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责任
1、公司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检查重点
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四、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五、检查内容
(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
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
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有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七、车间检查
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
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八、班组检查
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九、隐患整改
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厂安全部科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厂部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2篇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使公司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产、科研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质安全度,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员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 引用文件
《年安全管理方案》
4 职责
(1)总经理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卫生主管领导(以下简称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安保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管理。
(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排查。
(4)安保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5)安保部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
(6)安保部负责女工特殊保护、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7)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副职领导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门隐患排查工作。
(8)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赋予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义务,认真排查身边的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领导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 内容与要求
5.1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巡回(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综合性检查,含节假日检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形式进行。
5.2 职业安全卫生专项监督检查:
(1)安保部负责监督检查:
①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②技改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落实情况;
③职业安全卫生技措计划的落实情况;
④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⑤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⑥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⑦公司重大活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⑧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情况。
⑨技改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⑩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5.3 抽查和巡回检查:
(1)公司主管领导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生产现场的事故隐患进行抽查。
(2)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巡查:
① 部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分解、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② 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包括:部门安全管理软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部门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登记表等);
③ 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完好状况;
④ 劳动防护用具的使用情况;
⑤ 生产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⑥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电动工具是否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
⑧危险点定员定量执行情况,责任人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认真落实整改;
⑨有无其它事故隐患。
(3)消防保卫人员负责巡查:
①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②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③消防器材配备是否合理、完好状况;
④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⑤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状况;
⑥消防应急知识掌握情况;
⑦防盗措施落实情况;
⑧消防应急设施是否完好。
5.4 定期检查:
(1)消防保卫人员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月查、季查、年检。
(2)电工应按职责分工定期对配电箱、板、柜等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对手持电动工具、电网接地、防雷接地、电焊机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维修;
(3)工程部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三级危险点定期检查:按公司《三级危险点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5)各部门组织做好岗位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性检查工作和班组长日查工作。
(6)定期安全大检查,由公司安保部组织部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公司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领导现场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安保部负责汇总、建档、监督实施和考核。安全性大检查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①每年“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根据上级要求制订相应的节日加班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安全性大检查。
②根据上级要求,制订某一时段的安全生产方案,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同时组织相应的安全性大检查。
5.5 季节性安全检查:
(1)安保部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春季防雷设施维护情况、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冬季防冻保暖工作情况;夏季、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梅雨季节防洪排涝工作的落实情况;冬季防雪灾工作的落实情况,秋季、夏季防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工作情况。
(2)每季度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公司主管领导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同时部署下一阶段隐患排查工作。
5.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
(1)安全生产费用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在可能情况下在上月制订资金使用计划,当急需资金进行隐患治理时可以在应急资金中列支,以确保生产安全。
(2)财务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必须及时支付。
5.7 事故隐患处理
5.7.1 事故隐患实行报表填报制度。
(1)事故隐患实行零申报制度,有事故隐患的部门必须于每月底28日前向安保部上报“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月报表”(见附表)。
(2)安保部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后,于次月3日前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3)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公司鼓励职工积极排查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对积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影响较大的隐患)并及时上报,避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方案由安保部提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8 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
