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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 519字 | 7段 | 2分钟 | 3分钟 | 4分钟 | 248人 |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 377字 | 5段 | 2分钟 | 3分钟 | 3分钟 | 207人 |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 1243字 | 8段 | 5分钟 | 7分钟 | 10分钟 | 168人 |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 713字 | 2段 | 3分钟 | 4分钟 | 6分钟 | 258人 |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 | 664字 | 5段 | 3分钟 | 4分钟 | 6分钟 | 295人 |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 | 758字 | 3段 | 3分钟 | 5分钟 | 6分钟 | 288人 |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 1441字 | 11段 | 5分钟 | 8分钟 | 12分钟 | 234人 |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简短 | 353字 | 6段 | 2分钟 | 2分钟 | 3分钟 | 220人 |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素材 | 732字 | 7段 | 3分钟 | 4分钟 | 6分钟 | 104人 |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素材 | 3404字 | 28段 | 12分钟 | 19分钟 | 27分钟 | 284人 |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 639字 | 5段 | 3分钟 | 4分钟 | 5分钟 | 256人 |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 | 284字 | 2段 | 1分钟 | 2分钟 | 3分钟 | 286人 |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素材 | 694字 | 3段 | 3分钟 | 4分钟 | 6分钟 | 234人 |
法治人物素材摘抄 | 669字 | 5段 | 3分钟 | 4分钟 | 6分钟 | 154人 |
法治人物素材摘抄 | 657字 | 6段 | 3分钟 | 4分钟 | 6分钟 | 150人 |
法治人物素材摘抄 | 529字 | 3段 | 2分钟 | 3分钟 | 5分钟 | 222人 |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篇1
阅读小贴士:本篇共计519个字,有7个段落,预计默读时长2分钟,朗读时长3分钟,慢速需要4分钟,有248位用户喜欢。
崔好林,潍坊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青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青州市劳动模范,高柳镇商会会长,高柳镇前后寨村党支部书记,潍坊青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好林所在的前后寨村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村、省级卫生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项荣誉。
提升自身素质起好头
自成为法治带头人以来,崔好林围绕履职能力提升,积极努力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完善自已,增强自身能力水平,并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尽到一名法治带头人的职责。
服务地方发展铺好路
崔好林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发挥商会资源优势,推动镇商会企业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结对发展,在企业和专业法律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解决劳务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等难题,提供了有效方式方法,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生产环境。
强化普法力量带好队
在任村书记期间,带领全村党员、退休教师、社会乡贤和志愿者组成前后寨村法治宣传服务队。在普法宣传服务过程中,崔好林主动创新,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土地纠纷、家庭婚姻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问题,用专业解答为老百姓排疑解惑,提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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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峰,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实施,54岁的张世峰也了确了自己的一桩心愿。
已经从事21年儿童福利相关工作的他,早在1999年从事流浪儿童救助工作时就认识到监护权转移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性。
而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亲生父母伤害的事件频发,如何提前预防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如何让法律条文中撤销监护权的条款真正进入司法实践,真正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张世峰最为关注的问题。
在张世峰和众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努力下,经过几十次讨论修改,上百个单位参与调研,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共同出台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从63个字的原则性法律到6000余字的司法意见,他让司法能实践,让法槌敢落下,让孩子有明天。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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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诰,临朐县城关街道朱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朱封村“法治带头人”。2011年5月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以来,他始终重视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朱封村党组织先后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干事创业好班子、潍坊市乡村治理过硬党支部、潍坊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等30多项荣誉称号。
