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范本
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意思是,谁主管哪项工作,谁就对那项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即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要由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负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当然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车间、班组领导,要对本车间、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二)依靠群众的原则
消防工作是一项具有广泛群众性的工作,只有依靠群众,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才能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做好群众工作,要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向群众普及消防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和防灾抗灾能力;要组织群众中的骨干,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的防火、灭火工作。
(三)依法管理的原则
依法管理就是单位的领导和主管或职能部门依照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事务进行管理。要依照法规办事,加强对职工群众的遵纪守法教育,对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者严肃追究,认真处理。
消防法规不仅具有引导、教育、评价、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而且具有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强制作用。因此,任何单位都应组织群众学习消防法规,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依照法规的基本要求,制定相应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或工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消防安全管理走上法制的轨道。
(四)科学管理的原则
科学管理,就是运用管理科学的理论,规范管理系统的机构设置、管理程序、方法、途径、翻度、工作方法等,从而有效的实施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消防安全管理要实行科学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首先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富有成效。首先,必须遵循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要知道火灾发生的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技术领域的扩大和物质生活的提高而增加的规律;火灾成因与人们心理和行为相关的规律;火灾的发生与行业、季节、时间相关的规律等。其次,要学习和运用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并与实践经验有机地结合起来。还要逐步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以取得最佳的管理效果。
(五)综合治理的原则
消防安全管理在其管理方式、运用管理手段、管理所涉及的要素以及管理的内容上都表现出较强的综合性质。消防管理不能单靠哪一个部门,只使用某一种手段,要与行业的、单位的整体管理统一起来;管理中不仅要运用行政手段,还要运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和思想教育的手段进行治理;管理中要考虑各种有关安全的要素,即对人、物、事、时间、信息等进行综合治理。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十项标准
1981年10月28日,国务院在批转《公安部关于全国消防重点保卫工作现场会的情况报告》中提出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十项标准,这是评价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程度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1)有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
(2)有生产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处处有人管。
(3)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安全干部,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4)有与生产班组相结合的义务消防队,有夜间住厂(仓)值勤备防的义务消防队,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做到既能防火又能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和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企业,有专职消防队,做到自防自救。
(5)有健全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7)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并根据需要采用自动报警、灭火等新技术。
(8)对新工人和广大职工群众普及消防知识,对重点工种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9)有防火档案和灭火作战计划,做到切合实际,能够收到预期的效果。
(10)对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严明。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叫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2篇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方案模版
一、目的
1. 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预防机制,确保公司和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发生火灾时做出迅速反应,及时扑救,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 充分调动业主和使用人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三、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1. 防火宣传教育
公司治安管理部门定期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司员工和业主、使用人的防火警惕性。
2. 组建义务消防队
(1)义务消防队由辖区工作人员和辖区业主、使用人组成,其目的是保障本辖区的消防安全。
(2)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开展各项消防训练,训练主要内容包括火灾隐患排查方法、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火灾中报警和逃生方法等。
(3)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表现突出的义务消防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3. 组建火灾应急小组
火灾应急小组由治安组、灭火组、疏散组、救援组、设备组、后勤组组成,其目的是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将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治安组:由小区保安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负责维护火灾现场和小区秩序,协助疏散组疏散人员。
(2)灭火组:由当班巡逻员和义务消防员组成,主要负责小区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3)疏散组:由当班门岗和义务消防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4)救援组:由保安队员组成,负责火灾时人员救助、财产抢救工作。
(5)设备组:由小区工程技术部人员组成,保证小区监控中心设备和小区所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工作。
(6)后勤组:由客服部、环境部组成,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①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②负责报警,接听电话,保持通信畅通。
注意:火灾应急小组只是在初级火灾时发挥主要作用,在火势较大时主要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4. 清除消防安全隐患
相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隐患排查,做好消防安全隐患记录,并通知和监督相关人员进行清除。检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未按时清除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 进行消防演习
由秩序管理部制订消防演习方案,定期举行消防演习,提高管理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业主和住户熟悉火灾发生时救人与自救的方法。
四、火灾事故处理
1. 火灾报警
(1)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对小区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动静态全方位24小时监控。
(2)监控中心收到监控区的火警信号及火警电话后,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值班人员、巡逻员赶赴现场,并电话通知值班领导。
(3)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根据火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队,并将信息反馈监控报警中心,同时进行灭火及疏散工作。
