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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的读后感(16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5-02 07:00:04 查看人数:69

内容目录(每篇详细参数)

内容标题 字数 段落 默读 朗读 慢速
中学生的读后感 570字 4段 2分钟 4分钟 5分钟 176人
中学生读书作文窃读记读后感 495字 5段 2分钟 3分钟 4分钟 248人
史记中学生读后感 477字 4段 2分钟 3分钟 4分钟 211人
苏东坡传中学生读后感 253字 3段 1分钟 2分钟 2分钟 233人
中学生看名书读后感 489字 6段 2分钟 3分钟 4分钟 192人
中学生阿q正传读后感 742字 4段 3分钟 5分钟 6分钟 270人
中学生读经典名著读后感 1148字 9段 4分钟 7分钟 9分钟 176人
中学生童年读后感 470字 7段 2分钟 3分钟 4分钟 118人
中学生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5468字 37段 19分钟 30分钟 43分钟 154人
明朝那些事儿中学生读后感 617字 6段 3分钟 4分钟 5分钟 216人
围城中学生读后感 1063字 12段 4分钟 6分钟 9分钟 155人
堂吉诃德中学生读后感 510字 4段 2分钟 3分钟 4分钟 160人
中学生寒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497字 5段 2分钟 3分钟 4分钟 190人
长腿叔叔中学生读后感 2750字 31段 10分钟 15分钟 22分钟 120人
背影中学生读后感 295字 4段 1分钟 2分钟 3分钟 112人
中学生背影读后感 519字 10段 2分钟 3分钟 4分钟 163人

中学生的读后感 篇1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570个字,有4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4分钟,慢速需要5分钟,有176位用户喜欢。

如果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那么亲子阅读就是最长久的陪伴。现如今,比起优越的物质条件,孩子更需要的是父母的陪伴。亲子阅读,就有这样一种神奇的魔力,把父母与子女牢牢吸附在一起,慢下来,“阅”读书,“悦”生活,遇见更美的自己。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日常都是和文字打交道,不管是工作中的八股文,还是闲暇时的散文随笔,工作、生活都与文学息息相关,开启了一段静谧绵长的书香之旅。孩子出生后,我反对拔苗助长式的早教,不主动教书认字,而是给孩子讲故事,教她听书阅读。我异常珍惜难得的闲暇时间,那是亲子阅读的美好时光。择一良辰,搬张凳子,打开台灯,轻翻小籍,女儿或趴我身上,或坐我腿上,大部分时间我讲她听,有时候会冒出一些可爱的童言稚语,我每问必答,十分享受,并且乐此不疲。那些母女共读的时刻,空气中弥漫的是淡淡的书香,还有浓烈的爱的味道。

龙应台《目送》中写道: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父母与孩子其实就是一场渐行渐远的分离。孩子三岁以前是完完全全属于父母的,这个阶段,读什么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和父母一起共读,培养孩子阅读的习惯和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多年后,孩子长大,依然能清晰地记得当年与父母共读的那些美好时光,那张破凳子,那盏旧台灯,那本泛黄的小书,还有父亲母亲陪读的温存。那是爱的记忆。

中学生的读后感

中学生读书作文窃读记读后感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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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读书作文《窃读记》读后感

今天,我学习了叫《窃读记》的文章。让我难以相信的是人世间还有小孩渴望读书,却因为家庭生活困难没有钱买书,只好到书店“窃读”。

当我一口气把它读完时,我被窃读者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书中的小孩喜爱读书达到了入魔的程度,可就因为家境贫寒没钱买书,迫不得已,每天下课后急忙赶到“文化街”,那里书店林立,那样她就可以混进买书的人群中,有更多的机会去读一些自己喜爱的书。一页,两页……她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读着。她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的是读到了自己喜爱的书,恐惧的是怕被店主发现,可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次,在一家书店读一本书,因为文章太长,每天都要去读,终于被店主发现,“有钱就买书看,没钱在这里混什么。”她遭了羞辱,被赶出了书店。我实在想不通,面对一个无钱买书又渴望读书的.穷学生,店主怎能这样对待她?

