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为使新进公司职工更好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制定本制度。
1、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工作者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有害气体防护常识。
(4)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5)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培训。
2、二级(项目部级)安全教育
(1)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泉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工作者
(1)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安全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的劳动待遇。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呀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岗位的领导负责。
三、安全会议制度
(1)公司安全例会每季一次,安全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经理、有关科室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及其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参加,总结一季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作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3)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岗位)主持,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参加,便会内容有,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教育班组干部和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门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胶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5)项目部必须开展以项目体、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他用。
(6)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7)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2篇 施工企业规章制度
第一节 概述
一、企业规章制度的概念
规章制度是企业职工参于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包括企业各
项工作的要求、规则、规程、程序、方法、标准等。
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是在大量实践经验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一种规范化的管理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规范性。用规章制度管理企业,要求按统一的标准、方法、程序工作,
不允许按个人的想法随意变动。规章制度具有规范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它不可能用于一切管理活动,只能用于经常发生的例行工作。
(2)稳定性。规章制度一出台,就不能随意改动。经常变化的规章制度,谈不上规范职工的行为。当然,稳定也是相对的,并非一成不变。规章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后,应根据企业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
(3)强制性。如果一项制度可这样理解,也可那样理解,甚至可执行也可
不执行,那么企业管理工作就无规范可言,而这也违背了规章制度管理企业的根本宗旨。所以,规章制度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
(1)使企业工作规范化。随着管理科学的发展,人们发现,单凭个人经验无法管理好企业,只有总结管理工作的规律,制定出工作规范,人人都按章程办事,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才能使经营管理走向现代化。
(2)协调企业各部门的工作。通过规章制度,可以使企业各部门的关系固定化,达到协调一致的目的。各部门都按规章制度办事,相当于在一个统一标准约束下工作,进而避免各行其是的现象发生。
(3)维持正常工作秩序。有了规章制度,职工就有了行动准则,从而可以避免各种混乱,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
(4)提高工作效率。有了规章制度,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类似问题,就可照长办事,避免事事请示汇报,研究对策,延误时间,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企业规章制度的种类
企业规章制度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各项有关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又称作社会性的规章制度;另一类是企业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它是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和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而具体制定的。
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种类繁多,一般按其作用和性质可分成三大类。
1、基本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制度是企业带方向性的根本性制度。如经理负责制;企业
党组织的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
2、工作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经营工作、技术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制
度,是指企业为搞好经营管理而制定的各种规定、标准、办法、条例等。
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决策制度。包括企业重大决策问题的工作方法、程序、职权的规定。
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工程承包,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总分包合
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计划管理制度。包括企业中长期计划、年季计划的编制、实施、检查评价
等工作的规定。
预结算制度。包括预算编制、更改签证、竣工结算等工作的规定。
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
划)、工程任务单、施工调度、现场管理制度等。
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资料管理办法、图纸会审制度、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和审批制度、技术交底制度、计量制度、材料检验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办法,隐蔽工程验收
办法、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环保防护制度、现场消防制度、
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等。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定员、定额管理制度,职工考勤制度,职工培
训制度,职工调配制度,职工的工资、奖励、升级、退休离休等各项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物资采购、验收制度,仓
库保管制度,材料领发制度,余料退库、废料回收制度,周转材料租用制度等。
(8)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装备计划、购置、验收、保管、保养、维修、使用及操作等管理制度。
(9)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办法、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现金出纳、经济活动分析等管理制度。
(10)其他管理制度。
3、责任制
责任制是根据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协作要求而制定的制度,规定企业内部各级组织、各类人员在本职上应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主要包括:
岗位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职能机构和职能人员岗位责
任制、生产工人岗位责任制等。
管理业务责任制。包括生产(施工)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经济责任
制等。
交接班责任制。包括工序之间的交接责任制、工作班之间的交接班责
任制等。
四、企业规章制度的管理
1、规章制度的制定
制定规章制度应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因为并不是所有的管理工作都能用规章制度管理,应根据客观条件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来管理。一般讲,只有例行性工作才适合用规章制度。因此,制定规章制度前首先应分析工作的性质和条件,当具备了条件后再制定。另一方面,制定规章制度一定要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否则行不通。
规章制度的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应遵循以下规定:
(1) 规章制度既经建立,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不许随意违背。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带头执行。
(2) 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宣传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对违背规章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处理,使职工知法守法。
(3) 提高职工技术业务水平,使之掌握执行规章制度所必须具备的技术业务知识,同时要为贯彻执行规章制度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4) 要有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于执行不认真、贯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批评、教育;对不负责任、违反制度造成的损失的,或屡教不改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以相应处分。
(5) 制定规章制度时要经过群众讨论,重要的规章制度要在职代会上通过。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要及时修改和废除。坚持提高职工遵守的自觉性。
第二节 建筑施工企业经理负责制
极力负责制是全民所有制建筑企业最 基本的领导制度。所谓经理负责制,就是在企业建立以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由经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的一种企业领导制度。
一、实行经理负责制的意义
(1) 解决了党组织和行政的分工问题。明确杂企业以经理为中心建立生产经营指挥中心,经理是行政系统的最高领导,党委不再参与行政事务工作,主要起政治领导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2) 形成了高度统一的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在现代大工生产条件下,分工协作越来越复杂,一项工程的建造往往要经过若干道工序,使用多种材料、工具、机械,由众多的人协调劳动才能完成,必须建立统一指挥的系统。
(3) 解决了权责统一问题。权责相统一,是科学管理的基本准则。谁拥有一定权力,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谁承担了一定责任,就应拥有相应的权力。实行经理负责制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经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又赋予经理相应的经营管理权限。
(4) 明确了企业法人代表的地位。企业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谁来对这个经济实体的经营效果负责,会来代表这个经济实体履行法律责任,是企业能否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正常运行的重要问题。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成了企业法人的当然代表,担负了对企业经营效果和法人地位负责的重任。
二、建筑施工企业经理的产生
建筑施工企业经理有以下几种产生方式:
(1) 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既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向企业委派经理(委任前应广泛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
(2) 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即由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在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公开招聘。
(3)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即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理。
三、建筑施工企业经理的免职
建筑施工企业经理的免职有以下几种方式:
(1) 政府主管部门委任的经理,由委任机关免职,但免职前应征求职工代表的意见。
(2) 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招聘的经理,在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后,由招聘机关免职。
(3)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理,在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
(4) 建筑施工企业经理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经理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可行使下列职权:
(1) 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决定或者报请审查批准企业的计划。
(2) 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
(3) 提请政府主管任免或者聘任、解聘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 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提出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和重要的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提出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建议,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6) 依法奖罚职工;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奖惩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
