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梯管理员安全职责
1.负责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
2.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资格证才能上岗。
3.保证电梯轿厢、梯级的清洁卫生,通往电梯、自动扶梯的通道和上下登梯口处绝对不得有障碍物。
4.建立电梯技术档案,日常做好电梯运行记录,存档备查,保证电梯档案内容完整,管理规范有序。
5.经常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排除故障。对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做好安全防患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6.配合维修保养单位做好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对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确认。
7.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主动为乘客耐心解释,稳定乘客的情绪,配合做好抢救工作,尽快解救人员。
8.宣传电梯法律法规,使用户正确合理地使用电梯。
9.对违反电梯安全使用规则的行为,立即制止,不允许乘梯。
10.管理好电梯钥匙,未经许可,不准交给无关人员使用。
第2篇 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某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和《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结合本市电梯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各公司所从事的电梯安装,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以及本办法。
2.所有从事电梯安装、维修和保养的人员,必须取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的方可上岗。
3.各公司工程、维保部门在电梯安装、维修施工前需由专人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告知手续应及时归档。
4.电梯安装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在电梯操纵盘上方设置核发的铭牌。
5.各公司工程部、维保部应提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在安装完成后应报电梯检测机构检验,并协助使用单位完成检验工作,检验合格后的有关文件必须及时归档。
6.各公司工程、维保部门的电梯发生的伤亡事故必须立即通知商会的安全主管领导,同时各公司主管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处理故事。
7.事故处理后应向商会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商会将开专题会议对事故进行分析、通报。
8.各公司维保部应告之电梯使用单位在轿内或出入口张贴《乘梯注意事项》,乘梯注意事项可由各维保单位编写并向使用单位推荐。
9.各公司维保部门应将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方案进行全员培训,并在电梯机房张贴。
10.各公司工程部应严格电梯安装、维修的质量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梯不允许交付用户使用。
第3篇 电梯安全管理维修保养标准
按照我国《特种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日常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tsgt5001-2009》进行半月、年度维保,其维护保养内容及要求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附件a至附件d相关要求执行。在进行维护保养中,及时发现电梯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将得以修正。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之下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现状的分析,有着重大的意义。尤其是要高度重视面对目前的社会环境,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的技术及其相关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有巨大的作用,是目前相关领域范围内的一项核心工作,由于将来工作越来越困难,也带来了很多工作挑战。因此,要重视该项工作的相关措施,并集中性分析其技术方案,进而制定更科学合理的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管理技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目前对于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及其相关事宜,一方面要制定科学完善的管理方案指导将来工作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要有效监测与控制整个设备的使用情况等,进而保证良好的安全运营情况与稳定的维护水平,节省整个工作过程中耗费的成本,有效增强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技术的可靠性。
当前,现代社会电梯数量较多,且使用广泛,在生活中随时可见,不可获取,如果稍微不注意合理使用则会造成严重的事故,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所以,对电梯管理工作与安全使用规则进行有效规范尤为关键。现阶段,电梯在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较多:第一,一些维修人员未接受科学的培训,没有做到全部持证上岗。在实际工作中,为了节约成本得以赢利,有些维修公司可能会找一些经验不足,不具备维修资格,甚至对电梯基本维修知识一知半解的社会人员来代理其维修保养工作;更缺乏专业技术层面的深层次管理,遇到问题往往是判断失当,胡乱指挥,延误维修进程。其次,从事维修保养工作的相关人员对维修工作持有不负责的态度。一些电梯维保养企业和从业人员错误地认为电梯只要能运行就平安无事,不注重电梯的预修、预检和日常保养,不去主动查找安全隐患,不出事不到场,小患酿成大祸,维保质量很难保证,维修效果也不尽如人意。第三,管理人员缺乏较强的安全意识,思想麻痹大意。其一,部分开发商在选购社区电梯时,处于自身利益考虑而贪图便宜,选择的产品质量不过关,使电梯存在较大的安全使用隐患。其二,部分使用单位领导严重忽视了电梯的安全问题,以为不会产生重大事故,忽视了严格管理,未能科学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导致电梯故障产生后,难以立即采取救援措施,存在滞后性,带来各种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问题:首先是未能明确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电梯的管理牵涉到开发商、物业公司、业主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在电梯安全管理合同中缺乏明确规定,各方相互推脱或配合不利,责任主体难以落实,造成多方矛盾。其次,维保人员超负荷工作。近年来电梯用户量激增,而电梯技工人才的培养跟不上,能持证上岗人员非常紧缺。部分维保单位或施工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差,没有按国家标准更换电梯零部件,给电梯设备留下了新的事故隐患。
第4篇 电梯使用维护安全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规定了陕西华电瑶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电梯使用维护安全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电梯使用维护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引用下列标准制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
《电梯维护规范》gb/t18775-2002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1996
《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1998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安监环保部是电梯使用维护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监督电梯维修、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负责电梯外委检修单位的资质审查。
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是电梯使用维护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落实资金和施工队伍,对电梯安排定期大修和检修维护。
第六条 检修维护部负责电梯机械、电气和控制部分的日常维护与消缺。
第七条 各电梯使用部门负责电梯的操作,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三章 电梯使用和操作
第八条 电梯安装或大修结束后,在使用前必须经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验收合格,发给“电梯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验。
第九条 电梯内严禁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超长、超宽物件。
第十条 电梯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重量。
第十一条 乘用人员必须听从电梯操作人员的管理,不准随意操作电梯内的设备。
第十二条 电梯在使用前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做有关试验,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当厅门与轿厢门闭锁保护失灵时严禁使用电梯。
第十三条 电梯在工作中,若发现升、降速度明显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电梯运行中突然停运时,请拨打电话,以便取得帮助,切勿惊慌,严禁用其它器具乱掀、乱敲按钮,防止电梯由此而发生损坏。
第十五条 电梯必须设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电梯操作证,报公司安监部门备案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六条 任何乘用电梯人员在进入电梯轿厢之前,必须首先确定轿厢是否在该层面,防止踏空坠落发生人身事故。
第十七条 乘用电梯应遵守本规定,凡不遵守使用规定或无故损坏电梯设备者,视情节轻重按公司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严禁站在电梯内外门跨骑处进行操作或触动电钮或触动手柄开关,以防轿箱移动发生意外。
第四章 电梯维护和检修
第十九条 电梯维修工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十条 电梯维修工必须熟悉和掌握起重、电工、钳工、电梯操作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术,熟悉高空作业,防火等安全知识。
第二十一条 安装维修保养电梯不得单人进行。
第二十二条 修理拆装曳引机组、轿箱、对重、导轨调换钢丝绳时,必须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使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工具,做好人员力量的配备工作,严禁冒险或违章作业。
第二十三条 电梯维修工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维修电梯时,必须通知电梯操作工,停止使用电梯。
第二十四条 进入底坑作业时,轿箱内必须派专人看管配合,并切断轿箱内电源,拉开轿门和层门。
第二十五条 电梯维修工在机器、金属结构安装修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修工和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 检修维护部应制定相应制度,设专人负责电梯机械部分和电气、控制部分的定期试验和检查。
第二十七条 电梯在检修期间,要检查确认各层门的关闭锁定,并在主要楼层挂“电梯检修,停止使用”标牌,防止人员误入发生事故。
第二十八条 生产技术部应按规定,落实资金和施工队伍,对电梯安排定期大修和检修维护。
第二十九条 检修维护部要定期联系通讯班对电梯内的电话进行检查、维护,保证电梯内的电话畅通。
第三十条 建立电梯记录本各一本,有电梯司机登记电梯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将通知的有关专业人员姓名、时间填写在记录本上;检修人员处理结束后应在记录本上简要填写处理情况、结束时间并有负责人签名。
第三十一条 机械、电气部分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在电梯记录本上简要填写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第三十二条 电梯定期检查维护中安全防护装置监督检验重点:
超速保护装置,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撞底缓冲装置,对重防止超速或断绳下落装置(井道底坑有通道时),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轿厢慢速移动措施或装置,安全窗(门),停止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等。
第三十三条 维修保养周期
1、每周应对主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钳、限速器、限位开关、极限开关、门及门机等组件或部位进行检查,有的加注润滑油,有的检查电控设备等。
2、每季度应对较重要的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较细致的检查、调整和维修。
3、每年度必须组织一次技术检验,一般可委托当地技术监督局主管电梯安全的部门进行,检查所有机械、电气及保护设备的工作状况,予以调整、修复或更换磨损的零、部件。
4、每3~5年进行一次大修理,将电梯进行全面性解体作必要的清洗或检修。
5、每年检查一次电气设备,对其金属外壳的接地作实地考查,接地电阻不应小于4ω。
6、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值:动力电路不小于0.5ω;其它电路不小于0.25ω;
7、对停用一周以上的电梯,应经过详细检查后,才能使用。
8、对电梯发生的故障检查和修复经过,应作好详细记录,以备考查。
