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梯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1、熟悉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二、电梯驾驶人员:
1、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3、做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5、停用后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
第2篇 浅谈电梯安全管理维修保养
电梯的正常运行关系着住户的人身安全,提高电梯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大电梯运行的管理力度,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才能够有效保障电梯的安全运行。笔者从加强电梯维修保养与安全管理工作对于防止安全隐患的重要意义着手,针对现阶段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的现状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大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力度的具体策略,旨在为我国的电梯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电梯属于高层建筑物当中进行垂直运输的交通设施,电梯是否能够安全的运行,关系着一系列的安全问题。要让电梯正常、安全的运行,就必须要对电梯实施定期的保养维护工作,倘若管理不当,缺少完善的、专业的维修保养工作,就非常容易导致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导致生命与财产都蒙受巨大的损失。所以,针对电梯实施规范的管理、预防性的维修以及长期的保养维护,有效降低停梯时间与故障几率,使得电梯能够长时间处在良好的工作状态,是一项至关重要、经常性的关键工作。只有电梯的相关维修保养公司与使用公司共同根据国家制定的对应规范,切实落实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工作,才能够防范于未然,避免不必要事故的发生。
加强电梯维修保养与管理对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意义
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护保养工作涉及到社会的和谐乃至于整个国家的稳定。而近年来,各地不断发生的电梯安全事故,必须要引起大家的重视与反思。针对这些电梯事故实施详细的研究,导致电梯出现安全事故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含电梯设计与制造方面的缺陷、乘坐人员的错误行为、专职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缺失、使用与维护方面的缺失、电梯安装工作不规范等因素。其中,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不规范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所谓电梯的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其指的是针对使用中的电梯实施定期的管理与检查,只要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在没有出现电梯故障以前就必须实施维修,从而有效避免酿成安全事故。
电梯的使用与保养不当通常包含下面几种状况:①使用电梯的公司对于电梯的正常使用与保养工作缺少安全维护方面的认知,缺少一套合理的管理体系;②使用电梯的公司没有设置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电梯的管理与保养工作;③部分乘客针对电梯内部的设施所造成的损害。
电梯在运行的进程中,运动的零件非常多,正反转的频繁启动,各个位置都在进行着持续的运用,各个零部件之间不断进行着振动与摩擦,各个机械零件之间的尺寸改变、机械磨损以及电器老化等情况无法避免,所以,电梯在不断运行的进程中,发生故障的几率非常高。鉴于此,针对电梯实施定期的维修保养与安全管理工作是必不可少的。
现阶段电梯维修保养与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分析
在当前高楼大厦高度集中的城市生活当中,电梯具有巨大的运用数量与广泛的使用范围,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着亿万人的生命安全,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至关重要。然而,当前电梯在管理与维修保养方面仍然普遍存在下面这些不足。
2.1.维修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
部分电梯的维修公司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会在社会当中聘用一些既无资质,也无经验的工作人员来进行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导致电梯的维修管理工作存在巨大的隐患。
2.2.维修人员无良好的工作态度
大多数维修人员在自身的潜意识当中,都认为只要电梯没有发生故障,就不用去进行主动的检查与维修,其没有认识到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重要程度,工作中缺少主动寻找电梯安全隐患的警觉性。
2.3.对电梯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
在进行电梯选购的时候,一些开放商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通常会选择价格偏低的电梯,然而一些价格过低的电梯,其品质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对于电梯的安全运行埋下了隐患。而一些电梯应用公司的领导通常都不重视电梯的安全问题,缺少电梯故障管理制度,倘若电梯发生故障,难以进行及时的救援。
加大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力度的具体策略
3.1.建立完善的电梯管理制度
3.1.1.明确电梯安全管理与维修保养的对应责任主体。电梯是否能够安全的运行关系到保养、维修、安装、设计以及制造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当电梯投入使用之后,则主要依仗电梯的安全管理以及维修保养工作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然而,现阶段大部分物业管理机构没缺少充足的管理、维修以及保养能力来独自承担这些工作。
3.1.2.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电梯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构建规范的制度,将电梯的安全管理、维修与保养纳入日常工作当中,使得安全管理与维护工作有章可循、责任明确,从而有效推动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以及标准化的目标。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的选型、订货、安装、使用、管理、维修以及保养等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监控。建立完善比如“电梯维修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章流程”、“电梯安全操作规章流程”等对应的规章制度,同时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制度,使得以后的管理、检验、维修与保养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
3.1.3.观测电梯的安全操作与管理流程,构建长效的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当前高度发展的信息化技术,构建先进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健全电梯运行管理体系,从而详细掌握电梯运行情况、维修保养品质、维修保养状况等。电梯的监管人员针对电梯使用单位、维修单位实施定期的巡视、检查,只要发现违章的事项,就立即责令其进行改正。针对隐患问题必须要实施严格的督促整改,整改完成以后要进行核查,保障整改工作切实有效。
3.2.提升电梯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要想保证电梯正常、安全的运行,不但需要电梯本身的品质与安装的品质过硬,同时还需要广大电梯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倘若从业人员自身综合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当然就难以针对电梯实施精确、细致的维修与保养,这就需要电梯维修保养公司加大对于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一方面,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的机构实施系统的业务技术教育。通过系统的专业理论与业务技能培训,并且必须通过对应的技能考试,必须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如此,才能够使维修保养人员在工作当中根据相关的规定来严格执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当电梯出现异常情况的时候,才能够准确、及时的查找出异常的原因,并且可以采用正确的方法进行及时的检修。另一方面,还应当不断加强维修保养人员的心理素质。针对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强维修保养人员的心理素质,能够促进他们更好的完成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3.3.加大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除了正确的管理、维修以及使用之外,普及电梯安全知识也是降低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率的重要环节。这就要求相关机构加大宣传的力度,不断提升相关机构的安全意识。可以采用宣传正反面的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梯常识等,使得维修、使用、管理这几个机构能够提升对于电梯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落实对应的安全责任主体,严格根据对应的规章来进行工作,切实落实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品质。此外,要切实落实电梯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以及乘坐电梯的安全知识宣传等工作。一方面,针对电梯管理工作人员实施知识教育,包括:电梯的开梯与停梯方法、电梯困人救助措施、电梯故障及紧急事故保修等。另一方面,则是对电梯乘客宣传安全的乘梯知识,比如,乘扶梯的时候,双脚必须要站在黄色安全边框以内;乘扶梯的时候,手必须握住扶手带;乘坐电梯的时候,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小孩或者孤寡老年应当在有人陪同的情况下乘坐电梯。