不过,世上的爱还是很多的。当这个小女孩抑制不住书的诱惑,胆颤地走进另一家书店,提心吊胆地读那没有读完的书时,好心的店主叔叔满足了这个穷学生的愿望。

书读到这儿,看到家里满屋的书,我内心一阵愧疚。我们这一代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香,是在浓浓的爱里长大的,为什么不紧紧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好好读书呢?

史记中学生读后感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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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了一本名曰《史记》的纪传体史书,看完这本厚厚的“大大书”后,我感觉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历史故事,让我又多了许多知识。

《史记》这本书是由古代的著名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作,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从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开始,到汉武帝的时代,共有3000多年的历史。《史记》全书中有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作者司马迁将其概括地有详有略,并且用自己的亲身体会向我们叙述让人不得不赞叹! 不过虽然篇篇皆是精华,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本纪中的夏本纪的夏禹(大禹)。夏禹最大的功德莫过于人们口口相传的“大禹治水”,禹当年继承父业,为了治水十三年没有回家,并且“三过家门而不入”。他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疏通河道,因势利导,终于让百姓们过上了安稳日子。但他又紧跟着亲自去考察各地的土壤情况,然后又根据数据来制定各地的进贡数量和物品,他对民众的关心真是入微啊!而且他也十分德善,使夏国兴大!

所以我也要做个像夏禹那样关心他人的人,要当个品德出众的人,同时也要像大家推荐这本书,保证你看完后知识库满满哒。

《史记》读后感400

苏东坡传中学生读后感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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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的和原话都记不得了,大意是传播中国文化就要像林语堂一样,他是能用英文写作的少数中国作家。此前我只读过林语堂的一些文章,全本的书这是第一次读。选了他的《苏东坡传》。看了前言他对苏东坡的喜爱,我就完全可以确信,这是一本一等的书,毕竟作者的全部热情都在其中。

说到大才子,唐,想到的第一个大多是李白;宋,想到的第一个大多是苏轼。从流传的民间小故事里,可以看出李白和苏轼这两个天才的些许不同。李白,或是下水捉月,或是骑鲸飞升,或是粲花之论,或是力士脱靴贵妃捧砚,无不带有浓浓的仙气和浪漫色彩。

《苏东坡传》读后感300

中学生看名书读后感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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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一本书上都写着自己是名著,可是它们还是分成了两种一种是好书,一种是坏书,你的身边有没有像《城南旧事》这样的一本好书呢?

我第一次听见《城南旧事》这本书的名字时,就默默记住了这个名字,我就想,这本书写的是什么,它是什么人写的呢?它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这些疑问印在我心里,我迫不及待的打开这本朝思暮想的书,我的疑问都在这书中解开了。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于1960年出版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片小说集,也可是为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真,却道尽人世间复杂的情感。

馆的疯丫头秀贞、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东阳下的骆驼队,为供弟弟上学而偷窃的小偷,英子的小伙伴妞儿,坚强倔强的宋妈,最后去世的父亲,这些英子过的城南旧事记在了我的脑海里,也刻在我的心里。

美好的童年就像一大笔财富,却是财富买不来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全由自己做主,我们就是童年的主人。现在的社会,还有几个孩子有英子那样纯、亮、美的心呢?

中学生看名书

中学生阿q正传读后感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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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鲁迅的时候是在今年语文书的一篇文章《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迅儿童文学选集》,因为对阿q这个名字好奇,所以《阿q正传》是我读的第一篇文章,在《阿q正传》的字里行间都刻有他的情绪和对社会的满腔悲伧。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生活在江南未庄的流浪雇农。阿q深受剥削、压迫和凌辱,这本已是十分悲惨了,更令人心痛的是:他对这些竟然麻木健忘,并且养成自卑自贱自欺自轻自慰的恶习,甚至靠那些凌弱的小者来发泄被人欺压之气,以让自己获得平衡。阿q的性格之所以形成这样恶习是基于他所生活的环境和人生遭遇。阿q最喜欢与人吵嘴打架。见到不会说话的人他便骂,见到力气小的人他便打。与王胡打架打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经伸出头来等待了。对小d,则是扬起了拳头向小d摆出了一副挑战的态度,对没有抵抗力的尼姑则动手动脚。阿q临死之前感到最遗憾的两件事是:一是画押的圆圈画的不圆。二是游街时,没能唱出几句戏来。这两件遗憾的事是多么的可笑啊,又是多么的可悲。这绝对不是临死前的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阿q是没有灵魂的,就是死了也没办法上天。因为他只有一副以大欺小的躯壳,他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多他一个少他一个都没有关系。阿q死后,人们对阿q的死态度各不一样,有人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有力的证据。”有人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人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跑了一趟。”这些语言就是人们对阿q的“临死祝福”。