(1)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本部门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通知”(见附表)交相关部门处理,并报安保部备案。但在未解决前,有关部门要认真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保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保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3)对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或多次协调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安保部。由安保部组织协调,必要时填写“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见附件),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发,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严格考核。
(4)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保部统一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有关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实施监督检查。
(5) “职业安全卫生整改通知”由安保部整理、归档。
5.9 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
(1)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主管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2) 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安保部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总经理签字并盖公章后,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3) 有关部门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隐患概况;
②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③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④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⑤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⑥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⑦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负责治理的部门按《方案》认真落实治理,并在期限内完成。
(5)治理结束后,安保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6)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复审销案,并同时报公司销案。需要停产停业整治的项目复查通过后恢复生产经营。
5.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
(1)安保部每季度将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台帐、工作见证、会议记录等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汇编成册,并长期保存。
(2)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档”,并长期保存,档案内容包括:
①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定级材料
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
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⑤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查记录表》
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评估报告
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
6 附则
1)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三定”:是指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2)“四不推”:是指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公司能解决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
(3)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分为三级(本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①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②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③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7 表单记录
(1)《安全检查表(综合、专项、日常、节假日、季节)》
(2)《职业安全卫生隐患整改通知》
(3)《事故隐患月报表》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数字安监”)
(6)《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
(7)《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8)《预警指数(r)表》
(9)《事故预警图》
第3篇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和排查治理方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各队组、各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制定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作为一项硬指标,使公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达到长治久安;根据公司安全例会、碰头会会议安排,完善五级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现将公司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六步”(即:排查、记录、汇报、整改、验收销号、统计分析)程序规定如下:
一、上级及公司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流程
(一)隐患排查
1、上级检查:上级部门检查组确定检查路线和检查地点,检查组由公司陪检人员进行隐患排查。
2、公司自查:安监部制定《公司安全检查分组表》,并下发相关职能部室(队组),并组织检查;由公司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三个工区及职能部室进行排查。
(二)隐患登记
1、上级检查:上级检查组填写执法文书、安全检查记录卡等,安监部收集登记。
2、公司自查:(1)检查人员按标准对现场逐一排查,提出的问题由跟班队干签字确认,安全员将隐患登记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2)公司自查,检查人员负责填写《安全检查现场检查笔录》,确定隐患类型、责任队组;安监部负责按专业统计、整理,形成 “五定表”;组织召开问题通报会,确定整改时间、措施方案、负责人。隐患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签字后,分发调度指挥中心、隐患相关责任部室(工区)。
3、安监部专人负责问题隐患逐条输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填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隐患汇报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安全员分别汇报队部、安监部。
2、限期整改的隐患,安监部以“五定表”形式报送总经理、各分管经理。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
(2)安全员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值班调度或值班部长,安监部专人录入风险预控体系、《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并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中记录。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部门(队组)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责任部门(队组)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安全员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同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3)在“五定表”期限内未整改的,责任部门(队组)将未整改原因报安监部,并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按限定时间整改完成。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安监部安全员与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
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书面整改情况、《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报安监部;由安监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
4、安监部隐患登记销号:
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改进行考核;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六)统计分析
1、安监部专人对所查隐患分析、总结,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安监部形成总结报告报安全经理。
二、各专业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流程
