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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23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1篇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负责组织编制事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检查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4、负责组织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安全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6、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2篇 项目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衡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       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       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4.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5.       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6.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

第3篇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根据项目实际配备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4、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参加工程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及特殊结构防护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6、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交底;

7、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技术措施;

8、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编制危险源清单;

9、参加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技术措施。

第4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㈠项目部:

1.识别项目的安全影响因素;明确项目各重大因素的控制目标与指标;

2.制定项目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安全控制的措施与管理方案;

3.负责零星物资采购;对进场物资和分包队伍实施管理;

4.负责安全用品、用具,及环保用品用具的配备;

5.参与应急演练,成立项目应急组织;

6.对现场材料、水、电消耗情况予以统计;

7.建立本项目安全不符合台帐并予以评审;

8.开展本项目安全的日常监测与检查,统计项目消耗量指标与环境和安全控制指标;

9.收集本项目安全信息并予以反馈;

10.对确定应采取纠正措施的不符合实施改进。

㈡通用职责:

1.确定本项目的安全危害;

2.确定项目的培训需求;

3.针对项目的不符合实施纠正与纠正措施。

第5篇 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5

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五)

1、项目部经理职责

(1)代表公司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工程施工和现场情况,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并监督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施;

(3)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考核指标,并积极支持、指导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组织并实施对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方案》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案。组织并监督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的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并组织工程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公司或雇主、监理和总包方提出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纠正解决,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人员工作,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责

(1)协助项目部经理工作,并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工程施工和现场情况,主持本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案的技术交底;

(3)参与或组织编制和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确保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4)主持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5)协助项目部经理做好对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职责

(1)代表项目部经理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配合项目部经理做好项目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指出,并监督纠正,重大隐患要书面报告公司;

(3)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的制定和技术交底,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有权制止工程施工中的违章行为,有权下令先行停止工程施工作业,有权报告项目部经理,并有权越级上报;

(5)对项目部工程施工机具、设备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直接管理;

(6)对项目部的特殊工种人员实施直接管理;

(7)对项目部兼职安全员负有支持、指导工作的责任;

(8)每周主持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会议。

4、各专业工长职责

(1)在项目部经理领导下,对工程施工的安装质量、安全作业、环境保护进行全面管理;

(2)协助项目部经理做好施工现场环境因素、健康安全危险源的辨识、制定本专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措施;

(3)认真执行《施工组织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案。针对工程施工内容,向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交底;

(4)做好工程施工现场各工种、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到不违章指挥;

(5)组织工程施工现场的自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整改,并随时排除隐患;

(6)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应急事件的临场处置,并及时报告项目部经理。

5、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1)熟悉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方案》的要求,监督施工人员按《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图纸、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2)针对工程施工的特殊部位、关键环节提出质量控制工艺要求;

(3)参加设备、材料采购的评审,保证材质符合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4)正确使用、保养项目部的检验、试验仪器、仪表,定期检定。发现检验、试验仪器、仪表失准时,应标识隔离,并撤出施工现场;

(5)按照雇主和监理要求,做好材料、设备质量的检验、报验,并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

(6)按照工程施工顺序,做好各环节的质量检验工作;

(7)对工程施工现场的不合格、不符合进行控制,并进行复检、复验;

(8)负责项目部施工设备、机具的管理、检查工作;。

(9)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负责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10)负责项目部工程项目管理资料、施工过程资料、技术指导资料、检验、报验资料、施工设备、机具维护保养资料及各类工程项目的洽商、纪要、备忘录等资料的登记、传递(报验资料)、保管工作;

(11)负责施工图纸的保管工作;

(12)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相关要求及公司《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装册工作;

(13)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对材料、设备进行入场检验,对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及相关资料进行检查验证;

(14)对材料、设备分类存放。电气类:应防潮、防尘;金属类:应防锈;易燃易爆类:应单独储存;

(15)对材料、设备收、发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有缺陷设备、材料进行标识、隔离,并协助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采购人员、工长办理设备、材料退、换货手续;

(16)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做好库房、料场的安全防护及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保管工作,并配置灭火器材;

(17)建立材料、设备收、发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收、发、退手续齐备等。

6、施工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施工

组织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本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方案;

(2)熟悉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和作业面情况;

(3)熟练掌握施工设备、机具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确使用;

(4)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有效证件上岗;