一、成立专班搞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在李文诰的带领下,村两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立足本村实际,从各方面切实加强朱封村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规范村务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管理规范,有力地维护了朱封村的安全稳定。全村形成了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法制教育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普法建阵地,打造朱封特色法治品牌。
村两委在原有文化广场和公园的基础上,投资20余万元,倾力打造富有朱封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和宪法主题公园。在广场入口设置法治文化广场主要标志,在广场及四周设置有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栏,将现有的文化长廊升级改造为法治文化长廊。广场以宪法为主题,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生动展示宪法的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学习宪法相关知识。法治文化广场和宪法主题公园意在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为村民提供休闲娱乐功能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将公平、正义、权力、和谐等法治理念传播给群众,使广大村民在日常生活、娱乐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从而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理念。
三、创新“三步工作法”,化解矛盾促和谐。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群众中的重要作用,朱封村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有力地促进了村庄的长治久安。村民之间有了纠纷,首先由村调解委员会出面进行调解。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大多是些老党员、老干部,他们德高望重,善于做群众工作,所以,一般纠纷都能在第一步解决。第二步,由法律顾问出面调解。第一步解决不了的纠纷,由村法律顾问出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调解,一般都能达成调解协议。对一些很棘手的纠纷,走第三步,启动法律程序,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为倡树文明正气,李文诰提出把孝德文化、家庭美德进行信息量化并纳入村民档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创选的依据;以“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为重点,开展“最美家庭”创评活动,与朱封小学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助推美丽庭院的开展,创新开展“住正房、晾被窝、晒孝心”及“好媳妇、好婆婆”等评比活动,努力营造“爱老为德,敬老为荣,尊老为善,助老为乐”的淳厚民风。全村夫妻和谐,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蔚然成风,形成了“户户争创星级户,人人争登四德榜”的良好氛围。全村呈现出村民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井然,人心向善向美,各业欣欣向荣的新气象。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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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市司法局副调研员,李时洪还有一个身份——市医调委主任,市医调委是独立于卫生系统的第三方调解机构。作为无行政级别、无任何报酬的市医调委主任,6年来,李时洪坚持以一个普通人民调解志愿者的身份活跃在每一起医患纠纷的调解现场,用一颗真诚的心给患方解开心理的疙瘩,平和心气,坚持用法治的思维方式和手段、公平正义的调解程序为医患双方搭建沟通调解的平台。在无数次的调解中,李时洪摸出一套有效的医患纠纷调解模式,并提出“人燥我静、人怒我温、人急我平、人悲我慰”的“十六字”调解方针,把案件调解的'成功率、时效率和满意率作为工作目标和追求,亲自起草16项管理制度和22种应用格式文书,建立“摸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理赔”三步调解程序。
通常一次调解就要说好几个小时,如果遇到晚上调解,经常要说一个通宵,第一天没调解好的纠纷,第二天、第三天……要接着调解,遇到难度大的纠纷,还得调解好几个月,即使这样,李时洪都能本着耐心、细致、依法、公平的原则对每一起医患纠纷进行认真调解。“虽然处理纠纷的过程有些漫长,需要接待几次、十几次、甚至数十次,打上无数个电话,时间甚至跨年度,但在处理完后,总会有一种‘雨后天空见彩虹’的感觉。每成功调解完一次矛盾纠纷,就像消防员成功扑灭了一场危机四伏的大火,觉得自己再苦再累也值得。”这是李时洪对自己工作的感受。担任市医调委主任6年来,李时洪成功调解医疗纠纷532起,接受市有关部门指派成功调处各类非正常死亡纠纷16起,经他调处的纠纷,没有一起当事人反悔或起诉、信访闹访,他经手调解的医患纠纷,最终结果无论是医院的有责赔偿,还是医院无责的“零赔偿”,都能使医患双方满意并理性接受调解结果,他用实际行动为我市打造了一张医患纠纷调解新模式的亮丽名片。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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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孟金,现任汶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正科级检察员,一级员额检察官。1995年毕业分配至汶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从事法纪、公诉、侦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检23年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0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500余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0余件。