(一)隐患排查
各专业组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本专业安全检查。
(二)隐患登记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
2、上井后,检查人员填写《安全检查现场检查笔录》,专业部门专人汇总形成《隐患排查五定表》,并录入风险预控体系。
3、由专业部门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专业部门负责对问题统计、整理、登记建档,由隐患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签字确定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落实人;分发调度、责任工区、安监部,安监部备案。
(三)隐患汇报
《隐患排查五定表》报总经理、分管经理。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干组织人员现场整改:专业部门专人负责现场监督。
(2)专业部门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专业部门值班调度或值班部(区)长。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五定表”组织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专业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专业部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专业部门指定专人与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安全员监督检查;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专业部门指定专人在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专业部门指定专人对隐患整改完成检查情况,报专业部门备案。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专业部门、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专业部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与《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一同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隐患整改进行考核;一般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专业部门,专业部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专业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专业部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与《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一同报安监部;安监部存档备案。
(六)统计分析
1、专业部门对所查隐患按照队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专业部门形成总结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分管经理。
三、队组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
(一)隐患排查
由队组负责人牵头,跟班队干按照标准进行日排查。
(二)隐患登记
1、队组日排查问题,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干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限期整改隐患登记报队组填写《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2、安全员将隐患内容填写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安全员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三)隐患汇报
队组所查问题由分管安全副职负责收集,队组设专人录入风险预控系统并建立文字版、电子版《隐患排查销号台账》。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工区、责任部门(队组)或职能部室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与现场安全员联合进行验收,安全员在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确认隐患销号,跟班队干报责任工区(部室)备案。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调度、通风、技术、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队组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按照专业队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队组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报管辖部门(或工区)、队长。
四、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
(一)隐患排查
班组排查由队组跟班队长负责组织班长、安全员、瓦斯员参加进行班排查。
(二)隐患登记
1、班排查需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副职、班长各自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
2、队组专人将限期隐患内容填写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上。
(三)隐患汇报
1、队组跟班队长当班隐患整改情况及遗留问题汇报队组,队组专人对问题进行整理报队长。
2、班长将遗留问题班后负责收集,汇报队组专人填写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录入风险运控系统。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按照标准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工区、责任队组或职能部室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措施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完成情况报安监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现场安全员、队组跟班队干联合进行验收,安全员在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隐患销号。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各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填写《隐患整改销号台账》进行销号,并将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队组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队组将销号情况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按照专业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队组统计分析、形成总结报直管部室(或工区)、队长。
五、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流程操作
(一)隐患排查
岗位排查由当班班长负责组织各岗位操作工进行岗位隐患排查。
(二)隐患登记
岗位工将检查情况报班长,并登记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
(三)隐患汇报
1、安全员将岗位工所查限期隐患内容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2、岗位工将隐患整改情况和遗留隐患汇报班长,班后,班长将遗留限期整改隐患收集,汇报队组专人填写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录入风险运控系统。
(四)隐患整改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在现场立即整改的隐患,由班长负责组织各岗位工进行整改由岗位工负责落实,班长督促整改,跟班队干、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部门(队组)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跟班队干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并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现场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进行验收,跟班队干、安全员在班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上签字,隐患销号。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及各职能部室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安监部将隐患整改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隐患整改电子销号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进行销号;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由安全员与跟班队干联合验收销号,队组专人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六)统计分析
1、队组对所查隐患进行统计,并对隐患成因进行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2、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形成总结报队长。
六、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入井隐患排查流程
(一)隐患排查
由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自行入井检查
(二)隐患登记
1、入井所查隐患需现场整改的,交当班安全员记录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记录本》内。
2、限期整改的问题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填写《领导干部入井个人信息卡》。
3、调度指挥中心专人负责公司副总工以上领导干部入井检查隐患的收集、整理、登记工作,同时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并确定整改部门、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形成电子版《隐患整改通知单》交由安监部跟踪销号,安监部及时反馈调度指挥中心。