3.4.加强日常对电梯巡检保养工作
建立健全完善可行的电梯维修与保养管理制度,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这些制度主要有:电梯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电梯维修、保养交接班制度;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制度;电梯维修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等。电梯维修人员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综上所述,只有切实提升社会大众对于电梯安全使用的主动意识,构建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管体系,加大对于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才可以保障电梯正常、安全、平稳的运行,为人们提供更好的便利服务。
第3篇 电梯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关系到国家与人民长远利益的一项基本国策。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这是加强安全防范的重要措施。为了更切实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工伤事故及设备损坏,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组织上的保证,实行全面安排,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切实做到施工管理与安全同步进行。
第三条 努力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方针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四条 加强劳动纪律,人人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做到令行禁止。
第五条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要做到及时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事故。
第六条 加强对各类事故的管理,要做到责任明确,处理妥当,不护短,不隐瞒,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教育。
第七条 建立安全施工的奖惩制度,好则奖,违则罚,做到奖惩分明。
第八条 建立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使每个职工知道在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安全部门为公司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条 安全管理委员会
1.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工程副总经理
委 员:安全部部长、安装部部长、维保部部长、质管部部长
2.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在总经理领导下的综合安全管理机构。
(2)认真贯彻国家及企业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3)研究确定推行全面安全管理的措施,对本公司重大安全问题做出决策;
(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分部关于电梯安装安全施工的汇报,研究解决在安装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及解决措施。
(5)负责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小组
1.安全管理小组组成
组 长: 安全部部长(兼)
成 员: 施工组组长
专职安全员
兼职安全员若干
2.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1)安全管理小组接受安全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2)负责执行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各有关部门落实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4)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对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并提出解决办法。
(5)对安全施工有较大贡献者及安全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第十二条 安全员
安全员的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
(2)接受委员会及安全管理小组下达的关于施工安全方面的任务。
(3)负责每天施工前班组会的安全交底工作及宣传安全注意事项。
(4)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现象及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较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第三章 安全施工各级岗位责任
第十三条 电梯安装施工中,实行全面安排、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安全施工责任制。
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施工有关政策及用于安全施工的资源配置。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十五条 工程副总经理
1.对公司安全施工负领导责任。
2.审定并批准公司安全施工规划、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处理和解决重大隐患,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听取安全主管领导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策。
4.检查指导主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5.审定批准关于安全施工的奖励和处罚。
6.审定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及管理人员的任命。
第十六条 安全部部长
1.协助工程副总经理抓好全面的电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处理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2.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方面的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向工程副总经理及时汇报。
3.负责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4.组织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
5.检查指导各班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安装部长、维修部长
1、安装部长、维修部长对本部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公司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施工班组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5、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参与处理。
第十八条 施工组长
1.负责本队班组职工在电梯安装中的安全施工。
2.进入现场首先必须向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宣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认真组织好班前班后的安全会,教育工人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设备工具、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坚决纠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同时对新工人要指定专人传、帮、带。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决不允许违章作业,对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危及职工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撤离现场,并立即上报。
5.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实反映情况,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
6.协助并参加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查出问题及时登记,并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 安全员
1.协助主管安全的领导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负责地做好安全员工作,经常查询安全问题,注意现场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做到不护短不隐瞒。
3.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爱护设备,关心同志们的健康,相互帮助。
