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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表扬信

发布时间:2024-03-14 18:33:01 查看人数:66

法院表扬信

法院表扬信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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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当事人的外孙女,我的外婆今年已经81岁,今天受外婆的委托,她让我一定代她向你和你院的好法官们问声好,并真诚的说声“谢谢”。

我的外公20xx年前已经去世,生前他和外婆单独生活,外婆共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和二儿子在家务农,小儿子在新疆工作。外公去世后不久,外婆的生活便陷入了困境,本已破陋得(的)瓦房又遭遇了火灾,大灾过后外婆的房屋已无法居住,我的母亲便将外婆接于她处共同生活,在我母亲家外婆居住了15个年头。随着岁月的流逝,外婆的腿脚越来越不灵便了,因为我的母亲居住在家属楼四楼,外婆上下楼梯实在是太艰难了,所以在年4月份外婆要求回乡下居住,在外婆多次要求之下,我的母亲才将她送往乡下我的大舅家中,在大舅家居住期间,大舅和大舅妈经常冷言冷语对待外婆,目的是让外婆离开他家,其语言之恶劣,行为之过分,我是亲眼目睹。

大舅和大舅妈经常对外婆说:“你生了三个儿子,又不是只生了我一个,为什么住在我家不走。”二舅和二舅妈也不接收她,就这样外婆的生活没了着落,寄人篱下的生活便开始了,天天受人脸色,吃人白眼饭,我时常去乡下看望外婆,每一次返回的路上我都是泪流满面。

岁月的沧桑在外婆脸上留下一道道深深的痕迹,每一条深深的皱纹都饱含着当年的辛酸和艰苦,如今她老了,脊背也弓起来了,看着满头白发、步履维艰的外婆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外婆告诉我:“她想寻死,不想活了,觉得活着没有一点意义了,就是为了吃一口饭,太难受了。”外婆哽咽着,全身哆嗦着,双手不停地擦着眼泪,看着外婆极度伤感的面容,我的心都要碎了。外婆凄凉、悲伤的状况我深感同情,每当看到外婆痛不欲生的样子,我都感慨万分……母-子亲情何在?真情何有?亲情在外婆身上竟是如此地淡漠、渺小,养育之恩竟是如此回报,外婆伤心欲绝。

绝望之时我想到了人民法院,我坚信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我要替外婆讨回公道,利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生命的尊严和权利,让那些不尽其孝的人们受到良心和道义的谴责,并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于是我的外婆在年4月27日向你院递交了诉状。

这起赡养案件是洋洲镇法庭受理的,在案件的受理过程中,我多次去见尚法官和杨法官了解情况,每一次他们都很热情的接待我,使我倍感亲切。从他们的身上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亲民、为民的优良传统和人民法官坚持正义、惩恶扬善的工作作风。

因为我的小舅多年不和家中联系,现已失去音讯,法院需出示公告三个月,此时我的外婆申请先予执行,尚院长、尚法官和杨法官非常重视老人的请求,根据外婆的现状,他们协商后及时解决,忙前忙后把外婆的生后安排得非常妥当,记得你还亲自把执行款送到外婆手中,当时我也在场,我发现外婆接钱时,她的手在颤抖,我感到外婆的心也在颤抖,当时外婆感动地流下了泪水,连声说:“谢谢……谢谢……”

不幸的是在此期间外婆又因脑梗塞住院了,我把情况反映给了尚法官和杨法官,他们俩不辞辛劳,顶着烈日多次去乡下找我的两个舅舅做思想工作,让他们去医院照顾,尚院长还带着水果和两位法官来洋县医院看望我的外婆。

我亲身感受和经历了洋县人民法院上至院长,下至一般工作人员亲民、爱民、司法为民的整个过程,在你们身上深刻体现了现代法官的优良作风和高尚的职业情操,在此我和外婆向你们深深地鞠上一躬,真诚地道一声“谢谢”,你们辛苦了!

一位普通公民

二0xx年八月十八日

法院表扬信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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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县人民法院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市**公司的全体员工,在此谨向贵院庭庭长及各位法官道一声辛苦,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感谢庭长及各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也感谢贵院培养了像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

20 年 月 日,挂靠我公司经营的一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由于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巨大,责任分解时面临诸多法理与情理难以调合的实际问题,经多方调解无效后,当事人一方向贵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贵院庭受理本案后,庭长及各位法官极为重视,本着“主持公道、维护和谐、高效服务”的原则,无论是立案调查,还是审理调解,在每个程序中都做到了热情、仔细、公正、高效。几个月来,庭长及各位法官不辞辛苦,针对本案中驾驶员挂靠公司经营的特殊情况,做了大量翔实的调查,同时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结合本案实际向当事人各方透彻剖析法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认真负责地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特别让我们感动的是,庭长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如驾驶员的车辆作为标的物在质押期间,每天需支付40元的停车费,庭长考虑到驾驶员的实际承受能力,先后多次帮助我们做协调工作,有关方面在去年春节前同意我公司先行将车辆取回,仅此一项就减少了当事人的额外损失数千元;在与保险公司协商时,庭长还通过*县保险公司的领导层,从侧面为我们做了大量的庭外调解工作,排除了各种障碍,为最后顺利达成调解奠定了基础。

庭长以身为范的行为及各位法官秉公道、务实事、求和谐的工作态度,也赢得了当事人各方的尊重,在他们的多次调解下,当事人各方最终达成共识,接受了法庭调解,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高效、圆满地解决了这个各方分歧大、责任分解难的民事纠纷。尤为难得的是,当事人各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一结局充公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的典范。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最后,谨祝庭长及各位法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也希望贵院能培养出更多让老百姓依赖的优秀法官!

