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技科长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管理职责
安技科科长的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安全环境规章制度, 在公司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 负责公司安全环境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察工作。
2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环境工作计划、安措计划、教育计划和管理方案, 并组织实施, 检查落实情况。
3 组织制订、修订公司各种安全环境规章制度和安全环境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 组织公司各项安全环境检查、年度安全评价、公司hse体系内审, 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 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并协助和督促有关单位按期整改。
5 组织新、改、扩建和“四新”项目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工作。
6 在公司制定和实行经济承包时, 提出安全环境承包的内容和指标要求, 并组织落实本公司对集团的安全环境承包。
7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环境工作会议, 研究解决各部门提出的各种安全环境问题。
8 按“三不放过”原则, 组织处理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 并及时上报。
9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10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环境考核评比工作, 积极推广先进安全环境技术和现代安全环境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