这篇文章记录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他自欺自贱自轻自慰不肯面对当今现实的性格,反映出当时我们中国人民的软弱。这种性格不仅是阿q,还有许多雇农和他一样。阿q给了我们一个不可自欺自贱自轻自慰的很好例子,使我们懂得了应该面对现实,不要被困难所吓倒。

《阿q正传》读后感600

中学生读经典名著读后感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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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于1719年发表第一部小说《鲁宾逊漂流记》。一看就知道主人公鲁宾逊的传奇故事。

鲁宾逊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从小胡思乱想,一心想要出海远航。但父母坚决反对,在一次偶然情况下登上一艘船。上天对他开课个玩笑,让他留在了一座小岛上。鲁宾逊他是一个不畏艰险的人。在遇到困难时他能镇定、理智的去思考,懂得自我安慰。在孤岛上为了生存,他与困难乃至死神作斗争。他是一个热爱生活懂得生活的人。之所以他能生存下来,靠的就是他那不服输的精神。他注重于行动,从不坐以待毙。

鲁宾逊这一人物的形象,相当于现在的创业家吧,如果每个创业家能有鲁宾逊的精神,那事业一定有所成就。

再来说一说这部小说的另一个特色人物星期五,星期五是一个野人。在躲避野人过程中,被鲁宾逊意外所救,从此他将鲁宾逊当作自己的主人。我一直很喜欢星期五的形象。他很热心,比任何人都老实,知恩图报,对待主任忠心耿耿、惟命是从。他虽然是一个野人,但他就像个孩子一样听话可爱,性格开朗,待人诚恳。愿意牺牲自己保护自己的主人。他也很聪明。虽然他如同我们所说的奴隶、下等人,但上等人的品质也未必比他好。

当今社会能有多少人具有星期五的品质,有多少人具有鲁宾逊的精神,虽然这两位人物都是虚构的,但现在缺少的正是像这类人。毕竟现在好人实在不多了,人虽随着时代而改变,但本质是永远不变的。

一本名著是一个作家的结晶,是他用一生总结出来的道理相信《鲁宾逊漂流记》,《爱的教育》等书,大家都已经耳熟能详了吧!可要体会其中的道理却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啊!

你能只凭自己一个人在荒岛上建造自己的城堡、种植庄家吗?你能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二十八年吗?这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似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但这却真的发生在了鲁宾逊身上。热爱航海事业的鲁宾逊,在一次航海中,他遇到了暴风雨,船只翻了,其他人都遇难了,只有他,侥幸的活了下来,但是他却漂流到了那个毫无生机荒岛上。在他刚到荒岛上时,是多么无助多么孤独啊!但逐渐的,他克服了,克服了无数的障碍,无数的困难,把生命延续了下去,并还找到了许多的乐趣。

这之间需要多少的毅力与勇气啊!在现代生活中,如果要找一个煮汤的锅似乎是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但在那个孤岛上确是难于登天啊!鲁宾逊绞尽脑汁,尝试了许多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最后终于成功,做出了一个“锅”,这一个个困难都被鲁宾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在孤岛上,他会因为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的无法形容。读完这本书,感觉它给我的震撼实在太大太大了。在生活中,我想,只要像鲁宾逊一样,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有他那样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有强烈的求生信念,我们无论做什么事,就都会成功的。当我们遇到挫折时,我们就应该想一想,我们遇到的事与鲁宾逊相比如何呢?我想,只要这样就没有什么能够难倒我们了吧!