(5)成立临时指挥部,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应急预案。
2. 火灾扑救
(1)初期火灾处理。
①当值保安领班或消防主管带领火灾应急小组成员携带灭火器、消防斧、防烟面具、手电筒和对讲机等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并优先疏散着火层内人员。
②灭火后,现场领导安排人员留守保护现场,等待上级部门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汇报火灾处理情况和损失情况。
③若火势未能有效控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119”报警,报警时讲清火灾发生的详细地址,着火楼层、燃烧物、火势状况等。
(2)紧急火警处理。
①消防值班员接到紧急火警后,立即把消防主机和联动柜打上自动,按下信息处理器的火警键,并通过监控观察电梯内是否有被困人员。若有人员被困,立即通知工程人员或电梯工进行解救。
②消防值班员启动消防广播,通知楼内人员疏散,广播内容为:请注意,××号楼××层发现火情,火情正在处理中;现场人员请跟随消防人员从安全通道离开,禁止乘坐电梯。广播时要注意沉稳、冷静,语速适当,表达清晰。
③消防设备管理人员收到紧急火警后,立即切断着火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关闭空调,启动应急电源,并赶往相应的设备房,保障各种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④保安消防人员和火灾应急小组携带手电筒、缓降器和防烟面具等及时赶到现场,疏散受火势威胁的人群、抢救重要文件和财物、排除易燃易爆品等。
3. 人员疏散和救助
发生火灾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
(1)火灾发生后,由疏散组安排人员,为业主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引导、护送业主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一定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靠着楼梯的墙壁,有序、快速地离开。
(2)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业主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3)后勤组负责安置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4)疏散顺序为,先起火单元及相邻单元,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后勤组负责将救下的受伤业主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及时安排送医院救治。
4. 警戒
(1)接到火警通知后,警戒组要迅速布置好辖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2)治安组负责清除辖区外围和内部的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3)严格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贵重物资。
(4)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人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5)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进行勘察。
(6)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业户、访客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五、火灾善后处理
1. 火灾扑灭后,秩序管理部负责保护现场并拍照取证,协助公安消防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统计被消耗和损坏的消防器材。
2. 公司组织人员了解并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辖区内财产损失情况。
3. 环境管理部清洁火灾现场,对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和补种。
4. 保安人员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
5. 秩序管理部组织召开会议,对本次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6. 秩序管理部填写《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将火灾事故原因、火灾处理经过上报主管领导,并对相关的防火、灭火措施提出改善建议。
第3篇 财务管理室消防安全职责
1负责采购的归口管理,确保所采购的产品在质量、服务等方面符合规定的采购文件,以及安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搜集各部门需采购的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反馈的使用情况;
3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劳动保护用品、消防设施、设备等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在资质,采购部应留存供应商的资质材料并及时更新;
4根据对设备、设施以及物资质量的安全要求,选择合格的供货商,确保采购合格、安全的产品;
5有安全有关的采购产品(如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劳动保(防)护用品、消防设施、设备等)到货后,按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协同品保部、安全办进行检验和验收;
6负责告知供应商在送料接卸监护管理和现场技术服务应遵守商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7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检查;
8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第4篇 屋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点
⑴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注意安全用电。
⑷搬动卷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卷材。
⑸在放置卷材时,汽油附属材料区域设专人看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⑹作业区要配置不少于20个手提式干粉灭器。
⑺登高作业应搭设临时架子,高空作业还应系安全带。
⑻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应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
⑼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⑽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⑾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配戴胸牌。
⑿卷材包装纸及杂物要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场容清洁,活完场清。
⒀屋面施工属临边作业,操作工人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将清理的灰渣、废料向下抛落,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⒁密封膏、卷材属易燃物,所有材料必须密闭容器包装,严禁露天存放,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有专人负责,施工时应严禁烟火,加强通风防毒管理,确保作业面空气流畅,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
⒂边角余料应及时回收,及时清运,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形成火灾隐患。
⒃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消防、防中毒教育,责任工程师做好各类交底,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⒄各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5篇 化工装置安全、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定义、分类、管理与使用、安装与拆除、维修和检验、评价检查标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消防设施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本标准中安全设施的概念是广义的,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用于救援而安装、配备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和器械、装置等。
3.2. 消防设施是指能够使人员免受火灾事故的伤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和防止火灾事故蔓延等的所有设施。
4. 管理职责
4.1. 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电气方面的安全防护装置,如继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等均由设备所在部门全面负责管理和维修。
4.2. 凡生产区域中有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固定、半固定灭火装置等,均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加强管理和维护,设备所在部门负责对损坏设施的维修。
4.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台帐,日常巡检、维护等工作。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设施分类
5.1.1. 检测设施:包括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分析仪器、气体检测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及超限报警装置等;
5.1.2. 泄压设施: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回流阀、减压阀、放空管等;
