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救援机构管理机构管理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为有效实施应急救援,矿成立荣泰煤矿应急救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
组 长:矿 长
副 组 长:总工程师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综合办、供应科、救护队、保卫科、武装部、医院、劳资科、财务科、工会、团委主要负责人。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日常业务、组织协调工作,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负责修订、编制矿应急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3)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演习。
(4)接受公司、政府的指令和调动,指挥、调度矿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社会支援。
(5)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的通报。
二、应急指挥部
矿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生产副矿长(第一副总指挥,总指挥因故不能行使职责时,由第一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安监站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会计师。
事故现场副总指挥:分管副总工程师
指挥部职责:
(1)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2)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3)指挥、调度应急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和救援物资、善后处理等。
指挥机构人员职责:
总指挥职责
(1)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
(2)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3)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消息发布。
(4)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向公司、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
(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
成员单位职责
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职责:
(1)安监科: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护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技术科:参与矿顶板事故、辅助运输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矿井水害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通风科:参与矿“一通三防”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率工作。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通风机的运行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需的通风工程。
(4)机电科:参与矿停电、提升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调度室: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矿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上报公司、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下达各项救援命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6)综合办:根据矿领导指示,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参与事故后勤保障和事故报告起草工作。
(7)劳资科、财务科:参与赔偿、工伤保险等善后处理工作。
(8)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和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做好职工稳定工作。
(9)财务科:负责应急救援各项费用计划和及时拨付,确保救援资金及时到位。
(10)团委:协助做好职工稳定工作。
(11)保卫科:负责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参与地面火灾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和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12)医院: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派遣医疗救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治,并做好药物及医疗器材储备。
(13)供应科: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
(14)监控室:负责保障应急过程的通讯畅通。
(15)救护队:参与事故应急预案研究制定,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16)后勤科:负责抢险人员的食宿及抢险救灾车辆调度、食宿接待等生活事宜。
(17)运搬工区:负责及时运送人员和救灾物资,满足抢险需要。
(18)采、掘及辅助工区:负责核实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人数,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安全撤离,并如实详细地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发生原因等),随时接受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抢险任务。
三、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救援小组。
(1)技术保障组。
由矿总工程师任组长,矿分管副总工程师和有关业务科室(安监科、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技术科)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职责:及时对事故危害程度和范围、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2)现场抢救组。
由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任组长,事故单位、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矿救护中队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侦察、探明灾区情况,实施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3)医疗救护组。
由矿分管医疗救护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医院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受伤人员转送和卫生防疫工作。
(4)警戒保卫组。
由矿分管保卫科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保卫科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人员疏散、戒严、救援队伍引导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必要时请指挥部批准,向公司保卫处或地方公安部门提出支援申请。
(5)物资供应组。
由矿总会计师任组长,供应科、综合办、财务科、机电工区、后勤科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环境监测、应急通讯保障、电力供应,各项抢险费用的计划和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6)事故调查组。
由安监站站长任组长,安监可、工会、劳资科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搜集原始资料,形成事故报告。
(7)善后处理组。
由矿分管工会、信访稳定工作的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劳资科、团委、医院等部门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伤保险、理赔和生产恢复等善后工作。
(8)信息发布组。
由矿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安监科、综合办等部门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根据矿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负责事故报告起草工作。
调度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在矿长及其他矿领导未到达之前,担负起事故的临时指挥工作。
2、掌握清楚事故动态,指示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
3、将事故详细情况汇报给矿应急指挥部领导,并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协助救援工作。
4、参加事故的处理分析。
值班调度员职责:
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矿值班领导,并根据事故性质、大小立即报告矿长、矿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涉及十项应急处置权内的直接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在矿长和矿其他有关领导的领导下,及时向下传达作战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十分钟内到调度室集合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事故现场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根据领导安排汇报公司及救护大队)主要记录: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及潜在危险等。
上级应急救援指挥(超出矿应急处置能力的事件)
较大以上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超出矿处置能力时,由指挥部向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在上级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人员到位后,指挥部和下属各抢险救援小组按照“归口”原则,立即归属上级各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服从其调配。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