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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组织管理人员 岗位安全职责 第2篇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3篇施工安全组织管理 第4篇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 第5篇组织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第6篇工程安全文明: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措施 第7篇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8篇电气安全组织管理 第9篇重建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第10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 第11篇掘进工作面气温、气压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12篇厂房工程安全组织管理规定 第13篇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 第14篇护理安全管理组织职责范本 第15篇发电机安全管理组织措施
第1篇 组织管理人员 岗位安全职责
组织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燃。
7、落实安全绩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2篇 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本机制适用于渝南煤矿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各队队长及有关科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生技科,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总工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3、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接到事故通知后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负责灾害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日常工作如下: 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采掘工作面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6)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6、地测科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经理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7、机电科长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8、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9、救护队负责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单位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队联合指挥部,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10、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其它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值班副矿长、调度主任、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主任决定是否报告救护队,通知相关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及时向下传达总经理命令,随时调度协调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1、有关的区、队、班组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他们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及经济损失,并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控制情况;随时接受总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采掘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各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采掘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 5 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一、报警接警与响应级别的确定 工作面发生重大顶板事故事件或灾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中心或安监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主任报告值班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
二、应急响应机制启动 1、调度室的响应: 1)、调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预兆报警电话后,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继续抢险;有无扩大的可能性等。并同时立即向调度主任报告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预兆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立即进行预警如果不足以启动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停止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做好记录并在1分钟内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单位。 2)、启动并实施佛咡桥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佛咡桥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县安监局或其它部门提出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需要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时,立即通知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到矿调度室集合,向公司总调、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 4)、监控事故发展动态,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落实事故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工作。 2、指挥部响应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总指挥保持对事故动态进行连续监测,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制定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协调应急反应组织,与企业外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反应组织,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发生伤亡事故时,矿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到事故现场进行指导与协调。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各业务组响应 1、各业务组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和灾害预防处理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各业务组要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实施,发现异常,提出针对性措施,保证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到位。 2、发生顶板事故时,生产矿长和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 按照事故类别启动《煤尘与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或《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发生水灾事故时,地测站、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突水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果通风系统受到影响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大面积停电(主通风机停运)事故或运输事故时,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组、队长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机电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急救援工作。 6、各业务部门响应 (1)通风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通风部门人员应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和恢复,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关注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对风流、风量、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处理,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2)机电运输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机电运输部门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事故期间、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负责发生事故时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生产技术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 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4)安全监察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7、事故发生后,驻矿安监员按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矿山救护人员的救护工作及事故现场的人员撤离,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接管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房,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员及时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迅速汇报矿救灾指挥部。对未持有经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未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人员入井,禁止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而不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入井(因抢救需要,灯房应备足自救器以便临时井下急需)。 8、供应站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及时准备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9、综合办立即通知医疗救护单位,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在各大门口、井口设置警戒,维护正常的秩序,不得有闲杂人员围观。 10、有关队班组长负责清点受灾区域的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避灾路线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汇报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 实际井下救灾操作程序应按照《渝南煤矿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结束 1、当遇险(失踪)人员全部得救(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2、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有关事顾处理完毕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
四、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对外发言人由党委书记指定综合办负责人为通报人。 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如下: 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工作目标:消灭顶板伤亡事故;力争顶板事故为零。
一、顶板管理措施及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规范现场管理,提高采掘安全可靠性。 2、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要继续作好采掘工作面优化设计,巷道维修必须有专门经过审批的针对性措施,巷修队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从事巷修工作。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加强采掘工作面巷道管理,始终保持巷道完好。凡发现巷道出现顶部绞架不接顶、背设不实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加强顶板事故多发地点和工序的日常管理工作。 6、加强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采掘巷道的工程质量,正确使用前探梁、防倒棚装置,严防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 7、采掘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峒室、过老巷、老空、过断层及大断面巷道扩刷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坚持矿、队干跟班。 8、坚持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成果经验,科学管理顶板。