第三节 建筑施工企业岗位责任制
一、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岗位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主持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工作;负责处理建筑施工企业的日常行政、人事、安全、生产管理等事务。
(2)严格执行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对建筑行业有关建筑施工工程作业方面的各项法规、决议和决定。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服务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和文明生产观念。
(4)负责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各项作业流程,健全和完善企业各部门岗位职责。
(5)负责组织制定企业的发展规划、编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指挥、督促并检查下属各部门完成各项工作。
(6)负责确定企业部门的设置、定编、定员、定岗。
(7)对本企业各部门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并进行绩效考核,有权对考核结果进行处理。
(8)负责组织、领导本企业所有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绩效。
(9)负责贯彻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容,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与检查工作。
(10)负责审核企业资金使用、费用开支、财务预算方案。
(11)负责对企业各种生产、生活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12)负责组织、参与项目竞标工作;负责与各项目经理签订相关经理责任合同,并督促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完成情况。
(13)了解和掌握国家对建筑业有关的新政策、新举措和行业动态,注重科学管理,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实行“经理负责制”,不断提高企业的经理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企业知名度。
(14)定期组织召开企业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总结、研究企业现阶段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
2、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 协助、配合企业总经理的日常行政、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编报年度工作、生产、经营计划及成本费用、利润指标等;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 协助总经理组织研究企业经营、市场开发方面的发展规划。
(3)组织拟报企业业务、经营管理的各种规定、制度,内部机构的设置。
(4)组织编制并按时向总经理汇报;每月经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
(5)负责协调经营处与财务处、行政部门及其他部门的协作关系。
(6)组织收集市场销售信息、用户反馈信息等。
(7)负责组织、推行、检查和落实经营部门销售统计工作及统计基础核算工作。
(8)组织开展市场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和督导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工作。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1)建立项目管理班子,调集施工力量,组建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班子,组织编制作业计划,并下达施工任务,签订队组承包合同。
(2)组织财会人员对国家财经政策、财经法规、专业知识、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与培训,对其进行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对应聘上岗人员业绩进行考评,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3)不断引进、吸收先进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促进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公司财务现代化管理与会计工作的达标升级。
(4)调查了解建筑项目的特征、工程概况和性质,弄清设计规模、结构特点、工艺流程,掌握主要设备性能、设计概预算,摸清工程的总工期及工程分期分批施工的配套交付顺序要求、交付图纸时间,工程施工的质量要求、技术难点。
(5)调查掌握施工场地及当地的自然条件、地形与环境条件、地质条件、地震级别、工程水文地质情况、气象条件。
(6)调查当地的技术经济条件,了解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氧气、乙炔)等的能力及交通运输条件,地方材料供应情况和当地协作条件及主要设备的供应条件。
(7)调查社会生活条件,摸清周围可为施工利用的房屋情况,附近的机关、企业、居民分布情况,生活习惯和交通情况,副食供应、医疗、商业、邮电、治安条件。
(8)必须搞清建设单位施工准备落实情况,场地三通一平落实情况,障碍物的处理情况,按合同规定应提供的材料、设备的到货情况。
(9)组织材料、构件、半成品的订货、生产、储运及材料,机具设备的租赁、进场、堆放等管理工作。
(10)根据材料预算,组织施工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由采购员了解市场价格后,由施工员审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选择供货单位订货。
(1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提前储备冬、雨期施工使用的材料和专用材料。
(1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水泥、电源等,接通施工给水、排水、电器、照明、通讯、通气线路,结合永久性路基,铺设施工用循环道路。
(13)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组织相关人员搭建临时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
(14)履行项目部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的所有职责。
(15)完成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项目副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及作业指导书,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贯彻,确保工期进度、质量、安全、创建文明工地目标的实现。
(2)负责工地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及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的实施。
(3)全面负责项目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安排工序,确保产品质量。
(4)负责劳动力、机械、材料等资源的调配与供应,有计划地安排施工机械和材料的进出场。
(5)负责按相关规定认真签写施工日志。
(6)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保证措施。
(7)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与分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等单位的配合工作。
5、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负责建筑公司所有施工工程质量和技术工作的总体控制。
(2)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大力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应用。
(3)负责对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4)负责小型设备施工安拆方案技术内容的修改和方案审批。
(5)负责对工程组织基础、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6)领导投标工作,负责各个项目投标方案的编报、对工程技术文件的审核工作。
(7)负责审批针对产品中严重不合格项的纠正措施,并评审实施效果。
(8)参加各工程项目重要部位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会议。
(9)负责对顾客投诉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各相关信息。
(10)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鉴定和处理;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随时监控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召集项目部、生产技术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11)负责对“四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12)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临时性、重要性工作。
6、工程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⑴负责工程部领导工作,在行政上对项目经理负责并向其汇报工作。
⑵负责中标后工程进场前的施工准备工作
⑶负责审批落实项目各分承包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工作,对工程分承包方进行评价和选择,建立合格分承包方名册,并负责分承包队伍的管理。
⑷在生产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过程控制,包括落实年、月生产计划,并负责考核计划的完成情况。
⑸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惊醒综合平�,统筹安排,以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工期,并负责工程部阶段性和年度的工作总结。
⑹喜蛛总经理对在施工程的现场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管理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⑺负责工程施工的成品保护检查,以及项目工程产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⑻对部门内所有上报的申请、报告、报表、工程进度等文件的质量负责。
⑼负责及时、真实、准确地向项目部有关部室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数据;并对向项目部有关部室提交的工程有关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⑽负责组织在施过程管理、搬运、储运、防护、和交付管理,顾客、相关方满意度测评及服务管理,工程分承包管理,以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的管理。
⑾在投标、施工及交付的服务过程中,及时通过主动走访、电话、信件及交谈等方式收集顾客及相关方的满意信息并向项目分公司进行施工交底。
⑿对在施项目负责组织制订年度工程回访计划和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受理顾客投诉,组织回访、保修和服务工作,并将来自顾客的信息传递到相关部门。
⒀负责与部门内业务有关的环境因素、主要环境因素、危险源、主要危险源的测定和监督。
⒁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程序文件和其他管理文件的拟定、更改、受控发放、登记、标识、收回等工作。
⒂负责与公司项目部有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信息传递。
⒃定期召开部署会议,提出改进工作的目标和措施。
⒄承担项目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7、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技术、质量管理标准,促进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⑵负责技术管理达标和文明施工管理。
⑶参加定期的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
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图纸会审,为预算、材料、财务提供会审资料。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分包单位小型单位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重要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密切结合施工现场处理技术问题。
⑸及时传达上级的技术文件,协助或参加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有关的技术工作,提供所需资料。
⑹每周必须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⑺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在会上报告工序程序施工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情况。
⑻每天做好工作日报。
8、质量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⑴负责质检部行政领导工作。
⑵负责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验证和改进,建立健全质检部管理制度。
⑶负责制订《质量策划管理程序》、《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并组织实施。
⑷负责公司质量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制订公司的年度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和质量计划,参与制订质量的年、季、月质量技术措施计划。
⑸负责组织质量检查,参加工程的基础、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和交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意见,核定质量等级,负责监督检查验收和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状态进行标识、检查、监督,负责收集质量检查、验收中的相关数据,在工程质量抽查中发现不合格过程,要开具〈不合格物资评审记录〉通知有关人员按照评审权限进行评审。
⑹参与审核各项工程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与审核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对施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质量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⑺组织质量专业会议,总结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技术;定期汇总公司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质量动态和趋势,对可能发生的偏离制定预防措施,并予以纠正;参与特殊技术、特殊工艺、特殊材料和创新开发的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⑻负责识别本部门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危险源调查表〉,反馈给技术部和安保部,加强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接受内部审核,参加管理评审会议,与各部门和项目部进行交流、沟通。
