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铁路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铁道部、路局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全面履行本岗位安全岗位职责。
(2)接受、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做好各项安全监理工作。
(3)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负责编制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危险源,做好评估分析,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4)负责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核和重点把关;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安全监理巡视检查,排查隐患,整改闭合。对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如需工程暂停,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留存相关资料,确保可追溯。
(6)参加安全监理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监理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在授权范围内签发安全监理文件和指令。
(7)负责组织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训、培训和应急演练。
(8)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