二、顶板管理的一般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进行审批。矿井生产科负责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 矿井技术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顶板管理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现状,并提出改善顶板管理的意见、方法、措施。 矿井要认真做好顶板岩性观测工作,根据观测资料及顶板岩性和压力显现情况,对所开采煤层的顶板进行分类。并结合顶板的具体条件,确定响应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 采掘工作面开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放煤)、工作面结束前的开采程序及支架回撤必须有针对性的技术组织措施。 应开展顶板来压和冲击地压的观测工作,根据观测情况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措施。矿井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的规定。 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地质预测制”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现场鉴定制”,巷修在布置工作任务时,要重点提出防止顶板事故的针对性措施。
三、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 采掘工作面开口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开口措施。作业前必须维护好开口位置10米范围内的支架,给好抬棚。抬棚的规格及穿梁的规格、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下作业。在采掘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支护,施工中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必须检查帮顶,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采掘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采取前探支护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破碎带、断层、采迹等采掘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它措施。 根据顶板岩性观测数据选择巷道支护材料,并制定支护材料的规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支架必须按设计要求架设牢固,支架间应设牢固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必须用支护材料接顶。 采掘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检查制度,并根据支护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矿井工程技术人员在贯通前必须做好测量工作,两巷对头贯通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采掘面必须停止作业,并严格执行打探眼制度,准确掌握预透距离及位置,同时对被贯通的支架进行加固。巷道贯通旧巷或老空时必须执行打探眼的制度,并重新制定安全措施。 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旧巷、松软破碎顶板等特殊情况时,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的爆破措施。岩石采掘在距煤层10米内要打探眼,并在作业规程中应有探眼设计,边探边掘,探到煤层时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须先备好临时支架,并加固相临近支架。拆除原有支架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并架设永久支护。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采用锚杆、锚喷、锚网等支护形式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
四、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矿井在进行巷道维修前必须指定施工安全措施,井筒维修的安全措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在拆除原支架(打上临时支护,给好撑木、拉杆等),拆除和架设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渣,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生产采区的巷道有连续3架失效支架或有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应停止生产。 独头井巷维修和采掘工作面的后路,必须加强维护。如出现断梁折柱、歪斜、弯曲、片帮、帮顶杆脱落、低矮等情况,必须停止作业,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伤人、堵人事故。 五、掘进碛头临时支护 掘进工作面施工时不得空顶作业,永久支护前必须有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对顶板有足够的控制力、对现场条件有较好的适应性。 采掘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使用的临时支护的方式、操作程序、技术要求等进行规定。 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要由矿生产科认可。 采掘工作面的循环进尺必须依据现场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永久支护离碛头的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的进尺 。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措施并调整循环进尺的大小。 巷道顶部锚杆施工时应由外向里逐个逐排进行,不得在所有的锚杆眼施工完后再安装锚杆。 采用架棚支护时,应对巷道迎头至少10m的架棚进行整体加固。加固装置必须是刚性材料,并能适应棚距的变化。 六、巷道交岔点支护 巷道交岔点的位置尽量选在岩性好、地质条件稳定的地点。巷道交岔点要有专门的设计,对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巷道断面等进行规定。 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绘制施工放大图,并向职工传达贯彻。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采掘。 采用锚杆对巷道交岔点支护时,要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支护的技术参数、监测点的布置及监测方法等进行规定。监测中发现支护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架棚巷道的交岔点采用抬棚支护时,要进行抬棚设计,根据设计对抬棚材料专门加工,抬棚梁和插梁要焊接紧密,抬棚架设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并满足运输、行人、通风等所需的安全距离。 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3篇 施工安全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建立esse爱喜.嘉年华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李均担任组长,项目执行经理胡朝军、技术负责人杜武、安全员胥执双为副组长,施工员:甘志荣、黄猛、黄廷富、熊凯、龙江,材料员:王国崇、李成贵等其他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奖罚办法。
3、项目部和施工管理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后各自的责任,安全责任,责任的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4、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达到“绵阳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争创“四川省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第4篇 项目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
一、 总则
1、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杭州公司各项目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保障体系正常运行,为公司,部门,项目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2、杭州越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进一步的实施细则。
二、 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见后附图)
1、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中心
1.1、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管理中心下设质安监督部,负责公司直管分公司部门,项目的安全管理和指导,对杭州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和所属施工项目 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杭州公司安全委员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各部门项目,运营施工管理部门,安委会应按以下标准要求在建施工单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十万平方米·年;且不少于1/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3、监督要求在建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1、在建项目工程部必须成立以项目部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按下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人数 建筑面积 合同额 | 5万以上 | 5万-3万 | 3万-1万 | 1万以下 |
8000万元以上 | ≥4 | ≥3 | ≥3 | ≥2 |
8000- 5000万 | ≥3 | ≥3 | ≥2 | ≥2 |
5000-3000万 | ≥3 | ≥2 | ≥2 | ≥1 |
3000-2000 | ≥2 | ≥2 | ≥1 | ≥1 |
2000-800 | ≥2 | ≥1 | ≥1 | ≥1 |
800万(含)以下 | ≥1 | ≥1 | ≥1 | 兼 |
3.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项目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3、项目安全管理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应设置项目质安部,同时按安装、机电设备、消防等专业设置进行安全分工管理。
3.4、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危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工期紧张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上述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
4、外包队(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1、项目施工队人数在50人(含)以上的,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4.2、项目施工队人数在50人以下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
4.3、特殊危险分项工程安装施工无论施工人员多少,均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五、附图:
1、公司安全委员会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图
2、在建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
3在建施工区专职安全管理成员组织架构图
第5篇 组织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1、对本企业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工会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燃。
7、落实安全绩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6篇 工程安全文明: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措施
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措施
为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创企业文明施工的品牌形象,对施工现场文明管理作如下规定。
1、大门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有安全、可靠、美观的封闭式大门,门顶高与围墙压顶面平.大门应为钢骨架、外包由铁皮或钢板,外包钢板的,应刷防锈底漆后罩银灰色面漆,门柱高度应超过围墙且要压顶。
(2)大门门扇采用双扇平开,开启灵活且高度高度不低于1.8米。
(3)主大门外应有项目经理部牌,上面用黑色楷体书写公司名称、项目部名称。做法可以是制铜牌悬挂或墙面抹光后;直接在墙面上仿铜牌喷绘。
2、现场标牌
(1)大门入口应设置安全警示牌'进入工地,请您戴好安全帽'或'进入工地;请您注意安全',要求铝合金框。红底白字;做法可以挂式或落地式。
(2)大门入口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即五牌一图)、消防人员和火警、急救电话牌。标牌整齐规范,规格统一,内容齐全。
(3)在钢筋加工棚上方、施工现场内围档等处应有包括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等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卫生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设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导向牌,要求用铝合金框;临时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外壳统一刷黄色.