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员检察官,使杨孟金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从对法律业务的陌生、懵懂到对法律的认知升华和法律实务的娴熟,离不开对法律的刻苦钻研和大量案件的办理。
从事公诉工作之初,在当时信息化条件较差、法律资料匮乏的情况下,他与几名青年检察官一起,创造性地推出了两簿一册制度,即法律法规簿、办案札记簿、办案督察册。其中,法律法规簿系统地收集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工作中做到了有章可循;办案札记簿则是记录自己每天的办案心得,逐步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办案督察簿用来记录自己办理每起案件中的处理说情、拒贿等情况,时刻提醒自己保持清正廉洁。两簿一册制度后来在全市检察系统予以推广,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调任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以后,杨孟金对繁杂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了工作重点并倾入了大量心血。在第五届全国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评定之前,他抓住县看守所新址搬迁的有利时机,建议院领导加大驻所检察室的硬件建设和人员配备,进而申报全国示范检察室,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
随后,杨孟金积极创新,在全国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工作中率先研发应用“检察官电子约见”、“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刑事被执行人权益保障”三个信息化平台,助推驻所检察提档升级。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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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罗村镇道口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刘廷钊自担任村党委书记、村主任以来,带领村“两委”一班人怀怀揣团结务实、创新为民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以法治建设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以身作则,带领村“两委”班子和全村党员干部群众,依法治村、民主管村、招商引资、广招人才,先后使三处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并不断发展壮大,使道口村形成了以建筑陶瓷、物流为主,带动耐磨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助剂、畜牧养殖等多产业发展格局。同时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使“道口咸菜”远近闻名,为村民就业创造了条件。
在刘廷钊同志的带领下,村两委每年都有计划,先急后缓对全村的公益设施每年都有改善,先后整修了村东北平房处和村南平房处道路;改建了村“祥和门”;整修了村中心“文化广场”;对村中心路进行了沥青罩面;新建村东北变电室,对村内供电线路、电表箱两次整修;户户通自来水、水冲式厕所;更换增加节能路灯;安装42处监控,达到主要路口全覆盖;分两期整修了通往西山道路2.5公里;在村西新建一处殡仪馆;升级改造道口学校及广场;打机井三眼,解决村民灌溉问题;整修村北外环路;改建幸福大院;电代煤取暖工程。
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德治”促进“法治”,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建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明实践广场、文明实践一条街。建有文明实践核心室,配有电脑、投影仪等设备,设有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台球、棋牌室等,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先后组织志愿者与村民开展“守望相助”志愿结对帮扶活动,开展了文明实践升学礼、孝善敬老礼,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优良家风、家训建设。开展了“好媳妇、好婆婆”、“美丽庭院”评选创建活动,大力普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健康卫生、移风易俗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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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晓松,男,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稽查支队副支队长。储晓松是六安市场监管战线上的一名年轻的老兵,今年不到40岁的他已在监管执法稽查一线工作了满满20年。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他就与“查案办案、学法用法”朝夕相处,20年来始终秉持着“执法为民、业精于勤”的信念追求,谱写着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
“钻”的精神 厚积薄发
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他就被分配到业务水平要求较高的执法稽查岗位工作。第一次跟随同事参加一线检查时,因为业务不熟而遭遇的窘况,让他备受打击。从那一天起,他就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干一行不钻一行,就不可能做精、做好、做强”。尽快从“小跟班”变身为“业务骨干”成为了他当时最大的梦想。
从此,他卯足马力,白天跟随前辈去现场检查执法,他跑的最多;晚上在单位宿舍里自学法条,他不敢懈怠;还有一叠叠卷宗材料,他一遍遍研读;他还经常与大家一起探讨问题,开展案例研究,为拓展执法领域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随后的执法工作生涯中,他主办了230余宗行政执法案件,在全省范围内多次走上了执法稽查授课讲台,逐步成为安徽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专家库成员、国家质检总局执法打假师资成员、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骨干人才库成员,并先后获得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安徽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法”字当先 严明果敢