5.1.3. 防止火灾蔓延设施:包括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水幕等;
5.1.4. 紧急处理设施:包括紧急切断电源、紧急切断阀、紧急分流、紧急排放、紧急冷却、紧急通入惰性气体、仪表联锁等装置;
5.1.5. 组份控制设施:包括气体、液体物料组份控制装置、反应原料配比控制装置以及防止助燃物混入、掺入惰性气体等装置;
5.1.6. 防护设施:包括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装置、限速装置、电器过载保护装置、防静电装置、防雷装置、防噪声装置、防暑降温装置、通风除尘排毒装置、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装置、防护装备等;
5.1.7. 灭火设施:包括自动水喷淋装置、墙壁消火栓、地下消火栓、半固定泡沫灭火装置、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高压水枪、水炮装置等。
5.2. 管理与使用
5.2.1. 各类安全、消防设施,要与生产设备等同看待,使用单位要设专人负责管理。
5.2.2. 岗位操作人员,要懂得本岗位安全、消防设施的结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5.2.3. 安全、消防设施,必须与主机同时投运,发生故障,应立刻组织检修,使其恢复正常。
5.3. 安装与拆除
5.3.1.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配备安全、消防设施。
5.3.2. 新设计或经过改造的安全、消防设施,必须经消防部门审核及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5.3.3. 选用新型的安全、消防设施,必须通过技术鉴定方可使用。
5.3.4. 安全、消防设施不准随意挪用、废置和拆除。
5.3.5. 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拆除或报废安全、消防设施时,需提出申请经安全环保部上报市消防部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拆除。
5.4. 维修和校验
5.4.1. 各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对安全、消防设施的校验(检验)维修保养具体负责。
5.4.2. 各部门设备管理对安全设施均要建立档案;随同主机纳入设备升级进行考核,编入设备检修计划,按有关规程进行维修、校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校验(检验)结果记入档案。
5.4.3. 破坏性、消耗性安全、消防设施(如爆破片等)动作后,要及时安装、补充使其恢复正常状态。
5.4.4. 安全、消防设施,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使用消防设施前需向设备所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申请。
5.4.5. 工艺、设备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时,使用单位必须将安全、消防设施作相应调整,需提出申请经安全环保部上报市消防部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变动。
5.5. 评价检查标准
5.5.1. 检测设施
5.5.1.1. 压力表、真空计、温度计
5.5.1.1.1. 应根据被测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及工作条件正确选型;
5.5.1.1.2. 精度等级满足要求;
5.5.1.1.3. 量程满足工艺要求,日常检查无超程、无不回零等问题;
5.5.1.1.4. 仪表指示正确无误,误差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5.5.1.1.5. 安装正确,便于观察;
5.5.1.1.6. 有定期校验记录;
5.5.1.1.7. 导压管、阀门、接头、表壳体密封良好,无泄漏;
5.5.1.1.8. 必须设置上下警界线(可移动的玻璃罩,警界线必须贴在表盘上)。
5.5.1.2. 液位计
5.5.1.2.1. 安装位置正确、便于观察;
5.5.1.2.2. 液位显示清晰,无假液位;
5.5.1.2.3. 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限位的明显标志;
5.5.1.2.4. 液位计无泄漏;
5.5.1.2.5. 易破损或损坏后可能伤人的,应有防护装置,但不能影响观察。
5.5.1.3. 分析仪器
5.5.1.3.1. 检测器完好,无泄漏;
5.5.1.3.2. 防爆区内仪表用防爆开关,用安全电压传输信号,仪表用防爆型;
5.5.1.3.3. 控制室仪表电源和输出有防雷设施和可靠接地;
5.5.1.3.4. “微特”电机转动平稳、无振动,启动良好;
5.5.1.3.5. 标准气瓶安装可靠、不漏、减压正常;
5.5.1.3.6. 零点、量程的校验,按规程和规定时间进行;
5.5.1.3.7. 可燃气报警器取样点不准污染,要用专门仪表标样校正;
5.5.1.3.8. 工业色谱的信息处理器外形完整、清洁、无缺件,工作正常。
5.5.1.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5.5.1.4.1. 产品必须是消防部消防局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厂家生产的,且适用检测介质,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国产和进口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检测中心检测合格证书;
5.5.1.4.2. 安装时应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安装位置合理;
5.5.1.4.3. 多点报警器,必须具有准确识别各路报警状态的性能;
5.5.1.4.4. 报警值设定合理;
5.5.1.4.5. 报警器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100%;
5.5.1.4.6. 探测器内不得吸入可燃液体或进水;
5.5.1.4.7. 定期对过滤芯和吸入口的过滤网用甲苯或酒精清洗,以保护通气性能良好;
5.5.1.4.8. 防爆结构,不允许随便拆卸及松动螺丝,更不允许在现场拆卸;
5.5.1.4.9. 可燃气体报警器探头每年应进行一次校验。
5.5.1.5. 超限报警联锁装置
5.5.1.5.1. 工作电压、气源压力、开关工作电流、继电器负载、电压功率符合技术指标;
5.5.1.5.2. 露天装置要有防雨措施;
5.5.1.5.3. 与联锁有关的继电器、端子排等应有醒目的标志;
5.5.1.5.4. 联锁仪表安装位置(特别是修改、变动后)必须与图纸标号一致;
5.5.1.5.5. 运行中的联锁及重要仪表急需修理时,要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由仪表和工艺负责人签字并有安全措施;
5.5.1.5.6. 报警设定值准确;
5.5.1.5.7. 延时报警线路、延时时间准确;
5.5.1.5.8. 声光报警系统反应灵敏。
5.5.2. 泄压设施
5.5.2.1. 安全阀
5.5.2.1.1. 安装符合规定要求;
5.5.2.1.2. 安全阀定压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且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容器设计压力;
5.5.2.1.3. 安全阀排放量大于工艺所需的安全泄放量;
5.5.2.1.4. 动作灵敏、可靠无泄漏;
5.5.2.1.5. 安全阀校验应送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整定。
5.5.2.1.6. 安全阀与设备间的隔离阀应全开;
5.5.2.1.7. 运行、检修、试验技术资料齐全。
5.5.2.2. 爆破片
5.5.2.2.1. 必须根据压力、温度、材质选用计算公式,计算爆破片厚度,合理进行选择;
5.5.2.2.2. 爆破片的表面要平整、光洁、无划痕、结疤、纹裂、凹坑、气孔等缺陷,厚度必须均匀;
5.5.2.2.3. 爆破片安装要可靠,夹持器和垫片表面不得有油污,夹紧螺栓应上紧,防止膜片受压后滑脱;
5.5.2.2.4. 爆破片与设备间的隔断阀在运行中应全开;
5.5.2.2.5. 爆破片更换要求具体执行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5.5.2.2.6. 运行中的爆破片的连接处应无泄漏。
5.5.2.3. 呼吸阀
5.5.2.3.1. 检查呼吸阀无堵塞、开关自如;
5.5.2.3.2. 开关设定压力恒定不变;
5.5.2.3.3. 有定期检查,具体执行有关《常压储罐呼吸阀使用管理规定》。
5.5.2.4. 减压阀
5.5.2.4.1. 根据接触介质正确选择减压阀的材质;
5.5.2.4.2. 使用过程中要加强检查,保证阀体各部件灵活好用,无堵塞、无锈蚀,并有压力检测记录。
第6篇 安全消防科管理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入厂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领导参加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严格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项目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
6、负责对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工作,保证正常运行;负责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验检测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人身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做好人身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的管理工作和上报工作。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并按规定及时发放和使用。
11、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各部门、各车间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安全标准化建设。
12、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直至基层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4、负责一级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危险作业的审批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15、负责安全保证基金的管理,提出安全保证基金的使用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全公司安全管理的全面组织、实施工作;对所有公司领导布置的安全工作进行贯彻;具体协调内外部安全
