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在公司(厂)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依法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2、制订公司(厂)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的目标及量化指标,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4、根据公司(厂)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职责。负责确定职业危害识别、评价及其控制人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并告知劳动者。
5、负责公司(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建立符合规范的“职业卫生档案”。
6、组织对全公司干部、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7、定期检查公司(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8、定期了解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9、公司(厂)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2篇 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贯彻落实职业卫生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矿井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职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等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健康隐患,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矿井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3篇 企业运营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精神,落实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导基层单位的生产工作,禁止“三超”现象,严禁“三违”行为。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险情时,要及时正确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协助公司对各生产安全环保工程实施情况和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责任考核。
5、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考核汇总,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和向全公司通报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6、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含金物料及危险化学品跟踪监管到位,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杜绝含金物料遗失、遗漏和危险化学品的泄露。
7、按照规定处理分析化验废水、固体废弃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做好硫酸、盐酸等危险品的储存,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储存、使用台账,确保危险品无流失。
9、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10、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11、在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时,必须要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12、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第4篇 行政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行政管理副总经理是后勤辅助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后勤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做好后勤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编制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做好各区域伙房卫生管理及监督工作;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5篇 项目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监督工程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3、在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同时也要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
4、在编制年度、月度采掘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安全措施的工作和目标。
5、主持制定项目年、月生产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6、组织优化施工方案设计,指导编制审批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文件,解决日常生产技术问题。
7、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8、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9、组织制定和实施科研攻关计划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6篇 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厂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职业卫生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职业卫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设置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支持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保证职业卫生管理经费和职业卫生奖励资金的落实。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四次职业卫生工作会议,总结职业卫生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卫生中的重大问题,布置年度或阶段性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坚持“四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职业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本单位职业卫生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向本厂报告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的情况。
第7篇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在公司(厂)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并依法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2、制订公司(厂)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的目标及量化指标,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4、根据公司(厂)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职责。负责确定职业危害识别、评价及其控制人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并告知劳动者。
5、负责公司(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建立符合规范的“职业卫生档案”。
6、组织对全公司干部、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病危害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7、定期检查公司(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其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8、定期了解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9、公司(厂)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8篇 安全环保处职业卫生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31.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职业卫生委员会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31.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总结推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先进经验;
31.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31.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31.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定期组织现场职业危害检查,及时排查生产安全、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31.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1.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31.8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建档及申报工作;
31.9组织或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工作;
31.10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负责建立公司的职业卫生档案;
第9篇 行政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行政管理副总经理是后勤辅助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后勤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做好后勤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编制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做好各区域伙房卫生管理及监督工作;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10篇 安环保卫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做好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等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网络,加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
5、具体制订、修订和完善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做好日常、专项等安全环保督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调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责令停工停产,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环保设施 “三同时”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0、参加安全环保事件的调查处理并进行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制度。
11、负责各单位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考核评比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宣传活动,推行iso环境、职业卫生安全和风险预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经验。
1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及维稳值班工作。
13、制定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并监督按期实施。
14、定期汇报和公布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第11篇 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第12篇 项目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监督工程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3、在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同时也要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
4、在编制年度、月度采掘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安全措施的工作和目标。
5、主持制定项目年、月生产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6、组织优化施工方案设计,指导编制审批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文件,解决日常生产技术问题。
7、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8、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9、组织制定和实施科研攻关计划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