第五章 检查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 由安监环保部按本规定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 按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安监环保部所有。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电梯安全管理员试题
1、电梯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 )人员签字确认。正确答案:
安全管理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 ( )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正确答案:
严格
3、在轿厢顶检修电梯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制度。正确答案:
1、应答
4、特种设备的年检周期为( )。正确答案:
1、按规定视具体设备而定
5、电梯竣工验收,安装质量检验由( )监督部门 实施。正确答案:
1、质量技术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年审。正确答案:
1、每二年进行一次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 )颁发的操作证上岗。正确答案:
1、质量技术监督局
8、( )应当建立特种设备举报制度。正确答案:
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9、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配备不少于( )名由质监部门认可的电梯安全管理员。正确答案:
1、2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 )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正确答案:
1、前1个月内
11、( )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的单位,将被责令停止进行所承担的项目,并处5千~2万元罚款。正确答案:
1、无资质证书
1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时,应当有(
)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件。正确答案:
1、2
13、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正确答案: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正确答案:
1、包含所提供选择的全部答案考
15、电梯、起重机械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 )。正确答案:
1、作业和管理工作
16、患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患者和耳聋眼花、四肢残疾者,( )从事电梯维修工作。正确答案:
1、不可以
17、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 )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正确答案:
1、包含所提供选择的全部答案
18、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 ( ) 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确答案:
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9、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时,其受理、审查、许可、核准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业许可,核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的决定:应当(
)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正确答案:
1、书面
20、《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规定了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 )对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正确答案:
1、正职负责人
21、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 )。正确答案:
1、应急处理预案
22、特种设备发生爆炸事故或机电伤害死亡( )以上或伤亡10人以上的事故,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调查并负责结案工作。正确答案:
1、3人
23、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当地( )、公安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正确答案:
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4、使用单位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时,应提交“共项”资料和( )等资料。正确答案:
1、所供选择的答案都是
25、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年审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
1、所供选择的答案都是
26、施工单位已在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验证登记,可以持验证卡在( )办理施工告知。正确答案:
1、质监局服务窗口
27、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收费标准为( )元/次。正确答案:
1、0
28、特种设备法规体系层次依次为:( )。正确答案:
1、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
29、生产经营单位的(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正确答案:
1、特种作业人员
30、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 )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正确答案:
1、年检、月检、日检
31、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聘(雇)用取得( )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正确答案: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2、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 )组织进行培训。正确答案:
1、发证部门
3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正确答案:
1、予以注销
34、有下列哪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①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②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③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④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⑤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正确答案:
1、①②③④⑤
35、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正确答案:
1、3
36、禁止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机械:( )正确答案:
1、①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②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③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
3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 )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正确答案:
1、经常性
38、一般工业用电相线之间的电压为( )。正确答案:
1、交流电380v
39、物体在力矩的作用下处于静止或( )的状态叫做平衡状态。正确答案:
1、匀速直线运动
40、欧姆定律表达式为( )。正确答案:
1、i=v/r
41、直流电的电流方向( )。正确答案:
1、是固定的
42、匀质物体的形心就是物体的( )。正确答案:
1、重心
43、触电时,( )的大小与人体的电阻成反比,与人体触电时的接触电压成正比。正确答案:
1、电流
44、我国工业和生活用电的交流电频率是( )。正确答案:
1、50hz
45、串联电路中电阻总值为10ω,电压为100v,电流等于( )。正确答案:
1、10a
46、电梯使用的制动器,一般采用( )。正确答案:
1、直流
47、胸外心脏挤压法的压陷深度约为( )厘米。正确答案:
1、3~4
48、对触电者的救护工作常达( ),切不可半途而废,只有当触电者出现尸斑或尸僵,经医生作出死亡诊断后方可停止。正确答案:
1、数小时
49、国家标中,推荐性标准的符号为( )正确答案:
1、gb/t
50、( )是线路发热着火的主要原因。正确答案:
1、所供选择的答案都是
51、为防止意外触及裸露的带电体,应按要求保持足够的( )。正确答案:
1、间距
52、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手要握在( ),以免冻伤。正确答案:
1、喷嘴的胶筒上
53、如触电者失去知觉但有心跳且呼吸困难,应立即( )。正确答案:
1、进行人工呼吸
54、在轿厢顶上的维修人员一般不得超过( )人。正确答案:
1、3
55、层门关闭后,在中分门层门下部用人力拉开门扇时,其缝隙不得大于( )mm。正确答案:
1、30
56、液压系统工作时,液压油的温升不得超过( )。正确答案:
1、40℃
57、切断电梯主电源的开关,应涉及( )的供电电路。正确答案:
1、拖动
58、具有无司机功能的载人电梯,应装设( )。正确答案:
1、超载装置
59、载人电梯的轿厢应装设( )。正确答案:
1、安全窗
60、载人电梯的轿厢应装设( )。正确答案:
1、限速装置
61、电梯的限速装置是指( )。正确答案:
1、限速器和安全钳
62、电梯上行失控(超速)时,电梯通过( )起作用制停。正确答案:
1、限速器-安全钳
63、( )装在轿厢顶上,以便于检修人员安全、可靠、方便地检修电梯设备。正确答案:
1、检修箱
64、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置电缆长度至少为3m的( )控制装置正确答案:
1、检修
65、制动器手动松闸扳手应漆成( )。正确答案:
1、红色
66、液压电梯正常工作条件是,应符合( )的规定。正确答案:
1、gb10058
67、有一台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为1000公斤,轿厢净重1100公斤,若平衡系数取0.5,对重应为( )公斤。正确答案:
1、1600
68、极限开关动作时,切断( )。正确答案:
1、总电源
69、电梯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维护修理前,应在轿厢内或入口的明显处挂上( )标牌。正确答案:
1、“检修停用”
70、电梯曳引钢丝绳的张力差值应不大于( )。正确答案:
1、5%
71、在进行超载运行试验时,应断开超载控制电路,电梯在( )额定载荷下运行。正确答案:
1、110%
72、以检修速度上下运行进行电梯安全开关动作试验时,要求人为动作安全窗开关( )次,电梯均应立即停止运行。正确答案:
1、2
73、机械不工作时抱闸,机械运转时松闸的制动器,称为( )制动器。正确答案:
1、常闭式
74、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 )敷设。正确答案:
1、分开
75、电梯制动器的( )不超过60℃,曳引机的减速器温升不超过60℃,其温度不超过85℃。正确答案:
1、温升
76、电梯井道照明采用( )伏电压。正确答案:
1、220
77、电梯的安全钳装置应采用( )方式带动。正确答案:
1、机械
78、进入底坑检修工作时应( )。正确答案:
1、两人配合,带上安全帽,按下底坑急停开关,不要站立在对重下方
79、电梯轿厢中最安全的地方是( )。正确答案:
1、轿厢内
80、下列安全保护开关不会自动复位的是( )。正确答案:
1、端站极限
81、以检修速度上下运行进行电梯安全开关动作试验时,轿顶、底坑急停开关。人为动作( )次,电梯均应立即停止运行。正确答案:
1、2
82、电梯出现故障或停电困人时,电梯维修工应按以下方法盘车( )。正确答案:
1、先切断主电源,两人以上操作,一人把持盘车轮,另一人松开抱闸,然后开始盘动盘车轮
83、扶梯手动盘车装置应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不允许采用( )。正确答案:
1、曲柄或多孔手轮
84、当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扶梯上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应( )正确答案:
1、不起作用
85、液压电梯交付使用前,应进行空载和额定载荷运行试验各( )。正确答案:
1、4h
86、液压电梯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应符合( )的规定。正确答案:
1、gb10059
87、经批准移装的特种设备,在移装过程中应同时( )。正确答案:
1、按新标准进行改造
8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 )应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理与保护工作。正确答案:
1、发生事故单位
89、在轿厢顶上的维修人员一般不得超过( )人。正确答案:
1、3
90、电梯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 )毫米。正确答案:
1、20~40
91、在电梯出现超速状态时,( )首先动作而带动其他装置使电梯立即制停。正确答案:
1、限速器
92、限速器的运转反映的是( )的真实速度。正确答案:
1、轿厢
93、电梯使用合理科学的控制方式,可达到()的效果。正确答案:
1、高效节能
94、电梯在重载下行、()或减速制动过程中,大量的机械能通过曳引电机转换为电能,如能回馈给交流电网或供给其它电梯及设备使用,将可达到节省电能的目的。正确答案:
1、空载上行
95、节能产品认证是指第()方就产品规定的节能要求,给与书面保证的一种活动。正确答案:
1、二
96、最新修订的节能法指出: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均为得点用能单位。正确答案:
1、1万吨
97、封停特种设备期限超过1年但并未报注册登记机构备案的,或者封停设备不足1年的,重新使用时,均应当报注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 )正确答案:
1、错误