此致

崇高的敬意!

**市*公司

二oxx年 xx月 xx日

法院表扬信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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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县人民法院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市**公司的全体员工,在此谨向贵院庭庭长及各位法官道一声辛苦,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感谢庭长及各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也感谢贵院培养了像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

20 年 月 日,挂靠我公司经营的一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由于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巨大,责任分解时面临诸多法理与情理难以调合的实际问题,经多方调解无效后,当事人一方向贵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贵院庭受理本案后,庭长及各位法官极为重视,本着“主持公道、维护和-谐、高效服务”的原则,无论是立案调查,还是审理调解,在每个程序中都做到了热情、仔细、公正、高效。几个月来,庭长及各位法官不辞辛苦,针对本案中驾驶员挂靠公司经营的特殊情况,做了大量翔实的调查,同时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结合本案实际向当事人各方透彻剖析法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认真负责地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特别让我们感动的是,庭长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如驾驶员的车辆作为标的物在质押期间,每天需支付40元的停车费,庭长考虑到驾驶员的实际承受能力,先后多次帮助我们做协调工作,有关方面在去年春节前同意我公司先行将车辆

取回,仅此一项就减少了当事人的额外损失数千元;在与保险公司协商时,庭长还通过*县保险公司的领导层,从侧面为我们做了大量的庭外调解工作,排除了各种障碍,为最后顺利达成调解奠定了基础。

庭长以身为范的行为及各位法官秉公道、务实事、求和-谐的工作态度,也赢得了当事人各方的尊重,在他们的多次调解下,当事人各方最终达成共识,接受了法庭调解,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高效、圆满地解决了这个各方分歧大、责任分解难的民事纠纷。尤为难得的是,当事人各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一结局充公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的典范。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最后,谨祝庭长及各位法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也希望贵院能培养出更多让老百姓依赖的优秀法官!

此致

崇高的敬意!

**市*公司

二o 年 月 日

法院表扬信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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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广西区高级法院,玉林市人大,玉林中院:

我是广西玉林中级法院正在二审的博白六村民涉嫌毁坏财产罪上诉人庞仕新的第二任辩护人重庆游飞䎝律师。我代表参与本案辩护的近三十名一二审律师与向你们建议:表扬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本案第二任合议庭(该案案号为20xx玉中刑二终字第121号,该案前后有两任合议庭,第一任合议庭因故更换,重新组成了合议庭,成员有杨扩成、彭嘉崎、粟春雄)。其理由是该合议庭严格依法审理,充分保证控辩双方诉讼权利,保证了程序公正。例举如下:

1、认真落实了最高法院不对律师安检的规定,要知前任律师们曾因抵制安捡被法院拒绝进入法庭。

2、落实了公开审理,公民仅凭身份证即可旁听。

3、组织了庭前会议,就控辩双方提出的程序意见进行沟通,采纳了双方意见,为顺利庭审打下基础。

4、积极与羁押单位协调提审与还押时间,保证了法庭审理的连续性。

5、支持依法进入排非程序,对证据取得合法性得到确认前不予举证质证,落实了刑诉法及排非司法解释的规定。

6、居中主持指挥庭审,张弛有度存废有节,实现了“法官听、控辩对”的现代庭审科学结构。

7、保证控辩双方发言权。在举质证阶段,指挥双方围绕证据“三性一力”,就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疑核实与辩论,保证了质证公正。征求双方意见后,一组一举一质,提高了质证效率。

8、安排庭后家属与在押人的见面会,体现了人文关怀。

9、实现了法庭严肃与和谐的统一,赢得了在押受审人员的一致掌声,审判庭能在判决前蠃得准专政对象的一致掌声,在我近二十年的律师执业生涯尚属首见。

……

不一一尽列!

虽然,以上情形出現在勇敢的前任律师们磕废前合议庭之后,也应是法官们应尽之职,本案合议庭也有值得提高之处,但在腐败流行强权蛮横冤案四起的当下,要真正保证各方诉讼权利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却非易事。

鉴此,玉林中院的该合议庭赢得了当事人和其家属以及“死磕”律师们的尊重,律师们当庭表达了对法律同行的敬意。无论实体结果即判决结果如何,该合议庭在实现了程序正义这方面,都应当被表扬,被学习!

此致

重庆律师游飞翥

法院表扬信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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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最高法院院长:我这几年采用ems、挂号、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寄送过n封信,均无答复。我向您反映的三个案件中前两个已经穷尽了司法途径,第三个已经到了最高院网上申诉平台要求我视频接访。由于我在城市的中级法院非要最高院纸质文书,我无法取得故一直在网上平台挂着。总之,上访多年没有结果。为此我已经换上了血压高病,再去京上访比较困难,我的梦想是在世时明白一下法律对我这三个案子的正确解释。故以公开信的方式向您求教,这三个个案子我错在哪里?您可以公开答复,以达到普法的目的。

案件之一:外贸代理合同纠纷案(判决书及证据均见案件一附件)。

这个案件不公正之处体现在:法官们任性的认为货已到港提货条件就具备。把国家设立的国内收货人登记制度和许可证制度和海关验证放行制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16条;第22条置之度外。判决我给付全部货款,却不判对方当事人给付货物(在法律上必须由国内收货人履行通关义务。在海关放行后委托人才能履行提货义务)。形成了我给付了货款,货物还在国家海关那。我无法提到货物。

事实上,这是一个倒卖国家批文案件,应该按照无效合同来审理,再根据国家的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协议来承担各自的义务。这样既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使的双方都信服。

因我方不是国内收货人海关不接待我们,致使案件虽然有了判决,但事情无法了结。多次上访无果。最高法院申诉编号:200给我的答复是:|请您息诉。感觉最高院也不讲道理。我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的目的是国内提货。您的法院不判对方当事人履行法定的国内收货人代理义务,形成了我给了400多万元的货款,连提货权都没了(还不能再告,天津海事法院说一事不二次审理)。就让息诉了,这公平吗?

