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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机电技术员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有措施或上级批文除外)。
3、当运行设备、各种保护性设施出现故障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处置。
4、有权对新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无技术资料和合格证时,拒绝验收入库。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机电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的具体工作。
2、对主提升系统,井下提升运输系统,风机、锅炉、配电、水泵、矿灯等重要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对各种保护进行定期测试与校验,保证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符合规程要求。由于不组织检查或检查走过场、检测马虎、各保护性功能失效而发生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触犯刑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认真对新购进机电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各种资料齐全,符合矿用产品的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发放使用,由于检验马虎而发放使用造成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
4、参与设备大检查和平时日检,井下不出现设备和矿灯失爆现象,设备完好率达到标准要求,不出现设备带病运行,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必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达标。由于不检查或不责令和督促整改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
5、及时制定井上、井下施焊用火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出现无措施施焊、用火。
6、参加设备报废的鉴定工作,提供报废所需相关资料。
7、矿内所有设备的安装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参与机电、运输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好防范的安全技术措施。
9、建立好矿井的设备台帐、电缆台帐及配件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10、组织好对机电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2篇 机电技术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机电设备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标准,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行;
2、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检修、安装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实施及机电设计工作;决;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对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参加机电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4、参加安全活动日和安全质量大检查及整改工作;
5、抓好机电设备安装和维修质量,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
第3篇 机电技术员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2、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设备(有措施或上级批文除外)。
3、当运行设备、各种保护性设施出现故障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进行处置。
4、有权对新购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无技术资料和合格证时,拒绝验收入库。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机电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的具体工作。
2、对主提升系统,井下提升运输系统,风机、锅炉、配电、水泵、矿灯等重要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专业性检查,对各种保护进行定期测试与校验,保证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符合规程要求。由于不组织检查或检查走过场、检测马虎、各保护性功能失效而发生事故负重要管理责任。触犯刑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认真对新购进机电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各种资料齐全,符合矿用产品的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准发放使用,由于检验马虎而发放使用造成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
4、参与设备大检查和平时日检,井下不出现设备和矿灯失爆现象,设备完好率达到标准要求,不出现设备带病运行,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备查。必发现问题应及时责令整改达标。由于不检查或不责令和督促整改而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
5、及时制定井上、井下施焊用火的安全技术措施,检查《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出现无措施施焊、用火。
6、参加设备报废的鉴定工作,提供报废所需相关资料。
7、矿内所有设备的安装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8、参与机电、运输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好防范的安全技术措施。
9、建立好矿井的设备台帐、电缆台帐及配件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
10、组织好对机电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