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园区所有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总则):园区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
三、检查标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四、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职能部门和项目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五、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公司或项目部的定期检查,都须使用标准的《评分表》来检查、打分、反馈,并将检查纪录备份到被检单位留存迎接上级检查。
七、项目部在接到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等检查通知后,及时将信息发馈给园区相关领导和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园区及时协助项目部迎接检查。
八、受检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现场,必须准备书面汇报资料,有条件的项目部兼用投影技术汇报。
九、上级检查单位开据的整改单,要及时整改、按时反馈。同时反馈给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十、坚持定期检查:实行月度生产大检查制度,由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带队,安全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生产大检查。
十一、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项目部自查
十二、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十三、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十四、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十五、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检查纪录使用专用检查表。
十六、评分与反馈:
1、项目部每周例检。 2、项目部每周例会反馈检查结果,要有会议签到、记录、照片。 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十七、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十八、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重庆兄弟建设有限公司
第2篇 施工机械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各种机械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必须按处(部门)规定)划分的场所停放,生产和专项工程,要根据生产任务的要求,对放野外的各种机械车辆要派专人看护,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不准乱停乱放,违者造成失窃和事故除按有关处罚外还要负经济赔偿的责任。
本车(机)驾驶员必须做好零部件(油料)的安全管理工作,人不离车和入场后要关锁好门、窗箱盖,机械车辆进车间检查前应做好交接和领用的材料五金零配件的保管,由于乱丢乱放,造成丢失责任要负赔偿的责任。
动用各种车辆设备包括私人借用,要经领导和管理部门权益审批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凡擅自动用各种机械车辆设备进行非法运输、私做工程等活动,除追回台班费和没收非法所得外予以处罚,造成损坏和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严禁机动车辆和沥青油罐车停放在“严禁明火作业”区域内使用汽、柴油擦洗沾有沥青车辆和用喷火机喷化车辆上的沥青结巴。确需清理车辆要经保卫部门同意并指定地点采取严防措施,保证安全。违者按安全防火规定处罚。
严禁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利用职便或私人用车在外过夜,造成损失、丢失和事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3篇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一、钻孔灌注桩基础
1.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在河流上施工时必须保证地基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来支撑钻机和人员的施工。
2.钻机使用的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应架空搭设,挪移钻机时不得挤压电缆及水管。
3.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4.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5.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成桩护筒尚未拔除的,应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遮罩。
二、现浇墩台施工
1.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墩高在10m 以上时,应围设安全网。
2.施工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不得身倚栏杆,严禁其它机械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三、梁板预制
1.检查预制场地的施工用水、用电等是否规范。
2.检查主要机械:搅拌站的地基是否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操作台外有无设护栏,搅拌站的电器设备和线路是否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部分是否有防护装置,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试运转,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审查施工单位的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及设计
⑴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⑵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⑶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器设备的类型是否正确;
⑷ 电器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⑸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设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同时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度不得低于30秒毫安)配电箱必须上锁,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⑹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四、预制构件运输
1.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应保证其稳定性,避免梁板的脱落发生危险;
2. 运输超宽、超高、超长构件时,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在制定线路上行驶,牵引车上应悬挂安全标志,下坡时用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工拖拉轮木块跟随前进,当坡度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3. 轨道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支撑制动器要进行检查,运输时有专人指挥,要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伤的稳定性及注意轨道平车在运输中的变形。
4. 装卸车选择平坦、坚实的路面为装卸地点,装卸时车辆刹闸。
五、预制构件的安装
1. 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应预制安装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大的项目应组织培训。
2. 吊车起重安装梁板等构件时,检查是否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规定:
①起重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起重吊装的工人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
②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
③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规范的要求,起重吊装设备支撑的场地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避免倾覆事故的发生。
第4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1、总则
(1)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1)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3)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3、防火安全职责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编辑器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①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③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②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③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4、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过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各办公大树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力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力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友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力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8)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妥善保管。
