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设备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设备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六、设备科安全技术教育制度
1.对新进工人必须从建筑施工的四大伤害以及机械作业的一般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学习,树立其安全防范意识。
2.安排从事机械操作指挥的工人由设备科申报本地的劳动局,按照安全技术、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禁止事项等内容进行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电工、机修工、电焊工、驾驶员等特殊工种,设备科、质安部安排,学习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与工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即将安排到工地从事机械操作的人员,由分管工长和安全员负责按照相关安全操作知识进行进场前教育。
5.变换工种作业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学习。
第2篇 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制度
一、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图纸、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制订施工组织措施,并由矿机电矿长签字。
二、安装、改造、施工期间,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现场跟班,对施工过程各类技术参数(含隐蔽工程)要认真做好记录,工程结束后资料存档。
三、工程结束后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改造工程进行验收签字,并将验收资料存档。
四、所有改造应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影响使用的必须返工处理。
五、安装改造不符合设计要求影响正常使用的,由机电运输科组织分析,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无条件返工处理。
六、设备安装前机电运输科、施工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本条例。
七、工程移交前,由矿领导组织调度室、机电运输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办公,围绕设备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日期进行整改。
八、对设备验收提出的每个问题,机电运输科和相关区队都要做好记录,根据工程需要,按期完成整改,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九、在安装过程中设备有问题应停止该设备的安装并及时与机电运输科联系,否则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移交,验收移交单要经过机电运输科公证。
十一、设备运行后,凡发现设备的内在质量出现问题,由厂家负责,其它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十二、安装过程一些特殊的设备和配件,由机电运输科负责制图,小型配件由施工单位制图,供应科负责联系按图加工制作。
十三、机电科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进行全面的协调、平衡,及时解决设备安装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并按时向矿领导和 “调度会”通报进展情况。
十四、机电运输科负责检查设备是否按照原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设备与工程的关系是否符合原定技术要求,如有出入应及时与安装单位联系,施工单位尽快整改解决。
十五、凡因安装单位安装不当,造成设备不能安全运行的,按损失大小对安装单位进行处罚。
十六、凡在设备验收过程中无法验收内在质量的,带负荷运行后48小时内出现问题影响生产的,按规定对安装单位进行罚款。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第3篇 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第1条 全矿机电运输设备实行建帐、建档的微机管理制度。
第2条 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设备管理员,负责本设备的领用、交接、验收等,确保设备状态明,完好率高。
第3条 设备的交接、领用,必须由领用或交接单位的设备管理员到机运部办理相关手续,投入运行的设备,必须有设备完好和防爆检查合格证。
第4条 设备转移或互相调配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办理调拨移交手续。
第5条 机电设备要实行计划检修制度,设备使用单位,要认真按照设备检修周期,对所有设备进行定检或替换检修。
第6条 各单位工作面或工作地点的备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并放于安全地点摆放整齐。
第7条 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应由机运部组织进行事故追查分析,并根据设备价值和损坏情况,给予责任单位考核。
第8条 对机电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时,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出防范措施。
第4篇 机电设备选型购置制度
一、凡构成本矿固定资产的机电设备专用仪器、仪表、起重运输车辆、医疗生活设备均由机电科设备组归口管理。
二、调入设备、租赁设备由本矿编制计划,申请调入或租入,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调入或租入设备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计提折旧费及交纳租赁费用。
三、矿每年根据集团公司核定的设备更新资金,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购置。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更新计划之外,更新某种设备时,须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并在调整计划中明确列出。
四、矿设备更新时,由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列出初步计划报设备组。设备组根据同类设备的装备、使用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考虑其经济,技术效益,列出全矿更新计划;经生产技术、机电设备、计划财务,基建后勤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后,报矿办公会研究通过。
五、设备更新计划编排序列:
1、井下生产设备。
2、地面大型设备、筛选设备。
3、水暖供热设备、基建设备。
4、超重运输备。
5、生活后勤、环保设备。
6、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所需设备。
六、设备选型,特别是耗能量大、容量大的设备,要害设备,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然后提出规格型号,详细说明其技术,经济性能,编写设备选型说明书报机电副总,审批后交由设备组办理。
七、基本建设或改扩建工程设备选型由集团公司以上设计部门根据工程概算及工程设计提出,由集团公司组织供货,其它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修改,不得用低于原定技术经济性能的设备代替。
八、设备选型应根据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精神,选用其技术性能先进的优质高效设备,凡属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一律不得选用。
第5篇 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一、因管理不善、维修不良、操作不当,在运输安装机电设备过程中不慎而造成机电事故者,或停止运行影响生产30分钟以上,造成影响产量50吨以上或损坏设备价值500元以上者均定为机电事故,对此必须加以追查并处理。
