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会主席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宣传国家关于劳动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规和电力行业的安全规程制度。
2、负责对各级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或解决的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
3、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管理,维护员工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4、参加安全委员会会议,定期派员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
5、利用职代会的形式,参与施工安全重大问题的研究,并就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内容提出意见,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民主监督体系。
6、监督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配置,提出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意见和建议,改善职工安全劳动条件,并督促执行。
7、组织和参加电力工程建设安全劳动竞赛,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和表彰施工安全好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8、参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监督职业安全健康设施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实施,对电力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进行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9、参加有关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家属的慰问、抚恤。
第2篇 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对员工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维护员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
2、有权在企业召开有关安全会议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发现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向行政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行政必须做出处理决定。
4、有权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
5、有权进入全矿各工作场所实施安全群众监督,劳动监察。
6、有权对各部门贯彻上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我矿有关制度、会议精神情况进行抽查,调阅各种安全记录。
二、安全管理职责
1、支部书记是企业安全教育主要责任人,应督促行政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2、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群众监督,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劳动安全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指导各单位建设“三无”班组。
5、参与企业重要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督促企业必须按规定向员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7、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定时和不定时组织群监员对工作场所实施突出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8、事故发生后,协同行政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9、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第3篇 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对员工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维护员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
2、有权在企业召开有关安全会议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发现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情况时,有权向行政建议组织员工撤离危险现场,行政必须做出处理决定。
4、有权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
5、有权进入全矿各工作场所实施安全群众监督,劳动监察。
6、有权对各部门贯彻上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我矿有关制度、会议精神情况进行抽查,调阅各种安全记录。
二、安全管理职责
1、支部书记是企业安全教育主要责任人,应督促行政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2、对企业安全工作实施群众监督,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劳动安全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抵制违章指挥。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竞赛和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指导各单位建设“三无”班组。
5、参与企业重要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督促企业必须按规定向员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7、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定时和不定时组织群监员对工作场所实施突出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8、事故发生后,协同行政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9、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