⑼根据施工阶段、部季节等变化,对本部门的环境管理运行工作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项和不符合趋势立即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填入〈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负责对检查中不能立即解决的不符合项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⑽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文件的拟定、更改、受控发放、登记、标志、收回等工作。
⑾完成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材料设备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⑴认真贯彻、执行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材料设备处日常事务和人员的管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⑵加大对质量管理工作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确保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杜绝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⑶负责公司施工材料需求,严把工程材料的验收和发放环节,按计划供应材料,保证及时供应;随时掌握工程进度与材料进场的时间关系与使用情况,负责对施工现场各种余料的管控和回收工作。
⑷负责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和情感维系工作,为资金的良性循环创造良好、宽松的运行环境。
⑸认真分析、熟悉和掌握市场行情,严把材料价格关,保证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一定的利润空间,控制好采购成本。
⑹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材料使用情况,如有不符,督促有关人员限期查清原因、制定措施并处理、汇报;对铺张浪费、管理和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损失,有权追究和处理。
⑺保证报表的真实性、完整连续性,做好材料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⑻热爱公司,爱护公司形象,协调好与顾客和供方的关系。
⑼团结同事,关心员工,身先事卒,克己奉公。
⑽配合管理者代表做好本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工作。
⑾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10、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⑴主持管理安全防护保护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保证体系。
⑵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和改善不安全环境。
⑶熟悉各种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标准、规定。
⑷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⑸做好安全达标和文明安全管理。
⑹参加每周一次文明安全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做好检查日志记录。
⑺坚持原则,做好系统安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⑻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⑼加强分包单位管理。
⑽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位置哪个指挥人员进行处罚。
⑾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组织制定和审查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方案和措施。
⑿每天用日检表反映安全问题。
⒀收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活动记录,查原始记录及班组日志。
⒁验收安全设施及机械安全装置。
⒂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在会上报告安全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
⒃真实填写安全管理工作日报。
11、经营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⑴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努力完成本部门的各项任务。
⑵参与公司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及时下达年、季各项技术经济计划指标。
⑶认真推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使统计工作沿着规范化的轨道运行。
⑷全面正确及时汇总、报各种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并利用图表反映生产动态。
⑸参与工程招标工作,组织人员与相关部门配合编制招标文件,计算工程标底,参加评标、定标。
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电设备的招标工作。
⑺按合同规定做好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工作。
⑻做好工程预算结算审核工作。
⑼参加施工图纸设计交底,深入现场,及时了解掌握在建工程与工程造价有关情况。
⑽做好工程造价分析及资料归档管理。
⑾做好与地方政府工程造价处的联系。
⑿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财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预算编制的各项规定,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分包工程的结算。
⑵协助领导签订内外分包施工合同,并严格控制费用标准。
⑶编制固定资金使用计划,编制成本、利润计划,编制分百单位考核指标计划及管理费用控制计划。严格按审批制度及审批程序控制购置计划,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正确及时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结算。
⑷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及成本管理标准。
⑸认真执行会计制度。
⑹财务档案的综合管理。
⑺编制月度工资发放明细表,审核并填制工资方面业务记帐凭证。
⑻成本核算审核。
⑼贯彻执行劳动工资政策、法令,执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⑽负责劳动工资计划、统计的审核和工资奖金的使用、管理。
⑾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定额。
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使用标准,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
⒀做好主持编制、审批材料计划。
⒁定期检查指导部门内及所属分包财务核算工作。
⒂填写工作日报。
13、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⑴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人事管理事务,主持办公室工作;围绕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和任务认真做好布置工作,并组织实施;直接对公司行政副总经理负责。
⑵负责对公司工作计划、任务落实后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及时发现、上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措施供领导参考。
⑶随时掌握公司及各部门工作状态,协调、沟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⑷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关注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员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难题。
⑸搞好内外交往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⑹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密工作。
⑺负责工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工作。
⑻协助公司信息部的信息收集与传递工作。
⑼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能机构责任制
1、技术部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政策部门有关建设技术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
⑵参与工程投标项目施工策划工作,编制项目施工技术措施。
⑶主持项目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向项目部及有关部门提交项目工程所使用的标准、规范、规程及图纸资料。
⑷主持审核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⑸负责或协助项目部处理项目施工进程中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和洽商;做好重大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审批工作。
⑹负责项目施工过程的技术监督、检查与考核,协调工序矛盾,参与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工作。
⑺指导和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交底和工程档案的编制等。负责技术档案及竣工资料的审核。
⑻负责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
⑼组织技术培训。
2、质量部责任制
⑴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贯彻公司《质量手册》及相关文件要求并监督实施,保证工程产品质量目标的实现。
⑵组织编制项目质量方针、目标和年度质量管理计划,落实质量责任制。
⑶参与工程投标,主持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
⑷参与项目工程技术交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和项目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⑸负责施工质量程序管理工作和工程现场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参与或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控制、监督质量记录,保证质量体系运行。
⑹协助该项目部整理工程技术档案,参与工程质量验收、交付工作。协调工程保修期与客户的关系。
⑺参与组织物资供方、工程分承包商的质量保证能力评定工作对采购入库、进场的工程材料等进行质量验证抽查和考核。
⑻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2、安全部责任制
⑴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安全施工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⑵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环境保护方面保证措施的审核和安全技术叫工作。
⑶组织制定和贯彻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⑷实施工程施工环境管理的检查、检测、控制、评定工作。
⑸协助人事部门组织对特殊工种、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培训。
⑹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放火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的配备和巡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火警的发生。
⑺组织安全、环境保护统计分析,制定措施计划并予落实。
⑻组织工伤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⑼劳动保护用品计划的制定与审批发放。
4、材料部责任制
⑴建立健全材料供、管、用规章制度。
⑵编制并实施材料使用计划,监控现场各种材料使用情况,维修保养机械、工具等。
⑶负责材料和设备的购置、运输、租赁。
⑷负责现场料具收发保管工作。
⑸搞好材料定额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工程台帐及限额领料手续。
5、财务部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制度。
⑵全面负责各项经济指标的成本核算工作。
⑶制定本单位的成本设计方案,建立各类成本核算台帐。
⑷按月分析成本情况,编制各类成本报表。
6、工程部责任制
⑴负责制定落实生产计划,完成工程量统计,负责实施施工现场各阶段平面布置、生产计划、劳动力的日常管理。
⑵组织项目工程开工前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组织上报《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工作。
⑶做好分包队伍的考察、选择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目标。
⑷负责协调处理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场地“三通一平”、临建设施、用电用水和开工证等工作。
⑸组织制定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工程因素的日常监督、考核、管理和服务工作。
⑹主持或协助项目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交接)工作,协调处理好工程保修事宜。
7、办公室责任制
⑴协助总经理组织筹备企业活动和会务工作,了解和掌握公司内各项工作的动态,监督各部门认真及时地贯彻公司各项决策和指令。
⑵负责外来文件的收取、传递、督办和归档。
⑶负责公司上级请示、报告等文件的起草、核稿、印刷、送达。
⑷负责编写各部门日常工作情况的反映、简报,提供领导参阅。
⑸负责上级机关及领导交办事项的检查、催办,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⑹负责对公司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
⑺负责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
⑻负责领导用车、公务用车的管理。
⑼负责内部通讯系统、通讯工具的管理。
三、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
1、工长责任制
⑴熟悉施工图纸、技术质量要求、材料规格及特征满施工程序和规范组织施工。
⑵负责实施本项目部的质量目标、执行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做好施工标志。
⑶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及时处理设计变更洽谈记录。
⑷负责项目部电工、机械工、电焊工、烘炉工、机修工等工种的作业施工,并对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⑸积极配合其他工种作业,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⑹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计划交底,明确答复作业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做好施工准备,包括抄平、放线控制轴线、标高及坐标位置等工作,为作业人员创造条件。
⑺严格控制材料消耗,制定材料节约措施。
