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综合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及车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车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根据单位的章程,统筹落实车辆安全生产经费。
3、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4、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车辆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5、由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拨款。
6、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7、年终进行车辆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8、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9、按审定的计划,保证车辆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10、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的发生负责。
11、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满足标准要求。
12、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13、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
14、对各单位项目承包责任制和责任制中有关车辆安全生产内容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协助车辆安全管理部门建立车辆安全生产基金,办理车辆安全奖、罚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