4.参加公司对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并对出观的安全问题承担一定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员
1.自觉遵守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确认制,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保护安全设施完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3.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和各种防护用品。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劳动纪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纪律是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每个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二条 劳动纪律细则
1.坚持持证上岗,无证者未经培训不得进入电梯安装的施工现场。经过一定的培训后,在专人负责下可进入施工现场做些电梯安装辅助性工作,但不能从事电梯安装的主要工作。
2.在施工中,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我行我素,不得拒绝分配的任务,对分配的任务要按时保质的完成。
3.在施工中要按工艺规范施工,不得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4.在施工前要仔细检查施工工具、设备及防护用品,特别是电器工具状况要符合要求,防止触电。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衣、帽要整齐利落,不准穿拖鞋、硬皮鞋,不准赤背、赤脚。
6.不准酒后进入现场,不准在施工现场嘻笑打闹,不准打架斗殴,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定。
7.要爱护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8.在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违反规定吸烟。
9.要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注意防火、防病、防盗,库房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
10.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防护,按规定悬挂、张贴安全标语、标牌及警示语,井道内禁止垂直交叉作业,厅门口要加防护拦,防护帘。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劳动纪律者按奖惩规定进行惩罚。
第五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四条 电梯的安装施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忽视安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不但会给工程质量造成影响,而且还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事故,因此为确保工程的质量,施工人员的安全,更好地贯彻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五条 本措施是安全管理规定的细化,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第二十六条 电梯安装施工前准备
1.脚手架的架设:脚手架是电梯安装施工前期的必要设施,脚手架一般由甲方负责请专业人员架设。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脚手架承重量不够,横杆绑扎不牢(螺钉松动),横杆间距过大,架板出头太短,作业板铺设不全,脚手架的结构不符合脚手架图纸要求。
(2)可能造成的危害:脚手架塌落设备损坏和人体伤亡,人员攀登困难,容易掉下,影响正常施工。
(3)防范措施:
a.严格检查脚手架是否按图施工,不符合图纸要求的要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脚手架图纸一般由电梯安装单位提供。
b.检查承载是否满足要求,脚手架承载能力大于250kg/m2。
c.查作业板:作业板铺设至少要有三层,每层木板不少于三块,竹板要铺满。
d.查脚手架是否绑扎牢固,钢架检查搭扣螺钉是否紧固,要做到安全可靠。
(4)检查时发观的问题做好书面记录,并由带班班长签字,并向脚手架施工单位(甲方)提出交涉。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需安排食宿,开箱点件,整理库房。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着地面不净,通道不畅,楼道照明不亮,搬运大件不方便。
(2)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人员绊倒,碰伤,压手,损坏电梯零部件等。
(3)防范措施:
a.进入现场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施工前要讲,施工中要查,施工后要总结。
b.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皮鞋、拖鞋。
c.搬移重物要注意前后照应。
d.不准在工作时间嘻笑打闹。
e. 库房内零部件要放整齐,库房加锁防止丢失。
f. 施工人员住所要注意清洁卫生,防止生病,注意防火。
3.测量及放线:为了检测井道是否符合要求及井道偏差,需对井道进行详细测量,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放线。因此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作业。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因思想麻痹,失脚掉下,井道上面掉物伤人。
(2)防范措施:
a.施工人员思想集中,在工作时,脚要站稳,手要抓牢;
b.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
c.样板木托架必须制作牢固,安装可靠。
第二十七条 导轨的安装:导轨安装是电梯安装工程的重要分项工程之一,它包括导轨支架的焊接或埋设,导轨的吊装及机械固定,导轨间距及垂直度的测量及校正,导轨接头的修理等工作,同时涉及到电焊、吊装、装配、打眼等工种,并属于井道内高空施工作业。因此,保证安全是保证安装质量杜绝各种事故的首要条件。
1.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因导轨支架需电焊(有的支架需用水泥埋设),或增补预埋钢板时需要用冲击钻等需带电作业,这样,可能有漏电的可能性,造成施工人员触电,或受强烈电弧光的刺激,吊装导轨时,可能导轨脱钩下落,发生砸人或损坏其它器具的危险,导轨组装时,可能掉物或失手失脚造成人员伤亡。在用电、气焊时易发生火灾。
2.防范措施:
(1)对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如电焊机、电捶等在使用前一定要检查导线是否有损坏、漏电的地方。电源的连接一定要使用安全合格的插头、插座,否则一定要更换新的合格插头或插座。决不允许用电器设备的电源导线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
(2)电气施工人员要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防护罩,其他人员在电焊前要避开弧光。
(3)高空作业的焊接人员焊前一定要站稳把牢,要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
(4)带电作业必须要二人以上作业,切不可单独作业。
(5)打电锤要站稳把牢并系好安全带,遇到钢筋时不可强钻,打电锤时注意要二人相互配合,不允许二人同时使用一个电锤。
(6)吊装导轨时,要组织好现场人员,做好分工,统一指挥,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并负责指挥。
(7)仔细检查吊装导轨的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绳强度要够,不可有断股现象,挂导轨的吊具要有一定强度。
(8)导轨吊装时,井道下面绝对不准有人,在负责挂导轨人员离开下面发出吊运指令才能起吊。要设专人在上面观察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通知指挥停止吊装。
(9)负责装配导轨的人员要互相配合好,工具和装配件一定要装到袋内或用绳拴好,动作准确迅速。
(10)测量、校正导轨人员要注意站稳把牢,系好安全带。
(11)所有在观场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衣着要整齐,不允许穿拖鞋。
3.其它问题,如安装质量问题及规范要求等,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曳引装置安装:曳引装置安装包括承重粱的制作安装和曳引机的安装调试,曳引装置组件比较重,在吊装时必须注意安全。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吊装曳引装置时有可能因吊绳拉力不够断开,或吊钩强度不够或吊绳捆绑不牢,造成曳引装置下落,压伤人或损坏设备。
2.防范措施:
(1)吊装曳引机时,班组长必须亲临现场,同时对施工人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统一指挥。
(2)吊装前认真仔细检查吊具及吊钩(机房上面的),吊装用的钢丝绳必须可靠,不能有死弯或断股现象,吊钩要能受2吨以上的重量,挂绳时要牢固可靠。
(3)吊装所用倒链的吊装重量大于曳引机的重量,同时要安全可靠。
(4)吊装时严禁人员进入吊物下面。
3.曳引机的安装位置精度要求及承重钢梁的制作安装,严格按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施工。
第二十九条 对重装置的安装:对重装置的安装在井道下面进行,对重架上面需吊链吊起,下面需用方木支撑,并安装导靴和对重块。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可能吊装不牢或吊装绳断开,造成对重架下落,伤人或损坏设备,对重块较重,安装时可能失手造成伤人或压手。
2.防范措施:
(1)严格检查吊具,吊装用的钢丝绳强度要够,不允许有死弯断股现象。
(2)对重架下面的临时支撑物要平稳牢固。必要时可用铅丝辅助固定。
(3)搬运重物时(如对重块、对重架等)要小心,脚要站稳,手要拿牢,安装时动作迅速准确。
(4)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3.对重架的安装精度严格执行安装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并要自检互检。