⑻负责主管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
2、现场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⑴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按现场管理规定和施工设计的内容,负责所施工的工程或工种满足施工技术要求。
⑵按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⑶按时并如实完成每日施工记录。
⑷严格按国家规范、规程、验评标准及施工图,组织施工和验收。
⑸认真做好“三检”和隐蔽验收等签证及记录。
⑹合理规范施工现场,协调工种交叉配合工作。
⑺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送检及验收。
⑻对违规、违章操作班组和个人有处理权。
⑼对本岗位工作有组织指挥权,并对班组个人有奖惩权。
3、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⑴技术员在队长和主管工长的领导下工作,对施工栋号的技术质量负直接责任,
⑵制定保证安全技术的措施计划,监督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安全技术的监督检查及措施落实,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负技术上的责任。
⑶制定保证工程质量控制计划,深入现场督促指导操作工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把质量检查验收关,对施工生产中的工程质量负指挥责任。
⑷认真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图纸的审查和几乎交底,对重点部位和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核对和验收,防止发生错误。
⑸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操作工艺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记录好施工日志,建立技术档案,保存全部原始资料和写好施工技术总结。
⑹协助工长安排和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加强文明施工,完成生产任务计算工程量,提供计算依据。
⑺对图纸与实际操作发生技术上的错误,应及时通知业主进行修改,对内部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的违章人员有权责令停工。
⑻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标准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⑼对出现的质量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技术上的措施。
⑽定期向上汇报施工中的技术质量状况。
4、质量员岗位责任制
⑴认真贯彻国家现行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
⑵参加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参与制定技术组织措施。
⑶参加技术复核及隐蔽工程验收。
⑷负责原材料、成品半产品的质量审核、验收。
⑸负责监督检查现浇构件的试验,并做好配合比,进行过磅、试块试压的管理工作。
⑹负责签写质量评定表和有关报表,建立并妥善保管技术档案。
⑺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检查分析和处理会议。
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配合施工人员及时纠正解决质量问题。
⑼做好贯标要求的相关工作。
5、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⑴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⑶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督促执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与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验收,监督和知道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⑷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现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权暂停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⑸在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作业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和发证工作。
6、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有关材料管理制度。
⑵熟悉施工预算,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及时上报材料采购计划,并负责入库材料的质量和数量验收。对收进的材料负责收回产品合格证和其他应由供方提供的各种资料。
⑶积极落实现场所需的机具、原材料、产品、半产品的价格、数量、规格及供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
⑷树立节约的思想,积极修旧利废,把好收、发、用三关,做到进出有具,按材料消耗定额审核换算发料。
⑸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工地工作。合理堆放材料。各种材料都应堆放整齐,并加标志和必要的覆盖。经常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对易燃易爆品和容易散失的材料。指导保管员按要求妥善保管,防止流失污染环境。
⑹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对价格、质量、来源进行“货比三家”后再进行采购。执行材料和服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单及材料合格分承包方评审表,并报公司材料处一份存档。
⑺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原始凭证、帐册报表、质量说明、技术资料等分别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⑻做好贯标相关工作,负责本项目部的材料标志工作,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四项标准”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管理。
⑼根据施工进度的安排编报钢化设施料需用计划,办理租赁业务,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回收修复,工程完工后,及时办理退租手续。
⑽按照工程分部分项“两算对比”,进行成本核算,与工程进度同步耗料,降低材料成本。
7、劳资定额员岗位责任制
⑴负责执行国家劳动定额及地区和企业的补充、修订定额、工资政策、奖励、津贴政策及上级相关制度。
⑵负责执行全额计件工资制度及工资、奖励、津贴的管理与发放。负责项目部各类作业人员的调配与调剂,职工休假、调动手续的办理工作。
⑶负责施工任务书的审核、验收、结算工作。
⑷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定额缺项、现场估工水平的确定,依据施工任务书、考勤表及文明工地考核要求,编制项目部各类人员工资发放单。
⑸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参与施工任务书工程量的验收,参加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总结人工费盈亏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⑹负责培训班组定额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
⑺严格按贯标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⑻负责按期上报有关报表,建立健全有关台帐。
8、预算员岗位在责任制
⑴熟悉掌握本地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有关预决算编制的规定,掌握材料价格,市场动态,熟悉国家和西安有关统计法、统计报表制度及本公司规定。
⑵负有对本工程的生产计划、成本核算、提供控制依据的责任。
⑶负责向材料员提供预算材料的数据。
⑷按时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做好材料分析,给有关部门和财务核算员提供有关数据。
⑸负责核实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编制月度工程决算
⑹按上级规定的统计项目指标、计算方法、统计范围、报送日期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审核。
⑺经常深入现场,熟悉工程施工状况,掌握及收集各种变更资料,及时做好工程决算的有关工作。
⑻及时向有关人员提供月度完成产值,劳动生产率等信息。
9、资料员岗位责任制
⑴贯彻实施国家和上级以及企业制定的有关技术政策和技术资料管理机制。
⑵负责本项目部各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⑶及时做好项目部技术资料和各种会议纪要的收集和分类整理,并督促相关施工人员及时做好资料的记录。
⑷负责对上级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往来的文件进行整理分类以及分发。
⑸严格按贯标系列标的相关控制程序对各种技术资料及文件编制、发放、使用、收回和处置进行管理。
⑹负责项目部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向相关部门报验。
10、财会员岗位责任制
⑴熟悉各种规章制度、标准、规定。
⑵做好管区内的工料分析和文明施工管理。
⑶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⑷根据工程进度每月审核内外各类成本费用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并填制记帐凭证。
⑸正确熟悉掌握材料价格,根据验收单审核发票是否合法合规。
⑹负责成本费用转帐工作。
⑺根据工程进度每月一次定期成本分析。
⑻编制固定资产、临时设施及有关会计报表。
⑼编制月度工资发放明细表。
⑽符合全部记帐凭证。
⑾审核、整理有关部门报送的成本核算资料。
⑿进行采购成本核算与分析。
⒀对转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⒁审核出纳所做的收、付款凭证。
⒂合同部开具的各施工队工程结算单的帐务处理。
⒃及时处理与公司及其他项目的往来列帐单。
⒄定期对材料进行帐务处理。
⒅定期与劳资部门核对工资、计提情况。
⒆定期进行费用的摊销、计提、分配。
⒇定期对上缴公司的各项费用进行列帐处理。
(21)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22)定期编制项目月份报表。
(23)定期编制往来款项统计表。
(24)对财务收、发文进行编号登记。
(25)对财务收到的合同进行编号登记。
11、测量员岗位责任制
⑴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法令、政策与规范。在项目工程师的指导下工作,并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
⑵施工前必须熟悉图纸及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编制测量方案。
⑶定位放线工作必须执行自检、互检,合格后,由负责部门检验。实测要当场做好原始记录,测后要保护好桩位。
⑷测量计算要依据正确、方法科学,计算有序、步步校核,结果可靠。
⑸正确使用维护测量仪器,按计划做好仪器的周期检定工作。
⑹对工程轴线定位、标高控制、建筑物垂直线等负责。
⑺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①房屋基础测设,轴线、引桩、龙门板设置,楼层轴线投测,楼面高层传递;
②厂房控制网建立、柱列轴线与桩基的测设、柱子吊装测量;
③高层建筑基础及基础定位轴线测设、垂直度的观测、标高测设及水平度的控制。
④管道选线及中线测量,烟囱、厂、区道路测量。
⑤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倾斜观测、裂缝观测;
⑥及时做好测量,并做好原始记录
⑦做好仪器的保养、保管并经常校验和维修
⑧坚持按照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操作,及时建立自检评定资料,办好有关的签订手续。
12、试验员岗位责任制
⑴主管试验、试验取样、试验资料齐全有效
⑵熟悉主要建筑材料试件取样方法
⑶做到取样方法正确、试件可靠、原始记录真实准确
⑷做好各项试验的试件、试样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台帐、报表等的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做到真实、完整、可靠。
⑸按时收集、整理、填报月、季、年试验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⑹检查搅拌机混凝土、砂、石、水计量是否准确。
13、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⑴主管试验、试验取样、试验资料齐全有效
⑵熟悉主要建筑材料试件取样方法
⑶做到取样方法正确、试件可靠、原始记录真实准确,
⑷做好各项试验的试件、试样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台帐、报表等的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做到真实、完整、可靠。
⑸按时收集、整理、填报月、季、年试验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⑹检查搅拌机混凝土、砂、石、水计量是否准确。
13、仓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⑴认真学习国家物资政策、业务技术和仓库管理的基本知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管好仓库所储物资,为施工生产一线服务。
(2)严格遵守国家和单位的各项物资政策和纪律,严格执行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物资的进出库手续。
(3)所有进出库手续均按《库存物资收、发料制度》实行认真对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质量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与对方签认交接。手续如出现差错,保管员应负行政经济责任。
(4)对其所管物资,要采用“四定位”、“五五化”和“五十摆放”等科学方法进行管理。按类分账,新、旧、废分堆,标志鲜明,材质不混、名称不错、规格不串,做到对号入座,井然有序,库房料架摆放纵横成行,卡片悬挂成线,横平竖直。库内、库区经常打扫,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尘土,保持清洁卫生。
(5)应根据《材料技术管理》和《库存物资维护保养制度》要求对其所管物资进行维护保养。
(6)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和“两检查”制度,即班前要对自己所管的库房、库区进行一次检查,看有无异常情况;班后检查一日工作完成情况,看有无差错和不妥。特别是风雨天,要检查上盖下垫、门窗、灯、锁及灭火器具等是否完全妥当。
(7)库管员因事、病假离库时,应请领导指定接替人代管,对所管物资及凭证要进行认真交接,回来后如发现差错和事故,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查清责任,由交、接人员分别负责。
(8)要做好包装容器及废品的回收、上交工作,凡有押金的包装容器都要进行回收,上交给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退回的废料及包装品,予以妥善保管或进行利用。
(9)要随时做好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防止库房失火、防盗、泄密等事故的发生。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对违反规定而又不听劝阻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塔吊司机岗位责任制
(1)塔吊司机及地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2)开机必须服务到位,服从工程需要,听从地面指挥人员调度,不准无故不上班,规定上班期间如需要请假,应提前征得主管人员同意。
(3)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听从指挥,不违章操作,刻苦钻研技术,熟悉机械性能,熟练操作,保证操作质量。