二、根据矿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机电事故可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类。
重大事故可分为:
1、因机电事故而造成全矿停产8小时以上或损坏大型机电设备的,例如提升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主变压器等。
2、造成钢丝绳崩断而导致跑车,因开车不慎而造成绞车过卷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坏设备的。
3、因失职造成主扇停止送风15分钟、造成主水泵房进水的、因失职造成全矿停电30分钟以上的、因失职或违章而造成电气设备着火或失爆的、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电机车碰头追尾的等,以上几种情况均列为重大机电事故。
凡因违章作业,违章操作,工作不慎,管理不善造成电机烧毁损坏,如局扇、调度绞车、干式变电器、小水泵、开关、刮板运输机等较小型的设备均构成一般机电事故。但是一般性的机电事故可根据情节严重性可升级为重大事故。
三、机电事故的统计方法,按“煤矿机电设备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施行细则执行。由矿调度室负责全矿事故次数的统计,并上报事故统计、报告整理单等。
四、当发生机电事故后,首先在调度指挥下进行抢救,尽快恢复生产,并认真追查分析事故原因。
一般性的机电事故,由本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分级追查,写出书面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发处理意见上报机电科或设备库,由设备库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做出处理意见后报机电矿长和机电科审批,呈报矿领导进行处理。
对于重大机电事故,由矿安全科出面组织有机电科长参加并结合生产部门、事故单位共同分析追查原因,签署意见,呈报领导进行处理。对于那些严重违犯纪律或故意破坏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五、事故报告的要求,事故单位必须拿出正规形式的书面报告,并附有事故责任者书面检查,报告中要实事求是,要有对事故性质的认识,有事故原因、分析意见、处理意见、预防措施等,呈报有关部门审批。
六、机电科建立事故统计记录,要经常对全矿设备进行检查,对于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并针对事故做出积极防范措施。
七、为了防患于未然,当事故发生后一是要认真分析追查事故,再是对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要总结教训,广泛发动群众,认真学习讨论。在工作中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切实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6篇 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一. 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负责人。
2.设备安装应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或图纸要求进行。
3.安装设备应执行《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
4.应有详细的施工记录。
5.设备安装前、后应有开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安装不受此限)。
6.不完好的设备不准投入安装和使用。
二.设备调试
1.设备调试由安装单位进行。
2.调试中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是否符合设备技术要求和完好标准,不合要求的,安装单位应及时整改。
3.应有记录详细的调试报告(井下常用生产机械的调试不受此限)。
三.设备验收与移交
1.安装完毕后,由安装队、使用单位、总工办、机电科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及设备试运转。大型主要设备应在验收前编写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由安装队、使用单位联合编写,报机电科审批。
2.验收合格后,办理签字移交手续,设备由使用、维护单位接管。
3.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由安装单位移交机电科进行整理建档后交档案室。
第7篇 机电设备验收制度
一、新进设备到货后,经营管理科通知机电运输科、武保部分管人员进行全面质量验收,新购进的设备证件必须齐全。
二、对设备所带配件必须要单项登记,严格按到货清单清点清楚,并开具验收单,作为入帐凭证。
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由机电运输科专职防爆检查员进行检查,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库。
四、新进胶带必须有“检验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郑煤集团物资质量监督检查中心的检验报告。
五、对设备技术资料及各种证件,要及时整理存档,若有欠缺,由验收人员督促采购员补齐。
六、在验收中发现所进设备与装箱单不符或有明显质量问题,应立即会同采购员与厂家联系解决,如果出现经济损失,有关人员要承担连带责任。
七、设备验收后要做好入帐、编号工作。
第8篇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转,确保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灵敏可靠,结合国强矿机电设备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
一、机电设备配备安全保护装置项目及试验要求
1、副井绞车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过卷装置
每天一次
2
限速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3
减速功能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
4
闸间隙保护装置
按现场要求试验
5
制动油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过负荷和欠压保护装置
每半年试验一次
7
提升信号联锁,操车系统与提升信号
每天试验一次
8
副井提升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二年检验一次
9
副井提升机性能检查
每年检验一次
10
提升机滚筒主轴、连接装置、天轮等装置探伤
每二年一次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安全阀动作压力试验装置
每周试验一次
2
断水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3
断油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4
超温保护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5
风包超温装置
每天检查一次
6
压风机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2、空气压缩机
3、主扇风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轴承超温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2
润滑油欠压 报警装置
每月试验一次
3
反风装置
每月检查一次
4、皮带机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堆煤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2
防跑偏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温度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4
烟雾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
自动洒水装置
每天试验一次
6