16、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17、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公司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消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挪用安技措施经费。制定增产节约措施时,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8、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19、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20、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2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22、在技术改造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成时,负责组织验收和审查工作。
23、组织公司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检查工作。
24、严格执行公司各项消防制度,发现违规现象按管理制度处罚。
25、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配备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6、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火灾事故。
第7篇 消防安全监控中心管理细则
1消防安全监控中心的设置要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消防安全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消防报警控制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及操作方法,熟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持消防安全鉴定证上岗。
3 消防控制中心的日常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的有关要求。
4 消防控制中心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 消防控制中心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6 出现报警信号时,消防监控中心监控员必须立即核查报警信息,通知现场安管员进行跑点,在第一时间进行确认。
7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中心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消防控制中心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 消防监控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实时监查火灾报警控制和监控设备设施,严格按程序操作,认真处理当班发生的事件,并如实记录。
9消防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在消防监控中心不准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直接上级批准,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后方可离开。
10对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测试、维护等工作。
11严禁非监控人员在消防监控中心内逗留,不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参观。如遇特殊工作需要,必须在消防监控中心停留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批准,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12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并联系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如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13每班当值监控员必须填写《监控设备运行记录表》,运行过程中发现误报时,应填写具体误报时间、地点等,并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保存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及设备档案资料。
第8篇 某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1.0 目的:
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消除企业的火灾危害。增强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绝或减少重大特大火灾发生,把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控制在最低限度。
2.0 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0 内容
3.1 防火负责人职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责任制)
a认真贯彻、遵守国家《消防条例》技术规范、标准,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之内。
b主持消防委员会工作,指导职能部门和车间的消防工作,定期向职工报告消防工作。
c 组织制定本企业消防规章制度,督促和检查贯彻落实。
d组织消防宣传教育、考核效果。
e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f消防设施建设与企业发展建设同步。
g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h发生火灾时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i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3.2 安全主任(消防干部)职责
a组织实施安全规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的消防工作。
b研究确定本车间火灾危险点,制定控制措施。
c起草消防规划、计划规章制度、草案,提供领导审定。
d负责消防宣传、检查、整改等组织工作。
e负责消防器材配备、检查、维修等组织工作。
f对违章、违法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g根据企业领导的指挥,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报告工作。
3.3 生产车间防火责任人职责
a建立健全本生产车间各级岗位责任制,督促落实。
b研究确定本车间火灾危险点,制定控制措施。
c组织消防宣传、检查、整改火险等活动。
d领导本车间义务消防队,维修消防器材。
e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消防工作的规定。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
3.4各部门防火责任制
3.4.1生产部门防火责任制。
a编制生产计划同时编制消防建设项目,改善消防条件整改火灾隐患。
b实施、检查计划时,同时检查消防项目的实施、落实情况。
3.4.2工程技术部门防火责任制
a在编制工艺规划、工艺守则、设计工艺设备时要考虑防火安全技术和措施。
b研究、开发新产品时有消防安全措施。
c在进行技术改造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时,要考虑消防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d对生产工艺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应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整改。
3.4.3质量管理部门防火责任制
a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和审查防火安全技术规程和消防制度,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b参加企业防火检查、负责审批重点部位动火作业手续。
3.4.4设备部门防火责任制
a制定机械、电器、动力设备技术操作规程时,应包括消防安全内容。
b新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检查,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消防规定。
c对引进的重要设备,应将其有关消防安全资料报安检、消防部门备案。
d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要严格要求,不准带病运行。
3.4.5动力能源部门防火责任制
a设计变、配电所时,要遵循有关防火规定。
b定期对用电设备、线路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不准带病进行。
c检测、维修防雷设备,确保灵敏好用。
d设计、施工、维修消防供水系统,确保灭火用水的需求。
3.4.6供销部门防火责任制
a有计划、定量购入易燃易爆物品,并按规定分类存放,并将有关资料上报消防部门备案。
b严格贯彻执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规定和防火制度。
c严格贯彻执行《仓库防火管理规则》的规定,做好各类物资储运中的防火工作。
d加强对保管人员防火知识教育(持证上岗)。
3.4.7综合办公室防火责任制
a负责所辖下属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b负责所辖下属部门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的防火工作。
c负责企业内职工生活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3.4.8人力资源部门防火责任制
a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防火教育。
b对临时工、入厂实习人员进行防火教育。
c与有关部门协商配备重点工种工人,并负责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d消防规章制度遵守情况,列入劳动纪律检查的重点内容。
3.4.9安全部门(安全员)责任制
a组织实施上级和本企业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办法。
b收集、整理有关消防信息,掌握本企业消防工作综合情况给领导当参考。
c起草消防工作计划,各项消防工作进度。
d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e组织宣传教育,负责日常消防工作。
f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g督促和检查各种消防设施配备和维修工作。