98、特种设备不包括设备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设施,它们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正确答案:
1、错误
9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正确答案:
1、正确
10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正确答案:
1、正确
第6篇 日常电梯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第四条 在本省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电梯监督检验以及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实施安全监察应当遵守本规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五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对无证单位套用或借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手续开展业务,一经举报、发现,经查证属实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在本地(设区的地、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维保组、队)的、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维保单位的分支机构应为其“法人”的《许可证》上注明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电梯维保单位只能在注册登记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市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第八条 电梯制造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只能承担本企业制造、销售的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业务,不得承揽其他品牌电梯的维保业务。
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电梯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同意的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资格的维保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
第十条 如果几台电梯有共同的井道空间和/或机房。这些电梯宜委托同一个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在维修合同期内。使用单位不得允许非此合同的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包括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电梯销售、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不能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2. 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3.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5. 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及时抵达的时间;
6. 争议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价格一般情况下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双方协商决定,但年维护保养费按维保单位施工级别a、b、c级,最低分别不可低于电梯设备原值的 3%、 2。5%、 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以降低维保价格进行企业间恶意竞争,导致维保质量的下降,损害电梯使用单位利益。
第十三条 维保单位应当在实施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电梯所在地区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告知业务:
1. 维保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 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所维保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一份;
5. 相关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一份;
6.制订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复印件一份;
7.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复印件一份;
上述证件、资料均应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第十四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维修作业人员证书,并受聘于具有电梯维修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第十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章 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拥有电梯的数量和服务特点,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八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保证本单位电梯的安全使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相关人员的职责;
2.安全操作规程;
3.日常检查制度;
4.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5.定期报检制度;
6.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7.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应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分发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并且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在轿厢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设置有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的标志,使乘客能够清楚看到。
第二十条 电梯上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可随机响应的单位组织机构或服务系统相连接,以保证能有效的应答紧急呼救,保证乘客被困时能迅速解困。
使用单位可授权专门人员(应经维保单位进行营救培训并取得电梯作业人员证书)在紧急情况下营救乘客。否则应求助于维保单位。
第二十一条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作出记录;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保持轿厢、层门、地坎以及候梯厅的清洁。指派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每天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运行质量。并进行下述观察:
1. 平层情况;
2. 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3. 层站及轿厢操纵箱的按钮是否工作正常;
4. 层站指示器是否工作正常;
5. 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6. 轿厢及层站是否具有正常照明。
上述项目并不代替维保单位应完成的工作。使用单位应将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三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其维护保养、检查、调整、修理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层门、机房和为维修人员保留的通道门的钥匙应交专门人员专职保管。
第二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保证电梯机房、井道建筑物的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保证底坑、井道、机房无漏水或渗水现象,并向维保单位及时通告下述情况:
1. 机房、井道、底坑可能存在的问题。
2. 对电梯或电梯的工作条件将要采取的变动;
3. 将要做的任何与电梯相关的维护或修理。
第二十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限制非维修人员进出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并保证在维修井道、机房和滑轮间时有维保单位的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参加。
第二十七条 使用单位应向维保单位特别通告下述信息:
1. 要使用的通道和在大楼发生火灾时的撤离途径;
2. 维修人员所用钥匙的放置处。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取用;
3. 陪同维修的人员(如有必要);
4. 要使用的防护用品及其放置处(如有必要)。
第二十八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电梯随机技术资料;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定期监督检验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一梯一档,归档技术资料应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建立详细的资料目录,保证电梯技术档案的完整,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二十九条 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保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保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四章 维保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三十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在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之前,应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认,电梯维保单位不得承担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电梯的维保工作。
第三十一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充分了解所维保电梯的原理、构造、维修要点,按照有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关的控制程序、操作规程、维保工艺,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能以必要的、正确的操作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维保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维保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对所维保的每一台电梯按照本规定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电梯应当保证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 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周、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参见附件a、b、c、d,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补充调整。
第三十四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保证所保养电梯的备件来源渠道畅通,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准备充足的供维修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以保证电梯使用单位的利益。
第三十五条 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为电梯维保人员办理正规聘用手续,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紧急救援方法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及掌握紧急救援方法,熟悉相关制度及规定。
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任何电梯维保单位不得使用无证人员从事电梯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六条 电梯维保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七条 维保单位应对其派遣人员的工作给予全面支持,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具、设备、仪器及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应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三十八条 维保单位承担维护保养电梯的数量应与单位的规模、维护保养人员的数量相适应,以保证对每台电梯有足够的维护保养时间,原则上平均不宜超过15台/人。
第三十九条 维保单位应制定固定格式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日常维护保养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应认真填写,并经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至少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使用单位存档。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电梯维护保养记录格式参见附件e;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归档,档案至少保存4年;