市场监管执法工作面对的是各类市场经营者,关乎的是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对于违法经营者,他“法”字当先,秉公执法,每遇大案要案,总是第一时间带队赶到办案地点,通过连续蹲点、摸排等方式,深入掌握案情、固定证据;遇到执法阻力,他也总是能够冷静面对、稳妥处置。
就如去年,在查处一起生产、销售不合格冲锋衣(棉服)案件时,违法经营者故意煽动现场工人堵通道、拉电闸,阻止执法人员对涉案物品采取强制措施。面对这种复杂情形,他迅速反应,一方面联系当地基层政府帮助协调,同时将涉案物品予以就地查封,快速送检,确保第一时间取得检验结果。随后带头坚守现场连续两个昼夜,确保涉案物品得以全部完好保存,为案件的后续处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对某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的执法检查过程中,在调取其违法生产加工不合格沥青混凝土关键电子证据时,该经营者情绪激动,强行抢夺他手中的存储设备,导致其手部受伤,面对这样的危险,他也依然没有畏难退缩,最终通过耐心沟通,让企业心甘情愿把储存证据的设备交技术机构提取数据。
20年的执法经历中,他践行着“查办案件要敢于较真、用证据说话”的理念,成功查处了一系列产品质量、计量、强制性认证、商标侵权等保安全、促民生的行政违法案件,所办理的建材类质量案件也多次被省质监局评为“典型案件”。
晓以“情”“理” 追求长效
市场监管执法从来不是目的,是手段、是督促,帮助经营者步入正轨,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也是监管执法中的应有之“理”。储晓松深知这个道理,每一次办案完结之后,他不惧执法对象的一些不解和怨恨,总是不忘与当事人主动进行深入交流,耐心帮助他们分析出现了违法违规现象的原因,并对《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解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企业理清思路、走上正路。“不能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真正让经营者树立起守法经营的理念,才能从源头上让广大人民群众吃的安心、用的放心。”这些话语都常常在同事们的耳畔回响。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储晓松是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战线上的有心人,从踏上这个岗位的那一天起,他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张力满满的弓,担当、毅力和不懈追求,推动着他奔向“为民执法”的初心目标,也促使着他在平凡的岗位上熠熠发光。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简短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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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昌祯,1929年出生的巫昌祯,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作为新中国培养出的第一代法律人,她一生中亲历了多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
1979年、1997年两次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改。
2002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组组长。她和专家们提议在婚姻法中对家庭暴力予以规制,“最后争取将‘禁止家庭暴力’写入总则”。这被认为是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的重大突破,是里程碑式的事件。
2005年,妇女权益保护法修改,巫昌祯再次参与立法。修改后明确了“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并规定了多机构合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干预模式。
2015年7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并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五十多年的法律生涯中,巫昌祯始终关注着妇女权益的保护,执著于她所钟爱的婚姻家庭法的研究和实践事业。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素材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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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曾在《论法与精神》中写道:“必须要有一个社会准绳,去约束行为,从而和社会的某种精神理念所契合”,这里所说的社会准绳就是法律,精神理念就是承载法律的道德。
“法”之一脉,渊源流行。罗马从《十二铜表法》到《公民法》,虽说还有许多弊端,但它们为后代法律提供了种子,从而使它得以茁壮成长,能慢慢演变为如今体系比较完备的法律。无论是法国大革命、英国光荣革命、美国独立战争,还是中国商鞅立柱求法、韩非子法家学说,各代王朝的更迭,都伴随着法律的光辉,正如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道:“国不可一日无君,更不可一日无法”。法律,融入了民族的血脉,锻造了社会的骨骼,在永不停歇的历史长河里流传,传承精神的火焰。
法,立国之根本。倘若国家无法,则终会沦为荒蛮社会,而我们也只能是野蛮人。而若国家动荡,社会不宁,假使没有强有力的手段贯彻法律精神,那它也只是一纸空文罢了。五代十国时期,堪称中国最黑暗时期,草莽,平民,乃至土匪都能够割据一地,成为皇帝。群朝并立,纷纷扰扰,人民的哭声似乎已窒息,而那法律也被深埋。难怪欧阳修在编五代史的时候,不禁把笔掷地,骂道:“乱贼匹夫尔”。经历了那个动荡的时期,人们才重视法律对自身的保护,统治者才会切实把法律看作根基。
而观现代,青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做出的各种不法行为层出不穷。毕淑敏曾说“到底是孩子们的错,还是这个社会中毒已深?”青少年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或许他们是受社会污浊的染缸影响,丧失了本心。社会作为人类共同居住的环境,理应弘扬法律,让法律在人们心中扎根,严惩不法分子,给大家营造一个法治社会。
德以承法,法以传德,两者密不可分,又各司其职,只有有机结合,才可创建和谐社会。
狼火烽烟染丹心,何见江山一片晴?
