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基指定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指定人员的职责
在经理的领导下:
.1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维护;负责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须知文件的审核;
.2负责公司内部体系审核的组织;
.3负责与外审审核组联系并组织好迎审工作;
.4协助经理进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评价和管理复查;
.5负责对公司船、岸的安全和防污染工作进行监控;
.6负责组织对不符合、船舶事故、险情的调查、分析处理、纠正措施的制定及纠正措施实施结果的跟踪;
.7负责与公司最高管理层联系并向最高管理层汇报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8确保公司为船舶提供足够资源和岸基支持;
.9作为应急小组副组长,紧急情况时,协助组长进行应急指挥工作。当组长不在时,代替组长指挥应急行动。
2、指定人员的适任条件
.1 充分理解有关规定、标准和相关指南;
.2 完全熟悉、理解本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二年以上从事与船舶航运有关的管理经验,具备船运、船舶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
.4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