第四十条 电梯维保单位也应当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技术档案。
第四十一条 电梯的维保单位应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当做详细及时的记录,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专业维修人员能够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其它地区一般不应超过1h;
第四十二条 维保单位质检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不断改进。
第四十三条 电梯维保单位对所承担的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应当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并填写完整的自检记录;
自检记录格式参见附件f;
第四十四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就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使用单位提出安全使用建议;对存在安全隐患,因使用单位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消除及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四十五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其维保的电梯以任何形式分包与转包;不得将其《许可证》转让或租借,严禁挂靠。
第四十六条 维保单位可以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定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第五章 监督检验与安全监察
第四十七条 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监督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标明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监督检验要求。超过定期监督检验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并提供每半年进行一次的全面自检记录;
第四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电梯实施监督检验:
1.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的电梯:
2.没有和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的电梯;
3. 已签订维保合同但没有及时向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告知的电梯;
4. 维保单位没有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的规定,对所维保的电梯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并提交完整的自检报告的电梯;
5.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未及时予以报废继续使用的电梯;
6. 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电梯;
检验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应同时向所在地区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四十九条 地市及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条 地市质监局每季度按一定的比例抽查电梯维修单位承担的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区县局每季度按一定的比例抽查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报。
第五十一条 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以下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省局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1. 因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电梯发生困人,并未能及时处置的;
2. 因维修保养质量差而导致发生电梯严重及以上事故的;
3. 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
4. 没有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而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第五十二条 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循《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消防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规定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实施。
第7篇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由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第四条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四)具有三个月以上的申请项目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见附件1。各部分知识所占比例为:
(一)基本知识,占总分的10%
(二)专业与安全知识,占总分的70%
(三)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知识,占总分的20%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在操作现场进行,考试内容见附件2。
第七条本大纲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大纲自2006年月日起实施。《广东省特种机电设备作业人
员培训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粤质技监[2000]177号)有关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1-1
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理论知识考试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律知识
(一)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二)安全生产法
(三)行政法规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
3.工伤保险条例
(四)电梯、起重机械技术标准
1.电梯、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电梯、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技术
(一)机械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1.机械安全基础知识
2.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3.机械电气防火防爆基础知识
(二)电梯、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1.电梯、起重机械安全基础知识
2.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技术
三、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一)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安全生产监督监察
(四)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四、事故管理
(一)事故预防
(二)事故报告
(三)事故调查
(四)事故分析
(五)事故处理与整改措施
(六)典型案例分析
第8篇 浅谈电梯安全管理维修保养
电梯的正常运行关系着住户的人身安全,提高电梯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大电梯运行的管理力度,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才能够有效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笔者从加强电梯维修保养与安全管理工作对于防止安全隐患的重要意义着手,针对现阶段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的现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大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力度的具体策略,旨在为我国的电梯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电梯属于高层建筑物当中进行垂直运输的交通设施,电梯是否能够安全的运行,关系着一系列的安全问题。要让电梯正常、安全的运行,就必须要对电梯实施定期的保养维护工作,倘若管理不当,缺少完善的、专业的维修保养工作,就非常容易导致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导致生命与财产都蒙受巨大的损失。所以,针对电梯实施规范的管理、预防性的维修以及长期的保养维护,有效降低停梯时间与故障几率,使得电梯能够长时间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是一项至关重要、经常性的关键工作。只有电梯的相关维修保养公司与使用公司共同根据国家制定的对应规范,切实落实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工作,才能够防范于未然,避免不必要事故的发生。
加强电梯维修保养与管理对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意义
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工作涉及到社会的和谐乃至于整个国家的稳定。而近年来,各地不断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必须要引起大家的重视与反思。针对这些电梯事故实施详细的研究,导致电梯出现安全事故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含电梯设计与制造方面的缺陷、乘坐人员的错误行为、专职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缺失、使用与维护方面的缺失、电梯安装工作不规范等因素。其中,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不规范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所谓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其指的是针对使用中的电梯实施定期的管理与检查,只要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在没有出现电梯故障以前就必须实施维修,从而有效避免酿成安全事故。
电梯的使用与保养不当通常包含下面几种状况:①使用电梯的公司对于电梯的正常使用与保养工作缺少安全维护方面的认知,缺少一套合理的管理体系;②使用电梯的公司没有设置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电梯的管理与保养工作;③部分乘客针对电梯内部的设施所造成的损害。
电梯在运行的进程中,运动的零件非常多,正反转的频繁启动,各个位置都在进行着持续的运用,各个零部件之间不断进行着振动与摩擦,各个机械零件之间的尺寸改变、机械磨损以及电器老化等情况无法避免,所以,电梯在不断运行的进程中,发生故障的几率非常高。鉴于此,针对电梯实施定期的维修保养与安全管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现阶段电梯维修保养与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分析
在当前高楼大厦高度集中的城市生活当中,电梯具有巨大的运用数量与广泛的使用范围,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着亿万人的生命安全,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至关重要。然而,当前电梯在管理与维修保养方面仍然普遍存在下面这些不足。
2.1.维修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
部分电梯的维修公司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会在社会当中聘用一些既无资质,也无经验的工作人员来进行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导致电梯的维修管理工作存在巨大的隐患。
2.2.维修人员无良好的工作态度
大多数维修人员在自身的潜意识当中,都认为只要电梯没有发生故障,就不用去进行主动的检查与维修,其没有认识到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重要程度,工作中缺少主动寻找电梯安全隐患的警觉性。
2.3.对电梯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
在进行电梯选购的时候,一些开放商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通常会选择价格偏低的电梯,然而一些价格过低的电梯,其品质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对于电梯的安全运行埋下了隐患。而一些电梯应用公司的领导通常都不重视电梯的安全问题,缺少电梯故障管理制度,倘若电梯发生故障,难以进行及时的救援。
加大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力度的具体策略
3.1.建立完善的电梯管理制度
3.1.1.明确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的对应责任主体。电梯是否能够安全的运行关系到保养、维修、安装、设计以及制造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当电梯投入使用之后,则主要依仗电梯的安全管理以及维修保养工作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然而,现阶段大部分物业管理机构没缺少充足的管理、维修以及保养能力来独自承担这些工作。