请您回答:

1、法院判决我给付全部货款(已经执行完毕),但我得不到货权更得不到货物。非常不公平。货物在哪了?我向谁要货,我很茫然。这是不是典型的有了判决但事情未了的案件?

2、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委托代理进口协议》第三条,第三款中”其余货款应在甲方(我方)从乙方办理提货手续时付清”。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否应该采信?如果采信是不是就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

3、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登记的公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16条;第22条。是否适合该案件的审理?为什么法官有法不依?如果,法官按照以上法律判决此案,是不是得到不同的判决结果?

4、庭审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出具了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书》我才知道这是管控物资。提示法官这个《登记证书》不是此案的,对方当事人坚持就是此案的批文。法官坚定的说就是此案的批文。明明是当事人在倒卖国家批文,法官在包庇。这样的法官还能再判案吗?,

这个案子司法途径已经穷尽。我拿着最高法院的裁定书64号和天津检察院不予立案决定书6号,找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检让去人大信访。经几年的信访,收到最高检通知书5号。最高检让天津办,天津说已做过决定书6号,经研究口头告知不再办理。把情况告知最高检,最高检说天津不管他们也没办法。又回到人大信访,人大信访只做登记,不给解释。中央倡导每个人得到公平,但是很难。这就是这个案子的现状。以下是司法程序的文书。

1、一审:天津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津海法商初字第446号。

(正、付庭长和代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庭审中正、付庭长态度恶劣)。

2、二审: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津高民四终字第0044号。

(二审我聘请了律师。法官让签调解协议书,我签上不同意调解后,法官尚作晶当场撕毁。事后律师主动退回部分律师费计壹拾壹万元,告知有副部级的领导在过问此案)。

3、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xx)民申字第64号。

(小道消息,王淑梅法官想改判的,不知什么原因没有改判)。

4、天津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不立案决定书检民行不立(20xx)6号。(简称:决定书6号)。

5、最高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转办通知书高检民行转字(20xx)5号。(简称:通知书5号)。

6、《委托代理进口协议》。

7、进口许可证《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书》。

(各个文书见案件一附件)

案件之二:债权转让纠纷案件演变成国家赔偿案件(判决书及证据见案件二附件)。

我认为这是一起违法法官串通多个法院使多个法官不顾法律规定,给当事人挖坑,让当事人踏上无休止的申诉之路的离奇案件。

在北京朝阳法院审理时遇上了是法律给《大厂裁定》让路,还是忠于法律的问题。

我感到不公平之处是:我遵守《合同法》履行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并且双方进行了盖章确认形成了黑字红章的铁的证据,为什么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年朝民初字第27208号

2、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20xx)二中民终字第2921号。

3、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驳回再审通知书。

4、债权转让通知书。

5、对账函。

6、《大厂裁定》(由朝阳法院审理时对方当事人提供)

案件起因是债权转让纠纷案。涉案方均已按照《合同法》履行了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务方收到了通知书(见债权转让通知书)。按照《合同法》第80条规定,已经是100%债权转让成立。事后受让人与债务方又进行了确认盖章(见对账函)。更是板上钉钉的成立。这时候出现了一个河北省大厂法院执行法官刘震山,在以上债权转让成立5个月后,他签署了《河北省大厂法院民事裁定书(20xx)大执初字第255号》我认为这是个非法的裁定。

非法之一:裁定涉及了三个当事人,判两个债权人恶意逃债;判债务人不同意转让。众所周知,执行员应该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权审判,做出审判裁定。

非法之二:这个裁定没有签发和送达以及通知给债权转让人和债权受让人,只送达了债务人。就生效了。至今两个债权人也没收到这个裁定。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违法之三:《大厂裁定》没有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61条的规定。没有签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允许协助人提出异议。

非法之四:裁定内容上是违法的。1、后经大厂法院的上级,廊坊中院经审理两个债权人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没有恶意讨债的行为。2、执行法官看到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对账函,还认定债务人不同意转让。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债务人无需同意”的规定。这是典型的有权就是任性的表现。任性到他可以任意践踏法律。猖狂之举,令人发指。就是这个刘震山当时任执行局局长。当年他和另一名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在天津河东鸿起顺饭店喝酒时,把我叫去进行了恐吓,说不准告他,否则随时可以逮捕我。

案件由于出现了《大厂裁定》,加上刘震山与申请执行人策划了假的股东决议(因为根本就没有开过股东会)。这样北京朝阳法院做出了荒唐的判决。

我不服,询问主审李涛法官,她是这样解释的:1、《大厂裁定》没有签发、通知、送达给你,大厂法院也承认没有通知你。但裁定是法院出的,我们无权评判对错。只能按照《大厂裁定》是正确的来认定。你认为《大厂裁定》违法你可以告他去。2、认定你债权转让不成立是因为你还没有拿到款,所以债权转让不能成立。3、债务人只出一份钱,法院执行了他,他也没办法。我说他可以提异议呀。法官不在解答。

二审、再审更是不顾事实,俗话说一审不服二审、再审把你往泥里捏。过后要求解答时他和朝阳法院解释一样,让你告大厂法院。

关于朝阳法院审理的这个案子,请最高法院院长您解答一下:

1、 这个案子,债权转让是否成立?(债务人收到了转让通知书,受让人又同债务人进行了盖章确认。没给钱就不算转让成立;就如同您欠我钱,但没还我,就说没欠我钱的道理一样不?)