第三十条 轿厢安装:轿厢安装比较复杂,它包括轿架安装、导靴安装、轿厢安装、绕绳轮安装(复绕)、安全钳安装等,并且要在井道上方进行,因此,施工安全问题必须注意。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安装轿架时需在顶层进行,在下梁的下方加方木支承,上方还要加倒链吊起,这样可能因吊具不合格或支承方木固定不牢,而造成轿底或横梁落下伤人,或因工作范围狭小,吊装时碰人。
2.防范措施:
(1)严格检查吊具,吊装用的钢丝绳不能有死弯或断股现象,倒链要固定可靠。
(2)轿底下面的支承方木一定要牢固可靠,并做好施工监测平台。
(3)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穿拖鞋作业,必须带好安全帽。
(4)吊装时要有人统一指挥。
3.安装精度要严格执行安装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每一步都要进行自检和互检,不合格处立即纠正,并要做自检记录。
第三十一条 曳引钢丝绳的安装
1.曳引钢丝绳的制作,执行施工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2.不安全因素及危害:曳引绳头制作时需用汽油清洗,并需灌注巴氏合金,因此有可能发生火灾,当钢丝绳承重时可能会发生绳头转动。
3.防范措施:现场应清理干净,避免现场存有易燃物质,施工现场不准吸烟,不允许在附近进行电气焊,施工完工后,现场清理干净,挂好钢丝绳后,一定要着重检查绳头螺栓的开口销是否装齐。
第三十二条 厅门安装:厅门安装包括:地坎、门上梁、门立柱、门扇及门锁的安装,此项工作是在各层的厅门口与井道之间进行,同时也需要电气焊和电锤,因此,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不安全因素:使用电动工具因漏电造成触电;高空作业失足坠落;上方吊物伤人;厅门施工中,施工人和其他人员误入井道造成事故等。
2.防范措施:
(1)必须带安全帽,在井道里施工者要系好安全带。
(2)在每个厅门施工时,现场一定不能离开人,要一次安好,安好后要将门锁好,防止误开。
(3)工作期间不准打闹。
(4)施工前对电气设备要仔细检查,发现有漏电或电源线外皮破损时要采取措施。
(5)安装厅门要逐层进行,不准垂直交叉作业。
(6)未施工的门口应加防护栏,防止误入。
3.厅门的安装精度,严格执行施工工艺规范和质量标准,并做好自检互检记录。
第三十三条 电气安装:电气安装包括配线、电气设备及安全开关安装,安装过程中,接触电较多,同时也有高空作业。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因为是电气安装,故有触电的危险,同时在高空作业也有滑下的可能。
2.防范措施:
(1)施工人员要做好防电准备,必须穿绝缘鞋,必须要带绝缘手套。
(2)不允许带电操作,比如接线、扩孔等要切断电源后进行。
(3)电气设备不允许用电、气焊进行切割,更不允许带电切割。
(4)所用的电气设备及工具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漏电之处,若有,必须更换。(5)所用的电气设备及工具,要用合格的插头与电源插座相接,不允许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6)各开关保险一定要安全可靠,不允许用钢丝代替保险。
(7)施工中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外壳必须接地。
3.其它电器安装要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做好自检互检记录。
第三十四条 电气调试:电气调试是比较复杂的技术工作,同时是在电梯运行过程中进行调试,因此不安全系数因素比较多。
1.不安全因素及危害:有触电的危险,有可能在运行时夹人或伤人,调试中可能冲顶或墩底,造成人员伤害,可能误入井道摔下,造成人员伤亡。
2.防范措施:
(1)在调试前,班组长必须检查护栏、护板,一定要安装齐全,在调试前,必须要有经验的人员开慢车,全程检查是否有妨碍运行的物体。
(2)调试人员必须二人以上,不可单独调试,调试人员穿好绝缘鞋,必要时带绝缘手套。
(3)调试过程中要有1人指挥,其它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和安排。
(4)安全开关不可随便短接,若必须要短接,事后要立即恢复。
(5)严禁人员在厅、轿门中间站立,在轿顶工作人员要远离井道墙壁,站在护栏之内。开梯前要发出通知,让大家注意。
(6)电梯电源开关处应挂牌指示,“正在调梯请勿动”,并派人员看守,发现问题能立即断电。
(7)调试人员要头脑清醒,打开厅门(机械钥匙开门)后,要看清轿厢是否在本层,方可进入,绝不可开厅门后就贸然进入。
(8)电源保险丝要按规定安装,不可用铜丝代替。
(9)仪器仪表要按规定正确使用。
(10)遇有突然停电时不可惊慌,在切断电源情况下,再采取其它措施。
(11)严禁短接门连锁及其它安全开关走车。
(12)在机房调试时,要远离曳引机导向轮和钢丝绳,不允许将仪表或其它东西放在曳引机上,开梯前要向在场人员打招呼。
第三十五条 运行实验:运行实验是对电梯性能及某些指标的检查,需要电梯不断的起动、运行、停止。同时还需往轿厢内搬运砝码或其它配重物资。
1.存在的危险及危害:可能突然出现故障,如冲顶、墩底或不走车等,造成人员伤亡,或因搬抬重物砸脚碰手等。
2.防范措施:
(1)必须在安全回路正常无误的情况下进行。
(2)向轿厢搬运重物时,要有秩序,逐步加入,不能乱搬,乱放。
(3)运行时要认真仔细观察,突然发生故障不要惊慌,轿厢操作人员立即切断电源,再找原因进行处理。
(4)运行试验时,机房要有人值班,注意观察,一旦发生危急情况,立即切断总电源。
第三十六条 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是电梯安装工程最后一项工作,需在机房、井道、地坑测试检查各零部件安装精度,因此,检查验收工作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1.存在的危险性及危害:可能触电造成伤亡,碰伤,夹人等
2.防范措施:
(1)在机房检测各项指标时一定要断电后进行。
(2)检测厅门的有关数据时,注意不可在厅、轿门中间久留,待电梯停稳后再进行检测,决不允许开门走车测量。
(3)检测井道时,检测人员要站在轿顶护栏之内,人数最少不能少于2人,但人数也不能太多,以不超过4人为宜。
(4)检测井道时,电梯的运行(慢车)由在轿顶人员操作。
(5)井道内的检修灯、照明灯要齐全,电梯运行时检测人员的头或脚不要伸出轿厢边缘之外。
(6)进行电气检测时要切断电源进行,需带电测试时要注意绝缘和防护。
(7)检测时要分项进行,井道、机房、地坑不可同时作业。
第三十七条 本措施主要是从人身安全方面考虑所采取的一些防范办法,其它如电梯安装质量问题,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及规范和质量标准。
第三十八条 每天要在班前会议上明确今天的施工内容,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并遵照执行,有违犯者,要批评教育,令其改正,若不听劝告,班组长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六章 电梯施工安全教育
第三十九条 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班组)及日常安全教育是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的重要措施。
第四十条 凡新进入公司职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的调入职工)必须经过公司、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岗位工作学习。
1.公司安全教育
(1)新进入公司的职工,进公司后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组织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各分部。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b.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劳动纪律等。
c公司的性质及电梯安装施工的特点。
d电梯安装施工的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等。
e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
2.部安全教育
(1)由各部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a.本部的基本概况、电梯安装施工的特点。
b.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电梯安装施工的操作规程。
c.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d.本部以往发生事故的教训及措施。
3.班组安全教育
(1)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
a.电梯安装施工现场的特点、施工流程及注意事项。
b. 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
c.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保管方法。
第四十一条 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进行记录登记,经公司安委会审批后,才能正式上岗享受劳保待遇。
第四十二条 日常教育。公司各级领导对所属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及法制教育。
1.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一般半年开展一次,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组织,主管安全领导具体实施。
主要教育内容:
(1)思想教育,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政策、法令,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学习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使职工知道有章可循。
(3)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使职工接受教训。
2.部门每季组织一次安全教育,由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
主要教育内容:
(1)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及安全知识。
(2)开展安全月活动,在安全月内严禁一切大、小事故发生,表扬安全施工的先进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操作表演,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原因,以从中吸取教训。
