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工程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 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思想,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作业。
2. 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认真的检查。
3. 不指挥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
4. 检查施工区域工作现场,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下班前及时督促其认真清理现场。
5.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的建议,积极参加改善安全施工的技术革新活动。
6. 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施工交底的施工项目,责令其停工并立即上报,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7. 发生人身事故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分析事故时应如实反映情况,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