2、 《大厂裁定》是否违法?(仅不签发、不通知、不送达给当事人就自己生效,就应该是违法的吧?就如同您看到这封信对我很生气,您坐在北京拟定个裁定,以扰乱和抗拒司法罪判,把我直接枪毙道理一样不?)。

下面是对确认《大厂裁定》违法开始了漫长的申诉。

在这里不公平之处是:《大厂裁定》没有签发和送达给我就生效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内容判定我恶意逃债,他的上级法院经审理认定我没有逃债,那这个裁定就是错误的。您的法院不认定其错误我无法理解。河北高院两次发回重审,但最终还是官官相护。

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四级,众法院对《大厂裁定》没有签发和送达给当事人就生效的错误做法一个字都不提,对其内容中涉及的恶意逃债的问题已属于错误也不提,对其亵渎《合同法》的做法更不提,均以朝阳法院的判决为依据驳回申诉。我是特意来确认《大厂裁定》是否违法的,你应该按照我们的诉求和法律的规定回答,不能说他二大爷说他正确他就正确。理应撤销的裁定在法官们相互包庇下依然是正确的。百姓要告倒法官的希望是渺茫的。

在廊坊中院和河北高院审理时发回审理两次共审理三个回合六份裁定书,没有一个裁定书指出《大厂裁定》不签发和送达当事人就生效是错误的。我们对其非法之处列举如下:

非法之一:众所周知,执行员应该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权做出审判裁定。

非法之二:这个裁定没有签发和送达给债权转让人和债权受让人,就认定其恶意逃债就生效了。至今两个债权人也没收到这个裁定。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违法之三:《大厂裁定》没有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61条的规定。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之四:裁定内容上是违法的。1、后经大厂法院的上级,廊坊中院经审理两个债权人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没有恶意讨债的行为。2、执行法官看到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对账函,还认定债务人不同意转让。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债务人无需同意”的规定。这是典型的有权就是任性的表现。任性到他可以任意践踏法律。猖狂之举,令人发指。

请院长您告诉全国人民我认为《大厂裁定》非法之处对吗?以下是法律文书。

1、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裁定书(20xx)廊国确字第1号。

在审理时,我向廊坊法院提供了大量的增值税发票和购货合同以及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付款时要求转让其债权的协议书。廊坊中院认定了我们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这个事实。也就是说我们不存在《大厂裁定》中认定我们恶意逃债的事实。同时,《大厂裁定》也没有签发和送达给我们。本应该撤销《大厂裁定》但廊坊中院仍然没有认定《大厂裁定》是错误的。

2、河北法院裁定书(20xx)冀确申字第23号。

阐明廊坊中院可能有错误,但没说什么错误。发回重审。

3、河北省廊坊中院裁定书(20xx)廊国确字第2号。

仍然不确认《大厂裁定》违法。

4、河北高院裁定书(20xx)冀确申字第20号。

指出廊坊中院(20xx)廊国确字第2号可能有错误。发回重审。

5、河北省廊坊中院裁定书(20xx)廊国确字第1号。

仍然不确认《大厂裁定》违法。

6、河北高院裁定书(20xx)冀确申字第18号。

也不确认《大厂裁定》违法。

我不服,申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姓徐(译音)法官来电话说,这个案子有些问题,为了你能把钱追回来和我商量让我撤诉,并让我到北京高院去申诉。我告知已经超时效了。他说他来通知北京高院给我受理。我同意了。但他说这是他的想法,具体的要等领导出差回来请示一下再正式通知,让我等他的电话。结果他给我回电话,不需要我撤诉了,等通知吧。。结果是我收到了驳回申诉通知书。

7、最高院驳回申诉通知书(20xx)确监字第78号。

最高检接待的前提是裁定书,通知书不接待。我已在人大信访反映多次,未见回音。

在这里请问院长:1、承办案子的法官是不是要将承办结果,请示领导同意才能出法律文书?

2、最高法院徐法官用这样方式处理我的申诉对吗?

案件三:因四川省富顺县法院错误执行申请赔偿案。

案件体现了,富顺法院说煤球是白的;自贡中院跟着说对煤球是白的;四川高院补充说煤球就是白的。回归到案中,富顺法院案件执行卷宗(20xx)富法执字第369号(见案件三附件)。明确写明以和解的方式结案并归档,且卷宗中有两处均注明以和解的方式结案,法院均认为和解是笔误。就算有笔误1和笔误2;法院可能疏忽了填写的结案日期和归档日期。他进一步说明了这个案件用什么理由结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个案件是已经结案了。并且归档了。还有卷宗要送到档案室难道也走错门口了。这样的解释老百姓能信吗?

