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通风队长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不符合(达不到)精度要求的通风,瓦斯检测仪器仪表要求矿更新。
3、有权对通风队所有人员进行考核、奖惩,不胜任者进行调换。
4、有权要求矿配齐配足“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和人员。
5、有权要求矿将通风瓦斯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管理培训、提高。
6、现场达不到“一通三防”管理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处罚。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直接受矿技术负责人指导,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现场业务管理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管理负直接责任。
2、领导通风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我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
3、协同通风技术员编制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巷修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变预防计划、瓦斯排放措施、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4、认真参与矿井设计、规划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5、强化现场管理、经常检查通风瓦斯治理情况,瓦斯检查员工作情况,通风设施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出现“三风”作业现象、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局部瓦斯超限得到有效控制、各种通风构筑物齐全、完好,矿井有效风量率达85%以上。强化对隅角瓦斯、局部通风管理,严格“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瓦斯燃烧、窒息、爆炸事故发生,若检查不到位,管理失控,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强化通风瓦斯的软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完善瓦斯日报表审阅制度,检查瓦检日报与监控的一致性,通风、巷修质量标准化达甲级通风矿井。
7、强化瓦检员培训、教育管理,杜绝空班、漏检、假检,杜绝雷管丢失、走漏,由于对瓦检人员管理失控,发生人为通风瓦斯事故负管理责任。
8、组织对矿井通风优化工作,定期测定,适时调整,做到风量分配合理,满足规程的要求,督促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追踪复查。
10、凡发生通风瓦斯事故,必须组织追查处理,完善补救措施。
11、凡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新工作面投入,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指导。
第2篇 通风队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不符合(达不到)精度要求的通风,瓦斯检测仪器仪表要求矿更新。
3、有权对通风队所有人员进行考核、奖惩,不胜任者进行调换。
4、有权要求矿配齐配足“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和人员。
5、有权要求矿将通风瓦斯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管理培训、提高。
6、现场达不到“一通三防”管理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处罚。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矿长领导下,直接受矿技术负责人指导,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现场业务管理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管理负直接责任。
2、领导通风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我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
3、协同通风技术员编制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巷修的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变预防计划、瓦斯排放措施、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4、认真参与矿井设计、规划及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5、强化现场管理、经常检查通风瓦斯治理情况,瓦斯检查员工作情况,通风设施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坚持“三不生产”和“三不走”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出现“三风”作业现象、瓦斯超限作业现象、局部瓦斯超限得到有效控制、各种通风构筑物齐全、完好,矿井有效风量率达85%以上。强化对隅角瓦斯、局部通风管理,严格“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瓦斯燃烧、窒息、爆炸事故发生,若检查不到位,管理失控,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6、强化通风瓦斯的软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五图、四板、五记录、二台帐”,完善瓦斯日报表审阅制度,检查瓦检日报与监控的一致性,通风、巷修质量标准化达甲级通风矿井。
7、强化瓦检员培训、教育管理,杜绝空班、漏检、假检,杜绝雷管丢失、走漏,由于对瓦检人员管理失控,发生人为通风瓦斯事故负管理责任。
8、组织对矿井通风优化工作,定期测定,适时调整,做到风量分配合理,满足规程的要求,督促煤矿坚持“以风定产”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9、参加矿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并追踪复查。
10、凡发生通风瓦斯事故,必须组织追查处理,完善补救措施。
11、凡工作面回撤、采区闭采、新工作面投入,必须安排人员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