4、副总工以下、副科队长以上领导干部检查的隐患由部门专人登记在《隐患排查台账》和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三)隐患汇报
1、所查隐患需现场整改的,安全员报安监部值班调度登记。
2、公司领导所查隐患由调度负责在公司主要领导碰头会上通报。
3、领导干部所填《领导干部入井个人信息卡》统一报交安监部存档备案。
(四)隐患整改(含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现场立即整改隐患
(1)在现场提出立即整改的隐患,跟班队长、班长组织人员现场整改: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
(2)安全员登记整改完成情况,班后汇报值班调度或值班部长。
2、限定时间整改隐患:
重大隐患整改
(1)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分管经理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由分管经理负责挂牌督办。
(2)由安监部对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单》,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隐患责任部门(队组)按照方案整改;责任工区专人负责现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安全员监督整改,整改进度报安监部登记;安监部负责通报。
一般隐患整改
(1)责任部门(队组)按《隐患整改通知单》组织制定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按照措施组织整改;责任部室(工区)督促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2)安监部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整改,并对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安全员对限期整改进度及时报安监部。
(3)在“五定表”期限内未整改的;由安监部给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任部门(队组)组织整改;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五)隐患验收销号
1、现场提出立即整改隐患销号:由安监部安全员与责任部门(队组)跟班队干共同对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符合作业条件,责任部门(队组)负责人记录本上签字办理销号手续,恢复正常作业。
2、确定限期整改重大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总经理牵头,组织各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监、调度、通风、技术、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停止作业的,下达恢复作业通知单。
3、确定限期整改一般隐患销号:隐患责任部门(队组)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安监部,安监部填写《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由安监部牵头,会同调度、通风、技术、机电、地测防治水等部门按照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人员在《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表》上签字销号。
4、隐患登记销号:调度中心隐患销号情况录入《隐患排查登记电子台账》及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对存在隐患、隐患整改进行考核;一般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监部、安全经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报安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检查部门。
(六)统计分析
1、安监部对领导干部所查隐患统计、分析,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
3、每周安全例会、月底安委会扩大会议前,安监部形成总结报告报安全经理。
七、工作制度
(一)隐患排查周期
公司每周四,专业每周(各自定时间),区队每日,班组每班,岗位岗前。
(二)隐患排查组织工作
1、公司隐患排查:由总经理组织,各分管经理、职能部室、三个工区管理人员参加;
2、专业隐患排查:由各专业组组长组织,专业组成员参加;
3、区队隐患排查:由各区队安全负责人组织,各区队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
4、班组隐患排查: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负责;
5、岗位隐患排查:由各岗位人员负责。
(三)排查依据
以“三大规程”、行标、质量标准化标准、措施等为依据,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制定隐患排查表,依据排查表进行排查;岗位依据“手指口述”标准进行排查。
(四)实施排查
1、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按照隐患排查表进行,不得漏项,查出的隐患必须告知现场跟班队干或班组长、安全员安排或组织处理;岗位工依据“手指口述”标准进行岗位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必须告知班组长、跟班队干组织处理,否则不得进行操作;
2、公司、专业、区队及班组隐患排查要留有记录,要有排查人员的签字;提出的问题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必须有对应的标准、描述清楚隐患的状况,并提出整改的措施、意见;岗位排查可不留记录,但当班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监督检查排查情况。
(五)隐患统计
公司、专业、区队、班组必须有专人负责隐患的登记、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录入及销号登记。
1、公司:由安委会办公室(安监部)负责下达“五定表”,“五定表”必须由责任部门正职当日签字,不得代签,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2、专业:由各专业负责下达“五定表”,“五定表”必须由责任部门正职当日签字,不得代签,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3、区队:工区将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各责任队组组织整改,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队组将隐患于班前会安排专人组织处理,并于当日将隐患录入安全风险预控体系;
4、班组:隐患必须当班组织处理,确实不能处理的,提交队组,由队组安排专人组织处理。
(六)隐患分析
每一次的隐患排查,各类隐患必须由专人进行统计、分类、分析,查找隐患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预防措施;并形成总结报告。
(七)隐患整改落实验收、销号
1、公司:由当班安全员每班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收,并于班后汇报隐患整改情况,跟踪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每三天由安监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调度会、碰头会和周例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2、专业:由各专业根据整改日期进行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调度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
3、区队:工区根据整改日期进行验收,验收表必须由当班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签字确认,验收情况于工区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4、班组、岗位:安排跟班队干每班跟踪验收,整改后汇报队部,上井后签字销号,验收情况于班前会上通报,验收确认后由验收人员签字销号(同时在风险预控体系中销号),月底队组对所查隐患进行月度总结。
八、隐患问责
根据对隐患的统计、分类、分析和整改情况,对不按时整改的、重复出现的、隐患较多的、未开展隐患排查的,对管理责任人进行经济问责甚至行政问责。
1、公司、专业隐患排查问责对象:区队负责人,区队安全负责人,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2、工区隐患排查问责对象:队组负责人,队组安全负责人,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3、队组隐患排查问责对象:隐患产生当班跟班队干、班组长。
4、安委会办公室(安监部)同时进行隐患排名,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4篇 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 的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加强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职 责
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2、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办法具体实施工作。
3、各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实施。
程 序
1、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综合安全检查。
1.1、日常性检查
由安全员负责日常性安全工作检查,具体检查项目:
1.1.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如何;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1.1.2、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
1.1.3、各部门负责人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否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1.1.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执行、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
1.1.5、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1.1.6、生产现场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现场有无安全生产隐患。
1.1.7、对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中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1.1.8、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