3.1.2.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电梯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构建规范的制度,将电梯的安全管理、维修与保养纳入日常工作当中,使得安全管理与维护工作有章可循、责任明确,从而有效推动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的目标。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的选型、订货、安装、使用、管理、维修以及保养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监控。建立完善比如“电梯维修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章流程”、“电梯安全操作规章流程”等对应的规章制度,同时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制度,使得以后的管理、检验、维修与保养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
3.1.3.观测电梯的安全操作与管理流程,构建长效的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当前高度发展的信息化技术,构建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健全电梯运行管理体系,从而详细掌握电梯运行情况、维修保养品质、维修保养状况等。电梯的监管人员针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修单位实施定期的巡视、检查,只要发现违章的事项,就立即责令其进行改正。针对隐患问题必须要实施严格的督促整改,整改完成以后要进行核查,保障整改工作切实有效。
3.2.提升电梯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要想保证电梯正常、安全的运行,不但需要电梯本身的品质与安装的品质过硬,同时还需要广大电梯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倘若从业人员自身综合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当然就难以针对电梯实施精确、细致的维修与保养,这就需要电梯维修保养公司加大对于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一方面,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的机构实施系统的业务技术教育。通过系统的专业理论与业务技能培训,并且必须通过对应的技能考试,必须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如此,才能够使维修保养人员在工作当中根据相关的规定来严格执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当电梯出现异常情况的时候,才能够准确、及时的查找出异常的原因,并且可以采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及时的检修。另一方面,还应当不断加强维修保养人员的心理素质。针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强维修保养人员的心理素质,能够促进他们更好的完成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3.3.加大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除了正确的管理、维修以及使用之外,普及电梯安全知识也是降低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率的重要环节。这就要求相关机构加大宣传的力度,不断提升相关机构的安全意识。可以采用宣传正反面的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梯常识等,使得维修、使用、管理这几个机构能够提升对于电梯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对应的安全责任主体,严格根据对应的规章来进行工作,切实落实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品质。此外,要切实落实电梯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以及乘坐电梯的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一方面,针对电梯管理工作人员实施知识教育,包括:电梯的开梯与停梯方法、电梯困人救助措施、电梯故障及紧急事故保修等。另一方面,则是对电梯乘客宣传安全的乘梯知识,比如,乘扶梯的时候,双脚必须要站在黄色安全边框以内;乘扶梯的时候,手必须握住扶手带;乘坐电梯的时候,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小孩或者孤寡老年应当在有人陪同的情况下乘坐电梯。
3.4.加强日常对电梯巡检保养工作
建立健全完善可行的电梯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这些制度主要有:电梯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电梯维修、保养交接班制度;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制度;电梯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等。电梯维修人员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综上所述,只有切实提升社会大众对于电梯安全使用的主动意识,构建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管体系,加大对于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才可以保障电梯正常、安全、平稳的运行,为人们提供更好的便利服务。
第9篇 电梯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关系到国家与人民长远利益的一项基本国策。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这是加强安全防范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切实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及设备损坏,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组织上的保证,实行全面安排,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切实做到施工管理与安全同步进行。
第三条 努力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方针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四条 加强劳动纪律,人人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做到令行禁止。
第五条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要做到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
第六条 加强对各类事故的管理,要做到责任明确,处理妥当,不护短,不隐瞒,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教育。
第七条 建立安全施工的奖惩制度,好则奖,违则罚,做到奖惩分明。
第八条 建立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使每个职工知道在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安全部门为公司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条 安全管理委员会
1.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工程副总经理
委 员:安全部部长、安装部部长、维保部部长、质管部部长
2.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综合安全管理机构。
(2)认真贯彻国家及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3)研究确定推行全面安全管理的措施,对本公司重大安全问题做出决策;
(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分部关于电梯安装安全施工的汇报,研究解决在安装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及解决措施。
(5)负责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小组
1.安全管理小组组成
组 长: 安全部部长(兼)
成 员: 施工组组长
专职安全员
兼职安全员若干
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1)安全管理小组接受安全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2)负责执行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各有关部门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4)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并提出解决办法。
(5)对安全施工有较大贡献者及安全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第十二条 安全员
安全员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
(2)接受委员会及安全管理小组下达的关于施工安全方面的任务。
(3)负责每天施工前班组会的安全交底工作及宣传安全注意事项。
(4)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现象及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较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第三章 安全施工各级岗位责任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施工中,实行全面安排、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安全施工责任制。
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施工有关政策及用于安全施工的资源配置。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十五条 工程副总经理
1.对公司安全施工负领导责任。
2.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施工规划、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处理和解决重大隐患,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安全主管领导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策。
4.检查指导主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5.审定批准关于安全施工的奖励和处罚。
6.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及管理人员的任命。
第十六条 安全部部长
1.协助工程副总经理抓好全面的电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处理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2.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向工程副总经理及时汇报。
3.负责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4.组织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5.检查指导各班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安装部长、维修部长
1、安装部长、维修部长对本部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公司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施工班组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5、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处理。
第十八条 施工组长
1.负责本队班组职工在电梯安装中的安全施工。
2.进入现场首先必须向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宣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认真组织好班前班后的安全会,教育工人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设备工具、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坚决纠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同时对新工人要指定专人传、帮、带。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决不允许违章作业,对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危及职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撤离现场,并立即上报。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实反映情况,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6.协助并参加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查出问题及时登记,并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 安全员
1.协助主管安全的领导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负责地做好安全员工作,经常查询安全问题,注意现场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做到不护短不隐瞒。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爱护设备,关心同志们的健康,相互帮助。
4.参加公司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并对出观的安全问题承担一定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员