(5)自觉参加并认真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教育、培训,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

(6)做好自检、自查,杜绝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第6篇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

一、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三)因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未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谎报、瞒报质量安全事故的;

(五)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未开展应急救援的。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

(二)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五)送检试样弄虚作假的;

(六)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

(七)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八)未参加分部工程验收,或未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九)签署虚假文件的;

(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未在现场带班的;

(十一)未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的;

(十二)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的;

(十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十四)未组织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三)未按规定组织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的;

(四)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上岗作业的;

(六)未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

(八)作业人员未经质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未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的;

(三)未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四)未按规定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

(五)未组织实施质量安全技术交底的;

(六)未按规定在验收文件或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本规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增加监督执法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7篇 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避免事故的发生,尤其是避免引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在施工管理中安全工作要有针对性,要把安全技术与具体施工环境相结合,要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安全,促进生产。

根据自己十多年的施工管理,现就建设项目安全施工谈几点看法: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新观念

1.1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避免事故的发生,就必须管好“人”,这个主要因素是一切行为的主体。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用制度来约束人,用知识来武装人,用爱心来帮助人。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有的物的不安全状态,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的操作管理失误有关),减少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本着“抓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承担起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明确各人员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经济奖罚制度。

1.2 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结合工程几点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要做到适时和因人施教,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档案登记工作。由于班组施工人员多为打工的农民工,相应的个人文化素质不高,所以在教育与培训中,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述,并进行事例讲解,讲解操作过程中那些是易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那些是危害因素,以及如何去防范,在施工现场要用警示牌明示,务必做到实效,切不可走过场。

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一定要符合实际情况。

坚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3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时,要求各施工队必须有安全协管员,由项目部安全员统一管理。要实行分块包干,责任落实到人,要定时进行安全考核,不定时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和监督采取网格式巡查,定期公布巡查情况,奖优罚劣,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按照“三定”原则,务必落实整改,决不姑息。决不能把安全工作仅停留在文字和口头上,重要是落实和执行。

2 要有特色地进行安全管理

2.1 编写实际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计划

先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根据安全计划编写:安全费用计划,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技术方案计划。

按照计划去贯彻落实,认真执行,并在施工变化中进行调整和补充,使安全工作有序的进行。

2.2 把握重点,攻克难点

施工工作中的每个细节都涉及到安全,根据有关资料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等是常见的安全事故。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施工现场明确安全工作的重点。同时遵照建设部1999年颁布实行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6-99)的内容逐项检查落实。

把安全生产管理与施工进度的矛盾,做为工作的难点。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围绕施工生产这个中心,不拘于形式,做好后勤保障。在实际施工生产中,由于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安全管理也要进行动态管理。

3 与时俱进,追求创新的观点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杜绝任何麻痹思想,即使有一点成绩也不能沾沾自喜。要善于学习不断总结,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要有不耻下问的精神。同时经常保持与当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的联系,了解行业动态,使我们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始终保持先进性。

以上只是个人的粗浅认识,通过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第8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控制,使项目部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定目标,特作如下规定:

一、施工人员: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及管理人员名单,公司人员检查时要对口参加;

二、临时设施: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合理安排、直辖市统一,施工平面要标明围墙、职工宿舍、办公、食堂、材料、机械、水、电、道路等具体位置;

三、机械: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使用机械情况一览表,根据工程大小选用不同的垂直运输机械。

四、公司人员到工地检查所签收的问题整改或建议单均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检查有三次擅自离开罚款1000元,擅自离开注册地一次罚款1000元;

五、安全、质量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按相应的条例进行奖罚;

六、工程施工中各分部分项验收时间必须提前报分公司、分公司安排检查,检查合格经签字同意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有一次不通知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000元。

七、签订质量目标承包合同,签订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八、工程竣工验收,上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份(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施工许可证要原件),竣工图一份。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9篇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 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 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 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 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 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 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 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四、 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 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防用品,作业时要扣紧帽带,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防止位移。

2. 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到“四个必有”。

⑴有洞必有盖;

⑵有边必有栏(1050mm);

⑶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

⑷电梯口必有门联锁。

3.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不登高”的规定。

⑴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件;

○2不准背向下扶梯;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不准嬉闹、睡觉;

○5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6不准在安全带未挂牢时作业。

4. 十不登高

⑴患有禁忌症不登高;