h组织、指导义务消防队工作。
第9篇 安全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贯彻“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为全面完成2023年各项生产经营任务,实现安全、环保、消防管理目标,继续保持“连续三年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记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大友企〔2022〕1号文件精神和嘉能化工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环境保护法》,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以重大风险源控制、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检查、批评教育、考核等手段,努力提高“三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操作人员的执行能力,全面提高事故综合防控能力,有效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坚持污染预防、实现节能减废。
第二章 安全环保管理目标
第二条
1、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重大生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轻伤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环保设施开动率达到100%;污染物综合排放合格率100%。
3、重大、较大危险源点受控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4、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及证件有效率达到100%;
6、安全标准化合格班组达标率100%;
第三章 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嘉能化工公司设立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事故应急体系。公司设专职安全主管,兼职环保主管。各作业区、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作业长和班长为兼职安全员。
第四条嘉能化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
主任:李东仁
副主任:常广飞王裕强陈涛马 彦
委员:程晓宏于建红 王艳红 陈树森毛建军杨祎
赵磊华 王军庭李勇超潘 峰马世明韩志明
第四章 安全责任划分
第五条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各作业区按照分工主抓各区域的安全,并对其负责。安全主管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1、各作业长、班长依据责任划分,分别负责分管区域范围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现场危险区域检查,违章、违规及隐患查处监督检查工作,对所辖区域的安全负具体管理责任。
2、班组分散作业时,班长必须指定临时安全负责人,并代行班长安全管理职责。
3、引进施工队伍,各部门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类资质。综合科负责施工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协议和安全告知书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综合科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日常安全管理职能,在安全工作上对公司经理负责。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负责贯彻、执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各项精神。对安全工作实行对口管理,有权对各作业区的违章违规行为提出批评和考核,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章行为予以停工整顿。
第五章 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第七条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分工,使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效益挂钩,突出各部门和个人安全管理职能、职责效能的发挥,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安全工作逐级化和全员化。
3、遵循以人为本,教育为主,考核为辅的原则,经综合科检查被考核的单位和个人,作业区,班组不再进行重复考核。
第八条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和安全确认制,做到事前有安排,过程有检查,事后有讲评,抓好过程控制,确保安全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第九条狠抓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和现场危险源的辩识,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的查处工作,不断加大习惯性违章和重复事故的查处力度,确保作业安全规范。
第十条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新招人员的安全管理
1、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招工体检制度,未经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录用。意外伤害保险不生效不准上岗。
2、离岗一个月以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和各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因严重违章、险肇事故、伤害事故及被辞退的人员一律不得重新录用。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制度
1、严格执行“三级”(公司级、作业区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制度。公司级安全教育考核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作业区安全教育考试成绩95分以上、班组级安全教育考试必须达到100分。
2、生产中连续严重违章、冒险作业、群体违章及发生险肇事故的人员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再教育期间执行50%工资。
第十三条检修项目8小时以上(含8小时),在施工前必须制订上报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安全主管审批签字后方可检修作业。
第十四条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班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安全活动,作业区每月不得少于两次安全活动,公司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加强特种设备设施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1、特种设备(单梁起重设备、天车、叉车、空压机、锅炉、压力管道等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进行年检和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各作业区必须按照分工管辖设备明细认真做好日常点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点检记录,责任到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设备带病和超负荷作业。
2、特种工机具(倒链、千斤顶等)必须由专人保管和备案,做好日常检查保养,并做好点检记录,严禁带病和超负荷作业,达到报废标准的申请予以报废。
3、特种防护用品及安全检测仪器(甲烷报警器,煤气报警器,空气呼吸机)购置后按规定由生产科及时到相关单位备案和进行定期检测、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由专人保管并做好日常检查保养记录,保持完好状态。
第十七条加强消防工作,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1、各作业区要加强火灾事故的防范,生产现场严禁吸烟,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动火证。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品仓储存放要远离火源、热源,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2、各作业单位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做好火灾事故防范应急预案。消防器材必须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对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第十八条嘉能化工公司主要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
序
号
危险源
名称
可能发生的危害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煤气管线
中毒、着火、爆炸
1、配置有十台煤气报警器、两台氧气呼吸机、防毒口罩、灭火器等。
2、每周定期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做好巡检记录
3、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检修作业区
李勇超
2
煤气
加压站
中毒、着火、爆炸
1、站内安装有四台固定式煤气报警器,中控室24小时通过声光监督。
2、站内配有六瓶灭火器和强制排气扇
3、每2小时当班人员巡检一次做记录
4、巡检人员两人同行,持证上岗。
生产作业区
赵磊华
3
天燃气
计量箱
窒息、着火、爆炸
1、配有二台天燃气报警器、站内配有四瓶灭火器外加防护栏
2、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天燃气公司,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化验室
李萍霞
4
油罐区
着火、
环境污染
1、油罐区建有防火墙、配置有消防水、灭火器及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
2、油罐区配置有烟气报警器,中控室24小时监控。
3、岗位人员每班巡检、持证上岗。
