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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第2篇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第1篇 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锅炉安全、节能、环保机构的法规和指令。
二、制定锅炉房各项规章和记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考核。
四、及时做好锅炉登记建档、变更和报废等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五、随时妥善解决锅炉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七、有权参加锅炉事故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八、有权监督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工程质量,并参加竣工验收。
九、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第2篇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锅炉房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锅炉安全检验和相关检查、监测等工作。
2、负责制定锅炉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负责对司炉工和水质化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锅炉安全检验工作,经常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制定锅炉的检修计划。
5、随时解决锅炉运行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6、坚决贯彻锅炉安全运行法规,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7、参加锅炉事故的调查处理,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监督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9、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查机构填报相关资料,接受锅炉安全部门的指导。
10、做好锅炉房安全管理中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