读经典名著

中学生童年读后感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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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完《童年》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息,为之深受启发。

主人公阿廖沙从出生到现在,是一直在苦与难中成长起来的,他的经历十分悲惨,这同时也促使他迅速成长了起来,并磨练了他的意志。从一开始他父亲的死亡,到无数次的挨打,再到母亲失踪,继父的粗暴待遇,最后到母亲的死亡,足以体现出阿廖沙的悲惨命运。

可是,阿廖沙并没有放弃生活,他顽强的反抗着命运……

我深受感悟。一个同龄的孩子,却能如此经受得住磨难,一个词在我眼前浮现——坚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在众多挫折与不幸面前,才能磨炼出超乎常人的钢一般的精神!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整日生活在蜜罐里,在父母的翅膀下成长,丰衣足食,无忧无虑,享受着幸福快乐的童年时光,而阿廖沙,身着外祖母的长外套,穿着母亲的鞋,向远处凝望着……我的鼻子一阵阵的发酸……什么都不用说……

《童年》生动体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反映了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和空虚无聊,揭露了沙俄-的黑暗和罪恶。

所以,作为中学生,我们应学会坚强,为有这大好时光而满足,并好好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童年》读后感300

中学生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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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1)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

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

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中学生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2)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中学生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3)

一直以来就对阿富汗这个富有神秘色彩而又多灾多难的国家充满向往。去书店买书时便一眼相中了这本《追风筝的人》。故事的主人公阿米尔从小生活在阿富汗一个富足的家庭里,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有一个同样从小失去了母亲但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又到了一年的冬天,阿富汗的传统“赛风筝”又开始了,按照惯例,那些被击落的风筝可以被看作是胜利者的奖赏,哈桑聪明机灵,是个追风筝的能手。

某年冬天的赛风筝会却让阿米尔和哈桑友情彻底的决裂。那次的比赛,阿米尔成了冠军,哈桑为小主人去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习惯了哈桑的一诺千金,阿米尔知道他肯定能顺利完成任务,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哈桑为自己带来战利品,可哈桑迟迟没有回来,阿米尔只好出去寻找。可却在找到哈桑的那一刻惊呆了。

原来,追到风筝的小哈桑遇到了麻烦:正被几个曾经找过阿米尔麻烦的坏孩子胁持,对方逼迫他拿出风筝,而哈桑不愿意,于是,势单力薄的他因此遭受了自己人生最大的耻辱——被这几个坏孩子强暴了!而即使在这样,他死命地保护好那只被击落的风筝。——残酷的一切,站在巷口的阿米尔全部看在了眼里,可是,他却没有勇气上前制止!那次事件之后,阿米尔内心就开始被羞愧与痛苦所折磨,他知道自己很对不起朋友,自己懦弱,虚伪愧对朋友的忠诚。这样的感觉一直把他压不过气来,终于,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

几年之后,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先前优越的生活没有了,在美国的日子,他们过的很窘迫,可父亲还是一贯地有担当,靠着父亲卖力的打苦工,阿米尔顺利地完成了学业,开始工作,恋爱,结婚,直到父亲去世。对他而言,平淡的生活正好是他用来淡忘过去回忆的良方。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跟哈桑的儿子谈到他父亲追风筝的时候,阿米尔充满了钦佩和尊敬。他带着哈桑的小儿子一起去放风筝。这个结局很完美。至少我这么认为,因为起码阿米尔在自己犯了错的多年以后,还能有重新赎罪的机会。可是在现实中呢?又有多少错误能让你重新赎罪?窗外一场大雨带我回顾我的记忆。小学的时候我和她是最好的朋友,她能够了解我的心事,能够抚平我的创口。朋友间吵架也是难免的,但是那一次我们吵得特别凶,我对她恶语相向,拿她的弱点说事,她涨红了脸,不跟我说话了,我也没有去理他。直到我上了初中,她不再和我一个班,不再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我才明白当时给她的伤害有多大,而且我已经不能弥补了。