第5篇 公路工程施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3.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施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及措施
1.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的工区或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
2. 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书面报建设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3. “三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期限的“三定”原则。措施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4.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 对于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6. 项目部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报告。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 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结合工程特点,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治理、验收、销号的工作制度,并设专人负责。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
3. 项目部应每15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作业班组或工区还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组织不定期的隐患排查。即结合专项检查、防汛、防台风、防雷击、防暑降温等季节性安全隐患排查以及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3. 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活动。
4. 项目经理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
5. 项目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四、隐患排查内容
1. 措施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情况,签到施工班组一级;
(2)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及台帐建立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
(4)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
(5)风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8)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以及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2. 风险较大工程隐患的防范情况
(1)桥梁工程吊机设备失稳、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等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2)跨越市政道路和河堤交叉工程等的衍生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3)水中施工平台、墩台、墩柱施工作业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4)钢箱梁制造、运输及安装作业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5)施工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情况。
五、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与整改
1. 排查登记
(1)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省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对各施工工序及设备、危险物品、现场环境与驻地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分级建档,登记编号,对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由建设单位报各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其中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还应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当事故隐患等级可能随时间、外界条件变化时,应注重动态监控并在档案中及时调整其等级,对升级为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予以补报,对降级的事故隐患亦应相应报告。
2. 公示公告
(1)项目部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特征及防范措施,由双方签字确认。
(2)在作业场所明显部位设置重大及特别重大的事故隐患公示牌。
(3)制定应急预案并告知作业人员与现场相关人员,必要时组织演练。
(4)在上述场所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人和车辆。
3. 防范与整改
项目部对处在危险区域或有潜在危险的临时驻地应坚决搬迁,对有危险的作业点进行有效防范,对施工机具登记管理,在使用维修前应加强检查,对所有隐患的防范措施应一一审核。
六、责任追究
直接责任人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未得到整改,也不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记录
附表1 危险源安全隐患登记台账
附表2 安全隐患处理意见书
第6篇 某桥梁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编制依据 为加强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减 少各类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项目的财产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 、 可证条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 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六镇高速 3 标项目经理部桥梁工区。
第三条 桥梁工程安全方针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 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项目施 工任务,规范我标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二、 桥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2、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3、 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桥梁工区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任组长、副 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桥梁工程建设 过程中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工区成立了以工区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工区主任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专 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桥梁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 查及管理责任;其他负责人及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应安全责任。
第五条 安全教育和检查
一、安全教育
1、坚持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 安全基础教育和技术培训。
2、对担负桥梁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焊接、登高作业、起重等,要 重点培训、持证上岗。
3、抓好桥梁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要设立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安全 警示和安全警告标志。
4、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每项工程开工前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 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 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 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
二、安全检查
1、定期安全检查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经理主持,质检安全科牵头,工程科、物资装备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
2、不定期安全检查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施工任务、气候环境等情况,工区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 同时专职的安全员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防洪、防火、防触电、 防物体打击、防盗、防高空坠落等;安保部组织,各部门参加。