储运作业区
孙效贤
5
高低压
配电室
触电、火灾
1、配电室配有烟气报警器,控制室24小时监控、配置有灭火器等
2、设有运行记录、定期巡查点检。持证上岗
检修作业区
潘 峰
发电作业区
杨 祎
6
叉车
坠落、伤害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每班行走前加强检点、限速慢行。
储运作业区
毛建军
7
天车
坠落、伤害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每周检点一次并做好记录
检修作业区
李勇超
8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爆炸、烫伤
物体打击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每周检点一次并做好记录。
3、当班人员每班点检
检修作业区
辛 春
9
尾气锅炉
发电锅炉
爆炸、烫伤
物体打击
1、定期报检、持证上岗。
2、压力、水位计、燃烧情况,有无尾气泄露控制室24小时监控,并做好运行记录。
3、当班人员每班点检
发电作业区
于建红
第六章考核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考核主要内容
1、各作业区必须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公司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
2、各作业区负责人每月组织召开两次以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作好记录,班组每周一次,认真布置安全工作重点,并做好记录。
3、各作业区需制定和完善安全、消防、环保等安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4、各作业区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大型工机具和消防器材安全点检记录台帐,要求内容详细明确。严禁“带病”使用作业。
5、设立作业人员互保制度,互相监督、监护,确保现场作业安全。
6、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三牌两票”和停、送电制度。
7、检修项目8小时以上(含8小时),必须编制详细的安全措施,并经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报生产科备案后方可检修作业。
8、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严禁酒后上岗,酒后发生各类事故者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10、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而发生人身、设备等安全事故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等一切后果全部由个人承担。
11、进入危险区域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动火证审办有关规定。
12、在易燃、易爆、煤气等危险区域作业时,作业前必须按规定清除周围危险物质,设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及防护设施,各种易燃易爆气体的使用、运输和装卸等必须符合规定。
13、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
14、在有毒有害等区域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经相关部门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15、加强易燃、易爆品、库房等危险源(点)的 “三防”(防火、防盗、防爆)管理工作。
16、发生人身设备等各类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上报相关部门。不得谎报、迟报和瞒报。因人为责任造成伤员救治不及时,致使事故扩大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17、加强员工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各种有效证件,严禁酒后驾驶。
1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轻伤及险肇事故必须在1小时以内向综合科报告;重伤及以上事故必须在20分钟内向公司领导报告,具体书面报告必须在8小时之内上报公司综合科,报告内容必须全面、实事求是,不得敷衍了事。
19、生产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其他安全防护用品。
20、执行嘉能化工公司卫生责任区划分、保洁要求及考核标准。
第二十条安全、消防管理考核细则
见《大友嘉能化工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细则》之《安全、消防管理考核细则》
第七章事 故 考 核
发生轻伤以上事故,经理、副经理、总工、安全主管、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按照大友企〔2022〕1号文件,由大友公司进行考核。其他相关责任人由大友嘉能公司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如下:
人身伤害事故考核表
表二:单位:元/人·起
事故管理责任人
工亡事故
重伤事故
轻伤事故
作业长
5000
3000
1500
副作业长
4000
2500
1200
班长
3000
2000
1000
副班长
2500
1500
800
互保对子
1000
800
400
事故直接责任人
15000/开除
3000/记大过
1000
事故主要责任人
10000/撤职
2000/记过
800
事故次要责任人
3000/降职
1000/警告
500
事故一般责任人
2000/记大过
500
300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考核办法由大友嘉能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0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杜绝或降低火灾危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二条 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本实施规范适用于我行所有办公和营业场所、计算机房、金库、保管箱库、凭证库、档案资料室、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
第四条 我行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行消防和防火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 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全行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组织整改消防火灾隐患。
三、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需要,建立兼职消防队(组)。
四、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六条 副行长是我行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全行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责任:
一、制定安全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拟定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四、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管理兼职消防队(组)。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确定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八、发生重大火灾,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和对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处理。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部门办公、营业区域及所分管事务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完成上级和消防管理职能部门布置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熟悉本部门负责管理的防火重点要害部位,落实管理责任人,定期组织检查,负责向本单位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四、及时发现火灾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消除火灾隐患。
五、定期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六、火灾发生时,积极组织扑灭初起火和指挥员工、客户安全逃生。
七、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第八条 员工是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消防隐患。
二、熟悉本岗位消防安全规律,熟知消防安全工作分工,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积极配合上级防火安全检查和落实防火安全自查,及时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消除火险隐患。
四、积极参加防火教育和防火演练,把消防“四懂四会”、“四个能力”灵活运用到防火灭火全过程。
五、遇有火灾发生时,服从指挥积极灭火,并协助上级和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 安全保卫部是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受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对我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
一、制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灭火演练。
二、协调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对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建立和管理消防档案资料。
六、当发生火灾时,指导内部和协调公安消防灭火,火灾扑灭后协助消防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总结教训、完善整改措施。