再有被执行人是私营独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案件的当事人明明是张绍春。三级法院异口同声的说是张少春,并称找不到张少春这个人无法执行。让人哭笑不得。

感谢院长您推出了网上申诉,最高院来信让我视频接访。因我家住天津到天津二中院告知我的申诉编号:204号,申请视频接访,法院说需请示天津高院。最后得到的回复是没有最高法院的纸质文书一律不接待。你这样的网上信访意义何在?这样还是要往北京跑,失去了少跑路的意义,更加麻烦。

这样使我进退不得,到最高院立案庭说,网上立案的按照网上说的办,可您的网上没有联系人和电话也没有对话框,只能法官说我听,没有我说他听的功能。事情到了这我向您求助找谁去开那张纸质的文书?要不你就按照事实(事实上,这个案子已经按照执行终结处理。至今还在档案室里没人负责)直接判了吧。

针对个别法官确有判决不公,而得不到纠正的情况下,本着法院应该向公平负责的原则,向您提出司法改革建议如下:

成立人民评审团。

成立人民评审团的理论基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动历史的真正动力-毛泽东。

成立人民评审团的现实基础:人一旦进入了政法系统,一年又一年的学习和进修;开会和表彰;在40年左右的这样环境下不可避免的有小圈子、小团体的产生。犯了错误由院长降为厅长;厅长降为审判长;审判长降为审判员;审判员调离审判岗位,但还是吃人民的俸禄。这时候应该听听人民评审团的意见。

成立人民评审团的长远展望:有了人民评审团的模拟审查,会使大多数当事人心服口服,对法律有了深度了解,产生尊重法律的愿望。从而使依法治国得到巩固。

团的宗旨:接受最高法院和人大信访的领导,是对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案件,经化名编制后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对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建议法官去留进行选项。经汇总后上报给最高法或人大,以对依法治国、促进公平、监督法官起到指导意义。

团的编制:以省为分团;全国总团员人数不低于10000人(兼职编制用谁谁上的原则)。

团的组成:由律协、法律专家、法律系师生(含大一至大四及研究生)、等。

团审评案件,每件不低于300人。

总之,我将案件及依法治国的改革希望都呈上给您,希望您给与答复。

谢谢!

201x-5-11

法院表扬信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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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法院的全体救星们你们好:

我是咱文峰法院的一名被告,曾蒙大家多年来的庇护,让我到现在得以人财安康,本来该亲自登门致谢的,但考虑到自身的处境,就在双节来临之际,谨以此信向你们表示我最真挚的谢意!

年9月,我因挥霍无度向别人借了5万元钱,并被-逼迫做了强势执行公证,不得已还向对方提供我的轿车手续做为抵押,然后继续我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好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没多久,还款的日子就到了,我因无力偿还,整日担心吊胆,从此坐不安,食不宁,生怕债主上门讨债,不得已只好躲了起来。

就这样拖了一年多,年5月,债主终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提起强势执行申请。我当时害怕极了,可我万万没想到,文峰法院却是站在我们被告这边的。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是你们----文峰法院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当债主拿着强制执行申请书到执行厅立案的时候,被你们执行局的王局长给当场回绝,说公正书不具备法律效力,让对方再从新立案起诉,等候法院裁决。我一颗悬着的心一下落了下来,王局,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

原来,法院是保护我们被告的呀,我的胆子壮了起来,既然如此,那我的钱是不是就不用还了呀,我窃喜。即便这样,我也不敢大意,我怕对方在立案起诉前会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把车给我冻结。于是,我开始办理汽车过户手续。但这也需要时间,我不知道能否来得及。可就在这时,民事立案厅又给我创造了大好的机会,立案厅说文峰从来就不办理诉前保全,想保全,可以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我这时真想给你们跪下,是你们为我转移资产赢得了时间。在此期间,我到法院咨询了一下,想在法院立案,就必须找到当事人,如果我一直避而不见的话,那么原告必须要在我所在的社区开出我在此辖区居住的证明,而这个证明,社区是绝不会开的,即使开了证明,也要在登报三个月后方可开庭审理。我听了都快笑出声来了,真是天助我也。也就是说,只要我不露面,债主就让他等着去吧。真后悔当初怎么就只借了5万,知道这样,我就多借点了。唉,失算啊!

因为把车的手续全部抵押给了债主,想要过户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一边躲着一边着手办理车辆挂失手续,整个过程简直可以用水到渠成来形容。可能是乐极生悲吧,正当一切进行顺利的时候,不知道情况的家人却在债主一再登门的情况下在传票上签了字,这离我办理过户手续还要有一段时间,我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可就在这时,法院又得到消息,审讯法官刘艳丽拒绝了债主的诉中财产保全申请。理由是我没到庭,可以直接宣判对方胜诉。如我还不还钱,债主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再办理财产保全手续。我的个神啊,我上辈子是积了什么德了呀,我感激涕零,文峰法院,是你保护了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啊。

接下来,我一边和债主周旋,一边办理过户手续,终于在年10月10日成功过户。债主啊,你的钱就别要了吧,连法院都这么帮我,你就认了吧。顺便说一句,当知道文峰法院如此保护我个人的合法权力的时候,我也没闲着,反正借钱也不用还,还有法院为我撑腰,我呢就一不做二不休,自己开了家房地产公司,开始大肆揽财,生活一下子就平步青云了。

现在大家知道我为什么不能登门致谢了吧,是文峰法院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有今天,都是拜文峰法院所赐,怎么能叫我不感激涕零。还忘了一件事,我还要感谢执行厅的李局,我听说我的案子分到了你名下,并且已经在我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结案了。所以,我今天的平安无事,和您的功劳也是密不可分啊,在此就一同谢过了。

从立案到审判,从审判再到执行,你们真是服务一条龙啊。喝水不忘挖井人,本人在此就一并谢过了。生命中得此贵人相助,前途无量啊!对了,我的公司自然也是在文峰区管辖内注册的,至于为什么,我不说,你懂的。大恩不言谢,如有机会,一定去拜见各位救命恩人,重金酬谢。

最后向文峰法院致此我最崇高的敬意!