3、专项安全检查 对桥梁工程不定期地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质检科主持,各部门参加,检查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工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等认真检查仔细并做好记录。 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第六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基本安全要求 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围护设置,入口处一般应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 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或称“施工公 告”)、安全纪律(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使进入该工地员工,能对该工 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运输 工地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道路连通。 场内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繁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警告标志。
3、材料堆放 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 预制构件、 施工设施构件等)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 图规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
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如安全网、洞口盖板、护栏、防护罩、各种限制保险装置都必须齐全 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因施工确实需要移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管理负 责人同意,并需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复原。
5、安全标识、标牌 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 危险部位还必须悬挂按照 《六镇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手册》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6、安全防护 内容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起重机械安全 规程》(gb6067-85)、《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gb12602-9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 程》(jgj126-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 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现场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标准与使用》 (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关规定执行。
7、安全文明施工 根据环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尘工作,不准乱排、乱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 弃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条件或有要求的道路与场地应平整、硬 化、畅通,并有交通标志。
8、施工机械设备 对进入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在使用中定期进行检 查; 检查不合格的, 不得使用。 应定期对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进行维修保养, 保证各类机械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完好、有效。
9、安全隐患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 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安全生产事故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上报项目部及工区领导,保护事故现场, 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 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有条件的应当拍照或录像。
11、危险品、爆炸物品使用
1)对于爆破及引爆物品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各种可燃 性液体(燃油)等在运输、保存、使用中,除按规定外,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 应防爆措施。
2)各种气瓶运输、存放、使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有关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 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使用时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12、施工用电
1)桥梁工程临时用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末端设专用保护线,重复接 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大于 10ω。
2)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各级开关箱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 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开关 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4)夜间作业面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地段,每平方米不小于15w。照明灯光保 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根据施工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确定高度。
5)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严禁架设在树或临时支架上。 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珠,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 电杆板线离地2.5m以上应加绝缘珠。严禁将电力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 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上。
6)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门上配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 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7)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必须经 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和各种设备时, 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关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严禁带电作业。
13、特种设备 所有起重设备、电器设备、运输设备、架梁设备、高压电线路、压力容器等加 强保养、检查,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具有完备的安全装置,提升系统的各部 位定人、定期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14、基坑开挖
1)基坑开挖边坡根据地质情况、含水量确定最经济、最安全的边坡率,弃土 按设计位置堆弃,保证不堵塞河道。
2)桥涵施工场地做到因地制宜,布局合理,避开水害侵袭,施工道路畅通。机械设备状况良好,防护设施稳固可靠。安全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醒目。
15、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时使用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口哨等与地面联系,并设置安全网,系牢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确保结构物和人身安全。安全网保持完好,使 用宽度不小于 3m,长度不小于 6m,网眼不大于 100mm 的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 编织的标准安全网。每块网能承受不小于 1600n 的冲击荷载。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检和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脚手架搭设牢固稳定,上层施工机具安设稳固。严禁重叠作业。
16、人工挖孔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井下作业 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和系好保险钩。
2)、每天开始作业前及施工中,现场的作业人员都应配合项目机电人员认真检查提升机的辘轳轴、支架、吊绳、挂钩、保险装置和吊桶(或土筐)、刹车制动等 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无损,防护设施是否安置到位和正确牢固可靠,发现问题时及 时向机电人员报告,并在修复及设备试运行正常完好后方准许正式使用。
