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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6 18:24:12 查看人数:3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企业应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职责、程序和权限。

b)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职责

1)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各级安全生产目标,制订实现目标的具体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

2)制订各级岗位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制订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4)组织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落实;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企业制度,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6)组织设备事故、设备障碍、设备异常和设备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分析;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生产实际需要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企业应按照以下标准设置安监机构或配备安监人员:

1)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应明确负责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并配备不少于1人的专职或兼职安监人员;

2)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明确负责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并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监人员;

3)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应设置独立的负责安全监察的职能部门,并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监人员。

b)安全监察部门和安监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参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决策;

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的执行;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企业负责人;

5)配合有关部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6)参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7)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8)参与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9)组织本企业权限范围内的人身事故的调查;

10)监督和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本企业权限范围内的处理意见;

11)作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履行其日常管理职能。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c)安全监察部门或专职安监人员应当配备必需的安全监督管理装备,如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

d)企业应建立各级安全网络,主要生产部门(车间)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其他部门及各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员。各级安全网络应定期开展活动。

第2篇 建筑渣土运输综合计划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对建筑渣土运输合同进行审核登记。

2、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将应收款发票开出,督促市场管理部催收应收款。

3、负责对加盟企业提交的各类原始发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予以退回。

4、加强对应收应付款的登记,做到帐目规范清楚。

第3篇 班组长如何做好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企业生产现场是指从事产品制造、装配、试验和提供生产服务的场所,即操作者通过使用工具,作用于生产对象,完成一定生产任务的场所。生产现场也是事故隐患产生的场所。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就是运用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对生产现场的人(操作者)、机(机械设备)、物(物料)、法(操作法)、环(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配置,通过控制和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与人的不安全行为,保证现场按预定的目标实现安全生产。

现场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环节,必须认真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为了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人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且总结出了许多管理经验,如日本的5s管理法及大连三洋制冷有限公司的7sme现场管理法等,这些管理方法注重生产现场的规范性,在新建企业的实际应用中取得的效果比较明显。作为历史比较久远的国有企业,天津长芦海晶集团公司也一直把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首位,他们从实际出发,积极学习和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逐渐形成了一套适合自身情况、比较系统的现场安全管理方法,概括为“一岗,二法,三防护,四文明”管理方法,经过多年的实际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一岗”

即岗位责任制,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1.岗位职责

生产岗位上的原材料、机器设备、防护装置、工具用品、环保设施、技术操作、安全检查、卫生整理、设备维护等管理责任一一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2.交接班制

生产进度、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状况、卫生清扫、领导交办事项等都要对口交接,各种记录、账卡齐全,记录完整,准确,清楚。交接班必须正规、严肃、认真,做到嘴说到、耳听到、眼看到,交接双方确认后签字。

3.岗位检查制

建立安全自检、互检和专检制度,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岗位自检由操作人员负责,班组安全控制点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车间安全控制点由车间安全员和车间领导负责。检查项目、标准、时间、路线、记录、签字都要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对重大事故隐患要详细记录及时报告。特别是对安全控制点即危险源,依其危险程度,要分层次按专业进行有效管理。

4.复检制

即对重要和危险的操作,如配料、称重、投料、重要阀门启闭、特种作业的操作要点等,都应由班组安全员进行复验,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这样可以提高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人的失误。

5.岗位制度系统化

一般包括岗位“安全通则”、“生产区域禁止行为”、“防护用品穿戴与使用规定”、“急救药品、器材的配备规定”、“安全防护装置管理”、“环境卫生标准”等内容。

6.原始记录规范化

原始记录包括操作技术记录、交接班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及有关账卡的登记。原始记录是生产写实和事故写实,所以要求所有原始记录,都应当用规范的格式和标准化的用语及时、清楚、准确地填写。

第4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机运副矿长

1、在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机电运输工作的同时,研究、布置、检查、评比安全工作。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和矿区供电安全工作。

2、组织制订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并监督落实,完善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提高矿井装备水平。

3、完善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制度、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不断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4、根据季节变化,提前做好防洪、抗灾、防冻等设备的检修和组织准备工作。

5、深入现场解决矿井机电运输系统内重大安全隐患。

6、参加新建、改扩建矿井、水平、采区验收。

7、发生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处理工作。

第5篇 工程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程项目部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凡进库货物必须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二、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三、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四、仓库内应保持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五、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六、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七、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见第四章)

八、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花苑三期项目部 仓库管理责任人 ×××

第6篇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自觉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1.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二、三级客运站应设置专门安全生管理机构,四级客运站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五级及以下客运站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3不断加强对站务人员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组织开展创建星级车站、站务操作比赛、安全竞赛活动,树立起自觉为旅客服务的思想,提高全员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素质。