(4)上班时间注意力应集中,不准开小差或做其他私事,绝不允许随便离开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5)每个开机人员要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开机日记,即使交代开机存在的问题,并通知机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15.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项目部人员的住房安排,设施的管理。
(2)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维修、供应管理。
(3)参与项目食堂的管理。
(4)负责施工队伍的住房安排,水、电、床等的使用管理。
(5)负责生活区、办公区的环境管理。
(6)负责项目的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器材的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安全防火工作。
(7)负责施工队伍人员登记、暂住证的催办工作。
(8)负责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9)按照《工服洗涤管理规定》定时办理工服洗涤事宜。
(10)遵照有关规定执行门前三包、员工浴室、值班室、厕所、楼道等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公司内部的公共场所和各处室的公共设施维修管理。
(12)根据有关规定配备办公桌椅、文具柜,做好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管理工作。
(13)按标准定期发放劳保用品。
(14)办理各类人员工服制装事宜。
第3篇 某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篇前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严格管理、有效措施和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以满足上述各项要求,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将成为工程重点管理和控制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奖罚措施,特编制本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第二篇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一、安全组织管理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公司要求,制定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2、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抓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各单位工程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上岗操作。
3、每月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一次工地现场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召开现场会,令其整改。
4、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进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
5、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一次罚款100-20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6、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膊、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上、往下扔物品,违者罚款200-500元。
7、“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警示。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上岗操作,违者罚款200-500元。
9、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对乱接乱搭违规罚款200-500元。
10、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机械设备带故障强行作业,违者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11、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灯 。
12、油漆喷刷场地必须有环保措施,钢件、设备、工艺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3、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必须配好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标志。
14、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三)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报、预测、预防事故为目的,必须及时做好做全,真实反映情况。要做好的治疗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组建安全工种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编绘成册;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四)安全检查
1、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2、做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3、复查整改情况。
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原则与要求
1、执行政府有关文明工地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标明工程要点和主要施工人员。
2、必要时在施工场所写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
3、按“门前三包”制,责成值班人员每天打扫环境卫生,护卫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损坏。工地内严禁焚烧杂草、垃圾、油毡、塑料和废弃物品,不准溶化沥青、消化石灰等、杜绝废气和污染,违者罚款200-2000元/次。
4、施工场地保证道路排水畅通,工地无积水现象,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因未冲洗车辆沾带泥污污染道路罚款200-500元/次做保洁费。
5、采取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违者必须停止其作业并罚款200-500元一次。
6、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加强对民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500一次,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7、材料堆放:各种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堆放,保证施工道路平整、畅通。散堆材料随用随收堆,钢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库房中分类堆码整齐,用后的器材及时清场,将剩余材料回收到指定地点堆放好。建筑材料、构件、模板、脚手架、工艺、设备费标志作场地等按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做到工完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清运车运输沿途严禁抛、洒、滴、漏、和扬尘污染。
三、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1、组织从事作业人员体检,提交体检证明复印件。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与以上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系牢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登高前必须办法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袋内,不得在高处往下扔投材料或工具,不准打闹,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造成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各种升降、吊装设备严禁载人。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行走或工作。脚手架的负荷不得超过270kg/㎡。遇有六级以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楼梯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梯脚不能稳固时严禁作业。
四、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对自己所管辖的民工生命安全负责,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栓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凡违规或冒险作业,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对承包人采取10万以上的经济处罚。
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否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升降装载设备操作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凡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人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操作工负责赔偿。
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有安全装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造成人生伤亡事故,由乙方及肇事者同时赔偿一切损失,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的,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凡在高空作业的,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民工入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则。
2、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人人遵守。
3、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4、所有管理人员及班长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6、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经常检查工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六、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必须针对性安全交底。
2、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
3、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4、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5、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七、现场防火须知
1、工地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卫生,弃渣弃物应集中倒入垃圾桶和垃圾坑内。
2、施工污水必须两次澄清后排入沟内。
3、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4、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5、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按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第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一、场地围墙、工地大门
树立良好的形象,工地围墙周边落实专人每天进行卫生清洁,实行“三包”责任制,保持施工现场与周边结合部位的整洁环境,标准化领导小组定期对落实情况惊醒检查,随时保持工地走出通道的干净整洁。
二、施工场地内环境卫生管理
将围墙全部抹灰,做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栏,对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行为给予曝光,提出批评、警告和处罚;表彰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好人好事,遵章守纪的班组和个人,并给予经济上的奖励。生活区绿化带经常浇水维护,清洗灰尘。
三、施工场地管理
建筑物的四周配置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建筑垃圾,散落的灰尘,工人丢弃的用品每天打扫,保持施工场地内的卫生清洁。钢筋、模版、层板、钢管、扣件、设备材料分类堆放,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落手清”工作。
四、工程重点、难点、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脚手架工程
1、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3)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4)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2、外挑维护外脚手架:
(1)立杆:采用φ48mm的钢管,壁厚为3-3.5mm,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2)大模杆采用φ48mm的钢管,壁厚为3-3.5mm,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m。
(3)脚手板: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大横杆1.5m,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cm,严禁有跳头板。
(4)护身栏及挡脚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m)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5)剪力撑: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度为宜的夹角。剪力撑宽度以不超过7根立杆为宜,剪力撑交叉点绑了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6)与结构拉接: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接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3、混凝土浇筑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2m,并加绑扫地杆。横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不超过4m的架子,横杆间距不大于1.7m。排木间距不得超过0.5m。脚手板要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要铺严、铺牢。铺搭连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严禁铺设探头板。
4、脚手架拆除
(1)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如内。