待得重法出天日,悠悠清风伴我行。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素材 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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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不是少数有钱人的奢侈品;,而应该成为百姓可以享用的必需品。”马兰一直这么坚定地认为。春节期间,马兰利用难得的假期接受了方圆律政杂志采访。为了这一坚定的信仰,她将自己的足迹深深地留在了高原,留在了边疆,留在了贫困山区的村村寨寨。
偶然开启法援之门
2016年4月的一天,马兰在网上看到一则招收援助律师的新闻。当得知全国还有两百多个县没有一名律师时,她心里产生了不小的震动,觉得自己可以做些什么。“埋在心中已久的志愿者梦被唤醒了。”马兰笑着说。
2016年7月21日,马兰与其他来自全国不同省份的法援律师们一起踏上了开往甘肃的火车,毅然加入了司法部、团中央联合组织发起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这个队伍。这一次她告别家人,背起行囊,踏上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志愿者之旅,服务期限一年,目的地是甘肃省山丹县,属于传统的塞北大漠地区。这12个人当中,只有她一名女性。她的这一决定,根源于自己由来已久的朴素夙愿;做点公益或做几次志愿者。她认为,“动上万次伟大的善念,不如一个渺小的善举。”
马兰的到来,填补了这里没有法律援助律师的空白。在当地群众看来,马兰就是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救星”。这种尊崇多少让马兰有点不适,但她也深刻感受到了当地人们对法律服务尤其是法律援助的巨大需求和强烈渴望。到甘肃山丹后不久,她接手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六名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将一名不满14周岁的初一学生活活打死,并焚尸掩埋。马兰为其中一名叫小强的14岁被告人辩护。“翻看卷宗材料,心情像过山车。”她没想到六名年轻被告人的手段是如此残忍。看到被害人被烧得黑黢黢的尸体无力向上张着的样子,柔弱又无助,马兰心疼不已。
第一次去看守所会见小强,马兰发现小强有着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庞,怎么也无法将他和“故意伤害”、“暴力犯罪”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小强的一席话,更是让马兰难以释怀。“马阿姨,我知道您是北京来的志愿律师,您回去后,能不能转告我的父母,让他们花上大价钱请您,让您好好给我辩辩吗?”马兰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捅了一下,顿时生疼。为了不让小强看见自己眼角渗出的泪水,她赶紧走出门外,假装抬头看天。那一刻,马兰意识到,在律师资源缺乏的西部,一名律师对被告人意味着什么。正是那一刻,马兰对自己来西部做志愿律师这一决定,感到由衷地欣慰和自豪。
马兰的办公和生活条件都非常简陋。她工作的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只有一台电脑,属于大家共用。由于办公经费紧张,甚至连装卷宗材料的文件袋都没有。山丹县司法局很难给她提供像样的住处,几经周折,才把她安排到当地检察院的单身宿舍楼。这是一座废弃的办公楼,平时大部分时间全楼都只有马兰一个人。马兰住在一间外面用玻璃封死的房间,里面密不透风,即使白天进去,也是黑咕隆咚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山丹的冬天异常寒冷,北风凛冽,水管里流出来的水冰冷刺骨。一到周末,全县城经常停电停水,她只好买来矿泉水解渴;周末没有地方吃饭的时候,只好靠饼子和拉面打发。
对马兰而言,外部的困难都不算什么,在山丹的这一年时间,就像喝了一壶陈年老酒,滋味绵长。
乐在法援之路
甘肃山丹一年志愿服务期快要结束时,马兰毫不犹豫地报名去了西藏,理由很简单:“甘肃都这么缺律师,西藏一定更缺。”
2016年7月,马兰来到了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这个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的青藏高原,考验她的,不止是高寒缺氧的气候,还有服务地没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尴尬。马兰并没有心灰意冷,找办公室、挂牌、工作,一切都在有条不紊中展开并开始走上正轨。
马兰对前来求援的藏族同胞总是视同亲人,见他们舍不得在外吃饭,马兰总把自己的饭菜、干粮食品拿出来分给大家吃。一些老人,一遍又一遍前来重复地跟马兰诉说案情。虽然马兰已经听了很多遍,可每次听,马兰都像第一次听到一样颇具耐心。她知道这些老人担心的不只是怕她没听清,还从心里把马兰当成了自己的“救星”。
西藏一年志愿服务期过去一大半时,拉萨城关区司法局局长孟祥斌专程来到马兰的办公室,请求她留下来。“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法援中心,我不忍心看到你走后再次关门。”局长情真意切的话语,顿时,让马兰脑海里浮现出了多少次百姓寻求法律援助的场景,一切似乎让马兰别无选择,留下来一干又是一年。
马兰在日记中写道:“我在西藏一干就是两年。要不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领导考虑到我的身体,强行将我调整到云南,我还不愿意离开呢。西藏是个神奇的地方。两年的志愿经历,让我对西藏产生了很深的感情。我常常想,藏族为什么那么笃信宗教?因为那里的大自然太过神奇,与之相比,人类又显得太过渺小。”
西藏两年的志愿经历,让马兰对幸福有了更为深刻的领会。“物质生活可以平淡,精神生活一定要丰满。”
马兰继续奔走在法援之路上:2016年7月,云南西盟;2016年7月,贵州省黔西南州。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说马兰从山丹花变成格桑花,又从格桑花变成山茶花,而现在的她则从山茶花变成杜鹃花。岳宣义甚至即兴为马兰赋诗:正义公平梦欲圆,抛家舍业赴边关。民心大厦砖一块,绽放三花看马兰。