3)、混凝土护壁浇筑时,应注意高出井沿(厚度与护壁相同),保护井口和防止物体滑落井内伤人。孔内运出的土石料应堆放在离井口以外的地方并及时清理出场,在井口周边 1 米范围内不堆放杂物,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4)、作业井口保证有人配合作业,不得随意变换.当井下有人作业时, 井上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密切注意井下作业状况,并做到井下人员轮 换作业.
5)、井孔上下设立可靠的联络信号或喊话等方式经常与井下保持联络,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帮助井下作业人员撤离井底返回地面,并报告项目经理检查处理。
6)、作业人员上下井时必须乘坐专用安全乘人吊笼,不得随意攀爬护壁和乘坐 吊桶(或土筐)、吊绳等方式上下井,以防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7)、当孔深超过时,应在距井底处设置一道半圆形钢筋防护网并牢固固定。在吊运物料时,井下人员应紧贴护壁站在半圆形防护网下,以防落物伤人。半圆形钢 筋防护网设置时应随进尺深度逐节下移固定,始终保持在设置高度范围内。
8)、 井下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随时注意井内的各种变化情况, 如地下水、 流砂、流泥、塌方、井圈护壁变形、有害气体、不明物等,发现问题及时回到井上 报告项目管理人员采取措施处理解决。每节挖孔进尺深度应根据实际土质和地下水 位而定,地下水压力较大,出现较多涌砂、涌泥等可采用降水方案,并用钢筋沿护 壁插下,然后用草袋子或麻布之类的物品先堵住流砂和流泥,再清孔绑筋支模浇灌混凝土护壁。发现烂井时应另行编写处理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组织专门人员讨论实 施,处理时专职安全员应在井上负责观察,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绳。
9)、人工挖孔施工时应保证每节护壁混凝土设计厚度、同心度、直径及垂直度, 每挖成一节就应及时绑扎钢筋支模并浇灌混凝土,护壁混凝土浇灌要周围同步上 升,振捣密实,待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模。
10)、井底抽水时,原则上应在挖孔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再合闸抽水,然后立即 关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孔内抽水用电设备应采用一机一闸一保险;电缆应采用 潜水电机用防水橡皮护套电缆,不得有接头,且应架空敷设,不得承受外力,还应 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未级电箱应装有可靠的漏电和接零保护;漏电 保护器的动作电流的动作时间应选用控制范围为和的型号,如遇水量较大需边抽水 边挖的,应在项目经理同意下采取足够的安全防护(如穿密封绝缘服),并有专人监护并设置专门保护电源时方可进行井下作业, 井孔内作业应采用安全电压,防水带罩灯泡,防水绝缘电缆引下进行照明。
11)、当挖孔深度超过时,应开始采用压力风管引至井底进行送风,特别是对存在臭水、污泥和异味的井孔,下井作业前必须对井内送风,并用小动物(如鸽子)等检测,确认无有毒气体后方可下井,作业过程中不得间断送风,以防有害气体中 毒窒息事故发生,地面还须常备氧气瓶等急救用品。
12)、 每日作业结束后井口必须按要求制作钢筋网盖, 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灯。 禁止在夜间进行挖孔作业,遇特殊情况需夜班作业时,须经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 并有安全员现场指挥、监督检查与技术指导。
13)、当遇有孤石、强风化和中风化岩层时,可在孔内进行松动爆破,但必须事 先编制爆破方案,由专业作业人员进行。起爆方法宜采用电力起爆法,爆破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停止孔内作业,待井下作业人员全部撤离井底回到地面安全范围 外,并警示周围人员安全撤离后才能起爆。火药爆破后必须对孔内进行通风排烟, 经检查烟雾排净后,爆破人员须先下井检查,确认无瞎炮并向挖孔作业工长签证交 接后,挖孔人员方可下井。下井后应先清除护壁上的溅泥和石渣,并进一步检查护壁的受损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14)、在挖孔作业过程中,各作业班组必须认真填写日报表,并对存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经审批认可后组织施工。钻孔桩施工时应垫平机架,保持稳定,避免产生位移或沉陷,钻架顶端用缆风绳对 称张拉,地锚牢固。冲击钻机冲孔时,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冲击区范围内。当检测钻孔或吊泥浆出孔时,钻头放置在安全位置。
17、墩台施工
1)钢筋、模板安装前,搭设脚手架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人工搬运和绑扎钢筋时,互相配合,同步操作。在已安装的钢筋上不得行走,并架设交通跳板,或搭脚手架。
2)模板就位后,立即用撑木等固定位置,以防倾倒伤人。当借助吊机吊模板合缝时,模板底端用撬棍等工具拨移。每节模板立好后,上好连接器和上下两道箍筋,打好内撑,方可暂停作业,以保持稳定。
3)在竖立模板过程中,上模板工作人员的安全带拴于牢固地点,穿拉杆时, 内外呼应。
4)模板吊装前,使模板连接牢固,内撑、拉杆、箍筋上紧,吊点正确牢固。 起吊时,拴好溜绳,并听从信号指挥,不得超载。
5)使用砼振捣器时,须检查振捣器的外壳接地装置及胶皮线情况;电线的端部 与振捣器的连接情况;振捣器的搬移地点及在间断工作时电源开关关闭情况。检查 合格方准使用。
6)拆除模板 拆除模板之前,设立禁区,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拆模。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
六枝至镇宁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
第7篇 燃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我公司燃气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杜绝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针对我公司施工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外,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2、施工现场的安全设备、器材以及防护用品必须齐全、有效,布置合理,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凡属特种作业工序,必须由持合格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
4、动火作业施工现场应设置警戒线,警示牌以及两具以上相应的灭火器具;
5、停气、降压、排空、动火及通气作业应办理相关申请,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紧急事故的抢险除外);
6、进入限制空间作业(如阀井、阀室、储罐等),必须系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现场必须指派两人以上的监护人员参加,严禁单独作业;
7、进入禁火区动火作业,要明确动火地点、时间、作业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等,监火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8、室外立管吊装至少要有一名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高处作业时下方不准站人,一般不应垂直交叉作业,若因工序原因必须上下同时作业时,则应相互错开位置,上方人员注意下方人员安全;
9、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和劳保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10、饮酒者禁止进入现场,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11、在作业中禁止打闹或其他有碍作业的行为;
12、燃气设备,设施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13、禁止堵塞消防通道、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与设备;
14、离焊接作业点10m以内不得有乙炔发生器或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摆放距离必须在5米以上。
15、不得有违反城镇燃气安装规范和安全验收规程的行为。
违反以上条例,均可以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执行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以及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停工整顿直至取消施工资格等处罚措施。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
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 2893-82《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
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
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
第二条 安全色与安全标志:
1、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
红色:含义禁止,停止。
用途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
黄色:含义警告,注意。
用途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
蓝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用途指令标志等。
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用途标示标志,安全通道,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
红白间隔条纹:含义禁止越过
用途现场防护栏杆,安全网支撑杆
黄黑间隔条纹:含义警告危险
用途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
第三条 安全标志分类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⑴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⑵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三角形边框。
⑶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圆形边框。
⑷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