1.1.9、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检查。
1.2、专业性安全技术检查。
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一般参加人员有工艺员、设备管理人员、电气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使用人员等。每月有针对性选择专项检查一次。
1.2.1、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护罩、栏杆、人孔等安全装置等;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1.2.2、吊具检查:包括吊钳、钢丝绳、吊链、吊环等。
1.2.3、起重设备检查:对天车的吊钩、事故开关、行程极限开关、天车轮、钢丝绳等。
1.2.4、电气检查:车间内的照明不准接一相一地。电气设施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临时线、配电及停送电装置、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1.2.5、机台安全防护装置: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
1.2.6、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检查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用具等。
1.2.7、易燃易爆场所安全检查:主要对危化品库房、生产现场。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是否完好。
1.2.8、库房检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1.3、综合安全检查
由总经理带队,部门负责人、各技术负责人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环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
2、隐患整改
2.1、事故隐患范围:
2.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2.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2.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2.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2.2.1、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2.2、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2.2.3、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部门无力解决的,及时向总经理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2.2.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监督执行;
2.2.5、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2.2.6、对检查出的事故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总经理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2.2.7、各类专业性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2.2.8、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3、安全检查的形式和注意事项。
3.1、针对检查的项目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法规、标准和政策水平。
3.2、将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班组以自查为主,车间互相检查,相互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借鉴。
3.3、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据检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3.4、制定和建立安全档案。收集基本数据,掌握基本安全情况,实现安全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源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潜在危险因素)提供数据,同时为以后的安全检查奠定基础。
4、整改资金
1、事故隐患整改资金应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专款专用。
2、财务部在各种情况下全力支持。
第5篇 某某模具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宏达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宏达模具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第五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黄骅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黄骅市安监局备案。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各级责任人为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給予经济、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人,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处10--100元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根据情况給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附则: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6篇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责任:
(1)安全科对全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门卫对全厂的周边环境、门卫、厂内治安、车辆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隐患排查,保障厂内有一个平安和谐的生产环境。
二、事故隐患排查
(1)事故隐患排查要与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安全科组织的综合性隐患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
(2)专业性隐患排查。机电仪主管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危险化学品、特种防护用品及防火、防爆设施等的隐患进行排查。
(3)厂二级危险源部位的隐患排查。除厂级检查外,各单位对二级危险源部位每周必须检查一次。
三、事故隐患治理 :
隐患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1)对重大事故隐患,由隐患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成立隐患治理小组,组织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同时上报主管厂长和安环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的内容包括:
(一)隐患部位;
(二)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三)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治理难易程度分析;
(四)负责治理的单位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2) 安全环保部定期公布事故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对治理不力的单位在安全例会上提出批评;对事故隐患顶着不整、拖着不办或不能限期治理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厂部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
各单位按事故隐患分类进行登记建档。每月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附件的格式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生产会议时报安全科。 安环部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档案。
第7篇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能及时发现与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与危险因素,通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3编写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职责
4.1 安全主任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和实施各项安全检查,查明危险和隐患,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以及统计分析本公司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情况。
4.2 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的日常安全进行监督、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4.3 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参与管辖区内的隐患整改工作。
4.4 员工有责任对自已的工作岗位进行日常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5、检查内容
5.1 安全检查分类
安全检查分为外单位的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月安全检查与车间或班组自查(设备日常点检)。
5.2 安全检查的策划
安全主任负责对安全检查进行策划,明确安全检查目的、安全检查计划和表格,实施时间、实施方式、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并明确检查人员的职责。
5.3 安全检查表的制订
安全检查表由安全主任负责制订,表格要求规范性强,具针对性、防止项目遗漏或走过场,各检查项目要求完整、清晰、记录简单、责任到位的原则。
5.4 安全检查的实施
5.4.1 外单位的安全检查
5.4.1.1 外单位指安监、公安消防、劳动、质监等单位对我司的各类安全检查。
