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校产管理员职责
1.负责全校财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对新添置的各种办公、教学设备要进行验收签名、编号、登记。对分发在各部门使用的公物要有分户登记,每学期定期清查核对一次,负责处理公用设备(专用设备除外)、办公用品的分配调度和工具、销匙的出借、回收等事宜。
2.负责对专用设备的监管,要对办公、教学专用的仪器、电脑、乐器、体育设备的购入负责
验收签名。每学期要对分室保管的(专用仪器、电脑、乐器、体育设备)物资进行清点和核对,使账物相符,预防公物流失。
3.经常检查办公室、教室和宿舍等公物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妥善处理,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并配合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提供学生中爱护公共财物的好人好事,或损坏公共财物的不良行为给政教处进行表扬或批评教育。
4.负责对公物的维修,经常深人实际,了解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做好公物保管、维修工作。处理好日常维修,利用每年暑假期间组织水电工等进行一次全面检修、新学期课桌竟的调整和准备工作。
5.负责学校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的清査,做好增减的管理工作。
6.搞好校产注册,建立健全公物保管制度,制定并落实公物保管、使用及损坏赔偿细则。处理好对损坏公物的赔偿,每月公布学生损坏公物情况及落实赔偿款情况。
第2篇 江卫小学校产管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江卫小学校产管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校产管理员是学校资产管理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学校全部有形资产的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等需要。
2、验收学校财产和物品,并及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
3、保管好消耗物品,做到进物清、领物清、结余清。
4、每月定期巡察校园有形资产的安全状况,及时统计有形财产,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资产统计,做好统计记录。
5、履行法律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义务。
6、对学校安全尽到善良管理的义务。
第3篇 校产物资管理员职责
1.认真执行校舍校产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物资管理工作,保证事业需要,防止浪费和损失。
2.严格按照校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置并做好固定资产明细帐及
分布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帐卡物相符。
3.对新购或调入的固定资产,由部门使用人验收并在原始凭证上签名后分管理员应立即填写一式四份的固定资产增加凭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分别记入明细帐。
4.分管理员应积极主动按每季度一次与总管理员、主管会计核对一次
帐目,保持帐帐相符。
5.分管理员应较强的责任心各级督促部门使用人管理好各类物资,并利用暑假和寒假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数量,检查管理使用情况,并负责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清查报表。
6.对在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查明情况,补记入帐,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对正常损坏或使用到期的物资应按规定,经批准后填制“固定资产减损凭单”,方可报损或报废。
第4篇 校产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第5篇 校产管理员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校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必须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并作记录。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下班。
第6篇 校产、物资管理员职责
1.认真执行校舍校产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物资管理工作,保证事业需要,防止浪费和损失。
2.严格按照校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置并做好固定资产明细帐及
分布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帐卡物相符。
3.对新购或调入的固定资产,由部门使用人验收并在原始凭证上签名后分管理员应立即填写一式四份的固定资产增加凭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分别记入明细帐。
4.分管理员应积极主动按每季度一次与总管理员、主管会计核对一次
帐目,保持帐帐相符。
5.分管理员应较强的责任心各级督促部门使用人管理好各类物资,并利用暑假和寒假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数量,检查管理使用情况,并负责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清查报表。
6.对在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查明情况,补记入帐,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找原因,分清责任。对正常损坏或使用到期的物资应按规定,经批准后填制“固定资产减损凭单”,方可报损或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