3.组长随时对本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会,密切注意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动向,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三条在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典型事故召开现场会,进行分析研究事故原因,用生动的事实教育职工。
第四十四条临时工、代培工、实习工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好安全防护用具。
第四十五条公司参观人员要遵守安全纪律、安全制度,服从指挥,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 电梯施工安全检查
第四十六条 电梯施工安全检查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做好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四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研究、改进、解决电梯安装施工中存在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保证安全施工。
第四十八条 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管理小组组织,主管安全的领导及各有关人员组成临时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
第四十九条 安全检查,坚持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
第五十条 安全检查内容
1.查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查各级领导干部执行电梯安装安全施工责任制的情况。
3.查各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
4.查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5..查生活环境、卫生状况及库房情况。
第五十一条 安全检查办法
1.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一般在各大节日之前进行,分部每月检查一次,班组每周检查一次。
2.对各级组织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逐项研究,落实整改,限期完成。
3.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不听劝阻、无视警告者,根据安全管理制度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4.对检查结果记录存档,由公司保管,作为对班组评估的依据之一。
第八章 各类事故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 各类事故管理办法是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掌握我公司各类事故情况,做好事故和隐患调查、分析,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改进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搞好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第五十三条 对各类事故实行由主管安全领导全面负责,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事故的资料,并存档。
第五十四条 事故分类及分级
1.工伤事故。指职工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与施工有关的伤害。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的伤害。
(2)重伤:指负伤后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或虽不致成为残废,但伤势严重的伤害(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办)。
(3)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指假如人在发生事故地点肯定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伤亡的险肇事故(包括起重断绳和掉物,高空往下扔物品,下面无人监护,从高空摔人未造成的伤害等)。
(4)死亡
2、设备事故
(1)一般设备事故
a.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在1000~30000元(不含30000元)。
b.发生设备事故影响主要施工,造成停工在4小时以上,十六小时以下者。
(2)重大设备事故,
a.设备事故的设备复修费在3万以上者;
b.因发生设备事故造成停工16小时以上者。
(3)因设备技术状况不好,安排的临时检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暂时无法修复的带有隐患的设备停机,不列为设备事故。
3.操作事故
(1)一般操作事故
a.因违章操作造成安装工作不能进行,停工4小时以上者。
b.因违章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者。
(2)重大操作事故
a.因违章操作造成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者。
b.因违章操作造成电梯安装(维修)停工8小时以上者。
c.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违章操作。
4.质量事故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超出质量评定标准允许偏差范围造成不合格,降低了设计标准需要进行返工、整改或加固处理的都称为质量事故。
(1)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事故返工损失金额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管理费在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者。
(2)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返工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者。
第五十五条 事故报告和调查
1.事故发生后,受伤者、出事故者或最先发现事故者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和公司领导。重大事故向市有关部门报告。
2.在及时报告事故的同时,马上停止工作,对负伤者及时组织抢救。
3.每次事故隐患发生后都要及时进行事故分析。事故分析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制定防范措施,事故分析按照三不放的原则进行(要做到事故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具体不放过)。
第五十六条 事故结案
1.事故发生后,公司和安全管理小组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拟定并落实改进措施,认真填报事故报告表,有关事故资料汇集齐全并建档,这次事故应予以结案。各类重大事故的结案应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2.安全管理中,需要奖惩人员或部门,按“电梯安装施工奖惩管理条例”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安全管理制度同样适用于扶梯的安装及电(梯)梯的改造、维修、保养。
第五十九条 安全管理制度的附录
第4篇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内容
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内容
为防止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员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实施安全教育
由电梯管理员负责对电梯机房值班人员、电梯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乘梯安全规则。
2、电梯司梯人员操作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司梯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制定了相应的司梯人员安全操作守则:
1) 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2) 要求司机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 电梯不带病运行、不超载运行;
4) 操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5) 执行司机操作规程:
a、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箱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b、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c、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箱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d、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e、禁止在运行中打开厅门;
f、工作完毕时,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并切断,关好厅门。
3、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是:
a、 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b、 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c、 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d、 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e、 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f、 若遇危险,请按警铃