⑵未经认可或审批的不登高;

⑶没有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不登高;

⑷脚手板、跳板、梯子不符合安全要求不登高;

⑸攀爬脚手架或设备不登高;

⑹穿易滑鞋、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

⑺石棉瓦、玻璃钢上无垫脚板不登高;

⑻高压线旁无隔离措施不登高;

⑼酒后不登高;

⑽照明不足不登高。

5. 如遇身体不适,及时向带班者提出。

6. 了解作业内容,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遵守操作规程。

7. 高作业时,对物件采取稳固措施,防止松动滑落,禁止高空抛物的情况发生。

8. 避免一垂线上的立体交叉作业同时进行,特殊情况必须有防范措施。

9. 当接到管理人员、安全员暂停指令时,服从现场指挥。

10. 使用登高作业临时搭设的扶梯时,梯子上端高出600mm以上,并绑扎牢固,梯子与地面的夹角以60-70度为宜,下端采取防滑措施,上端无法固定时必须有人监护。

11. 上下扶梯时,必须面向梯,双手扶梯,不准一手拿物,一手扶梯,如带手套应带五指手套。

12. 禁止两人同时在同一梯子上紧跟上下,或是两人同时站在同一梯子上作业,梯子有人时不得移位,特殊情况下两人同时站在同一梯子上要保证梯子有足够的强度。

13. 高度2米以上搭设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二块标准的宽度(特殊情况不得小于450mm),搁置处和板与板之间应用绳索式夹具固定,脚手板与结构件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300mm,如超过,下面必须拉好安全网。

14. 同一块脚手板上不得超过2人站立,在脚手板上走动时,至少应用单手扶着扶手。

15. 高处作业区不应有砂石、油污、润滑脂等易滑物品,废弃物应及时清除。

16. 冬天有冰、雪、霜时必须在工作前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并采取防滑措施。

17. 严禁将软管、电线、氧乙炔皮带等挂放在护栏、钢丝绳等设备上。

18. 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工具应安放稳妥,禁止抛掷。

19. 传接物件时,切实做到从手交到手,上下传递物件时必须用足够强度的绳索捆扎好,以免跌落伤人。

20. 不得擅自拆除扶手、护栏、网、盖板等安全设施,如需拆除必须做好保护措施,同时挂牌警示。

21. 在特殊场所需要使用吊笼、吊桥进行高处作业的,应仔细检查吊笼、吊桥的吊耳、吊索的安全技术状况,吊笼、吊桥仅供载人使用,严禁人、物混装。

22. 在高处作业中使用的竹梯、吊笼、脚手架,必须由物资供应部、安保保障部、质量监督部派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3. 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对作业现场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生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停止作业,待不安全因素排除后,才能继续工作。

五、 对设施的检查要求

1. 对高处作业现场进行下列内容检查

⑴栏杆、绳索是否拉紧,高度是否达到要求。

⑵脚手板搁架(支架)的焊接是否良好,销子、卸扣是否插好。

⑶脚手板搁放、重叠深度是否足够,严实。

⑷搭设脚手架除专业人员检查外,操作人员还需进行自查。

⑸检查脚手架发现有隐患时,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由脚手架专业人员来整改。

2. 检查作业场地周围的孔、洞、预留口等,是否已铺设好围栏,网盖板,警告牌等防范措施,并注意现场四周变化情况。在敞开处周围临时堆放物必须距离敞开口1米外,高度不得超过1米。

3. 作业前应检查,熟悉逃生通道。

4. 敞开处的防护设施严禁随意拆除。

5. 对防踏空用具、网、盖板等,使用前应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

第10篇 建筑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一、主要编制依据

1、公司《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程序》(qeo-a版第0修改)

2、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程序》、《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qeo-a版第0修改)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7、《龙门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8、《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

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1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96

16、《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7、《安全帽》gb2811—89

18、《安全带》gb6095—85

19、《安全网》gb5725—97

20、《安全标志》gb2894—96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

23、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各部门及项目部开工前确定、选择识别范围,结合自身特点识别危险源,按经验判定风险级别,填写《危险源调查表》,报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组织有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小组,按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归纳,整理成《危险源评价表》,最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

《危险源调查表》、《危险源评价表》、《重大危险源清单》,由安全管理部编制,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部门审核后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项目部的危险源管理方案由各部门、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并根据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和响应预案。