七、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条 我行营业网点属重点消防安全单位,实行消防安全综合管理,楼长由副行长兼任,楼层消防负责人、兼职消防员由楼长指定,实行楼长、楼层负责人和兼职消防员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楼长消防职责
(一)负责落实大楼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各楼层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设施设备及灭火器材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或报告上级。
(二)定期对大楼进行电检消检,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三)严格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控,落实定位、专人管理措施。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提升员工“四懂四会”能力。
(五)当火灾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果断组织员工灭火和安全逃生。
(六)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楼层消防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指定楼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本楼层员工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反消防规定行为。
(二)及时发现反馈消防信息,协助楼长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保证营业场所安全。
(三)当火灾突发事故发生时,组织所属人员积极灭火和安全逃生。
三、义务消防队(组)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章制度。
(二)熟悉消防常识,掌握灭火技能,宣传消防知识。
(三)检查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制度落实情况,查看有无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和制止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行为。
(四)检查维护本岗位或本部门的消防器材。
(五)当火灾发生时,自觉服从消防负责人指挥,积极果断实施灭火。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营业和办公场所应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日常管理应指定责任人。
一、总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部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营业部监控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由办公室主任和营业室主任共同担任。
(三)总行中心库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中心库负责人。
(四)总行中心机房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信息发展部总经理。
(五)总行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会计结算部总经理。
(六)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二、支行重点防火部位及责任人
(一)营业室、机房、重要空白凭证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营业室主任为责任人。
(二)监控值班室为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三)档案资料室为重点防火部位,由单一部门使用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属于两个(含)以上部门合用的,责任人由物品归属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
第十二条 定期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保证其始终正常运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三条 办公用房、营业场所等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范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超负荷用电。
第十四条 办公、营业区域的用电实行“一机一座”制(每个办公位的插座只供一个工作位的设备使用),不得采用一个插座多用和将电源接线板串连接线;确因取暖需要使用电暖气的,电暖气的单个功率应控制下1500w以下,严禁使用电炉子等明火电器。
第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因特殊原因确需存放的,必须制订严格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动火。
第十六条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由使用单位、部门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操作规程,保持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 重点防火部位严格禁止动用明火,确实因工作和生活需要动用明火的,应事先报总行主管行领导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使用时用火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现场监督。
第十八条 动火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坚持做到动火前“六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
一、动火前“六不”
(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二)周围(或上下方)的易燃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四)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容器,管道未清刷干净、残存的液体和气体未清除,存在危险状态不动火。
(五)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点,未经排除易燃易爆险情的不动火。
(六)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二、动火中的“四要”
(一)动火中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
(二)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四)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三、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十九条 办公大楼、营业场所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火灾自动灭火消防系统,由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根据安全防火技术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审核决定。
第二十条 办公区域和营业场所灭火器的配备标准,原则上每20平方米配备一瓶4公斤干粉灭火器,配有自动灭火系统的楼房,灭火器的数量可适当减少。
第二十一条 配置的灭火器材必须符合有关消防规定标准,并按要求摆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和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测、调试、维护和更换,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改装和停用。
第二十三条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必须委托有资质证书专业队伍定期检测,落实维护保养制度。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二十四条 我行实行防火巡查制度,工作日期间的巡查由本部门负责,夜间的防火巡查由单位值班人员或保安负责。
一、防火巡查员职责
(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二)妥善处置火灾危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处置。
(三)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填写巡查记录备查。
二、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巡查的频次
白天办公期间,防火巡查至少每4个小时一次,夜间巡查至少每2个小时一次,及时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办公、营业场所的安全员每天下班时,应对防火责任区内防火情况进行检查;每月防火检查不少于1次,重要部位实行日查。
第二十六条 防火安全检查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结合安全检查同时进行,检查情况记入《安全防范大事记》,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验收手续办理情况。
二、防火责任制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防火责任区消防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六、员工防火意识和消防基础知识普及情况。
七、消防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八、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电源电器的管理情况。
九、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灭火器材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防火检查的方法。
一、询问员工防火、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二、查阅有关消防安全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三、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和运行情况。