低速打滑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5、锅炉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双色水位计
每小时检查一次
2
高低水位报警
每天试验一次
3
安全阀试验
每月试验一次
4
锅炉技术性能测试
每年检验一次
6、井下电气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接地保护
每周检查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
2
漏电保护
每天试验一次
3
短路保护
每天检查一次,每周试验一次
4
照明综保
每班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一次
5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每年一次
6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
每班检查一次外皮有无破损
7、斜巷运输
序号
安全保护装置项目
试验要求
1
防跑车装置
每半月试验一次
2
插销、链环
每班检查一次、每年试验一次
3
钢丝绳、钩头
每天检查一次
4
红灯、信号
每班检查一次
二、 机电设备安全保护现场使用要求
1、各单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坚持正常使用,确保灵敏可靠。
2、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认真做好试验记录,记录中要将试验时间、试验数据和试验人员等填写清楚。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护装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护装置,否则将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需要临时短接安全保护装置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压风机、通风机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写明原因,报机电矿长批准、到机电科办理手续后方可拆除。
(2)电气设备保护如接地、过负荷等需拆除保护时必须经队跟班队长和值班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但事故处理结束后必须马上将保护正常投入。
5、发生漏电事故而引起漏电保护装置动作时,在漏电故障没有处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护而送电。
6、机械移动式设备,保护损坏时必须在下一班前将保护恢复投入使用。
三、违反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规定的,将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破坏安全保护装置的,按严重三违处理,并罚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护装置的,罚款200元。
3、保护装置不定期试验的,缺一次罚款50元。
4、保护装置试验记录填写不认真(记录内容不全、不真实、字迹不工整)的,一次罚款50元。
5、保护装置不起作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
第9篇 机电设备综合管理制度一
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试验必须在机电经理和机电队长的领导下进行,以掌握设备动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电气试验标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试验人员应掌握正确的试验方法,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各种试验必须留有记录存档。
3、绝缘工具
①对于使用于6kv电压等级的绝缘杆、拉杆、绝缘棒每年试验一次。
②对于井上下使用的绝缘、鞋绝缘手套,每年试验一次。
③对于上述绝缘用具除每年定期试验外,在使用中由于受机械损伤,电弧烧伤,放电,受潮后均随时试验。
4、电气设备的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四月一日前试验安装好,保证其动作灵敏可靠,正常投入运行。
5、电缆试验
①对于井上下电缆、变配电所引出的高压电缆,每年定期作一次预防性试验。
②井下使用的高压电缆每年必须作两次绝缘测定,每年进行一次泄漏及耐压试验。
③对于1000v以下的低压橡套电缆修补后,入井前必须做泄漏耐压试验。电缆下井安装前应做绝缘电阻测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高低压电器设备的试验
①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②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③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④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7、绝缘油试验
①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②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8、接地检查
①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②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9、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①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②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③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④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第10篇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l、为使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其实现安全运转,对各种机电设备都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将检查情况记入巡回检查记录。
2、操作工对设备每天检查的次数,必须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不论那种设备,都必须做到(1) 交接班检查;(2) 运转前检查;(3) 运转中检查。
3、检查的线路、部门、内容和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操作规程”的规定,一般都应检查:
(1) 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机房及设备是否清洁卫生。
(3) 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异响。
(4) 设备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5) 设备的温升情况是否正常。
(6)设备的振动情况是否异常。
(7)设备的负载情况是否过负荷。
(8) 设备的电源情况是否正常。
(9) 记录是否齐全准确。
(10)机房照明、通讯、安全装置是否可靠。
4、机电管理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机电维修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时间,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认真检查和分析设备运行记录。
第11篇 机电设备的定检制度
1、采掘开队组设备、三班生产的每天必须保证二小时的停产检修时间,在交接班时,还需保证半小时检查维修时间。
2、井下机电峒室、大巷及地面生产系统的设备每天必须有2小时的定检时间。
3、对平时不能轮换检修的大型固定设备,应作定期的大、中、小修计划。
4、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七个假日作为当月固定检修日外,其每月应有一天的停产检修时间,全年共计15个停产检修日。
5、每个回采工作面结束后,正、付巷及工作面设备一律上坑检修,不准倒装使用。