在某些方面,我觉得我和阿米尔是那么的相似。我们所有的年华像是世界中心的一张网,从里面到外面慢慢地变稀淡。我们是蛰伏在中央的小小的蜘蛛。我们慢慢长大,身子底下的网慢慢变稀,很急的想要将网补起来,但是无意间把洞越扯越大。阿米尔的成长里并没有很多温暖开心的枝节,所有的叶子都长着锋利的边缘,划破他的手指。他的成长滴滴答答的流着血。看完这本书,我突然想起小学时背得最熟的一句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想阿米尔和那些野草是一样的,可能在成长的时候被折断或是踩在脚底下,都可以很快地恢复元气长起来。但是如果遭遇的是一场大火,可能很久以后都没办法恢复,可能从此以后不再恢复。于是——野火烧不尽。春风也吹不生。

中学生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4)

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

这便是书的封面。可是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什么?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又意味着什么?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在小说的开始,是童年的阿米尔,童年的哈桑,童年的阿富汗。在那里,有他们亲密无间的友谊,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1975年冬天放风筝比赛那天所发生的事情改变了一切。

在那场放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冷漠父亲的注意,奋力竞争,荣获冠军。哈桑为阿米尔追回那只已经得奖的风筝,却因此不幸地遭到了一群流氓的侮辱,眼看着同伴遇难,阿米尔却躲在角落里,不敢挺身而出。后来由于受不了羞愧与痛苦的折磨,阿米尔栽赃陷害赶走了哈桑。但不久战乱又将阿米尔带到了美国。从此,两人天各一方。

正当美国平淡的生活拂平了一切如烟如雨的往事时,拉辛汗的电话让阿米尔重新回到阿富汗----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但当阿米尔才知道哈桑是自己的亲生兄弟,哈桑却早已死在了塔里班的枪下。

为了祢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为此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最后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索拉博—哈桑的儿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

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所有这一切都是人性。阿米尔面对人性中的怯懦,嫉妒,自私……最难面对的就是自己。但当他踏上阿富汗不顾一切的追寻和救赎,所有的一切都得到了原谅与补偿。是谴责,是觉醒,更是感动。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中学生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5)

在自己的利益与自己如兄弟的好朋友的幸福前,你会选择哪一个?当这个问题交给当时还是小男孩的阿米尔和哈桑来回答的时候,也许阿米尔会犹豫不决,不知如何判断,而哈桑会带着在那张扑克脸的灿烂笑容选择后者。这两个小男孩,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不知何去何从,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想必这两个小男孩的友谊会前景黯淡。

这一份摇摆不定的友谊是《追风筝的人》这部作品的故事线,它主要讲述了阿米尔对这份友谊的背叛与长大后为当年的罪恶而赎罪,并从中生动描绘了当时的阿富汗被塔利班统治的恐惧与留在阿富汗的人民的悲惨命运,用这个残忍又美丽的故事,用自己温暖细腻的笔触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当年的背叛与后来的赎罪都写得惊心动魄,代入感极深。在这里,风筝不仅是这份友谊的由快乐到分开的转折点,更是有象征意义,它前期象征着打开父亲内心的钥匙,后期又象征着阿米尔内心缺失的那部分:勇气与道德情谊,阿米尔的赎罪,就等同于追风筝。而书名《追风筝的人》有两种意义,一种是为兄弟付出的的人,他代表哈桑;一种是正在赎罪的人,他代表阿米尔。

说一下哈桑这个敢于为好兄弟付出的人,顺便在这里说明:哈桑其实跟阿米尔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哈桑至死也不知道这件事,阿米尔也是在救赎前知道的。与阿米尔相比,他最大的优点就是纯真正直,他对阿米尔的友谊是真挚的,充满肯定的,这也从两兄弟友谊美好时的最后一刻所说的最后一句话表现出来:“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更像是一句海枯石烂的誓言,即使在为此付出生命的最后一刻,也不后悔不哭嚎。他在这里就是一个最好的朋友,一个一生都是最正直最真挚的角色。再说阿米尔,前期大部分阿米尔都充当着选择逃避的角色,哈桑的付出与爸爸的冷漠使他有种强烈的自卑感与不甘感,这也促使了后来负罪剧情的发展,在他不知如何是好时,拉辛的电话与周围人的影响让他恢复勇气走上赎罪的路,同时也借此看到了衰败的阿富汗,是一个线索角色。