5.4.1.2 由于外单位来我司进行安全检查经常是随机性的, 届时公司相关负责人或安全主任要全程陪同,并记录好检查过程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
5.4.1.3 外单位在安全检查时提出的所有问题和不符合项,安全主任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根据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及时将改善结果反馈给检查单位。
5.4.2 综合安全检查
5.4.2.1 实施时间: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最少进行一次,并要有《综合安全检查表》,由公司安全检查组成员组织实施。
5.4.2.2 检查组的组成:检查人员不局限,可由各部门主管、安全主任等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5.4.2.3 检查实施:安全主任负责季度安全检查的策划与安排,被检查车间负责人届时到场介绍情况,要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4.2.4 检查结束后,安全主任负责将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汇总,汇总结果填入《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5.4.3 月安全检查
5.4.3.1 月安全检查是各部门包括车间和仓库在内的每月必须进行的安全检查活动,由安全主任主持检查。
5.4.3.2 月安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先由车间负责人寻求解决,必要时可向公司内相关部门提出协助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向工厂总监报告,安全主任要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填写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并监督实施整改。
5.4.4车间或班组自查
5.4.4.1车间或班组自查指车间或班组的安全自查自改,检查的项目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的日常运行与保养、下班前检查等。检查时发现问题后要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汇报给安全主任,同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防止安全隐患继续扩大。
5.4.4.2安全隐患的处理由所在部门或车间负责人解决,当安全隐患短期内无法得到解决或安全隐患较大时(如涉及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等),要通知安全主任协同解决。
5.5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但不局限于下列几项。
5.5.1 查现场:针对现场环境,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安全通道与出口、物料摆放、标识等。
5.5.2 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员工培训上岗情况。
5.5.3 查重点:着重于消防安全重点现场、生产重点岗位、危险设备设施、机械安全防范设施、危险物品的使用与储存等。
5.5.4 查隐患:查工作现场中物和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5.5.5 查改善:查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采取的防范措施、改善结果,防范效果。
5.6 隐患治理
5.6.1 隐患治理信息的告知与处理
5.6.1.1根据5.4 项中对被检查到的安全隐患,安全主任要进行分析和制定整改措施,划分清楚责任部门,提出整改完成日期,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过程进行监控,以尽快获得整改结果,最终消除安全隐患。
5.6.2 隐患治理与验收
5.6.2.1 安全主任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责任人要立即采取行动,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通知安全主任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5.6.2.2 当整改责任部门因其它原因不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要通知安全主任,申请整改延期,安全主任在进行可行性评估后再决定适当延长整改期限。
5.6.2.3 当安全隐患未能如期得到彻底改善或责任部门未执行整改,又不通知安全主任时,可给予该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或严重警告处理,同时上报工厂总监。
5.6.2.4 当发现有较大或重大安全隐患,又无法得到改善时应停产停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当地街道办报告,工厂总监要切实保障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责任部门必须无条件配合。
5.6.2.5 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申请街道办复验。
5.7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存档与统计分析
5.7.1安全检查存在隐患时,要向责任部门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将该项安全隐患填写入《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中。
5.7.2 每张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等均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凭证,要求统一保存在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档案内,以备查验。
5.7.3 安全主任每季度对公司的各类安全检查及隐患改善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评估公司的安全管理现状, 认真填写《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
6、附件:《综合安全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
第8篇 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1.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2.责任
2.1本厂安全管理部门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2本厂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3.检查重点
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4.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本厂、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5.检查内容
5.1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5.1.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5.1.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2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5.2.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5.2.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5.2.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5.2.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
5.2.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6.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有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6.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6.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6.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6.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6.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7.车间检查
7.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7.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7.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
7.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8.班组检查
8.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8.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8.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9.隐患整改
9.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9.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9.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本厂。
9.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9篇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与危险因素,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3、定义
3.1 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3.2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要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5、职责
5.1 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全厂的安全检查策划,编制安全检查表,明确安全检查目的、规范检查的频率,实施时间、实施方式、检查参与人员,检查内容等;督促责任人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组织验收,负责季度安全隐患统计分析。
