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消防安全日常管理部门经理职责
技术安全工程部为本公司日常消防安全具体管理部门,部门经理为技术安全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同时为公司义务消防队队长,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为:
(一)按照本公司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带领员工认真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员工积极参加本公司开展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学习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操作程序。
(三)组织员工熟练掌握部门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明确消防安全标志、水源、防火通道和安全出口疏散路线。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规定,经常组织部门员工对防火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
(五)组织员工每日对防火器材进行检查和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按步骤积极进行整改。
(六)认真完成本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2篇 屋面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管理
⑴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⑵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注意安全用电。
⑷搬动卷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卷材。
⑸在放置卷材时,汽油附属材料区域设专人看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⑹作业区要配置不少于20个手提式干粉灭器。
⑺登高作业应搭设临时架子,高空作业还应系安全带。
⑻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应遵守现场一切规章制度。
⑼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⑽施工中各专业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⑾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配戴胸牌。
⑿卷材包装纸及杂物要及时清理,堆放在指定地点,确保场容清洁,活完场清。
⒀屋面施工属临边作业,操作工人必须系安全带,禁止将清理的灰渣、废料向下抛落,施工人员必须带安全帽。
⒁密封膏、卷材属易燃物,所有材料必须密闭容器包装,严禁露天存放,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内,消防器材应配置齐全,有专人负责,施工时应严禁烟火,加强通风防毒管理,确保作业面空气流畅,非专业人员严禁进入。
⒂边角余料应及时回收,及时清运,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放,形成火灾隐患。
⒃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消防、防中毒教育,责任工程师做好各类交底,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⒄各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操作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3篇 大京发电厂对外承包租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场所系指产权归我厂所有,承包、租赁或者委托非集团公司系统所属单位或个人经营的一切场所,包括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与我厂相互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以及临时借用的场所(以下简称外租场所)。
二、外租场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外租场所必须签定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承租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
三、外租场所属独立建筑物的,承租方(含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及临时借用,下同)应当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的规定,独立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外租场所与我厂其他建筑物或场所相关连,属非独立建筑物的,承租方应当作为我厂整体的一个部门,承租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本部门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应履行以下义务:
1、接受我厂安监部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2、自觉遵守我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灭火器材,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
3、依照约定与我厂共同承担公共消防设施的运行、保养、维护、检测、维修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费用。
4、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公共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从事危害我厂消防安全的活动。
五、我厂安监部若发现承租方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
六、对因承租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火灾隐患或火灾事故,给我厂带来经济损失的,我厂有权向承租方索赔。
第4篇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六)
为了加强工业园区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由物业管理处和工业园区所有人员共同遵照执行。
二、工业园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
三、工业园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产权单位组织管理,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由消防部门监督实施。
四、物业管理处的防火工作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对客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保障实施;
3、定期组织开展防火自查,及时掌握辖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保障措施;
4、保证公共区域疏散通道的畅通;
5、定期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处理良好备用状态;
6、正常情况下消防设施的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加强防范;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
8、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区域或停放;
9、组织人员补救初期火灾,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五、工业园区经营人员的消防职责和义务: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2、不得随意堆放、晾晒易燃物,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将带有火种的杂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内烧垃圾;
3、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
4、严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楼梯走道、天台出品或其他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进行喷油漆的危险作业;
5、严禁损坏、盗用消防设施、器材,挪用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
6、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标识、事故照明设施及消防标志;
7、遇强雷天气,尽量关闭所有电器,拔掉电源插座,以免烧坏电器或发生火灾;
8、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或拨打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现场。使用楼梯走廊逃生遇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爬行,并以湿毛巾遮盖在面部,免受烟雾熏晕;
9、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警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10、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用电焊、气焊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1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处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手段妨碍消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纵火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物业管理处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并经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七、在执行灭火救灾任务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及其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发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八、公共娱乐场所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九、凡违反本规定的,物业管理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5篇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范例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范本
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你应当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和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若因未履行职责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当选责任。
消防管理人如有变化,须及时向我**申报备案。
(消防机构印章)
年月日
第6篇 z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的防火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消防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小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居民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上级领导监督。
二、物业管理站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工作,居民必须须进行经常性的了解防火安全有关知识。
三、物业管理站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
四、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停放,制止儿童在住宅区内玩火。
五、物业管理站员工及居民有责任发现初期火灾后按规范进行处理,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六、居民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
七、遵守市政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
八、居民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九、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
十、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十一、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