1.自觉遵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确认制,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保护安全设施完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和各种防护用品。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纪律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每个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二条 劳动纪律细则
1.坚持持证上岗,无证者未经培训不得进入电梯安装的施工现场。经过一定的培训后,在专人负责下可进入施工现场做些电梯安装辅助性工作,但不能从事电梯安装的主要工作。
2.在施工中,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我行我素,不得拒绝分配的任务,对分配的任务要按时保质的完成。
3.在施工中要按工艺规范施工,不得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4.在施工前要仔细检查施工工具、设备及防护用品,特别是电器工具状况要符合要求,防止触电。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衣、帽要整齐利落,不准穿拖鞋、硬皮鞋,不准赤背、赤脚。
6.不准酒后进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嘻笑打闹,不准打架斗殴,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定。
7.要爱护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8.在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违反规定吸烟。
9.要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注意防火、防病、防盗,库房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
10.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防护,按规定悬挂、张贴安全标语、标牌及警示语,井道内禁止垂直交叉作业,厅门口要加防护拦,防护帘。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劳动纪律者按奖惩规定进行惩罚。
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四条 电梯的安装施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忽视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不但会给工程质量造成影响,而且还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事故,因此为确保工程的质量,施工人员的安全,更好地贯彻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措施是安全管理规定的细化,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第二十六条 电梯安装施工前准备
1.脚手架的架设:脚手架是电梯安装施工前期的必要设施,脚手架一般由甲方负责请专业人员架设。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脚手架承重量不够,横杆绑扎不牢(螺钉松动),横杆间距过大,架板出头太短,作业板铺设不全,脚手架的结构不符合脚手架图纸要求。
(2)可能造成的危害:脚手架塌落设备损坏和人体伤亡,人员攀登困难,容易掉下,影响正常施工。
(3)防范措施:
a.严格检查脚手架是否按图施工,不符合图纸要求的要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脚手架图纸一般由电梯安装单位提供。
b.检查承载是否满足要求,脚手架承载能力大于250kg/m2。
c.查作业板:作业板铺设至少要有三层,每层木板不少于三块,竹板要铺满。
d.查脚手架是否绑扎牢固,钢架检查搭扣螺钉是否紧固,要做到安全可靠。
(4)检查时发观的问题做好书面记录,并由带班班长签字,并向脚手架施工单位(甲方)提出交涉。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需安排食宿,开箱点件,整理库房。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着地面不净,通道不畅,楼道照明不亮,搬运大件不方便。
(2)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人员绊倒,碰伤,压手,损坏电梯零部件等。
(3)防范措施:
a.进入现场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施工前要讲,施工中要查,施工后要总结。
b.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皮鞋、拖鞋。
c.搬移重物要注意前后照应。
d.不准在工作时间嘻笑打闹。
e. 库房内零部件要放整齐,库房加锁防止丢失。
f. 施工人员住所要注意清洁卫生,防止生病,注意防火。
3.测量及放线:为了检测井道是否符合要求及井道偏差,需对井道进行详细测量,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放线。因此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作业。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因思想麻痹,失脚掉下,井道上面掉物伤人。
(2)防范措施:
a.施工人员思想集中,在工作时,脚要站稳,手要抓牢;
b.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
c.样板木托架必须制作牢固,安装可靠。
第二十七条 导轨的安装:导轨安装是电梯安装工程的重要分项工程之一,它包括导轨支架的焊接或埋设,导轨的吊装及机械固定,导轨间距及垂直度的测量及校正,导轨接头的修理等工作,同时涉及到电焊、吊装、装配、打眼等工种,并属于井道内高空施工作业。因此,保证安全是保证安装质量杜绝各种事故的首要条件。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因导轨支架需电焊(有的支架需用水泥埋设),或增补预埋钢板时需要用冲击钻等需带电作业,这样,可能有漏电的可能性,造成施工人员触电,或受强烈电弧光的刺激,吊装导轨时,可能导轨脱钩下落,发生砸人或损坏其它器具的危险,导轨组装时,可能掉物或失手失脚造成人员伤亡。在用电、气焊时易发生火灾。
2.防范措施:
(1)对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捶等在使用前一定要检查导线是否有损坏、漏电的地方。电源的连接一定要使用安全合格的插头、插座,否则一定要更换新的合格插头或插座。决不允许用电器设备的电源导线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
(2)电气施工人员要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防护罩,其他人员在电焊前要避开弧光。
(3)高空作业的焊接人员焊前一定要站稳把牢,要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
(4)带电作业必须要二人以上作业,切不可单独作业。
(5)打电锤要站稳把牢并系好安全带,遇到钢筋时不可强钻,打电锤时注意要二人相互配合,不允许二人同时使用一个电锤。
(6)吊装导轨时,要组织好现场人员,做好分工,统一指挥,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并负责指挥。
(7)仔细检查吊装导轨的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绳强度要够,不可有断股现象,挂导轨的吊具要有一定强度。
(8)导轨吊装时,井道下面绝对不准有人,在负责挂导轨人员离开下面发出吊运指令才能起吊。要设专人在上面观察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通知指挥停止吊装。
(9)负责装配导轨的人员要互相配合好,工具和装配件一定要装到袋内或用绳拴好,动作准确迅速。
(10)测量、校正导轨人员要注意站稳把牢,系好安全带。
(11)所有在观场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衣着要整齐,不允许穿拖鞋。
3.其它问题,如安装质量问题及规范要求等,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曳引装置安装:曳引装置安装包括承重粱的制作安装和曳引机的安装调试,曳引装置组件比较重,在吊装时必须注意安全。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吊装曳引装置时有可能因吊绳拉力不够断开,或吊钩强度不够或吊绳捆绑不牢,造成曳引装置下落,压伤人或损坏设备。
2.防范措施:
(1)吊装曳引机时,班组长必须亲临现场,同时对施工人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统一指挥。
(2)吊装前认真仔细检查吊具及吊钩(机房上面的),吊装用的钢丝绳必须可靠,不能有死弯或断股现象,吊钩要能受2吨以上的重量,挂绳时要牢固可靠。
(3)吊装所用倒链的吊装重量大于曳引机的重量,同时要安全可靠。
(4)吊装时严禁人员进入吊物下面。
3.曳引机的安装位置精度要求及承重钢梁的制作安装,严格按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
第二十九条 对重装置的安装:对重装置的安装在井道下面进行,对重架上面需吊链吊起,下面需用方木支撑,并安装导靴和对重块。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可能吊装不牢或吊装绳断开,造成对重架下落,伤人或损坏设备,对重块较重,安装时可能失手造成伤人或压手。
2.防范措施:
(1)严格检查吊具,吊装用的钢丝绳强度要够,不允许有死弯断股现象。
(2)对重架下面的临时支撑物要平稳牢固。必要时可用铅丝辅助固定。
(3)搬运重物时(如对重块、对重架等)要小心,脚要站稳,手要拿牢,安装时动作迅速准确。
(4)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3.对重架的安装精度严格执行安装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并要自检互检。
第三十条 轿厢安装:轿厢安装比较复杂,它包括轿架安装、导靴安装、轿厢安装、绕绳轮安装(复绕)、安全钳安装等,并且要在井道上方进行,因此,施工安全问题必须注意。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安装轿架时需在顶层进行,在下梁的下方加方木支承,上方还要加倒链吊起,这样可能因吊具不合格或支承方木固定不牢,而造成轿底或横梁落下伤人,或因工作范围狭小,吊装时碰人。
2.防范措施:
(1)严格检查吊具,吊装用的钢丝绳不能有死弯或断股现象,倒链要固定可靠。
(2)轿底下面的支承方木一定要牢固可靠,并做好施工监测平台。
(3)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穿拖鞋作业,必须带好安全帽。
(4)吊装时要有人统一指挥。
3.安装精度要严格执行安装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每一步都要进行自检和互检,不合格处立即纠正,并要做自检记录。
第三十一条 曳引钢丝绳的安装
1.曳引钢丝绳的制作,执行施工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2.不安全因素及危害:曳引绳头制作时需用汽油清洗,并需灌注巴氏合金,因此有可能发生火灾,当钢丝绳承重时可能会发生绳头转动。
3.防范措施:现场应清理干净,避免现场存有易燃物质,施工现场不准吸烟,不允许在附近进行电气焊,施工完工后,现场清理干净,挂好钢丝绳后,一定要着重检查绳头螺栓的开口销是否装齐。
第三十二条 厅门安装:厅门安装包括:地坎、门上梁、门立柱、门扇及门锁的安装,此项工作是在各层的厅门口与井道之间进行,同时也需要电气焊和电锤,因此,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不安全因素:使用电动工具因漏电造成触电;高空作业失足坠落;上方吊物伤人;厅门施工中,施工人和其他人员误入井道造成事故等。
2.防范措施:
(1)必须带安全帽,在井道里施工者要系好安全带。
(2)在每个厅门施工时,现场一定不能离开人,要一次安好,安好后要将门锁好,防止误开。
(3)工作期间不准打闹。
(4)施工前对电气设备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漏电或电源线外皮破损时要采取措施。
(5)安装厅门要逐层进行,不准垂直交叉作业。
(6)未施工的门口应加防护栏,防止误入。
3.厅门的安装精度,严格执行施工工艺规范和质量标准,并做好自检互检记录。
第三十三条 电气安装:电气安装包括配线、电气设备及安全开关安装,安装过程中,接触电较多,同时也有高空作业。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因为是电气安装,故有触电的危险,同时在高空作业也有滑下的可能。
2.防范措施:
(1)施工人员要做好防电准备,必须穿绝缘鞋,必须要带绝缘手套。
(2)不允许带电操作,比如接线、扩孔等要切断电源后进行。
(3)电气设备不允许用电、气焊进行切割,更不允许带电切割。
(4)所用的电气设备及工具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漏电之处,若有,必须更换。(5)所用的电气设备及工具,要用合格的插头与电源插座相接,不允许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6)各开关保险一定要安全可靠,不允许用钢丝代替保险。
(7)施工中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外壳必须接地。
3.其它电器安装要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自检互检记录。
第三十四条 电气调试:电气调试是比较复杂的技术工作,同时是在电梯运行过程中进行调试,因此不安全系数因素比较多。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有触电的危险,有可能在运行时夹人或伤人,调试中可能冲顶或墩底,造成人员伤害,可能误入井道摔下,造成人员伤亡。
2.防范措施:
(1)在调试前,班组长必须检查护栏、护板,一定要安装齐全,在调试前,必须要有经验的人员开慢车,全程检查是否有妨碍运行的物体。
(2)调试人员必须二人以上,不可单独调试,调试人员穿好绝缘鞋,必要时带绝缘手套。
(3)调试过程中要有1人指挥,其它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和安排。
(4)安全开关不可随便短接,若必须要短接,事后要立即恢复。
(5)严禁人员在厅、轿门中间站立,在轿顶工作人员要远离井道墙壁,站在护栏之内。开梯前要发出通知,让大家注意。
(6)电梯电源开关处应挂牌指示,“正在调梯请勿动”,并派人员看守,发现问题能立即断电。
(7)调试人员要头脑清醒,打开厅门(机械钥匙开门)后,要看清轿厢是否在本层,方可进入,绝不可开厅门后就贸然进入。
(8)电源保险丝要按规定安装,不可用铜丝代替。
(9)仪器仪表要按规定正确使用。
(10)遇有突然停电时不可惊慌,在切断电源情况下,再采取其它措施。
(11)严禁短接门连锁及其它安全开关走车。
(12)在机房调试时,要远离曳引机导向轮和钢丝绳,不允许将仪表或其它东西放在曳引机上,开梯前要向在场人员打招呼。
第三十五条 运行实验:运行实验是对电梯性能及某些指标的检查,需要电梯不断的起动、运行、停止。同时还需往轿厢内搬运砝码或其它配重物资。