5.2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
5.3 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要保障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
6、本公司安全检查的实施方式
6.1 综合性安全检查
6.1.1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一次,检查人员由安全主任组织,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人等参与,以根据《综合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查现场: 主要针对现场作业环境,包括消防安全方面、设备设施及安全用电、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劳动保护、警示标识等。
(二)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安全教育与培训上岗情况等。
(三)查重点:着重于消防安全重点现场、生产重点岗位、危险设备设施、机械安全防范设施、危险物品的使用与储存等。
(四)查隐患:查工作现场中物和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五)查改善:查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或类似事故所采取的控制与防范措施、防范效果。
6.1.2 综合性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要进行记录,对现场安全隐患要求责任人立即寻求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时安全主任要开出《安全隐患整改单》,限期整改。综合性安全检查结果最终将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6.1.3综合安全检查完成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核准执行。
6.2 定期检查
6.2.1安全主任每周对全厂检查一次,以《公司安全隐患检查表》形式进行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有关责任人立即改善,不能立即改善时要开出《安全隐患整改单》。安全检查以现场隐患检查为主,检查内容因地制宜。
(一)现场消防安全方面:通道与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有效和适用,生产现场与仓库的防火与警示标识是否满足需要。
(二)设备设施及安全用电情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情况,设备的防护措施与警示标识是否到位,设备是否有接地保护及漏电开关是否有效。
(四)危险化学品储存与使用情况:危化学是否按要求限量储存,现场对危化品采取的
安全控制情况,相关安全告知与标识,接触危化品的人员是否配备和正确使用劳
保用品。
(五)其它方面:厂区的环境,宿舍区域的安全现状等。
6.2.2 安全主任需跟据每天检查情况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进行口头或书面报告安全
检查情况.
6.3 专项安全检查
6.3.1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
(一)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由安全主任负责执执行,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每月进行
一次,检查范围要覆盖全厂,每次检查时要在检点表上记录。
(二)安全主任在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时发现损坏时要及时报修,器材过有效期时要及时送去充装或更换。
6.3.2用电安全检查
(一)安全用电检查主要由专业电工技术人员负责,根据《用电安全检查表》
每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的范围是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情况,全厂的安全接地是否符合相
关要求,设备的安全用电及漏电保护、电器防火防爆等方面。
(二)电工技术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做出整改措施,预算整改费用,向总经理提交整改意见,最后实施整改工作。
6.4 车间与班组级安全巡查
(一)各生产车间主管在组织开展生产的过程中要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巡查的主要是在
作业前检查车间的作业条件、设备系统等是否安全;在作业中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操
作规程、设备设施是否安全运行;在作业后检查车间是否存在火险等安全隐患。
(二)各班组长在每个班次要对管辖区域进行随机巡查,及时发现该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报告上一级管理人员。
(三)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安全状态时要立即报告当班管理人员,在下班前要对作业岗位进行整理,防止意外发生。
7、隐患排查治理、验收、统计分析、检查存档
7.1 综合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以及车间与班组级安全巡查中发
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先由责任人立即寻求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时要报告安全主任;
整改难度较大的安全隐患,安全主任要对责任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整改单》,并协助整
改。
7.2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
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
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
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3 整改责任人要立即采取行动,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及时通知安全主任对
整改结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时要求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继续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7.4 当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一时又无法得到改善时,安全主任要及时报告企业安全
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要切实保障整改所需资金的投入,并应当及
时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7.5 当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后,由安全主任负责制订整改计
划,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落实整改经费,明确整改责任人并组织验收,同时
要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向安监部门反馈整改指令的执行情况。
7.6 安全主任每季度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信息编制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并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找出隐患形成的规律和因素,以制
定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该表要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后交一份至街道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行政部。
7.7 各项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治理记录、隐患统计分析表等全部资料由安全主任负责收
集,并建立管理档案,以备查验。
8、下一季度15日前需将上一季度《安全隐患排查统计分析表》通过龙岗区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上报(具体操作:输入中文网址“龙岗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http://183.62.232.229:8081/)然后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申报,用户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名称,密码:12345678。
9、相关表格
《综合安全检查表》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
《安全隐患整改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季报表》
第10篇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以确定隐患或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的存在状态,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和有害与危险因素。
2、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责任
1、公司安全科是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
2、公司及各职能部门下车间、班组检查工作时,必须将安全生产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三、检查重点
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冲压机械和本企业易发生工伤、火灾等事故的设备、工种、场所及其作业人员。
四、检查方法
必须严格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实行公司、车间、班组相结合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五、检查内容
(一)查软件系统:查思想、查管理。
1、查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现象。
2、查职工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二)查硬件系统: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查设备、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健全。
2、查电器设施是否符合定,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3、查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健全有效。
