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增强防范;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违章作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整体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做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措施。
3、安全检查的依据:jgj59—2011标准、国家相关法规、地方标准要求、公司技术标准、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各安全专项方案等。
4、安全检查方法有“定期”和“不定期”二种,项目部在检查过程中应做到全数检查、并同现场观察、实地检测、资料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5、检查的重点:安全管理、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人货两用梯、现场消防、围墙及临时设施等。
6、检查类型: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各自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安全日志》,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科室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
(3)、阶段性检查:根据施工进度及施工各阶段情况,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季节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及时汇总。
(5)、专业性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科室及专项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6)、经常性检查: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7、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及班后的安全检查,对特殊工种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
8、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日常的安全巡查。
9、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除名。
10、安全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所在,确定危险程度和整改时间。
11、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编写安全检查报告。并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签字。
第2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防火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如下:
第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 国家、集体的财产和人身的安全。
第二条 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负责人系该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负责人应根据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查人员,作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施工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项目部要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物品、木工棚、生活区、防腐、防水作业、电气焊等各项防火工作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防火和消防法规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防范意识。
第三条 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部位须设消防监督岗。对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演练,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义务消防员由建筑工地各施工单位选派,人员比例为施工队总人数的5%。
第四条 施工现场应落实防火责任制,危险品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规章制度。做到不订期地对建筑工地各项制度进行检查,并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 施工场所与各种材料按施工组织设计定点堆放,易然物品及废料要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六条 建筑工地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确有困难的,应设置回车道,保证消防车畅通。高层建筑工地主楼的一长边或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一周长附近不得布置工棚、堆放建筑材料及架设空中管线。
第七条 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其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若工棚内堆放的均为不燃材料的,其间距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4米。
2.临时搭建的生活设施、储存易燃物品、使用明火的工棚与施工主体建筑和永久性设施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禁止堆放可燃材料。
3.一万伏及一万伏以上输电线下面不得设置临时工棚,架空线与简易工棚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6米。
4.临时工棚每个防火分区工棚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生活工棚不得超过600平方米;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堆放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700平方米。
5.集体住宿工棚每个防火分区不得超过100人,每25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口。高层建筑、市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建筑内,施工期间严禁住人。
6.生活工棚、堆放易燃材料工棚、使用明火工棚,禁止采用可燃材料作屋面和隔墙。
7.搭建临时工棚必须经消防、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工程竣工的同时必须即行拆除,不准转让或移作它用。
第八条 建筑工地用火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先将用火现场的易燃、可燃物清理干净。无法清理的,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并配好灭火器具,经现场保卫组检查后方能点火。现场必须有专人看管,用火后要熄灭火种,经检查确定安全后,看管人才能离开。在竖向井道或高空用火时,必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设置厨房、沥青熔解的用火设备必须选择适当场地,并经审核同意,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制订防火管理制度。
2.建筑工地的易燃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严禁吸烟。
3.建筑工地和易燃工棚内严禁烧火取暖,不得随意设置用火设备。若施工中必须设置用火设备时,应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并经施工现场保卫组同意,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内专人负责使用。
第九条 建筑工地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用电线路、设备必须由电工统一安装,安装电器设备应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2.建筑工地电线必须采用绝缘架空线或敷设电缆,并不得穿过堆放易燃材料堆。土建和安装用电的线路宜分开设置,如需合用时,应明确由一方电工负责。
3.建筑工地不准任意安装电炉。若因施工确需使用电炉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现场保卫组按有关用电规定审批,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严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设备取暖。
4.施工中,必须分层分段设置开关箱,每个开关控制照明灯具的功率不得超过1000瓦,数量不得超过5只,大功率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控制箱。
5.大功率照明灯具应用支架支撑,使用碘钨灯时必须距可燃构件和可燃物50厘米以上,电源引入线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6.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准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7.无天然采光的走道、楼梯间及地上工程的照明应敷设专线。
8.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下班时,必须由电工负责巡回检查并切断总电源。
第十条 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超过三天用量,并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
2.建筑工地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量领料,用后多余部分应及时交库保管,不准到处堆放。
3.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4.易燃易爆物品贮存和大量使用的场所,其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乙炔发生器必须同氧气钢瓶分开放置,其间距一般不小于10米,并与用火现场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乙炔发生器使用时必须配有压力表、安全阀和可靠的防回火装置。电石渣等应指定地点排放,以确保安全。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严格管理、保养,不准移作它用。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防火有关细则,按照《太原市建设工地防火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建筑工地防火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参照〈〈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处罚;造成火灾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公示与监控,并根据环境、季节、气候变化及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建设、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定期安全巡查,督促项目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我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措施的检查,对不重视此项工作、整改不力的工地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3篇 某学校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设置防护网。
2、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单位应禁止学生和校内儿童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及时送到学校处理。
4、严禁施工单位人员在校食宿(学校同意除外)。
5、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管理,不准随便进入教学区、生活区,形象正常教学秩序。
6、学校按照图纸、合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道道把关、层层验收,有权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等不良现象,确保工程质量。
第4篇 建筑工地安全标志标语牌:安全教育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标志标语牌--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如下制度:
一、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二、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安全合同,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四、安全考试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等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第5篇 建筑工地安全培训制度
1. 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的内容
a 安全思想意识教育;
b 安全纪律教育;
c 安全意识教育;
d 对各种危险区域、危险部位的风险的意识;
e 对财产经济损失的意识;
f 对同事安全的意识;
g 自我保护的意识;
h 对家庭幸福的意识;
i 对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意识;
j 对公司形象和经济利益的意识。
2. 安全知识教育
a 企业的安全生产概况;
b 施工(生产)安全要求;
c 与生产技术过程和作业方法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项;