其实在回味着这个感人的故事之余,我就想过在开头的这个问题:“在自己的利益与自己如兄弟的好朋友的幸福前,你会选择哪一个?”抛开要学习什么的不说,也许自己的内心深处会选择前者,如同小时候的阿米尔,而也许也有许多人也会偷偷的选择与这个迷茫的小男孩一样的答案,作者所提示的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然而,问题不会在这里终止,这是一个给阿米尔改过自新的机会的问题:“你是否冒着生命危险会去为你的罪过赎罪。”就像断开的风筝,你会不会去追,也许也有很多人会选择放弃。但不一定这很多人的选择是错误的,因为这需要足够的勇气与足够的需要感。并不需要自我批评心里生命大于道德,只需要对选择赎罪的人表示敬佩,足矣。

在最后,我祝福阿米尔的赎罪成功,希望索拉博最后能敞开心扉。

明朝那些事儿中学生读后感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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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中,各个朝代分别经历着建、兴、亡。想想五朝的勇将明君,想想宫中的风起云涌,再想想塞外的战火连城,我不由得爱上了历史,捧起了据人们说似小说般的历史宝典《明朝那些事儿》。

一翻开《明朝那些事儿》,我便被开头的朱元璋档案吸引了,如:朱元璋,又名朱八八、朱重八,人生历程:农民、乞讨、撞钟、造反(这个猛)、皇帝。仅几句话,幽默无比,把我逗得哈哈大笑。而且这套书不像其它历史学家写的书,故作高深,其实什么也不懂。而这套书的作者就不一样了,用大家的话来写历史,完全打破了看历史书犯困的现象。该幽默的地方会让你笑得停不下来,该严肃的地方会让你屏住呼吸。这也是这套书的奇妙之处。

读完这套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历史原来也是十分有趣的。洪武年间的功绩,永乐大帝的神武,王守仁的智慧,魏忠贤的奸诈,朱厚照的昏庸,朱瞻基的开明……这些人物性格特点深刻在我心中,成为了对兴亡的明朝永久的回忆!

认识了这么多人物,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王守仁了。在他头上,连“圣贤”都不合适了。我敬佩他的决心,十五岁就立志消灭敌兵;我敬佩他的才能,饱读诗书而百步穿杨;我敬佩他的胆量,拿少量人马跟敌方上万军队血拼……他的人生十分伟大,但他对世间的贡献汇成一句话:“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即人欲也!”他是我们所有人共同的榜样!

《明朝那些事儿》带领我走进了历史的殿堂。作者让我热爱了历史,了解了历史,领悟了历史。我的感受只汇成了一句话:历史长河,波涛汹涌。壮士悲去,留下惆怅……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400

围城中学生读后感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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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堂吉诃德中学生读后感 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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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是由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著,其书成功的塑造了醉心于骑士事业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这个既好笑又有正义感的人物,和忠诚老实的桑丘·潘萨。《堂吉诃德的名字已经变成了脱离实际、醉于幻想、主观主义的同义语

作者以犀利的讽刺笔锋对西班牙的上层统治阶级进行了无情的鞭挞和嘲讽,对人民的苦难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堂吉诃德》读后感。小说揭露了西班牙统治阶级外强中干的本质和彬彬有礼的外表下掩盖着的阴险、凶残的本性。在面临重重危机的情况下,统治阶级以挑起宗教冲突或民族矛盾来摆脱困境,劳动人民被逼迫生活不下去了,只好铤而走险起来反抗。作者真实的反映了官逼民反的真情。

在当时黑暗腐朽、贫富悬殊的社会里,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不畏强暴,不恤丧身”、立志扫尽人间不平的堂吉诃德,堂吉诃德清醒时是一个学识渊博的智者,糊涂时又是一个乱冲乱杀的疯子。他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这些极端矛盾的现象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就构成了他的复杂、丰富、多方面的性格。作者虽然嘲笑骑士制度,却又赞美理想化的骑士精神;痛斥种种罪恶现象,但又把许多社会问题归结到抽象的道德上去。这正是作者塞万提斯的人文主义理想与西班牙社会现实的矛盾的反映,也是人文主义弱点的反映。