3、围墙
(1)施工现场做到封闭施工,设置的围墙应采用砂浆砌筑,高度不低于2.1米,且结构坚固、造型美观。
(2)围墙临街墙面必须粉底刷白,工整书写文明标语或售楼广告。
(3)围墙外必须做到无建筑垃圾,无积水,无建筑材料。
4、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建筑材料以及场区道路等,必须严格按照各阶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施工现场和场内运输道路应平整、硬化且排水通畅,无大面积积水。大门口(含人行道、洗车道)应有不少于10m长的硬地面,施工场地及场内主干道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通道及人行适应畅通,施工场地及道路应清扫干净。
(3)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必须做到散材成方、型材成垛,并标明标识。施工现场各作业面材料应堆放整齐,并应做到工完料尽脚下清。
(4)施工现场固定机械设备要及时进行清洗养护,且必须搭棚防护,设备旁必须悬挂操作规程牌和设备标牌。在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建立洗车台(道)和沉淀池,并配置高压冲洗设施,挂设负责人牌,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
(5)在施工现场搅拌的各类砂浆、砼,必须悬挂配合比标牌,且内容清晰完整;配备的计量器具必须齐全、准确,并有计量记录。
(6)施工现场必须砌筑垃圾堆放池,要求墙体坚固,且池高不低于60cm;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必须分池堆放,不得外溢,白天封闭覆盖。作业场地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加强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无长流水、长明灯。
(8)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必须做到结构坚固,室内宽敞明亮,通风良好;现场办公室、仓库、宿舍、厨房、厕所,必须做到内墙粉底刷白,地面硬化,且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米。
(9)施工现场仓库内各种袋(箱)装材料应码放成垛,小、散材料应上架存放;墙面应悬挂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员职责。
(10)施工现场应制订环境保护措施,积极、有效地减少施工对市容、环境的污染,降低施工噪音,做到不扰民。
5、现场办公、住宿与生活设施
(1)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2)施工现场施工作业区与非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应用钢丝网围栏区隔开。
(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旱厕。厕所墙面、地面要贴面砖,并设专人管理,管理制度及责任人上墙明确;周围打扫及时,地面无积水、污垢,灭蝇措施得力。
(4)施工现场应做好消防保卫工作。成立治保机构,制订现场保卫制度和门卫制度,加强治安管理,杜绝发生治安事件;制订消防措施,配齐消防器材,专人负责管理。
(5)施工现场的办公场地应进行绿化布置,办公室内应做到整洁有序,各项管理制度齐全。
(6)办公室使用活动房的,应有产品合格证;地面贴地砖等。办公室要天棚吊顶,保持整洁卫生。
(7)每间办公室外要求挂名称牌,现场办公室里应布置 '组织管理机构图'、'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名单'、'质量领导小组名单'、'消防领导小组名单'、'安全生产目标'、'质量管理目标'、'安全生产值日表'、'晴雨表'、'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管理人员责任制等牌。图表尺寸应协调统一,挂设美观大方。
6、人员管理
(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佩带胸卡:要求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佩带红色胸卡,施工员佩带粉红色胸卡,质安员佩带绿色胸卡,其他管理人员佩带蓝绿色胸卡。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文明施工教育,以后逐月组织教育,教育情况必须记录详细,内容包括被教育人、时间、地点、教育内容等;现场施工人员无不文明行为。
第7篇 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
第三条:本机制适用于渝南煤矿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制度
第四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 成立我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各队队长及有关科室人员 办公室设在生技科,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健全顶板管理工作的责任制 1、组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副组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 2、总工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3、生产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 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和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 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接到事故通知后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负责灾害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日常工作如下: 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采掘工作面贯通的实施情况。 2)定期检查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 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 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 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 6)要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 6、地测科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经理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7、机电科长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8、生产技术科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指导)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9、救护队负责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单位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队联合指挥部,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10、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其它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值班副矿长、调度主任、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主任决定是否报告救护队,通知相关人员到矿调度室报到待命,及时向下传达总经理命令,随时调度协调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1、有关的区、队、班组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他们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涉及范围及经济损失,并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控制情况;随时接受总经理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 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2、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采掘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
第七条: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各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采掘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
第八条: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其参数、所用材料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第九条: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监测,确保巷 5 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
一、报警接警与响应级别的确定 工作面发生重大顶板事故事件或灾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调度中心或安监人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值班调度主任报告值班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
二、应急响应机制启动 1、调度室的响应: 1)、调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预兆报警电话后,必须掌握以下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事故现场伤亡情况,现场人员是否已安全撤离;是否继续抢险;有无扩大的可能性等。并同时立即向调度主任报告调度主任应根据事故预兆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立即进行预警如果不足以启动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停止确定的响应级别在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时必须同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传达,确保能迅速地进入相应应急程序和采取适当的应急行动做好记录并在1分钟内立即汇报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单位。 2)、启动并实施佛咡桥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佛咡桥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县安监局或其它部门提出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需要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时,立即通知事故救援指挥部成员到矿调度室集合,向公司总调、安监局汇报事故情况。 4)、监控事故发展动态,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落实事故救援指挥部安排的工作。 2、指挥部响应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总指挥保持对事故动态进行连续监测,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制定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协调应急反应组织,与企业外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反应组织,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发生伤亡事故时,矿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到事故现场进行指导与协调。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三、各业务组响应 1、各业务组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和灾害预防处理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各业务组要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的实施,发现异常,提出针对性措施,保证各项预防应急措施到位。 2、发生顶板事故时,生产矿长和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 按照事故类别启动《煤尘与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或《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发生水灾事故时,地测站、生产办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突水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如果通风系统受到影响时,矿总工和通风科、队负责人应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大面积停电(主通风机停运)事故或运输事故时,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组、队长应赶赴事故现场,启动《机电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协助、指导事故单位开展急救援工作。 