1.4积极改善客运站基础设施,创造安全良好的服务环境,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运输服务。

1.5协调好与进站(场)经营业户关系,在组织客运生产、提供站务保障、合理配载旅客、共同为旅客服务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不得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对无故停班达3天以上的进站班车,客运站应及时报告当地运管机构。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场经营者不能协调时,则由当地县级以上运管机构裁定。

1.6严格按照营运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严禁超载车辆出站。

1.7对出站(场)车辆严格进行安全检查,禁止出站车辆带病行驶,严禁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1.8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进站、上车,做好进站旅客行包的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按规定处理。

1.9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对站内及营运客车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1.10改进旅客运输组织工作,掌握客流的流量、流向、流时及其变化规律,制定并落实客运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应对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事件的影响,保障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2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规定

2.1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是对客运车辆安全管理的监督。其内容:一是车辆技术检查,对进入站(场)的客运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由车属公司负责修理、整改,未经整改的车辆不得上客;二是车辆出站检查,对车辆驶出车站时实际乘载人数和车辆安全检查服务单进行核查,严禁超载车辆和未经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的车辆出站。

2.2客运站应当有健全的车辆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台帐、档案,并自觉接受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安全检查。

2.3 客运站应设立车辆安全检查点,在车辆出站门口处设立车辆出站检查岗位,三级以上客运站还应同时设立车辆技术检查岗位,其它道路客运站(场)条件具备时,应及时设立车辆技术检查岗位。车站车辆安全检查点的设置情况,应报市运管机构备案。

2.4车辆安全检查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作业时应佩带服务标志。

2.5 车辆技术检查岗位应配备与检查车辆辆数相适应、实践经验丰富并相对固定的专职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应具有修理初级工以上技术等级或5年以上驾龄,其中至少配备1名具有修理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人员,能熟练掌握使用仪器验测仪。车辆门检岗位由具有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担任。

2.6二级以上客运站的车辆安全车况检查岗位,应设立专用工作用房,配备检台或地沟、千斤顶、空压泵,轮胎气压表等工具器材。安装车辆技术检查自动系统的,全套设备主要由轴重/制动复合台、侧滑台、底盘间隙台和联网软件等部件组成。

2.7进站客运车辆均应接受客运站的车辆技术检查服务。车辆技术检查工作,由车籍地始发站负责。对未设立车辆技术检查岗位的乡、镇始发的客运车辆和当天不能返回的过夜客车,统一由到达站负责进行车辆技术检查工作,或就近确定有条件的客运站负责检查。外地区(含外省藉)进站营运的客运车辆,要自觉服从进站地车辆安全管理,车属单位或车主能出具车属所在地运管机构认可的当日车辆安检证明的,不包括在内。

2.8车辆技术检查分人工检查和仪器自动检查两种

2.8.1 人工检查次数:定线不定班次的客运车辆每辆每月检查次数必须达到10次以上;定线定班次的客运车辆实行一日一检制。

2.8.2 仪器自动检查次数:客运车辆每5-15天为检查周期,具体时限要求,车站可根据不同的车辆技术状况水平和车辆所行驶的里程确定。

2.9车辆技术检查内容

2.9.1 人工检查主要包括:车辆制动、转向、传动系统部件外观及支架连接部位(见附表1);

2.8.2仪器自动检查包括:车辆轴重/制动、侧滑、底盘间隙等部位。

附加条件:检查周期内,由人工按班次规定的检查次数,对车辆的外观、灯光、轮胎螺丝等部件进行外观检查。

2.10车辆技术检查工序完成后,由驾驶员、技术检查人员共同在“车辆技术检查单”或“仪器自动检查单”上签名盖章,驾驶员持“车辆技术检查单” 或“仪器自动检查单”送交车站行车业务部门,由车站行车人员核对后签发行车路单并组织旅客上车。

2.11检查时发现一般机件故障的车辆,车辆技术检查人员应在“车辆技术检查单”或“仪器自动检查单”上填写报修项目,并督促及时修复,经修复检验合格,可依照上款办理发班手续。对查出有重大事故隐患的车辆,车辆技术检查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责成车辆进修理厂修理,同时通知车站及时安排车辆顶班运送旅客。

2.12营运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载客,自觉配合工作,主动停车接受车辆出站检查人员检查。

2.13车辆出站,实行一班一检制度。检查项目主要包括:车上实际载客人数、车辆技术检查情况等(见附表2)。根据实际情况,各地可增加检查项目。

2.14车辆出站检查时,检查人员应进入车厢内对载客量检查核实。对检查符合出站条件的车辆,经驾驶员签字确认,检查人员在随车行李路单上加盖车辆出站检查专用章予以放行。

