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供热安全操作制度
1、 按照天津市有关供热采暖期,按时提供大楼的采暖工作,使设备管道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供热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防止管路在严寒中冻裂。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机组、设备、仪表、压力、温度情况,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4、 每班抄表四次,准确按时,每天巡视检查管路一次,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给大楼客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凡检查出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当班解决不了的写明原因,做好交班记录,同时上报主管领导。
5、 机组运行中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停、启机组或调整阀门,防止设备和其他事故发生。
6、 值班人员不准酒后上岗,工作期间不准干与本职无关的事,不准脱岗、睡岗,擅离职守,不准非工作人员逗留工作间。
7、 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平时工作日志,当班者向下一班提供设备的运行情况、外网温度和供热温度等,接班人员仔细检查压力、温度、设备等,并在接班记录上签字。
8、 保持设备间环境整洁,做到班班清扫,干净交班,设备、仪表要保持无尘土、无油污。
9、 建立完善的供热设备档案管理。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换件、大修做好详细记录。保存好设备和其它的档案资料供以后使用。
第2篇 供热安全操作制度范本
1、 按照天津市有关供热采暖期,按时提供大楼的采暖工作,使设备管道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供热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防止管路在严寒中冻裂。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机组、设备、仪表、压力、温度情况,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4、 每班抄表四次,准确按时,每天巡视检查管路一次,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防止给大楼客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凡检查出问题的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当班解决不了的写明原因,做好交班记录,同时上报主管领导。
5、 机组运行中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停、启机组或调整阀门,防止设备和其他事故发生。
6、 值班人员不准酒后上岗,工作期间不准干与本职无关的事,不准脱岗、睡岗,擅离职守,不准非工作人员逗留工作间。
7、 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平时工作日志,当班者向下一班提供设备的运行情况、外网温度和供热温度等,接班人员仔细检查压力、温度、设备等,并在接班记录上签字。
8、 保持设备间环境整洁,做到班班清扫,干净交班,设备、仪表要保持无尘土、无油污。
9、 建立完善的供热设备档案管理。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换件、大修做好详细记录。保存好设备和其它的档案资料供以后使用。
第3篇 供热站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由站长负责对相关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内容:
1、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2、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3、检查供热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4、检查职工是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检查消防器材的保管使用情况。
6、根据不同季节,检查安全用电、易燃、易爆及受压容器设备的保管和维修情况。
7、检查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8、检查各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9、检查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储存是否合乎要求,有无安全措施。
10、检查工作场所卫生是否清洁,物品放置是否整齐有序,道路是否通畅。
11、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无损。
12、检查设备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将查出问题交有关人员或设备厂商检修并做好记录。
13、检查交接班情况和记录,交接班时必须检查各机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发现损坏或丢失有权不予接班。
14、检查职工是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使用、存放是否正确合理。
15、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及生产工具是否良好。
16、对新工艺、新设备的安装、老设备的改进,在投运前应按规定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4篇 供热站安全教育制度
一、凡新来的职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人员等,进入供热生产岗位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供热生产教育。
二、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如电工、电、焊等工人,除了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三、增添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四、站长对职工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供热生产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供热生产管理制度,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附:教育内容
一级教育内容:
1、安全供热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意义;
2、供热站概况;
3、供热站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
4、一般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5、本站过去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教训。
二级教育内容:
1、各部门供热生产工艺流程中电器、机械等设备和特点及注意事项;
2、各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
3、各部门有哪些危险场处及预防方法;
4、各部门曾发生的事故及教训。
三级教育内容:
1、解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的性能及安全装置;
3、曾发生的事故原因、教育及预防办法;
4、发生紧急情况下的操作程序和急救方法;
第5篇 供热锅炉房 安全和保卫制度
供热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第6篇 燃气供热锅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方面报告。发生事故时,除及时处理外,要保护好现场。
2、停炉超过4小时要迅速逐级报告主管领导,如实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3、处理事故时,应保持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处理果断。要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处理事故先后顺序原则是“先处理影响安全的重大事故,后一般事故”。
4、处理事故时,要对其他运行的锅炉加强监护,以确保安全。
5、运行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对发生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在运行中不论发生任何事故,都应在事故消除后,将发生事故的经过原因检查情况处理方法详细如实地填入运行记录。