6、各业务部门响应 (1)通风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通风部门人员应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调整和恢复,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关注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对风流、风量、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处理,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2)机电运输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机电运输部门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主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事故期间、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负责发生事故时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生产技术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 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4)安全监察部门值班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1分钟内赶到救援指挥部(调度室)听从安排、做好记录;其他科室人员在接到预警电话时必须在20分钟内赶到副斜井口待命,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组织救灾队伍,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7、事故发生后,驻矿安监员按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矿山救护人员的救护工作及事故现场的人员撤离,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接管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房,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员及时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迅速汇报矿救灾指挥部。对未持有经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制止未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人员入井,禁止持有入井特别许可证而不戴防护用品的人员入井(因抢救需要,灯房应备足自救器以便临时井下急需)。 8、供应站根据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及时准备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9、综合办立即通知医疗救护单位,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在各大门口、井口设置警戒,维护正常的秩序,不得有闲杂人员围观。 10、有关队班组长负责清点受灾区域的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避灾路线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汇报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 实际井下救灾操作程序应按照《渝南煤矿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执行。
应急结束 1、当遇险(失踪)人员全部得救(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应急状态可以终止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发布应急状态终止命令,宣布应急状态终止。 2、在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信息发布,说明有关事顾处理完毕的调查结果、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的安排及预防改进措施等。
四、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指定专人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对外发言人由党委书记指定综合办负责人为通报人。 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规范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如下: 顶板管理专项措施工作目标:消灭顶板伤亡事故;力争顶板事故为零。
一、顶板管理措施及要求: 1、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提高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规范现场管理,提高采掘安全可靠性。 2、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要继续作好采掘工作面优化设计,巷道维修必须有专门经过审批的针对性措施,巷修队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后方可从事巷修工作。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加强采掘工作面巷道管理,始终保持巷道完好。凡发现巷道出现顶部绞架不接顶、背设不实的一定要追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加强顶板事故多发地点和工序的日常管理工作。 6、加强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采掘巷道的工程质量,正确使用前探梁、防倒棚装置,严防采掘工作面发生冒顶。 7、采掘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峒室、过老巷、老空、过断层及大断面巷道扩刷等必须有专项措施,并坚持矿、队干跟班。 8、坚持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成果经验,科学管理顶板。
二、顶板管理的一般措施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进行审批。矿井生产科负责顶板管理的技术工作。 矿井技术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顶板管理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现状,并提出改善顶板管理的意见、方法、措施。 矿井要认真做好顶板岩性观测工作,根据观测资料及顶板岩性和压力显现情况,对所开采煤层的顶板进行分类。并结合顶板的具体条件,确定响应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 采掘工作面开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放顶(放煤)、工作面结束前的开采程序及支架回撤必须有针对性的技术组织措施。 应开展顶板来压和冲击地压的观测工作,根据观测情况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措施。矿井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的规定。 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地质预测制”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现场鉴定制”,巷修在布置工作任务时,要重点提出防止顶板事故的针对性措施。
三、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 采掘工作面开口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开口措施。作业前必须维护好开口位置10米范围内的支架,给好抬棚。抬棚的规格及穿梁的规格、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下作业。在采掘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支护,施工中破坏的支架必须及时修复,必须检查帮顶,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采掘后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必须采取前探支护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破碎带、断层、采迹等采掘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它措施。 根据顶板岩性观测数据选择巷道支护材料,并制定支护材料的规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支架必须按设计要求架设牢固,支架间应设牢固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必须用支护材料接顶。 采掘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检查制度,并根据支护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矿井工程技术人员在贯通前必须做好测量工作,两巷对头贯通相距50米时,其中一个采掘面必须停止作业,并严格执行打探眼制度,准确掌握预透距离及位置,同时对被贯通的支架进行加固。巷道贯通旧巷或老空时必须执行打探眼的制度,并重新制定安全措施。 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旧巷、松软破碎顶板等特殊情况时,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的爆破措施。岩石采掘在距煤层10米内要打探眼,并在作业规程中应有探眼设计,边探边掘,探到煤层时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须先备好临时支架,并加固相临近支架。拆除原有支架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并架设永久支护。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采用锚杆、锚喷、锚网等支护形式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
四、井巷维修的顶板管理 矿井在进行巷道维修前必须指定施工安全措施,井筒维修的安全措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在拆除原支架(打上临时支护,给好撑木、拉杆等),拆除和架设前必须护好帮顶,防止帮顶漏渣,翻一架给一架,严禁大翻大挑。在一架棚未完成之前不得终止作业。撤换支架的工作要连续进行,如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时必须背实帮顶。 扩大断面和维修井巷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能撤出人员的安全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里侧;倾斜巷道维修要由上向下进行;巷道对头维修时两处都必须有安全出口,距离小于20米时停止一处作业。发生冒顶时必须木垛接顶。 生产采区的巷道有连续3架失效支架或有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应停止生产。 独头井巷维修和采掘工作面的后路,必须加强维护。如出现断梁折柱、歪斜、弯曲、片帮、帮顶杆脱落、低矮等情况,必须停止作业,防止发生顶板冒落伤人、堵人事故。 五、掘进碛头临时支护 掘进工作面施工时不得空顶作业,永久支护前必须有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对顶板有足够的控制力、对现场条件有较好的适应性。 采掘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使用的临时支护的方式、操作程序、技术要求等进行规定。 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要由矿生产科认可。 采掘工作面的循环进尺必须依据现场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永久支护离碛头的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的进尺 。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措施并调整循环进尺的大小。 巷道顶部锚杆施工时应由外向里逐个逐排进行,不得在所有的锚杆眼施工完后再安装锚杆。 采用架棚支护时,应对巷道迎头至少10m的架棚进行整体加固。加固装置必须是刚性材料,并能适应棚距的变化。 六、巷道交岔点支护 巷道交岔点的位置尽量选在岩性好、地质条件稳定的地点。巷道交岔点要有专门的设计,对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巷道断面等进行规定。 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绘制施工放大图,并向职工传达贯彻。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采掘。 采用锚杆对巷道交岔点支护时,要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支护的技术参数、监测点的布置及监测方法等进行规定。监测中发现支护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架棚巷道的交岔点采用抬棚支护时,要进行抬棚设计,根据设计对抬棚材料专门加工,抬棚梁和插梁要焊接紧密,抬棚架设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并满足运输、行人、通风等所需的安全距离。 其它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8篇 电气安全组织管理