6、采掘开队组井下机电峒室、大巷、地面生产系统、机电设备的班检,由当班机电工及司机进行,周检及月检由机电队长或包机组长组织和参加,对所检修的设备,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填写,报机电科维运技术员。7、大型固定设备的轮换检修及停产检修,必须由机电科根据日常检修掌握的情况,与周期规程试验、检修周期和停产检修时间编制年度、季度的检修计划,经矿长签署后,报总公司审批,检修计划的编制时间,年度计划应提前三个月,季度计划提前一个月,月检计划提前7天编制。
第12篇 煤矿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管理制度
一、设计人员
1、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纸要求,负责所承担产品图样的设计和设计文件的编写,对设计质量负责。
2、正确贯彻矿用机电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遵守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各种规章制度。
3、正确应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基础资料、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做各部件的计算和分折。
4、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中,做到制图比例适当、视图投影正确、图面清晰,尺寸、数字、符号、图例准确,文字叙述切题、简明、通顺。
5、属初次设计技术难度较大的矿用机电设备,应提出包括设备的主要结构、材质选用、技术要求等设计方案,并与校审人员研究确定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6、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在送校前,应全面自校,并负责对校核和审核中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以及打印底图和打印文件的复核。
7、按规定签署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
8、认真处理制造、安装和使用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对需要修改的内容,应连同归挡的设计文件及时修改。
9、负责对复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复查和修改。
10、填写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二、校核人员
1、会同设计人员商定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方案,帮助设计人员解决设计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并对所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全面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核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的规定,设计是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
(2)设备部分配件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参数、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与设计图样一致;
(3)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内容是否完整叙述是否准确;
(4)设计图样的比例、视图、图面布置是否适当,尺寸、符号、加工要求、材料选用及数量是否正确,安全附件选用是否符合规定;
(5)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标准图和复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4、负责所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归档后再修改内容的校核工作。
三、审核人员
1、参加讨论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主要技术问题,指导设计、校核人员确定设计方案,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并对所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2、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设计条件图、现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范的要求,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签署:
(2)设计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软件计算方法、公式、参数、应力分析及主要受压元件和安全附件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技术特性表、配件材料装配尺寸是否正确,复用图、借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4)协调设计、校核人员之间在技术上的不同意见。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四、设计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批准(或审定)人员
1、参加重大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决定重大的结构设计、计算方法、材料选用和技术条件,审定设计执行的技术方针、政策、设计原则,并对设计的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等重大原则问题负主要责任。
2、审定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采用的设计软件、主要计算公式、数据、主要安装尺寸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对设计、校核、审核及与标准化审查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作最后决定,必要时,可主持设计的中间审查,以保证设计质量。
3、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五、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1、负责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设计技术的全面工作。
2、组织各级设计人员严格执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标准制度,确保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安全质量和经济水平,切实贯彻各项设计管理。
3、审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工作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审批重要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
5、审批本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管理制度。
6、负责裁决设计人员与审定人员之间在设计工作中的争执意见。
7、负责领导开展对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8、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年度工作小结并做好上报工作。
9、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提建议。
10、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资格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造成事故的产品设计,组织分析、评议,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