g、 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h、 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i、 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第5篇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第四条 在本省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电梯监督检验以及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实施安全监察应当遵守本规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五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对无证单位套用或借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手续开展业务,一经举报、发现,经查证属实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在本地(设区的地、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维保组、队)的、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维保单位的分支机构应为其“法人”的《许可证》上注明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电梯维保单位只能在注册登记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市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第八条 电梯制造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只能承担本企业制造、销售的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业务,不得承揽其他品牌电梯的维保业务。
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电梯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同意的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资格的维保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
第十条 如果几台电梯有共同的井道空间和/或机房。这些电梯宜委托同一个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在维修合同期内。使用单位不得允许非此合同的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包括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电梯销售、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不能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2. 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3.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5. 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及时抵达的时间;
6. 争议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价格一般情况下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双方协商决定,但年维护保养费按维保单位施工级别a、b、c级,最低分别不可低于电梯设备原值的 3%、 2。5%、 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以降低维保价格进行企业间恶意竞争,导致维保质量的下降,损害电梯使用单位利益。
第十三条 维保单位应当在实施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电梯所在地区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告知业务:
1. 维保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 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所维保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一份;
5. 相关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一份;
6.制订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复印件一份;
7.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复印件一份;
上述证件、资料均应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第十四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维修作业人员证书,并受聘于具有电梯维修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第十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章 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拥有电梯的数量和服务特点,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八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保证本单位电梯的安全使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相关人员的职责;
2.安全操作规程;
3.日常检查制度;
4.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5.定期报检制度;
6.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7.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应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分发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并且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在轿厢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设置有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的标志,使乘客能够清楚看到。
第二十条 电梯上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可随机响应的单位组织机构或服务系统相连接,以保证能有效的应答紧急呼救,保证乘客被困时能迅速解困。
使用单位可授权专门人员(应经维保单位进行营救培训并取得电梯作业人员证书)在紧急情况下营救乘客。否则应求助于维保单位。
第二十一条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作出记录;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保持轿厢、层门、地坎以及候梯厅的清洁。指派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每天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运行质量。并进行下述观察:
1. 平层情况;
2. 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3. 层站及轿厢操纵箱的按钮是否工作正常;
4. 层站指示器是否工作正常;
5. 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6. 轿厢及层站是否具有正常照明。
上述项目并不代替维保单位应完成的工作。使用单位应将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三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其维护保养、检查、调整、修理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层门、机房和为维修人员保留的通道门的钥匙应交专门人员专职保管。
第6篇 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梯、升降机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及合资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生产技术部门是电梯、升降机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梯、升降机的安全使用监督检查。
第五条 使用单位负责电梯、升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 人员要求
第六条 电梯、升降机驾驶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 电梯、升降机驾驶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梯、升降机知识,能正确操纵电梯、升降机和处理运行中出现的各种紧急状态,并能排除一般性的常见故障。
第八条 维修人员应受过技术培训,掌握电梯、升降机的工作原理、各部分的主要构造与功能,能处理及排队各种故障,能对电梯、升降机进行日常性的维修保养。
第四章 常规检查
第九条 电梯、升降机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临时性检查四种。
第十条 电梯、升降机常规检查由装置电梯、升降机持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并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升降机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升降机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第十一条 电梯、升降机常规检查应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五章 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电梯、升降机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 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升降机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第十四条 电梯、升降机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升降机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升降机档案的内