各部门及项目部要随时对作业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在安全日记中予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安全管理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及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作业班组在每天上班前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点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当发生事故,应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识别、评价。

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在有粉尘、强噪音、光、放射、震动等特殊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保用品,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危险源识别

详见各部门、项目部危险源调查表。

四、危险源评价

详见各部门、项目部危险源评价表。

五、重大危险源清单

重大危险源清单见附件。

六、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法

(一)、安全管理

1、目标、指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度落实

2、主要措施

1)公司各层次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2)公司各层次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逐层次严格管理。

3)公司各层次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并逐层考核

4)建立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认真执行。

3、启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部门:公司各部门、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公司各层次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二)防止倾覆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大型机械拆装、脚手架搭拆发生倾覆事故

2、主要措施

1)制定大型机械(塔机、人货电梯)拆装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送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2)对机械拆装的全过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大型机械拆装应由有拆装资质的队伍拆装,拆装人员应该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拆装全过程应派专人监护。

5)拆装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说明中拆装工序拆装,严禁违规操作。

6)大型机械组装结束后,应先进行自检查,试运转后请当地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后,挂牌运行。

7)根据工程情况和选用脚手架的类型,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8)各种不同类型的脚手架应按各类脚手架搭设规范进行搭设和验收。

9)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注重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力撑的设置,脚手架与防护栏杆,悬挑梁及架体稳定,脚手架荷载,制作组装,安全装置和验收与交底等几个重大环节,保证脚手架安全可靠。

10)各类脚手架搭设完成后,项目部应组织技术、安全部门验收。

11)暴风雨,防汛期间,应组织对脚手架的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好排水工作。

4、起动时间:每次装拆前及装拆过程;完成时间:拆除完成

5、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设备部、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设备部经理、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设备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三)、防止坍塌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模板安拆、基坑坍塌事故

2、主要措施

1)模板、大模板施工前应首先进行结构设计,保证模板能承受各类荷载。

2)模板、大模板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

3)施工中,应对各类模板、大模板吊运、安装、砼振捣过程,模板支撑系统,模板存放、模板验收、作业环境等和模板拆除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

5)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

6)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

7)在各类模板、大模板拆除时,应按模板拆除安全技术规程执行,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8)根据土质和周边的情况编制深基础围护技术措施。

9)根据区域基础施工状况,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及专家论证。

10)进行深基础支围措施安全技术交底。

11)基坑、井坑的边坡和支护系统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12)注重坑边荷载,基坑四周不得堆放积土、积土应及时清运,且周边不得堆放材料和大型机械。

13)挖掘土方应按方案要求逐层施工,不应一次开挖过深,并做好排水措施。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四)、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高处作业时禁止向下方抛物。

3)室内清理的固体废物应袋装吊下,严禁抛洒。

4)凡吊装物体(钢材、砖、钢模、钢管等)应捆绑牢固,并有专人司索、指挥。

5)大型机械拆装作业的配件、工具等应装入工具袋防止落物。

6)凡拆除的脚手架钢管、井架角钢等应递送至地面,脚手架、模板上的工具、机具、材料应放置稳妥,防止落下。

7)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防止落物伤人。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8、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五)、防止触电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重大触电伤亡事故

2、主要措施

1)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实行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分开设置。

2)线路架空或埋地铺设,不准把支线架在钢管脚手架上和其他导电体上,现场照明不准使用护套线。

3)砼振动器的电源线,严禁在钢筋网上拖拉,以免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4)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不准操作电工作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5)地下室和潮湿的作业场所的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接头不能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不得使用破皮、老化电缆线。在车辆进出的过道处和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要加套管保护。

7)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8)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发生漏电。

9)在施工工程外侧与边缘有外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小于最小规定要求的,要加屏障遮护,用围栏或防护网进行防护,防止塔吊、脚手架以及长钢筋等触及高压线发生事故。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六)、防止高处坠落的管理

1、目标、指标:确保不发生高处作业坠落事故

2、主要措施

1)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对深基础临边、模板支撑、脚手架搭拆、四口五临边、卸料平台,各类大型机械拆装和运行中的环节进行防护,并对防护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2)搭设外脚手架、吊蓝架、挑架等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详细向参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架子搭设完成以后必须有公司安全管理部参加验收或分段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3)不准任意拆除和改变各类防护网,栏杆,安全门和隔板等防护设施。