2.15发现车辆超载、未经车辆技术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等不符合出站条件的车辆,检查人员应阻止车辆出站,并责成当场纠正。对不听劝阻的,应报告车站,车站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2.16车站安全服务费用,应严格按《浙江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17道路客运站(场)以外的车辆停车集散场地或经营货运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下,可按本规定原则,设立车辆安全检查点。

3汽车客运站车辆仪器自动检查设备

客运站车辆仪器自动检查设备是现代化的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系统,有利于提高车辆整体技术水平,有利于分清责任,对加强营运客车的动态管理,把好车辆安全检查关,确保行车安全具有积极的作用。

1检查人员的素质要求

检查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应熟悉了解计算机原理,熟练操作计算机,了解汽车检查业务和检查技术,熟练掌握各工位检查流程和相关的检查标准;应懂得汽车构造、工作原理、检查技术以及检查设备使用和维修等基础知识;能正确使用检查设备,能排除检查设备发生的一般故障,能正确分析判断检查结果。

2车辆进入自动检查线前的要求

客车进站检查前,驾驶员要搞好车辆卫生,排除漏油、漏水、漏气、漏电以及结构松动、脱落、断裂等现象,要求轮胎没有嵌入石子杂物,车辆没有超高、越宽、超重等问题。

3自动检查仪器设备的要求

车辆安全自动检查仪器设备包括制动检查台、轴(轮)感检测台、侧滑检测台、底盘间隙检测台、计算机联网系统等部分,检查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必须由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设备使用说明和站内制定的操作规程。检查仪器设备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计量监督部门进行计量认证和检定合格后方能进行检查。检查管理人员还要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出现故障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必要时请生产厂家派人进入检修。对于不能修复的,要给予降级、停用或更新。

4检测指标评判依据

gb7528-1997《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和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查方法》,明确规定了道路行驶的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也是客运站车辆安全检查系统的检查指标评判依据。

5客车检查后的调度管理

车辆安全自动检查系统对客车进行检查后,须填制安全检查报告,如果各项指标检查合格,就可通过调度发生;如果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采取现场排除或进厂修理的方法,修理合格后再复检或凭汽车维修企业质量检验员签发的修理合格调度发生。调度时,特别把握以下几点:

5.1 外观、底盘检查中涉及行车安全的方向、制动、灯光等部分的项目为检查关键项,必须合格。

5.2制动性能检查中的前轮制动力、前后轮制动力差、整车制动力、手制动力项目和转向性能检查中的侧滑项目为检查关键项,必须合格。

5.3 灯光部分的项目和外观、底盘、制动性能等的其他检查项目为检查一般项,要求车辆送检员负责及时修复。

5.4检查报告应由安全检查的值班负责人签发,关键项不合格的车辆必须修复合格出具维修质量合格证才能载客营运;一般项不合格的车辆要求限期修复,并提供修复的证明,要求在下一次检查时达到合格。

6检查汇总

汽车客运站应与委托车辆安全检查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报务合约,建立车辆安全检查信息交流制度,定期将车辆安全检查信息反馈给道路运输经营者,按月将车辆安全检查服务情况(见附表3)报当地运管机构。

第7篇 以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

近年来供电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相对稳定,传统的带负荷拉刀闸、带地线合刀闸事故基本绝迹。但因疏于管理细节而造成的特重大事故仍时有发生。如:2006年6月30日某市供电分局在农电低压220伏线路更换导线施工中,由于监护人员擅自离岗失去监督和绝缘导线被磨破的原因,致使新换导线和带电导线相联带电,直接造成在场施工人员5人触电死亡和10人受伤。这是一起典型的习惯性违章和对施工安全预案的个性、边缘、潜在问题分析管理不到位而诱发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由此可见,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对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有多么的重要。

要从强化职工“三规”教育做起

“三规”指的是厂规、安规和德规。“三规”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维护企业自身利益而制定的,做好“三规”教育是企业贯彻依法治企和依德治企的基础。厂规教育是要职工掌握企业有哪些规章制度和标准,学会接受企业规章制度和标准的约束。安全规程教育是要职工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并全面贯彻到自己的工作当中去,确保在生产过程中企业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德规教育则是要职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职工道德行为。