“马兰花,马兰花,风吹雨打都不怕,勤劳的人在说话,请你现在就开花”每当吟诵起电影《马兰花》中的歌谣时,眼前不由浮现出那朵美丽而神奇的马兰花,而马兰就是这样一朵能够帮助善良、勤劳、勇敢的人们实现愿望、给大家带来幸福的花。
谈到五年来奔走在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第一线,她说自己终于理解了“助人为乐”这个词的真正含义。“五年的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工作经历,让我收获的不仅仅是责任、付出和爱,还有精神上的饕餮盛宴。”
悟在法援之外
一个优秀的人永远是充实的,在非常艰苦的环境里,也是自得其乐的,这是对在山丹的马兰的最好写照。马兰把自己当作一个陀螺,不断鞭策它保持旋转和站立,保持奋进的状态。
在五年的法律援助工作过程中,难免有孤独的时刻,马兰经常写日记跟自己对话。在甘肃和西藏的两年,她写下了870多篇日记,记录下了所办的案件与心路历程。“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跟自己对话如此之多。这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而那些放弃的收入,又算得了什么?”在马兰看来,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办案、普法那么简单,而是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去塑造人、改变人。
几年的法律援助工作经历,让马兰深知,事故发生后再帮助受援人维权,总让人感觉不那么酣畅淋漓和彻底。如何避免发生事故,如何将事后帮助变为事先预防,是马兰一直以来思考的问题。为此,马兰一到黔西南,就主动联系学校,给同学们上法制课,还多次到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创办的大型广播节目《金州法制时空》,做客节目现场,进行法制宣传,截至2016年底,马兰已经做了十期节目的嘉宾。有一次马兰打车,没说几句话,司机就说:“我认识您。”马兰感到很奇怪,一问才知道,这位司机听过马兰做客的《金州法治时空》节目。司机的一句“您讲的案例让人印象深刻,刻骨铭心”,更是让马兰欣慰的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和压力。
马兰对自己要求也很严格,除了在法律服务专业上的技能提升外,她还要求自己在心理辅导方面也多多学习,“因为我经常面对的都是弱势群体,比如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因为一次事故瘫在了床上,女朋友也离他而去,他甚至都想到了自杀,我能做的除了法律援助之外,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疏导。”
“马律师,您越来越像是人民的律师了。”这是采访之前中国法援基金会的一位朋友见到马兰时的调侃,马兰笑着回应:“你是说我变土了吗?”在着装方面,马兰越来越接地气,因为她明白朴实的着装才能真正地在心理上让大家觉得没有距离。“细节很重要。”她补充道。
“人生得失,绝不只是计算器加减乘除得出的简单算术,更是精神的富有和高贵。我是个普通律师,一辈子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能在有生之年,深入基层,深入百姓,能够为西部贫困地区的百姓做点事,我感到心里很充实。”马兰在日志里这么写道。谈到未来,马兰说,如果可以,她想一直奔走在法律援助最前线。
如果有人会问:“你为什么乐此不疲地在此扎根工作?”可以相信,因为她长年累月工作和奔走在那块土地上,所以马兰也完全可以毫不虚伪地这样回答:“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无论如何,因为专业技能和竭诚服务而被需要、被认同、被感激,是一个人很高层次的人生需求和自我实现。从第一次接触到村民渴望的眼神和他们淳朴的生活状态时起,马兰觉得自己没有白来,“到哪儿就应该将自己的光发到哪儿。”
“这一切经历,在喧嚣的大都市是永远难以体验、难以拥有的。我才发现,自己对生活的理解似乎才刚刚开始。”这些难忘的经历,像电影胶片一样在马兰头脑里回放着,她重新思考着律师的价值和意义。
法治人物事迹材料 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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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对律师行业的热爱,她主动放弃了司法局的“铁饭碗”,创办律师事务所。现任山东千诚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马全平,从业25年零投诉,除了过硬的业务水平,更加体现出她对职业的坚守与认真。她心系弱势群体,不怕麻烦,只为维护合法人的正当权益。
1990年大学毕业后,马全平进入司法系统工作。捧着“铁饭碗”,但源于对律师行业的热爱,她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司法考试,成功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书。随后,不顾家人反对,马全平1998年主动辞职,离开司法局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开始了25年的律师职业生涯。
“创业初期,由于自己经验不足,基本上没有接收过什么案子。”马全平回忆说,随着经验的积累,接手的案子越来越多,案情也越来越复杂。面对复杂的案件,她始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依法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她的职业准则,从事律师工作25年来零投诉,是对她成绩的最好体现。
