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用电检查、检测检查制度
1、工区用电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电工每班必须检查一次;每次用电安全检查必须认真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2、检查人员要以国家的行业标准及法规为依据,不得凭空捏造或以个人好恶为尺度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
3、用电安全检查的重点是:用电标识、警示是否齐全;电气设备的绝缘层有无破损;线路的敷设是否合格;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的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保护接零或接地是否可靠;接地电阻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电气设备安装是否正确、合格;配电系统设计布局是否合理,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定;各类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齐全有效;各种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健全;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规范;有无违章指挥;各类技术资料、施工记录是否齐全等。
4、更换或大修一次电气设备,必须测试一次绝缘电阻值;测试接地电阻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断开设备接地端;操作时不得少于两人,严禁在雷雨或降雨后测试。
5、对各类漏电保护装置,必须每周进行一次主要参数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6、对电气设备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检测,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摇测绝缘电阻值,必须使用与被测设备、设施绝缘等级相适应的(按安全规程执行)绝缘摇表。
7、检测绝缘电阻前必须切断电源,至少两人操作;严禁在雷雨时进行摇测大型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测大型感性和容性设备前,必须按规定方法放电。
第2篇 地面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全矿区生产场所、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矿区地面安全用电检查制度。
检查部门:机电科、安监科
检查范围:10kv配电室、监控室、主井绞车房、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锅炉房、通风机房、瓦斯抽房站、灯房、办公楼、机电队、修配车间、炸药库、四川基建、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等
检查时间:每月13日、28日
地面安全用电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电气作业:
1、作业人员不得穿戴潮湿的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绝缘用具。
2、电源线、插座、插头无破损。
3、检修时应在相应开关处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禁止带电作业。
4、临时电缆(线)有防护措施,不得妨碍通行,有防止踩压措施,有可靠地接地(零)。
二、机电设备:
1、用电设备设施有可靠的接地(零),有明显的连接点。
2、各种限位开关、仪表灵敏可靠,无裸露接头。
3、设备自身配电箱内清洁、无油污。
4、各种开关齐全、灵敏可靠,有急停开关。
5、电焊机一、二次接线柱有防护罩,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3米,二次线接头不允许超过3个,且绝缘良好。
6、焊接变压器一、二次线圈间,绕组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不少于1兆欧。要求每半年至少应对焊机绝缘电阻遥测一次,记录齐全。
7、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电焊机两侧接线必须牢固可靠,并有可靠防护护罩。
8、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手脚架、结构钢筋等做回路地线。电焊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三、配电室:
1、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2、配电柜运行指示灯是否正常,低压配电电器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
3、定期对电气设备、电工工具、器具进行安全检验或试验。电力安全用具应负责妥善保管,防止受潮、暴晒,防止脏污和损坏。电气设备保持性能完好,清洁无尘;工具齐全、整洁、摆放整齐。
4、室内有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制度。
5、有消防器材,灭火器的种类为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6、电缆沟、进护套管应有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水措施。
7、站场有无临时性用电线路,是否采取保护措施
8、配电室至少有两名电工持证操作人员;必须有有特种操作证件。
四、配电箱(柜):
1、配电柜应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置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设备专用箱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严禁一闸多机。
2、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配电箱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杂物,移动式配电箱、开管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3、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4、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附近无障碍物,内部整洁无杂物、无积水。
5、各种元件、仪表、开关与线路连接可靠,接触良好,无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6、箱体接地(零)可靠;各配电箱内无裸露电缆接头,电线规整。
五、手持电动工具:
1、所用插座和插头在结构上应保持一致,避免导电触头和保护触头混用。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严禁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
4、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电源线不得有接头,应有可靠的接地(零)措施。
6、开关、插头完好,并与电动工具匹配。
7、防护罩、盖或手柄无破裂、变形或松动。
六、配电线路:
1、电线无老化、破皮
七、现场照明:
1、灯具金属外壳要有接零保护
2、手持照明灯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
3、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应不小于2.5m
八、其他:
1、作业面上的电源线应采取防护措施,严禁拖地。
2、电工作业应配戴绝缘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3、应定期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查。
4、施工现场有高压线的,必须有具体方案采取防护措施。
5、宿舍用电严禁私拉乱接。
第3篇 安全用电技术交底检查制度
1、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没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后、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及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次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须分别本人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
