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中学财产管理员职责
1、认真执行学校财产保管和分发物品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保证供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物资购进入库,核对“入库单”和票据,要认真验收数量、质量,并分别登记各类帐册,做到帐物清楚,防止差错。
3、添购各种物品要有计划,要做到精打细算,并注意节约使用,即要有一定数量的库存,又要防止积压浪费。
4、定期巡检,回收散置物品、物资、器材等,注意经常查库,防止霉坏散失。对于人为损坏丢失者,要抓紧追赔。
5、发出物品要按规定凭“出库单”或登记办好领用手续,做到帐目清楚,有据可查。凡非本校教职工者,不得领用物资,非本职工作所用之物可拒发,必要时经主任批准。
6、建立电子帐册,定期盘库结算,做到帐物相符。
7、做好联系和指导各教室,各处室财产保管工作,督促其他人员一起管好学校设备和财产。
8、参与每月一次的教室财产检查,每学期一次的宿舍财产检查。
9、完成领导布置的总务内勤及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