《堂吉诃德》读后感500

中学生寒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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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寒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长腿叔叔中学生读后感 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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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好多书,可是我今日却想谈谈《长腿叔叔》这一本书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景,并声称不会回信。

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明白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我改名为莱蒂。

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生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平来顿家族且目无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我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悲痛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先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长腿叔叔中学生读后感600字范文(2)

小时候,我就喜欢读书,书里想我们描述了一个个神奇的世界,妙趣横生的情节,温馨感人的场面都让我的心湖荡起了层层涟漪。

《长腿叔叔》是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的作品,是一本青少年早期阅读必备的书。

《长腿叔叔》是一本以书信的形式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孤女四年多的学习和生活。主人公朱蒂是一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在她十八岁的时候,得到了一位“长腿叔叔”的资助而上了大学。从此,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她一直给这位素未谋面的叔叔写信。

朱蒂是一个非常独立、自尊心非常强的姑娘,虽然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却没有依赖思想,而是努力学习,并立志成为一个作家。同时她还利用暑假给低年级的孩子做家教。在她的小说卖出去后,立即还欠叔叔的钱,她将欠叔叔的人情用一辈子的爱去偿还。

朱蒂有一颗爱心,当她了解了一个几乎被生活的重担压垮的家庭时,她就想起了叔叔,觉得那一家比她更需要得到叔叔的帮助,希望叔叔给予帮助。懂得感恩,懂得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帮助别人,这时一颗多么纯洁的心灵啊!

感恩让生活更美好!

长腿叔叔中学生读后感600字范文(3)

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长腿叔叔》,虽然是写信得一本书,但是我非常喜欢。

《长腿叔叔》里面的主人公是乔若莎她是一名孤儿,他很想有一个家,结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男人帮乔若莎上了大学,还给他零用钱在大学里乔若莎每天都很愉快!也用男人给她的零用钱买了一些她以前没有用过的东西,在大学里很无聊,就想写一本书,结果真的被录选了。

这一学期很快就过完了,那个男人就把乔若莎安排到了洛克威洛农庄,她在哪里体会到了在农庄里的快乐,她在那里去郊外钓鱼……反正很快乐。

暑假很快就过完了,乔若莎又回到了大学里,过了几天乔若莎的同学茱莉亚的叔叔来了,茱莉亚就让乔若莎来带他参观她们的学校,在学校里乔若莎又写了一本书,可惜没录选。

很快这一学期又结束了,乔若莎的同学邀请他去阿迪郎得克露营,可是那个男人还是让乔若莎去洛克威洛农庄去,乔若莎非常难过。

最后主人公乔若莎去见那个男人,却让她大吃一惊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是茱莉亚的叔叔。

我觉得这本书写得非常好!

长腿叔叔中学生读后感600字范文(4)

补习班考试考完了,老师把一本《长腿叔叔》放在了我的桌上,作为我考试全班第一的奖励。

《长腿叔叔》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出生在美国纽约州的佛雷多尼亚,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孙侄女。

该书主要讲述了女主人公茱蒂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她十分厌倦孤儿院枯燥无味的生活,渴望像正常人一样好好学习,拥有正常的生活。在她十七岁的那年,幸运降临在了她的头上—茱蒂在高中时的一篇作文受到了一位先生的赞扬,并被他资助上了大学。她从未见过这位神秘的先生,但因为她有次偶然看到了他投在墙壁上长长的影子,所以她称这位先生为“长腿先生”。上了大学的茱蒂改变了许多,她一有空便会给长腿先生写信,记录她在学校有趣的生活。尽管长腿先生很少给她回信,但他们的联系从未间断。

书中最可贵的,大概就是女主人公茱蒂蜕变的过程以及她的高尚品质了。这本书运用第一人称,采用书信的记叙方式,让读者身临其境。这本书把青少年成长中会遇到的困难、烦恼展现得淋漓尽致,同时也把女主人公茱蒂的高尚品质生动形象地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她是一个懂得珍惜的人。长腿叔叔在资助她上学时,她认真刻苦去读书,平衡自己与其他人的差距,让自己变得更好来回报别人对她的付出。反观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不但不珍惜别人对自己的付出,还不懂得感恩。父母为了给我们最好的生活,每天奔波在外,可有些人却觉得这是父母理所应当付出的。他们甚至会贪婪地向父母索求,只要父母不同意便怪罪父母……这不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要做的是珍惜父母给予我们的一切,懂得感恩父母,用自己的努力去回报父母对我们的付出。