容。
第十五条 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升降机作业人员或维修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第十六条 电梯、升降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升降机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第十七条 电梯、升降机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升降机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第六章 检验
第十九条 电梯、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劳动部门申请安全技术检验,更换电梯、升降机准运证。
第二十条 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升降机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二十一条 电梯、升降机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第二十二条 电梯、升降机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第二十三条 申请电梯、升降机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升降机管理档案保存。
第七章 技术档案整理 第二十四条 电梯、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电梯、升降机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 电梯、升降机开工申报单;
3、 电梯、升降机安装施工记录;
4、竣工验收报告;
5、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6、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7、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8、事故及故障记录;
9、电梯、升降机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电梯、升降机年检、月检、周检、日检项目如下:
一、 每年对在用电梯、升降机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 其中载荷试验可以结合吊运相当于额定起重量的重物进行,其按额定速度进行起升、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安全性能检查。
2. 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升降机,使用前也应做全面检查。
3. 电梯、升降机遇四级以上地震或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露天作业的电梯、升降机经九级以上的风力后,使用前都应做全面检查。
二、 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1. 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2. 吊钩、抓斗等吊具有无损伤;
3. 钢丝绳、滑轮组、索道、吊链等有无损伤;
4. 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
况;
5. 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6. 停用一月以上的电梯、升降机使用前也应做上列检查。
三、 每周应检查下列项目:
1. 接触器、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情况;
2. 制动器的调整和闸带的磨损情况;
3. 连轴器上的键的联接及螺钉坚固情况;
4. 钢丝绳的缠绕情况是否跳槽;
5. 双制动的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矩的大小是否一致。
四、 每天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1. 各类极限位置限制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及电梯厅门联锁开头,紧急报警装置,升降机的安全钩或其它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等;
2. 轨道的安全状况;
3. 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第7篇 电梯三角钥匙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是对电梯进行运行维护的重要专用工具,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是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管理规定
1、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证书。
2、 任何情况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不得使用电梯三角钥匙从事与电梯有关的特种作业。
3、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由相应专责人自行保管,应在上下班时进行专门的交接,但不得交于非专业人员使用。
4、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专责人对钥匙的使用与去向负全责,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电梯三角钥匙的使用与也借记录。严禁将钥匙借与其它部门与个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需经工程部主管批准。
5、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专责管理人遣失钥匙,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工程部主管,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安全使用规定
1、 电梯正常运行时严禁开启电梯厅门,只有在维修保养或紧急情况下方可使用电梯三角钥匙进行操作。
2、 开启电梯厅门前需在门口放置一个高度为一米并附有警告标志的安全围栏,防止他人闯入。
3、 开启厅门时动作不可过大,应先将厅门开启2/3肩宽,在看清井道内情况后方可将厅门全部打开。
4、 特别注意:使用电梯厅门钥匙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先看清轿厢是否在该层,如在该层方可进入,否则禁止进入。
5、 操作完成或维修人员暂时离开时应关上厅门并确认其已锁好,防止他人误入。
西安斯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7日
第8篇 电梯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电梯的正常运作,并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全公司范围内所有的电梯。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对公司所有电梯的管理。
4.内容:
4.1检查事项
4.1.1开启层门进入电梯之前,要注意电梯是否停在该层,是否出现位移现象;.
4.1.2清洁工每日必须对电梯外部及内部进行仔细表面清洁,手部经常接触到的部位必须使用消毒水。
4.2安全操作规定
4.2.1电梯一侧产品名牌上清楚标识电梯额定载重量,电梯运行时,不得超额定载重量;
4.2.2载货电梯除相关工作人员外,不得搭载其他人员;
4.2.3电梯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电梯行驶中,乘客应避免靠在电梯门上;
4.2.4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随意触碰除楼层按键外的其他任何按键;
4.2.5不得暴力掀拉电梯层门,遇到停电及其他突发原因造成电梯停止运行时,应保持镇定,按警铃或等待援助;
4.2.6如电梯运行时出现运行速度显著变化、异常噪声、接触电梯部位有电麻的感觉等故障信号时,应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停用检修;
4.2.7电梯发生故障需维修或进行日常保养时,工作人员应于电梯外部挂“电梯故障(保养),暂停使用”字样,直至工作结束,检测正常后,摘下警示牌后,方可使用;
4.2.8所有电梯均由指定供应商提供保养、故障维修服务,每次保养与维修后所产生相关记录应予以保留;
4.2.9所有电梯每年必须经过有关安全监察部门年审,合格后,方可使用;
4.2.10电梯的开启必须由有资格证的人操作;
4.2.1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是专业技术人员或厂商工作人员。
5.相关文件和记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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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修订
2022-9-12
第9篇 浅谈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安全管理现状与对策
一、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的安全管理的现状。
目前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多为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除国有大型企业外,安全管理较为规范,这类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问题较多,隐患突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管理层安全意识不强,管理者多为其他行业转行过来的,在管理上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按国家规范建立企业的安全管理机制,企业在条件不许可、机制未完善的情况下急切上马,把经济效益摆在第一位,造成安全管理上的空档,管理不到位。