第9篇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用电管理,确保现场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项目部安质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项目部工程部做好临时用电规划和方案编制工作。
1、临时用电规划设计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王涛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对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总体规划,结合本工程区段划分,绘制用电设施布置示意图。临时用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总工程师以及技术、电气、安全、设备等专业工程师会审后,报监理单位审核。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技术、电气、安全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报项目总工审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主要为施工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临时用电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备发电设备设在重点工程集中区域,施工现场各类临时用电设备通过临时供电线路连接。
2、临时用电设施设置及使用要求
1)配电箱
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 m,小于1.5m。
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触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备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3)自备发电机组
自备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的情况下可合并设置也可分开设置。
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并需独立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装置并联运行且总容量不超过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发电机控制屏宜装设交流电压表、交流电流表、有功功率表、电度表、功率因数表、频率表、直流电流表。
发电机组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发电机并列运行时,必须在机组同期后再向负荷供电。
5)临时用电线路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临时供电线路架设及其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导电体的安全距离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各种设备、电线不得乱摆乱放,以防人身触电。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各类用电设备的电气安装和布线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其他非电工人员不得随意接线。
室外各种电气设备不得安装露天开关,临时用电要接入配电箱。
禁止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保险丝应按负荷要求由电工安装,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定期检查、校验用电设备接地保护情况,保证其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易燃易爆场所的避雷、接地装置满足安全防雷击的要求。
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实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配电箱或开关箱应安装漏电开关,箱门加锁,并由电工负责管理。
电工在值班作业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带电作业。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严禁酒后操作。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箱处悬挂警示标志,专人监护,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
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切断电源后进行,不得留有隐患。
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照明用电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
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在隧道内潮湿或狭窄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工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照明线路不得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4、用电安全事故处置
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电气设备事故由安质部会同物资设备部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各作业队和班组要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做好事故初期的现场警戒和伤员抢救工作,使触电人员立即脱离带电体,就地对触电人员进行抢救,并积极配合项目部随后的应急救援行动,及时转移伤员送医院救护。
现场处置结束后,项目部应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处理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考核与奖罚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现场需要作针对性的单项施工生产用电或线路、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等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项目部安质部会同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对违反安全用电规定者将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 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级电气技术人员、电工操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和掌握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和相应的救护知识与技能,搞好施工用电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事及时上报项目部研究解决。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情况将纳入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考核范围,实施考评。项目部及各作业队电工每日巡查大型用电设备、巡视用电设施,作好用电设备运行及检测记录。
第10篇 监理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要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贯穿于监理工作之中,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监理工作,预防或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安全监理
1.1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为了保证本合同段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总监办在进场后成立以总监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预案》、《施工安全监理技术交底》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保证体系、安生工程师职责等张贴上墙,并开设安全生产学习园地、安全宣传栏,通过完善的制度来保证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1.2安全教育持续进行
总监办定期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各类学习、培训,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学习安全生产法规、讲解重点和难点项目的安全监理措施、组织安全预演、传达上级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能力。
1.3安全监理的超前控制
①安全生产体系
总监办在完善自身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同时,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根据不同的岗位,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从上至下覆盖全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身在其中,必负其责”。
②安全生产预案
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如:高空坠物、交通堵塞或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触电、火灾等,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容包括: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对安全生产预案还应组织进行预演,做到当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物资、设备等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不忙、不乱、紧张、有序,将安全事故的损失将至最低。
③安全专项方案
在要进行高危项目的施工时,要求施工单位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内容包括:分析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拟采取的预防措施,施工中应用的安全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技术保证、奖惩制度等。