“小时候,母亲经常给乞讨者送吃的、衣服,那幅画面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马全平告诉记者,正是母亲的乐于助人,深深影响了自己。面对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对弱者的同情和保护自然流露,倾心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帮助他们,向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004年,马全平参与“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时,发现许多妇女群众法律知识淡薄,文化水平不高,当遭受家庭暴力,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与他们的接触,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尤其是一名女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引导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十分重要,也是我以后工作的目标。”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 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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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漫漫山路上,一个身影在不断前行,放电影、讲法律,普法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一个个小山村,他与老百姓讲道理、摆事实,热情调解邻里矛盾纠纷,赢得了群众的赞许。他叫张军,是和林格尔县黑老夭乡司法所所长,先后15次受到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多年来,经张军调解处理的民事纠纷案件72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先后参与诉讼代理23件,非诉讼代理186件,为金融部门追回拖欠贷款280多万元。
2014年被评为和林格尔道德模范先进个人,2014年荣获呼和浩特首届“十佳法治人物”提名奖。1998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2001年,他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多次受到市、县人民政府的表彰。
法治人物先进事迹素材 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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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逃英雄,生死一线。11次因公负伤,累积抓获暴力逃犯582名,侦破刑事案件千余起,总是徘徊在生死一线。为家境困顿的罪犯家属募捐建房,网友赞他“施雷霆手段、怀菩萨心肠”。尖峰时刻,英雄不畏前方是否凶险,留下的只有冲锋的背影。
王大伟,男,39岁,现任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岫岩县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从警17年一直从事刑警中最危险的追逃工作,亲手抓获持枪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逃犯582名,曾11次负伤,破刑事案件千余起、缴获枪支4支,子弹231发,为战友提供研判线索抓逃3200人,他热心助人,大爱无疆,他把所有立功奖金3万元分给治安积极分子、苦难群众和战友,共救助遇险群众42人,为62户困难居民解决生活困难,先后有 20多名失学、留守、问题少年得到他的帮助,跟踪帮教劳改释放人员30多人,他接触一个人,认识一家人,交下一村人,满意一方人,可以说在岫岩城乡的任何一个社区街道乡镇村屯,都有王大伟熟识的热心群众,特别是那些被他帮助过的群众,为了感谢他反哺公安,参加其组建的王大伟警民合成作战团队,积极投身于全民防控的大网,预警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犯罪发生。
17年来,王大伟同志曾荣获:全国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爱民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清网英雄、辽宁好人、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最美鞍山人、鞍山十大忠诚卫士、鞍山十大杰出青年、鞍山老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等50多项荣誉,曾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7次。曾两次走入人民大会堂,做事迹报告,受三任部长接见,四次受到公安部表彰,10月28日,王大伟在人民大会堂受到、刘云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中纪委副书记、原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曾经批示“王大伟很优秀,建议对其事迹宣传利用”。
法治人物素材摘抄 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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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初无人所知的教育局法制科,到现在颇受欢迎的普法团队,近十年,房祥伟逐渐摸索出一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学生、教师、家长“共同推进”的路子,为学子们埋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