1.存在的危险及危害:可能突然出现故障,如冲顶、墩底或不走车等,造成人员伤亡,或因搬抬重物砸脚碰手等。
2.防范措施:
(1)必须在安全回路正常无误的情况下进行。
(2)向轿厢搬运重物时,要有秩序,逐步加入,不能乱搬,乱放。
(3)运行时要认真仔细观察,突然发生故障不要惊慌,轿厢操作人员立即切断电源,再找原因进行处理。
(4)运行试验时,机房要有人值班,注意观察,一旦发生危急情况,立即切断总电源。
第三十六条 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是电梯安装工程最后一项工作,需在机房、井道、地坑测试检查各零部件安装精度,因此,检查验收工作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1.存在的危险性及危害:可能触电造成伤亡,碰伤,夹人等
2.防范措施:
(1)在机房检测各项指标时一定要断电后进行。
(2)检测厅门的有关数据时,注意不可在厅、轿门中间久留,待电梯停稳后再进行检测,决不允许开门走车测量。
(3)检测井道时,检测人员要站在轿顶护栏之内,人数最少不能少于2人,但人数也不能太多,以不超过4人为宜。
(4)检测井道时,电梯的运行(慢车)由在轿顶人员操作。
(5)井道内的检修灯、照明灯要齐全,电梯运行时检测人员的头或脚不要伸出轿厢边缘之外。
(6)进行电气检测时要切断电源进行,需带电测试时要注意绝缘和防护。
(7)检测时要分项进行,井道、机房、地坑不可同时作业。
第三十七条 本措施主要是从人身安全方面考虑所采取的一些防范办法,其它如电梯安装质量问题,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三十八条 每天要在班前会议上明确今天的施工内容,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遵照执行,有违犯者,要批评教育,令其改正,若不听劝告,班组长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六章 电梯施工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条 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班组)及日常安全教育是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的重要措施。
第四十条 凡新进入公司职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的调入职工)必须经过公司、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岗位工作学习。
1.公司安全教育
(1)新进入公司的职工,进公司后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组织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分部。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b.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劳动纪律等。
c公司的性质及电梯安装施工的特点。
d电梯安装施工的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等。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
2.部安全教育
(1)由各部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a.本部的基本概况、电梯安装施工的特点。
b.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电梯安装施工的操作规程。
c.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d.本部以往发生事故的教训及措施。
3.班组安全教育
(1)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
a.电梯安装施工现场的特点、施工流程及注意事项。
b. 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
c.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保管方法。
第四十一条 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进行记录登记,经公司安委会审批后,才能正式上岗享受劳保待遇。
第四十二条 日常教育。公司各级领导对所属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及法制教育。
1.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一般半年开展一次,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组织,主管安全领导具体实施。
主要教育内容:
(1)思想教育,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政策、法令,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学习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使职工知道有章可循。
(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使职工接受教训。
2.部门每季组织一次安全教育,由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
主要教育内容:
(1)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及安全知识。
(2)开展安全月活动,在安全月内严禁一切大、小事故发生,表扬安全施工的先进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操作表演,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原因,以从中吸取教训。
3.组长随时对本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会,密切注意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动向,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三条在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典型事故召开现场会,进行分析研究事故原因,用生动的事实教育职工。
第四十四条临时工、代培工、实习工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具。
第四十五条公司参观人员要遵守安全纪律、安全制度,服从指挥,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 电梯施工安全检查
第四十六条 电梯施工安全检查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做好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四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研究、改进、解决电梯安装施工中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保证安全施工。
第四十八条 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组织,主管安全的领导及各有关人员组成临时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
第四十九条 安全检查,坚持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第五十条 安全检查内容
1.查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查各级领导干部执行电梯安装安全施工责任制的情况。
3.查各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4.查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5..查生活环境、卫生状况及库房情况。
第五十一条 安全检查办法
1.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一般在各大节日之前进行,分部每月检查一次,班组每周检查一次。
2.对各级组织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逐项研究,落实整改,限期完成。
3.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不听劝阻、无视警告者,根据安全管理制度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4.对检查结果记录存档,由公司保管,作为对班组评估的依据之一。
第八章 各类事故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 各类事故管理办法是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掌握我公司各类事故情况,做好事故和隐患调查、分析,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改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第五十三条 对各类事故实行由主管安全领导全面负责,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事故的资料,并存档。
第五十四条 事故分类及分级
1.工伤事故。指职工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与施工有关的伤害。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的伤害。
(2)重伤:指负伤后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或虽不致成为残废,但伤势严重的伤害(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办)。
(3)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指假如人在发生事故地点肯定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伤亡的险肇事故(包括起重断绳和掉物,高空往下扔物品,下面无人监护,从高空摔人未造成的伤害等)。
(4)死亡
2、设备事故
(1)一般设备事故
a.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在1000~30000元(不含30000元)。
b.发生设备事故影响主要施工,造成停工在4小时以上,十六小时以下者。
(2)重大设备事故,
a.设备事故的设备复修费在3万以上者;
b.因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工16小时以上者。
(3)因设备技术状况不好,安排的临时检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暂时无法修复的带有隐患的设备停机,不列为设备事故。
3.操作事故
(1)一般操作事故
a.因违章操作造成安装工作不能进行,停工4小时以上者。
b.因违章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者。
(2)重大操作事故
a.因违章操作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者。
b.因违章操作造成电梯安装(维修)停工8小时以上者。
c.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违章操作。
4.质量事故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超出质量评定标准允许偏差范围造成不合格,降低了设计标准需要进行返工、整改或加固处理的都称为质量事故。
(1)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事故返工损失金额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管理费在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者。
(2)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返工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
第五十五条 事故报告和调查
1.事故发生后,受伤者、出事故者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和公司领导。重大事故向市有关部门报告。
2.在及时报告事故的同时,马上停止工作,对负伤者及时组织抢救。
3.每次事故隐患发生后都要及时进行事故分析。事故分析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制定防范措施,事故分析按照三不放的原则进行(要做到事故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具体不放过)。
第五十六条 事故结案
1.事故发生后,公司和安全管理小组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拟定并落实改进措施,认真填报事故报告表,有关事故资料汇集齐全并建档,这次事故应予以结案。各类重大事故的结案应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2.安全管理中,需要奖惩人员或部门,按“电梯安装施工奖惩管理条例”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安全管理制度同样适用于扶梯的安装及电(梯)梯的改造、维修、保养。
第五十九条 安全管理制度的附录
第10篇 高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分析
随着不断推进的城市化使得城市可耕土地资源短缺,应对于此高层建筑林立使得电梯需求量日益增多,电梯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其安全性直接影响,做好电梯安全管理极为重要。对此,本文将分析高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现状,并提出安全管理措施。
电梯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建设不断深入,城市可耕土地资源紧缺,建筑趋于高层建筑发展,电梯需求量与日俱增。电梯是高层住宅中进行垂直运输的主要设备,它是特种设备中的一类。在高层住宅管理中,长期以来电梯安全管理都尤为重要,它决定着其内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如今,国家对特种设备进行严格管理,并建立起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关监察法律法规,使电梯的安全性得以保障,电梯朝着良性的发展方向投入使用。但,由于相关单位对安全管理的疏忽,时有发生电梯安全事故,对此,本文将分析高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现状,并提出安全管理措施。
电梯安全管理现状
在高层住宅中,电梯肩负着极为重要的责任,管理者必须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使用权责模糊,相关使用单位疏于防范,使电梯的使用与维修脱节,故障电梯得不到及时的解决,特别是签订维护合同后住宅单位更是不再管理电梯,各种问题致使发生电梯安全事故。