四、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
五、检查灭火、疏散预案操作情况等。
第二十九条 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实施“五定”(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措施、定应急对策)管理。
第五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条 分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详见《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我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季度进行1次演练,不断提升员工消防和防火能力。
第六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 各级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
一、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阻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闸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水源的。
七、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消防管理责任部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落实整改。
第三十五条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 对上级或公安消防部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及整改意见,必须采取措施,在规定期限内逐条落实,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
第七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七条 各级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不定期地利用集中办班培训、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消防安全竞赛、召开现场会、观看消防宣传录像以及墙报、广播等形式,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火灾案例和消防安全技能等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火灾特点,做到“四会”,即: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报火警,会自救逃生。
第三十八条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
四、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九条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保卫干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重要部位管理人员。
四、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四十条 我行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改。
消防档案由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保管、备查。
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二、建筑物使用前和使用后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资料。
四、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基本情况。
六、义务消防队(组)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七、重点部位人员情况。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四十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的内容。
一、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电气设备检测记录。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第四十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消防工作有关的资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并报送总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部门。
第九章 奖 惩
第四十四条 我行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规范由保定银行石家庄分行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实施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帐目录
一、单位消防安全总体概况
1、单位建筑的消防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及文号
2、单位总平面规划图
3、单位消防设施总平面点位图
4、单位消防水源示意图
5、单位重点部位及主要概况
6、单位消防安全承诺书
7、单位消防安全告知书
8、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二、消防组织制度篇
1、确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单位文件形式)、明确单位有关岗位消防责任
2、定期工作计划和行政例会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动火审批制度
4、文件形式确定单位专职消防队队员、职责、制度及训练、考核制度
5、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有总结评比,火灾事故责任有追究
三、隐患检查整改篇
1、单位防火检查并有纸质记录,每月一次
2、单位每日防火巡查并有纸质记录、有巡逻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2小时1次,主管签名
3、班前、班后检查交接记录
4、单位防火巡查、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计划和复查通知书
5、火灾隐患整改有罚兑现,有评比
四、宣传教育培训篇
1、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并会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单位电焊、气焊操作工持证上岗
2、单位有多处固定的员工消防知识宣传窗及消防宣传氛围
3、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禁止、提示性标识
4、单位组织员工定期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半年一次,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
有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5、单位员工“三懂三会”达到100%
6、单位确定专职消防安全教育员
7、单位消防设施有标识有使用说明
8、单位员工有消防常识手册或读本,做到有问必答,普及率达到100%
9、部位、楼层场所有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10、单位消防车位、消防灯管面有标识
五、疏散逃生演练篇
1、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处置程序和措施,重点单位每年两次
2、单位确定疏散引导员
3、单位每层、每个部位有消防安全疏散逃生示意图
4、单位重要岗位、重要场所配备防护面罩
5、单位组织的培训演练由文字和图片影相资料
六、消防设施器材篇
1、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总量表
2、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维修记录,明确保养责任人
3、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损耗、增加明细表
4、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有标识、会使用
5、单位消防控制室按规定标准要求设置
6、单位自动消防设施有年度检测报告
附消防安全培训资料
附消防法律法规
附消防检查表
附政府消防资料
第12篇 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宿舍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1.集体宿舍的楼房必须有两个安全出口;
1.2.每一层楼的主要通道和楼梯间应有安全出口指示灯和应急灯;
1.3.安全出口灯应保证24小时长明,应急灯应保证意外停电时起到应急照明作用;
1.4.宿舍的每一层楼均应安装消防栓和放置适当数量的灭火器,并保证长期有效;
1.5.宿舍的照明电源及其它用电源应有保护接地(零),所有的引电线应有套管,不得有裸露的金属电线;
1.6.宿舍的吊扇应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打伤上床工人的头、手等部位;
1.7.宿舍的每一层楼应贴有逃生线路图,工人应熟记逃生线路,熟练掌握逃生技巧。
2.入住公司宿舍必须按照公司宿舍行政部的安排入住,未经行政部同意不得私自换宿舍或床位。
3.严禁在宿舍乱接乱拉电线。
4.严禁在公司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强度耗电用具。
5.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或从事其它工作。
6.吸烟者的烟头应把它淋熄后丢进拉圾桶,不可到处乱扔,不可躺在床上吸烟。
7.点蚊香睡觉应把蚊香放置在绝对安全的位置,保证不会烧着被盖、衣服等可燃物质。
8.上下楼梯应手扶护拦,不要蹦蹦跳跳的,防止摔作。
9.在宿舍应保持安静,不要在宿舍放音响等制造噪音,影响他人的休息。
10.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允许,不得留宿他人或把他人带进宿舍。
11.不得把水到处乱倒,必须倒进下水道。
12.节约用水用电,用完水后立即关水,人离开宿舍时应当关电。
1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宿舍从事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