(2)拆除架子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3)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作业。
(4)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5)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6)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
(二)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要编制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要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1、一般要求
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要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禁倾覆。模板必须有一定刚度,而加固支撑和连接杆必须牢固,确保结构的几何尺寸。
2、安装注意事项
支撑要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支撑四米以上的模板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四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凳上下。
3、模板的拆除
拆除时要严格遵守拆模作业要点规定。
在高处拆除时要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区。
严禁操作人员站在要拆除的模板上。
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要及时运走或是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扶空、踏空而坠落。
拆间隙模时,要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三)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基本要求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2、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阳台、斜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天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天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桩孔、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入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要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置红灯警示。
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车道。
(2)绑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要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99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7、不能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五)塔、吊装、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
塔、吊、起重机的行走限位是否齐全、灵敏,止挡离端头一般为2-3m;吊钩的高度限位器要灵敏可靠;吊臂的变幅限位装置也要灵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机,力矩限制器要灵敏、准确、灵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术人员调试验收单;塔、吊机吊钩的保险装置要齐全、灵活。
路基要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钉或夹板必须钉牢或拧紧,不能有松脱现象;轨道的纵横方向的平度应均在1‰以下,钢轨接头处不得悬空使用,且间隙应为3-6mm之间,错开1.5m以上。两个轨道顶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mm。
塔、吊、起重机的电缆线无破损和严重扭结现象,压点压接牢固,卷线器必须运围正常。所有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轨道每隔20m应设一组单独的接地,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线不得使用铝导线。
塔、吊、起重机身、臂的各种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应坚固无松动,塔的结构件应无变形和严重腐蚀现象且各个部位的焊缝及主角钢不得有开焊、裂纹等现象。
塔、吊、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考核、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他工作。要执行“十不吊”原则。
(1)被吊我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特别是小钢板)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影响视力和大雨时不准吊。
踏、吊、起重机工作后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塔吊机吊钩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钩上严禁勾挂重物。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柜总闸。一定要将夹轨钳锁紧,保证塔、吊、起重机的稳定,切断现场塔、吊、起重机电源。
(六)个人安全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戴好安全帽,凡从事h大于2米以上的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要使用面罩或护目镜,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4篇 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伤者或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处、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设局、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报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报公司安全处,并同时报保险公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单位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死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人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公司。
(二)、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分公司派人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报公司安全处,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死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安全处,公司按程序报有关部门。
第三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领导和现场人员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证明数据,并画出事故详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条:对于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
(一)、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证、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的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开除。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和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积压、拖延执行《隐患通知单》造成事故的。
(三)、对新工人或新换岗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四)、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现场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事故。
(八)、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5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 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制度第3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5.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6. 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8.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违反本制度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10. 违反本制度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1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x建筑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物资、构配件、设备采购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明确验收及现场管理,对供方施加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需用物资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用户提供物资的验证。
3.相关文件
3.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管理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合格供应商评价结论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价选择,并保存评价记录。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采购物资进场后的验证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及现场管理;负责施加质量、环境、安全卫生影响对其供应的物资进行环境及安全卫生检查。
6.工作程序
6.1物资分类
a类:钢材、水泥、砖(包括砌块)、劳保用品;
b类:砂、石、商品砼、砼预制构件及工程设备。
c类:a、b类以外的物资
6.2 选择:
由工程部组织对a、b类物资供货商考察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名录》,以后项目部采购a、b类物资,必须在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处采购。c类物资不对供货商评价,进场后执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规定进行验证。由办公室对承包商进行综合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工程(劳务)承包商记录》;
b.供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能力应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公司应对供货商的产品说明书和技术鉴定书进行评价,还应对供货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所供货物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确保符合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要求;
1.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环保、安全卫生要求;
2.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 在选择化工材料时,应要求供货方尽可能提供化学物资安全数据表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4.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劳动防护用品及化学危险品等物资,还需按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
5.公司应对中间商的经营合法性及范围进行评价,对资金状况、贮存和运输能力进行评价,对中间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
6.合格工程承包商的标准:具备县级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营业执照和能够证明企业等级的资质证书;提供以往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具备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7.合格劳务承包商标准: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定代表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8.对新发展承包商的评价: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进行为期一个月试用,由项目部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并填写《试工期考评记录》报经营经营预算部;
9.顾客指定供货商在权利义务方面无特殊性。
6.2采购信息
6.2.1采购计划:材料员根据工程预算、施工进度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于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度的物资采购计划,详细采购计划,项目经理核实签字,报生产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根据公司及工程需要情况做出批示,同意购买后由工程部负责按计划采购,如有其他情况应批示意见,采购员按生产经理批示执行。较贵重物资的采购计划应由总经理批示。整个过程执行书面记录程序,做好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询。对于工地临时急需的小型物资,由项目经理批示,工地材料员及时采购,并及时通报公司工程部,做好相关记录。
6.2.2订货合同:由工程部负责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订货合同,生产副经理审批,较重要合同应由总经理审批,应注意审批采购要求是否充分和适宜。
6.2.3采购信息内容应体现在物资采购计划和订货合同中,必须注明采购物资的验收标准,必要时应注明对供应商(中间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生产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涉及程序过程和设备要求的批准内容。
6.4采购物资、构配件、设备的验证
6.4.1采购物资进入现场后,材料员应及时验收,做好记录并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传递给施工员。
