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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3 查看人数:60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1篇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 招收录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 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生产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方面执行。

3. 严格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

4. 会同安全部门对新职工入厂、老职工换岗、复岗进行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作业。

5. 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安全技术列入对员工的考核内容,作为员工上岗、定级、奖励、晋升的依据。

6. 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司机的选拔、考证、复审及人员调动工作。

7. 会同安全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有害作业人员上岗前、定期及离岗或退休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8. 做好参保工伤人员的理赔工作,协调做好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2篇 人力资源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合理配置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人力资源,确保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有关人员意识和能力的需要。

(3)负责全面掌握职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情况,根据不同的对象、时期、场合、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的统筹安排,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工作的实施,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与评价。

(5)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6)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7)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8)贯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生产经营单位/部门的加班加点进行监控。

(9)负责对公司提供劳务的相关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施加影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在提供劳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10)在招用各类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临工)时,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11)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3篇 人力资源处培训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人力资源处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岗位业务所涉及的安全管理;

3参加分公司和人力资源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做好公司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与考核,检查各单位培训计划落实,协助安全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5完成培训中心下达的各项培训工作,做好人力资源处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及内审员工作;

第4篇 a酒店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

酒店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

把好招收新员工关,注意录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的人员进入酒店工作,新员工录用后,需经过安全培训后方能正式上岗。培训教育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培训员工安全管理意识,担高他们识别违法犯罪分子的能力和处理有关安全事故的能力;二是不断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与法制教育,以防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内部作案。

人事培训部要建立一套酒店安全管理的政策,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和违反酒店安全规定的要奖罚分明;在员工手册中要写明酒店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报警程序等。

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注意行车安全,严禁违规违单操作,严禁私出车,出私车。

第5篇 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的规定与标准。

(二)对新的入厂人员(包括病产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等)及时与安全技术部联系。做好入厂安全教育,未经厂级安全教育,不准分配到车间部门。

(三)新工人进入岗位前应做好体验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卫生健康和女工、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

(四)特种作业和重要工种要害部门的操作人员安排要相对稳定,并坚持持证上岗原则。

(五)按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脱岗休养及工种调动工作。

(六)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严控加班加点,执行劳动法,认真掌握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七)把安全生产列入考核与分配的范畴,并制定奖励办法,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八)根据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要求,及时组织供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保健品、防暑饮料、妇女保护用品。

(九)根据安全部门规定的品种数量规定的发放标准,负责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计划、保管、发放、废旧回收和修补工作。不准随意调换品种,减少数量和降低质量。

(十)负责做好宿舍、食堂、后勤仓库、公共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本部属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及完善工作,确保本部门生产安全。

(十一)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安全技术部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工伤或重大事故的职工,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6篇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察体系所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符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2、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业绩考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执行。

3、配合安监部、基建部制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配合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工(含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工作。

5、参加有关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第7篇 人力资源部人资管理专责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劳动纪律、员工考勤的考核管理。

(三)照规定及公司经济责任考核小组意见发放各类奖金。

(四)按月参加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及安全教育活动。

(五)负责公司劳保用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人力资源的档案管理安全工作

第8篇 人力资源劳资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一)设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所需的机构和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落实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业绩考核的管理规定。

(三)配合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四)编制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五)配合组织“安规”考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术比武等活动。

(六)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七)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等。

第9篇 人力资源部人资管理专责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劳动纪律、员工考勤的考核管理。

(三)照规定及公司经济责任考核小组意见发放各类奖金。

(四)按月参加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及安全教育活动。

(五)负责公司劳保用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人力资源的档案管理安全工作

第10篇 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风电场(公司级安全教育)。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各级安全管理管理人员的配备。

4.招用临时工,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所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及制度。编制员工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做好员工(含特种作业人员、农电工、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安全管理岗前培训,配合组织安规考试、安全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

6.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绩效考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执行。配合制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7.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第11篇 人力资源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 合理配置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人力资源,确保从事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有关人员意识和能力的需要。

(3) 负责全面掌握职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情况,根据不同的对象、时期、场合、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 负责公司员工培训的统筹安排,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工作的实施,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与评价。

(5) 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6)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7) 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8) 贯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生产经营单位/部门的加班加点进行监控。

(9) 负责对公司提供劳务的相关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施加影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时必须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在提供劳务期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10) 在招用各类人员(包括劳务派遣工、临工)时,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11) 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12篇 人力资源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1.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负责;

1.1.3 负责审核公司劳动定额和人员配备,负责组织对录用新员工的身体检查工作;

1.1.4 参加工伤死亡事故调查处理和员工工伤鉴定工作,负责审核工伤保险报批兑现待遇等工作;

1.1.5 负责依法为员工交纳工伤社会保险金;

1.1.6 负责组织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十二篇)

1. 招收录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2. 在办理临时用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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