24日下午,邹城市教育局,房祥伟正在整理普法活动进校方案。“早些年,很多人都对教育局法制科没有概念。”房祥伟告诉记者,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是国家历年来普法工作的重点,但是到了执行层面,不少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充其量偶尔抓一抓道德教育,对法治教育则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难”。面对这种现状,房祥伟决定打破僵局。“没人去进校普法,我就去做普法老师,没有团队,我就自己组建。”
房祥伟一边从网上搜索典型案例,一边学习法律,为下校普法做足准备,终于在20__年迈出最重要的一步,“那天我自己一个人跑到距离邹城市区50多公里的尚河小学去讲课,结果一讲完,全校师生起立鼓掌。”房祥伟回忆说,一次用心的准备,一次意外的惊喜,看到讲堂里孩子们若有所思的眼神,自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
坚持校园普法10年,房祥伟已经成为“法治专家”,“法治教育不是口号,青少年阶段是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孩子成长的环境和氛围,是最直接的教育。”问及为什么这样坚持,房祥伟笑着说。在不断的摸索中,学生、教师、家长“三位一体、同步推进”的模式逐步完善。法治课堂的受众不仅仅是学生,更是教师和家长,通过对三者的法治教育,营造一个和谐的法治环境,让学子在潜移默化中埋下一颗法治的“种子”。
“一个个典型的案例,特别是那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对正处在青春期的学生教育意义深远,让他们学会懂法、守法。”对于房祥伟的校园普法讲座,邹城市实验高中副校长杜衡很是赞同。
法治人物素材摘抄 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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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岁的邱金峰是济宁监狱金源分监狱副分监狱长,监狱公职律师。从警22年的他,始终工作在监管改造一线,帮助一位位服刑人员重获新生。他先后制定管理对策,从建章立制入手,牵头完善了55项监狱管理制度,而他也被监狱里服刑人员,亲切的称为“老师”。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走进济宁监狱金源分监狱教学楼,不时传来朗朗书声。“大部分服刑人员之所以进入监狱改造,很多情况都是因为价值观的不正确和对法律的茫然。”一边说,邱金峰一边拿出一张写满密密麻麻小字的课程表,从道德到法律,在夜间观看《新闻联播》,普普通通的周三,被填充得“满满当当”。
67岁的“大刘”是一名服刑人员,8年前的一时冲动让他走进了监狱,“自从我进了监狱,妻儿们都在逃避我,多亏了老师,不仅教我们知识,还为我们缓解关系。”邱金峰多次邀请他的家属来到监狱,与他们谈心交流,同时传播道德与法律知识。如今,大刘已经通过改造慢慢重新寻回和融入家庭。
“等我出狱了,打算去做一名电工。”监狱里,大刘通过狱中技能培训班学会了电工技术,谈起未来,67岁的大刘的眼中闪着希翼的光彩。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这是邱金峰最常说的话。他先后从建章立制入手,牵头完善了55项监狱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民警职工现场直接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物品、重点人物、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坚持创新侦查员例会形式。
20__年以来,邱金峰经手办理的服刑人员减刑案件5230件,假释1110件,保外就医案件62件,无一差错。自设立证据保全室以来,收集整理纸质文档96份,保存电子文档、音视频资料900G,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执法证据保全机制,维护了执法公正。
法治人物素材摘抄 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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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元,在和林格尔县,人们一提起张耀元,都夸赞道:“张老古道热肠,一身正气,好人呀!”大家之所以信赖、尊敬他,决不仅仅是因为他从事了40多年的公安工作,更重要的是因为他退休之后,仍然像一支燃烧的蜡烛,将光亮洒向青少年成长大道,把余热奉献给美好的下一代。张老先后带领城关镇“五老”义务网吧监督员的27名成员,对全镇的12家经营性网吧进行监督、走访1250余次。
每逢节假日,特别是20__年的“五一”假期,“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连续三天共出动109人次,查看电脑670台,检查上网人数1169人次。他从中央党校、内蒙古国学研究会联系到《弟子规》、《儿童教育宝典》等书籍46550册,全部免费发放到城乡中小学和幼儿园,基本达到人手一册;他借助城关镇“魅力名镇助学行动”平台,联系9名民营企业家救助贫困学生39名,筹集资金8万多元,帮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张老放眼未来,情系下一代,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默默地奉献着,他所在的城关镇关工委先后被自治区、市关工委授予“五好关工委”荣誉称号,自己多次被评为市、县先进工作者,基层的昭君道等4个关工委被呼市关工委评为先进集体。有人问:“张老,你到底准备为下一代忙到什么时候?”他说,“等我老的走不动那一天才是我真正退休的时候!”这就是张耀元本色:今虽离岗未退休,再当平凡孺子牛,白发堪比夕阳红,余热生辉写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