第4篇 地面安全用电检查制度
为加强全矿区生产场所、生活区安全用电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矿区地面安全用电检查制度。
检查部门:机电科、安监科
检查范围:10kv配电室、监控室、主井绞车房、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锅炉房、通风机房、瓦斯抽房站、灯房、办公楼、机电队、修配车间、炸药库、四川基建、综合楼、办公楼、宿舍楼等
检查时间:每月13日、28日
地面安全用电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电气作业:
1、作业人员不得穿戴潮湿的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绝缘用具。
2、电源线、插座、插头无破损。
3、检修时应在相应开关处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禁止带电作业。
4、临时电缆(线)有防护措施,不得妨碍通行,有防止踩压措施,有可靠地接地(零)。
二、机电设备:
1、用电设备设施有可靠的接地(零),有明显的连接点。
2、各种限位开关、仪表灵敏可靠,无裸露接头。
3、设备自身配电箱内清洁、无油污。
4、各种开关齐全、灵敏可靠,有急停开关。
5、电焊机一、二次接线柱有防护罩,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3米,二次线接头不允许超过3个,且绝缘良好。
6、焊接变压器一、二次线圈间,绕组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不少于1兆欧。要求每半年至少应对焊机绝缘电阻遥测一次,记录齐全。
7、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电焊机两侧接线必须牢固可靠,并有可靠防护护罩。
8、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手脚架、结构钢筋等做回路地线。电焊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三、配电室:
1、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2、配电柜运行指示灯是否正常,低压配电电器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
3、定期对电气设备、电工工具、器具进行安全检验或试验。电力安全用具应负责妥善保管,防止受潮、暴晒,防止脏污和损坏。电气设备保持性能完好,清洁无尘;工具齐全、整洁、摆放整齐。
第5篇 安全用电检查检测检查制度
1、工区用电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电工每班必须检查一次;每次用电安全检查必须认真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2、检查人员要以国家的行业标准及法规为依据,不得凭空捏造或以个人好恶为尺度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
3、用电安全检查的重点是:用电标识、警示是否齐全;电气设备的绝缘层有无破损;线路的敷设是否合格;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的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保护接零或接地是否可靠;接地电阻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电气设备安装是否正确、合格;配电系统设计布局是否合理,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定;各类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齐全有效;各种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健全;电工及各类用电人员的操作行为是否规范;有无违章指挥;各类技术资料、施工记录是否齐全等。
4、更换或大修一次电气设备,必须测试一次绝缘电阻值;测试接地电阻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断开设备接地端;操作时不得少于两人,严禁在雷雨或降雨后测试。
5、对各类漏电保护装置,必须每周进行一次主要参数检查,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6、对电气设备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检测,每月必须进行一次;摇测绝缘电阻值,必须使用与被测设备、设施绝缘等级相适应的(按安全规程执行)绝缘摇表。
7、检测绝缘电阻前必须切断电源,至少两人操作;严禁在雷雨时进行摇测大型设备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测大型感性和容性设备前,必须按规定方法放电。
第6篇 纺织公司安全用电检查及电气线路巡查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电气线路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造成的触电或电气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检查巡查制度及考核办法。
1.3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及个人.
2总则
2.1各个部门要积极确保电力设备安全运行,保证电力供应及维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巡查。
2.2电气线路检查应包括:
1)用电是否违章。
2)员工有无违章操作,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规定使用。
3)电气线路有无损坏。
3职责
3.1 生设部是安全用电主管部门,负责电气统一管理,建立电气检查、巡查管理记录。
3.2各单位设备负责人负责电气线路的检查、巡查,并做详细记录,向生设部汇报。
4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1上岗资格
4.1.1所有电工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和查体合格,持证上岗方可从事
电气工作。
4.1.2上岗前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精力充沛,不准喝酒和带病上岗。
4.2工作时操作人员在未经验明线路确实无电时,应一律视为有电;维修、检查、拆除有关设备及线路时,必须到配电室办理停电手续,挂警示牌。
4.3禁止带电操作,如低压需要带电操作时,应有人在现场监护,并有可靠的
措施,符合安全距离,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高压严禁带电操作,
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倒闸操作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监护,
一人操作。
4.4安装临时线,应按规范实施,不得随意敷衍,在厂区使用喷灯或明火作业,应到安全办公室办理明火作业单。
4.5安装调试电气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的技术性能说明书和图纸及有关规定的
要求进行工作。
4.6登高操作时,应检查自己的工具,穿戴的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安全用具是
否齐全、可靠。登杆操作时,地面必须有人监护,杆下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
禁两人同登一个梯子,梯子下方必须有人扶持。
4.7在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及倒闸操作。
4.8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允许随意加长电源线,电动
工具的外壳应具有可靠的接地。
4.9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工具、仪器是否齐全,查明操作人员是否
全部撤离工作现场,然后拆除接地线及警示牌,清理好工作现场退回工作票,
方可送电。
5电气线路检查、巡查
5.1部门电气保全工对本部门的电气线路在每日进行全面与或巡查检查,并填写详细记录。
5.2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气线路一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并及时上报生设部。
6考核
6.1企管办每月对各单位汇报检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凡是发现谎报,误报对生产及员工安全构成威胁,要对当事人进行严厉处罚。
6.2企管办的检查结果将纳入本部门年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