一、管理机构和人员
电工是特殊工种,又是危险工种。首先,电工作业过程和工作质量不仅关联着电工本身的安全,而且关联着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其次,电工工作点分散,工作性质不专一,不便于跟班检查和追踪检查。这些都反映了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应当根据本部门电气设备的构成和状态、本部门电气专业人员的组成和素质,以及本部门的用电特点和操作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并确定管理人员和管理方式。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电气安全知识。安全管理部门、动力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二、规章制度
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规程、电气安装规程等规章制度都与整个企业的安全运转有直接关系。
企业必须执行国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制定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并根据这些标准、规程和规范制定本部门、本企业、本单位的标准、规程、规范及实施细则。
应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非电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中,不能忽略电气方面的内容,应根据企业性质和环境特点,建立相适应的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设备安装规程。
对于重要设备,应建立专人管理的责任制。对控制范围较宽或控制回路多元化的开关设备、临时线路和临时性设备等比较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都应建立专人管理的责任制。特别是临时线路和临时性设备,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明确地规定其允许长度、使用期限、安装要求等项目。
为了保证检修工作,特别是高压检修工作的安全,必须坚持执行必要的安全工作制度,如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许可制度等。
三、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老化、是否受潮或破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是否正确和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携带式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是否采用了安全电压或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防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选型是否正确,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温度是否适宜;熔断器熔体的选用及其他过流保护的整定值是否正确;各项维修制度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电工是否经过专业培训,等等。
对变压器等重要的电气设备应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坚持巡视检查,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对于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测定其绝缘电阻;对于各种接地装置,应定期测定其接地电阻;对于安全用具、避雷器、变压器油及其他一些保护电器,也应定期检查、测定或进行耐压试验。对于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特别是自制的电气设备的验收工作更应坚持原则,一丝不苟。
四、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同时,使工作人员懂得用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能安全地、有效地进行工作。新入厂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厂、车间、生产班组等三级的安全教育。对普通职工,应当要求懂得关于电和安全用电的一般知识;对于使用电气设备的生产工人,除应懂得一般性知识外,还应当懂得与安全用电相关联的安全规程;对于独立工作的电气专业工作人员,更应当懂得电气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应当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相关联的规程,应当学会触电急救和电气灭火的方法,并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特别应当注意加强对合同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和接线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五、安全资料
安全资料是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很多技术性资料对于安全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
为了工作方便和便于检查,应当绘制和保存高压系统图、厂区内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配置电路图、配电平面安装图及其他图纸资料。
对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资料档案。每次检修和试验记录应作为资料保存。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记录也应当作为资料保存。
应当注意收集各种安全标准、规范和法规;应当注意收集国内外电气安全信息并予分类,作为资料保存。
应当注意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凡有条件的,应将各种资料输入计算机,并编制适当的应用程序。
第9篇 重建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灾后重建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a.项目经理
对本经理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目标及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或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及时组织调查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并落实改进措施;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并注意提高他们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奖罚和安全管理制度。
b.主办工长
对本项目经理部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贯彻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保证安全工作能正常进行;经常向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切实将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在计划、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要同时计划、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直接领导安全管理检查人员;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竞赛活动;负责编制和审批本经理部所制定的施工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负责安全奖罚办法的实施及安全工作的考核;定期对劳动者进行施工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改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程序上报事故。
c.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本经理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技术责任,在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规定;对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组织对安全防护用品的规格和质量进行鉴定,对不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技术性方案的审批进行监督。
d.工长
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在组织安排施工的同时应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根据工程的特点,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不合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做到预防为主;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安全网、电气、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都应组织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能使用;严格按安全规程、制度组织施工,不违章指挥;经常进行现场巡回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安全日检表'、安全活动日制度,并检查其落实情况,重点抓好'安全点'工作;对现场施工人员要经常性地进行安全防护、安全意识和安全纪律的教育;发生事故要立即按规定时间内容上报,并采取措施,严格保护现场;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e.专职安全员
在工作中应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业务水平;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指导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抓好安全点;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的不安全问题时,应命令施工生产暂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施工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参加文明安全工地的开展及检查工作;按规定填写安全日检表,开展安全日活动,搞好安全资料的存档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严格督促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三级'教育的开展;严格执行安全奖罚制度,对本经理部的各级分配、评比具有安全否决权;按时做好工伤事故月报、季报和年报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对安全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第10篇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
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体系:
1.1组建由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项目施工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主任委员,各分承包商第一责任人为委员的安全文明管理委员会。对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指示精神、落实各项制度、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和开展重大活动负责的责任体系;
1.2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项目部各专业专责工程师参加的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及与运行交叉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与监督体系;
1.3建立一支素质好、责任心强、敢于管理、擅于管理的专(兼)职安全队伍,以及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监督、检查体系;
1.4各施工队必须 建立以“三不伤害”为基础的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工地,工地保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2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机构
1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电科技环保集团马鞍山项目部;
2施工现场的各主要施工承包商必须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督机构,工地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安监人员应按现场总人数的百分之二配备;