做一个懂得珍惜,知恩图报的人吧。

长腿叔叔中学生读后感600字范文(5)

刚刚看完了《长腿叔叔》,结局让我大吃一惊,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少爷。我想我从此会记住这本书作者的名字——美国人韦伯斯特,知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侄孙女。

真的就像译者小意所说,直到这本书的结尾,“才发现原先《长腿叔叔》是一部出其不意的作品,这样令人惊喜的结局完美得像一出童话,或许,它本身也就是一部成人童话吧!”我也愿意以一部童话来理解这个故事,真的是太温馨浪漫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幸运女神忽然降临在孤女茱蒂身上,因为她写的一篇文章,孤儿院的一位匿名理事愿意资助她上大学,并培育她成为作家。茱蒂没有见过这位以恶作剧地称他为“长腿叔叔”。

作为要求,理事让茱蒂每个月都要给他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并声明不会回信。于是,茱蒂以幽默逗趣而又真情流露的笔调,开始写信给心目中的“长腿叔叔”,并付予心灵的寄托。之后,当她明白永远得不到“叔叔”的回音时,就开始有了抱怨和不以为然。直到当她爱上杰出的杰维少爷时,她才又将“长腿叔叔”作为倾诉的对象……正当她研究向杰维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最终露面了,并且他竟然就是茱蒂深爱着的杰维少爷……

整本书的主要资料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读这些信,我发现茱蒂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最令我难忘的是,茱蒂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我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欢乐。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

背影中学生读后感 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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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这篇文章出自于朱自清散文集,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品。这些散文的文笔清新,风格淡雅,读了这些文章,会让人有一种舒心感。

这篇文章,虽然不算长,但让我深深地体会到父爱的是怎样的一种爱,我觉得父爱也是细腻的。

从“父亲因为有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一个旅馆熟识的茶房陪同我去。但他还是放不下心,怕茶房不够妥帖,决定还是由他自己亲自送我去。”到“父亲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又嘱咐我路上要小心,夜里要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从这些,我深深体会到了细腻父爱。虽然“父亲”没有用像“我爱你,儿子。”这样语言去表达自己的爱,但那朴素的实际行动。这让我感觉到了细腻的父爱是怎样的。

《背影》读后感200

中学生背影读后感 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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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背影读后感范文

没错,父爱如山,母爱似海。朱自清先生的这篇散文深深感动了我,在他短短的文字间,糅合了多少言语难诉、笔墨难绘的情愫,正如他自己所说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胖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诶!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每读到此处,我总是心潮澎湃,无端想起前事往影,一些沉没在记忆河底的片言琐事,又在我眼前掠过,召唤着我……

心里默默想起自己的父亲,从而不禁潸潸泪下……

小时候,父亲的爱是晚饭后的散步。小手牵着大手,大手拉着小手,缓缓而行。夕阳西下,影子离去,空中还飘荡着一串欢声笑语。

长大了,父亲的爱是跑道上的晨练。父亲在前,我在其后,暖流拂面。晨曦洒落,跑道上,两道身影站着阳光,汗珠洒落,他们依然坚持。

现在呢,父亲的爱是杯香浓的奶茶。我坐在桌前,桌上的奶茶,显得格外香。香气四溢,化作一缕微微的金光,环绕在我全身。

父爱就是如此。

父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文中的父亲是如此,我的父亲也是如此,全世界的父亲更是如此!父亲保护了我,教育了我,鼓励了我,使我此生难忘,这份爱必将会融入我的一生……

纵观古今,文人墨客写下了无数名篇佳作,它们深深感动着我,每时每刻给予我无尽的启迪、智慧、温暖,以及坚定的信念!

中学生背影读后感范文,

中学生的读后感(16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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