首先,由于使用权者的变更使得电梯技术档案资料不完整;其次,没有依照相关要求建立紧急预案以及相关紧急救援演习工作;再者,签订维护合同时没有明确相关责任;然后,由于高层住宅区电梯逾期未检验,电梯可能存在安全漏洞;最后,天梯安检不合格,存在诸如报警装置不可靠、呼叫无应答等安全隐患,但未及时进行整改复检等等。
总体而言诱使电梯事故的因素各种各样,主要包括有人的主观因素以及外界的客观因素等两大类。前者能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得以提升,进行规范的操作便能得以控制;而后者存在不确定因素,需增强相关管理水平以降低外界因素对电梯的安全威胁。总而言之,不论是什么因素都可以实行相关标准进行规范,从而控制电梯安全事故。
电梯安全管理
3.1明确电梯使用权者,落实职责与义务
所谓的使用权者,就是那些享有和履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利和义务的人员。一般地,高层住宅开发商可将电梯委托于物业管理单位或个人,并使其作为电梯的使用权管理员;没有进行委托的相关住宅开发商及其管理者为电梯使用权管理员。若电梯发生事故,使用权者当作为首要责任人,受害者有权要求使用权责承担相应责任并赔付损失,使用权者赔偿后,有权向那些责任属于他方单位或个体索求赔偿。明确电梯的使用权者,落实职责与义务,才能使电梯发生事故时,避免各使用方出现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才能让使用权者重视相关法律,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3.2增强日常安检力度,确保电梯安全性
对电梯进行日常安检,能及时地发现电梯存在的故障隐患。因此,在实际安全管理过程中,电梯使用权者要对电梯配以专门的安全管理员进行安检巡查,以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以及相关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定期检查电梯的使用状况以及电梯轿厢内部设施做出工作总结,每月召开安全总结大会,对安全故障进行归纳,以便于准确查找相关故障及其解决方式。同时在总结大会上,对各使用权者实施奖优惩劣制度,将其与经济利益挂钩,从而促进使用权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为电梯的安全提供保障。
3.3监测电梯维护工作,保证其正常使用
电梯的提倡维护能为电梯的正常使用提供保障,维护工作须结合电梯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使维护标准更加细化,使电梯维护项目有规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维护单位每次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和安检的时限最多为半个月;住宅商必须对电梯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向质监部门投诉那些不履行自身职责的使用权者。而对于那些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使人员受困的,要及时联系维护单位进行故障排除展开救援工作,事后做出相关安检以确保电梯的安全性。
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电梯使用者要明确电梯内部有无相关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若在电梯中受困,要保持清醒,不要用硬物撬、击电梯门,要及时与外界取得联系,寻求专业人士的救助;若电梯超载发出警报,必须等候下一趟电梯,万不可报以侥幸心理搭乘电梯;老幼病残孕等行为不方便的人,须在他人陪伴下搭乘电梯等等。
在高层住宅中,电梯安全关系着人员财产安全,相关使用权者必须予以重视,万不可麻痹大意,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积累相关事故经验教训,使自身电梯运营管理水平得以提升;同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使用者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使用注意事项,总之,需要人人达成电梯安全共识,才能使电梯安全得以保障,从而为人才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第11篇 某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电梯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公司制定的“三三三四”原则:
三级安全教育:指员工进入公司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三检查:查现场隐患、查工具设备缺陷、查劳保防护用品的不正确使用。
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个及时: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排除、及时提醒操作人员注意不安全情况的发生、及时处理各种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汇报。
现场作业时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1、现场一般安全要求
⑴.搞好文明施工,所有电梯维修保养现场应保持机房、门口、轿厢、地坑等处的清洁,不能有垃圾有安全隐患的物体和非电梯用的物品堆放;
⑵.禁止在工作现场玩耍、打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严禁投掷工具、杂物。
⑶.禁止在工作现场或维修保养工作时间内饮酒;
⑷.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施工现场,如必须在现场使用的,应贴有“禁止烟火”的安全标识及有灭火器在附近,以防发生危险;
⑸.切割钢丝绳、补偿链或电缆时,人不能来回走动并要相互提醒注意安全;
⑹.电梯厅门口堆放工具或电梯部件时,一定要注意不妨碍其他人工作、行走、出入楼梯等行为。
⑺.原材料、废料等必须放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物体叠放不得高于3米。不准站在易滚动和堆放不稳的物件附近。
⑻.发现操作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停止工作,待消除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当发生事故情况,做到“三不放过”。
2、个人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及配带器具
⑴.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带工作帽;
⑵.当使用电焊、气焊、喷灯时应使用安全防护面罩;
⑶.当切割钢丝绳或需爬高时,必须配戴安全带,安全带的着实点必须牢固,不可移动或折断;
⑷.如吊装轿厢时必须戴手套及安全帽;
⑸.电梯维修如需要断电维修时,在电源开关上必须挂上“禁止合闸”标志;
⑹.当两人合作作业时,口令必须一致,而且要互相重复,不能擅自操作。
3、电器装置
⑴.所有电源均属危险,36v以上电压足以造成重点事故,进行必须的带电作业时,应站在干燥木板或橡胶等绝缘体上操作;
⑵.在测试故障电压时,电压表应放置最高一档位置,以免发生危险;
⑶.进行基板测试或检查时,应避免用铁器或非绝缘体胡乱操作,避免基板损坏;
⑷.如需在控制柜或其他电源接临时电源时,连接必须牢固,并做到绝缘,电缆应具备足够长度,整齐摆放,并易于拆除;
⑸.控制柜断电操作后,在通电前必须核实是否有人操作,是否有人动过,更改或更换的部件是否正确,并互相提醒后方可重新上电。
1.电梯维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范以及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根据作业环境、条件等制定出详细的维保方案,并向维保人员讲明维保方案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和未进行技术交底的不得维保。
2.维保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并穿好绝缘鞋及工作服,戴好安全帽,袖口,裤口要扎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
3电梯在进行维修、检查、清洁工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断开相应位置的开关。
⑴在机房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⑵在轿顶时应将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检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⑶在轿厢内应将操纵盘上的电源开关断开。
⑷在底坑时,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检修按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3.进驻维保地点后,应与使用单位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维保人员及周边来往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在明显处悬挂安全警示牌及警告标志。
4.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有两名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严禁酒后操作和嬉笑打闹。
5.进入轿厢前首先要看是否轿厢停在此层,不可直接进入层门、轿门,防止踏空坠落。
6.电梯在维保期间,只允许开检修速度待维修保养作业完毕,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在轿箱内工作。
7.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纵盘各按钮是否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轿厢内照明是否正常。
8.电梯在维修保养作业期间,禁止载客,电梯行走时按关好外层门,严禁人员出入,以免坠落。
9.严禁一脚踩在轿顶,另一脚踏在井道或其他固定物业作业,如特殊需要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切断总电源。
10.多部电梯同时进行作业时,相邻作业人员要互相呼应关照,如确实难以保证安全时,相邻电梯停止运行。
11.在机房内进行维修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挂“有人操作”的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
12.曳引机、曳引绳及各转动部位工作人员处在防护位置车与下方人员联络时,不得手扶或身靠绳轮或曳引绳。
13.在机房操作轿箱时,必须与轿箱或轿箱的人员联系好,将轿门、厅门完全关闭,门锁作用正常。严禁在厅敞开情况下,开动轿箱。
14.在轿顶上不应有三人同时工作,而且不能开快车,必须用检修的速度运行,并且由轿顶控制开关。轿厢行驶时,不得将身体探出安全防护拦。
15.在检查换速及极限开关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选好完全可靠的身体位置,开车前必须重复口令。
16.轿顶维修保养完毕,离开轿厢时,应把层门关好,轿顶各开关恢复正常。
17.工作时需要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时,梯脚要落在实处,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18.在底坑工作确需开车时,维修保养人员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以防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绊兜倒。
19.对使用易燃易爆的酒精时,不得有明火,用剩的要妥善保管,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20.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保养人员应在恢复各开关,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登上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21.电梯维修在发生下述三种严重情况时,须经有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
⑴当电梯发生严重冲顶和撞底时;
⑵发生地震时;微震和轻震对电梯的破坏不大,但轿厢或对重导靴有可能脱开导轨或一部分电线被切断,此时开动电梯就会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发生火灾时:把各层厅门关闭,防止火势向其他层楼蔓延,将电源切断。
22.工作完毕后,电梯轿厢至少停靠距最低层三层以上,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第12篇 施工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电梯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研究。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施工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3、施工电梯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4、施工电梯安装后,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施工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5、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施工电梯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坠落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6、施工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7、当施工电梯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万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末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8、施工电梯在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9、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当施工电梯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动,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有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
1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