3三十人以上的分包队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
4 安全监督部门应完善宣传教育手段,配备必要的监察工具,如:交通工具、录音、照相器材,摄像器材等;
3专职安监人员
专职安监人员的配置应符合以下条件:
3.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2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熟悉本企业的施工过程和与安全施工有关的标准、规程、制度;
3.4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5身体健康。
3.6专职安监人员应经电力集团公司安监部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第11篇 掘进工作面气温、气压变化管理响应机制及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由于我矿是瓦斯矿井,气温、气压变化会影响工作面瓦斯涌出,尤其是气温的急剧上升或大气压的降低,会导致瓦斯涌出异常,根据加强气温、气压变化时的瓦斯管理方案,为了保证综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 气温的急剧升高或气压的降低,会使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应当采取综合措施,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具体如下:
1、 掘进前,要及时打设措施孔,待瓦斯检测后,方可向前掘进所规定进尺。
2、 掘进过程中保证掘进机内外喷雾完好有效,瓦斯浓度超限立即停止割煤。
3、 掘进过程中出现高顶应及时进行填充。
4、 风筒必须完好,避免影响通风。
二、 施工前准备
1、 检查施工现场10米范围内巷道支护,支护不完好的及时加固,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 清理好施工现场杂物,保证退路畅通。
3、 提前将钻杆准备到位,排水系统完善并试好。
三、 施工工艺
1、打设措施孔完毕后,立即通知瓦检员到工作面进行检测
2、措施要用手持式防突风动钻机施工,一次成孔。
施工时,钻探人员根据措施要求打设措施孔,两人操作钻机,开孔时,一人扶住钻机,另一人扶住钻杆。持钻者轻微点动钻机,钻进50mm后,扶钻杆人员与持钻人员一同扶钻机,持钻人员开动钻机,全速钻进。
3、钻完一节钻杆后,持钻者取下钻机,另一个将接长钻杆对接。然后,持钻者安装钻机,两人一同扶住钻机,全速钻进。如此反复,直至钻探至设计孔深。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措施孔施工前,必须将工作面皮带机及掘进机停电闭锁,并留专人看护,方可进入。
2、钻探施工前,必须检查现场10米范围内的顶板情况,确认施工现场无片帮、冒顶危险及支护完好后方可作业。若支护不完好必须先支护好再施工探钻。
严格按照钻机操作规程作业,防止误操作。
打钻时,必须保证施工点10米范围内的退路畅通,退不畅通,严禁施工作业。
打眼过程中,施工人员随时掌握现场情况,操作人员注意力集中,防止伤人。
施工中,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工具,否则严禁作业。
施工钻孔时,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0%时要立即停止打钻并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只有当工作面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时方可继续作业。
施工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在查明原因后方可施工。
打设钻孔时,必须保证必须保证钻孔的数量和质量。
各种风管接口必须用u型卡,严禁用其他物件代替。
打钻时,施工人员应站在钻机的两侧操作,严禁站在钻机的正后方。
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瓦斯的变化情况,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回风巷瓦斯达到0.7%时,必须停止或放慢截割速度,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2%、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所有人员必须撤至进风巷中,待瓦斯降至规定浓度以下时,方可恢复作业。
加强机电设备的防爆检查,确保所有电气设备完好。
班班做到洒水降尘。
操作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工作面生产过程中瓦斯异常涌出,应及时向矿调度和通风科汇报,由通风科采取相应措施。
本措施未提及之处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执行。
第12篇 厂房工程安全组织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
安全全面达标,争创市文明施工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四)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治疗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关文件、会议记录。
五)安全检查
1、按《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2、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复查整改情况。
第13篇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各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华能莱芜电厂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华能安[2009]504号2023年08月11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华能安[2009]412号2023年07月02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
华能安[2010]576号 2023年08月17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hsdfdzd-55-sc012023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hsdfdzd-56-sc02 2023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hsdfdzd-57-sc032023年3月31日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管理制度》
3.1“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2安全第一责任者:厂、部门、班组行政负责人,即厂长、部门主任、班长等。
3.3重大突发事件:本厂的重大突发事件是指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及破坏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群体性事件等。
厂领导
4.1.1负责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文件的批准。
4.1.2对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4.2安监部
4.2.1安监部是我厂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4.2.2负责起草全厂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
4.2.3负责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4.3行政部
4.3.1负责发布全厂各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
4.4相关部门
4.4.1按部门分工履行各自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中的相应职责。
5.1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图:
见附录a
5.2控制点:
健全机构:
职责分工: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
工作标准: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具备明确、详实的工作标准。
机构管理:机构的建立、变更或取消应有相应的文件或记录。
贯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组织机构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按照要求补充或修订有关文件。
5.3关键控制点及风险分析:
5.3.1健全机构:由于机构不健全,管理体系没有形成等原因,可能发生组织措施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与执行的情况,可能导致生产过程运转管理失控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2职责分工:由于职责不明确等原因,可能发生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的情况,可能导致具体工作得不到有效的开展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3工作标准:由于工作标准不明确、不具体等原因,可能发生管理粗放的情况,可能导致管理工作缺乏考核依据的风险,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结果。
5.3.4机构管理:由于组织机构发生变动时有关文件未按照要求补充或修订的原因,可能发生检查考核不能按标准执行的情况,可能导致管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风险,造成管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结果。
5.3.5贯彻落实:由于贯彻落实不及时的原因,可能发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滞后的情况,可能导致决议不能及时执行的风险,造成不安全事件发生的结果。
6.1.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全厂设安全生产委员会、三级安全监督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防火委员会、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等5个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各部门主任)组成。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2三级安全监督网
由厂、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网成员,即安监部全体成员、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
6.1.1.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由组长(厂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厂长)、成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4防火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1.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由主任(厂长),副主任(党委书记、副厂长),委员(厂长助理、副总师各部门主任)组成。
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6.1.2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为保证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重大政治事件、专题活动、专项检查等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设立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6.2.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6.2.1.1安全生产委员会
6.2.1.1.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山东公司等上级机关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统一部署、协调和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6.2.1.1.2检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审批有关事故的调查及责任处理意见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督促、检查“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2.1.1.3定期召开安委会,听取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分析我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策,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统一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2.1.1.4建立、健全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检查、督促其落实工作。
6.2.1.1.5审议、确定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并组织实施。