十二、物业管理站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7篇 消防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1.有火灾危险和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遵照用火管理制度到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隐患,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后方可动工。
3.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必须进行防火分隔,配置消防器材,并专人负责。
4.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吸烟。
5.在有火灾危险、或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电气设备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1.电气设备必须具备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物业工程部确认后方可安装、使用,操作人员须经过相关培训;电气设备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需增加电器设备时,必须书面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经批准后,由工程部指派电工按规定安装。
3.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私用大功率电器。
各部门下班后,应关闭电源。
4.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5.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也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整改。
6.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拉设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工程部人员检查拉设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工程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7.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做记录。
三、动火作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保安部申请“动火许可证”,经公司领导同意、消防主管部门检查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3.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好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备用。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或粉尘爆炸危险性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焊割操作不准与粉刷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烧烤或用金属物敲打撞击。
8.电焊机地线不准连接在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
9.动火作业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10.广场内仓库、配电间、机房、营业场所及办公区严禁烟火。
11.主管部门需派人到现场监督,并定时巡查。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按规定给予适当处罚。
第8篇 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一、学院消防部门应以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接受省、市两级消防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三、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院保卫处具体负责管理、监督和实施。
四、学院全体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各项管理规定,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火灾预防
五、学院基建及各单位、部门的建筑、装饰、装修等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私自改动。确需改动的,须经消防部门批准。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六、建筑工程竣工时,应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待施工单位解决后,方可接收使用。
七、原则上禁止采用有火灾危险性的设备,禁止采用易燃材料。确需采用有危险性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八、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九、根据消防需要,必须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设施。
十、学生公寓、礼堂、俱乐部、阶梯教室、活动中心、多功能厅、图书馆、餐厅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做到:
(一)不准超过额定人数。
(二)安全出口处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可燃物品或增加座位。
(三)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临时增加电器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四)严格控制明火,确需使用时,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预防措施。
(五)非特定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药品。
(六)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加强检查,确保安全。
(七)学生公寓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也是学院安全管理的重点,要经常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十一、学院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确需燃放时,必须经学院批准、报保卫处备案,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十二、经过批准举办篝火、灯火晚会的单位、部门,地点选择、厅棚搭设、电气线路架设、明火使用以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等方面,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逐级报批。
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和维修消防器材与设施的义务,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柜,堵塞消防通道。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章 消防经费和消防设施
十四、学院保障经常性消防维修费用和必需的消防专项经费。
十五、全院所有消防器材、设备用具由保卫处每年提出购买计划,组织配备和更换。配备各部门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新建的消防系统项目的购置和安装,由基建单位牵头,会同保卫处、施工单位共同负责。任何消防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必须符合山东省《消防管理条例》的规定。消防工程的安装单位必须是公安机关批准的消防工程安装公司。
十六、部门、单位的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维修,由保卫处实地考察后根据实际需要统一配备,统一维修,所需经费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防火组织
十七、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详见附件(一),确定一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学院分管安全保卫的领导兼任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
十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第9篇 汽车站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责任制
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主管,谁负责'的消
防工作方针和原则,消除隐患,防止火灾发生,确保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车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任务
1、全站消防工作在车站党、政领导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实行二级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即站、班组。
2、车站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由各班组抽人兼职。车站消防日常工作
由治安队负责。
3、车站各级领导,要明确消防工作责任,要把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在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总结评比消防工安全工作。
4、车站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
(1)、贯彻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批示精神。
(2)、制定防火工作计划,布置总结消防工作和年度评比。
(3)、研究重大险情隐患的整改。
(4)、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5)、组织和指导义务消防队活动,组织小组成员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5、义务消防对半及各班组的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车站消防安全管理逐级责任制,根据本班组实际安排消防工作。
(2)负责对班组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演习,不断提高消防技能。
(3)各班组长要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车站。
(4)对所属班组及个人,指出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意见,定期向车站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三、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国家政策、法令以及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文件精神,把消防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2、主持全站消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监督、检查安全消防工作。
3、召集有关领导和班组负责人,研究整改措施。并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4、负责对消防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奖惩的审批。
5、主持和参加全站性的消防会议和消防演练、培训。
6、负责消防经费的预算和经费的落实。
(二)车站其他领导要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协助和配合主管领导,贯彻执行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车站的消防会议和活动。
车站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班组组长工作职责。
1、认真组织落实车站布置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3、经常组织本班组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4、领导和组织本车站义务消防队员学习和训练。
5、召集本小组有关人员研究分析解决隐患漏洞,无力解决的及时上报。
6、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7、负责车站的灭火器和消防设备的管理工作。
8、提出对奖惩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消防安全管理员(义务消防队队长)工作职责:
1、负责车站消防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处理。
2、负责对车站出租房屋、门面、场内明火作业的检查,以及电源等消防措施的落实。
3、负责对进站客车上的灭火器配置情况的检查和督促落实。
4、组织好车站消防器材的管理及维修更换,各种消防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5、负责对车站消防器材的管理及维修更换,各种消防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6、发生险情及火灾事故,积极组织人员抢险救灾,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7、积极协助和配合车站主管领导,搞好车站消防工作。
