由于贯彻不到位,执行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3、组织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三违”帮教工作,建立好员工个人安全档案,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活动,督促员工掌握清楚避灾路线和水灾事故撤人信号,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由于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善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4、负责组织落实整改本区域内各段不安全隐患,并跟踪复查,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治到位。由于隐患整改、落实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5、定期组织开好队内安全办公会,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找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补救措施与办法。
6、督促和深入现场管理,监督进班安全会质量,落实值班责任制。现场值班不出现空班、出早班现象和现场无管理人员检查现象,督促值班长搞好一班“三汇报”制度。现场管理必须靠前指挥,要有预见性。督促员工必须按“三大规程”作业,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出现空顶作业和超控顶距作业行为,不使用失效支护材料,督促员工搞好敲邦问顶和穿戴好劳护用品。若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现场无管理人员等而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现场值班长负重要责任。
7、定期对机电运输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不失爆,不带病运行,由于未组织检查、整治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
8、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由于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而发生事故,负重要责任。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检查,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10、管理好自救器,督促员工会使用自救器。
11、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到达现场组织人员抢救,接受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12、制定值班管理规定,安排好值班人员(井下、地面、星期日),若未制定规定和安排出现事故负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