6.2.1.1.6检查、督促全厂各部门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门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开展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条件。
6.2.1.1.7督促、检查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反违章工作的开展。
6.2.1.1.8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审定、检查督促全厂生产安全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6.2.1.1.9组织审定全厂安全生产必须的投入, 审议并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6.2.1.1.10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6.2.1.1.11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利益、主业和多种经营的关系,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效应,保障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6.2.1.1.12积极探索和推广科学、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安全生产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2.1.2三级安全监督网
6.2.1.2.1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2.1.2.2监督“两票三制”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和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
6.2.1.2.3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纠正违规作业行为,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应要求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6.2.1.2.4监督、部署重点时段、关键节点及其它专项的各类安全大检查。
6.2.1.2.5监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监督应急预案要求的应急物质储备工作。
6.2.1.2.6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及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6.2.1.2.7监督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的安全技术状况以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监督涉及消防、交通的安全管理状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6.2.1.2.8参加和协助事故救援和调查;对被监督对象发生的事故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6.2.1.2.9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建议。
6.2.1.2.10负责汇总、统一上报安全生产信息,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逐级报告制度,归口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工作。
6.2.1.2.11参与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和定期检测情况,监督企业职工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情况。
6.2.1.2.12监督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落实;监督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安全考试。
6.2.1.2.13负责对被监督对象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绩效目标的考核和奖惩提出建议或意见;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6.2.1.2.14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6.2.1.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6.2.1.3.1负责制订、修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应急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
6.2.1.3.2组织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需的物质准备与期间的供给工作。
6.2.1.3.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到位,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或事故现场,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同时,按“三个渠道”上报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
6.2.1.4防火委员会
6.2.1.4.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2.1.4.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6.2.1.4.3针对本企业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6.2.1.4.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6.2.1.4.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6.2.1.4.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2.1.4.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6.2.1.4.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6.2.1.4.9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6.2.1.4.10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6.2.1.4.11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加强教育、管理、培训,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6.2.1.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6.2.1.5.1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6.2.1.5.2监督、协调、指导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2.1.5.3制定交通安全责任目标及考核、奖惩办法。
6.2.1.5.4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6.2.1.5.5追究交通事故行政责任。
6.2.1.5.6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6.2.1.5.7制定本企业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6.2.1.5.8协助公安机关对本单位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驾驶员进行管理。
6.2.1.5.9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交通违章和肇事案件。
6.2.1.5.10完成本企业和上级交通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6.2.1.5.11负责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活动制度、车辆定期检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6.2.2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6.2.2.1各级政府、上级公司赋予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职责。
6.2.2.2厂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由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承担的职责。
6.3工作标准
6.3.1通则
6.3.1.1各项工作不能与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相抵触。
6.3.1.2各项工作需达到上级通知及其他文件所作的专项或特别要求。
6.3.1.3各项工作需符合厂相关制度规定。
6.3.1.4各机构内部各层次及各成员工作标准明确、详尽。
6.3.1.5机构运转高效、各成员能够各司其责,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传达迅速、执行严格。
6.3.1.6通过机构开展工作,能最大限度满足和保持厂正常安全生产秩序。
6.3.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工作标准
6.3.2.1安全生产委员会
6.3.2.1.1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得少于两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6.3.2.1.2年度(扩大)会议:1月上旬,在集团公司、山东公司第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后召开,委员会全体成员、各部门书记、副主任、安全专工参加会议,会议内容为总结上一年度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下一年的安全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6.3.2.1.3季度会议:每季度初与月度分析例会合并召开,由安委会主任或分管生产安全的副主任主持,会议主要听取各部门前一季度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布置下一季度安全工作。
6.3.2.1.4临时会议:根据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安委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2.2三级安全监督网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监督网会议,由安监部主任主持,会议主要听取各级安全监督网上月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布置本月安全监督工作。
6.3.2.3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按照厂《应急管理标准》及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规定开展工作。
6.3.2.4防火委员会
原则上每季度与安委会合并召开,防火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2.5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
原则上每季度与安委会合并召开,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
6.3.3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在临时机构成立文件中明确相应的工作标准。
6.4机构管理
6.4.1每年3月份前,安监部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起草文件,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4.2当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相关的部门设置或人员变动等情况时,安监起草调整文件,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4.3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统一由安监部起草,通过公文系统发布。
6.5贯彻落实
6.5.1各机构成员按照机构成立或调整文件所明确的职责开展工作。
6.5.2机构成立、调整、取消文件按照《文件控制管理标准》统一由行政部整理、保管、归档。
6.5.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日常事务由安监部牵头,各成员部门配合。
6.5.4各机构开展工作形成的会议纪要、记录等资料由安监部整理、下发。
7检查与考核
7.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监部进行检查和考核。
7.2考核标准执行华能莱芜电厂《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中的有关部分。
8相关/支持性文件
q/hnlw-2-01.003-2022华能莱芜电厂 《记录控制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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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告和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