④分项开工报告
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报批的开工报告必须有安全保证措施,如安全保证措施不周全,安全准备工作不到位,监理将不批准开工。
⑤安全技术交底
在各分项工程的首件施工前除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外,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所有作业人员明白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遵循的操作规程、可采取的预防保护措施等,确保施工安全。
1.4安全监理的过程控制
总监办在施工中将采取定期检查和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
①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各监理人员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情况的巡查检查。
安全监理工程师定期对全线进行巡视,并对确定的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
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责令停工整改,确保施工能够安全、顺利进行。
②安全生产大检查
总监办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监、各驻地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工程师参加,项目部由生产副经理、专职安全工程师和各施工队长参加,检查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复查时间。
各监理人员应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中指出的问题监督施工单位整改落实,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上报整改报告,总监办在收到施工单位的整改报告后再进行复查,确保施工无隐患。
③季节、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①当有沙尘、台风、暴雨、降雪预报时,由总监办组织由总监、各驻地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工程师及项目部生产副经理、专职安全工程师、各施工队长参加的防灾避险检查,安排避险,落实防灾措施。
②法定节日(如春节、五一节、国庆等)前由安全领导小组及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患措施。
④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总监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指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应加强的安全生产工作。
1.5验收控制
当每个分项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在进行中间交工验收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验收,主要内容有:
①场地清理完毕,不存在安全隐患;
②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③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指令等资料齐全、闭合。
1.6安全生产内业资料
①不论哪种形式的检查都要对照标准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一式两份,项目部负责人签字,承包商一份,留档一份。整改通知单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整改完毕后由安全领导小组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并将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②兼职安全工程师应根据每天的巡视查检情况,详细记录安全监理日志。
③兼职安全工程师应建立安全监理台帐。
④兼职安全工程师应定期编制安全月报和上级单位要求的各种报表,并及时报送的关部门。
2文明施工监理
2.1督促承包人搞好施工场地规划设置和材料库房建设,做好防潮、防污染保护工作。
2.2检查承包人规范材料堆放,要求场地硬化,材料按品种、规格存放,插挂名牌,严禁无序混放。
2.3督促承包人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和环保设施,严禁乱倒生活垃圾,乱排生产、生活污水,不得污染农田和河道。
2.4检查承包人对所有结构物设立施工标志牌,做好材料进场和竣工清场工作,规范施工现场,避免杂乱无章现象。
2.5竣工时检查督促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清场工作。
2.6把文明施工纳入监理处工地例行巡视检查内容,发现问题,随时发出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2.7其它按业主下发的《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和总监办印发的《标准化施
第11篇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总则
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也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以保障安全生产,避免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安全管理防线,是现场班组基础的安全管理。为使安全票能有效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作业人员进行标准化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凡进行松变电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危险、重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制度。
3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审执行程序:
3.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2填写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必须经同级安全员审核,并由本级第一安全员签发。
3.3每日工作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
3.4现场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分工、注意事项、安全措施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通知现场工作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安全工作票内容。现场工作负责人要对其施工现场施工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安全措施执行人对所执行的安全措施负主要责任。
3.5更换工作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等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
4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编写内容
3.1工作内容
4.1.1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作项目、工作地点等三部分,填写工作项目以附录中规定的工作项目名称为准。
4.1.2工作内容的填写必须详细、具体、标准。
4.1.3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仅限定一种工作内容。
4.2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必须填写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
4.3工作负责人要针对工作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参照附录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4.4审核与签发人若有何安全注意事项请填写于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补充措施上。
4.5人员分工:
每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必须有明确的人员分工。
4.6每张安全施工作业中(工作)票中必须要有填写人、审核人、签发人的签字,否则视为废票。
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项目部回收。工作票必须妥善保存,工程竣工后交公司存档。
6在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中,若发现下列行为时,属于违章行为,要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处罚;凡因违章使用安全票发生事故时,追究工作负责人的责任。
6.1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填写、审核、签发未按规定由有关人员填写;
6.2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未经审核或签发而使用;
6.3工作内容不变,一张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使用超过五日者;
6.4现场使用复印的安全票的(不包括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一式几份的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
6.5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中的项目未按规定填写的;
6.6工作负责人在每天工作前未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或未带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
6.7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上所写的项目(如人员分工、工作内容、现场布置)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
6.8现场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安全注意事项不清。
7各级领导、工作负责人及作业人员要提高对安全施工作业(工作)票的正确认识,认真执行安全工作票制度。
第12篇 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