被告当事人承上

年9月15日

法院表扬信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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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二位院长:

你们好!

我是王晓龙,两三年前曾经轰动保定市案子的当事人。因为不知道你们的手机号码,你们的下属也不知道几次的预约不上,见人又比登天还难,我们只好用这种方式来交谈了,我历经官司几年的体会和对法官、法院的粗浅看法,未必正确,请二位院长海涵,谢谢!

第一,先说北市区法院

北市区法院判给我股东,对上诉至中院,由民四庭陈、曹主审,以闪电般发回重审(只用3个工作日),桂圆的工作作风真是令人佩服,但是我感觉到是早已拟定好了,发挥北市区已大大超时间违反规定,却没审过一次,他们在等新市区的法院动态。

第二,再说新市区法院

明知北市区在审理此案,一个毫无诉讼资格的郭树维(我们当时雇佣的会计)立案起诉,我是第三人,诉前两者是假,诉我是真,他们不动一事不二理的法规吗?是谁给了新市区法院非法立案、审理、出判的动力?是金钱、是贪心、是黑心、是丧良心、是背后高昂的交易。两个基层法院,两种审判结果,一个黑,一个白,一个真,一个假,一个真的股东没了,一个诉讼欺诈成了。

第三,有说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带着两个判决到了省高院,领导借鉴了我,并亲自给梁院长打电话,让其接见我,并说新市区不应该再行立案,因为北市区正在审理当中,梁院长接见了我,并说新市区的案子上来,我们驳回(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梁院长,对不起,你和我的谈话我录音了),我当时没别的意思,是呗公检法骗怕了,如果你不能接受我的举动,我愿意恕罪。

新市区的案子上来了,可紧跟着上来的是浩浩荡荡的几十人的说情大军,中院民四庭案子意外的、新市区法院的、社会上的、检察院的、市政府的,乃至省政府的都一拥而上,好一个气势磅礴的队伍,简直形成了一道铜墙铁壁,中心目的就一个,此案必须调解,不能出判。为此事我带着材料反映到人大,人大的领导看完材料给民四庭庭长打电话,我在旁边听着,庭长的原话是这样说的:你是给姐姐找,还是给妹妹找?人大的人说:我既不是给姐姐找,也不是给妹妹找,是王晓龙带着材料反映到人大来了,我门了解一下情况。庭长说:“老兄,你若是早10天给我打这个电话结果就不是这样了,姐姐哪边吧人找翻了,你是第一个给妹妹找的。”请问庭长大人,如果我早10天去人大反映,回是什么样的结果呢?我毫不隐瞒的讲:我的案子难度这么打,对方找了几十人在上上下下给他们跑,我为什么不找找人,我烟没拿一盒,茶没有一杯,看完沉甸甸的材料,说这案子没有问题呀,可后来告诉我:不行,对方实力太强大了,他们在保定铺垫的太厚了,在保定恐怕你打不了这个官司。

二位院长想一想,为什么上上下下有如此众多的人给他们说情?有理找那么多人干什么,给他们找的人又有什么利可图?怎么没那么多人给我找个公平,跑个公道?道理很简单。你二位院长也呗这些说情的人迷惑了视线,你们让歪风邪气压倒了,变开始了漫长的调解之路,并且由刘玉婷院长亲自主持参加,超期限了,千字延长,一次又一次。在此期间,刘院长更是费了好大的心血,让我委托我儿子、儿媳当代理人参加调解,我还健康的或者,我神志异常清楚,为什么要委托两个不知实情的孩子来参加,当时我不明白就,,后来知道是我不好对付,年轻人太好对付了,一个个计策计谋都来了,为了打到调解成功的目的,甚至采用了善意的欺骗:说什么,他们一家两口人都得癌症了,王是喉癌,郭是肠癌,到今天为止,我没见一个是癌症的。更令我终生难忘的是20xx年11月27日这天,中院上至刘院长,下至民四庭庭长,民四庭法官熟人,更让我惊奇的北市区法院的法官也再此,我当时有一种被绑架的感觉。不是身体的绑架,而是精神上的,心灵上的千万道绳索捆绑的我透不过气来。更甚至的,我去卫生间都有两个法官跟着我,生怕我在调解书上不签字溜了,这不是软禁,不是强迫,又是什么?能说是自愿吗?有长达近一年的自愿调解吗?我知道那天我不签字是走不了了,调一个还必须撤一个,另一个我不车速,我继续,你们恰恰又是调的新市区的,又是被告付给的160万,真是荒唐到了极点。法官呐,法院呐,你们是人民的父母官,法院让百姓说真话吗?难怪百姓都说,在法院不怕你胡说,就怕你没得说,说假话就赢,说真话就输,法院是最不说理的地方。

三个法院串通一气,对我有利的任何证据不采信,一拖再拖,对我不利的雷厉风行,加上社会上及政府官员的参与,所有的力量是对付我一个手无寸铁、身无分文的60多岁的老太婆,当时的场景我真想跟你们同归于尽。

