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mulu--]
第1篇 hse管理委员会职责
a)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b)负责审定企业hse方针目标,作出hse重大决策;
c)负责审定年度hse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d)定期听取阶段或年度hse管理情况报告,研究解决hse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e) 决定开展hse检查的方式、方法、时间和内容。
f)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研究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并及时结案。
第2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指导科室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促进医疗安全。
三、开展医疗质量、医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会,共同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四、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五、对医疗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价方法。
六、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开一次会议。
七、定期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工作汇报。
第3篇 d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院内感染的监测和控制,以提高医疗质量。
2.负责制定降低院内感染的各种措施和制度,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
3.掌握院内感染的监测、控制动态,经常分析监控情况。有计划地开展院内感染流行病学的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4.负责检查各科室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抓好预防性消毒、经常性消毒和终末消毒。检查消毒效果,解决消毒过程中的问题。
5.对全院抗生素的使用情况进行调
第4篇 z管理处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职责
管理处工程管理专业委员会职责
a.负责各管理处设备设施维修、养护、房屋本体维护等工程管理工作的统一监督与指导。
b.积极配合公司各管理处的工作,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c.协助工程管理相关业务的培训,及协助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d.负责组织召集工程管理的专项评审、专业研讨、演习、评估等活动,定期分析、评审工作现状,研究改进方案。
e.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各管理处工程管理业务的全面巡查,对巡查中的问题进行确认和分析,从专业角度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并监督、检查、验证有关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f.组织公司专业人员代表公司与外界同行交流,提交交流报告,从多方面获取专业化信息,吸收、消化先进经验、技术及方法,在公司内予以推广
第5篇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权力
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是我项目部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安委会主任(组长)由我项目部最高职务领导担任,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成员由科级领导担任,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和矿指定的相关人员联合组成,安委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在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安委会在安全方面的决议(决定)高于全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任何决议。安委会有权拒绝执行有关管理部门或领导超出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行政命令。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总体规划、布署,制定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和上级相关的规定、制度、会议精神,规范操作行为,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3、强化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与素质,自觉遵章守纪、按章作业。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研究我项目部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分析安全动态,并负责地作出科学的决策。
5、研究处理全项目部影响较大及较广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完善、论证预防措施。
6、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价等活动,针对生产安全隐患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提高灾害预防能力,增强抗灾自救能力,防患于未然。
7、保证足够的安全投入(人力、物力)和隐患整治“四落实”。改善劳动、工作环境与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8、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不称职人员及时进行任免,对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的机构适时进行动议。
第6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与安全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指导科室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促进医疗安全。
三、开展医疗质量、医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会,共同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四、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五、对医疗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探索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价方法。
六、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每季度开一次会议。
七、定期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工作汇报。
第7篇 南平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职责
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职责
由医院主管领导、职能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医学工程部门的专家和负责人,组成医院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管理委员会。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于设备科,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医疗设备引进的咨询、审议、决策及工程项目协调等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计划、论证、购置、验收、管理、维修报废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或咨询。
二、听取设备科对各科室申请购置的设备论证及效益分析,委员会成员讨论,统一意见后报向院办公会汇报。
三、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四、负责建立本院的计量管理体系,组成医院三级计量管理网络,督促开展对医院设备的定期计量监测工作。
五、负责确定并建立医疗设备应用质量的监控体系,组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和追踪。
六、建立相关的管理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并组织执行医疗设备使用效能分析评估。
第8篇 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职责
人民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医院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医疗器械、计量、商检、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制订医院医疗仪器设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审核本年度医疗装备计划的执行情况及下年度医疗设备的装备计划。
(四)对单价在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进行可行性论证。
(五)评估当年购置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的临床应用及效益。
(六)审定大型医疗设备(单价在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以上)的报损工作,并监督报损医疗设备的处理。
(七)审查医疗器材的消耗量及合理性,评估医疗器材的质量情况。
(八)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由医疗设备科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9篇 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上级各部门有关建立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并督促公司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领导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推行工作,研究分析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形势,及时提出具体的实施办法。
3、负责组织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机制,保证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配置。
4、负责审定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目标,对集团公司下达的控制目标进行分解与细化,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5、负责审核公司各单位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文件、标准和措施,批准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定期召开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阶段性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
7、负责对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推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请求解决。
8、负责审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有效的奖励或惩罚,督促和监督各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改进措施。
9、负责定期向上级各部门汇报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提供安全生产信息。
第10篇 附二人民医院质量控制管理委员会职责
第二人民医院质量控制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勤勉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强化质量意识,努力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2.审核医院医疗、护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医疗、护理质量评审标准和奖惩制度。
3.管理及控制各科室诊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事故争议应及时进行讨论和处理,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每季度全院通报一次。
5.对医院有关质量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制订和修改进行讨论并形成初步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6.定期组织专家检查各科医疗质量情况,重点检查病历书写质量,处方质量,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情况,医护人员技术操作规范等,定期进行三基知识考核。
7.定期检查考核全院医务人员对《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等的掌握程度。
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应召开会议一次,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设想。
第11篇 大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委员会职责
大学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学生公寓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二、定期检查学生公寓的治安保卫工作;
三、负责制定有关治安、保卫、消防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检查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负责对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12篇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范例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范例3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品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提供咨询和指导,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用药。及时处理用药重大问题。
5.审核本机构购入药品,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和评审专家库,开展新药引进评审工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紧缺药品分配使用方案。
8.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13篇 医院设备物资管理委员会职责-3
医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职责3
医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设管会)应开展经常性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解决仪器设备与物资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同时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本着加快医院建设,满足临床需求,提高医疗质量,兼顾“两个效益”的原则,拟订医院仪器设备与物资远期和近期装备规划。
(二)审查年度仪器设备与物资购置计划,经院长审批后确定下年度的仪器设备与物资购置计划。
(三)对大型医疗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和金额较大的物资进行购置前的可行性论证。
(四)针对在医疗仪器设备与物资的购置、使用、报废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总结,向院长办汇报。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应根据仪器设备与物资在购置、使用、报废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举行不定期的会议。
第14篇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审查、研究制定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计划。
3,督促各科室执行落实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方案并且积极落实。
4、在院长指示下,对医院医疗质量工作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积极督促相关科室落实。
5、组织并参与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研讨会,收集科室意见,汇集整理报院长。
6、组织并参与院内医疗事件鉴定工作,为院内医疗争议鉴定处理提供参考意见。
7、组织并参与处理医院医务人员重大失职工作的鉴定讨论工作,提出处理和整改方案。
第15篇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职责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成员要熟悉并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所主管部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各环节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主任委员(院长):在全面领导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中,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准确、及时、有效地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副主任委员(分管院长):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在组织机构、人员、职责、管理制度等方面贯彻实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各委员认真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工作。
3.委员(医务科主任):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麻醉药品》专用卡使用管理;负责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患者的随诊制度落实,并定期检查、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积极推行规范化癌痛和慢性非癌痛治疗指导原则;提倡无创给药,保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观念正确、用药结构合理、规范,使之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4.委员(护理部主任):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使用情况的登记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用于临床医疗目的并规范使用、有效管理。
5.委员(保卫科科长):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公路运输负责押运)、存放过程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监督保持合理库存;及时发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防止药品丢失、被盗;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存储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报警装置、防盗设施安全有效。
6.委员(药剂科主任):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和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建立、健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各级药学人员职责;和其他委员一起,定期组织对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个环节管理情况的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