6.4.2进场物资由材料员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工作程序》组织检验和试验,物资标识执行《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6.4.3进场物资经检验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6.4.4如需在供应处对物资进行检验,应在订货合同中对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明确规定,采购人员应依据质量标准及合同要求严格检验并做好记录。
6.4.5当合同有规定时,业主可在供应商处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要安排好验证的方式,但项目部不能将该验证作为物资合格的依据,仍应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
6.5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管理
6.5.1现场材料及施工机具严格按施工平面图的位置堆放。按不同材料,不同机具的要求分别码放,并挂设标志牌。
6.5.2水泥库屋面不得漏水,地面做水泥砂浆地面,并做防水、防湿处理。
6.5.3现场钢材、管材按不同规格分类挂牌码放整齐,并加垫木,距地15cm。
6.5.4现场木材、构件、按不同规格挂牌码放,底部垫好支牢、排放整齐。
6.5.5钢管按规格存放,保持一头整齐。钢模板不同规格码成垛,不干净的模板及时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后码好。
6.5.6现场施工中的砖成丁,砂石成方,分规格存放,存放砂、石的料场应做混凝土硬化
6.5.6物资保管要做到'十不'(不潮、不锈、不霉、不变、不冻、不坏、不腐、不爆、不混、不碎)。
贵重物品要求有专库并加锁管理,剧毒和易爆品要有双人保管、收、发,并选择安全地点单独设库。
科学管理、合理存放,标识鲜明,材质不混,名称正确,成套物品不准拆套。
露天库的物资,按平面布置图和存放要求堆放整齐,有的材料要下垫上盖,防止腐蚀,要设标识牌,并标明状态,对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要注明进库时间,定期检查,做好记
录,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反映材料使用期限。
6.6供应商的管理与复查
6.6.1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物资的供应合同,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不得抵触。
6.6.2项目部必须按照供应合同与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
第7篇 x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3>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2、合同主管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5>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7>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2>标的(指货物、劳务、服务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4>价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时间、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10>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性质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备条款。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3.2申请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部门即合同申请单位,其职责为:
<1>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
<2>具体参与合同的谈判;
<3>参与合同的草拟、会签、修改、保证合同的可行性;
<4>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合同台帐、档案及统计、分析。
3.3负责执行合同的单位即为合同执行部门,其职责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4.合同签订程序
4.1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执行合同经办人负责制,由合同经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申请、谈判、变更、解除等具体事宜。经办人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主要负责合同条款谈判、协商的负责人。
4.1.1合同经办人在申请办理合同过程中,应在合同审查表上签署个人意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经办人应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最大化地保护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4.1.2对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并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的或挽回经济损失的经办人;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奖励。
4.1.3对于因经办人的故意、过失、疏忽等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追究。
4.2申请单位或经办人将合同草案送合同专业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审查;
4.3合同专业管理组审查通过后,需要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审查,由合同专业管理组将合同草案报送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4审查通过后,报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
4.5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同意后,到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属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可使用单位行政公章的除外;
4.6分公司、项目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对于违反程序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将按照本制度奖励与处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7合同专业审查
4.7.1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报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审查:
<1>经济性
--项目计划是否具体明确;
--市场需求情况是否可靠、属实;
--经济效益情况是否真实、可信;
--资金、资产使用效果的财务是否可行。
<2>技术性
--项目技术是否真实、全面、可靠;
--技术措施是否完备、可行;
--技术标准、参数是否先进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性
--涉及的知识产权是否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有无损害本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誉;
--有无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4.8合同业务部门会签审查
工程合同、劳务合同、采购合同等需经公司各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9合同数量、合同归档
4.9.1合同文本数量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同意签约后,由合同申请单位按规定的份数打印出版,送交办公室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司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2>合同文
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一份,同时一份副本报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4.9.2合同管理档案
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负责整理收集的合同档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档记录
--合同台帐
--承办人变更记录
--合同附件、审核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4.10合同履行、变更
4.10.1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会同业务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单位进行合同交底。
4.10.2财务部应严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况,仔细审查所履行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与所签合同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绝支付;
4.10.3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凡合同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项发生变化均属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由缔约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程序与签订正式合同相同,且应由原审批部门或人员签字后生效。
4.10.4合同终止
4.10.4.1合同的终止
<1>签约各方按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终止;
<2>经合同签约各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自各方签字认可之日起合同终止;解除合同由合同申请单位按本制度执行;
<3>按照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
4.11奖励与处罚
<1>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10000元):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做出显着成绩的;
--为本单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检举、揭发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功的;
--及时处理合同冲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纠纷,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其它应给予奖励的情形。
<2>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处罚金额为500元-10000元):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欺诈、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未经授权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标准的。
--先行为后补办合同审查或合同授权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或其他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
--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或把整体合同分解以规避书面合同或以其他单据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经办人或合同参与人签约时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包括招标、议标、选择合作方时)泄露标底和商业秘密的。
--在经济往来中收受贿赂、回扣,影响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违反公司规定擅自为他方提供担保保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结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规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验收中履行其职责,把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不追究违约责任或擅自处理,损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变更审查中,玩忽职守或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损害的。
--其他各种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为。
第8篇 施工企业外地分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外地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必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
(2)必须选好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
(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
(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监理工作的监理队伍。最低配备标准为1个总监,2个专业监理工程师,2个专业监理员。分公司为监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2、分公司的审批
(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总公司批准。
(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股东大会讨论批准。
(3)凡设立分公司一律以市、县为分公司区域范围,其他地区一律以地级市为区域范围,一个区域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区域内的工程,结算口径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规定交纳承包保证金和用印保证金。
(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第三条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可参照执行。
第9篇 建筑企业安全施工中的法律制度建设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新的形势下,安全施工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监督管理,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选择。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因此,建筑企业在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框架内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通过一定的奖惩手段保证其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是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前提。
那么,建筑企业到底应当如何具体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如何才能确保自身的安全施工生产呢?