d 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e 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
f 公司一般消防制度和规则;
g 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h 伤亡事故的抢救方法、报告程序;
i “三防”应急组织程序。
3. 安全技能教育与培训
a 定义
安全技能:就是结合本工种或本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
b 内容
1) 安全防护技术;
2) 劳动卫生知识;
3) 安全操作规程及规则。
4. 事故教育
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的过程中,结合典型事故进行教育,通过本公司或国内外类似行业的典型事故对职工进行教育,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今后类似事故的发生。
5. 法制教育
对职工进行遵法守法教育,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发生。
第6篇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增强防范;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违章作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整体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做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措施。
3、安全检查的依据:jgj59—2022标准、国家相关法规、地方标准要求、公司技术标准、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各安全专项方案等。
4、安全检查方法有“定期”和“不定期”二种,项目部在检查过程中应做到全数检查、并同现场观察、实地检测、资料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5、检查的重点:安全管理、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人货两用梯、现场消防、围墙及临时设施等。
6、检查类型: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各自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安全日志》,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科室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
(3)、阶段性检查:根据施工进度及施工各阶段情况,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季节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及时汇总。
(5)、专业性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科室及专项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6)、经常性检查: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7、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及班后的安全检查,对特殊工种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
8、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日常的安全巡查。
9、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除名。
10、安全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所在,确定危险程度和整改时间。
11、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编写安全检查报告。并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签字。
第7篇 建筑工地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创安计划中的消防安全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定消防器材“三定”制度,即定点存放、定人负责、定期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完整好用。
1、定点存放: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并把消防器材摆设的位置、品名、设备绘成平面图,不准随便移动挪作它用。
2、定人管理:对新上岗的工人(包括固定、临时、季节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员)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的后,方准上岗作业,专职消防队员,除按规定轮休者外,要一律驻库,外出必须请假,不得擅离职守。要有计划地进行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搞好消防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并在各器材显眼处张贴管理者名字。
3、定期保养:灭火剂每半年抽检一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器材的进出口,每年做一次压差测定;空气泡沫混和器,每半年做一次检查校验;化学泡沫室和空气泡沫器的空气滤网,要经常刷洗保持不堵不烂,隔封玻璃要保持完好,各种泡沫枪,钢管、升降架等,每季时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种灭火机要避免暴晒、火烤、冬季要有防冻措施,要定期换药,每隔一至二年进行一次简体耐压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消防器材设备应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做到取之方便:
(二)消防器材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对于擅自将器材挪作他用的人,必须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三)消防泵每月应试机二到三次,检查各种零件是否灵敏有效、完好、保证随时处于战备状态;
(四)泡沫灭火机应每年检测换药一次,干粉等其他灭火机每年检查一次,每三年检测一次,若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加药;
(五)岗位职工在作业中动用了消防器材或发生火灾动用了消防器材应及时补充添药,使之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第8篇 学校待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建筑工地工程负责人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于保卫处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接受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教育,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瓦,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施工车辆必须按要求规范操作,校园区域内要减速慢行,以免发生校园交通事故;
23、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非施工现场及其他场所逗留徘徊。
保卫处
20**年7月
第9篇 建筑工地安全防火制度范本
一、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1、厨房、锅炉房、变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2、存放易燃物品的仓库存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畅道。
4、高压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临时设施区域的周围,应有围笆,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平方米,临时设施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2、临时木工棚油漆间、木材仓库存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每30平方米放置两只十公升灭火机。
3、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
4、木工间、油漆间、木材库存等应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三、管理和奖罚:
1、工地应安排防火负责人。
2、工程项目部经理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3、应有人值班巡逻,监督管理消防设施,负责维修、保养。
4、项目部应每月对工地进行检查考核(二次),对没有发生事故的给予50-100元安全奖。凡发生一起火警事故的罚款100-200元,发生严重火灾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10篇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是我们建筑业最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一环。安全生产与广大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为了让广大职工提高和加强在作业中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少出安全事故,尽可能不出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由工程承包人领队,先到经理部报到,携带工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一寸照片,并逐一查对身份证是否与本人相符,禁止冒名顶替。工人名单由经理部汇总后发有关部门。
2、质安部对全体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的方针、政策、法令的规定。
(2)安全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工种的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在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5)尘毒危害的防护。
(6)执行入伍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经安全、职能考试合格后方能录用。接受教育者人人均需签名报到,不得遗漏。如有遗漏要进行补课。未接受教育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安排上班。
3、特殊工种工人必须参加主管部门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4、在工作及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需换人,须经项目经理部同意,新进场人员到经理部报到进行安全教育。违犯此条者一经查出,按人数计,每人罚款200元。此款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如出现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由承包人自己解决。
第11篇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必须的检验。
二、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用品,应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的规定要求,以及合同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项目部采取必要的检验手段。杜绝不符要求的安全用品进场。
三、经进货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设施时,如当场不能作退货处理的,应对这些不合格的安全用品的规格、数量、名称作好记录。
四、在施工过程中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后的记录、挂牌。未通过验收的设施、设备不能投入使用,如塔吊、施工升降机、井架等起重设备组装前,应对基础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五、规定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企业内部安装调试、验收后,再由当地行业指定的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六、对施工过程中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在搭设完毕后都必须经过检查和验收,同时做好安全记录。
七、脚手架基础必须进行验收,上部脚手架进行三步一验收,装饰阶段再进行一次验收。
第12篇 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安全控制
1.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
2.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教育。
3.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安全检查
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3、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4、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6、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三、安全措施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2、现场危险部位要有《安全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3、料库、油库严禁吸烟,变压器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业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脚手架、预留洞口等)进行排查清理,保证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