“三规”教育是一个组合,厂规和安规教育是强制性的,因为它既有针对行业生产特性的文化特征,又有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重要作用。德规教育则是贯彻以德治企的企业发展方针,制定职工行为道德规范,围绕企业发展主题,突出优质服务的宗旨,培养出职工的优秀职业道德,并以这种职业道德为构建和谐企业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与道德保证。应该说德规是落实厂规和安规的重要催化剂,因为职工职业道德水准提高了,落实厂规和安规的自觉性就养成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就会变成职工的自觉行动。

要从严格生产现场管理做起

生产现场是供电企业事故的主要发生地,供电企业为避免生产现场发生责任事故,内部实行了严格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和生产现场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明确各类进入生产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考试合格,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新参加电气工作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管理人员、临时工等,均应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能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电力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安全规程和考试合格。工作前,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合格齐备,现场使用的急救用品要经常检查、补充和及时更换。作业人员应清楚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生产现场管理是管理者对现场作业人员是否认真执行安全法规、标准、纪律进行监督检查的过程。生产现场安全重在作业人员对企业的安全法规、标准和纪律自觉遵守执行。就运行、修试和安装人员而言,工作前必须对当天的设备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清清楚楚,做好事故预想,针对当日工作中存在的个性、边缘和潜在的问题进行细致的危险点分析,将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做好工作总结和安全性评价,为以后开展同类工作积累经验。

安全监督在生产现场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业人员在长期同一种工作环境中,往往会产生松懈麻痹思想,犯经验主义和投机取巧的错误,用自制条款代替安全规程、用简化程序代替作业标准、用野蛮作业代替科学施工、用盲目指挥代替正确命令。所有这些都必须通过监督加以解决。安全监督必须在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监督人员要坚持深入生产现场,对作业人员进行精细化管理,坚持用“三铁”反“三违”,做到落实法规、标准和纪律不走样,纠正违章不留情。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开展得越好违章就越少,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和纪律工作,违章作业就无从谈起,企业生产现场就能形成良好的安全局面。

要从落实企业奖惩制度做起

奖惩是企业建立诚信制度体系和调动员工创新工作的激励措施,也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一种重要方法。奖惩是通过监督考核和评比实现的。安全监督考核和评比是奖惩的基础。在强化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级管理人员都应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考评规定,并使其与所属工作人员的经济收入挂钩。

安全监督考评必须做到严肃认真不徇私情。对于安规考试不合格和技能要求达不到者,要坚持新人不能上岗和在岗必须下岗的原则。对于违章作业者,要坚持有违必惩,小违降薪、中违下岗、大违除名,并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刑事责任。监督考评人员的工作业绩要接受全体员工的再监督,由基层单位按月或按季度开展民主评价,为企业对其奖惩提供依据。安全监督考评人员对维护安全生产有特别贡献的员工要及时总结经验,在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提出嘉奖建议。

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是供电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和反习惯性违章的基础。在这项工作中人是决定性因素,而从上述三个方面做起则是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通过强化职工教育、严格现场管理和落实奖惩制度来培养员工的安全生产自觉性则是实现企业永远安全生产的保证。

第8篇 工资管理员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财务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工资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工资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三、根据矿月度结算表,严格审批各单位的工资奖金,并做到准确无误,按时统计全矿的工资发放情况,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四、及时填制工种、工资变更台帐。

五、严格按上级的要求填写统计报表,做到准确、真实、及时。

六、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各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严格执行按劳分配原则,杜绝虚报冒领。

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有事向领导请假,搞为办公室的环境卫生。

第9篇 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分管范围及所开展活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负责。

2、按照省局、大队《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提取、管理和使用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3、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并监督检查项目施实。

4、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措)施的论证、立项、检查、验收。

5、加强对各类施工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安全性能,按规范定期修理和检验,不断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鉴定。

7、制订并监督落实设备使用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投产前设备安全运行检查验收。

8、按照省局、大队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9、对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物品的安全储运、保管、发放负责,对管辖内的各类库房的安全防护负责。

10、参与安全生产综治检查;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11、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0篇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本工程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三、必须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四、主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五、落实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工程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工程及各施工队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七、组织并检查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的问题。

八、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11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3、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4、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

5、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巡回检查施工现场各工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6、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前,要及时提醒班组做好安全交底,并实施旁站式监管。

7、负责项目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抓好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的卫生管理工作。

8、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9、协助项目经理(建造师)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和各工种换岗教育,并记录在案。

10、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并认真做好记录,对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负责复查。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11、监督施工现场各种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2、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健全安全管理台帐。

13、专职安全员上岗期间,佩戴统一的红底黄字“专职安全监督员”袖标。

第12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十二篇)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a)企业应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职责、程序和权限。b)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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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 ...[更多]

  • 安全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1篇范文)
  • 安全科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1篇范文)99人关注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2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