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施工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
水电站施工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及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有各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保管员九人组成,职责是: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的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定期召集安全会议,及时纠正和处理好现场安全事项。各车间安全由车间主任负责,负责各自车间的日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安全小组汇报。及时处理好生产现场的安全事项,随时纠正违章操作,杜绝一切可发生能发生事故的隐患。
一、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条例及公司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组织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
三、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和整改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安全隐患。
四、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有权暂停其施工作业,对外包安装单位,统一组织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其安全职责。
六、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自理和改进措施,并对发生的事故实事求是的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建立健全安全档案资料。
七、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所有施工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