四、积极协助和配合车站主管领导,搞好车站消防工作。
电工工作责任制
1、不准在配电房内吸烟及明火作业,不得酒后作业。
2、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3、在安装和维修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4、对于违反电器管理规定以及私拉乱接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并报车站领导。
5、电器设备、电源、线路要定期检修,如突发故障要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并做好记录。
6、变电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其它杂物。
7、因工作需要临时拉线接电,要符合安全规定,用完后要立即拆除。
8、每年雷电季节之前要认真检查一次避雷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维修。
驾驶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1、车辆停放后,必须关闭电源开关,检查油箱及管道是否漏油,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2、加油时,必须将车熄火。严禁在加油站修车。
3、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汽车油路发生故障时,不准滴油作业。
4、车上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会使用。
5、禁止在车库和车厢内,存放装易燃易爆物品。
6、在检查和维修作业时,严禁高温、明火。先检查有无漏油,方可作业。
计算机室工作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照明灯具和拉接电线。
2、必须掌握各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不得违规作业。
3、上机前要检查设备、电源装置是否安全完好。
4、机房内要保持整洁,不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5、下班前要关闭所有电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四)各班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责任制
1、吸烟人员应备有烟灰缸,不准随地乱扔烟头,更不能扔到纸篓内。
2、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禁止在室内使用电炉等高温电热用品。
4、不准乱接电源、电器。电器开关保险丝损坏或灯具、线路有不寻常现象要及时通知电工维修。
5、下班前要进行检查,断掉、关闭各类电源插座和开关。
6、要懂得一般防火知识和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
(五)车站党政领导班子消防安全责任制
1、带头模范执行消防法规和车站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在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要把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3、防火安全与本职工作发生矛盾时,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4、在分管工作的范围内要严格管理,加强车站职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5、有重大险情或火灾事情发生时,必须亲临现场抢险救灾。
五、消防工作守则:
(一)职工防火守则:
1、提高防火意识,严格遵守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2、发现险情,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并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3、要教育家属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4、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场所、车厢内、公共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严禁场内明火作业。
6、禁止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不准乱扔烟头和乱倒废油。
7、掌握消防常识,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二)义务消防员工作守则
1、认真贯彻执行车站防火安全制度
2、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
3、保管好本单位的消防器材和设备。
4、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制度的一切行为。
5、努力学习消防知识,提高灭火技能,积极参加各类活动。
6、积极参与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的调查。
7、加强客运车辆管理,监督所有进站客运车灭火器的配备。
六、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招职工时要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上岗前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2、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春防、夏防、冬防并利用每年'11.9'消防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
3、特殊工种和岗位都应进行专门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4、发生火灾后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职工大会,使领导和群众受到教育。
5、要利用会议集中、广播、黑板报等几种形式进行消防宣传,提高全站的防火意识。
(二)消防器材和设备的管理制度
1、灭火器是防火专用器具,必须爱护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破坏。
2、不准使用消防栓、水带、水栓等专用设备工具打扫卫生、浇花。
3、消防器材要按期进行检查和维修,补充、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4、不准随便拆卸、移动、挪用消防设备。
5、明确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建立档案。
(三)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二级检查制度,车站每个季度检查一次,班组每月检查一次。
2、节假日(黄金周、春运)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3、发生火灾后要进行安全大检查。
4、治安队要以重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发现火灾隐患,督促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5、建立重大火险立销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有文字记载。
(四)防火巡查制度
1、防火巡查明确专人负责,重点部位为候车室、停车场、旅客出站通道、配电房。
2、巡查的任务是有无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消除隐患。
3、防火巡查坚持每日多次,现场查看的制度。
4、防火巡查要按知情上报的报告制度,对巡查过程现场发现的问题,险患,巡查人员必须及时报告,并做好书面记录。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1、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2、严禁车站办公室、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查获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及时交站办公室或公安部门处理。
(六)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由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受奖励和表彰消防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条件:
1、及时发现火险、火情,及时制止或报警,避免了火灾发生者。
2、勇敢顽强,积极扑救火灾者。
3、发现重大险情隐患并积极提出整改建议取得良好效果者。
4、重视防火工作,积极宣传教育群众,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消防工作成绩显著者。
5、敢于制止,检举破坏、偷盗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人和事者。
6、在各种竞赛活动中,成绩优秀者。
(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车站对存在的消防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发现站场范围内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3、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
4、安全出口上锁、遮挡,补占用、堆放物品影响通道畅通的。
5、消防栓、灭火器损坏或被遮挡的。
6、电源电线老化、裸露。
7、其它可以当场整改,消除的不安全隐患。
第10篇 学院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本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业主及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爱护消防器材、设备,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时刻保持安全防火通道畅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
2、住宅楼严禁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本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品。
3、安全使用天然气,煤气炉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息,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5、安全用电,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6、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7、发生火警,应立即告之物业管理公司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气阀,切勿惊慌拥挤,逃生时切勿乘坐电梯。
8、根据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⑴、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和安全疏散出口的;
⑵、封闭或损坏安全疏通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栓的;
⑶、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⑷、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和消防备用水源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并报请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⑴、未办理申请报批手续进行室内装修的;
⑵、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
⑶、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10、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责的,将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经济罚款,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1篇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12篇 xx物业管理单位公司消防安全职责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加强物业管理单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职责:
一、×××小区(大厦)消防安全由×××物业管理单位(公司)×××管理处保安部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单位(公司)全体人员都是志愿消防员。
二、物业管理单位(公司)负责管理×××小区(大厦)所有固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三、物业管理单位(公司)保安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实施24小时监控。
四、物业管理单位(公司)保安部负责对×××小区(大厦)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统一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巡查、检查,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接到火灾报警后,确认火灾事故的发生,物业管理单位(公司)负责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