4)高处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不准攀爬架子上下,不准酒后作业。5)施工外脚手架作业层外侧必须设双层防护栏,架子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接口封严。脚手板必须按规定要求铺设,不得漏铺,不得有探头板,架子离墙间距不大于20cm。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系挂安全带,上下吊篮不准从窗口攀爬。升降吊篮时,要把安全带系在保险绳上,其他人员撤离吊篮,升降吊篮必须同步进行。

7)对吊篮的钢梁和钢丝绳的受剪部位要有保护,预埋吊环,要经常检查,发现有裂纹,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吊环严禁使用螺纹钢。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七)、防止火灾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主要措施

1)实行动火批准制度,经批准后动火。

2)指派专人进行监护,适时督查。

3)在施焊时,将楼层气焊点周边洞口堵塞防止焊渣掉落。

4)作业结束后,有专人清扫焊渣,消除火灾隐患。

5)制定消防责任制、管理制度,划分消防责任区,落实到人。

6)对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电焊气割作业、涂漆、喷漆、木工操作间、配电间、沥青熬炼场所、危险品库、库房、使用喷灯卫生间防水作业,高层施工区楼层内以及可能发生火灾的危险场所,按规定配备满足防火要求的消防器材并落实到人。

7)高层办公区、高层施工区设置灭火专用的高压水泵,每个楼层设置满足防火要求的消火栓和水龙带。

8)针对季节性特点,制定季节性特别是冬季施工的防火措施。

3、施工现场: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八)、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2、主要措施

1)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2)现场使用的圆锯应相应固定。有连续二个断齿和裂纹长度超过2公分的不能使用,短于50cm的木料要用推棍,锯片上方要安装安全挡板。

3)木工平刨口要有安全装置。木板厚度小于3公分,严禁使用平刨。平刨和圆锯不准使用倒顺开关。

4)使用套丝机、立式钻床、木工平刨作业等,严禁戴手套。

5)砼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料斗察看进料搅拌情况,也不得把铁锹伸入拌筒。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

6)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调整等到作业。

7)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8)打夯机要二人同时作业,一人理线,操作机械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清理机上积土。

9)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严禁用砂轮切割22#钢筋扎丝。

10)操作钢筋切断机切50cm以下短料时,手要离开切口15cm以上。

11)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坚持十不吊。

12)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清,防止被废料拌倒,发生事故。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n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n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九)、防止职业病危害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主要措施

1)严格控制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工艺、设备及原材料的使用,以从源头消除、减轻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

2)按规定发放口罩、防护镜、防护罩等各种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3)不得招收或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从事其禁忌的特殊作业。

4)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5)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要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设施。

6)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应针对具体危害特点进行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

7)每年对特殊作业岗位的职工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3、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项目经理n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n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十)、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疾病的管理

1、目标、指标:杜绝发生事物中毒、传染疾病事故

2、主要措施

1)各部门项目部食堂应根据“食堂卫生管理”的规定不断完善管理,确保食物卫生。

2)食品原料要做到防尘、防蝇、防污染源污染。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生熟要分开存放,采购的各类果蔬要经洗净,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杜绝事物中毒。

5)不准私建土煤炉、土电炉取暖,不准在室内用干材、煤炭、焦碳等材料取暖和煤气做饭,以免发生火灾和中毒。

6)保持办公、施工、生活场所保持卫生、通风,有消毒措施。污染物处置按程序文件中《环境运行控制程序》执行。

7)经常开展卫生习惯的教育,杜绝随便吐痰、随地大小便、随便扔垃圾的恶习,提倡勤洗手、勤洗澡的良好风气。

8)公司、项目部公共食堂餐具有高温消毒措施。

9)职工宿舍、职工浴池、厕所有通风消毒措施。

10)施工现场的饮用水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施工现场茶水供应杜绝公用茶具。

3、施工现场:起动时间:项目开工时间;完成时间:项目竣工时间

办公区域:起动时间:2007年月日;完成时间:2007年月日

4、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执行单位:综管部、项目经理部n

负责人:综管部经理、项目经理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n

主管领导:公司副总经理

5、费用:依据各部门、项目部的特点分别制定。

新的项目工程施工,必须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对易发生急性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场所,项目部需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设施、药品,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及应急预案。