二位院长大人:案子在你们强迫调解结束后,我多次在中院的纪检委、保定的涉法涉诉,保定市纪检委、人大、政法委、省高院口头反映,书面反映,材料递交了千万份,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反腐反贪,打老虎灭苍蝇的大好形势,我继续着我漫长而艰难的告状路。北京、石家庄、中央巡视组都去过多次,其中有状告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市区法院的材料,这些材料也转交给你们院的几个部门,对于新市区的非法立案,未发出判,你们作为他们的上级,主管院,应当先纠正违规违法,而不是急于调解,新市区的案子该不该有,你们所有人都揣着明白当糊涂,你们官官相护,视法律而不顾,利用人民给你们的权力,来残骸我们无辜的百姓。

尊敬的二位院长,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此案中平等了吗?老百姓违法了必究,毫不客气,新市区法院作为懂法、执法的人民法院,违法了又该如何?为此我多次找过检察院,他们是这样回答我的:“我们了解过新市区法院,也在中院了解了此案,新市区是违法了,但是中院责任更大,他们知道不,为什么不纠正。”

经历了几年官司,我终于明白了,老百姓说的千真万确的真理,衙门口儿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可对我来说,我有理没钱也进来,我这次下定决心,只要我有一口气,我就要和那些贪官、贪法院斗到底,哪怕他们是老虎屁股,我也要摸一摸。他们为了金钱不要脸,不要法,我们一个小小老白百姓还要什么面子,直到你们把新市区法院的案子弄到从有到无为止,算是你们正义了一把。

几年来,在你们下班后,我千百次打你们两位院长的座机电话,是故意的,明知没人,我是千百次在听、在记你们的电话铃声:我们是保定是中级人民法院,公平和正义是我们的目标,司法为民是我们的宗旨。电话的铃声让我触目惊心,让我感慨万千,多亩动听的言语,只是说给百姓听的,做气来却又是格格不入了。你们是什么人的法院?你们的公在哪里?平在哪里?正在哪里?义又在何方?党和人民培育你们多年,让你们威风凛凛的穿着法官的衣服,坐在法官席上,是让你们审出违法乱纪的恶人、罪犯,你们的院徽是天平,你们办了多少顺民心,得民意的事?你们的人心何在?良知何在?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我在中院一次次开庭,到一场场调解,我这把岁数的人,先后给比我岁数侠的法官双腿下跪9此,我想跪出个公平,跪出个正义,跪出个包公,我错了,讲话多次强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你们各级法院又是怎么做的,二位院长大人,你们思一思,想一想,老百姓是在卖房卖车卖血借贷打官司,难道都是支付律师费吗?老百姓打官司历尽千难万险,他们在啃着干馒头,顶风雪,冒酷暑,住不起旅店,车站就是我们的栖身之所,打不起车,为了省两元钱的公交费,宁可步行,走的满脚是泡,他们脚上的泡流着黄水,眼里淌着泪水,心里留着血水,而高高在上的你们呢,身在其位,谋着其政,远远不动老百姓的这种冤枉和无奈,你们践踏的是法律,蹂躏的是百姓啊!

当你们上下班,法院门口聚集着残疾人、老年人,呐喊这冤枉,喊着法官,大贪官,大黑官,光要金钱不要脸的口号时,你们作为上千万人民的一院之长有何感想?倘若他们是你们的父母亲,你们又有什么样的感受,难道他们都是在无理取闹吗?他们有冤情,有委屈,谁让他们去诉说,他们的冤假错案又有谁给他们平反昭雪?你们的大笔一挥,大印一盖,制造了多少惨案,断送了多少人前程乃至性命,难道你们都视而不见吗?今天我也愿意惨死在你们中院大门口,以示我的冤,我的屈,但是我做鬼也不会放过法院的目无国法,枉法裁判,违法乱纪的人们,上天也不会让他们得到好报。

最后我呼吁全是百姓,你们宁可冤死,气死,千万别打官司,法院的大门不是为平民百姓开的,人难见,事难办,理难平,法不包容百姓,百姓去包容法吧!

最精的二位院长,此信你们详阅后如若同意,我也去转交中央巡视组。

此致

最崇高的敬礼

20xx年9月11日

法院表扬信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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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县人民法院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市**公司的全体员工,在此谨向贵院庭庭长及各位法官道一声辛苦,并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感谢庭长及各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我们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也感谢贵院培养了像这样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法官!

20 年 月 日,挂靠我公司经营的一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由于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巨大,责任分解时面临诸多法理与情理难以调合的实际问题,经多方调解无效后,当事人一方向贵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贵院庭受理本案后,庭长及各位法官极为重视,本着“主持公道、维护和谐、高效服务”的原则,无论是立案调查,还是审理调解,在每个程序中都做到了热情、仔细、公正、高效。几个月来,庭长及各位法官不辞辛苦,针对本案中驾驶员挂靠公司经营的特殊情况,做了大量翔实的调查,同时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结合本案实际向当事人各方透彻剖析法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最大努力平衡各方利益,认真负责地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特别让我们感动的是,庭长还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如驾驶员的车辆作为标的物在质押期间,每天需支付40元的停车费,庭长考虑到驾驶员的实际承受能力,先后多次帮助我们做协调工作,有关方面在去年春节前同意我公司先行将车辆取回,仅此一项就减少了当事人的额外损失数千元;在与保险公司协商时,庭长还通过*县保险公司的领导层,从侧面为我们做了大量的庭外调解工作,排除了各种障碍,为最后顺利达成调解奠定了基础。

庭长以身为范的行为及各位法官秉公道、务实事、求和谐的工作态度,也赢得了当事人各方的尊重,在他们的多次调解下,当事人各方最终达成共识,接受了法庭调解,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高效、圆满地解决了这个各方分歧大、责任分解难的民事纠纷。尤为难得的是,当事人各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这一结局充公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的典范。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最后,谨祝庭长及各位法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也希望贵院能培养出更多让老百姓依赖的优秀法官!