1
q/hnlw-2-04.003-jl-00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2
q/hnlw-2-04.003-jl-002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纪要
安监部
三年
3
q/hnlw-2-04.003-jl-003
三级安全网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4
q/hnlw-2-04.003-jl-004
防火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5
q/hnlw-2-04.003-jl-005
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6
q/hnlw-2-04.003-jl-006
临时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会议纪要
安监部
三年
10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图
第14篇 护理安全管理组织职责范本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护理安全管理,落实各级护理人员职责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加强护理安全前馈管理,及时发现护理安全隐患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二、目标1.建立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加强护理安全制度的建设。 3.及时发现及纠正护理安全隐患4.杜绝严重差错事故的发生,降低护理缺陷发生率,保障患者安全。 三、护理安全小组架构
护理安 全小 组
科护理安全 小 组 (3~4名)
病区护理安 全 员 (至少1名)
四、护理安全小组主要职能 1.制定临床护理安全考核标准。 2.制定质控计划及考核内容3.督促指导所在科室护理安全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适时提出修改建议。 4.及时发现本科室护理安全工作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安全隐患,并针对护理安全的相关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 5.协调处理护理制度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 6.定期组织护理缺陷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7.定期修订各项护理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五、工作程序1.凡护理部下发的护理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由科护长及区护长逐层宣传及落实,护理安全小组协助做好落实工作及落实情况的反馈。2.凡需要责任追究的事项(护理质量及服务缺陷.意外事故等)由所在科室区、科护长、护理部及相关安全小组成员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及整改意见, 护理质量管理与 持续改进委员会。 再由护理部病管组及护理部主任会议讨论决定。3. 安全小组成员根据工作职能开展工作,针对临床护理安全工作实际所收集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区—科—护理部逐级提出和汇总讨论,最后交由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委员会和护理部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六、工作要求1.安全小组成员随时发现及收集有关护理安全制度及护理工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2.安全小组成员每月按《护理安全隐患检查内容》对所管辖病区进行检查,以发现病区安全隐患,并与相关护理管理人员共同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追踪落实。3.每半年逐级组织安全小组成员进行有关安全工作和研讨和提出护理安全工作的改进措施。 4.每月对护理缺陷进行讨论分析、定性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15篇 发电机安全管理组织措施
目的
本方案对#1发电机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的细节做了重点提醒,针对整个施工过程做了详细阐述并根据工作的过程提出了危险点及防范措施。目的是确保发电机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的整个施工过程中保证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范围
本方案适用**发电公司的qfsn-600-2yhg型水氢氢冷型发电机的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的施工。
1 作业条件
1.1 办理发电机检修工作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已布置完善。
1.2 发电机内氢气置换完毕,用干燥的压缩空气吹净机内的二氧化碳。发电机机内为合格空气、人孔已经打开进行了充分的通风。
1.3 发电机已与氢气管道系统隔离。并已在来氢管道侧加死堵。
1.4 发电机修前试验已经试验完毕并结束,内冷水等系统已经停运。
1.5 发电机氢气冷却器化妆板已经拆卸完毕,化妆板吊离并放置在不妨碍检修的位置上
1.6 搭设脚手架检验合格,满足使用条件。
1.7 检修使用的专用工具齐全,并经检查试验合格,存放在指定地点。
1.8 材料准备充分,备品备件齐全。
1.9 作业组成员了解发电机修前的运行状况。
1.10 作业组成员清楚修前发电机存在的缺陷及本次检修处理缺陷的方法。
1.11 作业组成员必须熟悉本作业指导书内容(检修项目、工艺质量标准等)。
1.12 作业组成员必需安全持证上岗,熟悉本作业指导书的安全技术措施。
1.13 开工前召开专题会,对作业组成员进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组内明确分工。
2 风险分析/危害辨识
2.1 发电机检修总危害辨识
2.1.1 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达到上岗条件。
2.1.2 作业组成员的着装要符合要求。
2.1.3 发电机与所有系统完全解列,且内部无氢、无二氧化碳。
2.1.4 发电机解体、检修、试验和回装时严禁损伤设备及其部件。
2.1.5 严禁携带检修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如金属性物品或锋利物品)。
2.1.6 所带的常用工具、量具应认真清点、登记,绝不许遗留在发电机内。
2.1.7 各作业过程作业组长要进行安全交底,做好危险预想。
2.2 解体阶段的风险分析
2.2.1 检查二氧化碳瓶完好、气体压力充足、气瓶储备充足(100个以上),且放置牢固,防止在搬用过程中倾倒。
2.2.2 排氢前发电机内各部铁芯铁芯温度应不超过40℃。
2.2.3 在排氢过程中,工作现场严禁明火,且排氢速度不能太快。
2.2.4 在排氢过程中,发电机内部压力不能低于50kpa。
2.2.5 在充二氧化碳时,充气压力不能低于150 kpa。
2.2.6 解体发电机前必须将来氢门与发电机拆开。
2.2.7 解体前必须用压缩空气将发电机内的二氧化碳吹扫干净。
2.2.8 解体时测量发电机内氢气含量合格。
2.2.9 解体中发电机内只能使用手电。在解体过程中,检修人员不得穿带金属纽扣的工作服。进入定子人员须穿连体工作服,衣着整洁,衣袋内不得装任何物品。
2.2.10 进入定子施工人员所带的一切物品必须如实进行登记,工作完毕后认真进行清点核对,保证全数拿出;,禁止带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件(如钥匙等)。
2.2.11 人孔拆开后,将转子轴向风道封闭,防止异物进入转子内部。
2.3 检修阶段的风险分析:
2.3.1 每天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作业组成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工作结束后总结当天的安全工作情况。
2.3.2 使用电动工器具必须配用漏电保护器。
2.3.3 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带、安全带或防坠器。
2.3.4 水压试验时严密监视压力表的压力,防止超压损坏水管。
2.3.5 在进行修前、修后高压试验及有关电气试验时,检修人员应撤离现场,并作好协调配合工作,在不同地点设专人监护,并设围栏。
2.3.6 发电机进行内部检修时,严格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和发电机检修管理制度。
2.3.7 在检修中使用扁铲、铁丝、锯条等时要时刻注意不能将断头掉入发电机内部。
2.3.8 收工后要清点工器具无遗漏后,用蓬布将发电机盖好,并贴封条。
2.4 回装阶段的风险分析:
2.4.1 全面检查发电机内部的所有检修工作全部结束,所有部件检修工作完毕。
2.4.2 通知相关部门或班组,检查其相应工作全部结束。
2.4.3 回装时要按照拆前记号回装。
2.4.4 封人孔之前认真检查发电机内部无异物,并拆除转子轴向风道堵板。
2.5 水压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2.5.1 水压试验至少由两人以上进行工作,禁止单独1人操作。
2.5.2 水压试验必须与集控运行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5.3 将水压机和发电机出水法兰、进水法兰和压力表连接好。
2.5.4 升压时先打开绕组排空门,待空气排尽后方可关闭升压。
2.5.5 缓缓升压至0.6mpa后开始查漏,维持12小时无渗漏为合格。
2.5.6 升压时做好联系工作,防止压力超限。
2.6 发电机风压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2.6.1 水压试验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电机本体、氢系统及氢干燥器等设备全部恢复完毕后,方可进行。
2.6.2 定子冷却水系统、密封油系统和润滑油系统全部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2.6.3 压缩干空气压力正常。
2.6.4 氢系统就地压力表和集控计算机画面氢压信号已投入正常运行。
2.6.5 化学氢气仪表分析盘、氢气湿度分析仪、热工变送器和就地压力表均恢复正常。
2.6.6 风压试验必须与集控运行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工作。
2.6.7 从0m接干燥的压缩空气进入机内,缓缓升压。
2.6.8 对发电机密封点进行查漏,查漏方法为洗涤灵水和卤素检漏仪测试法检查所有密封点,具体查漏点见《发电机氢系统风压查漏点一览表》。
2.6.9 在查漏过程中如果发现漏点要及时处理,全部密封点检查两遍后无渗漏现象后继续升压,在升压过程中加强对密封油压的跟踪、查漏,如果发现漏点,停止升压及时处理,如果确认不能处理的,泄压后重新检修,重新进行风压试验。
3 组织及人员分工:
3.1 组织措施
3.1.1 在配合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过程中,设组长一名,各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组长统一指挥。
3.1.2 各小组成员,按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不得随意离开检修现场。
3.1.3 在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前召集所有成员召开现场会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1.4 发电机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必须由班组组织协调。
3.1.5 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1.6 定冷水渗漏查找处理时,项目部、班组负责人必须在场监护。
3.1.7 电气检修班班长或技术员必须有一人在场监护。
3.1.8 使用行车起重时由起重工统一指挥,一切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3.1.9 所有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准备就绪后方可进行工作。
4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1 安全施工措施
4.1.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进入检修现场。
4.1.2 现场施工中的废油棉纱、破布等,应统一集中保管处理,做好防火的准备,严防火灾的发生。
4.1.3 起吊过程中,应统一指挥,集中精力,起吊重物下严禁站人。
4.1.4 进入发电机内部的工作的人员,不得穿带钉或坚硬底的鞋,以免滑倒或划伤内部部件或绝缘。
4.1.5 施工电源装置损坏或使用完毕,电气专业人员维修或拆除,严禁私自修理或拆除。
4.1.6 积极认真的进行施工,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设备,相互照应,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集中精力搞好大修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市场”的意识。
4.2 文明施工措施
4.2.1 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拆卸的废弃物要随拆随清,拆卸时要做到文明施工、避免扬尘污染。做到开工时、检修中、收工后现场保持干净。
4.2.2 工器具、零件、材料的运送必须采取搬运、不得在地面上托运。防止划伤地面。
4.2.3 检修现场的工器具、零部件、材料应按定置布置图摆放整齐。
4.2.4 对可能造成设备基础瓷砖、地面瓷砖污染、损坏的部位必须设置遮挡或铺垫。
4.2.5 每项工作结束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2.6 检修产生的生产垃圾必须倾倒在垃圾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