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力部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袁田
副组长:李义、陈祥辉
专(兼)职业卫生管理员:吕胜米
组员:
(1)生产部:吕胜米、刘晶鑫
(2)技术部:支忠龙
(3)各部门成员
二、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
2、审定职业安全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3、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4、组织协调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
5、定期对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检查;为劳动者定期更换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常使用;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
6、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责:
1、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8、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9、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0、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公司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贵州仁术堂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8-7-15
第2篇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在公司(厂)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依法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2、制订公司(厂)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的目标及量化指标,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4、根据公司(厂)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职责。负责确定职业危害识别、评价及其控制人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并告知劳动者。
5、负责公司(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建立符合规范的“职业卫生档案”。
6、组织对全公司干部、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7、定期检查公司(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8、定期了解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9、公司(厂)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3篇 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职责
1.在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厂长直接领导和县级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
2.编制、补充、修订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编制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4.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建立、健全职工卫生档案。
5.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发放等工作,并参加验收。
6.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8.对患有某种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9.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安排本单位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第4篇 行政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行政管理副总经理是后勤辅助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后勤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做好后勤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编制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做好各区域伙房卫生管理及监督工作;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5篇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安全职责
1、制定本单位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2、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单位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和康复。
4、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教育与培训。
5、向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7、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并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现状评价。
第6篇 职业卫生管理职防部门职责
第一条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和职业病防治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特点,在安全与环保监督局领导下,制定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科研工作计划,统一职防工作标准,实现业务技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2. 负责健康监护资料的汇集管理,统一分析,定期向安全与环保监督局报告;
3. 开展技术情报、工作经验和业务技术交流活动;
4. 承担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委托的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方面的任务。
第二条 企业职业病防治所(科、组)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颁布的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 制定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
3. 负责本企业职工进入有毒有害岗位前的体检、职业性定期体检和职业病普查工作,负责职业中毒的劳动卫生学调查,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
4. 有条件的企业负责职业病的治疗、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能力鉴定及承办职业病的诊断工作;
5. 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尘防毒防噪声防射线等科学知识;
6. 负责职业卫生职业病的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第7篇 行政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行政管理副总经理是后勤辅助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后勤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做好后勤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编制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做好各区域伙房卫生管理及监督工作;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8篇 生产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生产管理副总经理是公司采区、选厂、变电站的生产部门及主要辅助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听取管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4、健全和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9篇 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明确并规范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的职能,落实责任制,促进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职责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所有从事职业病管理的相关人员。
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四、管理人员职责
(一)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是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决策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是企业职工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审议、审批本企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标准,制度,督促在企业的执行实施;
3、审议、批准职业卫生方面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筹集,提供职业卫生工作所需资金;
5、研究重大职业卫生问题并做出决策;
6、组织调查处理重大职业危害事故;
7、协调指导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二)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职责
职业病防治办公室是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日常专门办事机构,在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的开展工作。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检查、督促企业各有有关职业卫生制度在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和考核工作;
3、起草修订企业有关职业卫生制度、文件、标准。
4、负责尘毒监测,职工健康和建档建卡。
5、负责职业病的防治和药品的发放。
6、负责职业病事故的调整、分析、处理及统计报。
7、参与三建工程,“三同时”的审查、论证、验收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科(室)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职责。
各基层单位科(室)一把手是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单位、科(室)副职在做好分管个人工作同时,协助一把手全面做好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
1、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主针、法律、法规,提高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觉悟。
2、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有关职业卫生规定、制度,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时参加体检。
3、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并检查督促职工穿戴好防护用品、维护、使用好防护设施、器具、遵守职业卫生规程,下班后严防尘毒带入生活区、办公区危害他人。
4、安全员每周对上岗职工穿戴防护用品、使用防护措施、器具情况检查不少于两次,发现违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备案。
5、参与协助职业卫生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工作。
第10篇 项目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监督工程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3、在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同时也要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
4、在编制年度、月度采掘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安全措施的工作和目标。
5、主持制定项目年、月生产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6、组织优化施工方案设计,指导编制审批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文件,解决日常生产技术问题。
7、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8、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9、组织制定和实施科研攻关计划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11篇 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厂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职业卫生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设置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支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保证职业卫生管理经费和职业卫生奖励资金的落实。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四次职业卫生工作会议,总结职业卫生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卫生中的重大问题,布置年度或阶段性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坚持“四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职业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本单位职业卫生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向本厂报告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的情况。
第12篇 党务行政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指示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环保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环保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组织会审、打印、下发。
3、负责对到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检查登记和安全教育。
4、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负责公司保卫、机动车辆、消防、电梯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宣传推广安全环保先进工作事迹。
6、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执行员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知识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分配。
8、负责会同安全环保部等业务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技术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9、按国家规定,从人员素质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环保人员的配备。
10、在用工协议中应有安全环保、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1、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12、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定期调整,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岗、脱岗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