崇高的敬意!

**市*公司

二oxx年 xx月 xx日

法院表扬信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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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宜都市人民法院领导,并胡胜、杨潇、彭泽圣、秦刚、郑兰武、王成、向佳雁、张天海、汪锋、刘洋、罗延林、王宇等各位法官、书记员:

你们辛苦了!

今天我们怀着诚挚和激动的心情,向宜都市人民法院各位院长、法官赠送《公正执法、廉洁办案》的锦旗并送上《感谢信》,真诚表达我们对宜都市人民法院干警不旬私情、公正廉明、认真负责、依法办事的精神与工作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历经八年漫漫依法维权路,五年前我们虽已依法取得了高坝洲林场的林权和财产,并得到了宜都市委纪委、政法委、法制办、治庸办、信访局、林业局、高坝洲镇政府等机构和部门的协助,多次为我们主持公道。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大家都懂的原因:由于本案牵涉到当地一名颇有背景的退休检察官刘某某,其人知法犯法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竟毫无廉耻地到处造谣惑众肆意侵权,而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心叵测,有的人虽身居要职却绕道而行回避推诿,使得我们虽手持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权证却长期无法正常经营。在这堪比“八年抗战”的持久维权过程中,我们的人员多次被驱赶、打伤、我们的财产被盗卖、水电被拆毁、道路被封堵、院墙房舍被推垮,损失惨重。今天刘某某侵权案终于被强制执行!我们怀着诚挚和激动的心情由衷感谢宜都市人民法院《公正执法、廉洁办案》不旬私情、认真负责、依法办事的同时,也对刘某某这样的所谓“检察官”表示十分地鄙视和不稍!这个过去所谓的“优秀检察官”“起诉科科长”,竟然在法院依法责令其离场时,竟当着执行法官和众多父老乡亲的面歇斯底里破街,指着当事人叫嚣,要对申请执行人进行报复。在法官离开后(法官在离开前为避免双方冲突已提前让前来办理手续的几名当事人劝离),指使手下将林场房屋全部门窗用挖锄挖的千疮百孔,将房屋吊顶拆得乱七八糟,将所有的电器插头电线开关捣毁,电线扯得七零八落,插头开关电线裸露;厨房的锅碗被砸毁,灶台的锅被端走,连生火的钢筋也被其挖走,多处水管被其用锄头挖断,龙头砸毁,长达300多米的院墙分4段被捣毁了200多米、多棵树木树苗锄头挖断(以上均有影像资料为证),其种种暴行,不亚于当年日本鬼子进村,土匪强盗进屋。联想到5年多来刘某某唆使纠集其社会无业人员驱赶打伤我们的员工、抢窃盗卖我们的财产、拆毁我们的水电、封堵我们的道路、从我们的手中抢夺撕毁证据,推垮我们的鸡舍,,,,,,给我们造成了多少惨重损失。在社会上带来了多坏的影响,如今我们林场内杂草丛生,满目疮痍,面对此景此情,相信任何良知的人都难以容忍! 任何一颗正直的心都会流血!

好在人在做天在看,乌云遮终究不住太阳,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对此,我们由衷感谢宜都市委、市政法委,感谢宜都市法院坚持原则,法官依法办案,感谢共产党的司法机关执法为民,主持公道!让我们终于见到了法制的力量,见到了中国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我们现仍要求宜都市公安机关继续依法追究刘某某的老公龚某某故意伤害,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我们要振臂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法治中国万岁!!!

时光荏苒,岁月匆匆,我们要学习宜都市人民法院的优良作风和负责精神,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为建设宜都,造福高坝洲做贡献,为实现习的中国梦而奋斗!

xx年x月x日

法院表扬信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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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本人行为不端,导致犯案违法,今法院及主审法官对我网开一面,深感温暖。

自小家境贫困,生活艰难,形成小偷小摸习惯,虽然隐约自知不法,却好吃懒做、欲罢不能,终于触及刑律,已经犯罪。

受法官教育感化,身受治病救人的爱心,决定重新做人,不辜负法院和法官给我宽大政策,决心以实际行为改过自新,奋发图强,脚踏实地,做一个诚信守法、勤劳致富的良好公民。

*年**月**日

法院表扬信

我是一名当事人的外孙女,我的外婆今年已经81岁,今天受外婆的委托,她让我一定代她向你和你院的好法官们问声好,并真诚的说声谢谢。我的外公20xx年前已经去世,生前他和外婆单独生活,外婆共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和二儿子在家务农,小儿子在新疆工作。外公去世后不久,外婆的生活便陷入了困境,本已破陋得(的)瓦房又遭遇了火灾,大灾过后外婆的房屋已无法居住,我的母亲便将外婆接于她处共同生活,在我母亲家外婆居住了15个年头。随着岁月的流逝,外婆的腿脚越来越不灵便了,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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