七、公司各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加强个人防护,开展群众性的防治工作。

八、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防止有害、有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要采取通风法、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九、对施工现场易产生粉尘、焊接弧光、噪声、苯类等有害因素,加强监测管理,配备齐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需加强对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防止有害物质进人体内。

十、采购设备和材料,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对确实需要使用存在有职业病危害设备和化学材料的,应该注明其成份、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和使用方法,并应提供相应的防护和应急措施。

十一、在公司的各项生产活动中,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制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将各项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第11篇 项目监理机构跨线桥施工安全管理

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实施跨线桥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并履行监理职责。

2. 管段内所有跨线桥施工报验必须履行检查签认手续,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3. 在桥梁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跨线桥施工安全的监管职责。

4. 认真审批施工单位的跨线桥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构、设备报验单,核查进场的和投入的施工技术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管理水平,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和质量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跨线桥施工审批程序,并现场监督跨线桥施工作业的关键部位和主要环节。

5.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做好施工作业和既有线路的安全防护。

6.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跨线桥施工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检查巡视等进行检查和签认。

7. 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跨线桥施工安全隐患,以及施工作业对既有线路质量安全和行车安全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存在重大跨线桥施工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相关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8日

第12篇 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9

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九)

一、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表格。

(一)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两份。

(二)安全报监时提供如下资料:

1、施工单位安全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2、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职 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开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证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设方开具的收款发票或银行收款通知单),收复印件。

(三)选购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四)领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

二、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次联席会议

(一)会议主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会议明确各方主要职责:

1、业主单位职责

(1)业主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地下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业主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并按文件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业主单位不得购买或者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种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

(4)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施工项目各阶段及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验收。

2、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3、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并对其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本单位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并将培训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4)施工单位必须采购、租赁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并在安全监督部门已备案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

4、施工项目部经理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项目部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项目部经理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安全生产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到施工现场上。

(4)项目部经理按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材料渣土运输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6)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各施工阶段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评定。

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施工各阶段检查核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作。

(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其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必须进行复查,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作业。

(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为宗旨,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监督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坚决不准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6)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按时对施工各阶段的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并认真填写监督档案。

(四)参加会议各方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共同对工程项目开工前提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

1、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3、施工围墙、进出口大门、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是否

按规定进行设置。

4、“五牌两图”(其中效果图由施工单位按照尺寸自行制作)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执行。

5、施工用电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

6、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是否按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实施。

7、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五)凡未进行开工前提条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若强行施工的责任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及阶段核验评定

(一)定期检查阶段及重点要求。

1、基础阶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施工机械状况、施工用电、基础支护、边坡处理。

2、主体结构阶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脚手架的搭设、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施工电梯的情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装饰装修阶段:施工用电、脚手架、消防、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市政工程项目按工程量分三个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验。

5、各阶段重点要求的项目,在核验中必须达到合格。

(二)不定期检查: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检查。

(三)核评方法:核验等级采取各阶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施工项目部施工到相应阶段时,报企业有关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按jgj59-99标准自评打分评定等级,企业盖章后与《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核验申请表》一同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约定时间对施工项目进行等级核验。

(四)核验结果及处理办法:

1、阶段核验为合格和优良时,该项目可继续进行施工。

2、阶段核验为不合格时,必须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企业申请第二次核验,核验合格后,恢复施工。

3、对拒不申请阶段核验的项目,视该阶段等级核验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

(一)评定条件

1、单位工程项目已按合同内容施工完毕,施工机械、防护设施等,已按规定撤离。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已处理完毕。

(二)评定等级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向业主单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及单位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

(三)评定方式

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前十天,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出验收时间后,通知有关单位参加。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各阶段检查核定情况和随机抽查情况,综合进行评定。

五、其他

(一)如工程系创“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市管项目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安全总站申报,区县(市)项目施工单位向所属区县(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办理申报手续。

(二)因故终止施工的项目(停止施工30天以上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终止施工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终止施工报告内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日期、停工期间的工地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留守人员数量、留守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终止施工报告还必须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责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若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一级或二级事故2小时内、三级事故4小时内、四级事故8小时内将事故快报表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四)施工单位应认真填写起重机械设备性能状况上报表,及时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十二篇)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经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检查督促执行。2、负责或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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