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费用管理小组职责-2
医院医疗费用管理小组职责2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定期对医院财务、物价管理工作以及各项收费情况进行调研,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检查有关财务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负贡向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当收费项目、标准调整时,应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实行亮证收费。
(三)各科室电脑计费员要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按照医嘱单和护理记录单上所示的约品规格和数量,以及治疗和护理等项目进行计费,严禁自设、增设收费项目或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修改收费标准,杜绝多收、漏收现象。
(四)科室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的收费标准,若上级有规定的,按规定的标准收费;若没有标准的,有关科室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报告医疗费用管理小组,由该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成本测算,拟定收费标准,向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经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对全院医疗费用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院性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院长办汇报。
(六)对违反财务物价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医疗费用管理小组人员协同监察室组织调查,经查属实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院长办研究决定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