我们认为应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通过充分发挥两个体系的作用来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必须建立一个能够自上而下层层加压,自下而上层层保证且高效运作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一个“头头抓,抓头头”的安全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成立安全机构,配备符合法律要求、具备相应能力的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对安全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两个体系既要独立发挥作用,又要有机配合,协调运作,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整体的防护作用,共同完成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二、制定一系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员工安全行为。《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的严格管理,明确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以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企业行政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施工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做的事情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安全施工生产是关系到建筑施工企业全员、全层次、全过程的大事。因此,建筑行业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承包单位与分包队伍之间应当签订安全协议和安全施工责任书,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覆盖到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得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处理好效益与安全的关系。
凡是安全生产状况不好的,往往是把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对立起来,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追求经济效益。我们必须走出这个误区,不能因小失大,不能以短代长。只有把安全与效益统一起来,增加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才能取得长远的发展和更大的效益,求效益必须保安全。
四、加大安全监管、检查力度。
建筑行业要真正做到对安全工作的可控和在控,并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就必须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导下,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找到导致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找到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然后做到有的放矢,才能够找到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才能防患于未然。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要结合工程建设特点和季节情况,动员全体员工,积极投身到各项定期的或不定期的检查整改活动中,使得事故苗子无处遁形。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在分析、追查各类事故中,首先要从各级领导责任查起,在查清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分析各类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责任。
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安全生产工作也需要市场经济的杠杆进行调节,为此,建筑企业有必要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制订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专门用于落实安全责任的奖罚。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得好、安全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安全责任落实差,安全工作搞得差的部门给予处罚,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领导要给予重奖,对于经常发生事故的部门和领导或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部门和领导要给予重罚。在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中,要坚持重奖重罚的原则,要认真执行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奖要奖得让别人眼红,罚要罚得让本人心痛,通过奖罚机制,把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
六、加大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氛围。要通过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意识,让人人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将要付出的代价,使得遵守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成为企业和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法律、制度不仅要人看,而且要人记,更要人做。内容再好,不去认真贯彻、落实,只能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不要认为把好的法律、制度写在了纸上、挂在了墙上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安全生产的法律和制度从“纸”上、“墙”上请下来,“贴”在每个人的心坎上,“走”在每个人的行动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存权利和劳动者的安全权益。
七、《安全生产法》第二十至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条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出了明确规定。法律在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求偿权、知情权、监督权、拒绝权和避险权的同时,设定了遵章守规、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防用品,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报告事故隐患等义务,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一致性。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和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企业的安全教育工作既是贯彻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企业自身经营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首先要提高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其次是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各种安全操作技能(如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能力;在紧急、危险、关键时刻能够正确处置的能力;在各项工作中对影响安全因素的预见能力;在规章制度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决策的能力),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基建施工单位的主体施工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和临时工,由于农民工和临时工这个群体的天然局限性,普遍存在着文化程度低、组织纪律性差的问题,所以对农民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员工培训的重中之重,直接影响着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坏。即使对农民工、临时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但农民工、临时工的整体安全意识还不很牢固,规范化作业技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了确保临时工的安全,防止意外发生,应当注意加强对他们的检查和督促,确保临时工进入施工现场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要利用一切教育方式使临时工对所接触工作的性质和注意事项有所了解,从而自觉形成良好的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懂得“三不伤害”。要加强工前教育,使他们知道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有效落实。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护工作,进一步加强“谁管理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责任意识,使临时工的一切工作都置于相关班组监护人的监护之下,杜绝私自作业,以免不安全现象发生。要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纳入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将安全管理贯穿到临时工管理的全过程。要加强对临时工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设备的性能、掌握一定的技能,从而有效地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由于家庭经济条件差,奋战在施工第一线的、充当主要劳动力的农民工和临时工既要在外拼命工作,生活上又要省吃俭用,他们中的大多数承受着巨大的家庭负担,而由于超负荷劳动身体却得不到充分休息,加上营养不良,容易引发、导致各种不安全行为。因此,除了素质要求外,施工企业还要多关心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和临时工的身心健康,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任务,减轻劳动强度,减少劳动时间,使其得到充分休息,确保施工人员有充沛的体力和精力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和劳动保护,加强劳动者的个体防护。
二十一世纪是人类保护自身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的一个崭新的世纪,安全已经被提升到一个新的认识高度。安全将是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永恒主题。基建企业保持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是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使我国经济能够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我们每一位管理者和生产工作者就必须更加重视安全生产,严格依法管好安全,使安全生产管理真正成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力量。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已经步入正轨,今后的任务艰巨繁重。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在健全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依法管好安全,就一定能够防止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建立小康社会提供安全和谐的外部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生产。
第10篇 施工企业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应统一集中在现场办公室,以备检查。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项目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6、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7、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往下投掷物料。
10、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1、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
12、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第11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的主要规定
(1) 考核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2) 考核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3) 三类人员考核的管理工作及相关要求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并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二十日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应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12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检查形式及要求
1.1安全检查分为季度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阶段性安全检查和一般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1.2公司每年组织两次定期安全检查。
1.3项目部(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在每月下旬进行。
1.4施工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1.5公司及有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监督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措施交底等项工作是否到位,措施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重大、特殊、危险作业实行过程监控。
1.6公司、项目部(分公司)、施工队定期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并做好检查记录。
1.7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项目部(分公司)安全检查由经理带队,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施工队安全检查由施工队长带队。
2、检查内容及要求
2.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及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将环境保护、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以及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查思想--查安全生产意识状况,检查发生事故和各种不安全现象的思想原因;查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工作管理台帐,项目部(分公司)和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查文明施工情况;
查反事故处理--查是否按要求编写反事故技术措施并执行;发生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2.2检查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受检单位下达'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
2.3受检单位在接到'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后,在限期内应安排进行整改,并将具体整改措施填写在'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记录上(一式两份)。
2.4检查部门对受检单位进行复查时,应就'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进行复查、消案,结论栏内签名,作出结论,并将记录一份交检查单位留存、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