2、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不建全,这些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建立企业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无法落到实处,在企业中安全工作无章可循,直接影响企业安全工作的落实。
3、企业建筑和设施未经审核验收投入使用,目前这类中小型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的建筑、船坞、平台、车间、仓库及厂区内的设施在建设中未报公安机构审核,更谈不上验收,在企业中先天性留下隐患。
4、电气设施隐患突出。企业在建设时未经设计,自行安装电器线路和设施,选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在防爆地方未按规范要求安装防爆设施,在企业工作时,随意拉接临时电线,留下隐患突出。
5、气源设施不规范。这类企业在修造船中有大量的钢材切割,在生产中需要大量的氧气、乙炔气,一些企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装置简易设施进行溶解乙炔气,用自制安装的管道将乙炔气输送到作业点,并自行进行乙炔冲装。若稍有不慎,极易造成、爆炸事故。
6、水源不足。这类小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多为沿海岸线而建,没有水源的设施,虽在发生时能就地吸取海水在能扑救中发挥作用,但受潮汐影响,每天都有12小时以上时间无法取吸潮水。
7、员工安全素质低,流动性大。企业工作呈季节性,业务不饱和,企业为节约成本只招一些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为固定工,其他人员随企业的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而随时增减。新到企业的员工都是临时的,多则干了一、二个月,少则几天,临时员工没有受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没有落实持证上岗,在工作中随意操作极意造成安全隐患。
二、加强塔机施工电梯租赁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
1、加强企业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安全教育,通过培训、宣传等形式,提高企业的责任人、管理人的安全意识,要求他们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企业进行管理,建立企业的安全管理机制,为企业的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2、依据《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在企业中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在企业中实施,规范企业员工在安全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在企业初建时,监督人员应提前介入,督促企业在选址、建设中应按《法》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应报公安机构审核,并严格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在峻工后须经机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杜绝企业在选址和建设中留下隐患。
4、企业在建设和安装时应经过有资质的设计部门对企业中的电气路线进行设计,应购买合格的电气设备和产品。在企业易燃易爆的场所,电气设备应按要求安装防爆设施。经常使用的临时加工修造场所,应安装固定的配电箱柜,以减少接拉临时电线的概率,确保用电过程的安全。
5、企业要设立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分别储存氧气、乙炔气、油漆等化学危险品,严禁自行简易安装乙炔溶解设施和制氧设施,严禁使用简易自己安装的管道输送乙炔气到工作点。在修理船舶使用氧气、乙炔气时,应按规定要求,使两种气体保持一定距离,禁止自行进行乙炔冲灌行为,在调剂和喷漆时要严格控制火源,以防燃烧爆炸事故发生。
6、此类企业虽沿江海而建,但随着海水潮汐作用和枯水期,将发生水源不足的问题,在建立企业时应优先故虑到水源,应建造大容量的高位水池或水塔,以保证应急时用水,也可在修船平台、船坞附近建设储水池,以保证用水。
7、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企业在每项开业作业前应对员工开展上岗前安全培训和企业操作规程的学习,使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能有效的杜绝事故的发生,对电气焊等工种,持证上岗,同时企业管理人员到进行跟班、督促、检查、防范与未然。
8、企业中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建立企业义务队,义务队应根据企业的特点,每年组织一至二次扑救演练,提高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10篇 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方法范本
一、 电梯管理人员每日对电梯作例行检查;如发现有运行不正常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梯检查;并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二、 电梯管理员应加强对电梯钥匙(包括机房钥匙、电锁钥匙、轿内操纵箱钥匙、厅门开锁三角钥匙等)的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取得并使用。
三、 货梯应配备专职司机,且司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 运行中的电梯突然出现故障,司机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并立即通知维修保养单位。
五、 发现电梯设备浸水或底坑进水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法将电梯移至安全的地方,并处理。
六、 发生火警时,切勿乘搭电梯。
七、 除专职司机外,禁止载货电梯载人。
八、 货物进出时,应将电梯置于司机状态或按住开门按钮,搬运货物应轻拿轻放,禁止用铲车搬运货物;禁止碰撞轿门、轿壁;
九、 货物应尽量放在轿厢地板中央,防止偏载;禁止超载。
十、 电梯轿厢内的求救警铃、风扇、应急照明等必须保证其工作状态正常可靠,以免紧急情况时发生意外。
十一、因维修保养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时,应至少在首层明细位置悬挂告示牌及设防护栏。
十二、电梯应每年按时年审,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前一个月,应督促维修保养单位到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年度检验。
十三、未经允许, 不得擅自使用电梯运载货物;超长、超宽、超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
进入电梯。
十四、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涂、乱画等损坏电梯的行为,并做好电梯的日常保洁工作。
第11篇 电梯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 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情况;
2. 制度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3. 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4. 妥善报关电梯钥匙及安全提示牌;
5. 发现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做出停止使用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6. 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7. 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保养工作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
第12篇 z物业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机房内悬挂温度计,应确保机房温度不超过40℃。
2、机房内盘车工具、使用标识图须悬挂于机房内显眼位置。
3、《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及各种警示牌须悬挂在电梯机房、值班室显眼位置。
4、倒闸操作前,应将电梯停至基站;倒闸完毕后,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5、每年,应邀请省(或市)质检部门对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年度安全检查;未取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6、如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7、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每月对电梯外委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评估(按百分制打分,作为年底综合评审的依据)。
8、每年,物业公司领导、工程部及电梯维修主管对电梯委保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选择评审合格的单位签订委托维护保养合同,承担维保任务。
9、乘梯须知
(1)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2)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3)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4)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5)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6)运载货物,须先报批。
(7)若遇意外,请按警铃。
(8)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9)儿童乘梯,成人陪同。
(10)发生火警,切勿乘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