4、查作业场所通道是不畅通无阻。
5、查“三违”作业,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查处整改。
具体按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检查细则表》执行。
六、厂级例行安全检查
具体有厂部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委会和有关业务部门实施。
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厂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隐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
2、每年安排一次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气、起重设备及吊具、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3、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除车间组织自查外,厂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车间的重点危险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并现场落实解决有关问题,否则不能投产。
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节前安全检查。在本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厂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重点危险部位进行检查。
5、厂部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各车间生产现场监督检查。
七、车间检查
1、各车间除配合厂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车间领导每月(20日左右)要按排一次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本车间的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消防器材、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安全科、并作好检查记录。
2、新产品、新项目投产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用的吊具、主要设备、仪器仪表及环境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否则不能投产。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车间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检查。需入库的成品、半成品、贵重工具及工装等是否放好,门窗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是否断电,是否有漏气、漏水等问题。
4、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装、搬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八、班组检查
1、班组每周(周一)由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吊具有无磨损、锈蚀、断裂、变形。钢丝绳卡子是否松动,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车间领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2、组长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班长或车间领导。
九、隐患整改
1、三级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做好书面记录,并对违反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给予处罚。对当场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
2、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厂部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3、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4、车间能解决的安全隐患,车间领导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安全生产不重视,发现安全隐患无故拖延不解决的,厂安全部科将根据有关规定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落实解决。在期限内仍未解决,由此发生事故或影响生产,厂部将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11篇 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检查的职责、组织形式、整改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三、职责
1.安全检查的指导思想是:抓因素,预防为主,抓人的安全行为,确保物的安全状态。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各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防范和整改各种不安全因素。
2.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群众,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安全检查组织人员有权要求被查部门报告安全、消防劳动保护等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调查询问;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并向公司或有关领导报告;对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对查出的“三违”和隐患,有权提出考核意见。
四、组织形式
1.各级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综合性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监督与管理。
1.1公司安全检查,由总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或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每季不少于一次。
1.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班组长、设备管理员进行。
1.3各当班班组长,坚持岗位巡回检查,发现异常问题和事故隐患安排组织力量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排除。
1.4生产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1.5在线维修项目,项目负责人员要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不安全的行为,落实安全措施,制止违章作业。项目完工后,主管部门要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2.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应对设备、电气仪表、起重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装置、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等,进行专业检查。
3.根据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冻保温、防雨防洪、防雷击、防台风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专业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可与企业综合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或季节性安全检查时,可由该专业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按要求上报,并抄送公司生产部和安全负责人。
5.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应及时记录。
五、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
2.对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对涉及到生命、财产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改;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制订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公司对重大隐患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的期限。通知书由技术部门填写,经总经理签署后发出,交车间或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4.“隐患整改通知书”在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生产部负责入档备查。
第12篇 某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宏达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宏达模具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第五条 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黄骅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黄骅市安监局备案。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各级责任人为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給予经济、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罚款。
第十一条 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給予单位负责人50--100元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人,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处10--100元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将根据情况給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附则: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